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財務收支審計報告范文
時間:2024-04-08 15: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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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發達國家如英國、美國、德國、意大利等國早在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就開始審計信息化方面的研究,開發出了在數據采集、數據分析、審計管理、風險管理以及持續監控等方面比較成熟的審計軟件,取得了豐厚的成果。在我國,隨著國家公共財政改革的不斷推進,部分高校在已有的信息化管理基礎上進行了系統規劃和探索,在財務收支審計、審計作業自動化、數據式審計、專業領域的聯網審計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技術的支持和高速發展為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搭建奠定了基礎,尤其是以德國SAP和美國Oracle為代表的ERP系統的強大數據整合和數據處理能力,為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然而,目前我國對于高校審計信息化平臺的研究大多還停留在數據采集、文本管理層面,數據加工處理方式比較簡單、審計信息共享程度低。在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方面,還沒有專門的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軟件,也沒有對高校內部審計業務領域進行專門研究的公司,研究成果應用輻射面小,資源整合度不高,在數據獲取、數據式審計經驗模型的業務總結和沉淀、精細化且個性化的審計作業流程定制等方面,還存在差距,而且還缺乏針對信息化平臺的審計業務流程的規范和指南,這是制約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建設推進的重要因素。
二、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搭建
(一)依托高校信息化平臺搭建――實現各部門數據共享 目前,許多高校利用用友等第三方審計軟件進行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設。但是,這些第三方軟件在設計中往往優先考慮通用性,并不能兼顧各高校的實際情況,其結果不可避免地存在數據接口問題。依托高校信息化平臺自主搭建審計信息化平臺,能夠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如圖1所示,高校信息平臺為實現各部門數據共享提供了良好條件。特別是SAP數據倉庫技術的應用,實現了對各部門數據單元化和結構化的整合,當審計需要某項數據時,如被審對象的人事信息,只需人事處對審計信息化平臺開放相應的權限和數據接口,在保證系統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審計效率,還能從根本上解決傳統審計信息化軟件一直不可逾越的數據接口問題。
(二)平臺搭建模塊化――各模塊職責分離,相輔相成 建立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總體應用框架,是搭建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基礎。如圖2所示,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平臺應用框架的設計思路,是以內部控制為切入點,利用SAP系統中的Portal工具、BW數據倉庫和BO商業智能工具對核心模塊進行功能搭建,建立信息門戶、業務應用系統,輔以成熟的運行保障系統、應用支撐系統、系統軟件和IT基礎等應用環境。
(三)以內部控制為切入點設計審計業務流程――審計工作高效執行的保障 審計業務流程的設計是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建設的重要內容,需要在建設過程中不斷探索、不斷優化。在設計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業務流程時,必須以內部控制為切入點,平臺流程嚴格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進行,審計工作中很多步驟是需要項目組長或審計處長審批的,經過審批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根據流程跟蹤,項目組長以及審計處長可以清晰地了解項目進行的步驟,上一步沒完成,就不可能進入下一步操作,從而杜絕人為的越步操作,實現了職責分離,方便進行控制。
三、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優化思考
(一)完善和優化審計業務流程――全業務、全過程信息化審計的實現途徑 (1)經濟責任審計平臺業務流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平臺業務流程的設計與傳統手工審計業務流程一樣,劃分為三個階段,即: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以及審計報告階段。在具體操作上應充分考慮信息化特點,更加注重內部控制的基礎性作用,抓住關鍵點進行控制設計。對于個別特殊情況可以將其從常規流程中剔除,使系統流程更加精簡、規范,提高系統運行效率。(2)基建工程審計平臺業務流程。高校基建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通常委托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在業務流程設計中應注重過程控制和事后評價。在工程實施中,審計處、基建處要配合審計事務所推進工作,并將工程進展情況分階段按要求反映在審計信息平臺上,以便在出現問題時對癥制定解決方案。工程竣工后,由審計處、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審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進行確認,無誤后將審價結果在內部審計網站上公示。審計工作完成后,需要將有關資料在平臺內進行歸檔并對該次審計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后期事務所準入的重要依據。(3)財務收支審計平臺業務流程。高校財務收支審計與其他審計業務相互交錯,無法完全割裂。經濟責任審計是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基建工程審計很多內容也和財務收支審計掛鉤。高校財務收支審計在流程設計上與其他審計業務流程彼此相容,因此,在對其審計流程設計和優化時,可以借鑒其他審計模塊來實現。(4)科研經費審計平臺業務流程。目前,大部分高校科研經費的審計還停留在對科研經費進行審簽層次,這種事后審計模式已經無法滿足日益龐大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和監督的需要。對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設計如圖3所示。在不影響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可根據科研項目的不同階段確定審計的重點,采取點面結合的方法開展審計,并通過審計信息化平臺進行實時監控;在每個階段結束后,通過審計信息化平臺,將審計報告自動匯總歸檔,相關管理部門實時溝通、共享信息;最后,通過審計信息平臺對重大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進行公示。
(二)優化查詢業務模塊――實現數據的高效利用 查詢業務模塊即“數據式審計模塊”,是高校內部審計業務實施所需的重要組成部分。該模塊運用數據倉庫技術,實現了對所有被審計對象業務信息數據的智能化采集、科學靈活地進行信息再加工,為審計人員提供了一種從紛繁復雜的被審計信息中便捷、準確地找尋到審計疑點的新型審計方法。隨著審計業務模塊的不斷建立并投入使用,數據式審計模塊結構也在相應調整,即進行關聯性、經驗沉淀方面的完善。通過不同審計業務指標的分析,將各類審計業務的變量類型加以細化、分類和簡化,實務中,審計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選擇所需數據類型,剔除不需要數據類型。與此同時,當查詢的類別項目超出需求時,可以通過將不需要的類別執行“拖出”實現剔除,這也是在SAP數據倉庫技術將數據進行結構化預處理的基礎上才得以實現的。
(三)提高平臺智能化水平――審計模塊的功能深化 信息化平臺內的相互關系具體體現為結構化關系和非結構化關系兩種類型。(1)結構化關系。結構化關系涉及一些常規性步驟,不需要審計人員運用過多的職業技能和專業判斷,稍加梳理即可將其固化下來,以審計報告的編寫為例,審計報告的編寫是以審計工作底稿為依據,傳統的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方式往往會將所需的審計關聯信息一并編入工作底稿,而這些信息又不全是編制底稿所需的信息,這無疑會增加審計工作量,影響審計效率。在審計信息平臺中,可將工作底稿模塊化,將查詢篩選后的數據表單與工作底稿自動關聯,在全部查詢工作結束后,審計人員可以通過直接查閱自動生成的工作底稿進行審計報告的編寫,省去了審計人員數據傳導和再次篩選數據過程,極大地提高了審計效率。此外,在編寫審計報告時,可以將審計報告模板化,同時將法規庫與審計報告相關聯,審計人員只需輸入關鍵詞就能查看到對應的法規條款,以此提高平臺的智能化水平。(2)非結構化關系。非結構化關系相對復雜,現階段仍需要數據技術進一步開發和審計人員共同努力。對非結構化關系間的內在聯系進行挖掘分析,通過模型的搭建將非結構化關系轉化為結構化關系實現其固化,這是提高平臺智能化水平的關鍵,其目的是提高平臺對于各類審計業務的適用性,提高審計效率。
(四)增強數據應用管理能力――數據的安全保障 (1)對審計數據進行加密處理,避免非審計人員通過非法渠道獲得審計數據;(2)將平臺數據進行異地備份,避免因硬件損毀導致數據丟失的風險;(3)采用統一身份認證的同時,管理員嚴格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對使用者進行合理授權,限制審計人員訪問數據信息的權限,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4)設置平臺數據的在線瀏覽,相關業務全部通過網絡進行操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確保審計數據的安全。
(五)完善審計經驗庫和方法庫――審計經驗和方法的沉淀 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應當設立審計經驗庫和方法庫,審計人員可以將執行審計業務時的解決方案歸檔到審計經驗庫和方法庫中。與此同時,審計處應對提供審計經驗和方法的審計人員進行獎勵,鼓勵審計人員的獻計獻策。完善審計經驗庫和方法庫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不僅要依靠高校內部審計人員,還需要校內相關管理人員乃至事務所審計人員的幫助才能逐步實現。
(六)深入推廣云審計模式――優化審計模式的展望 傳統的信息化審計模式下,信息共享程度低,很容易產生信息不對稱現象,進而影響審計質量,同時如果審計人員的電腦出現故障,將導致審計數據丟失,后果不堪設想。現代信息化環境下,云計算模式成為網絡上熱門的計算模式。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應當與時俱進,借鑒云計算模式,發展適用于高校內部審計的云審計模式。所謂云審計模式,就是審計人員在獲得被審計單位數據之后,將數據傳入“云端”,即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項目組成員通過網絡直接訪問平臺來獲取所需數據,并將數據處理結果保存到“云端”,下次使用時可以從“云端”直接調用,這樣,一方面實現了審計數據的高度共享,同時也降低了由于硬件損壞導致數據丟失的風險。
四、結論
本文是圍繞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立和優化進行的研究,提出了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建設的思路及優化建議,包括完善和優化審計業務流程、優化查詢業務模塊、提高平臺智能化水平、增強數據應用管理能力、完善經驗庫和方法庫、深入推廣云審計模式等。然而,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立和優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現有研究成果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繼續深化研究并不斷總結經驗加以完善。
[本文系2012-2013年度中國教育審計學會科研項目“基于內部控制的高校審計信息化建設問題研究”及2013年度上海市內部審計師協會內部審計科研課題“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立和優化”階段性研究成果]
篇2
一、現階段高校內部審計全覆蓋存在的困難
(一)內部審計獨立性不強。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本身就是學校的一個行政部門,近幾年高校的內部審計發展較慢,但隨著十的召開,國家反腐力度的增加,審計工作越來越受到領導的重視,制度建設也慢慢開始建立健全,但在總體上高校的內部審計在人事和機構上都缺少必要的獨立性和規劃。在人事上,審計部門負責人的任免要在于學校內部,工作開展在學校領導下進行,如若審計發現的問題跟學校的利益發生沖突時,往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內部消化;在機構上就目前高校的現實情況是,審計部門很多還是跟紀委合署辦公,人員力量不足,這樣使審計工作的發展停滯不前。
(二)日益增加的資金量和業務與審計人力資源不足產生的矛盾。目前高校的財務收支資金量都在上億以上,大多數高校一年的經費收入相當于一個中等縣的財政水平,并且高校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有基本建設、基本支出、專項支出、學生經費開支、科研經費及校辦企業等方方面面的內容涉及。而大多數高校的內部審計工作比較落后,受當前審計部門人力資源不足的限制,工作量跟審計力量的投入不成正比。有些審計形式到了,而實質未到,比如科研結題審計,受人力不足限制,結題審簽只是走了個形式,做不到有成效、有深度的審計。
(三)審計方法比較滯后。高校復雜的業務對審計人員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通過了解,各高校現在審計人員運用的審計方法一般還停留在簡單的數據處理階段,這種審計方式對于數據采集、處理、篩選方面存在一定的難度,也不夠全面,信息化審計程度不高。傳統的審計手段和方法已經不能滿足全覆蓋審計的要求,使用信息化手段的應用于審計工作日
益迫切。
(四)審計整改難落實,發揮不了審計作用的全覆蓋。目前審計整改存在的困難一是審計的監督因為都是在事后監督,對于已經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追回比較困難,因此對于既定事實的情況追繳資金就無法整改到位了;二是審計部門在履行審計職責發現被審計單位問題時,對于審計已經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的反應是各不相同的,有避實就虛,有敷衍應付,有推卸責任,而制度上的空缺也使審計整改成為審計監督工作中的難點問題。
二、推進審計全覆蓋的思考
實施意見提出,有必要通過強化審計隊伍建設、推進審計職業化、向社會購買審計服務、加強內部審計等措施來實現審計監督的全覆蓋。在這個基礎上,我認為高校應從下面幾個方面工作來實現審計的全覆蓋。
(一)了解了高校審計的內容,審計工作就會更加全面,有利于建立多種類型的審計監督體系。
1.以預算執行審計為主線,實現財務收支輪審覆蓋。在高校財務收支審計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資金的使用效益關系到高校教育的健康發展。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高校經濟業務資金規模大,財務收支審計可以按照行政部部門、各二級學院、獨立學院及下屬校辦企業等為單位進行輪審覆蓋。各高校的財政經費的使用情況離不開有效的財務收支審計,在高校的財務收支管理中,實施財務收支審計可以有效的保證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堅持財務收支審計為審計的重中之重,注重從組織方式上進行協調,構建以財務收支為主體,預算執行為主線,各專項審計共同參加,分工明確,又互相配合的審計組織體系。財務收支審計還可以延伸至效益審計的內容。
2.實行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做好高校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高校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一般是受校組織部的委托,對校內的中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堅持離任必審、任中輪審的原則。學校應該制定本校的《中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建立審計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對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對權力相對集中、資金規模較大的重要崗位領導干部,在其一屆任期內至少安排一次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以促進權力運行公開化。同時財政資金、國有資源、國有資產的審計全覆蓋貫穿于經濟責任審計中,與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審計、專項審計等相結合,推進高校審計工作的效率,全面實施輪
審制度。
3.以高校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為重點,鋪開高校審計工作的寬度。專項審計調查是近年來審計機關常用的工作方法,常規的財務收支審計有時會存在審計深度不夠的問題,專項審計調查能夠圍繞領導關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查出一些帶有普遍性、針對性的問題,并且可以提出一些切實可行的建議,引起各級領導的高度關注。專項審計調查的對象領域廣,要選擇對象的時候既要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又要有一定的數量和覆蓋面。將財務收支、專項審計調查和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緊密結合起來,有利于實現審計內容的
全覆蓋。
(二)重視和加強改進審計計劃管理,應用風險為導向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計劃,是實現審計覆蓋的必要條件。在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部分高校未建立健全重大項目的論證決策及監管等內部控制制度,高校財務的內部風險體系不夠健全,缺少對風險的把控,簽字授權比較隨意,對票據內容真實性疏忽管理,使風險事件時有發生,因此對風險點進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審計部門應進行一個全單位的風險評估調查,通個向各個部門的主管了解,確定風險點。
(三)針對審計資源不足的情況,可以尋求外援。受單位人員編制的限制,高校審計人員配比很?y提高,面對現實的壓力,想要實現審計的覆蓋要另辟道路。單位審計除了常規的經責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還有基建項目的跟蹤審計和結算審計。基建項目專業性強,時間長,精力投入大,這部分的審計可以聘請具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的參與。經責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審計工作,日常工作量大,可以對審計內容進行分塊,把問題查實、
查透。
(四)提高審計隊伍的素質,以便更快的實現審計覆蓋。審計全覆蓋下審計事業的發展必定不同于原來的財務審計,需要更寬的視野,更深的層次,多專業性的發展,對人才的要求更高,單一的傳統財務人員、計算機專業人才不能滿足審計覆蓋工作的要求。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基本都是財會專業的,但也存在原紀委工作中分出的人員,專業的審計人員較少,一下子要改變這樣的局面有些困難。一方面可以發揮高校資源優勢,從專業對口的學生中選擇一部優秀學生,給審計機構內部注入新鮮血液,既解決了人員不足問題,又讓學生有實踐鍛煉機會,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資源的有效補充和延伸作用。另一方面改變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觀念,定期參加外部省、市內省協會主辦的審計工作內容培訓,開闊眼界,提升審計專業能力和專業水平,增設內部相關考核標準,以提高審計人員整體素質。當然,審計人員的能力也是有限的,面對專業性較強的審計內容時,通過購買審計服務,解決不同審計領域的問題,不僅可以防范審計風險,又可以提高審計質量。
(五)重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發揮審計作用,做到審計作用發?]的全覆蓋。
1.加強審計整改結果的宣傳力度,建立完善審計公開的制度。將審計結果向公眾公開不僅僅是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使審計效果能夠更好的共享,也是滿足公眾知情權、監督權的需要。把審計結果、審計整改結果進行公告,不斷強化審計的效果,使學校內部對問題的共性進行監督,有利于提高被審計部門的整改積極性,保護自身的榮譽不受損。
2.建立審計整改機制,加大審計整改力度,深化審計工作效果。建立審計整改機制,審計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會得到有關單位和部門的重視,同時各有關方面也會給予有力的監督,杜絕屢審屢犯的情況,使審計全覆蓋的效果得到全面的推行。審計整改可以依靠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對審計查出的重大問題予以通報,研究解決審計整改中的難點問題,明確審計整改的責任。建立審計整改機制首先要建立單位內部審計整改制度,從制度上明晰各部門在審計整改的職責,落實各部門在審計整改意見上應承擔的責任,明確被審計單位的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制度的健全完善了審計整改的問責制,對于不按規定要求和期限進行整改的部門或個人,可以由審計聯席會議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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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財務預算執行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財務預算管理意識淡化,相關部門重視與配合程度不夠,影響了預算執行審計質量。多年以來,大多數高校認為學校的核心工作是教學與科研,內審只是履行一般的管理職能,導致內審工作比較單一,定位不夠準確。在高校規模不斷擴大,教育經費不斷增加,高校財務管理所涉及的辦學經費越來越廣泛的情況下,矛盾不斷突出,導致在收入方面監管不力,在支出方面違規行為較多。部分高校沒有完整的預算管理機制,逐漸顯示出預算管理意識不足、預算編制程序不規范、預算內容不完整、部門之間缺少溝通與協調、對預算支出的合理性重視不夠等問題,致使預算執行有較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這些都直接影響了預算執行審計的質量與結果。
(2)高校預算執行審計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審計方法落后,影響了預算執行審計應有的服務職能發揮。財務預算執行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有所不同,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要根據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特點,結合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從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完整性入手,弄清財務收支的真實情況,摸清財務資產、負債的實際情況[3]。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從常規財務收支審計向效益審計轉變,重視對預算收入、支出執行的結果和差異原因進行確認和分析,重視對預算管理的考核和對效益水平的評價等。但目前高校審計人員自身知識結構更新較慢,業務能力提高不快,常年審計工作量大,往往重數據、輕分析,審計報告缺少創新,利用效果不明顯,對促進財務預算執行的服務效果不明顯。
(3)缺乏統一、有效的預算執行審計績效評價體系,對預算執行的結果和效益無法準確判斷。財務預算執行審計主要是以批準的預算為審計依據,考核和檢查預算收支完成情況。同時在預算執行審計實施過程中,檢查對國家方針政策、財經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但是在實際審計過程中,要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和任務有所側重,突出績效審計的特點,重視預算執行過程中的資金使用效率與效果。但就目前實際而言,部分高校尚未建立和完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缺乏公認的績效審計標準。況且高校規模差異較大,評價標準口徑難以統一,不能進行簡單的對比、分析、判斷,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只能根據審計人員工作經驗和職業判斷進行審計評價。這樣的審計評價結論往往缺乏公平性、客觀性、合理性,導致被審計對象對審計結論產生懷疑,可信度較差。
(4)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沒有統一的衡量標準,審計質量控制系統不完善。大多數高校內部審計質量管理尚未形成體系,沒有針對預算執行審計的具體控制內容和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明確規定,使得預算執行審計的項目管理不到位,質量控制目標不明確,審計責任意識不強,責任制流于形式。目前預算執行審計基本是依照內部審計法規體系中有關審計程序、審計目標責任以及審計文本的要求實施質量管理和考核。對于預算績效審計,目前沒有一個明確的規范,對預算績效審計實施的程序、審計方式、審計結論、底稿編寫、報告內容、成果轉化等都沒有詳細的規定,對其質量要求和控制等方面缺乏規范和指導,導致了預算績效審計評價沒有一定的秩序保障[4],預算執行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加強高校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的幾點建議
1調整工作思路,創新審計內容
高校財務預算執行常規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預算支出的合法性審計。主要審查預算支出是否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學校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是否嚴格按照預算確定的經費項目和支出用途進行開支或撥付經費;是否專項專用;是否存在擅自擴大支出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行為;是否有切實可行地保證預算目標實現的控制措施和辦法等。二是預算支出的合理性審計。主要審查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合法,有無隨意改變支出的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多列、不列或少列支出的現象;預算支出中有無虛列支出、以領代報和以購代置現象,有無擠占挪用、損失浪費和其他違紀違規問題;是否按特定項目或用途專項專用,有無擠占或虛列行為,會計核算是否合規、正確。嚴格按計劃執行,有無超計劃等問題,是否按照標準考核、監督支出,各項支出結構是否合理,資金使用效益如何。三是預算支出合規性審計。主要審查預算支出中有無利用應付暫存、代管項目等過渡性會計科目持賬隱瞞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問題。在這些常規預算執行審計的基礎上,應該適當深化和挖掘審計內容,增加收入預算的完成情況、支出預算的執行情況、內控和管理措施完善情況、薄弱環節改進建議等內容,使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由“單一財務審計”模式向“綜合財務審計”模式轉變,從常規財務收支審計向效益審計轉變。大膽創新,在提高資金效率與效益上下功夫,在確保監督審計職能的同時提高管理服務審計水平,用全方位系統審計的理念擴大預算執行審計的深度和廣度,節約資源,提高審計效益。
2搭建信息平臺,整合審計資源
高等院校財務預算執行審計是一項全新的系統工作,在審計過程中首先要協調好外部環境。在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的同時爭取領導重視和支持,處理好與財務部門、被審計部門等有關部門的關系,爭取他們的配合,是搞好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的重要保障。其次,要整合內部審計資源。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的涉及面廣,客觀上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政策水平、全面的財會知識和較強的審計綜合素質。再次,利用電算化提高審計效率。高校是科技產生應用的基地,應充分利用新的審計軟件及信息互動平臺,實現數據處理電算化,促進審計方法與模式轉變,從而提高審計效率,探索計算機管理審計的新模式。
3逐步開展財務預算執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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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內部審計以組織價值增值為目的
1999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頒布實施了《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指南》,其中規定“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是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經營。”指南是在對過去成功經驗的總結和肯定的基礎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依據。2011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指出,“高校內部審計是指高校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通過對學校與資源利用有關的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審查,并確認、評價、咨詢,旨在促進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風險、創造效益,從而促進學校事業目標的實現。”從中可看出高校內部審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防錯查弊,而是通過審計,完善學校管理方法和程序,為學校經濟決策出謀劃策,搞好服務,作好參謀和助手,促進教學效益和教學目標的實現,從而保證學校組織價值的增值。
二、高校內部審計如何為組織價值增值服務
高校內部審計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為組織價值增值:一是減少組織損失,二是為組織提供增值服務。在減少組織損失上,主要是對組織的控制進行評價與監督,以確保組織的控制可以防止組織價值遭受損失。在提供增值服務上,主要是通過咨詢與服務為組織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和建議,以增加組織價值。
(一)評價與監督
評價與監督是高校內部審計最基本的職能,是以現代大學制度的財經法規為依據,對高校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風險管理的及時性、科學性進行評價和監督,幫助高校識別和規避運營風險,從而間接為組織增加價值。高校內部審計的這一作用,可通過共同參與高校治理,評定監督被審計單位是否貫徹執行教育部門和學校內部方針政策,是否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真實、可靠的反映與高校資源利用有關的業務活動來實現。并根據評價監督的結果,提出改善內部治理和管理的建議,以保證其在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下的有效運轉,從而減少組織的損失,為組織增加價值。
(二)咨詢與服務
咨詢職能是一種服務職能,旨在為組織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和建議,以實現組織價值增值。其活動范圍包括顧問、建議、流程設計協調和內部控制培訓等。高校的內部審計工作應以為學校的中心工作服務為前提,把為被審計單位服務的思想貫穿于審計全過程,每一個審計項目的實施,都要圍繞本學校工作的重心、領導關心的熱點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以實現為管理者完善高校管理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為決策層解決問題提供專業性的意見,為領導層完善組織提供可操作性的建議,為內部控制不完善的部門提供內部控制培訓。服務大局,改善和加強學校的治理和管理,從而實現組織價值增值。
三、基于組織價值增值的高校內部審計完善路徑
(一)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
內部審計組織機構設置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基礎和發揮作用的關鍵。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應堅持獨立性和權威性原則。一般而言,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其獨立性越大,權威性越高,內部審計的作用發揮越充分。我所在學校的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十分重視內部審計工作,在事業單位機構分類改革大的背景下,審計機構獨立設置,形式上采取直接向學校主要領導報告工作。學校主要領導主管審計,親自審定審計工作計劃,提出工作重點和要求,批閱審計報告,過問審計意見整改。建立由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度召開審計聯席會議,通報審計情況。通過與學校主要領導的直接接觸,使重要問題得到重視和解決,從而使審計工作職責得到順利履行,強化了審計效果,樹立了審計權威。
(二)內部審計質量的保證
審計質量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只有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和規范的內部審計程序才能有效的保證內部審計質量,才能切實為組織增加價值。近年來,我校審計工作緊密圍繞學校的發展戰略和工作重點,以流程標準、制度健全、業務規范為目標,逐步構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審計制度體系。先后制定了學校《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實施辦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等具體審計制度和規定,同時建立健全了《內部審計工作責任制度》和《考核制度》,設計了審計通知書、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標準審計文書表格,不斷推進審計工作規范化,為提高審計質量和工作效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在審計程序方面,我校重視審計環節的規范操作,各審計項目由2人以上組成審計組,進行細致的審前調查,科學、合理制定審計方案,做到有的放矢。同時向被審計單位發送審計通知書,召開教職工代表座談會,采取抽取樣本進行符合性測試等審計技術方法以及現場觀察、詢問、突擊性盤點等方式,審查了解被審計對象的內部控制、會計資料、財產物質、會議記錄等內容,從而確定審計重點和關鍵環節,逐一核實審計發現的問題,搜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并進行三級復核,經過綜合、分析與判斷,形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在充分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基礎上,形成審計報告,報主管校領導批閱后送達被審計單位。由于注重在每一審計項目、審計階段、審計環節遵循規范的審計程序,規避了審計風險,保證了審計質量,審計報告及審計意見和建議得到認可,從而大大的提升了學校的管理,最終實現為學校增值。
(三)內部審計人員的再造
內審人員的素質是內部審計能為組織增加價值的根本保證。我認為,注重審計隊伍建設,一要不斷優化內部審計隊伍、完善內部審計人員知識結構。高校作為財政全額預算單位,在不斷加強公共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形勢下,內部審計領域不斷擴展,由單純的財務收支審計逐步向以管理審計和績效審計為主的現代審計轉變,要求內部審計人員的結構也隨之改變,由原來單一的人才結構向多元化、多層次人才結構轉變。高校內部審計隊伍中,不僅要有熟悉會計、審計的專業人才,還要配備精通基建、法律、風險管理等人才。二要強化專業培訓,提升隊伍素質。為了進一步提升審計人員的依法審計能力和政策法規水平,高校審計部門認真組織審計人員參加后續教育和有關培訓。近年來,我校每年都組織審計人員輪流參加遼寧省內部審計協會組織的培訓班,同時還在單位內部定期組織開展業務學習與工作交流,通過學習與交流,使審計人員的知識得以補充和更新,經驗和失誤得以總結和提高,從而增強了審計人員依法審計的意識,提高了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也為內部審計增加組織價值,提供了高水平的技能支持。
(四)內部審計技術的革新
內部審計要實現為組織增值服務,實現功能拓展,就必須轉變傳統思想,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能較好地滿足審計工作中對數據采集、計算、查詢、排序、篩選、判斷、分析等要求,可以全面記錄審計工作內容,根據設定要求自動反映審計質量評價結果,實現審計質量過程化控制。近年來我校利用工程造價審計軟件、財務審計軟件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建立審計數據庫,并恰當運用數據自動篩選、匯總、分析等手段開展審計工作,有效的降低了審計風險,保證了審計質量,從而實現為組織增值的目標。
(五)內部審計領域的拓展
為了更好的做到為組織增加價值,內部審計應當適應目前的經濟形勢,拓展審計領域,提高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之前瞻性,從事后的審計為主轉化為以事中和事前審計為主,并且應該融入管理和治理層面。近年來,我校審計工作緊緊圍繞資金運行這條主線,突破傳統的財務審計的局限,涉足的領域涵蓋包括基建工程造價全過程跟蹤審計、物資采購審計、資產管理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經濟合同審計等多個方面。并且我校強化內部審計對高校治理的服務職能,提供多項審計咨詢服務,為學校領導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和專業性的意見,從而實現完善高校管理,提高辦學效率,增加高校價值的目的。隨著高校內外部環境的不斷變化,內部審計作為高校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實現內部控制和增加高校組織價值的關鍵因素,應重視內部審計在價值增值中的作用,不斷改進和完善內部審計功能,以促進內部審計與治理文化的良性互動,內部審計與高校組織價值的同步成長。
作者:李倩 王立新 單位: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審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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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一套規范、科學、統一、清晰的干部經濟責任考核評價體系或制度,現實中干部經濟責任是錯綜復雜的,對審計人員的綜合分析、評價判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能力要求較高,單靠審計人員的經驗和主觀判斷,很難做到對干部的經濟責任做出正確公允的評價。審計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偏大,很容易導致具有類似業績的干部得到不同審計評價結果的現象。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存在缺乏針對性,專業術語過多,結論模棱兩可等問題,不利于組織部門的利用。在實際審計工作中,通常是“先離后審”,干部已經任命好了,審計報告的結論對于干部的選拔任用沒有太大參考價值,使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走程序,走過場,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也影響了審計人員的積極性。目前高校內部審計機構人員普遍偏少,專職的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更少。現有的人員業務素質還比較低,而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內容廣泛,對審計人員專業素質要求較高。經濟責任審計人員需要具備基礎的財務會計知識,宏觀經濟管理、政策法規知識,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等。審計人員素質不高,就會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開展全過程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
1、擴展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能。劉家義審計長提出的審計“免疫系統”理論,對經濟責任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能除了要包括傳統意義上的監督、鑒證和評價外,側重點還在于預防。開展全過程經濟責任審計,前移審計監督關口,突出任前、任中審計,積極開展全過程審計,改變了過去單一的離任審計模式,促使被審計對象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正確措施,邊審計,邊整改,邊落實,可以起到“大醫者治未病”的作用,避免出現“亡羊補牢,為時已晚”的問題。
2、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開展全過程經濟責任審計后,每年年初,內部審計部門根據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委托,科學合理地制訂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根據年度審計計劃,將預算執行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績效審計等與任前、任中審計掛起鉤來,避免重復審計,可以節約成本,提高效率。全過程審計一方面做到了有計劃、有準備,有利于審計部門合理安排審計資源,另一方面,任前、任中審計,可以盡早掌握干部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領導干部離任時,離任審計可以直接利用前期審計結果,只需對未審年度進行補充審計,有利于減少審計時間和節約審計成本,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小“先離后審”的現象。
3、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應用。開展任前、任中審計,將任期內的審計結果納入干部考核體系中,可以加強干部日常的監督,規范領導干部管理行為,強化干部經濟責任意識,彌補干部考核評價方法的不足。還能夠使領導干部及時糾正錯誤決策,減少或避免損失,正確恰當地履行經濟責任。也便于組織部門能夠更客觀公正地考察、選拔任用干部,避免干部任用中的失察問題。
4、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的需要。實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移到權力可能發生腐敗之前,移到容易發生腐敗的環節和源頭,把腐敗消滅在萌芽狀態。對于從源頭防止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勤政廉潔起到重要作用,也是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必要的補充。
全過程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構建
1、建立健全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當前各高校的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基本上只規定了離任審計相關的內容。為構建全過程經濟責任審計模式,首先應從制度建設著手,明確任前、任中審計的內容,為審計工作順利開展的提高必要制度保證。任前、任中、離任審計雖然在表象上相似處很多,但側重點不同。依筆者淺見,任前審計的側重對敏感、關鍵崗位干部在選拔任用前,對其前一任期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任中審計的側重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多或者任期已滿三年的干部執行全面審計;離任審計是依照正常的人更、調動等,根據組織部門的委托進行審計。
2、制定比較完備的干部經濟責任評價考核體系。為了減少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定位模糊,隨意性較大的問題,各高校應根據學校和崗位實際,制定一套規范、科學、操作性較強的評價體系。大體上可按教學單位、行政處室和校辦經濟實體將評價標準分為三類。評價指標定義必須明確,評價標準能夠量化,將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審計評價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有統一評價口徑和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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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 財務管理 審計監督 加強策略
近年來,高等教育事業蒸蒸日上迅猛發展,國家與社會紛紛加大了對高校的投資與建設,高校的建設規模以及招生規模越來越大,各種科學研究、教育活動以及基礎設施、設備等經費投入越來越高,各大高校的經濟往來越來越頻繁,組織辦學以及財務管理越來越繁瑣。很多高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漸漸暴露出諸多矛盾與問題,國家審計署在2010年對我國18所重點高校進行大規模的財務審計盤查工作,調查出的各種經濟浪費、等違規違紀問題令人觸目驚心,高校的財務管理文藝已經引起社會及人們的廣泛關注。當前在我國對各大高校的約束管理機制尚不健全,以及高校教學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背景形勢下,加強各大高校的財務審計監督力度勢在必行。
1、當前我國各大高校財務管理常見問題
1.1、財務管理體系尚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高校財務管理缺乏科學、完善的內部管理體制,監管不嚴,導致財務管理工作缺乏一定的嚴謹性和規范性,財務決策上比較隨意,比如很多高校在進行財務時并未將后勤集團及教材的財務管理編制在決算報表中。一些高校中常常還帶有附屬院校以及獨立院校,財務管理制度難以統一。
1.2、教育收費及亂收費問題嚴重
國家教育部制定了明確的高校教育收費標準,但很多高校仍然對一些明令禁止收費項目明目張膽的亂收費,部分高校甚至無視教育收費制度自行擬定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超標準收費以及搭車收費現象嚴重。還存在收費不公示,鼓勵學生家長捐款錄取學生以及跨年度預收學費等不合理現象。
1.3、財務收支管理不嚴
由于財務管理監督不嚴,很多高校出現收支不符現象,比如虛列支出項目或者故意漏記收入項目,一些預算外資金本應上報繳納但私自扣留;隨意設置賬外賬,私存公款;沒有很好的編制財務預算,貸款規模過大增大了財務成本及風險;教材管理費用不嚴,代購教材賺取價差以及拿回扣現象嚴重。其次,高校財務管理中會計核算編制不完整,基礎設施建設規模過大,造成投資損失,導致高校效益普遍較低。
2、加強各大高校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基本方針及策略
2.1、加強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基本方針
首先國家審計機關應重視對各大高校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重視及投入,制定科學、完善的審計監督管理體制及制度,對其工作多加管理以及正確的指導。各省級審計機關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全面收集社會多方的審計意見,必要時應深入各大高校進行實地調研和考察。同時應根據本地區高校的實際發展定期組織高校內部審計以及會計師事務共同商討審計建議,并及時做出整改與完善,注意應將審計報告定期向外公布。其次應該注意與時俱進,根據時代及高校的實際發展創新審計監督工作,認真分析研究傳統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吸取值得借鑒之處,借用現代化的審計監督手段在此基礎上進行完善、創新,進而制定更具現實意義的高校財務審計監督計劃。
2.2、加強各大高校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具體對策
2.2.1、加強審計監督管理體制的建設
目前大多數高校的財務審計監督機制無法滿足現代化審計監督的發展需求,各大高校管理者應注重對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結構及內容進行重新劃分與重組,首先應轉變傳統的財務審計監督管理理念,充分認識到傳統審計監督手段的弊端,創新審計監督方式,明確劃分各部門及崗位人員的職責與權利,讓部門之間以及員工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使他們感受到適當的壓力。鼓勵各部門及員工之間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共同完成審計監督目標,提高審計監督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質量。
2.2.2、充分發揮高校內部審計監督工作的作用
在現代化的高校財務審計監督工作中提倡執行“國家審計機關――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注冊會計師審計機構”共同組成的三方審計主體體制,有利于提高高校財務審計監督的法制性、規范性。這種三方審計主體體制中,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是落實高校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核心,因為國家審計機關以及注冊會計師審計機構畢竟屬于一種社會性質的審計組織,其審計監督職能可能并不完全適用于高校審計監督工作中的具體細節。因此在實際的高校財務審計監督工作中,應加強高校自身的內部審計部門的監督職能,加強對高校日常的資金往來以及各項財務運轉項目的審查和監督力度。
2.2.3、加強高校財務審計監督制度的執行力度
首先對于高校執行的三方審計主體體制應貫徹落實公正、公平及公開的原則,確保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各省級審計機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嚴格監督各大高校認真落實國家教育部及財政部下達的相關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項目,加強對高校一些重大經濟活動的監督、管理政策,確保高校財務資金的安全。同時還可以組織注冊會計師審計機構親自深入高校現場對高校的審計詢證、實際盤點及計算等具體審計內容進行指導,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人員應積極配合這些審計項目的審查、復核及確認,并向國家審計機關出具完整的審計報告以及反饋意見。其次,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每年認真審計財務預算的執行及決算情況,可以借用現代先進的計算機網絡技術,建立高校財務審計互聯網,以便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對高校的各項財務活動進行實時在線監督,提高審計監督的工作效率以及質量。
2.2.4、應加強高校審計監督工作人員的素質建設
人才建設是提高高校審計監督工作的重要前提與保障,高校管理者應注重培養高校審計監督隊伍的素質建設,提高整體審計監督水平。在選拔審計監督工作人員時,可優先挑選優秀的社會人才以及極具潛力的大學畢業生,在工作人員上崗之前應加強審計監督的專業培訓以及繼續教育工作,要求只有達到培訓要求的人員才能上崗。同時在平時的財務審計監督管理過程中,可以制定合理的激勵機制以及績效評估體系,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并促進形成良性的競爭循環機制。績效評估的內容應包括審計監督質量控制、審計監督的方法等,審計監督的結果應組織相關的審計專家進行全面、系統的評估。
目前,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以及教學體制的不斷改革的新形勢下,高校的建設規模不斷擴大,財務管理的范圍也逐漸擴大,大大增加了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的難度。然而當前各高校的財務審計監督職能較薄弱,高校很多利益追逐分子做出很多違規違紀的行為,嚴重制約高校的健康發展,國家及高校管理者應充分意識到高校審計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審計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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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預算管理;現狀;對策
據統計上級拔款收入總額2008年比2005年增長將近一倍,但面對高校日益增長的日常支出仍然是捉襟見肘。高校改擴建支出、教學設備購置更新、引進優勢項目科研配套資金等等根本無法實現。為彌補這些資金缺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做到開源節流、保證高校有限資源的優化配置,高等學校預、決算管理工作越來越受到高校領導的重視,成為高校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中。
一、我國高校預算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1.預算編制程序不暢通。由于長期以來高校經費都是靠國家下拔,高校缺乏自主理財意識。編制預算時先由預算的執行單位、各二級學院上報下年度的預計支出明細,然后由財務依據歷年的實際支出情況進行調整,最后報領導審批后執行。顯而易見,在這種預算編制的程序下,其弊端主要表現如下:(1)預算的執行單位,各二級學院、系、部、處級單位在上報預算時,對學校的整體規劃及發展方向缺乏了解,只是從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出發,盡量多爭取預算資金。同時對下拔的預算資金缺乏管理意識,盲日使用資金的現象時有發生。(2)預算編制只由少數人來完成任務,基層員工缺乏對預算工作的了解,也不參與預算的編制的工作。造成在預算執行中,何時支付,有無預算資金支持,是否超出預算按排等等情況無法事前做到胸中有數,合理使用。預算、決算兩盤棋不可避免。(3)領導只對財務調整后的預算進行審核,對于各預算執行單位、二級學院、系、部、處級單位上報的下年度預計支出明細缺乏了解,難以保證在全局的立場上對學校優勢項目進行資金傾斜,優化資源配置以利于高校的長遠發展。
2.預算編制的方法較陳舊。目前,高等學校預算編制方法很多,如基數法、零基預算、績效預算等。基數法也稱增量預算法,即在編制下年度預算時,以上一年實際收支為基礎,并考慮下年度影響影響財務收支的各種因素,從而確定預算。這種方法比較簡單,易于操作。很多高校財務預算的編制都是依據此種方法來編制形成下年度的預算數據。在這種預算編制方法下,基數本身是否合理無從考證,未來發展趁勢是否會大大超出或低于基數也沒人注意。如此周而復始,在不科學的基數上預測,只會造成更大的不合理,惡性循環。零基預算是指在編制預算時,一切從零開始,對原有的各項開支進行重新核定,根據其事業計劃、行政任務和人員情況確定的預算。績效預算是指要闡述和明確請求撥款所要達到的目標,為實現這些目標而擬定的計劃需要花費多少錢,以及用哪些量化的指標來衡最其在實施每項計劃的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完成工作的情況,是一種“效益預算”。
3.預算管理體制亟需改進。高等學校預算體制是處理校級和二級單位以及基層單位之間的財務關系的各種制度的總稱,是高等學校預算編制、執行、決算以及實施預算監督的制度依據和法律依據,是學校財務管理體制的主要環節。我國高等學校目前所實行的預算體制其主要特征是把整個學校的財務收支列為學校預算管理對象,實行統一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二級單位和基層單位在校級統一政策、統一計劃和統一制度的前提下,實行集中管理或分級管理。但是目前我國大多數高校的預算管理還只停留在形式上,并未形成一個目標明確、程序嚴密、機構完備、制度健全的管理體系。預算只表現為財務部門編制的一份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行變動頻繁、隨意性大,對預算執行結果沒有嚴格的考核制度,使得預算控制流于形式。
二、完善我國高校預算管理的措施及對策
(一)改進預算編制流程,形成良性循環
高校年度預算的編制不是幾人、幾個部門就能完成的事情,它需要決策層、各部門管理者、基層工作人員共同參與,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良性循環。具體流程如下:(1)編制預算前的準備工作:預算編制前財務部門需將今年總的收入情況向各預算編制單位進行簡要的介紹。將各預算編制單位前3年的各項實際支出分項目進行匯總后報各預算編制單位,做為編制預算的參考。(2)預算編制:預算編制流程如圖1所示:
圖1 預算編制流程圖
圖表來源:筆者自行編制
(二)試行零基預算編制方法
編制預算的方法很多,有基數增長法、彈性預算法、零基預算法等。下面僅就零基預算法做簡要的介紹:(1)零基預算基本編制方法。一是提出預算目標:學校內部各基層預算編制單位根據學校預算期的總體目標規劃和本部門應完成的具體任務,在分配和討論的基礎上,提出必須安排項目及其確切數額。二是開展成本――效益分析:每一個預算編制單位都要對編制的預算項目進行分析,考慮其所需經費開支,該項目存在的理由、人員情況及費用開支分類、每個項目的不同開支水平所帶來的不同產出。簡言之就是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對每一預算項目的所費和所得進行計算對比,以其計算、對比結果來衡量和評價各該項目的經濟效益。三是分配資金:根據可能確定的資金,在優先安排人員經費和經常性經費等剛性支出后,將各項目按輕重緩急進行排序,最終決定哪些項目可以分配到資金的,哪些項目不能分配資金而應予以取消。(2)零基預算的優點。有利于提高員工的“投入――產出”意識;有利于合理分配資金;有利于發揮基層單位參與預算編制的創造性。有利于提高預算管理水平。
(三)提升預算管理力度的對策
1.建立職責清楚、分工明確的預算管理機構。首先,建立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委員會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基礎上審查批準學校關于預算的規章制度、預算編制的方針、原則;審查學校預算草案,向校領導提請學校預算;審查和向校領導提請學校預算調整方案;審查和向校領導提請學校的決策;對預算的編制、調整、執行和決算實行監督。其次,預算具體編制單位。財務處是預算的具體編制及執行單位,負責編制學校的預算,決算草案;學校預算的事中控制、監督及會計核算;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及預算管理委員會報告預算的執行情況;遇臨時調整預算時,提出具體調整方案及資金籌措措施;擬訂學校預算的各項規章制度。再次,基層預算單位。各二級學院、處、室是基層預算編制單位。按規定向學校財務部門提交本單位的預算安排和決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調整申請,上報財務處。最后,預算監督管理機構。教代會、紀監委、審計處是預算監督管理機構,全面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審議學校預算、決算草案并提出質詢及修改意見供預算管理委員會參考;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審計并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供審計報告;對違返預算管理制度的行為報告預算管理委員會并按制度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2.建立、完善預算考核及獎懲制度。預算的執行與控制要使其正常運行必須建立在規范的分析評價和考核的基礎上,必須建立健全業績考核和獎懲制度。由于大部分人的努力工作程度受業績評價和獎勵辦法的影響,因此規定明確的獎懲辦法,讓被考核人明確業績與獎勵之間的關系,知道什么樣的業績將會得到什么樣的獎勵。是調動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實現預算總目標的有力手段之一。
3.進行預算分析。預算分析分為收入預算分析和支出預算分析。一是收入預算分析,即將具有可比性的實際數與預算數相對比,獲取預算執行的對比結果。收入預算的分析,包括如下兩個方面:其一,經費超收(減收)情況分析:通過實際收入與預算收入的差異來比較,差異如若為正數,即經費超支,表明預算估計較為悲觀,實際組織收入的工作比預定目標好;若為負數,即經費減收,表明預算估計過于樂觀,實際組織收入工作比預定目標差。其二,收入預算完成率情況分析:通過實際收入數除以預算收入數的百分比來比較,如若收入預算完成率等于100%,表明完成了預算;大于100%為超收;小于100%為減收。一般來說,收入完成率越高越好,它標志著組織收入措施落實得好,資金供給有保證,但該比例太高時,應分析原因,看是否在測算收入時過于保守。二是支出預算分析,包括:其一,經費超支(節約)情況分析:通過實際支出與預算支出的差異來比較,其差額可以從整體上說明實際支出是否大于預算支出。若為正數即經費超支,若為負數即經費節約。其二,支出預算完成率情況分析:通過實際支出數除以預算支出數的百分比來比較,如若該項比值等于100%為完成預算;超過100%的部分為超支率;不足100%的部分為節約率。一般來說,支出預算完成率愈低,節約率就愈高,經濟效益就愈好;反之,則經濟效益愈差。三是投入報酬率情況分析:投入報酬率是分析考核資金的利用效果的一個重要指標。在投入報酬和投入額的聯系中既考核了報酬,又考核了投入額,是一個綜合性指標。對于高校的投入報酬可以從改善高校教學環境的程度考慮。先進的教學設備能使教學更加科學,教學質量提高;同時也可以促進科研成果的形成。
綜上所述,預算管理在高校中存在的問題因不同的高校情況各異,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各不相同。預算管理作為高校財務管理中重要的一項內容,不容忽視。傳統的財務管理工作中“重核算、輕管理”,“重決算、輕預算”,“重預算編制,輕預算執行、監督和控制”的作法應盡快改變。最大限度的發揮國家財政資金、自籌資金的使用效果,同時做好年終決算工作,查找預決的差異原因,防微杜漸,積累經驗。最終形成“預算――監控――決算”一整套有效的核算方法,使預算編制有處可依,監控指標全面落實,決算檢驗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形成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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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內部審計;審計風險
[中圖分類號] G526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2-2880(2011)04-0157-02
近年來,隨著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高等教育呈現跨越式發展,高校資源總量不斷擴大,但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增多。與之相適應的高校內部審計業務不斷拓展,審計風險也逐漸被高校所重視,正確認識和有效防范高校內部審計風險,已經成為高校內部審計人員關注的重點,研究其成因及防范對策,對于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保護內部審計人員的自身權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內審風險形成原因
(一)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形成的審計風險
隨著高校內審工作的轉型及經濟責任審計、預算執行審計、效益審計的逐步開展,審計規模的不斷擴大,對高校內審人員審計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審計工作主要通過財務及相關資料發現和查證問題,而有些問題不一定反映在會計及相關資料中,采取傳統的審計方法,只注重實質性測試,對賬、證、表審查,未能結合以內控制度及國家法規等尺度來測試,這不能確定審計重點,難以保證審計質量,從而會加大審計風險。
(二)審計人員自身因素形成的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有待提高,高校內審工作由于審計的內容和范圍不斷拓寬,這就要求審計人員既要懂得財務知識,又要熟知工程審計知識,并了解宏觀經濟管理知識、政策法規等知識,還要具備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就會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帶來審計風險。
(三)會計信息失真帶來的審計風險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建設的深入發展,法律環境變化快,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尚未隨著社會發展速度進行配套修改制訂,會計制假現象時有發生,尤其是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有些二級財務部門,常常在會計資料上做文章,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全面,會嚴重影響到審計成果的真偽,無形中會給內審工作帶來審計風險。
(四)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健全形成的審計風險
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具備健全有效性,財務管理混亂或部分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健全,但執行不力,有效程度不高,形同虛設,審計部門又未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建立健全及執行等進行系統評審、缺乏認真調查和測評,以確定具體項目審計的程度,這極易引發審計風險。
(五)審計的獨立性缺失形成的審計風險
按照我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一般準則”的規定,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這表明國家對其有嚴格要求,在機構設置上,單位應是一個獨立行政機構,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工作任務時,也應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工作不受外界干擾,出具的審計報告應以事實為依據,保持其公正、客觀、獨立性,但在實際工作中,審計獨立性往往受到審計對象的復雜性、特殊性影響,從而形成審計風險。
二、防范高校內審風險的對策
(一)建立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高校內部控制審計主要包括對教學管理、科研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采購管理等活動中內部控制體系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是高校完善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方式之一。內審人員可以應用控制自我評估法來協助內部控制的審查和評價。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應充分關注這一有效方式,利用、指導、推動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的開展,促進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完善。
(二)提高審計人員業務素質,強化風險防范意識
加強高校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專業人才是做好高校內審工作的保證,同時也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最有效措施。這包括:1.提高內審人員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培養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所以,在專業人才培養方面,一定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培養良好的職業操守。2.實行定期輪訓制度。通過系統的培訓學習,從根本上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理論水平和專業知識。
(三)從實施層面來規避審計風險
1.要嚴格內審程序,內審監督活動應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在實施審計時要嚴格履行《審計法》的有關審計程序和審計署第6號令的《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不得忽略和違反程序,要杜絕因違反法定程序而給復議或訴訟帶來的風險。
2.要嚴格實行審計責任追究制度,認真執行三級復核制度,要實行層層把關,層層落實責任,減少或消除人為審計誤差,及時發現和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保證審計計劃順利實施,降低審計風險。
(四)創新審計方法,降低審計風險
對被審單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內部控制的健全性、經濟效益的好壞、履行經濟職責情況等進行評價,這就意味著用傳統的觀察、比較、分類等審計的老辦法已不合時宜,要在審計中運用結構方法、數學方法、系統論、信息論和控制論等,以擴大審計的廣度,獲取更充分的信息,收集更多的審計證據,再通過分析判斷,對被審單位做一個盡可能客觀、公正、準確的評價,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五)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降低審計風險
在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應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形成紀委、組織、監察、人事、審計等部門的工作合力,及時交流和溝通,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并達到分擔審計風險的目的。特別是要加強與組織部門和紀委監察部門的協作。通過與組織部門的協作,可以根據組織部門的要求及審計部門自身的審計資源,安排審計計劃;通過與紀委監察部門的協作,可以利用紀委監察掌握的線索確定審計重點,提高審計效率。審計報告審定前,還可以通過對審計報告的會簽,讓上述各部門根據其掌握的信息,協助研究分析審計結果,確定重要審計事項或審計較難做出結論的審計項目,以降低審計風險。
總之,隨著內審環境的日趨復雜化,內審風險防范尤為重要。因此,內審及審計人員都應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全面、系統、綜合的管理工作中,使審計主體能對各種審計風險進行識別、估測、評價和處理,并用最小的審計風險成本實現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達到最理想的審計效果。
武 巖:高校內部審計風險防范對策探析[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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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高校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
[中圖分類號]G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1)06-0115-02
一、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
(一)審計機構內部原因導致的風險
1.高校審計機構難以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走過場”問題比較突出
獨立性是指內部審計人員獨立于他們所審查的活動之外,一個人能客觀地評價自己的工作。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必要條件。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具備應有的獨立性,才能正確地實施審計。在我國,除了國家審計機關,高校審計機構是輔助高校內部管理的機構,工作范圍由單位領導決定,獨立性實質上是一種相對的獨立性。而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在于“舉事議人”,被審計對象是高校“有權力”的部處、院系、所、科研中心的中層領導干部,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此項工作時,難免會考慮自身的獎懲、升遷、福利等利益,使工作“走過場”,流于形式,更有甚者淡忘了職業道德,喪失了審計原則,造成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界定難度大,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和方法,容易造成評價的范圍、內容不當
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需要界定現任責任與前任責任、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劃清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個人責任與集體責任,并且要界定是領導干部的錯誤還是舞弊行為等,往往還會涉及一些不可量化的非經濟責任的內容,如領導水平、管理能力等,審計人員只能根據短時間內掌握的審計信息作出自己的判斷,并對被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進行評價,本身就具有風險性。
另外,在高等學校中,雖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經開展多年,但是完善的審計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還未能建立,審計人員在審計評價過程中缺乏標準。例如對重大經濟事項、重大經濟損失的判斷標準不一致,審計人員對審計責任大小的評判就難免存在偏差。而且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種類很復雜,涉及院校職能部處、院系所、教輔單位和后勤產業等不同經濟運行模式的單位。大多數高校對經濟責任都沒有明確授權,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經濟責任。有些院長、系主任和所長是專家學者型人物,他們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單位的財務和行政工作。所以,被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不明確也給審計人員客觀公正評價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帶來了困難。
3.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不高,難以勝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要求
隨著高校改革的日趨深入、經濟業務的不斷復雜化,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審計工作的原則性和法規性要求內審人員不僅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能,還必須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做到在審計中不因人論事、公正嚴明,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和可利用價值。在業務知識方面不但能熟練掌握財會知識,熟知各項財務法規,還必須掌握管理、信息等方面的知識;不但熟悉傳統的審計方法,還要大量利用計算機審計等新的審計技術。而當前的現狀是大多數高校內部審計人員是會計專業出身,對其他專業的知識掌握不多,實踐經驗不足,知識更新速度慢,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之時不能發現問題,對問題進行評價時,往往又引用不當的法律法規,造成審計評價偏差,影響了審計質量,形成了審計風險。
(二)審計機構外部原因導致的風險
1.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難度大、范圍廣,外部期望值高,可允許的誤差小
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相比,不僅具有廣泛性,而且更具復雜性。不僅要審查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又要評價被審計個人在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把對人的監督和對事的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其監督的范圍廣、程度深、力度大。在審計方式上還涵蓋了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財經法紀審計、專項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等多種審計方式。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是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考察考核、綜合評價、獎懲兌現的重要依據,由于涉及被審計人及單位各方面利益,因此在校園內備受關注。這些因素不僅增加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量,加大了審計人員的責任和難度,也使審計風險大大增加。
2.“先離后審”、“先任后審”,使審計結果得不到落實
按照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領導干部任職期滿或因調動、離退休、辭職、免職、撤職等原因離開現職崗位前,應當接受經濟責任審計。但在實際工作中,因為組織人事制度的制約,領導干部在離任或晉升未宣布之前都存在保密性,這就造成了經濟責任審計往往是領導干部離任或晉升后才能實施,造成“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的事實,使審計結果得不到落實,給經濟責任人的認定和追究造成了困難,也挫傷了內審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二、高校內部經濟責任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強化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立完善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
加強高校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從法規、制度完善、創新入手,建立起一套既有較強指導性又適合高校特點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從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范圍和審計方法、工作程序等都作出明確詳細的規定。應明確規定審計的目的是客觀公正的評價干部,明確其在管理職責范圍內的經濟活動中的業績和存在的問題及應負的責任,以促進學校對干部的管理。
(二)加強審計處同紀委監察處、組織部的相互協作與配合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既不是審計部門一個部門的工作,也不是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某個部門的工作,不是隨便哪個部門或哪個領導指派就可以做的。為此必須加強高校審計部門同紀委監察處、組織部門的相互協作和配合。在審計計劃、組織實施和成果運用等環節上要相互支持、協調配合。為此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分工和程序,形成整體合力。
(三)加強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計劃性,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因為是直接對領導干部個人,因此要加強工作的計劃性,遵循嚴格的審計程序,規范過程管理。首先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要根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聯系會議制度擬定的工作計劃或組織部門的委托開展工作。審計部門沒有這個計劃,工作安排就會無序,疲于應付隨時轉來的審計委托,導致的結果是審計力量配備不足、審計質量下降、審計結果得不到重視。
在具體審計項目中,高校審計機構也要規范過程管理。著力抓好經濟責任審計的“三個階段”(準備、實施、報告),努力做到準備充分、實施規范和報告準確。在準備階段,審計部門根據組織部門下達的審計委托書,在對被審計單位和個人進行審計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審計工作方案。下達的審計通知書中除了明確需要提供的資料外,還要求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在審計實施階段,審計人員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嚴格執行審計方案,核心工作是審計取證,證據力求真實合法,充分必要。在審計報告階段,審計人員必須認真研究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不能超越審計職能,要有理有據、謹慎客觀評價,并撰寫高質量的審計報告。
(四)堅持“先審后離”原則,提高審計結果的利用程度
首先,高校必須堅持經濟責任審計“先審后離”原則,明確規定干部任期屆滿,先免職,再審計,明確責任后再任命。做到離任者不交馬虎帳,上任者不接糊涂帳。特別是新上任的領導干部,不用再為上屆領導留下的爛攤子耗費精力,盡快投入到教學科研中去。
其次,經濟責任審計是否能發揮它本身的作用,關鍵在于審計結果被利用的程度。經濟責任審計只是一種手段,運用審計的量化結果客觀、公正的評價干部,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推進干部隊伍素質建設才是目的。為了防止出現“就審計論審計,審計結果運用不落實”的弊端,對審計結果的運用要講究方法、區別對待,慎重確定使用方式。對肯定性的審計結果,審計部門應適當宣傳,組織部門應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或提拔重用;對于因管理不善,決策失誤,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等,給學校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建立和完善“追究問責”制度。
(五)加強學習,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
要保證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必需要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一是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增加審計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專業勝任能力。通過定期的業務培訓和后續教育、鼓勵內審人員參加資格考試和參加各個理論研討課題研究等方式來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三是增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使審計人員恪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保守秘密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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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我國高校執行的是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會計制度,即《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這個制度從199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它對規范高校會計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發揮了重大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高校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會計環境發生了許多新變化,現行高校會計制度已越來越不適應發展的需要,改革勢在必行。
一、高校會計環境的新變化
(一)會計信息需求的多元化
長期以來,我國高等教育經費全部由國家財政包攬,但如今高等教育的經費結構已由一元化向多元化發展。雖然財政撥款仍然是高等教育的主要經費來源,但是財政撥款在整個教育經費中的比重卻在逐年下降,學生的學費、住宿費收入以及銀行貸款,早已成為高等教育經費的重要來源,對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另外,接受社會各方捐資助學和社會資金投資辦學,也是化解大眾化教育導致的教育資源全面緊張的有效舉措。隨著高校多渠道籌措資金的發展,越來越多國家以外的主體(如學生、學生家長、銀行、舉辦者、捐資方及社會公眾)與高校發生財務關系,他們需要了解高校的經營情況,自然就成了高校會計信息的使用者。
(二)教育成本核算的迫切需要
高校學生繳費上學已成了人們的共識,學生(或其家長)已成為教育成本的分擔者之一。然而,學校培養一個大學生的成本(或年成本)究竟是多少?收取的學費到底補償多少培養成本才算合理?目前,各高校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由各地物價部門核定,而我國高校對這方面還沒有進行成本核算,原因之一是高校會計核算基礎采用收付實現制,無法生成培養成本數據。既然沒有進行成本核算,那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又是什么呢?因此,不少家長甚至學者戲言:高校教育成本是個“謎”。高校教育成本不僅是確定學費標準的基礎,也是政府制定撥款政策的依據,是學校衡量辦學效益的重要指標。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空白”對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等都產生了不利的影響,核算高校教育成本已成當務之急,也是高校會計制度責無旁貸之事。
(三)新型經濟業務的不斷涌現
隨著高校改革的不斷進行,許多新型經濟業務不斷出現,這對高校會計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巨額銀行貸款融資辦學所導致的貸款利息的賬務處理;用銀行貸款購建固定資產的處理;接受投資的賬務處理;“合理回報”的賬務處理;高校后勤社會化所帶來的高校投資興辦學生公寓、工廠、酒店等企業的現象普遍存在,從而出現了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合并會計報表的賬務處理等;高校科研成果專利化所形成的無形資產核算新業務等。
(四)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新要求
我國高校會計始終伴隨著預算會計的改革而變動,未來我國高校會計改革也必然是在整體預算會計改革的框架內進行。而作為預算會計改革推動力的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已經進行得如火如荼,從收支兩條線到部門預算再到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收付、績效評價,無不對預算會計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它將直接影響預算會計的核算內容、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設置等,它也必然會對作為預算會計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現行高校會計制度產生重大的影響。
二、現行高校會計制度存在的不適應性
(一)收付實現制確認基礎的固有缺陷
現行高校會計制度規定:“高等學校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這種會計確認(或核算)基礎,很難適應當前高校財務管理的需要,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情況,容易形成財務管理漏洞。具體表現在:
1.不能如實反映高校的資產和負債。在收付實現制下,高校學生欠繳的學費不作反映。目前學生欠費額相當大,這不僅少計了學校資產,還會導致學校不能及時催收款項,甚至形成無法收回的壞賬。固定資產只核算賬面原值,不計提折舊,必然虛夸資產,致使資產不實;同時通過固定基金核算固定資產在凈資產中所占的價值,也必然高估凈資產;還有通過提取修購基金的方式來反映固定資產的再生產,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嚴重脫節。另外,近年來,高校普遍通過大量的舉債來加速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已經發生而尚未支付的征地款、債務利息等在收付實現制下不進行賬務處理。這些“隱藏”的債務,容易夸大學校可支配的財務資源,造成虛假的收支平衡,不利于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給學校持續健康運行帶來隱患。
2.不能如實反映高校的收支和結余。其實在確認資產、負債的同時就必然涉及到收支的確認,資產負債的不實也必然引起收支的不實。如應收未收的款項、應由上級撥入而未撥入的款項不作收入處理,同樣,應付未付的款項、應繳而未繳的款項都不作支出處理。這樣就形成了收支不實。因為收支不實,據以計算的結余也就不能反映實際情況。
(二)無法滿足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
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用于培養學生所耗費的教育資源的價值。它是一個“權責發生制”范疇下的概念。準確的教育成本計量必須遵循成本會計理論與實務基本原理,按權責發生制配比、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以及受益等,并運用一定的會計程序核算所得。而現行高校會計制度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記錄的各種耗費主要是實際支付的現金“支出”(如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經營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等)而不是“成本”,不能客觀地反映高校運行成本和運行績效。因此,要核算高校教育成本,加強成本管理,必須改革現行高校會計制度,建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
(三)基建會計與學校財務會計分開核算
現行制度規定:國家對高等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執行本制度。這項規定使得高校內部形成兩個會計主體,一個核算教育事業活動,一個核算基本建設投資。這使得任何一個會計主體都只是反映了高校經濟活動的一個方面,違背了會計核算要求反映會計主體的整體經濟活動這一基本前提。尤其是近年來,高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基建投資迅猛增長,很多建設項目靠學校貸款解決,貸款本金及利息由學校財務償還。由于基建會計獨立核算,由學校償還本息的貸款沒有體現在學校的財務報表上,同時貸款利息由學校支付,不列入基建財務費用,造成學校負債狀況不實,基建項目成本核算不準確。
(四)財務報告不能提供完整的會計信息
其不足主要表現在:
1.報表體系不完整,服務對象單一。現行報表體系由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以及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等附表組成,它們主要側重于反映預算收支結余情況,而對于高校重大決策所需的現金流、龐大的固定資產及其使用情況、專項資金使用的效果等缺乏相關的報告體系進行信息披露。從服務對象來看,基本上只為預算管理統計數據之用,對會計信息需求多元化現象預見不夠。
2.沒有建立財務信息公開披露制度。我國高校會計信息目前還沒有實行公開披露,而僅僅是向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這使得其他主體無法獲得他們所需求的信息。
三、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的初步設想
(一)基本思路
根據現行會計制度實踐的結果以及企業會計制度的成功經驗,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做法,結合我國高校目前的實際情況,以滿足多方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作為改革的目標,構建權責發生制基礎下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新體系,以適應高等教育大眾化發展的需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公共財政改革的需要。
(二)改革要點
1.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基礎。財務會計信息的形成要經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等程序,最后以財務報告的形式提供給用戶。FASB在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SFAC5)中將“確認”定義為:“是將某一項目,作為一項資產、負債、營業收入、費用等正式地記入或列入某一主體的財務報表的過程。”可見,確認是會計最基礎、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它決定了何時將具體的經濟業務記錄為何種要素,從而達到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符合質量要求的信息這一根本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講,高校會計制度幾乎所有的缺陷都來自于收付實現制這一“瓶頸”。傳統觀念認為,高校作為非營利組織,只能適用收付實現制,其實不然。美國著名會計學家E.John larsen在其名著《ModernAdvancedAccounting》(SeventhEdition)中,對非營利組織的特點進行了精辟的概括。他指出,非營利組織與企業有兩個相似的特點:“其一,都進行成本耗費的計量。大多數非營利組織在其活動報表中報告的是成本耗費,或者費用,而不是支出。因此,把費用(含折舊)和收入匹配到適當的會計期間是非營利組織和營利企業的共同特征。其二,都使用應計基礎(即權責發生制)。非營利組織應該運用與營利企業相同的應計會計基礎。”目前,美國大多數非營利組織(包括高校)采用的是權責發生制而不是收付實現制。因此,收付實現制并不是高校會計制度必然的、永恒的選擇,高校使用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基礎有現成的理論依據和國際慣例,并且也只能這樣才能滿足前述新型經濟業務、投資回報以及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業績評價等的需要。
2.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之所以說高校教育成本是個“謎”,主要是因為計量教育成本目前尚無會計制度基礎。人們所說的成本數據,基本上是匡算所得,有采用數理統計法,也有采用會計調理法,這些方法得出的成本數據不夠準確、完整和嚴密,有的甚至還大相徑庭。我國目前已日益重視高校教育成本問題,如2005年國家發改委已頒發了《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審核辦法(試行)》,為政府定價提供了比較科學的決策依據,也對高校加強成本管理,努力降低辦學成本起到促進作用;另外,教育部還將于2007年制定《高等學校生均成本核定辦法》,屆時還將根據新辦法來重新核定現行的大學學費標準是否合理。但是,正真準確、完整和嚴密的教育成本數據只能來自于會計核算,即按照成本會計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術,利用會計系統,通過設置、登記賬簿,完整系統地記錄教育資源的耗費,從而計算培養成本。因此,在權責發生制基礎上建立我國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已經為社會各界所關注。
3.重新界定會計要素,完善會計科目。高校會計要素應由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變更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并根據權責發生制基礎重新進行確認。同時,為適應權責發生制的需要,應增設或調整有關會計科目。如增設“應收學費”、“應收住宿費”、“累計折舊”、“教育成本”、“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科目,將“借入款項”分設為“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兩科目,取消“結轉自籌基建”科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