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
時間:2024-02-21 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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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前幾天中信國安的改革,那么大個集團,控制那么多上市公司,那么點錢就被民企全部控股了,有道理沒有?”在8月23日的“國企改革進行時一一共識與務實”沙龍現場,經濟學家、東南大學教授華生連環發問。
在他看來,改革要成功,要得到人民的擁護,必須有一條生命線。就混合所有制的角度而言,華生表示,“其中非常重要的生命線就是公平、公正、公開”。
新一輪國企改革大幕開啟后,混合所有制成為不少地方推動改革的抓手和突破點。據統計,目前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甘肅、山東、江蘇、云南、湖南、貴州、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廣東等超過20個省份國企改革方案,發展混合所有制成為所有改革方案的“標配”。
在已出臺改革方案的20個省份中,有一半的省份明確了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時間表和目標,但頻頻曝光的國資流失大案讓人擔憂:發展混合所有制會否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距7月15日央企的“四項改革”試點會已有兩月,作為國企改革的“重頭戲”,混合所有制改革怎么“混”,誰來“混”,“混”什么,地位的平等性如何保障仍是關注焦點。
中石化孤軍奮戰
中石化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實踐的先行者,但在整個上半年,國資委的“混改”試點一直沒有啟動,所以只剩下中石化一個人在戰斗。
今年初,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便早早地向外界“吹風”,高調宣布要搞“混改”。2月19日,中石化公告,啟動資產審計、評估。3月17日,中石化易捷銷售有限公司正式成立。3月24日,中石化通過官方微博公布油品銷售板塊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時間表:3月31日,設立全資子公司――油品銷售有限公司;6月底,完成審計和評估,公布引資方案;力爭第三季度前完成融資。
然而,中石化的一系列行動非但沒有引來更多人加入“混改”陣營,反倒遭到多方質疑。
在今年兩會上,身為政協委員的傅成玉在分組討論會上布道式地宣講中石化的“混改”設想,發言持續了半個多小時,卻并未引起在場民企大佬的興趣。
當時坐在傅成玉右手邊的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接受媒體專訪時就拋出了“鯨魚論”,質疑中石化的“混改”,他打比方說:“我抓一條鯨魚進去,你只要扔一把鹽。你沒有就不要投了,我來投,兩下子就把你的股權稀釋掉了。”
事實上,中石化還沒把民資“娶”進門,便對未來的“新娘”提出了各種各樣的要求。根據公布的引資方案,中石化對投資者的行業地位、投資規模、資金實力、業務屬性、注冊地址、品牌聲譽均設了條條框框。外界戲稱中石化是在“照著畫像討老婆”。
據了解,中石化此次將引入10個左右的投資方,每一個投資方可以由多家企業組團發起,每個投資方的門檻至少100億元,預計引入千億元左右規模資金,而每個投資方將按照具體的持股比例選舉人員進駐董事會。
包括阿里巴巴、騰訊、復星、綠地集團以及一些民營能源企業已經與中石化進行接觸,但是這些外部資金尤其是民營企業,對于人局之后有多大的發揮空間、能否被公平對待、可以獲得多少話語權,都存在疑慮。
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說出了徘徊在中石化門口那些潛在投資者的顧慮:想進,又擔心進去之后做不了什么,只是一個純粹的財務投資者。傅成玉試圖打消郭廣昌們的疑慮,并表示相比于財務投資者更傾向于戰略投資者,就是那些可以幫助中石化擴展業務空間、帶來增值的投資者。傅成玉說:“中石化不缺錢,缺的是活力。”引資的關鍵是改變機制,通過混合所有制把國有經濟搞活,實現公司的真正市場化治理。
但現在的情況是,復星集團已經參股了一些國企,卻都沒有話語權,經營上也沒有改變。
近日,中石化又公布了對外引資方案,明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徑規劃,重組銷售業務板塊并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涉及千億元資產。盡管離最終完成引資還有時日,但傅成玉已經開始擔心外部資本的積極性了。
各有各的顧慮
傅成玉和中石化遇到的問題具有普遍性。在混改過程中,民營資本的實力相對于央企而言,相差過于懸殊,國有企業設置的投資門檻已經把一大批社會資本擋在了門外。即使進入混合制企業中的社會資本,對這些“巨無霸”參股,也很難獲得相應的話語權,自然也難以發揮自身的優勢。
另一方面,國企也有自己的顧慮。因為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銀行信貸、行政審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別對待”,國有企業擔心“混合”之后失去這些“待遇”,這些體制機制以及思想觀念方面存在的問題,都對混合所有制的發展形成了阻礙。
此外,還存在決策機制問題。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決策理念并不一致,國有資本的決策依據相對公益化,民營資本決策的出發點則是利潤最大化。
在治理結構層面,混改過程中也會出現很多問題。如高管的任命,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高管應由股東大會推舉,董事會決定。但在混合所有制情況下,仍會有很多高管由組織部門任命,這就產生了矛盾――私有產權方對任命干部認不認可?不認可怎么辦?
再如激勵機制,國有企業高管是委托人,而非產權所有者;私有企業高管則一般是產權所有者,股權收益分配自由,混合之后,就會出現兩類高管在待遇方面極大的“不公平”。
據了解,一家混合所有制企業,國有、民營股份占比為6:4,國有資本控股并承擔主要的經營管理職責,但在利益分配的時候就產生了問題:代表國有資本的管理人員的收益以薪酬體現,民營資本代表人的收益則是以分紅體現,二者之間相差懸殊,雖然與“按生產要素分配”不相矛盾,但在個人之間難免產生心理不平衡,也會由此帶來一系列問題。
這是既存的也是將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過程中存在的隱患。也許民營企業控股可以較好地解決類似問題,但從目前的體制看,很難過渡到這一步。而若將股權收益分配給管理者,則會帶來國有資產流失問題,主管部門也不認可。
事實上,國有資產流失的擔憂已經是國有企業在推進混合所有制實施時遇到的阻礙。對于中石化和傅成玉來說,在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這項龐雜的系統工程當中,所要面對的決不僅僅是外部資本對于話語權的擔憂,還必須面對政府以及公眾對于國有資產可能存在流失風險的顧慮。
因此,中石化無緣國資委確定的“混改”試點。用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的話來講,就是壟斷企業涉及壟斷利益,無論是搞混合所有制試點還是搞員工持股,在沒有破除壟斷前,都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所以,壟斷性行業企業納入試點,“應該放在后面一點”。
中石化都不例外,更何況其他國企了。
國資委怎么了
“混改”的發令槍早已響起,各地也都陸續出臺了國資改革意見,但眾國企們仍在起跑線上左顧右盼,為什么?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跑道上的線還沒有畫好,這樣跑下去,不僅不知道會跑到哪里,更重要的是,可能會“跑偏”。
于是,國企看著央企,央企看著中石化,地方又在看著中央,究竟誰來畫這個線?矛頭自然指向了國務院國資委,誰叫你是坐擁50萬億國有資產的“大管家”呢!
國資委不可謂不努力,三中全會后專門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半年內已召開了9次全體會議和5次專題會議,研究審議12項改革方案、4份工作細則、7條意見建議等。加班是常有的事兒,有時連雙休日都貢獻了出來。
在7月15日召開的央企“四項改革”試點會,“混改”的試點方案和名單終于出臺。但試點方案并不是一個非常清晰的政策框架,“混改”該怎么走,持股比例上限的設定,并沒給出答案。
至于被納入試點的兩家央企――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同樣也受到質疑。目前,中國醫藥集團國家股份不到50%,中國建材超過三分之二都是社會資本,留給民資入股的空間已經非常有限。另外,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之下,房地產市場低迷,受此影響,建材行業也不景氣,而社會資本尤其是民資都是逐利的,追求利潤最大化,試點的時機選擇也存在問題。
天時、地利,都不占優勢,試點的效果恐怕也會打折扣。
那么人和呢?最近不止一家財經媒體在質疑國資委,把國企改革滯后和相關文件遲遲未能出臺歸責到了國資委身上。
外界質疑的是,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至今,在管資本、分類管理和混合所有制大方向明確后,國資委并未迅速推出一個完整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方案,這令許多人失望。
但這的確有些冤枉了國資委,因為目前國企改革整體意見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辦法,都不是由國資委牽頭的,既然牽不了頭,也就很難主導改革的進度。
日前,有消息稱國資委和相關部門正在加快研究和制定被稱為國家版的國企改革總體方案――《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該方案有望在年內出臺。
盡管如此,難免有人仍要發發牢騷,在以“管資本”為改革目標的歷史新階段,國資委成了國資改革的天然障礙,甚至有人說,國資委“老”了。
成立至今11年來,國資委努力實踐行政整合央企的“管資產”職能,完成了“統一管理”和“做大做強”的歷史任務。經年累月,形成了一套資產管理思路,通過“管人管事”實現管理資產,通過國資委這一國務院特設機構對所轄央企進行指導、監管甚至直接統一管理。
這套國資管理體制日趨完善的同時,也開始暴露出僵化的弊病。國資委出現了行政化的趨勢,國資委7位副主任當中,有6位官員出身,唯獨張喜武這位前任神華集團董事長有些商界經歷。
操刀國企改革的國資委,或許也到了進行自身改革的時候了。
(本刊據《華夏時報》等整理)
觀點鏈接
民資為何對混合不感冒 滕斌圣
所謂“混合”是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其難點在于具體如何實施,允許民營資本控股到什么程度?由于這兩個原因,不少民企傾向于“等等看”。
不可否認的現實是,無論央企還是地方國企,都還沒有做好讓渡企業控制權的準備,它們的底線只是出售一小部分股份,或者撬動更大的資本。
最近新華都收購云南白藥股權官司敗訴,這一案例能夠為混合所有制實施提供些啟示。首先,國企現有治理結構對“混合”的排斥。云南白藥可以劃歸競爭性國有資本,引入民營資本本來是最為正常不過的事,但是結局慘淡。究其原因,云南白藥的第二大股東是紅塔集團,紅塔集團的母公司中國煙草反對新華都的股權收購。可見,如果不能建立上下共識,混合所有制在執行過程中會處處掣肘。所以,即使民營資本和地方國企談妥了“混合”,具體的操作也會受很多場外因素的影響。有時因素太多,民企連告狀的主體都難以確定。
篇2
關鍵詞 國有企業 混合所有制 建議
一、國有集團現狀概述
從我國國有集團發展歷程來看,國有集團受計劃經濟的影響較大,嚴重缺乏市場化發展的經驗,在發展理念和行為上存在過于保守或過于激進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組織結構存在缺陷。絕大多數國有集團是由行政機構改制形成,故管理仍處于行政隸屬關系階段,內部組織結構的規范性較差。[1]同時大量集團企業自身經濟實力較弱,無法有效發揮投資中心和集團主導的作用。
第二,管理體制規范性有待加強。國有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無法結合市場環境、行業特征、產業特點與自身實際經營情況來制定未來的發展戰略和規范內部管理機構,這直接導致內部綜合協調能力下降。雖然總公司與子公司間有明確的產權關系,但受制于行政管理模式,內部制度的可執行力大打折扣。
第三,經營效率不足。與民營企業集團相比,國有集團在管理理念和技術更新等方面與其相距甚遠,導致國有集團的經營效益大大低于同等規模的民營企業集團,但它卻占用了大量的經濟資源,造成了資源浪費。同時,由于出資人缺位的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使對國有集團的前瞻性較弱,管理者難以具備長遠的發展眼光,進一步加劇了過度投資、抵消投資等問題的發生。
第四,市場化程度不足。如今大部分國有集團子公司對市場經濟體制的適應能力已經大幅加強,然而由于尚未真正觸動國有制的根基,因此國有集團尚未真正實現市場化。一方面,國有企業的目標市場仍局限于不完全產品市場的交易層次內,另一方面,國家對國有集團進行傾斜性經濟資源注入或救助陷入經營困難的國有企業,這種形態對市場化造成了嚴重破壞,不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實現調整國有經濟布局的目標。[2]
二、國有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經過長時間的改革,雖然我國的國有集團在走混合所有制的道路上取得了一定的經驗和成果,但依舊存在一些共性的問題,對進一步深化改革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第一,對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制定的認識程度不足。不重視制定改革方案,其結果就是方案與企業發展戰略出現嚴重偏差,甚至部分國有集團的發展戰略清晰度不足,投資方向過于多元化,主營業務不明晰。這樣一來,在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過程中容易出現國有資本去留和混合程度難以確定的問題,資金、人才、土地等資源的合理配置自然無從談起。[3]
第二,企業管理方式陳舊。大部分混合所有制的國有集團仍處于形式上混合的狀態,管理模式未出現改變是這一問題的典型表現。雖然國有集團的子公司實行了混合所有制,但極度欠缺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管理理念,這樣導致公司的治理結構未完成商業化、實質化的轉型,無法形成具有較高透明度和制衡性的管理模式。這一現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國有控股企業中尤為明顯。
第三,尚未形成有效的后評價體系。在國有集團所屬企業的混合制改革中尚未形成有效的后評價體系,無法對所有制改革后企業在資源配置、管理體制、創新機制等方面的優劣進行有效地評價,導致難以對國有企業所有制的改革方案開展指導和調整。
三、促進國有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關建議分析
(一)加強國有集團的管控能力
強化戰略統籌、形成協同優勢是集團運作的首要任務。作為集團的“大腦”,總部應始終處于戰略高度,統一調度所有子公司。完善集團母子公司體制,核心在于做到“三個強化管控”:首先強化戰略管控,通過制定科學的整體的中長期發展戰略,使母子公司的發展戰略保持高度一致性;其次強化財務管控,加強集團的預決算管理,實現資金統一調度,能夠最大限度保證資產的有效使用;最后強化人力資源管控,完善人才培養、選拔、激勵與考核方面的管理。三個強化能使集團對子公司的“物、才、人”進行全面管理,發揮集團的整體優勢。[4]
(二)加大集團內部重組整合力度
優化資源配置,使資源能夠向核心骨干企業及具有獨特優勢的中小企業聚集。核心骨干企業及具有獨特優勢的中小企業對集團發展主業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集團應始終圍繞主業打造核心業務板塊,合理配置資源,整合經營內容相似的同類業務的資源以達到發揮規模優勢的目的。此外,集團還應加速清理、調整不具備市場競爭優勢、非主業資產及低效企業資產,將法人層級始終控制在三級以內,從而形成二級骨干企業與三級優勢中小企業共同發展的局面。
(三)積極引入外部資本,推動核心骨干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產權制度改革是國有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首先要面對的挑戰,若改革不觸及產權,那么終歸只是紙上談兵。引入外部資本走產權多元化道路,為國有集團注入大量的新鮮血液,這是轉變企業體制機制的重要舉措。引入外部資本的主要途徑有三種,一是盤活存量資產引入增量資本,二是合資新設企業,三是推動國有資本從不具備市場競爭優勢的企業中退出。在產權制度改革中,需要根據企業的功能定位準確把握產權制度改革的“度”。除了少量具有政策性職能特殊目的的企業外,在市場競爭領域內的所有國有企業都應積極引入外部資本,對提供公共產品,經營范圍涉及民生等領域的核心骨干企業,國有資本應保持絕對控股地位,而對優勢支柱產業或金融業中的核心骨干企業,國有資本可保持相對控股。[5]除此之外的國有企業均應嚴格遵循市場規則,做到進退有序、合理流動,最終實現全部放開。
(四)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加速優質企業上市
推進優質企業上市,可以為企業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企業上市不僅能夠有效解決發展過程中資金不足的問題,也對轉換體制機制和規范運作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國有集團應加大在企業上市方面的關注度,通過充分利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實現優勢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國有集團應大力推進核心業務資產注入優勢企業,幫助其實現整體上市,使上市公司成為國有集團優質資產聚集的主要載體。對目前尚不滿足在主板或創業板上市條件的企業,可先在新三板掛牌。這樣一來,能夠顯著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美化市場形象和提高認知度。同時近年來,我國正在完善新三板掛牌企業轉主板機制建設,通過在新三板上市,企業能為后續向主板轉移打下牢固的基礎。
四、結語
組織結構存在缺陷、內部管理體制的規范性較弱、經營效率低是國有集團普遍存在的問題,這些都是國有資本“一股獨大”的落后體制形成的。要真正實現國有集團的跨越式發展,必須通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從而實現合理配置資源、提升管理水平和完善治理機制。
(作者單位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天津分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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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盧俊,仝榮偉,葉佳敏.我國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問題及對策――基于中信國安集團案例的研究[J].經濟體制改革,2015(05):137-143.
[3] 溫國林,卿松.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分析[J].中國集體經濟,2015(34):60-62.
篇3
國有企業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富二代”,民營企業也不再是默默無聞的“屌絲”。“混合所有制”的推出仿佛打破了原有的門第限制,為雙方提供了一個可以“結婚”的機會。關注這場婚約的不僅僅是當事人,他們背后的“親友團”——投資機構也表示出了極大興趣。
“混合所有制是企業優化股東結構,提升治理水平的一種嘗試,尤其對國有企業意義重大。”紅杉資本中國基金創始及執行合伙人沈南鵬對《英才》記者表示,“紅杉資本也在積極探索混合所有制架構下的戰略投資機會”。
對于想要參與混合所有制的投資機構來說,“混合所有制”究竟是一劑毒藥,還是一罐蜜糖?在“混合所有制”中,誰將成為主導者?作為國內最富盛名的投資機構,紅杉資本是如何掘金“混合所有制”的?
潛伏“混合所有制”
借著《決定》的推出,一些地方政府已經開始“落實”相應政策。
2013年12月,上海市政府公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在上海的改革方案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被作為一個政策選項,而實現混合所有制的路徑則是將國企改造成為公眾公司,實現整體上市。
而在河北,7家綜合實力較強的建設企業自主聯合,結成戰略聯盟,謀劃組建一家河北省建設領域大型企業集團。這7家企業類型涵蓋國有、民營、中外合資,籌建的公司也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業。
作為投資界的元老級人物,沈南鵬很早就參與了混合所有制的創業活動。
在創立紅杉資本中國基金之前,沈南鵬本人在攜程擔任總裁兼首席財務官時,主導了如家酒店的創立。當時攜程與有著國資背景的首都旅游集團以及創始人團隊三方合資,首旅代表與沈南鵬長期擔任公司的聯席董事長,合作愉快順利,共同成功打造了如家品牌。
2006年10月26日,如家快捷酒店正式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開盤22美元高出發行價59.4%,融資金額達1.09億美元。以超過30倍的超額認購完成招股。而那段三方合作的經歷也讓沈南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家成立后很快成為經濟型酒店的龍頭企業,和這種優化的股權架構不無關系。”沈南鵬表示,“首旅作為一家專注旅游行業的國有企業,這一投資不僅產生了巨大的財務回報,也完成相應的戰略布局。相信越來越多的‘如家’型企業會誕生和成長”。
在紅杉資本中國基金成立之后,又相繼在以“秦川機床”與“建工土壤修復”項目為代表的先進制造業和清潔環保業中找到了與國有資本進行合作的機會。而在此之中,沈南鵬也越來越認識到“混合所有制”所能為企業帶來的發展優勢。
因為紅杉資本的介入,這些公司治理架構更加合理,可以充分發揮各股東的優勢。紅杉的優勢在于可以幫助高端人才建設、建立業務考評體系、戰略規劃,以及幫助企業建立產業合作伙伴、順利走進資本市場。而相應的國企股東在政府關系,資源整合,上下游關系中又扮演著不可被取代的角色。
盡管一些地方已經開始推行“混合所有制”,但“混合所有制”所飽受的質疑一直沒有停止。混合所有制,究竟是誰“混合”了誰?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誰才是主導?
據了解,目前國內的一些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資本的控股比例還保持在一個比較高的狀態。而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國有控股并非是依靠控股比例來實現。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勝軍也曾表示,未來要鼓勵公平競爭,理論上國企與民企就應有公平地位。最關鍵的問題是,只有國企控股的比例發生實質性的進退,才能帶來體制性突破,否則將仍只是做表面文章。
“三中全會以后,相信混合制將有更多的實踐和成功案例,在許多行業里,優化股東架構以及帶來的機制變化會給企業發展插上新的翅膀,產生一批行業領先企業。”沈南鵬表示,“改制中股東的組成和股份分配,不同企業應該有不同安排,很難說某類股權比例的安排一定最優”。
受限于股權激勵
在紅杉資本參與的幾起“混合所有制”投資中,最受關注的還是對湖南廣電旗下快樂購物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快樂購)的入股。
2010年,國家九部門聯合下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指出,鼓勵風險偏好型投資者進入市場前景廣闊的新興文化業態,努力推動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
就在此時,快樂購正式宣布,與弘毅投資、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紅杉資本組成的投資團簽署協議,從三家機構共計獲得3.3億元的投資,同時湖南廣電繼續保持對快樂購的絕對控股權和實際控制權。
自快樂購融資進入外界視線以來,關于快樂購的團隊激勵一直都是行業內異常關心的熱點,在此前的國有背景企業融資改制中,管理層持股形式的長期激勵方案一直被回避。
快樂購采用的是一個短期和中期相結合的方案,管理層的激勵部分,在薪酬中的年終獎體現,股東會設計一個業績標桿,超過此標桿的業績部分,管理層團隊就可以按照一個固定比例和股東分享。
篇4
2013年12月17日,上海市政府了《關于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新一輪上海國資國企改革啟動,上海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后第一個公布的國資國企改革方案的城市。
上海國資企業僅次于中央國資系統,在全國地方國資總額占比超過10%。上海早在2003年就開始了國資改革,2008年又了《關于進一步推進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這兩輪國資改革以兼并重組為主,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整合,但國資企業的效率提升并不大。此次上海國資改革則更強調企業效率的提升。
與三中全會《決定》的7年改革方案相比,上海出臺的《意見》要求經過3-5年的扎實推進努力成為全國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排頭兵,這是基于上海自身經濟基礎做出的調整。上海將國企劃分為競爭類、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三類,與《決定》中將國企劃分為競爭類、自然壟斷和公益類也有所區別,則主要源于鐵路、電網這些自然壟斷行業均是央企,而上海希望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劃分出功能類可以鼓勵企業科技創新。
“滬二十條”思路
上海市國資委副主任林益彬在接受中國經濟報告記者采訪時談到,此次上海國資改革方案中最重要的一個關鍵詞是市場化路線,是整個方案的靈魂。國資監管要按照市場規律去監管,企業要按照市場規律去發展,所有的措施都是圍繞這一點展開的。
林益彬指出,上海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要著力解決的問題有五個方面。第一,上海國資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比重為62%,布局結構還不盡合理;第二,一些企業活力不夠、創新能力不強,缺乏可持續競爭能力;第三,國有資本的流動性和開放性不夠,導致資產固化和國資一定程度上的封閉循環;第四,現有的國資監管體制和監管方式,既不利于更有效的把企業推向市場,也不利于在更大范圍、更高層面上優化配置國有資本;第五,現有的制度環境還不能很好的發揮企業家的作用,不能很好的支持企業家的成長和集聚。
縱觀《意見》,上述幾個方面也是著墨最多、最有可能有所突破的領域。
在國資布局方面,《意見》要求,將國資委系統80%以上的國資集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2012年的數據顯示,上海國資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等關鍵產業的比例僅為61%,離80%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在國企競爭力方面,《意見》稱將在國際競爭力方面發力,提出在周期內實現“2-3 家符合國際規則、有效運營的資本管理公司”、“5-8 家全球布局、跨國經營,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的跨國公司”、“8-10 家全國布局、海外發展、整體實力領先的企業集團”和“一批技術領先、品牌知名、引領產業升級的專精特新企業”。
在國資開放流動性方面,《意見》提出需要建立公開透明規范的國資流動平臺。此舉意味著,上海國資系統需要在“做減法”方面做出突破,實現資源、資產、資本、資金的良性循環。此前,國企改革遲遲難以深化的一個原因,便在于國資退出渠道遇阻,資產流動受限,使得大型國企難以聚焦核心主業,形成核心競爭力。
在國資監管方面,《意見》將國企分為競爭類、功能類及公共服務類三種類型,施行差異化改革與管理。據透露,目前上海56個國企已經完成功能分類,實現對號入座,未來也可以根據情況動態調整。
在用人機制與高管激勵方面,《意見》要求全面推行國企領導任期制契約化管理;對競爭類國企,按有關規定落實董事會選人用人、考核獎懲、薪酬分配權;以及建立健全企業核心骨干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與市場機制相適應的分配機制。長期以來,國企改革在做實董事會權力以及高管激勵方面存在諸多先天不足,企業家在國企中得不到應有的尊重,難以發揮作用。上海改革之后,企業家在國企經營與管理方面的能動性有望被進一步激活。
國企層面:混合所有制操作方向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曾公開表示,發展混合所有制的目的是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資保值增值,因此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主體應該是國有資本、集體資本。總結以往改革經驗教訓,國有企業在混合所有制中經常是弱勢地位,國有資本不能為混合而混合,最后國有資本都流失了。
一位國務院國資委的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報告記者,混合所有制更多的是實現產權多元化。對于現代股份制公司來說,真正能有效制衡的股份制一定是利益多元,否則只可能是有限制衡。所以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讓不同股權代表的利益在董事會中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國有和民營企業在管理企業上各有優劣,在混合所有制中應該把各自的優勢發揮出來。
該人士表示,混合所有制具體如何操作國資委內部也在抓緊研究,一些問題也存在很大的爭議。比如,不同類型的國企,應該在哪一級進行混合所有,引進什么樣的非國有資本?改組和組建的平臺公司應更多對出資人負責、表達出資人意愿,是否應該采取國有獨資的形式?員工持股的范圍、比例是多大,如何設計退出機制?
具體而言,更傾向的做法是,除了極少數涉及國家安全和承擔國家政策性職能的投資運營主體外,如石化軍工中儲糧等,其他都要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集團公司和一級公司也需要混合所有,否則即使繼續按照外部董事占多時的董事會框架,仍然很難做到現代企業治理,但應該根據不同產業特點確定是國有資本控股還是非國有資本控股;員工持股的設計則參照華為模式,可以采取利潤分享、股票期權、獎金紅利、金色降落傘、金色階梯等多種形式。
對此,林益彬表示,國資在哪些領域要絕對控制,哪些可以多放開,哪些多退出,需要有頂層設計。楚序平認為,不能搞一刀切和運動式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應根據國有企業不同的功能按市場規律確定控股的比例,在自然壟斷、行政壟斷等行業要放開競爭性業務。
在企業層面,林益彬認為,一切應從企業發展的需求出發,有些企業可能是解決融資問題,有些解決市場問題,有些解決技術問題,有些要引進管理和品牌,所以需求的側重點不一樣。政府應進一步拓寬開放性市場化重組途徑,通過投資入股、股權收購等方式引入各類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通過特許經營、政府購買等方式引導市場資本進入基礎性和公共服務領域項目,探索國有資本和各類資本共同組建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企戰略投資和國企并購,鼓勵非公資本參與。
據上述國務院國資委人士透露,國資委調研上海復星集團時曾詢問集團董事長郭廣昌,混合所有應引入什么樣的非國有資本,基金、產業資本還是民營資本,回答是產業資本更容易操作。復星集團副董事長梁信軍表示,對于合格投資者的遴選,價格之外更重要的是底線的匹配度,另外還有投資者自身現金流、資產規模、歷史經驗、附加價值能力評價、戰略、文化的匹配度。
市場層面:國資運營的資本路徑
國務院國資委企業改革局的一位負責人在某內部研討會上指出,混合所有制是今后國企改革的主要方向,而私募基金有望發揮重要作用。
上海股權投資協會理事長、亞商資本創始合伙人陳琦偉告訴中國經濟報告記者,現階段國資面臨著明顯的發展瓶頸,運營過程如何更有效率、運營結果如何體現更好的效益、運營模式如何體現先進性和競爭性。股權投資的實質是由專業的管理團隊管理市場化的資本,用市場化的方式投入企業,支持企業的持續增長。股權投資的理念和方式就決定了它有可能成為國資改革和國企發展最得力的戰略伙伴。
德同資本合伙人邵俊告訴記者,私募基金參與國資有著新的背景條件,此前雖然也有機會參與,但是投資團隊不愿意碰國有資產,國企也傾向于自己做基金管理人。根據規定,國有企業不能成為股權投資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但可能出現幾家國有企業聯合起來做基金管理人來規避該規則,未來有可能會堵住這個漏洞。基金一旦定性為國有,資本市場上市后上市收益的10%要無償劃撥給社保,這項規定也或將有所突破,可能的方向是國有企業以有限合伙人出資,基金公司上市時不形成國有產權。邵俊表示,這次國企改革不是簡單的國進民退或國退民進博弈的過程,以機構的形式來參與改革,背后是社會化資本,才能夠與國有企業平等對話。
賽富基金合伙人金鳳春給出了基金參與國資改革的最佳模式,即由民間資本或職業團隊主導設立PE基金,國資參與。該模式下國資不派員到投委會、不干預基金人事薪酬、不參與具體項目決策,國資通過顧問委員會行使監督權,職業團隊完全能夠遵循市場化的原則做出投資決策。好處之一,職業團隊對基金運作擁有主導權,避免了投委會成員中的政府部門或上級國企派員的超級否決權;好處之二,分成、獎金完全按有限合伙協議執行,而不需上級審批干預;好處之三,允許失敗,才能保障成功,現在國有投資監管中的投資項目審批制和項目審計制度將不再使用;好處之四,國資保值增值目標的效果強于國有控股型PE,不在只盯著Pre-IPO搏利型投資。
前述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官員表示,如果基金有志于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和混合所有制的發展,必須要成為戰略投資者。對于很多大型國企來講不缺少資金,缺少的是從不同角度對企業戰略的把握,所以基金如果沒有財務以外的戰略眼光,將難以在這一輪改革中占有一席之地。
對此,邵俊也坦言,基金更多還是具有資本逐利性的特點,將如何參與國資改革還在觀望。
改革障礙
此次上海國企改革意見共包括20條,但只屬于綱領性文件,要想獲得成效,前路仍然漫長。
總體來看,上海市政府推動國企改革的動力很強,而進一步深化改革也是上海進行國企改革的必經之路。華泰證券的一份研究報告分析稱,近年來,從上海地方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來看,財政支出一直超過財政收入,且缺口不斷擴大,其中上海養老退休金是政府財政支出的重要一項。作為曾經的老工業基地的上海,國企退休職工較多,養老退休金開支的負擔很重。而通過對上海國企進行改革,一方面推進資產證券化,提高國企的經營業績,以提高國企分紅收入,補充政府的財政缺口,一方面優化布局,放大國有資本的功能。
不過,在地方層面,政府往往很難放棄對國有資本的主導權和控制權,主要為了避免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比照三中全會中對于國資國企改革的設計以及社會各界的建議,上海方案中也有未能體現之處。
不同于此前各方期望的國企退出一般競爭性領域,《意見》對競爭類國企的要求是努力成為國際國內同行業中最具活力和影響力的企業。林益彬表示,上海地方國資在競爭性領域中占比還很大,所以并不能簡單地說讓國企退出競爭性領域,而是對競爭領域中的國資結構進行優化。在一些傳統落后產能的產業國企可以發揮帶動作用逐步退出,但在新興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反而要加大投入,不能簡單的全部退出,都去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
在健全國有資本收益保障機制方面,《意見》只提到了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到2020年不低于30%,未提到三中全會《決定》關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內容。對此,林益彬解釋,國資收益原則上按照產業調整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民生社會保障各三分之一安排支出,中央提充實社保基金,這是在中央層面考慮的,所以上海在20條中并沒有具體提到,但是民生社會保障這塊包含者社保、養老等內容。可見,這對于上海來說,仍是一塊硬骨頭。
《意見》淡化了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要求,而不像三中全會那樣單獨成段,顯示此項產權改革推進起來十分艱難。且通篇未提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企改革,說明上海政府對于國企的投資主體要求較高,也希望保持控制力和影響力,對民企參與國企改制興趣不大。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文魁在2103鳳凰財經峰會上表示,混合所有制是個中間狀態,而不是終極狀態,最終通過漸進的方式實現民營化。而在一些國企負責人的觀念里,混合所有制更多是民企民資帶槍投靠,經營還沒有對民間開放,公司也還沒有實現化治理。
此外,多家上海國企的負責人均表示出了對容錯機制的關注,一旦改革創新工作未能實現預期目標將如何處置。德勤企業管理咨詢中國區主管合伙人施能自則認為,容錯機制實質上是一種風險管理體系,對于上海國資改革,應容許出小錯不能出大錯,一方面鼓勵創新,另一方面要降低因為創新所造成的問題。
梁信軍認為,改制的難點就在于很難讓所有人都滿意,總會有一些未收益和微收益人群。政府關注國有企業價值能否長期增長、競爭力能否提升,企業職工身份置換;國企需要考慮業務能否平等過渡,文化融合會不會出現困難、業務資產如何處理;新的利益方關注是否能夠分享所得,國有股東和政府是否有足夠寬容度。
地方國資改革思路
隨著各省開始落實國企改革具體方案,上海之后,廣東、深圳、山東、重慶等多個省市的省級直屬國企改革都在進行部署,國企改革有望在全國范圍內鋪開。
當然,央企、省屬國企和市區屬國企面臨的改革格局并不一致,沿海、發達地區和內陸地區的地方國企之間也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針對不同層次不同地域的國有企業采取差異化模式化的改革方式,是深化國企改革的現實路徑。
國泰君安的一份研究報告分析認為,在新一輪的國企改革中,地方政府形成新的思路:一方面,地方政府組建改革小組,進一步明晰國資所有權,消除國有企業法理上的所有者和事實上的所有者利益的割裂,形成新的改革架構;另一方面,將國企改革拉動經濟增長等外部性內部化,使得國有企業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利益得到統一,形成推動改革的催化劑。
就該思路來看,那些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內陸地區的政府有更強的動力讓渡國有產權,以促成包括對外招商合作、引進戰略投資者、形成地方發展的新動力等重要目標。推行改革之后,可能會使得國企領導失去行政級別和收入穩定性,所以在控股權讓渡基礎上,可能重塑董事會職能,理順激勵機制。對于市場參與者而言,他們的加入將使得政府或國資更加關注財務回報率而不是收入規模或資產規模,在市場化原則下,政府鼓勵的行業不再成為追逐熱點。
最終,地方國資改革必須真正釋放出改革紅利。梁信軍認為,國企改革紅利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機制增量包括決策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授權機制,能力增量包括投資能力、融資和上市能力、海外拓展能力、研發能力、適應新環境能力、行業專業能力,公共資源增量包括政府資源、媒介資源、企業家圈內資源,企業市場價值增量、人才增量、市場增量。
篇5
國務院國資委2014年7月15日宣布,在中央企業啟動4項改革的試點,分別是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董事會授權試點、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向央企派駐紀檢組試點。這標志著國企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新一輪國企改革拉開大幕。
一、重新啟動國有企業改革頂層設計
我國國有企業深化改革隨著十的召開逐漸拉開了帷幕,十為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務,也重新啟動了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加快我國國企股權多元化改革步伐,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也國企深化改革的重點,企業通過股權多元化改革,企業內部逐漸形成混合所有制經濟體系,這樣就會降低國有股權占企業股權的比例,這樣就能推動國資與社資共同發展,還能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創造進一步有力條件。國家應該積極推動具備上市條件的國企上市,在暫時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國企中推行股權多元化改革,融入更多的投資者。
第二,適度推進中央企業改制上市計劃。我國中央企業早在12年就由國資委退出了綜合實力排名方案,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排比評價體系,13年正式推出中央企業綜合實力排名,這一排名的推行,能夠有效的激勵上市公司巡查自身的不足,對提高企業經營質量、規范市場具有重大的意義。國家相關部門也成立了中央企業上市規范小組,提高上市企業運作水平。
第三,規范董事會建設。我國實行董事會以來,到去年年底,有52家中央企業設立了董事會,董事會的建立有助于國有企業約束機制以及長效激勵機制的運轉與實施,也強化了國企經營投資責任的追究機制。13年,國資委下發了關于中央企業董事會高管薪酬管理完善相關文件,規范董事會管理。
第四,加強國有企業內部改革,為了為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競爭保障,積極推行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收入能增能減、員工能進能出制度,并且實行重大信息對外公開,實行透明化管理。采用聘請制度能夠有效的激勵國有企業員工,使管理人員更好的實施管理;普通員工積極進取,提升國有企業綜合競爭力。
第五,積極探尋國企員工持股方法,進一步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還需要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體制下,企業員工持股,將勞動者效益與企業效益緊密的連接在一起,相關部門應該在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企業資產穩步增值的基礎上,探索員工持股的有效方法。
第六,加強國有企業維穩工作,如今,我國正屬于高速發展階段,社會矛盾不斷的上升,在國有企業中,正是改革的關鍵時期,企業的改制、發展,在不同程度上出現了一些問題,對企業的穩定造成影響。做好國有企業維穩工作,對于國有企業的穩定與發展有很大的作用,能夠為國企創建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第七,全面幫助國有企業提升管理水平。首先,實行上下聯動協同方式,有國資委成立管理提升小組,完善企業管理相關目標、路徑、考評等機制,國有企業也需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制,配合提升小組相關工作;其次,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從內在需求出發,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最后,提升國有企業的管理水平,還需要不斷的夯實企業管理基礎,抓好管理主線,彌補管理短板,積極推動國有企業管理規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設。
二、推行資源整合以及并購重組改革計劃
第一,推行中央企業重組整合計劃,對企業內部整合實施有效的協調,深化改革脫困工作。在中央企業并購過程中,存在制度不健全、風險控制能力低、戰略有效性差、并購操作不規范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國資委提出并下發了相關的文件,對中央企業并購提出具體的意見,規定具有債務風險重點監控、監管或三級以下企業不能納入并購范圍,對并購主業之外的企業實施嚴格的控制。針對現在并購重組中文件,國資委經國務院同意,對以下中央企業實施了并購重組,如中國華糧物資集團并入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第二重型機械集團與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實施重組。
第二,中央企業對低效無效資產進行清理,促進企業改革進一步深化。根據國資委統計相關數據顯示,當前中央企業中低效無效資產大量存在,對企業健康發展造成很大的影響,并制約了企業改革制度的實施。推行國有企業低效無效資產評理,能夠有效的夯實國有企業資產的質量,國資委也在13年下發了相關的文件通知,要求三年內中央企業完成低效無效資產的清理工作。
篇6
混改創造國企大機遇
2016年,國企改革進入深水區。縱觀全年,前三季度,由于受困于改革紅線,國企“混改”進度相對較緩慢。從9月后,國企改革呈加速發展,改革重心向“提質增效”轉移。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為未來國企改革重點突破方向。一場“自上而下”國企改革思路向“效率”層面轉變。
9月2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召開的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專題會,聯通集團等大型央企列入第一批混改試點名單。證明在強化混改方面政策層面態度已明朗,“混改”呈加速落地趨勢,國家對于壟斷領域大型央企混改試點開啟。
11月,中國聯通陸續與BAT企業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涉及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基礎電信服務以及移動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等多個方面。聯通與BAT簽約引發人們對于BAT企業入股聯通的猜想。混改形式以股權轉讓、債轉股等模式拓寬國企混改路徑,表明了“自下而上”的模式創新趨勢。聯通企業員工或從混改中獲益,員工持股、提高工資待遇、股權激勵等舉措或將在混改中實施。
11月11日,國家發改委新聞會再度提及已在七大領域選擇7家企業或項目開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并稱聯通的混改方案正在研究討論階段。聯通混改打破了早期人們對于聯通電信合并的傳言。也證明電信領域“強強聯合”式并購被混合所有制改革所代替。混改較集團重組將更有利于“提質增效”。而“提質增效”將是未來國企改革的重點。聯通混改開啟了電信運營商轉型的大方向,將成為電信行業改革范本。2016年“混改”正在實質性地推進。
在12月14-16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在電力、石油、電信、鐵路等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
展望2017年,隨著國企改革正逐步向“混改”重心轉移,國企混改或將實現“從點到面”“從央企到地方”的全面突破局面。從壟斷領域大型國企著手混改意味著國家將著力改善壟斷行業長期效率低下、管理機制僵化局面,這與供給側“去產能”工作緊密結合。據悉,目前混改七家企業改革方案已經提出,2017年將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地之年。隨著大型國企混改的示范作用,混改將現多點開花。
民營寬帶在競合中前行
混和所有制改革已然成為新一輪國企改革關鍵詞,民資的作用被寄予厚望。電信業在吸引民資改革方面拓展不斷增多。民資加速進入寬帶市場,被認為是深化電信業改革重要一環。
2015年末,工信部了《電信業務分類目錄(2015年版)》(以下簡稱《目錄》),宣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目錄》調整設立“網絡接入設施服務業務”,并在該類別下新增“有線接入設施服務業務”,為具備條件企業申領相關業務經營許可奠定基礎。在《目錄》之前,為推動電信市場開放,支持民營資本實質性開展基礎電信業務經營,工信部就已開展寬帶接入網絡業務試點。而《目錄》進一步理清了民資準入的范圍。
2014年底,工信部正式《關于向民間資本開放寬帶接入市場的通告》。去年9月,在前期開放試點基礎上,工信部繼續擴大試點范圍,將全國44個城市納入寬帶接入網業務開放試點范圍。加上首批北京、南京、廣州等17個城市,寬帶試點城市擴大至61個。到2016年初,已有北京、天津、山東、江蘇等16省市的通信管理局,向超過50家民營企業正式頒發了寬帶接入網業務試點批文。今年10月,工信部繼續擴大寬帶接入網業務開放試點范圍,將遼寧、福建、河南、湖北、廣東、陜西、寧夏等7省(自治區)全部城市納入寬帶接入網業務試點城市范圍,并將紹興、溫州、金華等12個城市納入試點城市范圍,力度空前。目前,粗略統計,全國超過100家民營寬帶獲批試點。
民資寬帶企業在最后一公里、增值業務創新方面具備一定優勢,可與三大運營商形成互補效應。例如彌補三大運營商對偏遠區域光纖寬帶建設不足,增加農村光纖寬帶網絡覆蓋率;強化企業間競爭,增加活力。國家鼓勵民資進入,在政策上給予了支持,且符合民營企業自身轉型的需要。但民資寬帶市場挑戰與機遇并存。
根據政策,民資進入寬帶市場采用自建、資本合作以及寬帶轉售三種模式,而大部分以轉售為主。雖然民資企業獲準入,但民資企業仍然要從三大運營商批發寬帶和流量。基礎電信運營商不但掌握定價權,并且自己也發展寬帶接入運營。尤其是今年中國移動寬帶用戶迅猛發展等等,都對民營寬帶企業造成極大沖擊。民企面臨與基礎電信運營商合作競爭等因素影響突出,競爭略大于合作,民資寬帶企業進入電信業挑戰重重,要想突出重圍就不能僅僅單純依靠政策的支持與開放,民企需尋求寬帶接入運營的內容服務的價值,黏性遠高于寬帶接入業務本身時,競合中合作才會大于競爭成分。
虛商唯創新不破
同樣是民資進入電信領域,人們多將移動轉售業務與民資寬帶業務并提。不同于民資寬帶業務與本地運營商進行結算,移動轉售則是與基礎電信運營商集團統一結算,所以結算方式對虛商企業影響甚大。而在2016年11月,中國聯通宣布將于2017年取消每用戶3元保底結算承諾,這給虛商企業帶來了利好消息。這在一定程度上摘掉了虛商背負的壓力,更利于虛商集中精力與創新業務。
篇7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明確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此外,《決定》中還提到要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企業改革的大方向已定,由此將給我國資本市場帶來重大投資機會。
事實上,各地國企改革的謀劃進度不一。作為國企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標桿,上海市的國企改革無疑更受市場關注。在去年12月17日,上海正式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提出: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企業集團。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和跨國經營,提升國際化經營水平。要形成2-3家符合國際規則、有效運營的資本管理公司;5-8家全球布局、跨國經營,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的跨國集團;8-10家全國布局、海外發展、整體實力領先的企業集團;一批技術領先、品牌知名、引領產業升級的專精特新企業。近期,上海八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快培育上海國有跨國公司的實施意見》中,對未來5年上海加快培育國有跨國公司進行了全面部署。春節后,海博股份、益民集團、東方明珠、友誼股份等一批上海本地股悄然走強。
廣州市則在廣東省國企改革中先試先行,提出了“大國資”戰略,明確廣州市屬經營性國有企業一級企業132家中,除已納入廣州市國資委直接監管的28家企業和市建委所轄的2家企業暫時維持現行管理體制,其余102家企業全部納入廣州市國資委統一監管。其遠期規劃是在未來三年內將市屬企業由目前的130多家調整至40家左右,使市屬國有資產的80%集中到目前的20家大企業集團中。近期,一批廣州國企改革概念股已經漲勢漸顯。
目前已有近十個省市對國資改革路徑明確表態,“股權多元化”成為改革關鍵詞。與廣州、上海等地相比,北京啟動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似乎有點慢。不過,據最新消息,北京將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要求近兩年內取得突破性進展。同時,通過推行和實施“旗艦戰略”,將存量資產優化配置整合。該消息有望激活投資者對北京國企上市公司投資機會的關注。
篇8
關鍵詞: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辦學模式
中圖分類號:G71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727(2017)05-0041-04
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 指出:“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高等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是高等職業教育的制度創新,通過不同形式的資本相互融合和優勢互補,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組合,讓企業參與辦學,成為辦學主體之一,既可有效激發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實現校企雙方的真正融合,又可激發高職院校的辦學活力,促進形成高職教育的多元化辦學格局。
一、 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的涵義
(一)混合所有制的內涵
“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來源于經濟學。混合所有制是指產權歸屬于不同所有制性質的所有者的一種經濟形式(非單一公有制或者私有制的經濟形式),指的是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制資本等不同所有制資本交叉融合的經濟形態[1]。
(二)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的內涵
混合所有制辦學模式是高校近年來積極探索的一種新興辦學模式。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則是將混合所有制經濟學的概念引入職業教育領域而產生的一個新概念和新生事物。目前,學術界公認的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的概念是指其出資方式有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與融合形態的職業院校[2]。通過這種引進不同資本主體共同參與辦學,增強職業院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破除傳統高校的體制機制弊端,促進職業院校的發展。
二、 國內外混合所有制院校辦學模式現狀
縱觀國外高等教育發展之路,許多國家都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吸引社會各界參與辦學,以更加有效地配置高等教育資源。例如,新加坡管理大學是新加坡第一所由政府資助的私立大學,該校就屬于混合型的大學,既不是純粹的公立大學,也不是純粹的私立大學。日本國立大學通過法人化改革,改變學校的運行管理機制,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使學校有更多的辦學自。歐美各國的高等教育都呈現辦學與投資體制多元化的特征。
目前,國內微觀層面的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可以分為兩種層次上的混合,即“大混合”和“小混合”[4]。所謂“大混合”指的是高校法人層面的混合,即高職院校的創辦主體有國有資本與集體資本、私有資本、外資等三種資本中的一種或者幾種,是整個學校層面的體制混合。而“小混合”則指的是學校內部二級辦學機構層面或具體項目層面的混合。但是,無論是“大混合”還是“小混合”都必須涉及實質性的產權合作或資金投入,且以法人資格出現。
目前,國內高職院校實施“大混合”辦學模式的主要有四種類型。第一種為公立民辦型,以蘇州工業園區職業技術學院為代表。該校開辦之初屬于公立性質,經過多次改制最終形成以民間投資為主、管理團隊參與、政府引導的辦學體制,這種體制使得該校既有公辦院校的根基和待遇,又有民營的靈活體制。第二種為公有民營型,以齊齊哈爾職業技術學院為代表。該校辦學之初為民辦性質,后與地方政府合作,開啟“政校合作”的先河。第三種為民辦公助型,以南通紫瑯職業技術學院為代表。該校2000年創辦之初是一所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后有直屬于江蘇省教育廳的教育發展投資中心參與投資,2013年4月獲得民辦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成為江蘇省第一所民辦事業單位法人高校,2014年5月升格為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5]。第四種為不同資本合資新辦職業院校,以海南職業技術學院為代表。該校由海南省教育廳、海口農工貿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廣播電視大學共同出資舉辦。
國內部分公辦高職院校采用“小混合”型辦學模式。例如,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與迅達(中國)電梯有限公司開展合作,共建實體學院。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與沈陽一家民營獨資企業合作,共建混合所有制國家示范性軟件職業學院。
三、 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的辦學困境
(一)高職院校的顧慮
混合所有制可以有效激發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實現校企雙方的真正融合,激發高職院校的辦學活力,促進形成高職教育多元化辦學格局。但高職院校引入“混合所有制”會改變原來的體制機制,因此,無論是公辦院校還是民辦院校都有自己的顧]。
公辦高職院校對于混合所有制的顧慮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公辦職業院校隸屬于政府,完全依靠政府投資,行政化色彩濃厚,對于自身的事業單位性質有一種天然的心里優勢,不愿改變其身份;二是公辦職業院校擔心改革有風險,改革后對學校的國有資產造成沖擊,領導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三是公辦院校擔心學校性質的改變會錯過一些國家優惠政策,影響學校發展。以海南職業技術學院為例,之前該校既享受公辦院校的補助,又享受民辦院校的優惠,但現在有些優惠政策兩邊都享受不到。因此,有些公辦高職院校對混合所有制的積極性相對不高。
民辦院校因為本身辦學體制靈活,改革的積極性相對較高,但創辦者擔心混合后失去話語權,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也有自己的顧慮。
(二)企業方的顧慮
長久以來,職業教育與行業需求基本是兩張皮。雖然政府十分重視校企合作,也采取一定的政策措施予以推動,職業院校也有與企業合作的強烈愿望,但企業長期合作的意愿并不高。究其原因,還是沒有從根本上調動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企業以營利為目的,沒有義務幫助職業院校培養人才,在與學校合作過程中要長期投入,企業擔心大量的資金投入得不到合理的回報。
(三)產權分配、出資方式的困惑
產權制度是混合所有制院校建設中最核心的問題,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的產權歸屬和校企雙方選擇何種方式出資是目前制約混合所有制院校發展的關鍵因素。目前,大多數“大混合”的高職院校產權設計不夠合理,只有產權結構多元化才能保證混合所有制院校的健康發展。大多數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民營資本占多數,國有資本所占比例非常小,產權形式過于單一。在出資方式上多以場地、設備等入股,資產評估相對復雜,在混合過程中如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沒有較好的解決措施。而“小混合”的高職院校多數是名義上的混合,校企雙方多以實訓基地的混合為主,校方提供場地,企業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投入,雙方對股權分配問題較少涉及。
(四)管理運行機制的問題
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采用何種形式管理運行目前尚處于探索階段。由于“大混合”高職院校民營資本占大多數,多以企業化的方式管理運行,實行董事會下的校長負責制。以企業化方式管理教職員工,整體工作效率較高,但教職工的利益難以像其他公辦院校一樣有保證,所以學校的人才流失率較高,師資隊伍不穩定,大部分教師評上高級職稱后跳槽率較高,辦學受到影響。“小混合”院校目前基本上分離管理,校方考核自己的教師,企業方考核自己的員工,工資待遇歸口校企雙方,校企雙方難以實現真正的融合。
(五)收益分配的問題
我國高等教育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這決定了高等院校的公益性,而企業的典型特征就是以營利為目的,二者組成混合所有制院校,從根本上來講教育的公益性和企業的逐利性相互矛盾。對于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校企雙方都投入相應的資本后如何既滿足企業的營利要求,又保證學校的公益性,如何解決收益分配問題,這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六)法律法規的缺失
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尚無明確的法律保護和規范。《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對于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的性質、辦學體制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混合所有制學校的性質是屬于民辦非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還是企業法人,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在操作層面普遍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面臨各式各樣的問題亟待解決。例如,國家對社會資本在職業教育領域的市場準入、審批管理上設有門檻,客觀上導致社會資金難以進入職業院校。在投資政策、權益保護、運行規范方面對職業院校的兼并、合并、轉讓、托管、舉辦者變更等問題缺乏具體可供操作的規定,對如何進行資產界定、核算、組織清算等問題缺少明確的制度性安排,法律邊界比較模糊[6]。
(七)評價機制的問題
對于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目前沒有明確的評價機制,這種體制是否適合高職院校的發展,大多數學校的成功標志是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生人數的不斷增長。總體而言,缺少內涵式的、實質性的、客觀的評價機制。
四、 推動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建設的對策
(一)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
發展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讓企業成為學校股東中的一員。學校的發展與企業的利益和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二者形成命運共同體,校企合作、產教深度融合也就順理成章了,職業院校才能真正做到按照行業、企業對人才的需要培養人才,把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當成學校分內的任務。因此,選擇合適的合作企業對學校而言非常重要,建議選擇與學生就業相關聯的行業內龍頭企業合作。例如,杭州機電學院選擇與友嘉集團合作,寧波機電學院選擇與海天集團合作。這樣的企業實力雄厚,技術精湛,能夠為專業教學、學生實習就業提供好的平臺,為校企雙方合作提供良好的保障。這種合作方式一方面貼近人才市場,真正了解企業的人才需求,同時在辦學初期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促進學校的快速發展。
(二)出資方式的選擇
對于高職院校與企業的混合,一是建議校方優先考慮無形資產,企業方以資金設備等實物入股。高職院校可以學校的專業品牌、辦學資質、師資、技術、管理作價出資,但校方實物入股需要經過上級部門嚴格審批和相關專業機構的嚴格審計才行。二是可以采用校方資產以租賃形式出資,此方法可以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但要征得企業方的同意。該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規避國有資產評估等繁瑣流程。三是建議和政府部門一起入股,政府部門以協調管理、環境保障方式入股,這樣對學校的正常運行提供有力保障。四是高職院校對于出資入股可以分步驟、分階段實施,不一定要一步到位。
(三)四權分離式的治理結構
參考國外高職院校體制機制的先進做法,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可以采用理事會(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運行管理機制,治理結構類似公司的運行管理機制。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教代會,舉辦權、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適度分離,董事會主要負責學院運行管理決策,監事會主要負責監督管理,股東大會主要負責學院投資和重大建設,院長及員工則獨立負責教育教學及行政事務[7]。以杭州職業技術學院為例,該校在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的建設中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二級學院院長負責制。院企共建理事會,企業人員任理事長,校方任副理事長,為保證企業“主體發言權”和責任擔當,企業與校方人數比例4:3,院企雙方交叉選派人員參與管理[8]。
(四)建立長效的收益分配形式和合理的退出機制
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中校企雙方應建立收益共享、責任共擔的意識。為滿足企業資本逐利的目的,可以將學費、社會培訓作為營利性收入的回報形式。就目前高職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辦學現狀看,企業方將資金投入高職院校的收益單純從資金上來講并不劃算,但企業方的收益可以有多種形式,如學校為其提供滿足企業崗位需求的對口人才,提供技術上的改革方案等。
高職院校在與企業合作的過程中應該引入合理的退出機制,依據教育法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處理雙方權益和債務。基于辦學的公益性,本著對社會、學生負責的原則,一方面對于資本投入、退出機制等方面要做明確的約定,避免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另一方面,國家必須建立健全辦學資本的流通轉讓甚至上市交易、抵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對轉讓方、受讓方的資質要求做出明確的規范,才能促進辦學的長期健康發展。
(五)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探索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是職業教育領域的一次重大變革,但針對這個領域我國目前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需要國家進行完善。國家要盡快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出臺相應的激勵政策,鼓勵高等職業院校邁出第一步的積極探索,在這些探索的基礎上逐步完善適合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發展的法律法規。
(六)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進行內涵式評價
對于探索階段的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的評價體系的指標要不斷調整,以適應實際的需要。只有引入合理的評價體系,才能正確引導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發展,在探索的過程中不斷完善,直到步入正軌。
發展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是我國經濟制度改革在教育領域的深化,是我國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大勢所趨,激發各種社會積極因素參與職業教育發展,有利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和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針對目前我國高職院校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多種困境,鼓勵高職院校走出去,探索新興有活力的辦學模式和管理體制,為高職院校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提供切實可靠的現實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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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中國正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贍養老人的負擔在地區和部門間的分布很不平均。中國經濟改革的一個嚴重障礙就是缺少有效的和可持續的國家養老金體系。世界銀行1997年的報告指出了中國現行養老金體系的兩個主要問題:近期的國有企業養老金負擔和長期的由人口快速老齡化而引起的問題(世界銀行,1997)。今天,這兩個問題由于以下各種原因變得比4年前更為嚴重:經濟增長減緩,許多國企無法支付養老金繳費,導致一些城市的養老基金陷入赤字,從而可能威脅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穩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顯示中國的企業欠政府380億元人民幣(46億美元)的過期未付養老金繳費。另據報道,中央政府于1999年向25個省級地區撥付了170億元人民幣的資金用于支付養老金資金缺口(1999年,人民日報)。)。改革現行的養老金體系已迫在眉睫。
許多以往的研究已對中國過去以城市和企業為基礎的現收現付體系進行了分析,并推薦采用以社會統籌、個人帳戶和自愿儲蓄相結合的多支柱體系(有關中國養老金改革,可參閱AhmadandHussain(1991),James(1997和1999),Hussain(1993),周小川(1994),Friedman,James,Kane,andQueisser(1996),王燕(1997),世界銀行(1997)。),其中一些研究采用精算模型模擬了不同養老金改革方式的影響。我們的研究則借助于一個新近開發的可計算一般均衡(CGE)模型,來估計中國養老金改革以及用不同方式為養老金隱性債務和轉軌成本籌資的影響。我們考察了各種改革方案對養老金體系的可持續性和整體經濟增長的影響。
本文所研究的問題對中國的財政穩定、公共部門改革和管理以及減少貧困和不平等具有重要的意義。沒有資金積累的養老金債務在(地方和中央)政府直接和隱性的(部分是目前的,部分是未來的)債務中占有顯著份額,如果不對其進行認真的監督和控制,將威脅到中央政府的財政穩定。而養老金體系的改革也與國有部門和金融部門的改革緊密相連。由于養老金體系的改革涉及稅收和其他可能的融資方式,各種改革方案在帶來好處的同時也會帶來一定成本。本研究旨在通過對各種改革方案的定量分析幫助決策機構進行較科學的選擇。
本研究的一個主要貢獻是在遞推動態的框架下將CGE模型與人口增長模型相結合,從而為在一般均衡條件下模擬各種養老金改革方案提供了一個新的靈活的數量分析工具。另外一個貢獻是我們在模型中按所有制區分生產和就業,將勞動力人數及其收入這兩個主要的模型變量區分不同部門、年齡、性別和所有制而編制成4維的數據矩陣。
中國過去實行著一套以城市和企業為基礎的現收現付的體系,它僅覆蓋國有部門和一些大型集體企業。在1982年后進行的一些試驗的基礎上,正式的改革從1986年國務院第77號文件開始。這一文件鼓勵國有企業在地市水平上實行有限基礎的養老金統籌,個人對養老金的繳費僅針對合同工。1991年的國務院第33號文件要求所有職工個人都要為養老金繳費,并且鼓勵進行個人帳戶的試驗。這一文件還首次提出了建立三層次的養老金體系:即基本養老金,企業提供的補充性養老金和基于個人儲蓄的養老金。
國務院1995年第6號文件提出兩種基本養老方案。地市政府被賦予基于這兩種方案選擇不同改革設計的權利,省政府則負責批準。這導致了一種高度分割的養老體系:省政府、地方政府和行業部門選擇了第一和第二方案的各種組合方式。世界銀行(1997)曾指出這一新體制的一些嚴重問題,并推薦了一個多支柱的養老金體系。該體系包括:小規模的、以再分配和社會保險為目的的現收現付部分(支柱1),大規模的、強制性完全積累的個人帳戶(支柱2),以及作為補充的、自愿的、通過商業保險運作的養老金帳戶(支柱3)。在使用精算模型進行了一些模擬后,報告建議在覆蓋面擴大和省級統籌的情況下以9%的工資稅支持支柱1,并可得到24%的替代率(以各省平均工資為基礎)(世界銀行,1997)。不過,該研究較樂觀地假定體系的涵蓋面擴大到50%的鄉鎮企業和其他企業,從而高估了支柱1和支柱2的資金積累。而且,由于精算模型的局限,該研究不能考察以各種稅收為支柱1籌款和支付轉軌成本的影響。
國務院1997年7月份的第26號文件進一步明確了養老金改革的方向:在2000年建立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多層次的養老金體系。養老金將在省級統籌,繳費來自企業(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0%)和職工個人(其工資的4%并逐漸增至8%)。支柱1將全額由企業所繳納的工資的13%支付,提供平均工資的20%的替代率。個人帳戶,即支柱2將由個人繳費外加7%的企業繳費支付。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1998年成立,其職責是總攬養老金和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的制訂。這從管理體系上使養老金改革的政策制訂統一起來。此后,國務院和勞動社保部多次發文實施省級統籌,并明確和實施涉及社保體系各方面的法規,比如社會保障繳費的征收。
但是,中國的養老金體系還是分割的、以地市為基礎的現收現付制外加公共管理的名義上的個人帳戶。這一個混合型體制正處于過渡之中。中國目前的養老金體系存在如下問題:
養老金體系在各級被分割。盡管按照文件,27個省已在1999年中實現了省級基金統籌,但實際上27省中只有5個省(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和海南)完全實現了統籌或省級統一;在另外17個省以市級統籌所繳費用的1%至2%建立了小規模的省級調劑基金;由于缺乏統籌資金,有5個省未能建立此類基金,因而省級統籌沒有真正建立。據報道,11個行業統籌已解散(1998年9月前存在,參見國務院1998第28號文),并加入到地方的社會統籌中,但所積累的資金是否已轉移到地方統籌則還不清楚。
社會統籌在許多方面都不完善,養老金服務也沒有社會化,亦即養老金的收繳和支出都沒有由不同的部門分別管理。由于實行差額撥繳制,企業向市級統籌上繳“凈”額,以該企業的總繳費減去其退休人員所領取的退休金額。繳費率在各省市之間,有些情況下甚至在企業之間都有很大的差異。
養老金體系覆蓋面窄,且在地區間不平衡。截止到1998年底,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只覆蓋了國有企業職工的78.4%,集體企業職工的16.2%和其他城市企業職工的5.4%(Hang,1999)。沒有任何針對城市個體戶和個人企業家的養老金計劃。在一些農村地區,有一些由民政部門設計和管理的養老金計劃,但其覆蓋面很小。
個人帳戶很大程度上是名義性的,即空帳。由于政府一直沒有明確如何支付轉軌成本,過去5年中,這些帳戶上所積累的資金已被用來支付當前退休職工的退休金,這使得個人帳戶變成空賬。
篇10
兩個極端的改革思路,一是將國家石油公司全盤私有化;另一則是繼續擴大國企在石油行業的覆蓋領域和控制力度。但無論如何,都有一個限定條件:必須讓高層相信,改革方案不會削弱、反而會加強中國能源安全。
中國石油領域的多位專家提出,中國石油公司的情況與任何國家都不同,沒有完全可照搬案例。但就混合所有制改革,部分專家認為,法國道達爾和挪威國家石油公司(下稱“挪油”)的股權結構及公司治理模式值得借鑒。
挪油是國家石油公司(NOC),但嫁接了國際石油公司(IOC)的發展理念,這一點與中國國情更契合;道達爾起初也是在法國政府指導下建立,最初的名字就是“法國石油公司”,但在隨后的發展中,成功實現國有股比例的逐漸降低,直至完全退出。
在西方成熟市場經濟國家中,法國是比較典型的混合型市場經濟體制。按照法國法律,國家持有30%以上資本的企業即為國企。
多數法國國企,是國有資本和私人資本相互融合的混合公司。
1924年道達爾成立時,法國政府持股35%。公司董事會由政府代表、職工代表和企業有關專家、知名人士、客戶代表組成。董事長,則由法國政府部門提名并由總理任命。
彼時,作為法國最大的石油公司,道達爾擔負著維護國家石油安全的使命,是一家“在法國政府控制下從事石油生產”的公司。
隨著公司業務的持續擴張和上市,法國政府持股比例逐漸下降。截至2014年底,道達爾87%的股權,由以美國機構投資者為主的投資者持有,如社保基金、養老基金等等。個人股東只持股8.1%;員工持股4.9%,法國政府則完全退出。
道達爾CEO潘彥磊(Patrick Pouyanne)日前在北京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道達爾是一家自由的民企,政府沒有股份。無論在歐洲還是法國,油氣供應都是由市場來保障,“法國政府相信市場”。
但道達爾從未脫離法國政府的控制,因為其掌握著核心的人事權。道達爾公司章程明確規定,為保證關鍵行業的國家戰略,董事會15名成員必須全部為法國籍人士。
但這并不影響道達爾成為一家自由獨立企業,并擁有強大競爭力。原因在于,法國政府和企業基本價值觀相通,即效率第一。
道達爾盡管是法國最大石油公司,但僅是一個企業,不代表國家。同時,法國政府和企業都承認公司高管的市場價值,高管薪酬完全市場化。
道達爾與法國政府之間需要處理的最主要關系,是法國政府如何對道達爾實施反壟斷監督,要求其透明化,維護市場效率和消費者利益。
潘彥磊認為,法國有反壟斷的法律,還有相關的特殊機構來確保這些規則得到遵守。
法國和中國另外相同的一點是,都要建立戰略石油儲備。但在戰略儲備方面,道達爾是協助法國政府,由法國政府來掌控。
在涉及影響力、話語權等政府關心的“國家戰略”方面,道達爾則有獨立的見解和做法。
歐盟一體化后,道達爾作為法國最大石油公司,實際已不只接受法國政府監管,同時也要接受歐盟法律的監管。盡管法國一直希望在歐盟能源體系中獲得更多話語權,道達爾卻并未加入或被納入這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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