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資金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7 10: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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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代管資金管理規范研究
近年來,各地為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普遍實行了財務“委托制”模式,這對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起到了較好的效果。如何規范村集體代管資金的管理,切實保證村集體資金的使用安全和保值增值,筆者結合實際談幾點商酌意見。
一、要完善村集體代管資金管理體系
一是采取代管資金“雙管”模式?!半p管”是每個村莊開設一個銀行賬戶,村莊在銀行開戶時預留村民委員會公章、村主任名章和鎮級農村財務委托中心會計名章,由鎮級和村莊共同控制,相互監督,村莊和鎮級單方均不能從銀行取款,保證村集體貨幣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不變的一種管理模式。主要依據《農業部財政部民政部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3〕6號)中“村級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除土地補償費專門賬戶外,一般不準開設其他專用或臨時賬戶”規定,全部實行分村開設銀行賬戶,達到對村集體代管資金進行有效管控的目的。二是完善銀行賬戶設置。目前,對尚未實行“雙管”模式的,可在鎮級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中心分別設立“其他集體資金”“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土地征用補償金”三個銀行賬戶,并按村莊設置明細賬分別進行核算。對已實行“雙管”模式的,要在鎮級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中心設立“村級轉移支付資金”銀行賬戶,村級應當在銀行設立“土地征用補償金”專戶,“其他集體資金”應實行每村莊開設一基本賬戶。要采取“雙印鑒控制”管理辦法,應預留村民委員會公章、村主任名章和鎮級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中心會計名章。三是規范銀行賬戶的使用?!巴恋卣饔醚a償金”專戶核算土地征用時取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屬物及青苗補償費等收入,按規定用于對農戶的土地補償、失地農民的生活補助和養老保險、集體公益事業和擴大再生產等支出。“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專戶核算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收入和村“四職干部”(支部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主任)工資、誤工補貼、辦公經費、五保戶供養等支出。“其他集體資金”專戶核算除上述兩項以外的其他資金收支業務。按規定,村莊日常開支,除誤工補貼、日常零星支出等可以直接用現金支付外,其他開支業務應通過銀行轉賬結算。禁止出租或者轉借銀行賬戶,禁止多頭存款。四是規范賬簿設置。鎮級代管資金會計要分別設立“其他集體資金”“土地征用補償金”“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總賬和有關部門要求對某一項目需單獨設立的總賬,總賬中要分別逐村設立明細,按月記賬、結賬和對賬。每月將總頁資金余額與各村明細頁資金合計余額進行相互核對。鎮級代管資金出納員要對應總賬分別設立“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賬”等會計賬簿。“日記賬”要逐筆序時登記,日清月結;“明細賬”要逐村設立明細,逐筆序時登記。每月將總頁資金余額與各村明細頁資金合計余額進行相互核對。
二、要強化對村集體代管資金的管理
一是落實好村集體代管資金收益權。要根據中紀委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財會〔2010〕4號)文件規定,必須嚴格按照村集體代管資金所有權、支配權和收益權“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村集體代管資金的利息歸村集體所有。嚴禁平調、截留、挪用村集體資金,嚴禁從村集體代管資金利息中列支任何費用。二是科學計算和分配村集體代管資金利息。目前,對尚未實行“雙管”模式的,要對各村集體代管資金利息按形成的時間逐村進行核實和量化,運用“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根據累計積數及日利率,計算出各村莊應得利息,并全額分配到相應村莊。要定期對代管資金利息進行分配,原則上要求每季度分配一次。三是保證村集體代管資金的保值增值。對代管資金數額較大的村莊,可提倡通過購買國債或進行定期存款等穩健的投資方式,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在決定投資方式前,要履行民主程序,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通過,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其存單和相關憑證要由鎮級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中心統一保管,確保村集體代管資金的安全。
三、要加強對村集體代管資金的監管
選派村集體經濟資金通知
各縣(區)委組織部、選派辦:
發展村級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是選派工作的中心任務,也是選派干部的重要職責。省財政為每位到村任職的選派干部安排4萬元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選派村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對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和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市第二批選派干部到村任職以來,各縣、區高度重視發展村集體經濟,用好專項資金,通過多種形式建設發展項目,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既推動了選派工作的深化提高,又解決了村級組織“無錢辦事”的問題;既增強了村級組織服務群眾的功能,又推進了選派村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但是,個別縣區、少數選派村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集體經濟發展資金投向不合理、收益低、安全性差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選派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工作,切實用好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鞏固選派工作成果,結合我市實際,就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找準癥結。規范管理使用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基本要求是“投向合理、產權清晰、安全可靠、效益明顯”?!巴断蚝侠怼?,是指因地制宜,立足資源搞開發、選好項目辦實體、圍繞服務抓創收,將專項資金全部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產權清晰”,是指財產的所有權及其派生的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等權利歸屬清晰,即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的資產所有權和生產經營權清晰明確。“安全可靠”,是指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要結合本村實際、符合市場需要、效益分析明顯、合作項目協議健全、項目責任人明確、制度健全、管理科學,確保專項資金保值增值?!靶б婷黠@”,是指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有較高的收益,是“投向合理、產權清晰、安全可靠”的最終體現,是規范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根本目標。一些選派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之所以不規范,達不到上述要求,歸其原因,一是個別縣區、少數鄉村對發展村集體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領導不到位,工作指導不到位;二是部分選派干部摸不清村情,看不清市場,找不準方向,對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不敢用、不會用,不能夠結合村情實際,用活用好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三是少數選派干部存在惰性思想,寄希望于現有的個私項目,把專項資金投入到部分養殖戶身上,造成效益低下,權責不清,經濟合同等手續不健全。
二、對癥下藥,規范管理。規范管理使用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投向合理”是關鍵,“產權清晰”是保障,“安全高效”是目標。使用專項資金要因地制宜,一是用于開發村級集體擁有的灘、坡、地、水面等資源;二是用于盤活村級集體資產;三是用于興辦有助于推動當地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種植養殖型、中介服務型、農副產品加工運輸型等經濟實體;四是用于需要扶持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經營管理體制的現有村辦企業流動資金及技改投入。凡是把專項資金用于發放村干部工資、歸還債務、借貸給個人的,要立即收回;凡是把專項資金用于扶貧濟困、修橋、鋪路、建設村部等公益事業的,要立即用財政對村轉移支付資金或村集體經濟收入彌補,確保專項資金專項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對采取集資入股、合資、合作、合并等形式發展集體經濟項目,應當依法簽定規范的經濟合同,并辦理公證手續,進一步明確責、權、利關系;對村集體經濟項目進行發包時,應當采取公開招標的辦法,依法簽訂承包合同,明確承包、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并按合同規定收取收益。對財產所有權和生產經營權不明晰的,要立即依法簽定相關合同,完善相關手續,并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辦企業的資產與財務帳目中記錄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和擠占、平調、挪用村級集體資產。選派村無論發展什么產業或項目,都要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采取靈活的經營方式,注重技術含量的提高,解決好生產、流通的銜接問題,促進集體經營增長方式的轉變;同時,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嚴格規范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杜絕不合理開支,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安全高效。
三、強化指導,推動發展。各縣(區)委組織部和選派辦要立即組織對第二批選派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排查摸底,了解實際情況,做到對選派村的項目建設情況清楚,運轉情況清楚,收益情況清楚,并加強分類指導。對已建成且符合“四句話”要求的村集體經濟項目,要教育引導選派村干部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升管理水平;要加強對村級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和民主監督,完善發展機制,健全符合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各項激勵、約束、長效機制和措施,促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對專項資金投入不合理,使用效益低,安全性較差的村,要責令立即整改,按照“投向合理、產權清晰、安全可靠、效益明顯”的原則,用好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對至今未投入的選派村,各縣(區)委組織部、選派辦要嚴格審核把關,做到“五不批”,杜絕倉促上馬,確保項目資金投向合理、安全高效。鄉鎮黨委也要針對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對項目建設難度大、進展慢的、甚至至今未投入的選派村,鄉鎮要直接介入,班子成員要與選派干部一道,逐村分析優勢和存在的問題,幫助選派干部理清思路、確定項目、制定措施。各縣(區)委組織部和選派辦要加強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要教育和引導廣大選派干部澄清模糊認識,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運用市場經濟的手段,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著力在發揮資源優勢、盤活集體資產、搞好生產和流通服務等方面動腦筋、做文章,努力在為農民增收、農業增效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增加集體收入。第二批選派干部任期還有四個多月,各縣(區)要抓緊做好對已使用專項資金的預審工作,迎接全省對選派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對于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的,財政部門將立即收回扶持資金,并予以相應處罰。對違規違紀或知錯不糾的,將依照黨紀政紀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全縣農村集體資金監管意見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涉及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全縣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強化農村集體資金的監管力度,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是新形勢下規范農村工作,改善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金監管,對有效防止村級債務增加,預防農村職務犯罪,增強農村集體經濟實力,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扎實推進“兩區同建”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村級會計委托制切實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意見》等上級文件精神,借鑒其它縣市先進經驗,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兩區同建”工作的總體要求和部署,依法健全和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資金監督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廣大農民群眾的經濟利益和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集體集體“三資”管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集體資金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農村集體資產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券等其他資產;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園地、荒地、荒溝、水面、綠化地等自然資源。
第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主體,有依法保護、經營、管理集體“三資”的權利和義務。
農村集體“三資”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平調、損壞、私分、哄搶或非法查封、抵押、凍結、變賣和沒收。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根據《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村集體“三資”歸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共同所有,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侵占、平調、挪用。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是指農村集體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是指農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投資資產、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及無形資產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源是指農村集體擁有的物力、財力、人力等各種物質要素的總稱,分為社會資源和自然資源兩大類。本辦法主要指自然資源。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治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根據《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農經發〔2012〕4號)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農村集體“三資”屬于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所有,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對于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健全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盤活農村集體存量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強集體經濟組織為農戶服務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從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推進源頭治腐,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農村“三資”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強化監督管理,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準確把握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和主要內容
(一)基本原則。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應遵循以下四項原則:一是民主管理的原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對集體“三資”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權、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二是公開透明的原則。資金的使用和收益應當向全體成員公開,資產和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應當實行招標投標或公開競價,集體物資購置、工程項目建設應當實行公開集中采購。三是規范運作的原則。要不斷健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流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置于規范的操作程序之中,真正做到依法依規辦事,從而實現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高效化營運、全程化監督。四是成員受益的原則。遵循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規律和特點,采取不同的經營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確保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安全高效和保值增值,讓農民群眾隨著農村集體經濟壯大,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實惠。
(二)工作目標。通過健全制度、規范管理、強化監督、加強服務,逐步形成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督到位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多途徑增加村級集體經濟可支配收入,不斷滿足農村基層建設、服務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力爭經過3-5年的努力,使全縣90%以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自有收入達到5萬元以上。
農村財務管理調查報告
一、村級集體大額資金專儲帳戶制度提出的背景
近幾年,隨著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部分農村土地被征、占用,村級集體經濟因征、占地補償款入帳而迅速壯大,據統計,截至2004年底,*區村級集體擁有貨幣資金9.8億元。
農村村級集體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成為農村干群關注的焦點,也是群眾上訪最多的問題之一。來自信訪方面的資料和對村級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事實表明,在實際管理工作中,一些村集體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資金使用不公開、不合理等情況,甚至有的村存在揮霍、挪用、侵占等問題,嚴重侵害了征地農民的權益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影響到了農村社會的穩定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如何在保證村級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完善財務制度,加強農村財務民主管理,保證集體資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護干部,成為當前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從馬駒橋鎮情況看,主要存在的現象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1.村級集體擁有的資金量越來越大。該鎮是北京市政府確定的33個中心鎮之一,緊鄰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轄50個行政村,共有農戶13478戶,農業人口35452人。近幾年,該鎮經濟社會發展勢頭良好,特別是村級集體收入大幅度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全鎮村級集體資產擁有量總額3.1億元;2004年度,全鎮稅收實現1.56億元,村級集體總收入達到1600萬元,年總支出額1400萬元;同時,作為國家環保產業園區和京東物流中心所在地,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截止到目前,已有12個村共計16047畝土地被征占,土地補償款總額達9.46億元,幾年中,為解決6612位失地農民的安置,共動用資金4.14億元。農村集體資金收入與支出的數額之大,可謂前所未有。
2.村級集體資金的使用存在不合理現象。村集體掌握的資金量越來越大,如何有效使用和管理集體資金,干部群眾態度很難完全統一。截止2004年底,該鎮村集體擁有資金總量在五百萬元以下的村30個,五百萬元以上的村10個,一千萬元以上的村10個。在集體資金的使用上,有些村干部受三年一換屆的影響,存在只想當前,不顧長遠,“有權不使,過期作廢”、“我這任的錢,不能留給下任花”等不良心理和錯誤想法。在一些村出現了以提高村民福利為由,想方設法發錢、發物,而且村與村之間相互攀比等問題。有的村一次過節費就發給村民每人200元,有幾個村每年以十萬、幾十萬元的數額發放,結果幾年下來,將集體資金,花得所剩無幾。村民則普遍認為:“集體的錢是我們大家伙的錢,不能讓村干部吃、喝、花都給揚光了”,說到底,村民的心理就是一個“分”字。雖然在以前該鎮對村級集體資金的監管使用也有監督,但使用的隨意性較大,監督不到位,出現了村級集體資金亂發、亂花等問題。
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現狀及策略
摘要: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及壯大是提高農民收入、實現鄉村振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通過與云南省財政廳農村綜合改革處,開遠市、屏邊縣、牟定縣林業局、農業局、供銷社、統戰部等相關部門座談,結合對相關村、企業、合作社等實地走訪和調查的情況,分析了云南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成效及經驗,探討了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經營模式;問題;對策
家庭承包經營是我國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涵蓋家庭分散經營和集體統一經營兩種模式。相對于家庭分散經營來說,集體統一經營的發展相對比較疲軟,未能起到良好的服務與保障功能。黨的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壯大集體經濟;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及壯大是助力農村經濟發展,推動脫貧攻堅,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障鄉村振興,提升農民收入及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必要舉措[1]。2014年統計數據表明,云南省有集體經濟收入的行政村僅有6218個[2],截止2017年增加到8211個[3],3年村落數增長了32%。2017年底云南省的13556個行政村中,集體經濟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上的有1554個,占11%;年收入1萬元以下的集體經濟“薄弱村”和沒有集體經濟收入的“空殼村”有8255個,占比高達60.9%[2]。可見,云南省全面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空殼村”,全面實現脫貧致富任重而道遠。在與云南省財政廳農村綜合改革處,開遠市、屏邊縣、牟定縣林業局、農業局、供銷社、統戰部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座談,以及對相關村、企業、合作社等的實地走訪和調查后,總結了云南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取得的成效及經驗,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云南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經驗及成效
云南在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尤其在扶持“薄弱村”、“空殼村”的脫貧增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也探討出諸多值得推廣的經驗。一盤活資產,夯實集體增收的基礎。村集體通過承包、租賃、股份合作、轉讓等多種方式及多種渠道整合村集體的房屋、土地、山林、水源等資源,把閑置、規模小或利用率較低的資源轉化為經營性資產,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集體創收。如開遠市通過集體經營、出租、有償轉讓三種方式盤活村級集體資產,具體措施:一是聘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營集體擁有的賓館、農貿市場,獲得集體資金收入;二是出租集體擁有的商鋪、商店等獲取租金;三是將集體擁有的經營性資產如農貿市場一次性出售給企業等經營主體。三種方式均以租賃為主,從而最大限度為集體增收創造條件。二優化服務,擴大集體增收的來源。村集體積極開展政策宣傳,通過組織土地流轉、農戶就地轉移和外出務工、協調水電路和爭取項目資金技術扶持等渠道,以提供服務的方式進而獲取集體經濟收益。如屏邊縣黑泥地社區探索在現代園區引進農業企業,社區為其提供協調、組織勞動力等服務,以服務形式入股,公司定期給予社區分紅。牟定縣戌街鄉通過扶貧小額信貸、土地流轉、企業用工協調等渠道,以定額或遞增的方式獲得工作協調服務費,從而以優質的公共服務實現村集體經濟收入的多元化。三異地共建,破除資源缺乏的瓶頸。按照異地建設、資源共用、收入共享的原則,鼓勵缺乏資源的村通過異地購置商鋪、土地使用權等方式,與增收能力強的村集體合作、幫扶、共建,從而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屏邊縣白河鎮實施“一個中心、專業合作、全面發展”的發展思路,其12個村委會集體入股眾合果蔬產銷合作社,在發展熱帶水果交易市場的基礎上,大力發展集餐飲、住宿、娛樂、觀光為一體的鄉村旅游,全部收益按照各村的出資比例分紅,從而克服了部分村集體缺乏資源的瓶頸,實現了共同發展、互利共贏。四股份合作,促進集體經濟持續增長。鼓勵村集體利用資金、土地等資源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或企業,通過股份合作實現村集體經濟收益的長效增長。牟定縣新橋鎮興隆村黨總支以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縣項目為資本,入股新橋鎮有家“農光互補”太陽能發電項目。截止2017年,在電池板下富余空間新建標準化食用菌種植大棚47個,帶動群眾長期就業60余人、季節性務工200余人,實現集體經濟收入達8萬元。五以商招商,撬動集體助推的社會資本。積極推進承包土地流轉和以土地作價入股的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屏邊縣黑泥地社區引導農戶將分散經營的承包土地作價入股組建了公司,接著引進多家企業簽訂股份合作協議,將土地統一流轉給現代農業園區或企業經營。開遠市創立紅河創森高原特色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以國家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項基金為契機,撬動社會資本投資,社區把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折合成土地股本,實現公司和社區共同發展,帶動多元主體參與,互利多贏,構建“政府+平臺+企業+農戶”高效現代農業園運轉模式。六激勵考核并重,提升集體發展的積極性。1.建立激勵機制。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領路人,對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有突出貢獻的村組干部給予獎勵,調動其積極性。牟定縣從2009年起實行“基礎補貼+績效補貼+村集體經濟創收獎勵”的村干部待遇補貼制度,對集體經濟收入實行“4—4—2”的分配方式,增收的40%用于投入積累、滾動發展,40%按照“四議兩公開”的程序獎勵給對集體經濟做出主要貢獻的村組干部,20%用于彌補工作經費和改善辦公條件。2.建立和完善考核機制。牟定縣縣委將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創建基層黨建工作示范點考核的重要指標,并從2009年起把發展集體經濟情況納入向州委推薦“優秀村官”一票否決事項。
二、云南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問題探索
摘要: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農村群眾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不僅是保障農村集體經濟有序發展的重要前提,而且是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必須關注和解決的重要問題,對農村、農業和農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基于此,文章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究,以期為新時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優化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問題
根據我國的所有制性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屬于集體財產的范疇,因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實現集體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在國家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的今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必須要對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優化,以高效、有序的財務管理工作來推動農村經濟全面、穩步、可持續發展。
一、基本情況介紹
寧城縣轄18個鎮鄉街,310個行政村(社區),2664個村民小組。自2018年10月份啟動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依法對各村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了確認,完成寧德縣18個鎮鄉街310個村2664個組的清產核資工作,經清查核實,全縣310個村的資產總計為55237.44萬元,負債總計為8887.87萬元,所有者權益總額為46349.55萬元。另外,全縣18個鎮鄉街共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數16.9萬戶,人口52.86萬人。在財務管理方面,開展了村級財務管理及公開整改工作,規范了村級財務管理,各鎮鄉街村級財務做到真公開、實公開。同時對農村集體經濟進行財務審計。各鄉鎮村級財務全部納入鄉鎮農經部門統一管理。進一步完善了村級財務公開、民主管理、開支審批、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嚴格集體資金管理。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思考
摘要: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與流失,保證資產規范安全有效地使用,有利于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但是目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還存在許多問題,為此論文對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問題進行了研究。論文首先概述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集體資產管理;其次分析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建議。論文對于規范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促進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推動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資產管理
目前,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中不可忽視的一個方面。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來說,要想防止集體資產流失,保護集體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就必須深入分析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可行的對策加以解決,不斷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集體資產管理概述
集體經濟組織是生產資料屬股東集體所有的經濟組織,在村(居)黨組織的領導和村(居)委會的管理下,依法享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原生產大隊、生產隊建制經過改革、改造、改組形成的合作經濟組織,主要包括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和股份合作經濟社。農村集體資產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應收賬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收的廠租、鋪租、地租、其他物業出租等)、對外投資(通過公共積累投資投勞興辦的集體企業資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股聯營合資合作的企業等)、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建的建筑物、購置的交通運輸工具、生產經營用機電設備、辦公設備、公益設備等)等。集體資產管理就是對資產負債表左側所列全部資產進行管理,主要包括對集體資產的購置(形成)、持有、經營、報廢和處置等的管理。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首先有利于規范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與流失,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通過不斷完善及執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細則,可以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資產有效地監管。其次,有利于保護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完善資產交易制度和交易監管機制,防范隨意轉租分租、未按制度簽訂出租出讓合同等不良現象,保護好集體資產及確保其保值增值。第三,有利于促進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對股東分紅和土地款的分配管理,正確處理好壯大集體經濟與增強全體成員(股東)獲得感的關系,防止借債分配、超前分配,推動農村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實現村強民富。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