集中支付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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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支付

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回顧與思考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國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我國現階段建立現代財政國庫制度的核心。按照財政部國庫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遵義市在2003年11月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除非城區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外,到2008年6月份,市級112家行政事業單位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共辦理預算內、外資金集中支付275547萬元,其中直接支付168366萬元,授權支付107181萬元。同時,各預算單位的其他資金也納入國庫集中支付。

我市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國庫單位賬戶體系

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加強和規范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是建立現代國庫管理制度,實現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的基礎。為順利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市財政局對市級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進行了設計,對預算單位賬戶進行了清理。

首先,市財政局國庫科繼續保留在人民銀行國庫開設的國庫單一賬戶、在商業銀行開設的財政預算外資金賬戶,用于預算內、外資金的收納、支付和清算。

其次,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建立財政零余額賬戶和為行政事業單位開設零余額賬戶,用于辦理預算單位的支出和與財政、銀行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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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論文

[摘要]結合陜西省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試點中的基本做法,論述了現階級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應遵循的原則,以及實施此項制度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降低財政資金運行成本,防止擠占、挪用、截留財政資金,推進部門預算改革等方面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會計集中核算;財政預算管理

1998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改革預算編制,加強預算執行和監督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社會各界關于改革財政支出管理制度的呼聲也十分強烈。李嵐清副總理在2000年1月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財稅專題研討會上指出,要建立嚴格的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必須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2001年,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在全國人大會議的工作報告中,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確定為我國“十五”期間財政支出改革的重點。陜西省在財政支出領域的改革方面,近年來一直走在全國的前面,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先后進行了一系列單項支出的改革。如1996年實行政府統一采購結算制度,1997年對省級會議費實行財政統一結算,1999年實行省級單位工資統一發放制度等。特別是2000年7月1日在全國率先實行省級單位會計集中核算,2001年4月1日又在全國率先實行省級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試點,把國內多年來的國庫管理理論搬上了實踐大舞臺。筆者作為陜西省會計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員和陜西省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試點方案的主要起草者,在這里結合自己的工作談一些體會,與大家共同探討,以促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面實施。

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涵義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發達國家普遍采用的一種財政資金支出管理模式,由于各國的實際情況不同,其具體形式也有差異。在我國,這還是一個新的課題,對國庫集中支付的概念尚無一個規范的表述。筆者認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涵義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認識:首先,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組成部分。其次,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對于現行的財政國庫資金分散支付而言的。現行的財政資金撥付,是由單位按照預算級次層層上報用款計劃,再由財政按下達的預算,將資金從國庫撥付到一級單位,一級單位按照預算級次層層下撥到基層單位,基層單位再根據有關規定及業務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形成財政資金實際支出。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變現行的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程序,由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在指定銀行開設國庫集中支付專戶,單位在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提出申請,經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審核后,將資金直接從集中支付專戶支付給收款人。再次,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廣泛應用為基礎的,是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然產物。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標和依據是財政預算指標,沒有功能強大、快速的財政預算管理和信息反饋系統是無法實現的。另外,還要求有一個準確、及時的銀行結算系統作保障。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的普及,現在已完全能夠滿足這一改革的需要。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改變現行的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程序,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依托,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的,由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在指定銀行開設國庫集中支付專戶,將所有財政資金存入國庫集中支付專戶,單位在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提出申請,經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審核后,將資金直接從集中支付專戶支付給收款人的國庫資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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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意見

為積極推進我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加強財政管理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函〔2001〕18號)及《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財庫〔2001〕2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導思想

我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撥付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財政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

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原則

(一)主體不變

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不改變預算單位資金使用權,不改變預算執行主體,不改變會計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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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改革策略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和公共財政框架的建立,原有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庫管理制度已不再適應新形勢、新發展的要求。借鑒國際經驗并結合我國國情,進行財政國庫管理體制改革是歷史的必然選擇。

關鍵詞:財政國庫制度改革

所謂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將所有的政策性財政資金全部集中到國庫單一賬戶,并規定所有的財政支出必須由國庫直接支付。在這種制度下,財政資金的使用,各部門根據細化的預算自主決定,由財政部門核對后準予支出,財政資金將由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撥付給商品或勞務供應商,而不必經過支出單位進行轉賬結算。

一、我國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框架

建立國庫單一帳戶體系,改變過去財政資金分散管理,預算單位自行開設帳戶的做法,實行國際通行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將所有財政性資金即財政預算內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等都納入國庫單一帳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納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帳戶體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相應的撤銷各預算單位重復和分散設置的帳戶,預算資金不再撥付給各預算單位分散保存,預算單位在批準的全年預算指標基礎上,編制分月用款計劃再在批復的用款計劃額度內提出用款申請。屬于財政直接支付的工資支出、購買支出等通過財政零余額帳戶直接支付給收款人;屬于授權支付的零星支出和未納入直接支付范圍的購買支出通過預算單位小額支出帳戶支付,形成在不改變預算單位財政管理和資金使用權限,使財政收支都按規范的程序在國庫單一帳戶體系內運作,使整個過程都處于有效的監督管理之下。

二、對國庫集中支付的總體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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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動員會講話

同志們:

按照省公共財政支出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批準的《合肥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一年試點,兩年推開,三年完善“的總體要求,20*年,在市級選擇6個部門進行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試點改革,在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市政府決定,今年分三批將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全部納入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市委、市政府對這項改革非常重視,并將其作為規范財政管理、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來抓。今天的會議就是對改革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希望大家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積極支持和配合,認真做好這項改革工作。關于改革的一些具體安排,市財政局已作了布置和要求,下面,我再強調講幾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對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國庫集中支付,就是改變現行的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的程序,由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直接將財政資金撥付給商品或勞務供應者。今年在市級部門全面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主要是基于以下幾點考慮:

(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公共財政基本框架的要求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都是實行國庫單一賬戶和財政資金集中支付,這已形成了一種國際慣例。實踐證明,這種方式適應和促進了市場經濟的發展。而我國現行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是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其基本特征是各部門和單位多重設置賬戶,財政資金多環節撥付。這種國庫運作方式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弊端很多:一是財政資金的在途時間長、效率低。在現行的分散支付方式下,由于財政資金切塊使用,其分自己和撥付要經過多個中間環節,即財政部門分自己、撥付到主管部門后,主管部門往往還要進行二次分配,再撥付到三級單位、三級單位,最后到基層單位,需要經過多道程序才能到項目建設單位、商品或勞務供應者,造成資金在途時間長、到位慢,影響了單位正常用款和整個財政資金的效率,有些單位甚至到年底還有大量的財政資金沉淀,預算執行率很低。二是財政資金的安全得不到保證,不利于加強監管。財政資金是根據預算安排的,每一筆資金都有特定的用途。但有少數主管部門,不論其資金來源渠道如何,也不論是人員經費還是公用經費,只要進了自己的“口袋“,就認為是自己的錢,哪里有缺口就往哪兒填,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不按預算辦事,支出的隨意性很大,擠占、挪用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可能會滋生腐敗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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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調研報告

行政事業單位國庫集中支付制是指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撥付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所有財政性資金都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進行撥付、結算的一種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它實現了從預算分配、資金撥付、資金使用、銀行清算直至資金到達商品和勞務者賬戶的全過程監控。

一、目前我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現狀

我區從20*年7月開始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以來,在減少撥款層次、集中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至今教育系統、司法系統、環衛處、景區等部分單位尚未納入國庫集中支付改革。

(一)國庫集中支付崗位設置情況

按照《*區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試行方案》的規定,以及國庫支付規范化流程對崗位設置的要求,在會計結算中心設置了用款計劃的錄入崗,并設專人負責對各項財政資金的支付業務。在國庫科內,設置用款計劃的初審崗、用款計劃的終審崗,負責審核批復預算單位分月用款計劃,確定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的款項和額度,合理調度資金,對財政性資金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撥付。

(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制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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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國庫集中支付變革健全措施

摘要: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是對財政資金運行方式的根本變革,是加強財政收支管理、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的重大舉措。通過對傳統國庫管理制度弊端的分析,提出了改革傳統的分散收付制度。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體現了改革和發展的要求,對我國公共財政框架的構建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財政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措施

一、傳統國庫支付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弊端

1.在財政資金使用上缺乏對預算單位的事前監督和事中控制。由于預算單位重復和分散設置賬戶,財政資金流經環節過多,對財政資金的使用缺乏全過程的有效監督。單位自行管理銀行賬戶的使用,并擁有資金實際支配的決定權,導致支出行為隨意性較大,資金在使用中被各種擠占、截流、挪用財政資金的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項目資金,往往落實到具體項目上“短斤少兩”。財政部門只能依賴各支出部門的財務報告進行事后審查監督,不能及時發現和制止支出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

2.資金分散支付和存儲,加大政府運行成本。財政資金分散支付和存儲,容易造成財政資金大量滯留在預算單位賬戶上,資全使用效率不高,變相加大政府運行成本。由于各單位資金都有逐漸支付的過程,預算資金按期撥付,在各單位分散保存的情況下,必然會使大量財政資金分散在各單位形成走量財政資金沉淀,并在銀行低息存儲。而財政部門加快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往往缺少資金,卻反過來還向銀行高息借貸,加大了政府的運行成本。

3.財政資金運行的信息反饋遲緩,財政部門難以及時全面了解整個財政資金的運轉狀況。由于支付過程不透明,支出信息只能事后經過層層匯總后得來,難以及時為預算編制、執行分析和宏觀經濟調控提供準確依據。因為財政資金大量分散于各單位、各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銀行賬戶上,財政部門和中央銀行無法全面了解整個財政資金的運轉狀況,難以對財政和宏觀經濟形勢做出及時、準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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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集中支付分析論文

一、國庫集中支付中主要風險及其成因

防范和管理國庫集中支付風險,首先需識別各類風險。風險可能來源于參與集中支付的各個相關方。國庫集中支付中的風險可以分為四類,這四類風險的性質、具體表現、成如下:

(一)信息系統風險。信息系統風險是指由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程序的不完善和網絡環境安全性不夠而產生財政資金安全隱患,導致財政資金運行中風險的產生。國庫集中支付中,財政資金大量、頻繁的支付和清算很大程度上是依賴信息系統,也意味著風險的存在,一旦國庫集中支付信息系統發生問題,財政資金運行將受到極大的安全損害。

1.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統存在風險。由于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系統在功能模塊、流程控制、數據處理、系統訪問控制等方面功能還不夠完善,對國庫集中支付資金運行造成一定的風險隱患。

2.集中支付管理的網絡安全存在隱患。由于集中支付系統并沒有與外網實現完全物理隔離,在這種情況下,其中任何一個漏洞遭到網絡非法入侵或被他人攻擊,均會對支付管理系統造成打擊。

3.集中支付中相關聯網系統協同性存在一定風險。目前財政部門、銀行間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各聯網系統的協同性不夠,特別是在各方進行系統更新、升級或新系統運行時,沒有及時與其他各方進行溝通、反饋,可能導致因聯網系統結構、流程的變動而產生新的資金運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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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集中支付的調研報告

財政集中支付制度作為實現國庫集中支付這個最終目標的一種準備形式,是財政支出管理體制上的創新,也是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市早動手、早起步,經過一年的實踐探索,初步形成了以集中支付大廳和鄉鎮財務結算中心的建立為標志,以"四個統一"為基本內容的財政集中支付方式。目前,*市、縣、鄉三級實行了財政集中支付制度。實踐表明,*市財政集中支付制度的探索取得了較為明顯的階段性成果。

一、在推行方式上,呈現出"四個統一"

"四個統一",即財政集中支付基本模式的統一、運作流程的統一、服務管理的統一和保證措施的統一。這"四個統一"相互依存,互為條件,不可或缺。

一是基本模式的統一。即根據支付單位的實際情況選擇其中的一個具體模式。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探索出了兩種具體模式、三個資金支付渠道:其一,集中支付、集中核算模式。這種模式,對于財政集中支付部門的業務核算量較大,比較適合于工作量比較小的核算單位。即:取消單位的會計核算機構,由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承擔單位的會計核算職能,集中支付中心依照會計法規進行會計核算。單位只保留一名報賬員,負責單位收支業務的報賬和備用金的保管;取消單位原有銀行賬戶,由財政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撥付經費及備用金;封存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以及其他會計檔案,財務印鑒上繳市(縣)財政集中支付中心;財政集中支付中心負責向各單位提供完整準確的會計信息;在資金的管理權限上,審批程序不變,單位對預算安排的財政資金仍按原審批程序進行審批;資金開支渠道不變,在保證職工工資發放的前提下,單位支出可以在不同科目之間進行調劑;包干數額不變,嚴格按照年初單位預算安排執行,對于年終包干結余資金,單位有權按規定進行安排使用;資金性質不變,年度預算確定的單位支出預算資金,為單位開展業務和事業發展的財力保障,單位對這部分資金享有使用權。其二,集中支付、分散核算模式。這種模式對于業務核算量較大的地區或單位比較適合。即:取消各預算單位原有商業銀行所開設的賬戶,由支付中心統一為各單位開設一個資金賬戶,日常零星開支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單位的所有結算性資金都納入支付中心統一管理,各預算單位的所有資金收付都必須通過支付中心賬戶;保留單位會計核算職能,各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等業務由單位財務機構負責,單位的各項支出相關的報銷票據經過支付中心按其規定的用途審核后予以支付、報銷和記賬;納入集中支付的單位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職責不變、會計核算方面的職責不變、對經批準的預算資金的所有權不變、使用權不變、審批權不變。

資金集中支付主要通過三個渠道:其一,工資發放全部實行銀行化,即銀行直接將工資打入職工個人工資卡;其二,大額公用經費支出全部實行政府采購化。對汽車、微機、取暖用煤、辦公耗材等大件或大額辦公物品,實行定物采購。對汽車用油等零散辦公用品實行定點采購。定物采購由支付中心通過政府采購中心直接與供應商結算,定點采購由支付中心將款項直接撥轉到定點商品提供者和勞務提供者機關服務中心。小額采購由單位用備用金直接購買,憑正式采購發票到支付中心核銷并補充備用金;其三,專款支付直達,即按照政府確定部門管理的較大開支(如基建項目等),由支付中心直接與對方結算,不再轉撥部門結算。

二是運作流程的統一。即統一規定支付中心的資金流入、流出程序。規定支付中心資金流入程序為1-11個步驟,即:程序1--財政國庫科根據年初支出預算將各預算單位的個人經費和正常公務費審核后分月填開"預算支出撥款通知單"。程序2--各預算單位根據年初支出預算中公用經費,經費數額和月度用款計劃,編報"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相關業務科室。程序3--財政部門相關業務科室結合單位預算資金余額情況對申請進行審核、把關后,填開"預算支出撥款通知單"送預算科審核。程序4--預算科對"預算支出撥款通知單"和支出預算指標進行核對,審核無誤后送本局國庫科。程序5--國庫科根據審核無誤的"預算支出撥款通知單"分單位填開"預算撥款憑證"送交同級人民銀行國庫科。程序6--人民銀行國庫科根據撥款單劃款、傳遞"預算撥款憑證"以支付中心所在開戶銀行。程序7--支付中心開戶銀行收到各項撥款后,記入支付中心總賬,將"預算撥款憑證"和有關收付憑單等一并交支付中心出納員。程序8--支付中心出納員接到票據,審核并作相關處理后送各分管會計,分管會計對各種票據審核無誤后填制記賬憑證并送稽查員稽核。程序9--稽核員對記賬憑證審核無誤后分別送出納人員和各分管會計。程序10--出納員和各分管會計分別記賬。程序11--各預算單位與上下級單位間的經費收入、其他收入也通過支付中心進行核算。預算單位收到上下級單位間的經費收入、其他收入直接記入支付中心賬戶,入賬程序和撥出程序同上述單位經費在支付中心內部核算程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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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論文

我國現行的財政國庫支付制度是在傳統體制下形成的,基本特征是預算單位多重設置賬戶、財政資金分散支付,這種運作方式已經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的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改革工作的重點。所謂國庫集中支付,就是改變現行的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的程序,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由財政國庫支付中心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財政資金直接撥付到收款人。在總結近幾年實施的工資統發、政府采購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直接支付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我市于2004年4月1日在財政局、科技局、農業局等3個部門21個預算單位正式啟動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此后,又分三批逐步擴大了試點單位。截至2005年底,已擴大到52個部門140家預算單位。2006年計劃在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推開。一年多來,我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取得了可喜的進展。至2005年7月底,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已支付財政資金4億多元。

一我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做法

第一、建立了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市財政局首先全面清理歸并各預算單位的銀行賬戶,除了住房基金專戶等特定用途的專用存款戶外,原則上僅保留預算單位的一個基本支出帳戶,取消其余帳戶,嚴格規范預算單位的銀行開戶管理。舊帳戶作為改革的一個過渡措施,資金只出不進,直至余額為零,注消帳戶。在清理帳戶的基礎上,市

財政局在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開設了國庫單一賬戶(簡稱國庫單一賬戶);在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開設了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簡稱預算外資金專戶);在商業銀行開設了直接支付零余額賬戶(簡稱財政零余額賬戶);為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開設了零余額賬戶(簡稱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通過上述四類銀行賬戶初步建立了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第二、規范財政支出撥付

(一)進行支出分類。根據支付管理的需要,將支出分為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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