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8 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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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制度

淺談存款保險制度利弊

摘要: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在金融體系中設立保險機構,強制地或自愿地吸收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繳存的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一旦投保人遭受風險事故,由保險機構向投保人提供財務救援或由保險機構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制度。本文淺談存款保險制度的利弊以及必要性。

關鍵詞:存款保險制度,風險,金融改革

存款保險制度起源于美國,美國在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中,曾發生過大量商業銀行的倒閉事件:初期每年商業銀行倒閉的數量為兩位數,1987~1991年平均每年則達到200家,最高一年達到250家。銀行的大量倒閉使得凝聚的人們血汗的儲蓄頃刻間灰飛煙滅,嚴重損害了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系統的穩定。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后,由于投保銀行可以從保險機構取得資金救助或得到存款理賠,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也極大地減輕銀行的壓力和風險。歷史經驗和國際實踐表明,存款保險制度已成為抵御金融風險的一道重要防線。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利弊分析

中國正處在經濟發展的關鍵時期,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的戰略調整必須要有一整套有效的金融監管制度和風險防范體系,是否應成立存款保險公司自然成為了各方關注和討論的重點問題。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無缺的,為有效借鑒國際經驗,以建立一個符合我國實際的、較為完善的存款保險體系。我們應該一分為二地分析一下存款保險制度的利與弊。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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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存款保險制度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歷史發展

存款保險制度最初起源于美國。1929年,美國遭遇空前嚴重的經濟危機,引發了銀行連鎖倒閉的風潮,眾多存戶損失慘重。為保護銀行和存款人的利益,恢復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美國國會于1933年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并成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二、存款保險制度的作用

存款保險制度的積極作用主要是防范銀行擠兌風險,保護存款人的合法利益,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提高金融監管水平。存款保險制度的理論基礎是這種制度有助于避免“囚徒困境”問題導致的銀行擠兌風潮。同時,存款保險制度還能有效地防止單個銀行倒閉的局部風險演化為銀行體系風險。但是,存款保險制度又是一把雙刃劍,其弊端主要是會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其結果可能是更多的銀行破產和更頻繁的系統性危機。

三、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1、作為高風險的銀行需要存款保險制度。銀行是一種高風險的特殊企業。其具有高杠率,其負債率普遍高于90%。同時其資產負債期限結構不匹配,“借短貸長”是銀行資金配置的特點。高風險企業的銀行業要求建立存款保險法律制度。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嚴重不足,遠遠低于《巴塞爾協議》規定的8%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一旦銀行發生危機甚至出現破產清理,這會直接有損存款人的利益。如果商業銀行參加了存款保險制度,在出現問題時社會公眾利益由存款保險公司來保護。這樣不但合理的保護了存款人的利益。而且避免銀行擠兌的發生,進而穩定了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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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轉變研究論文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存款保險制度的歷史;存款保險制度的作用;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路徑選擇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會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維持正常的金融秩序、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提高金融監管水平、加強監督管理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存款保險制度;金融;風險

論文提要: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我國金融市場也不斷開放。在這種背景下,我國長期實行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越來越顯示出局限性。如何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盡快建立符合市場化改革要求的存款保險制度,已是我國金融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外資商業銀行的涌入將使金融機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缺乏競爭能力的中小金融機構將面臨退出市場的危險。20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國際金融市場動蕩加劇。目前,美國的金融風暴使全球主要資本市場波動加劇,國際金融運行的不確定性增加,我國面臨的金融風險因素也逐漸增多。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對維護以銀行業為軸心的金融信用體系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和功能。200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這意味著,作為一個國家金融安全網重要組成部分的存款保險制度,將全新登場。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歷史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是有效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穩定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通俗點講,為防止和應對金融機構倒閉破產等風險,銀行繳納保費,參加存款保險。當危機發生時,存款保險機構及時向存款人予以賠付,依法參與或者組織對這家銀行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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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改革論文

早在二戰之前,日本就提出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設想和建議,但遭到銀行當局的否決。戰后初期,隨著日本經濟的重建和復蘇,金融制度和銀行經營體制表現出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求的傾向,1955~1956年,日本先后發生3次銀行經營危機、8次信用金庫經營危機。鑒于此,1957年1月,大藏省向國會提交了《存款保障制度基金法案》和《保全金融機構經營的特別措施法案》等,但遺憾的是兩法案均未能獲得通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再次擱淺。

進入20世紀60-70年代后,日本經濟進入高速增長時期,經濟的高速發展對金融市場的健康、快速運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市場流通資金不足及企業運作資金缺口不斷增大問題成為日本政府和金融部門面臨的兩大難題。促進金融體制改革,引進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競爭機制,可有效緩解此等難題。但是,在引入銀行競爭機制的同時,保護廣大存款人利益、建立公平的問題銀行處置機制、維護金融體制穩定也成為必須。在此背景下,建立強制性的存款保險制度事宜再一次提上議事日程。

1971年4月,眾、參兩院一致通過了大藏省制定的《存款保險法》,同年7月,日本存款保險機構(DepositInsuranceCorporationofJapan,簡稱DICJ)成立,至此,日本存款保險制度終于正式建立。該制度成立之初,內部組織機構并不完全獨立,其理事長由日本銀行副總裁兼任,理事長、理事及專業金融人士(7名以內)共同組成存款保險機構的決策核心營運委員會。其業務范圍也十分有限,僅限于收取保險費用和支付保險金。其原始資本金和存款保險限額也很少,前者僅為4.5億日元,分別由日本政府(財務省)、日本銀行和民間金融機構三方各出資三分之一籌集。后者的上限僅為100萬日元。盡管如此,存款保險制度畢竟在日本建立了起來,這走出了日本建立健全金融安全網的關鍵一步。

從上述日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曲折過程來看,推動日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主要因素大可有三:其一,經濟的高速增長。如果沒有20世紀60-70年代的經濟高速增長,日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可能再度擱置。其二,金融市場的需求。在經濟高速增長背景下,滿足企業資金需求,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的要求催生了日本存款保險制度。其三,政府的風險防范意識。日本政府意識到引進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競爭機制,提高金融市場效率,雖然可以滿足國內金融市場及企業的資金需求,但同時也必然使金融風險增大,存款人的利益也受到威脅。正是這一較為清醒的風險防范意識,使日本政府在引入金融競爭機制的同時,適時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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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存款保險制度論文

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和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開放,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已成為我國金融市場亟待解決的問題。文中回顧了存款保險制度的歷史發展,論述了這一制度在我國建立的必要性。

關鍵詞:金融業;存款;保險;必要性

隨著經濟全球化迅速發展,我國金融市場也不斷開放。在這種背景下,我國長期實行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越來越顯示出局限性。如何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盡快建立符合市場化改革要求的存款保險制度已是我國金融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是指旨在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一種制度安排,它要求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為其吸收的存款向存款保險機構投保,當投保機構發生危機無力支付存款時,由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援助或直接對存款者給予償付。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歷史發展

存款保險制度最初起源于美國。1929年,美國遭遇空前嚴重的經濟危機,引發了銀行連鎖倒閉的風潮,眾多存戶損失慘重。為保護銀行和存款人的利益,恢復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美國國會于1933年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并成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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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研究論文

1.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存款保險制度起源于美國。上世紀30年代初,美國受經濟危機影響,幾乎每年就有兩千家以上銀行倒閉。為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金融穩定,美國國會于1933年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建立聯邦存款保險局(FDIC),率先確立強制存款保險制度。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金融業日益自由化、國際化的發展,金融風險明顯上升,絕大多數西方發達國家相繼在本國金融體系中引入存款保險制度,臺灣、印度、哥倫比亞等部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也進行了這方面的有益嘗試。上世紀80年代以來,系統性銀行危機波及全球,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同樣受到了嚴重威脅。為了降低金融危機的可能性,減少金融危機造成的社會成本,各國都著手建立金融安全網。迄今為止,全球約有90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其中有近70個是于這一時期建立的。

存款保險制度的良好運作既有賴于健全的銀行監管制度,也有助于實現銀行審慎監管目標。因此,存款保險、金融監管和最后貸款人職能之間具有很強的互補關系,缺少任何一個環節都會影響到其他職能的有效發揮。與此同時,考慮到由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向顯性存款保險制度轉變已成為國際趨勢,我國商業銀行在國外拓展業務會遇到存款保險問題,進入我國的外資銀行為保障其安全經營和存款人的利益,也會向我方提出存款保險的要求,因此,作為現代銀行業所必需的基礎設施,我國加快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設已刻不容緩。

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入,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也逐步激烈,優勝劣汰在所難免。銀行金融機構作為獨立核算的法人一旦破產倒閉,誰來為存款人的利益提供保障?若央行獨家承擔最后貸款人和救援者的責任,這等于把全國的信用風險都壓在央行一家身上,給央行造成極大的負擔。因此,我國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盡早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給金融機構建造一道“安全網”,從而更好地促進我國金融改革與發展。

2.存款保險的種類及現行存款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2.1存款保險的種類。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理論是把存款保險分為隱性(implicit)存款保險和顯性(explicit)存款保險兩種。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則多見于發展中國家或者國有銀行占主導的銀行體系中,指國家沒有對存款保險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銀行倒閉時,政府會采取某種形式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眾對存款保護的預期;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對存款保險的要素機構設置以及有問題機構的處置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優勢在于:明確銀行倒閉時存款人的賠付額度,穩定存款人的信心;建立專業化機構,以明確的方式迅速、有效地處置有問題銀行,節約處置成本;事先進行基金積累,以用于賠付存款人和處置銀行;增強銀行體系的市場約束,明確銀行倒閉時各方責任。截至目前,全世界已有67個國家建立了顯性存款保險制度,55個國家建立了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其中最典型的是美國和德國存款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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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研究論文

摘要

銀行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銀行“安全網”的一個組成部分,在降低金融風險,防止擠兌發生及危機擴散;保護小額存款人的利益;促進多元化的金融競爭;減輕政府負擔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我國應盡快創建存款保險制度。本文將從存款保險體制、存款保險機構的設置、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存款保險的參保方式和保險范圍、存款保險費率、理賠標準等多方面為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提出立法建議。

關鍵字:存款保險;銀行;金融風險

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入,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也逐步激烈,優勝劣汰在所難免。銀行金融機構作為獨立核算的法人一旦破產倒閉,誰來為存款人的利益提供保障?若央行獨家承擔最后貸款人和救援者的責任,這等于把全國的信用風險都壓在央行一家身上,給央行造成極大的負擔。因此,我國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盡早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給金融機構建造一道“安全網”,從而更好地促進我國金融改革與發展。

一、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存款保險制度又稱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是指由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按照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的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保險金,當投保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危機、破產倒閉或者其他經營危機時,由特定的保險機構通過資金援助、賠償保險金等方式,保證其清償能力。存款保險制度既是為金融體系提供一張安全網,防止個別銀行的危機擴散到其他銀行而引起銀行恐慌和金融危機;還有助于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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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制度評估研究

[摘要]目的:設計構建醫療保險制度的評估框架與指標體系。方法:將社會學關注的“公平、效率、質量”與管理學關注的管理主要環節“制度、經辦、運行、制約因素”兩種思維進行融合,提出醫療保險制度評估的指標體系。結論:可以從“制度的公平”、“管理的效率和透明”、“運行結果”及“宏觀環境和制約因素”四個維度對醫療保險制度進行評估。

[關鍵詞]醫療保險制度;評估;指標體系

由于特定的歷史背景和發展階段,我國醫保制度改革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主要著眼于快速推進制度建設,對制度實施效果進行的評估主要針對不同人群分別開展,比如城鎮居民醫保評估、新農合試點評估等,評估辦法注重定性評價,定量分析相對較弱,還沒有形成統一、科學的全民醫保評價指標體系。本文在既往相關理論和國內外文獻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我國醫療保險制度評估的概念框架與指標體系。

1醫療保險制度評估的目的與基本原則

對醫療保險制度進行評估的目的,一是保障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確發展方向,二是監測基本醫療保險的正常運行,三是為基本醫療保險的動態發展提供連續性數據監測。圍繞上述目標,構建醫療保險評估指標體系,既要著眼未來和長遠,又要立足當下的實踐和數據可得性,盡可能務實、可操作,避免空洞、抽象、沒有方向性。

2醫療保險制度評估框架與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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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制度趨勢分析

摘要:在人口老齡化現象日益突出的今天,養老問題已經成為人民日益關注的焦點,養老保險制度也成為了學術界研究的熱點。了解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研究發展熱點及未來趨勢對于我國新時代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本文運用CiteSpace文獻可視化軟件,選取中國知網近五年來發表的高水平文獻進行統計,繪制直觀圖表表明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脈絡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經過分析研究,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研究逐年增多,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城鄉一體化等是學者關心的主要問題。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CiteSpace;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隨著世界各國人口老齡化現象的日益嚴重,養老保險成為學者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從1951年建立以來,順應時展,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改革,日趨制度化和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快報顯示,2017年度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期末參保人數達40199萬人,比2016年增長6.17%。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期末參保人數達51255萬人,比2016年增長8.02%。隨著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的增加,有關養老保險的研究也一直是學術界的研究熱點,同時存在著許多分歧與爭議,研究者們從眾多角度對養老保險進行了相關研究分析。本文基于中國知網CNKI中的CSSCI數據庫來收集相關文獻,通過對文獻的梳理和歸納,分析該領域的研究熱點,存在的問題和未來的發展方向。對新時期的養老保險制度研究提供了借鑒意義。

1數據分析

1.1分析軟件。本文采用CiteSpace5.0文獻可視化分析軟件來對養老保險制度的相關文獻進行研究。CiteSpace是由陳超美在2015年開發的,其功能強大,可以對文獻作者,出版機構,關鍵詞,引用等進行聚類分析,較為直觀的顯示出文獻的熱點信息。筆者利用CiteSpace軟件對文獻進行關鍵詞(Key)統計,通過聚類分析可以提煉出養老保險領域的研究熱點及未來研究趨勢。1.2數據來源。本研究采用的數據來源于中國知網(CNKI)。在高級檢索中選取期刊檢索。文獻分類選擇“哲學與人文科學”“社會學Ⅰ輯Ⅱ”“社會學Ⅱ輯”和“經濟與管理科學”四類。檢索條件為關鍵詞“養老保險制度”,為了保證文獻統計年份的整體完整性,我們選取2013年到2017年段,對近五年來CSSCI數據庫中的高水平文獻進行檢索。通過檢索,得到了294篇有效文獻。1.3數據分析。1.3.1文獻作者分析。我們利用可視化文獻分析軟件CiteSpace5.0,軟件節點類型選擇“Author”進行作者分析,閾值設置中選擇“top50”,得到的結果如圖1所示,并繪制圖2,統計作者的發文總量。圖1圖2如圖1所示,在294篇高水平文獻中,丁建定,湯兆云和王曉東發文形成了小網絡。如圖2所示,來自華中科技大學的丁建定以及華僑大學教授湯兆云的發文量在近五年來較多,丁建定主要研究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在養老保險制度從城鄉分立到城鄉統籌的今天,應當重點注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1]。湯兆云提出了建立相對獨立類型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我國農民工數量龐大,其保險問題已經成為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短板,應建立符合農民工自身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讓農民工切實享受社會福利[2]。內蒙古大學的王曉東注重研究養老保險的城鄉一體化問題。他認為在養老保險統籌制度上還存在著一些缺陷,對現存的爭議點進行了梳理[3]。應用整體性視角針對欠發達地區的養老保險城鄉一體化問題提出了具體的策略[4]。鄧大松同樣關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下,仍然存在著統籌層次較低、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政府大量投入資金,擴大投資渠道,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積極引導中青年人參與養老保險[5]。針對繳費過高,隱形債務等問題,他提出了“小統籌+大賬戶”的模式,延遲退休年齡等切實措施[6]。在國內外對比研究過程中,柳如眉通過對比金磚五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養老金支出問題,構建了模型,分析預測了到21世紀中葉五國的養老金支出水平。老齡化嚴重的國家養老金支出較多,老齡化較低的國家養老金支出相對平穩。并由此提出對策建議,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7]。通過研究對比國外養老保險制度,對中國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8]。1.3.2關鍵詞聚類分析。通過分析文章關鍵詞,可以很好的快速把握該領域的研究熱點,掌握發展動向。本文使用CiteSpace5.0對知網所下載的294篇文獻進行關鍵詞統計分析。在軟件節點類型中選取“keyword”,閾值設置中選擇“top50”,網絡剪裁“pruning”選擇“pathfinder”和“pruningthemergednetwork”對合并后的網絡進行裁剪。我們選取詞頻>=5的關鍵詞進行可視化分析得到的分析結果,如圖3所示。圖3在圖3中,字體越大的表示詞頻數越高,養老保險制度(89次)、養老保險(53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18次)詞頻數排名前三,學者在這些領域還關注了人口老齡化,改革,城鄉統籌,職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延遲退休等較為具體的研究問題。為了高度概括養老保險領域的研究熱點,我們對得到的統計結果進行聚類分析。選擇“labelclusterswithindexingterms”得到的結果如圖4所示。通過聚類分析,我們得到了11個類別,對這十一個類別進行分類,發現,養老保險領域目前研究分成四個主要區域:(1)制度的構建;(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4)城鄉統籌。圖4為了更加直觀的顯示時間軸上養老保險領域的研究趨勢,我們選擇“TimeZone”視圖進行分析,得到結果如圖5所示。圖5如圖5所示,2013年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研究出現了大量文獻,主要側重于制度的分析,隨著時間的發展,養老保險領域開始關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城市職工保險制度,到2017年,城鄉統籌發展開始涌現。這說明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不斷發展,養老保險制度也逐漸從農村養老保險與城鎮養老保險的二元化發展方式向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的一體化發展。

2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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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金融穩定

一、實行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存款保險制度是指一個國家和地區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合法利益,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而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機構,作為投保機構,各存款性金融機構向保險機構強制或自愿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繳納保險費,當投保機構面臨危機或破產時,保險機構向其提供流動性資助或代替破產機構在規定的限度內對存款者支付存款的制度。

在我國,長期以來并不存在明確的存款保險制度,但從近年來發生的金融機構破產案中可以看出,我國的存款金融機構與政府之間實際上存在著一種隱性的存款保護。隱性存款保險在保護存款者利益以及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性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付出的代價也是沉重的,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隱性存款保險的弊端日益顯露出來。

首先,不利于公平競爭。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比,我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雖然服務好、不良資產率低、效率高,但由于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有國家信用作保障,存款者不用擔心銀行倒閉會給自己帶來損失,這就加大了股份制銀行的籌資成本,由此造成了大銀行與中小銀行不公平競爭的局面,抑制了新興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不利于提高中國銀行體系的活力。

其次,不能合理處置問題銀行,加大了處理的成本。由于隱性的存款保險沒有明顯的規定制度,缺乏市場化的機制,因而在處理中機制不夠靈活。一般是在發生危機后,人民銀行、地方政府等機構才實地商量解決的對策,而且因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作支持、各種專業人員的配合等原因,大大延遲了處理有問題銀行的時機。

第三,與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趨勢相悖。當前我國所采用的以國家信用為保證,對個人儲蓄存款實行全額保險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一是額外加大了國家財政的負擔,二是不利于形成正常的市場退出機制。隨著入世保護期的結束,外資銀行的紛紛涌入,中國未來的金融體系將呈現多元化的局面。如果仍采用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就會使民營銀行不能健康發展,而且會出現外資銀行“搭便車”的現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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