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意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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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意見

篇1

[關鍵詞]中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新刑事訴訟法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5-094-01

獲得辯護權是公民的一項憲法性權利,同時也是一項程序性的權利。在被告人享有的權利中,獲得辯護權是其最核心的內容,實現了辯護權即意味著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護得到了保障。我國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的正式實施,使我國刑事辯護制度取得了量的巨大飛躍,在充分認識我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現有狀況的前提下,如何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來進一步完善我國法律援助體系就成為了當下面臨的最實際的問題。

一、重構刑事法律援助的啟動程序

我國刑事法律援助的啟動程序包括兩類,即法院指定和自行申請,但實踐中法院指定的情形居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申請而獲得的情形比較少。司法部于2000年、2001年分別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刑事訴訟活動中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聯合通知》,專門針對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做出了規定,然而事實證明該《聯合通知》在司法實踐中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落實。滿足訴訟程序的需要是各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目標之一,日本順應其國情建立起了值班律師制度,美國建立起了公設辯護人制度,對某些特殊案件無需經過層層審查便可直接提供援助,這一做法值得我國借鑒。當然我國的律師數量與經濟條件有限,可以在滿足條件的東部大城市試點然后再逐步向全國推廣,最終建立一整套能及時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有效機制。

二、建立多渠道籌資的刑事法律援助經費來源制度

針對法律援助中的資金來源問題,目前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是由各級政府財政保障,體現了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保護貧困公民的合法權益是國家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國目前實施法律援助的資金來源呈現出政府撥款為主、行業奉獻和社會捐助為輔的結構。然而即便是這樣,辦案的法律經費還是很短缺。2003年,我國各地法律援助財政撥款為1.52億元,攤到我國13億人頭身上,人均法律經費僅一毛多錢。很多法律援助機構年年向政府申請補貼,但結果可想而知。在籌集資金的問題上,我們可以根據受援人的經濟條件要求他交納少量的申請費,或者如果受援人在案件中勝訴并附帶取得了經濟上的收益,可在事后他有能力支付時要求交納法律援助的全部支出費用。

三、在簡易程序中更多地賦予被告人獲得刑事法律援助的權利

簡易程序從本質上講是以犧牲被告人經正當訴訟程序審判的權利為基礎而實現訴訟高效的制度,這是我國司法壓力與日俱增的結果。在簡易程序中,法官正式審理案件之前一般會訊問被告人是否承認所指控的犯罪,然后告知其關于適用簡易程序的相關規定,并確認被告是否同意適用簡易程序。但實際上,很多被告人法律知識匱乏,無法從法官簡單的制度介紹中全面了解簡易程序適用的意義及后果,更不能判斷適用建議程序是否真正對自己有利。而在上述的情形中,如果每個被告人都被指派一個刑事法律援助的律師在場提供有意義的法律意見,被告人根據律師意見再做出是否承認所指控的罪行及是否使用簡易程序,那么案件的公正性與訴訟高效便捷的目的就能同時實現。

四、完善法律援助機構設置

隨著普法教育的深入,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越來越強,在公民面對刑事訴訟時申請法律援助的現象也越來越多。然而在我國很多的市、縣中,雖然已經設立起法律援助機構,但卻沒有形成與之相應的工作制度。有些地方沒有正式的法律援助的辦公點,往往只是在司法局某一科或者法律服務所掛一塊牌子,也沒有專職負責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員,或者即便有工作人員,其法律知識也值得懷疑。諸如此類的現象屢見不鮮。要使我國的刑事法律援助邁上新的臺階,就必須建立起一個完整而正式的法律援助機構,完善相關的法律,使刑事法律援助真正落到實處。

綜上所述,我國新《刑事訴訟法》的實施為我國刑事法律制度援助帶來了新的契機,使得我國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理論上與時俱進。然而我國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開始的時間晚于發達國家,因此在實踐上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漏洞。我們應該在充分認識到我國法律國情的前提下,借鑒發達國家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某些特色,進一步推動我國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徐進.日本公派律師制度對我國的啟示[D].江蘇:徐州大學,2012:11-19.

篇2

關鍵詞:刑事和解;刑事調解;辯訴交易;恢復性司法

近年來,刑事和解等近似字眼屢見諸報端,它作為一種創新制度被我國多個地區所采用,并以各式框架和模式在不同的地區發揮著相應的社會管理作用,這種新的化解被害方與施害方矛盾的方式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同時也因各媒體對刑事和解制度的不甚了解或出于其他考慮,對刑事和解的描述混亂不清或與其他概念相混淆,導致不少群眾對此感到疑惑和不解。就此,筆者擬從刑事和解起源及背景出發,兼比較各個近似概念,闡述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及其意義。

刑事和解常常又被稱為“加害人與被害人的和解”(victim-offenderreconciliation)。是指犯罪發生后,在特定機構的主持下,受害方與加害方進行商談、協商,達成雙方和解,從而有效地解決刑事糾紛的一種制度。

刑事和解制度的產生有不同的說法,也有學者認為,刑事和解制度最早出現于我國。但就當前各國相關刑事和解制度的起源來看,現代刑事和解制度源起于刑罰功能的變遷和被害人保護運動的興起。較為突出的一起事件為1974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基陳納市的現代法律意義上的第一起刑事和解的案例。當時,基秦拿縣的一名年輕緩刑官員說服法官讓兩名被判處破壞藝術作品犯罪的年輕人同所有的被害人見面。其后,法官責令兩年輕人向被害人賠償所有損失作為其判處緩刑的條件。數月后,兩名加害人再次會見所有被害人并支付相應的賠償以履行法院判決。基秦拿縣這種嘗試逐漸演變為一個由教會捐贈、政府補助和社會各界支持的“被害人—加害人”和解方案基金會。隨后,加拿大其它地區也積極參與這項活動。美國律師協會于1994年認可了刑事和解,被害人援助組織也于1995年批準了恢復性社區司法模式。至20世紀90年代末,美國已有45個以上的州建立了刑事和解制度,適用的項目達300余種。在歐洲,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芬蘭等國也紛紛行動,建立起各富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以芬蘭為例,1983年,芬蘭首先在赫爾辛基的萬達市推行刑事和解計劃,之后逐步推廣到100多個自治市,僅1995年,各地采用“刑事和解計劃”調解的沖突即有3000起,涉及4600名犯罪嫌疑人。

近些年來,我國也開始以各種不同的形式引入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引入,主要以北京市海淀區為代表。2002年,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開始對輕傷害案件和未成年人、大學生犯罪案件試行刑事和解。2003年7月,北京市委政法委出臺《關于北京市政法機關辦理輕傷害案件工作研討會紀要》,以紀要的形式對司法機關辦理輕傷害案件適用刑事和解進行規范。2004年5月,浙江省公檢法機關共同制定《關于當前辦理輕傷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5年安徽省公檢法機關共同出臺《辦理故意傷害案(輕傷)若干問題的意見》,也都做出了類似的規定。就此,我國的刑事和解逐漸出現在公眾面前。

需要說明的是,刑事和解與刑事調解、辨訴交易、恢復性司法以及民間通俗所稱的“私了”等概念有著不同程度的相似性,我們要正確認識刑事和解制度,就必須將刑事和解與這些相似概念區分開。

1.刑事和解有別于刑事調解。

當前不少人將這刑事和解與刑事調解混為一談,認為和解與調解的區別僅在于角度的不同,就事件而言,是同一回事。這種看法在一定的刑事和解模式中是正確的,但若就此將和解完全等同于調解則是錯誤的。刑事和解與刑事調解雖有著很大的關聯并只有著一字之差,但他們之間區別是明顯的:刑事和解有著比刑事調解更廣泛的涵義,就目前我國的刑事和解實踐來看,我國的刑事和解主要存在被害人與加害人和解模式、司法機關調解模式、人民調解模式、聯合調解模式等四種模式。

2.刑事和解有別于辯訴交易。

辯訴交易是起源于美國的一項刑事司法制度,是指在法官開庭審理之前,處于控訴一方的檢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進行協商,以檢察官撤銷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從輕判處刑罰為條件,換取被告人的認罪答辯。刑事和解與辨訴交易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如兩者都是為了達成雙方的合意,都是為了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但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刑事和解是施害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合意,而辯訴交易,顧名思義,便是刑事訴訟中辯方與訴方達成的合意。其次,合意雙方的具體目的不一樣,雖然在兩者均有提高刑事訴訟效率的目的,但在刑事和解中,被害人側重于有效彌補既有損害,施害人側重于罪刑的減免,而在辯訴交易中,辯方側重于罪多罪少,罪刑輕重,訴方則側重于節約司法資源。

3.刑事和解有別于恢復性司法。

所謂“恢復性司法”(RestorativeJustice),是指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在西方興起的刑事司法運動。按照普遍接受的看法,恢復性司法是對犯罪行為做出的系統性反應,它著重于治療犯罪給被害人、犯罪人以及社會所帶來或所引發的傷害。相對于傳統的刑事司法而言,恢復性司法將重點放在對被害人的經濟補償、被害人與犯罪人關系的修復以及被害人重新回歸社會等方面。不少人將我國的刑事和解視為是“中國的恢復性司法”。但其實兩者還是有區別的。首先,“恢復性司法”屬于偏法學理論的概念,而刑事和解則是刑事訴訟制度方面的概念,兩者有著質的不同。此外,恢復性司法強調的是對社會的整體“治愈”,而刑事和解制度雖然也關注社會矛盾的化解,但更側重于對被害人的補償。就這兩者的關系來看,這兩者的關系可以表述為:恢復性司法可以為刑事和解制度的深化與完善提供有效的理論幫助,而刑事和解制度雖非從恢復性司法理論中產生,但卻確實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完成恢復性司法理論擬達成的目標。

刑事和解有別于俗稱的“私了”。民間俗稱的“私了”,是指被害方與施害方雙方不經過國家專門機關的有關程序,自行協商解決相互之間的矛盾糾紛的做法。俗稱的“私了”對應于法律程序,它允許適用的范圍較為廣泛,包含了民事、行政及部分刑事案件(事實上,民間意義上的“私了”,涵蓋的范圍更為廣泛)。由于群眾對“私了”概念的了解,故往往在聽到刑事和解的概念同時,腦海里就會產生“這不就是私了嘛?”的想法。這并不奇怪,因兩者的相似性,有媒體更是將“刑事和解”解說為“陽光下的私了”。但其實這兩者的區別并不僅僅是“陽光下”和“非陽光下”這么簡單。從合意雙方的目的來看,“私了”往往是以擺脫刑事追究為主要目標,而“刑事和解”在當前的司法架構下,往往僅能將被害人取得有效補償作為酌定情節加以考慮。此外,“私了”僅在于緩和、解決被害方與施害方的矛盾,對于已經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往往無能為力。刑事和解則需要多方考慮,既要考慮被害方的補償,也要考慮如何安撫社會情緒及化解社會矛盾。

我們看到,刑事和解作為一項新的社會管理制度,它的實施,有效地體現了刑法的謙抑理念,在刑事訴訟的框架下,實現了“有害的正義”到“無害的正義”的轉變,其在維護社會正義及保證被害人、施害人權利義務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會的穩定,更好地實現了刑法對社會管理的作用,是刑事訴訟發展的必然趨勢。

當前,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大局保持穩定,但我們同時還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我國處于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刑事和解制度作為一個在刑事訴訟中,緩和有效的社會創新管理模式,它符合我國當前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司法資源的節約,尤其是我國近年來各地對刑事和解制度的引入及嘗試,已經為我國進一步全面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打下初步基礎。刑事和解制度應當在我國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社會形式下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芬]喬森·拉蒂著.王大偉等譯.芬蘭刑事司法制度.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篇3

綠色生活規則存在的典型特性

當前,生活方式綠色化與生產方式綠色化相比,無論是公眾意識還是社會行動,都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差距。關于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各種規則與要求,在社會與公眾中推進緩慢,其原因在于三個方面:

一是逆向調節。比如綠色居住行動要求推行住房簡約裝修;綠色飲食行動要求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用手帕替代餐巾紙;綠色衣著行動要求少買一些衣服并拒絕穿戴野生動物毛皮服飾;綠色購物行動要求不買家里不需要的奢侈品,不頻繁更換手機、電腦、家電等。上述提法要求人們將住房、飲食、衣著等日常消費中已經形成的一些現代高級消費方式,回歸到傳統低級消費方式。試想,當人們身處日益提檔升級的消費熱潮中,有幾人愿意堅守“簡約”規則?

二是替代成本。綠色出行行動要求短途出行盡量步行或乘坐公交;長途旅行盡量坐火車而少乘飛機。當今中國人生活在一個競爭十分激烈的時代,人們的生活節奏如此之快,節省時間成為多數人的首選。無論是本地出行還是外地出行,只有選擇高速的交通工具,才能節省更多時間。“時間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錢。”綠色出行明顯存在較高的替代成本,工作時間被交通時間所替代,甚至可能因此而失去商機。

三是習慣依賴。要想把國人習慣與流行的合餐制改為綠色飲食倡導的分餐制(在賓館飯店),實有困難。中國菜系已經成為一種文化,實行分餐制,即便保留了其中的色香味,但卻失去了“精”“美”“情”,中餐飲食活動過程中飲食品質、審美體驗、情感活動、社會功能等所包含的獨特的文化韻味將不復存在。總之,上千年形成的文化習俗已經成為一種依賴,想改起來確有一定的難度。

實現生活方式綠色化的突出重點

建設生態文明社會,離不開推行生活方式綠色化。綠色發展不能走生產方式綠色化的單一路徑,否則路會越走越窄,必須做到生產方式綠色化與生活方式綠色化雙管齊下,協同提高國民經濟綠色化程度。

推行生活方式綠色化,重在制度法規。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生活方式綠色化同樣要以制度保障為指導、制度建設為抓手,破除當前存在的一些體制機制障礙與思想習慣阻力。要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制度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通過剛性的制度約束、嚴格的制度執行、有力的監督檢查、嚴厲的懲戒措施,依法加強社會管理,規范和養成綠色生活方式的行為習慣。可以嘗試對在餐館酒樓浪費食物達到一定數量者進行嚴格處罰;對于炫耀性消費和過度性消費,征收懲罰性的高額稅賦。制度化《綠色生活方式指南》,幫助消費者獲取新能源汽車、高能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信息;法制化公布《綠色生活方式行為準則》,引導公眾積極踐行綠色簡約生活方式和低碳消費模式。

推行生活方式綠色化,強在宣傳示范。廣泛開展全民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新媒體手段,建立綠色生活宣傳和展示平臺,使城鄉居民確立生態文明的價值理念和消費觀念。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培育生態文化,樹立生態道德,把生態文明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之中。城鄉居民要掌握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基本知識,培育綠色消費觀念,自覺抵制炫耀性消費與過度性消費等不良消費行為。宣傳推廣生活方式綠色化行動中的典型經驗、典型人物,樹立并表彰節約消費的榜樣,讓公眾有樣板可學習、可模仿,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利用新聞媒體,正面肯定理性消費的同時,反面曝光奢侈浪費現象,用正確的觀念引導正確的行為。根據青少年行動能力強、容易接受新事物的特點,要特別引導青少年群體踐行綠色生活。注重發揮學生群體的作用,通過創建綠色小學、中學和大學典型,讓中小學生、大學生在生活方式綠色化行動中起到帶動引領作用。

推行生活方式綠色化,成在行動計劃。制定“綠色生活六大行動計劃”,即綠色居住行動、綠色出行行動、綠色飲食行動、綠色衣著行動、綠色購物行動和綠色辦公行動。在綠色居住行動方面,要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和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廣泛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推動完善節水器具、節電燈具、節能家電等產品的推廣機制,鼓勵公眾購買綠色家具和環保建材產品;惜水節水,循環用水,堅持將垃圾分類與回收。在綠色出行行動方面,盡量采用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來代替開車,需駕車時要文明禮讓以保證交通順暢,長途旅行盡量乘坐火車(高鐵越來越發達)。在綠色飲食行動方面,首先在省市兩級賓館飯店實現分餐制;倡導“光盤行動”,家庭食物少買少儲,選擇有機食物,多吃蔬菜水果,少食油炸食品,并拒絕使用一次性筷子。綠色衣著行動要號召人們每年少買一件衣服,拒絕穿戴珍稀野生動物毛皮服飾等。在綠色購物行動方面,按需購物,勤儉節約、拒絕奢侈,不買家里不需要的奢侈品,自帶環保購物袋取代一次性塑料袋。綠色辦公行動中要盡量采用無紙化辦公,雙面打印材料以及重復利用紙張等。為把六大行動變為每個城鄉居民的自覺行動,可將生活方式綠色化行動計劃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的創建內容。

推行生活方式綠色化,貴在人人參與。只有每個人倡導并采用綠色生活方式,才能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生態文明社會的整體建成。人人參與,讓綠色融入我們生活的各個領域。一個人的力量無法改變我們的環境,但是每個人的力量疊加起來,就足以實現“山清水秀,空氣清新”的綠色愿景。個人自律是推行綠色生活的社會基礎。通過日常生活中的自律,人人時刻秉持節約優先的習慣,自覺限制粗放、奢侈和不合理的需求,遏制攀比性、炫耀性、浪費性的行為。失去自律會引起整體性浪費。有調查顯示,國人在餐桌上浪費的糧食一年高達2000億元,被倒掉的食物相當于2億人一年的口糧。這種“舌尖上的浪費”不僅與倡導社會文明的理念背道而馳,而且過度消耗當下的資源,必然會失去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希望與依托。因此,人人要自覺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養成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好習慣,人人自覺規范和自覺約束自己的消費行為。從自我做起,逐步培育生活方式綠色化的習慣,從而減少或杜絕資源嚴重浪費與過度消費等現象,奠定生活方式綠色化的社會基礎。

篇4

為切實維護期間治安穩定,深入推進平安和諧建設,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從現在起到7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百日嚴打整治行動。為深入組織開展好這次行動,現就我市律師參與全市百日嚴打整治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參與嚴打整治行動的責任感。開展這次全市百日嚴打整治行動,是市委、市政府著眼于解決當前突出治安問題,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平安建設成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又一重大舉措。全市律師肩負著重要的職責,所從事的刑事辯護、法律援助工作都與嚴打整治密切相關。因此要充分認識開展嚴打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主動性,把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作為當前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做好與深化嚴打整治斗爭有關的各項工作,確保這場專項斗爭取得實效。

二、切實加強律師刑事辯護和法律援助工作,充分發揮法律服務維護穩定的特殊作用。廣大律師要正確處理依法履行職責與維護穩定大局的關系,牢固樹立“雙重責任”的理念,堅持“兩個基本”(即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的原則,加強與公檢法部門的密切協作,統一執法思想,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確保嚴打整治斗爭順利進行。市縣區司法行政機關和市律師協會要進一步加強對律師刑事犯罪案件辯護的指導,嚴格落實好重大敏感案件請示匯報制度,強調辦案紀律,不要說三道四,自覺在黨委政府的統一協調指導下開展工作,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市縣區法律援助機構要積極配合法院審判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指派律師參與刑事辯護,決不能在律師辯護環節上影響及時、公正判決。

三、集中開展法制宣傳活動,有效形成嚴打整治斗爭的強大聲威。市縣區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事務所要乘勢而上,結合5月開展的“律師法宣傳月”,積極宣傳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與嚴打整治、社會穩定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開展嚴打整治斗爭的重大意義、打擊重點、典型案例和重大成果,營造全社會參與嚴打整治的強大聲威。要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等新聞媒體和宣傳欄、橫幅、標語、明白紙等多種手段與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弘揚社會正氣,增強廣大群眾與犯罪勢力作斗爭的意識和勇氣。

四、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嚴格責任。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領導責任制,切實加強嚴打整治專項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為實現平安建設目標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篇5

關鍵詞 藝術形式 激活思維 想象力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現代化社會主義的建設,曾經被認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藝術文化不再被以往的條條框框所束縛,它逐漸的走進了我們的社會生活當中,在各個領域都有所利用,尤其是在教育事業當中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藝術在法律基礎教學中顯得尤為重要。

一、藝術手段在法律基礎課中運用的可行性

(一)藝術因素的介入可以激發教育者的情感。

藝術一種特殊的反映事物的方式,從教育方面來說,學習藝術可以讓人產生一種自覺感,學習藝術的同時需要內心深處思想的介入。很多時候,在藝術的感染下,某些教育科目尤其是法制科目會營造出一種藝術環境,進而能激發學習者的藝術情感,在這種情感下,促使他們變得感情化,不知不覺的在這種情景下,進行深思熟慮,他們會很容易接受教師所提出的各種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從而使受教育的人心靈純凈,在思想和品德上都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二)藝術的介入可以培養社會學想象力。

藝術在某些方面是與眾不同的,它來源于生活,同樣源于社會。藝術家們可以通過他們自身所具有的藝術特質,對社會進行具體的解刨,把社會上各個角落的動態都能用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當社會上的各類問題和結癥逐漸顯得清晰之后,學生就能對社會有深入的了解,進而增強了學習法律的堅定性。社會想象力可以將個人的問題與社會的問題聯系起來,讓他們知道自己對社會的影響和社會對自己的選擇、機遇以及感知有所牽制。所以說,就法學的研究而言,社會想象力是學習的基本素質,法律的學習是和社會息息相關,沒有社會想象力只會空談、空想,只講理論而忽略實際。

(三)藝術手段的合理運用是解決多媒體教學弊端的有效方法。

多媒體教學還可以說成多媒體組合教學或者電化教學,多媒體教學主要是利用計算機等現代化手段處理文字、圖像、聲音等信息。按照教學內容和要求將各個內容進行有機的結合,然后通過投影技術將組合后的影像顯現在屏幕上。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在很多教學課堂上,教師只是把教學內容通過投影儀器顯示在屏幕上,在某些方面,這種多媒體教學方式和以往的黑板教學沒有什么區別。另一方面,有的教師將教學內容通過各類電腦軟件制作成幻燈片,然后拿到課堂上進行投影教學,這根本談不上是多媒體教學,更稱不上是藝術的運用。

二、藝術在基礎法律教學中的合理應用

(一)注重教學當中的語言藝術。

首先,在教學中,教師的語言需要有一定的準確性,并且要講普通話,在講解問題的時候要吐字清晰,不能含糊其辭,讓學生不知所以然,一頭霧水;其次,在講解過程中,語言要生動、富有感染力,讓學生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教師的語言需要能感染自己,只有先感染自己才能感染別人。法律基礎課是一門枯燥乏味的課程,怎么把教學內容用生動形象的語言表達出來是需要深度鉆研的一個問題。最后,教學語言要幽默、風趣。教學語言對于每個教師都是一種考核,它能展現教師的智慧、風格和品味。具有高水平的教學語言,能增大學生的學習興趣,營造一個良好的課堂氣氛,同時也能培養學生的創造力。

(二)繪聲繪影,重視教學中影視資源的運用。

現代社會中圖像是比較常見的表現事物的形式,同樣也是現代化社會的重要特點。圖像能觸發人的感官,使課程更富有感染力,圖像的豐富性、多樣性、知識型、審美性、教育性、和思想性、都是教育當中的重點。放眼影視業的發展,目前有很多影視作品都和基礎法律的學習有所聯系。例如,在理想信念方面的影視作品有《士兵突擊》、《潛伏》、《集結號》等;在人生價值觀方面的影視有《奮斗》、《我的青春誰做主》、《北京青年》等;在愛過方面的影視作品有《東京審判》、《建國大業》、《1942》等;法律方面的影視節目有《今日說法》、《法律講堂》、《庭審實錄》等。總之,合理的運用影視資源對基礎法律進行教學,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教學效果,但也要注意適當的運用,注意影視作品與課程內容要緊密相連。

(三)非語言因素的作用。

首先是教師的儀表。教師的儀表在某種程度上是學生學習中重要因素,如果教師在課堂上衣冠不整,穿戴不整潔,同時也會給學生留下懶惰、散慢的印象,為人師表,學生很可能會跟從教師學習到壞的習慣。其次,在課上教師也不能過分的注重外表,著裝也不能過分新奇,那樣會引起學生的注意,不能使學生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課堂上。同時教師也應該在學生面前顯現出很好的風度,舉止端莊、大方,既體現了教師的修養,也讓學生享受到在美中學習的快樂性。最后,眼睛是心靈的窗戶,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重眼神的交流,在講解同時雙眼注視前方,并且兼顧著兩側。教師的面部表情也是影響學生注意力的重要原因,面部表情要真誠、具有安全感、并且相對穩定,這樣可以增加學生對教師的信任感。

三、總結

藝術形式下的法律基礎教學雖然是可行的,對法律學習也是有利的,但是在法律學習中,藝術形式歸根結底也只是一種輔助的教學手段,施教者需要有效的利用它,才能發揮出重要的作用。法律的教育是用心靈來領會的,只有在教學過程中不斷的創新、發展,才真正地對法律基礎教學有利。

(作者單位:河源市職業技術學校)

參考文獻:

[1]高忠悅.淺談藝術類高職院校法律教學的改革.遼寧高職學報,2007(4).

篇6

提請減刑、假釋意見書是監獄等執行機關對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罪犯,依法提出減刑或假釋的意見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的文書。

這是提請減刑意見書和提請假釋意見書的合稱。盡管兩者適用的對象、適用的法定條件不完全相同,但兩者提請的主體和寫作格式相同,所以,我們將兩種文書合在一起講述。

對上述概念,可作如下理解: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的。

4.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期刑,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第二十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這些是在押勞改犯減刑、假釋的法定條件。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執行期滿,應當予以減刑,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

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予以減 刑、假釋的時候,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這是監獄和勞改執行 機關制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的法律依據。

最后,按照上述法定條件和法律依據,我們可作如下理解:

1.只有監獄等執行機關依法向人法院提出對具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罪犯予以減刑或假釋的書面建議,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之后,才能生效。人民法院也只能在監獄等執行機關提出書面建議的前提下,才能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和監獄等執行機關各盡其職、各負其責、互相制約。監獄等執行機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具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假釋的理由、事實和具體意見,要求依法對那些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罪犯予以減刑或假釋的法律效力,也是法院作出裁定的事實與文字依據。

2.這體現了我國懲辦與寬等相結合,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勞政策。對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和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適當減輕原判刑罰,或對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附有條件地予以提前釋放,是我國《刑法》規定的重要刑罰制度。依法準確地制作提出減刑(假釋)建議書,對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及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適時地得到減刑或假釋,可以使他們看到前途光明,達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增強改造信心,調動勞動積極性,加速改造他們成為新人的進程。

二、格式、內容及寫作方法

提請減刑、假釋意見書,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包括標題、編號、罪犯基本情況和提請事項等。

1.標題

在文書首頁頂端正中分兩行寫明制作意見書的執行機關名稱和文書名稱。

2.編號

在標題右下方注明文書編號,一般由年度、機關代字、文書代字、序號組成,如“[19××]×監減字第××號”。

3.罪犯的基本情況

依次寫明提請減刑或者假釋的罪犯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原判法院、判決時間、判決書編號、原判罪名、刑種、刑期,以及交付執行的時間和服刑所在的監獄等。

4.提請的事項

寫“減刑”或者“假釋”,然后用承上啟下語“具體事項如下”領起下文。

(二)正文

包括兩項內容:

1.悔改和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及證據材料:

包括表現的具體事實及證據材料。表現的具體事實及證據材料是制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的重點,也是人民法院對罪犯準確作出減刑或假釋裁定的前提和依據。根據《管教工作細則》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要求在敘述悔改表現時,重點寫明罪犯怎樣遵守監規紀律、認罪服法、加速思想改造、努力學習文化技術、積極參加生產勞動等情況;在敘述立功表現時,重點寫明罪犯在勞動生產中的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及突出貢獻,揭發了某個案件或檢舉了其他犯罪行為,搶救了國家財產或消除災害事故,制止了監內的犯罪活動或其他破壞活動,及在其他方面作出有益于人民和社會的事情等。

敘述悔改和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時要實事求是,準確可靠,清楚明白,證據充分。不要用制作者的感情或主觀愿望去代替客觀事實,也不能用鑒定性語言代替具體事實的敘述。

在敘述假釋罪犯的悔改或立功表現時,應全面敘述他在服刑改造期間的全部表現情況,使“不致再危害社會”這一構成假釋的基本要件重點突出。還要說明假釋罪犯已服刑的期限和所剩的減刑,為人民法院提供具備假釋的法定條件提供根據。

2.減刑、假釋的理由和根據

理由是對悔改和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進行高度概括后所作的結論,因此,敘述用語要精辟、明白,要能表明監獄和勞改場所對減刑(假釋)罪犯改造表現的具體看法和結論。

根據就是法律依據,制作減刑(假釋)建議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何條何款,供報人民法院裁定用的。報請減刑或假釋的罪犯刑種不同,援引的條款也不同:對死緩犯提請減刑,依據是該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對有期徒刑犯、無期徒刑犯(包括死緩犯減為無期徒刑犯和原判死緩或無期徒刑已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或假釋,依據是刑訴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尾部

1.主送機關

即意見書移送有權審核裁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第79條的規定,對 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同樣,提請假釋意見書 的主送機關是中級以上人民法院。

2.制作文書的執行機關名稱,并加蓋公章

3.制作文書的時間

4.附項

用條款式寫明隨意見書所移送的罪犯改造檔案及其卷數、頁數,有關證據材料及其份數、件數等。

三、注意事項

實事求是。可供減刑或假釋的事實必須是經過認真查證核實的,不能偏聽偏信,不能道聽途說,不能憑空想像,更不能弄虛作假,貪贓枉法。做到事實清楚、準確、真實、具體,證據充分,并在罪犯檔案中有據可查。

敘述集中。主要集中敘述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間的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與此無關的內容,一概不寫。

篇7

我國公設辯護人制度的建構應以新《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367條規定為主要立法依據,就此而言,我國公設辯護人制度不僅僅是為“經濟困難”等原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免費辯護服務,同時也是為一些性質嚴重的案件(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欠缺辯護能力(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提供免費辯護服務。申言之,一方面,我國公設辯護人制度旨在解決司法平等問題,即通過因“經濟困難”等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辯護服務,此種情形下,公設辯護人制度具有避免公民因貧富差距而導致司法差別待遇,事實上,在一些英美法系國家,公設辯護人制度主要是作為為貧困者提供免費辯護服務的刑事法律援助模式;另一方面,我國公設辯護人制度旨在維護審判正義,即通過為一些性質嚴重的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欠缺辯護能力的案件提供辯護服務,此種情形下,公設辯護人制度與“強制性指定辯護”結合在一起,換言之,在此類案件中,國家有義務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公設辯護人,而不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貧困者為必要條件。顯然,在我國刑事司法制度中引入公設辯護人制度將會產生如下積極意義:

第一,我國建構公設辯護人制度有助于真正實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師辯護權。公設辯護人制度有助于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權益,真正實現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體而言:其一,公設辯護人制度穩定性、效率高的特征有助于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持續的辯護服務,這有助于解決我國時下刑事律師辯護低下的問題,因此,公設辯護人制度在實現律師辯護權普遍性方面具有積極作用;其二,與一般社會律師相比,公設辯護人制度的最大優勢在于專業性,他們有可能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稱職的辯護服務,這有助于解決我國時下刑事律師辯護效果不佳的問題,因此,公設辯護人制度在實現律師辯護權有效性方面也具有積極作用。概言之,我國建構公設辯護人制度有助于新《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367條所規定的律師辯護權的真正實現,如果從律師辯護普遍性向有效性發展的視角來看,我國建構公設辯護人制度有利于完善刑事法律援助的實施機制,其不僅著眼于當下,更為將來刑事辯護制度的全面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基礎。另外,筆者以為,公設辯護人制度在實現公民律師辯護權方面的價值仍有如下兩個問題值得進一步探究。首先,公設辯護人制度在審前程序中一般能發揮積極的辯護職能,如在美國,早期是指辯護律師在被告被逮捕24小時之內介入刑事案件,早期被視為是貧困被告權利保護的重大進步,美國《全國刑事辯護制度研究》首次系統考察了各貧困者辯護服務方案早期的情況,該研究報告指出:公設辯護人制度最易為當事人提供早期,采行公設辯護人制度的縣中有39%報稱他們提供早期;而采行指定律師制度的縣中有33%報稱他們提供早期,采行合同制的縣中僅有12%報稱他們提供早期。因此,鑒于我國新《刑事訴訟法》已經將刑事法律援助延伸至偵查階段及審查階段,我國建構公設辯護人制度在審前程序辯護職能的發揮尤為值得我們關注。其次,公設辯護人制度主要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辯護服務,因此,我國建構公設辯護人制度意味著刑事法律援助與民事法律援助將分開實施,事實上,不少學者贊同分開實施的模式,如英國法律援助職業者集團主任Richard Miller認為,民事和刑事法律援助在理論基礎和社會功能上具有十分明顯的區別,都極其重要,理想的做法是將二者分開,分別管理和組織實施。但在兩者存在沖突的時候,應堅持刑事優先的觀念。筆者也認同這一觀點,由于刑事業務與民事業務存在較大差別,刑事法律援助與民事法律援助分開運作具有合理性,因為從專業化角度出發,二者應當由有所專長的律師分別進行更為合理,也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證服務質量。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上看,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涉及的利益是不同的,前者往往關涉公民的自由權以及生命權,因此,國家設立公設辯護人制度可以體現其對公民人身權益的尊重。

第二,我國建構公設辯護人制度有助于維護司法公正,促進刑事司法改革的成功。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公設辯護人制度為我國解決司法積弊創造了一個契機。作為國家專設的辯護人,公設辯護人依其所擁有的外部條件(資源保障等)與內部條件(專業性等)強化了辯護功能,從而具備打破“流水線式”刑事司法運作方式的可能性,因此,公設辯護人制度有助于在整體上改善我國的刑事訴訟構造,推動我國刑事訴訟向“等腰三角結構”方向邁進,以維護司法公正。就當下司法實踐而言,公設辯護人制度對于我國近些年來進行的一系列刑事司法改革的成功將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因為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大多數改革,若是沒有辯護律師的有效參與,難以獲得真正意義上的成功,諸如我國進行的“控辯式”的審判方式、“普通程序簡化審”以及量刑程序等刑事司法改革,維護控辯平等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則,缺乏辯護律師的參與,刑事司法活動將背離“等腰三角結構”的基本構造,最終所謂的改革也只能是以犧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為代價了。所以,筆者以為,建構公設辯護人制度將有助于實現司法公正,推動我國刑事訴訟現代化的發展。

篇8

【關鍵詞】 急性胰腺炎;復發率;健康教育

The effect of health educationin to the racurrence of acute pancreatitis out of hospital

YIN Yi-xia,HUANG Zan-song,ZHOU Xi-han,et al.

Department of Digestive,Affiliated Hospital of Youjiang Medic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Guangxi 533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effect of health education to recurrence of acute pancreatitis out of hospital. Methods All patients with acute pancreatitis accepted health education during the first hospital lizaion. 92 patient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a trial group and a control group.The trial group was kept on being treated with health education 18 months after left hospital but the control group didn’t. Results The recurrence of trial group was 8.50% but the control group was 24.44%(P

【Key words】 Acute pancreatitis;Recurrence;Health education

在我國,雖然急性胰腺炎的研究有大量報道,但有關復發性胰腺炎的資料卻很少[1],由于胰腺炎反復發作,患者需多次住院治療,增加患者的經濟負擔,嚴重影響生存質量。為減少急性胰腺炎的復發,本研究對急性胰腺炎患者出院后施行健康教育,探討出院后健康教育對急性胰腺炎復發率的影響。現報道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選擇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初次發作在右江民族醫學院附屬醫院消化科住院的急性胰腺炎(AP)的患者共103例,全部病例均符合所有患者均符合2003年中國急性胰腺炎診治指南(草案)診斷標準[2]。按病因分類:膽源性36例,酒精性31例,高脂血癥性18例,飲食因素14例,其他原因4例,因其他原因引起急性胰腺炎的病例數偏少,故未給與觀察。參加病例數為99例,將四類病因不同的病例隨機分成對照組(49例)和觀察組(50例)。1年后失隨訪患者7例,其中對照組4例,觀察組3例。實際完成本試驗患者共92例。其中對照組45例,男32例,女13例,年齡(39.2±17.8)歲,膽源性15例,酒精性15例,高脂血癥性8例,飲食因素7例,輕型急性胰腺炎(MAP)42例,重型急性胰腺炎(SAP)3例;觀察組47例,男35例,女12例,年齡(40.2±18.5)歲,膽源性18例,酒精性13例,高脂血癥性10例,飲食因素6例,輕型急性胰腺炎45例,重型急性胰腺炎2例。兩組患者在年齡、性別、病因構成及疾病嚴重程度等方面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資料具有可比性,詳見表1。

1.2 方法 兩組患者在住院期間均進行急性胰腺炎疾病相關知識宣教,及系統的健康教育,指導患者找到自身不良的生活習慣,認識和學習科學的生活習慣,鼓勵看書自學,并要求患者按照健康教育內容科學的生活。健康教育的具體內容包括:①指導患者認識和學習科學的生活習慣,調整自身不良的生活習慣,適當的運動和(或)體力勞動,保持心情舒暢;②戒煙、酒,飲食以清淡為主,適當減少進食量,避免暴飲暴食及高脂飲食;③控制體質量,肥胖者應適度減肥;④積極治療膽系疾病;⑤治療高血脂病;⑥治療糖尿病;⑦定期復診,不適隨診;⑧避免應用可能誘發胰腺炎的藥物。

1.2.1 對照組 患者出院后常規電話隨訪18個月(1次/3個月),詢問現在的生活習慣,了解疾病復發的情況。1.2.2 觀察組 患者出院后給予為期18個月的健康教育,具體的實施行為如下:(1)1次/月的電話訪問,詢問患者的基本情況,根據患者現存情況進行相應的健康教育:①詢問患者現在的體質量,記錄和對比患者的體質量,向患者講解肥胖的危害,指導患者循序漸進的減肥;②督促患者正確及時服藥,掌握藥物的目的方法及作用,注意有無不良反應;③指導患者進清淡易消化食物,可少食多餐,規律飲食,避免暴飲暴食,忌油膩食物如肥肉、雞蛋等;④指導患者堅決戒酒,向患者講解酒精的危害,及對疾病的影響。鼓勵患者戒煙或減少吸煙量;(2)邀請患者定期專科門診復診,1次/3個月。具體復診內容如下:①專科醫生的單獨指導;②與現有住院患者進行面對面交流,相互鼓勵與支持;③針對患者不同的病因和經濟條件,鼓勵患者進行相關項目的體檢,可酌情選擇如血脂、血鈣、腹部超聲檢查、胰腺CT檢查等項目。(3)認真傾聽患者對疾病的認識和心中的困惑,對健康的理解,鼓勵和支持患者,幫助患者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提高生活質量。

1.3統計學方法 所有數據均經SPSS 13.0軟件處理,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計量資料用t檢驗,計數資料用χ2檢驗。

2 結果

觀察組患者的急性胰腺炎的總復發率為8.50%,明顯低于對照組的24.44%,兩組患者急性胰腺炎復發率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詳見表2。

3 討論

急性胰腺炎的臨床復發率在過去一般認為可高達30%~60%[3],最近Gullo等[4]總結5個歐洲國家急性胰腺炎的病因學資料,1990~1996年住院的1068例急性胰腺炎患者中,約27%為復發性急性胰腺炎,發病率有明顯下降的趨勢,可能與對急性胰腺炎的認識和治療進步有關系。

3.1 急性胰腺炎復發的原因 急性胰腺炎的病理改變是復發性急性胰腺炎的病理基礎[5]。我國先前的資料表明,膽道結石是急性胰腺炎最常見的病因,酒精是第2位[6],而目前國內最新資料表明[7],隨著生活習慣的改變,酒精和膽道結石所致的復發性胰腺炎的發病率相等,均為20.4%,酒精已成為男性急性胰腺炎的最常見復發誘因(30.3%)。暴飲暴食,即飲食因素,高脂血癥也是引起急性胰腺炎復發的重要原因。國外資料表明[4]在20世紀70~80年代,膽道結石是復發性胰腺炎的主要病因,而目前在歐洲酒精已上升為最常見的病因。本組資料表明,92例患者中膽源性、酒精性、高脂血癥及飲食因素所致急性胰腺炎的復發率分別為5.43%、6.52%、1.09%、2.16%,酒精已成為急性胰腺炎復發的最常見的病因。由此可見不良的飲食習慣是誘發急性胰腺炎復發的重要因素。降低急性胰腺炎復發率的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就是減少飲酒或戒酒,糾正不良飲食習慣。

3.2 住院期間健康教育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住院期間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和生活指導,能幫助醫護人員迅速建立和諧的醫患、護患關系,使患者信任并配合醫療工作。但大多數急性胰腺炎患者入院時異常痛苦,此時實施健康教育患者情緒不穩定,效果欠佳,而責任護士常基于形式,為完成任務卻忽視了選擇合適的時間,致使健康教育達不到預期目的。吳新滿等[8]報道:急性胰腺炎患者在住院期間接受了健康教育,并按要求實施,但出院后只有20%的患者能做到健康教育的內容,80%患者不能做到。故醫護人員施行健康教育時,要積極調動患者及其家屬的積極性,爭取患者和家屬的配合,不能在短時間內制定目標過高過多,這樣容易使患者喪失信心,住院期間專業知識輸入過多也會影響患者對新知識的接受和運用,同時應注意患者的文化層次、性格、社會角色、年齡、性別、社會經歷等實際情況,觀察患者的具體反應,采取因人而異的科學方法,才會受到理想效果。

3.4 出院后的健康教育需要注意的問題及健康教育的效果評估 出院后的健康教育需要注意的問題應包括:①采取因人而異的科學方法,如對于文化水平比較低且高年齡的患者,就用通俗的語言反復詳細講解,對于經濟條件較差失去治療信心的患者積極做好心理護理;②不能忽視對患者家屬的知識宣教;③定期對責任護士進行業務培訓,提高自身素質;④注重對責任護士所實施健康教育進行效果評價。通過出院后施行系統的健康教育,觀察組患者的依從性明顯提高,急性胰腺炎的總復發率為8.50%,明顯低于觀察組的24.44%,其總復發率與對照組相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綜上所述,本研究通過對急性胰腺炎患者出院后施行健康教育,對比分析急性胰腺炎的復發率,發現出院后施行健康教育可幫助患者改掉不良生活習慣,明顯降低急性胰腺炎的復發率,是值得提倡的。建議健康教育工作應由有經驗的醫生和專門的責任護士負責,提高健康教育的質量,保證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開展,從而達到預防復發,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的目的,并不斷完善健康教育的模式,逐漸形成一個完整工作體系,讓它走向社會,進入每一個家庭,減少胰腺炎患者的復發率。

參考文獻

[1] 李延青,高艷景,黃柳業,等.急性胰腺炎臨床特征分析.中華內科雜志,2004,9(43):672-674.

[2] 中華醫學分會消化病學分會胰腺病學組.中國急性胰腺炎診治指南(草案).中華消化雜志,2004,24(3):190-192.

[3] Imrie CW. Obesrvations on acutepanceatitis. Br J Surg,1974,61:539.

[4] GulloL,MilioriM,Pezzilli R,etal. An update on recurrent acute pancreatitis ; datefromfiveEuropeancountries. Am J Gastroenterol,2002,97:1959-1962.

[5] 馮立民,王建立,陳海龍,等.急性胰腺炎腸粘膜屏障功能改變的臨床研究.中國現代普通外科進展,2004,7(5):297.

[6] 江華,李兆申.急性膽源性胰腺炎內鏡治療進展.中華肝膽外科雜志,2003,9(2):127-128.

篇9

關鍵詞: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教學實踐 道德與法律 思想導航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5.064

隨著信息時代的迅速發展,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在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大學生作為新時代的中堅力量,部分大學生身上卻常常表現出道德缺失和法律意識淡薄的現象。道德和法律不僅是維護社會秩序的規章條例,而且影響著人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對正處于求知成長狀態的大學生尤其重要。如何通過“思修”課教學實踐加強大學生道德教育和法律意識的培養,是作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老師需要思考的重要問題。

1 “思修”課教學實踐的重要性

《思修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05”方案中重要而基礎的一門課程,同時也是大學生進入高校后研修的第一門思想政治理論課,是幫助高校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道德觀、價值觀和法制觀,打下堅實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礎,提高自身素質,自我修養的課程,對于促進大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思修”課具有鮮明的理論性和知識性。從事教學過程中要切實做到理論聯系實際,聯系現實社會的實際問題,用理論知識來指導社會問題,以社會現象來印證理論知識。教師注意引導學生將書本知識的學習和社會實踐活動全面結合起來,在實際日常生活中加深對思想道德理論和法律基礎知識的認識和理解,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修養。

目前,大多數高校在開展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過程中,沿襲傳統的“注入式”教學方法,教學模式過于單一,缺乏創新。教材內容與不斷發展的社會實踐及學生的生活實際聯系太少,學生無法直觀地理解課程中所闡釋的理論,進而留給學生思考并進行探索性求知的東西也就少之又少。如今一些老師自身水平有限,導致教學內容缺乏邏輯性,課程內容與中學時的思想教育課程銜接性差、重復多。因此,學生希望教師的教學內容能夠有趣一些,深刻一些,能夠貼近學生生活一些;希望教師能夠將教學內容向社會擴展,能夠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內容與政治動態、時尚前沿、社會制度、大學生的思想熱點相吻合,能夠有力地對社會和大學生提出的各種尖銳的矛盾和敏感問題做出系統而全面的回答。

“思修”課教學實踐的重點是要以轉變“教學觀念”為先導,牢固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教學理念。思修課的教師經常參與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營造知行轉化的教學氛圍和教育環境,做到寓教于樂、寓教于情、寓教于境、寓教于行,做好知行轉化和統一。

2 道德與法律意識的相互關系及其重要性

法律意識與道德意識可以說是一對連體嬰兒,二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動,密不可分的。法律是傳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以作為法律評價的標準和推動力量。道德與法律共同合作,是調節人們思想行為,協調人際關系,維護社會秩序的兩種基本社會規范。道德與法律雖然在不同的領域,以不同的方式發揮著不同的作用,但共同服務于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的發展。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集中體現著精神文明建設的性質和方向,對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巨大的能動作用。法律是廣大人民意志的體現,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思想道德為法律提供了思想基礎和價值目標;法律為思想道德提供了制度保障。

無論是法律規則意識的培養,還是道德素養的提升,對于大學生思想教育來說都是必不可少的,而“思修”課教育則處在首要位置,每位身處“思修”教學崗位上的教師都應有一種使命感,努力地提高每位受眾的法律意識和道德素養。教學實踐中,筆者通過案例教學能夠較為具像、生動地把原理及規則為學生解析明白,進而去影響其精神的塑造,從而為大學生道德修養的提高與法律意識的加強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3 “思修”課作為大學生道德與法律意識形成的思想導航

如今大學生存在知行背離道德現象早已引起了德育工作者與研究者的重視。德育研究工作者認為形成這一現象的成因主要有三種:一是道德要求過高論,二是社會環境影響論,三是思想道德課堂教育問題論。在這三種成因中,第一種,是沒有一個正確的道德意識,以至于過高地加大道德的要求造成心理上的畏懼感;第二種,是沒有形成自己的道德觀的表現;這兩種情況歸根結底可以說是,大學生在形成道德觀或道德意識時缺乏一種正確的引導,而“思修”課教育正是給大學生提供一個正確而系統思想引導,以助于大學生能夠形成一個正確的道德觀或道德意識。

參考文獻:

[1]王永堅.“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案例教學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2,(6中).

[2]文軍.關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探討[J].中國水運,2007,(5).

篇10

【關鍵詞】構建主義原真性 白褲瑤 旅游開發 文化保護

在少數民族地區,民族文化的保護和傳承已經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旅游開發是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的有效途徑。“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是少數民族地區旅游開發所遵循的原則,但保護與開發的有效平衡卻難于把握。目前,基于文化傳承和旅游體驗的需要,關于旅游客體原真性的研究日漸豐富。建構主義原真性理論的觀點將為民族地區文化遺產的開發與保護提供新的思路。

一、理論背景

最初,“原真性”用于對博物館藏品的藝術衡量,隨著旅游者對旅游者對真實旅游體驗重視的增加,“原真性”被引入到旅游研究中來。

在有關“原真性”的旅游學研究中,學者們主要從客觀主義、構建主義、后現代主義以及存在主義4種理論流派對旅游客體的原真性進行研究。構建主義原真性是對客觀主義原真性的修正。科恩認為“原真性”并不等于原始本身,基于原始的轉變、創造和變化都可能成為旅游客體的“原真性”。美國學者伍茲更是將“原真”劃分為“客觀原真”和“象征原真”,“客觀原真”表示原始真是的文化或傳統,而“象征原真”是基于原生文化創造的真實。王寧認為,對于建構主義者而言,現實不過是人類解釋和構建的結果而已,因此是多元的、彈性的。

二、建構主義原真性原理在民族文化遺產開發與保護中的啟示

(一)真實,是建構的真實

建構主義原真性理論認為:不存在一個獨立于人的思想行為和符號語言之外的先驗的、“真實的”世界。絕對客觀的、靜態的起源是不存在的[1]。對旅游目的地文化遺產的研究中,建構主義原真性中的真實,是游客對于旅游目的地旅游產品的一種先前感知,這種感知也許基于游客對旅游目的地產品的某種期望或印象。在旅游過程中,游客所尋找的并不是客觀存在的原始真實,而是社會建構出來的原真性。于是,在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開發過程中,不需要一味的保持文化遺產的原始風貌,適當的抽象、凝練、創造性文化表達在文化遺產的開發中是可取的。

(二)建構的原真性

真實與否是一種人們看待、解釋事物的主觀結果,是“一種被認知的真實性”。在旅程當中,認知,依賴于人的知識結構、理解能力、旅游經歷等個人因素。真實性的社會建構在于整體的感官體驗,對于局部真實性的感官體驗較為薄弱,容易受到外部非真實體驗的沖擊。在少數民族文化遺產開發的過程中,強調整體原真性體驗的提供、全方位原真體驗的建構。這對旅游目的地旅游產品的豐度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少數民族文化體驗取決于旅游者個人的心理標準,完善的旅游產品譜系以及全面的原真性社會建構在少數民族文化的旅游開發中是不可或缺的。

三、旅游開發與文化保護互動研究――以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例

白褲瑤是瑤族的一個支系,自稱“布諾”,因男子穿齊膝白褲,故他稱為“白褲瑤”,主要聚居在廣西北的南丹縣八圩、里湖瑤族鄉和貴州省荔波縣朝陽區瑤山鄉一帶。白褲瑤被聯合國科教文組織認定為民族文化保留最完整的一個民族,被稱為“人類文明的活化石”。白褲瑤是一個由原始社會生活形態直接跨入現代社會生活形態的民族,至今仍遺留著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階段的社會文化信息。

(一)白褲瑤文化特征

作為中國最古老的少數民族,白褲瑤有著極富特色的民族風俗。獨具特色的婚戀習俗、豐富多彩的民族舞蹈、風格別樣的民族服飾等都展現著白褲瑤民族絢麗多姿的民族文化。

1.白褲瑤的婚戀習俗。白褲瑤的婚戀習俗保存著母系氏族社會的一些特征。戀愛階段,他們采用氏族群婚的方式,在戀愛中,女子往往占據著主導地位,主動選擇,大膽追求,女子挑選男子,支配男子,男子處于從屬地位;結婚則采用娘舅婚制,娘舅在婚禮中的地位最重,有“娘舅大于爹”的說法;結婚后,組建夫權家庭,女子從夫居住,絕對服從男子的領導。

2.白褲瑤的民間演藝風采。白褲瑤族民能歌善舞,螞拐舞、銅鼓舞、跳猴鼓舞等都是白褲瑤們喜愛的舞蹈,吹牛角、竹筒鼓表演以及賽陀螺也都受到白褲瑤族民中也深受喜愛。豐富多彩的民間演藝充分展示了白褲瑤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熱愛。

3.白褲瑤的服飾。白褲瑤男子的衣服用婦女紡織并染黑的布做成,褲子則用白布,長度僅過膝蓋。白褲瑤男子的白褲膝部繡有五條紅色花紋,相傳這是瑤王與外族戰爭時留下的血手印。白褲瑤女子上衣布為黑色,胸前無圖,后背繡有方塊形直線圖案,下身則四季穿齊膝百褶裙。

(二)南丹白褲瑤旅游發展現狀

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成、北部灣經濟區建設的開展以及紅水河流域大旅游圈旅游規劃,南丹縣旅游以白褲瑤民族風情文化為特色,以爭創“廣西優秀旅游縣”為突破口,以研究開發旅游產品、培育旅游商品消費市場為抓手,努力打造白褲瑤文化旅游品牌,緊緊圍繞“打造12345旅游產品體系”即創建“一優”(即一個優秀旅游縣)、“二A”(即兩個A級景區)、“三星”(即三個星級賓館)、“四園”(即四個主題公園)、“五村”(即五個特色景觀旅游名村)的工作思路,著力實施“旅游熱縣”發展戰略,努力實現“建設具有傳統文化特色的生態園林城”的目標,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南丹已建成溫泉公園、恩村洞、激情漂流、甘河白褲瑤寨、王尚白褲瑤新村、生態博物館景區等較為成型的景區(點)。

(三)南丹白褲瑤旅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利益相關主體對原真性保持問題尚未形成一定的認識。旅游規劃者、旅游經營者和東道主居民等利益相關主體對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保持尚且缺乏一定的認識。在南丹旅游發展的過程中,各利益相關主體表現出不同的真實愿景和建構行為,這將不利于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將對南丹縣域旅游的整體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

2.旅游開發過程中,原真性的體現不足。雖然,在南丹縣旅游發展的過程中,已建成一定的景區(點)。但都因為時間短,規模小,沒能成為南丹旅游標志性產品。南丹旅游的核心吸引力在于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過程中,構建主義原真性在旅游產品的設計開發中體現的不足,極為不利于南丹旅游產業的發展。首先,其將大大降低南丹旅游的吸引力;其次,其將降低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價值;最后,其將不利于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

四、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發展思路探析

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發展應走“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的可持續發展道路。旅游開發為文化保護提供動力支持,文化保護為旅游開發提供豐富素材。

(一)在各利益相關主體中樹立原真性構建意識

1.旅游規劃者。旅游規劃者應以南丹旅游資源為依據,以旅游市場的需求為導向,強調南丹特色的發掘與梳理,南丹文化的歸納與總結,南丹文化內涵的濃縮與升華,在對南丹地域文化充分理解的基礎上,通過相關技術方法,在南丹旅游發展的過程中充分展現南丹白褲瑤文化的原真性,使旅游消費需求跟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文化價值、審美價值等旅游價值充分結合。旅游規劃者在規劃中應樹立構建主義原真性保持理念,通過增強南丹各項旅游產品的原真性內涵來增強南丹旅游的整體吸引力。

2.旅游經營者。在南丹旅游開發的過程中,旅游經營者應努力尋求旅游開發與文化保護的平衡點,使得以白褲瑤飛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的南丹旅游事業能夠可持續的發展。南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要求旅游經營者在旅游產品的設計中通過合適的載體展現白褲瑤民族的原真性,目前商品化以及舞臺化的具體化方式是不錯的選擇;在南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面,要求旅游經營者注重對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以及賴以生存繁衍的環境進行相應的保護。在南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過程中,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構建將成為旅游經營者保持開發與保護平衡的關鍵。

3.東道主居民。南丹白褲瑤居民應充分認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的基礎上增強白褲瑤民族文化的認同感和自信心,充當好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以及維護者的角色。游客對于旅游目的地文化原真性的感受,絕大部分都來自于東道主居民的文化原真性自然流露。在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過程中,白褲瑤居民的參與在很大程度上能夠為游客成功地塑造白褲瑤非物質文化的真實感知氛圍和空間,這將極大的提升南丹白褲瑤非物質文化旅游的形象和吸引力。

(二)豐富南丹白褲瑤旅游產品譜系

整合旅游六要素,形成獨有的魅力和特色的南丹白褲瑤旅游文化,為游客打造全方位的原真性感知環境。

在“吃”方面,要充分發揮南丹白褲瑤飲食文化的優勢。在深入挖掘南丹白褲瑤飲食文化的基礎上,推出白褲瑤特色地方食品,大力發展有機、綠色、無公害的生態食品系列。

在“住”的方面,適當融入白褲瑤居住文化。除發展一定檔次的飯店外,要根據市場的需求,發展部分“農家樂”旅舍、自駕車營地以及度假營地等,讓游客有機會充分體驗白褲瑤居住環境及起居習俗。

在“行”的方面,在加快改善大的運輸服務條件的同時,可根據條件發展環保型交通服務以及白褲瑤特色交通服務等形式。

在“游”的方面,在繼續加快發展重點景區、項目的同時,大力發展民俗旅游、工業觀光游、生態休閑游、文化修學游、科考游等旅游方式。在旅游開發中,注重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構建。依托白褲瑤民族村寨和白褲瑤居民的有利條件,重點打造白褲瑤文化參觀性旅游產品、白褲瑤民族文化體驗性旅游產品以及白褲瑤經典文化演藝旅游產品。

在“娛”的方面,可以針對主客源地游客的層次需求,結合當地的有利條件,在景區開發建設中適當增加趣味性強,游客參與度高的白褲瑤特色項目,在增強游客對白褲瑤文化感知的同時,保持白褲瑤傳統非物質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在“購”的方面,應大力提升旅游商品的原真性內涵。首先,應提高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挖掘力度,從源頭上增強旅游商品的原真性內涵;其次,在旅游商品的設計和生產過程中,應組織相應的商品設計生產力量,在商品設計上展現新意,展示白褲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張力;最后,在旅游商品的銷售過程中,注重特色銷售環境的打造。

參考文獻

[1]Bruner E. M Tourism, Creativity, and Authenticity [J]. Studies in Symbolic Interaction, 1989(10).

[2]高科.文化遺產旅游原真性的多維度思考[J].旅游學刊,2010(02).

[3]衣瑋,蔣招鳳.在保護中開發廣西南丹縣白褲瑤風情旅游[J].廣西師范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