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強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6 08: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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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緊急強制分析論文
內容摘要: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與行政緊急強制的啟動,行政緊急強制的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規定等概念存在著一定的聯系,但并不相同。規范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對于行政緊急強制法治的實現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緊急狀態,行政緊急強制,設定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應該進行認真地研究。但是,目前對行政緊急強制設定問題的研究處于關注較少,甚至不予關注的狀態。這種狀況不僅妨礙了行政緊急強制問題研究的深入,而且也不能為行政緊急強制的法律控制提供必要的、全面的理論支持。因此,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問題應該受到應有的重視。筆者擬從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規范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意義、緊急狀態期間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特征等方面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進而言之,就是以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賦予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權力,同時,也對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條件、程序、及其監督問題作出規定。[i]
行政緊急強制概念分析論文
摘要:行政緊急強制是指在有權主體依法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后,特定行政機關針對緊急狀態,為了實現行政目的,無須為相對人事先設定義務,而直接對其人身、財產自由進行強制性限制的一種即時強制。行政緊急強制的特征包括緊急性、強制性、單方性、高裁量性、具體處置性、侵益性與程序的靈活性等。根據其定義與特征,應從多個方面進行規范。
關鍵詞:行政緊急強制,概念,特征
概念界定是分析問題的基礎,也是交流溝通的前提條件。對行政緊急強制概念的探討也是對行政緊急強制制度進行探討的基礎。因此,本文對行政緊急強制的概念進行探討,以就教于學界同仁。
(一)行政緊急強制的概念
行政緊急強制是指在有權主體依法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后,特定行政機關針對緊急狀態,為了實現行政目的,無須為相對人事先設定義務,而直接對其人身、財產自由進行強制性限制的一種即時強制。該定義的涵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性質上,行政緊急強制屬于行政即時強制的一種。所謂行政即時強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目前的緊迫情況沒有余暇命令,或者雖有命令的余暇,但若命令便難以達到預期行政目的時,為了創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狀態,行政機關不必以相對人不履行義務為前提,便可對相對人的人身、自由和財產予以強制的活動或制度[ii].即時強制既可以適用于正常狀態,例如警察對酩酊大醉橫臥馬路者實施強制管束,也可以適用于緊急狀態。行政緊急強制便是適用于緊急狀態的一種即時強制。
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與行政緊急強制的啟動,行政緊急強制的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規定等概念存在著一定的聯系,但并不相同。規范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對于行政緊急強制法治的實現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緊急狀態,行政緊急強制,設定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應該進行認真地研究。但是,目前對行政緊急強制設定問題的研究處于關注較少,甚至不予關注的狀態。這種狀況不僅妨礙了行政緊急強制問題研究的深入,而且也不能為行政緊急強制的法律控制提供必要的、全面的理論支持。因此,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問題應該受到應有的重視。筆者擬從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規范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意義、緊急狀態期間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特征等方面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進而言之,就是以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賦予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權力,同時,也對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條件、程序、及其監督問題作出規定。[i]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與行政緊急強制的啟動,行政緊急強制的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規定等概念存在著一定的聯系,但并不相同。規范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對于行政緊急強制法治的實現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緊急狀態,行政緊急強制,設定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應該進行認真地研究。但是,目前對行政緊急強制設定問題的研究處于關注較少,甚至不予關注的狀態。這種狀況不僅妨礙了行政緊急強制問題研究的深入,而且也不能為行政緊急強制的法律控制提供必要的、全面的理論支持。因此,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問題應該受到應有的重視。筆者擬從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規范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意義、緊急狀態期間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特征等方面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進而言之,就是以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賦予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權力,同時,也對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條件、程序、及其監督問題作出規定。[i]
行政緊急強制概念與特征論文
摘要:行政緊急強制是指在有權主體依法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后,特定行政機關針對緊急狀態,為了實現行政目的,無須為相對人事先設定義務,而直接對其人身、財產自由進行強制性限制的一種即時強制。行政緊急強制的特征包括緊急性、強制性、單方性、高裁量性、具體處置性、侵益性與程序的靈活性等。根據其定義與特征,應從多個方面進行規范。
關鍵詞:行政緊急強制,概念,特征
概念界定是分析問題的基礎,也是交流溝通的前提條件。對行政緊急強制概念的探討也是對行政緊急強制制度進行探討的基礎。因此,本文對行政緊急強制的概念進行探討,以就教于學界同仁。
(一)行政緊急強制的概念
行政緊急強制是指在有權主體依法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后,特定行政機關針對緊急狀態,為了實現行政目的,無須為相對人事先設定義務,而直接對其人身、財產自由進行強制性限制的一種即時強制。該定義的涵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性質上,行政緊急強制屬于行政即時強制的一種。所謂行政即時強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目前的緊迫情況沒有余暇命令,或者雖有命令的余暇,但若命令便難以達到預期行政目的時,為了創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狀態,行政機關不必以相對人不履行義務為前提,便可對相對人的人身、自由和財產予以強制的活動或制度[ii].即時強制既可以適用于正常狀態,例如警察對酩酊大醉橫臥馬路者實施強制管束,也可以適用于緊急狀態。行政緊急強制便是適用于緊急狀態的一種即時強制。
行政緊急強制概念研究論文
摘要:行政緊急強制是指在有權主體依法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后,特定行政機關針對緊急狀態,為了實現行政目的,無須為相對人事先設定義務,而直接對其人身、財產自由進行強制性限制的一種即時強制。行政緊急強制的特征包括緊急性、強制性、單方性、高裁量性、具體處置性、侵益性與程序的靈活性等。根據其定義與特征,應從多個方面進行規范。
關鍵詞:行政緊急強制,概念,特征
概念界定是分析問題的基礎,也是交流溝通的前提條件。對行政緊急強制概念的探討也是對行政緊急強制制度進行探討的基礎。因此,本文對行政緊急強制的概念進行探討,以就教于學界同仁。
(一)行政緊急強制的概念
行政緊急強制是指在有權主體依法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后,特定行政機關針對緊急狀態,為了實現行政目的,無須為相對人事先設定義務,而直接對其人身、財產自由進行強制性限制的一種即時強制。該定義的涵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性質上,行政緊急強制屬于行政即時強制的一種。所謂行政即時強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目前的緊迫情況沒有余暇命令,或者雖有命令的余暇,但若命令便難以達到預期行政目的時,為了創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狀態,行政機關不必以相對人不履行義務為前提,便可對相對人的人身、自由和財產予以強制的活動或制度[ii].即時強制既可以適用于正常狀態,例如警察對酩酊大醉橫臥馬路者實施強制管束,也可以適用于緊急狀態。行政緊急強制便是適用于緊急狀態的一種即時強制。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與行政緊急強制的啟動,行政緊急強制的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規定等概念存在著一定的聯系,但并不相同。規范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對于行政緊急強制法治的實現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緊急狀態,行政緊急強制,設定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應該進行認真地研究。但是,目前對行政緊急強制設定問題的研究處于關注較少,甚至不予關注的狀態。這種狀況不僅妨礙了行政緊急強制問題研究的深入,而且也不能為行政緊急強制的法律控制提供必要的、全面的理論支持。因此,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問題應該受到應有的重視。筆者擬從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規范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意義、緊急狀態期間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特征等方面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進而言之,就是以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賦予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權力,同時,也對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條件、程序、及其監督問題作出規定。[i]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與行政緊急強制的啟動,行政緊急強制的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規定等概念存在著一定的聯系,但并不相同。規范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對于行政緊急強制法治的實現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緊急狀態,行政緊急強制,設定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是行政緊急強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制度應該進行認真地研究。但是,目前對行政緊急強制設定問題的研究處于關注較少,甚至不予關注的狀態。這種狀況不僅妨礙了行政緊急強制問題研究的深入,而且也不能為行政緊急強制的法律控制提供必要的、全面的理論支持。因此,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問題應該受到應有的重視。筆者擬從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規范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意義、緊急狀態期間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特征等方面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涵義
(一)行政緊急強制設定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緊急強制的設定,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創設行政緊急強制法律規范的活動,是在原屬法律空白的領域中,以制定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緊急強制從無到有的一種活動。進而言之,就是以法律規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賦予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權力,同時,也對相關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緊急強制的條件、程序、及其監督問題作出規定。[i]
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程序論文
內容提要:在法定機關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后,為應對緊急危險,保護公共利益,行政主體往往會采取行政緊急強制措施。鑒于行政緊急強制措施可能對公民人權保障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各國通常采取一定的方式來控制行政緊急強制的實施。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程序就是一種有效的控權方式。許多西方國家在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程序制度建設方面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關鍵詞: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程序
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的程序,是指行政機關在運用行政緊急強制權力,采取行政緊急強制方法時,需要遵守的步驟、方式、順序、時限等。[i]鑒于程序在控制權力濫用方面的重要作用,許多國家在通過立法為行政主體設定行政緊急強制方法的同時,也從保護相對人權利的角度規定了一些必要的程序。本文首先對部分西方國家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程序的立法情況進行評介,然后對其行政緊急強制程序制度的特點進行分析,最后根據我國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程序的現狀,提出相應的完善建議。
(一)部分西方國家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程序的立法概況
1、美國對行政緊急強制實施程序的規定
美國是一個比較重視通過程序對行政權力進行控制的國家。在行政緊急強制方面,美國經歷了一個從20世紀70年代以前的不重視行政緊急強制程序到逐步重視行政緊急強制程序,并通過在相關的的緊急狀態法中逐步地將憲法正當程序融入的方式。在2002年聯邦政府委托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制定的《州公共衛生緊急權力示范法》(2002)中,對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下,實施公共衛生行政緊急強制,運用強制隔離、強制體檢、強制治療等強制方法時應該遵循的程序作出了明確的、比較詳細的回答。在各州關于行政緊急強制的立法當中,特拉華州對公共衛生緊急狀態期間行政緊急強制隔離的程序規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該法第31章第3135條對強制隔離的程序作出了以下規定:其一,州公共衛生當局實施強制隔離必須符合法定的事實標準;其二,州公共衛生當局實施強制隔離必須申請司法令狀;其三,法院應舉行快速聽證;其四,州公共衛生當局實施強制隔離應進行告知;其五,州公共衛生當局應向相對人提供必要的生活、醫療設施;其六,州公共衛生當局應對被強制隔離人進行定期體檢;其七,強制隔離的解除等。
行政強制諸措施研究管理論文
[內容提要]
在抗擊SARS進程中,與我們關系緊密的行政強制行為已是行政法學界乃至整個法學界研究的重點。本文簡要分析了緊急狀態下的行政強制措施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之后從這一狀態下行政強制的程序瑕疵和邊緣性問題出發,針對德國學者在行政強制學說中提出的“中道”理論表示現實的憂慮,并根據行政法的一些基本理論對解決“中道”理論與現實差距提出了自己不成熟的一些觀點(如緊急狀態下行政強制行為一些準則及法律救濟的補充途徑)。
[關鍵詞]行政強制必要性程序瑕疵中道救濟
一當自由失去時
在剛剛結束的SARS疫情爆發嚴重時,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機關采取了若干強制性措施來應對這場突發性公共危機。來自北京市防控非典督查辦公室的統計,根據流行病學調查和隔離公告時間,截至6月21日10時,18個區縣累計隔離醫學觀察人數為30173人,其中集中隔離12131人,分散隔離18042人。累計解除隔離觀察人數30048人,當日處于隔離觀察人數125人。⑴留驗觀察、隔離治療等抗SARS措施的頻頻采用涉及到公民的人身自由范圍問題(當然也涉及到企業自由問題,本文不做論述)。
可以看到“緊急狀態”這一用語在這一事件中被學術界乃至傳媒界大量反復引用。何謂“緊急狀態”?緊急狀態在各國憲法和法律上的描述也不盡一致,但大致上的內容是近似的。比較有代表性的定義是歐洲人權法院對“公共緊急狀態”(PublicEmergency)的解釋,即“一種特別的、迫在眉睫的危機或危險局勢,影響全體公民,并對整個社會的正常生活構成威脅”。緊急狀態有以下幾個特征:必須是現實的或者是肯定要發生的;威脅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阻止了國家政權機關正常行使權力;影響了人們的依法活動;必須采取特殊的對抗措施才能恢復秩序等。根據引起緊急狀態的原因不同一般可以把緊急狀態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災害引起的緊急狀態;一類是由社會動亂引起的緊急狀態。⑵SARS的爆發顯然屬于第一種類型的情況。那么上述種種行政強制行為就應該是緊急狀態下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