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理論范文
時間:2023-05-17 11: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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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1研究背景與意義。城鄉規劃是指政府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及當地的自然環境條件與社會人文條件,為實現合理安排土地等資源、協調城鄉的發展空間與布局合理性、達成城鄉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而做出的綜合部署與統一規劃。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信息量劇增,傳統的城市規劃管理方式已愈發不能適應城市發展的需求,造成低效率管理的同時也會引發信息重疊、資源糾紛、交通堵塞、社會矛盾迭起等一系列負面影響,造成財力、人力的大量浪費,而通過利用信息化手段便可有效改善上述問題。因此,為更好地適應城鄉建設的發展,必須要發展城鄉規劃信息管理系統,以更科學合理地利用城鄉空間資源,實現城鄉規劃管理水平的提高。1.2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運用了以下研究方法1.2.1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是一種通過分析典型事例的經驗與規律,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具體分析得出結論的方法。本文通過對國內外城鄉規劃信息管理系統具體建設規律的研究,充分學習其先進的設計經驗與教訓,并結合國內城鄉規劃建設的發展環境要求,在理論上選擇最科學合理的設計方案。1.2.2調查研究法。調查研究法是指現場調研考察,以發現實踐工程中的潛在問題與解決方案。該系統的設計需要對城鄉規劃管理等工作進行實地調研,并通過對相關技術人員的采訪等形式,完成問題與數據的采集。1.2.3比較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是一種通過并列對比實現最優化選擇的方法。本文主要通過將國內外典型案例進行對比,同時對相關技術選擇予以分析比較,從而得出性能最優、功能實現最強、成本最合理的系統組合。
2相關理論研究分析
2.1GIS技術介紹。GIS技術是在地理空間數據庫的基礎之上,利用信息技術實現對空間數據的采集、管理、分析、模擬、顯示等具體操作。GIS主要由以下幾部分構成:硬件設備、軟件支持、地理空間數據、分析模型與應用人員。基于這五大模塊,GIS可實現如下功能:1)數據采集功能。在保證數據采集的時空完備性與準確性的前提下,GIS可獲取人工編碼、數字化地圖等數據,并實現采集過程的高效簡便。2)數據儲存功能。GIS可以將來源、屬性等條件各不相同的數據儲存在空間數據庫中,并實現數據類型的合理劃分,以便數據查詢與分析。3)數據整理功能。一方面,GIS可以查詢數據,并能在特定請求下再現數據信息;另一方面,其對數據的審查、糾錯、格式化、轉換等操作也是十分強大的。4)空間分析功能。GIS的空間分析功能主要包括兩部分,對數據進行地理操作和轉換以及對數據的統計分析,例如空間插值分析、緩沖區分析、網絡分析等。GIS技術可與多種信息技術結合,如互聯網技術、3S技術、VR技術等,其優良的使用性能與應用的靈活性對于城鄉規劃信息管理系統的設計而言是非常合適的。2.2城鄉規劃的理論介紹。城鄉規劃是各政府為實現該階段內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做到合理調控城鄉資源、發展城鄉建設、實現城鄉和諧、保障公眾利益而進行的統籌兼顧的具體計劃。它主要包括兩大工作,第一階段是城鄉規劃編制,通過對建設工作的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實現規劃結果的可靠性與多樣化;第二階段是城鄉規劃的實施與管理,即完成對規劃編制工作的嚴格落實與有效監管。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城鄉規模擴大與人口激增也對城鄉規劃設計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一系列要求只有轉變傳統的城鄉規劃方法才能滿足,工作人員只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高城鄉規劃管理效率與服務水平,才能形成科學的城鄉規劃信息管理系統,以更好地指導并進行城鄉建設。
3系統的空間數據庫設計
本系統的設計主要運用了GIS技術,而GIS技術對空間數據庫的設計要求是非常高的,由于城鄉規劃項目與地理等環境因素關系密切,而這些因素的數據庫數量很大且關系復雜,所以空間數據庫的設計對該系統而言至關重要。3.1空間數據庫設計原則。3.1.1功能實現原則。數據庫的設計需要滿足以下功能:1)精準模擬功能。數據庫可通過建立數據模型來模擬實現真實情況中的信息聯系,這個過程主要受到兩方面因素的作用:數據模型與設計質量。因此,在設計數據庫時,設計人員必須充分掌握設計需求與系統環境,充分利用良好的軟件開發平臺,以實現精準模擬功能。2)可接受功能。數據庫的設計需要充分考慮DBMS的特點,要建立起能夠被DBMS所接受、支持的數據與處理模型。可以說可接受功能是數據庫有效性與適用性的保障特點。3.1.2系統的管理設計原則。空間數據庫具有大數據性、高復雜性等特點,組織形式多樣,可具體顯示圖形與數字信息,達到高效管理數據,因而數據庫的設計需要做到以下管理原則:1)信息管理:數據庫的設計覆蓋面要廣應包攬所有應用和管理的相關信息,且其反應的地理位置信息必須要準確,一定要達到當地城鄉規劃的精度要求。此外,數據庫中所儲存的數據質量要高度保證,做好圖形與屬性數據間的合理匹配。2)數據分析管理:設計數據庫時需確保儲存數據的規范化與標準化,以實現城鄉規劃管理信息共享與數據格式轉換,為該系統的可開發性提供拓展空間。3)用戶界面管理:數據庫應方便管理,數據可易于存取、查詢、統計、分析、顯示等。3.2空間數據庫的數據組成。系統數據庫由不同層次的規劃圖形數據和統計數據共同組成,可具體分為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兩種,例如城鄉規劃地形圖及其層次劃分的相關數據等均屬于空間數據的范疇,而屬性數據包括各種基礎指標及其相關統計信息等。系統具體的層次表設計如表1所示:3.3空間數據庫的數據組織。3.3.1數據集的創建。要求數據集由相同空間參考的要素組成,可用于存貯數據并對同范圍內的不同數據進行統一管理和組織。數據庫的創建過程包括以下三部分:數據庫工作區的獲得、空間參考的定義以及新要素數據集連接的建立。其創建可在ArcEngine環境下進行,可使用IWorkspace等軟件進行空間屬性的收集,并將其結果回饋至IFeatureDataset接口生成。3.3.2矢量數據入庫。在本系統的設計中,矢量數據可大致劃分為地形底圖、路線、規劃紅線、管道地線、鐵路、地塊標注、規劃區界限、河流湖泊等圖層。一般情況下,一個矢量數據等同于一個作用要素,需被存放到工作區的數據庫中。以ArcGIS平臺為例,ArcCat⁃alog將矢量數據調整好后,可通過ShapefiletoGeoDatabase命令將矢量數據由shape格式轉化為GeoDatabase格式并存儲在ArcSDE相連接的空間數據庫中。3.3.3柵格數據入庫。柵格數據包括遙感影像、三位地形、地質圖等多種數據。在ArcEngine平臺下,柵格數據將按照RasterSDE模式入庫,在此過程中,RasterWorkspaceFactory表征柵格工作區工作,而RasterWorkspace則是柵格工作區,RasterSDELoader主要實現柵格數據的入庫操作。3.4空間數據庫的具體設計。考慮到地理要素收集的開放性、一致性與標準性,本系統的數據模型選擇了Geodatabase。該空間數據模型采用了面向對象技術,可以實現實際環境與數據模型的關系建立。在該系統的設計過程中,Geodatabase可依照層析劃分將地理數據構造成數據對象,并表達要素之間空間關系,建立對象——關系模型,使行為、關系、屬性等表征能力得以擴展,從而進一步擴展GIS技術的應用面。本系統采取由上至下的層次設計結構,地圖上的任意要素均對應一條屬性記錄,且每個空間實體也對應著數據模型中的對象,繼而實現圖層與要素集合的對應,具體設計思路如圖1所示。
4系統的功能性設計
4.1系統的開發環境。該系統的設計主要基于ArcGIS平臺,該平臺可運行在不同設備上,如服務器端、移動終端等,可以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此外,該系統選擇了ArcEngine嵌入式GIS組件工具庫,可用于構建自定義GIS和制圖軟件,可支持多種開發環境并且實現跨平臺部署。再次,本文選擇了NETFramework技術,從而提供一個具備一致面向對象的、可消除腳本環境、具備更高安全性的代碼執行環境。4.2系統的功能模塊設計。4.2.1圖形編輯管理功能。該模塊包括圖形的輸入、處理和圖面整理修飾三大功能,圖形輸入主要是實現圖像數據的導入,圖形處理是根據實際環境與用戶體驗要求對圖像進行調整與更新,而圖面整理修飾則主要是達到美觀的視覺目的。用戶在使用圖形編輯管理功能時,可以對圖像數據進行導入、增加、刪減、更新、調整、修改、轉換等操作。在具體的操作方式上,本系統采用了分幅的方法,可以根據用戶需求自行選擇不同比例、不同格式的圖像,更為方便快捷。4.2.2控制規劃管理功能。控制規劃管理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幾大模塊:圖層管理模塊、屬性查詢模塊、空間定位模塊、統計分析模塊、空間分析模塊、距離測量模塊、地理位置選取模塊。用戶可以通過該功能實現信息的查詢以及分析。圖層管理模塊可用于相關圖層信息的查看與管理,屬性查詢則是充分利用了空間信息的交互性與搜索功能,從而實現對城鄉規劃具體地理位置的分析;統計分析則可實現相關數據的統計與計算,空間分析可以對具體的城鄉規劃建設的具體用地實施緩沖區分析并計算出其影響半徑;距離測量主要是完成圖像上兩點的長度量取,而地理位置選區功能主要是用于查找符合要求的地塊。4.2.3電子批復功能。城鄉規劃建設的實施必定會伴隨著多種文件許可的批示與指令,因此信息管理系統的電子批復功能十分重要。在該系統的設計中,電子批復模塊主要負責意見書與許可證的批示業務,例如開發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等。電子批復功能可以GIS實現有機結合,進一步達到圖像、文字、表格管理的高效性,進而實現圖文辦公的一體化發展。4.2.4用戶交互功能。由于城鄉規劃需要面向大眾進行展示,所以該系統的用戶群體包括設計開發人員與城鄉居民兩大部分。基于上述需求,用戶交互功能主要包括三大功能模塊:透明公示模塊、全景查看模塊以及局部細查模塊。透明公示模塊主要是滿足公眾對城鄉規劃的基本了解需求,并依次為基礎逐步利用信息平臺實現城鄉規劃的高參與度與廣面向性;全景查看模塊主要通過城鄉規劃的平面圖與結構總圖以及各種數據指標,實現對城鄉規劃區的總體視圖展示,從而使大眾可更直觀準確地了解城鄉規劃的建設布局;局部細查模塊更側重于某一部分的細節處理,例如規劃中某一地區的綠地建設,某一處的管道排線分布等。4.2.5輔助管理功能。輔助管理功能包括兩大功能模塊:輔助信息圖的管理與服務器終端的管理。首先是輔助信息管理,主要可實現對信息圖的操作,例如地理界限的劃分、路線分區等;其次是對服務器終端的管理,可分為日志管理、權限管理、備份管理。日志管理可實現對用戶每一操作流程的有效記錄;權限管理是針對具備操作權限的使用者而言的,此模塊可實現每一小項菜單的控制;備份管理可對數據生成相應的邏輯備份,以數據包的形式儲存起來,以備在必要時刻提供備份和數據的還原工具,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證用戶的體驗感覺。
5總結
篇2
關鍵詞: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用;控制因素;總體規劃
中圖分類號: TU98文獻標識碼: A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與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重要作用也隨著城市規劃管理的發展日益凸顯。作為一項法定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已經成為我國城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有關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基本理論
1、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含義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以總體規劃為根據,重點是有效的使用土地,對建設用地的性質做出了詳盡的規定。對空間環境和土地的使用強度以及確定城市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及其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等都有不同的要求。特別注重規劃設計與管理的相連接,作為城市規劃管理的依據,對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也有指導意義。
2、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作用
(1)戰略層面規劃以及操作層面規劃是我國城市規劃體系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控制性詳細規劃是這兩個層面規劃的中間環節,是城市用地規劃管理的根據,有效的將總體規劃的原則、思路、上層的調控轉變為對城市土地乃至三維空間定量、微觀調控。因此控制性詳細規劃蘊含著整體與局部、宏觀與微觀的雙重屬性,它在整體調控范圍內,又能根據實際用地情況靈活發展變化
(2)控制性詳細規劃是一種新的技術手段,實現了規劃理念、設計與規劃管理的契合。侯全華指出控制性詳細規劃需要與城市設計融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城市土地建設中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注重城市規劃的延續性。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城市政策為依托,在其編制和實施過程中蘊藏著眾多的城市政策內容。比如:城市產業結構和用地構成、城市人口空間分布情況、政策鼓勵開發和建設、城市環境保護問題,并且傳達政策方面的信息引領城市的社會、教育、經濟、環境保護、城鄉結合等協調發展。
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控制因素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控制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環境容量:
環境容量的控制指標內容:建筑密度、人口密度、人口容量、容積率、綠地率和空地率等。基于對良好的城市環境質量的考慮,必須對城市建設用地的容納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綜合的考慮。城市建設用地的建設量受容積率和建筑密度的影響。人口密度制約了建設用地上的人口聚集數;綠地率和空地率顯示公共綠地和開放空間在建設用地中所占的比例。
2、土地使用的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對城市用地上的建設內容、面積、方位以及邊界范圍等做出具體的規定。實際控制內容包含城市用地的性質、用地使用的相容性,甚至包括用地邊界以及面積大小。
3、對建筑建造的監控與規定
實行對建筑建造的監控有兩個主要的作用。第一,從技術規定方面,建筑物的布置以及建筑物的群體關系需要實行監控;第二,安全和合理利用空間方面,對建筑建造的監控和實施利于優化生產和生活外在的環境。例如:建筑建造的監控包括對建筑之間的實際距離、空間高度、建筑群在沿路邊的高度規定、建筑群與建筑群之間空間規定等;在人文理念設想安全方面還包含如應急消防、抗震施設、衛生管理、日常安全維護與預防、防洪防雷等設施,此外還有些特殊的建筑場地規劃需求,如飛機場的周圍空間清空、微波以及通信過道等特殊專業規定。
4、城市的總體規劃指導
在城市的建筑設計引導中,對于歷史文化景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最重要的。怎么樣把歷史文化景觀依托城市建筑空間藝術和建筑美學的原理結合是一個難點,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筑部分)也是城市發展應該正視的議題。城市的設計引導是在這種空間環境中平衡建筑單體和和群體(集群)的關系,有效的指導大型綜合性建筑的設計,為一個城市的人文景觀發展提供參考。
5、成熟的建筑配套設施要求及調控
控制性詳細規劃中,配套設施是人性化的建筑設施之一。但是配套施設是按照國家和地方的實際要求做出具體的規定,因為它是順利進行生產以及生活的保障。對配套設施的監控包括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倉管用地以及人居用地等方面的設施,除此之外還有行政公共管理方面的設施,如市政公共設施的配置等。
6、行為活動的控制的概念及其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位
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行為活動控制主要是基于外部活動環境下,具體監控環境保護措施和日常交通安全活動。第一:從保護環境層面,遵循國家有關污染物排放量的規定,嚴格依據特定的標準防治在建筑建造或者其它生產活動中排放的“三廢”甚至是有毒物質,另外特別注意噪音、響震、顛簸輻射等。第二:從日常的交通安全方面,在規劃的地塊中限定人、車的方向和數量,特別是對于車的類型以及設計停泊位置數量、裝卸用地的面積、位置、空間大小以及出入的設計等。最大限度的利用有效空間,提高地塊的利用率。
三、建筑建造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計劃的契合
1、城市用地的總體規劃的概念及地位
城市用地的總體規劃的概念:在某一個特定的時期內按照社會和城市發展的要求設計和規定各項建設及其要素的總的要求。城市總體規劃是城市發展建設與管理的重要依據,以城市擴張為依托,是城市進步與規劃編制的基礎性工作。同時也是規劃著一個城市的的未來走向。
2、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作用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依據是城市總體規劃或者分區規劃,其控制指標是根據城市建設所在地區的土地規劃使用的性質機及其使用強度效率來確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是道路以及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監控。總之,控制性詳細規劃手段必須依托于城市總體規劃,從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建立并發展。
3、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互相包含關系探析
從哲學方面考慮,這兩者的的作用是相互包含和依賴,相輔相成。城市總體規劃是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依據,決定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方向;因為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發展依賴于城市總體規劃,不能超越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必須服從于于城市總體規劃,因為城市總體規劃的總體部署地位決定了它的規模和發展方向。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對城市總體規劃與補充,兩者密不可分。
四、有關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任務以及內容要素
1、以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為的準則
控制指標為建設所在地區的城市土地使用性質以及使用強度狀況,確定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特別對建筑空間環境狀態控制有詳細規劃要求。這是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關鍵任務。
2、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內容要素
(1)根據詳細規劃的規定,在范圍內各種不同城市使用性質用地的邊界以及在合理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允許建設建筑類型;
(2)對控制指標的規定方面,包含:建筑空間高度、建筑與建筑之間距離控制、建筑的最大容積率、建筑密度范圍、綠地率的控制、建筑后退紅線距離的設置、機動車的出入口方位的設置等);
(3)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對紅線位置、各級支路、點坐標和標高的監控;
(4)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以及管徑、工程管線的方位走向是根據規劃的容量來確定。
(5)制定法律法規方面,必須明確建筑建造土地使用及管理規定。
五結束語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隨著我國城市規劃管理的發展而出現的,是一種新的城市規劃管理理念,也是我國城市規劃管理過渡到動態控制的過程,符合城市發展的客觀規律,因此對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研究對城市的規劃與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不僅能提高城市規劃實施質量,而且揭示和剖析控制性詳細規劃自身的運作過程和實施結果,不斷地推進控制性詳細規劃自身的調整和完善,從而鞏固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社會地位,促使城市規劃充分有效地發揮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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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南凱,田寶江.控制性詳細規劃[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2009
[3]張志斌.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效性的探索[J].現代城市研究,2011(3)
篇3
關鍵詞:項目管理;城市規劃;城市規劃管理;管理模型
0 前言
近年來,我國城市規劃的制定已經上升到法律、法規的高度,各個城市都制定了完備的總體規劃。總體規劃一般以15 年為限,在此基礎上,又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有的城市補充制定了修建性詳細規劃,通過專家評審和廣泛的公眾參與,形成法律條文,并得到城市政府部門領導的足夠重視。然而,在我國城市規劃實施過程中,如何進行協調有效的管理,卻一直停留在長官意志,行政計劃管理的階段。我們國家的城市普遍受經濟力量和城市規劃管理力量不足的困擾,受到社會和政府控制力不強的影響,受到急功近利心態的支配,往往在城市規劃實施中有統籌規劃,卻缺少統一的實施管理。例如,一條道路剛剛建好就因鋪設管道而開挖,過幾個月要鋪設電纜,再開挖,再填平,道路被戲稱為“拉鏈”。這不但給車輛和行人帶來了不便,而且浪費了大量的人力和金錢。因此,對如何進行有效的城市規劃管理應該予以足夠的重視。
管理就是“在變動的環境中依賴人與物的互動而獲得組織績效改進的人類實踐”[1]。從泰羅開始,開啟了一條通向管理“確定性”的道路,管理由經驗變成一門“科學”。人們試圖找出人類活動的規律而進行組織、決策。城市規劃管理這一管理實踐活動有其自身的發展脈絡和進程。這些龐雜的內容可以利用多種可能的途徑和工具,找到城市規劃管理的技術實現方法。本文就是試圖為城市規劃管理找到一種系統規范、容易控制和實施的管理方法。
1 城市規劃項目管理研究的思路
1.1 傳統的城市規劃管理的運作模式
一切生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其共同的目的就是試圖“最有效地運用現有資源來滿足一定的預計的需求”。城市規劃管理也是最有效地利用城市資源來滿足城市可持續發展,它具體通過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綜合調控,逐步實施。從這個意義上講,城市規劃管理實際上充當著維護城市空間秩序的“法官”或“裁判”的角色,然而憑借規劃管理部門現有的地位和力量,卻又是力不從心的。
我國城市規劃管理的工作系統如圖1 所示,把城市規劃作為一個系統來分析,城市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審批管理作為決策系統,主要負責制定城市規劃。城市規劃實施管理是執行系統,它包括從建設工程的計劃、用地安排到市政建設,管理工作貫穿于建設的全過程。城市規劃實施監督檢查是反饋系統,主要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批后管理和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等管理工作。城市規劃的法律規范是保障系統,系統運行的保障條件有很多,如組織、人員、體制、機制、法制等,其中法制保障尤為重要[2]。
從圖1 可以看到,整個城市規劃管理的全部內容是通過不同的層次系統顯現出來的,它包括城市規劃管理大系統,碩士論文 城市規劃管理實施子系統和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小系統。大系統包含了整個城市建設的空間布局,大到社會的、經濟的、文化的,小到一個地塊邊界,時間跨度長則20 年,短則5 年。子系統包含了建設項目規劃的選址管理,用地的規劃管理和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組成了系統的有序結構。小系統則包含了具體建設環節的管理程序。為了使城市規劃管理系統能夠良性運轉,協調操作,需要建立、健全一些基本的運行機制。如決策機制、協同機制、調控機制、監督機制、反饋機制。為了實現管理的目的,城市規劃管理一般采用行政的方法、法律的方法、經濟的方法、咨詢的方法。
1.2 城市規劃管理和項目管理的融合
一般而言,項目是指一次性的、臨時性的活動,貝內特·P·利恩茲在他的《21 世紀的項目管理》的序言中第一句話就指出“項目是為了在預定進度和確定的預算范圍內達到特定目的和預計效益的一種創造性方法”[3]。它具有獨特性、多目標屬性和生命周期性的特點,城市規劃正是在一定的時間限制內(總體規劃一般在10~15 年,詳細規劃一般在1~3 年),為了達到社會環境、人口發展、社會愿望的平衡所進行的一次性的、臨時的、獨有的工作。因此,城市規劃可以作為一個項目。那么,從城市規劃管理的現狀看,將項目管理這一系統的、科學的、可量化的管理方法引入到城市規劃管理中來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其理由如下:
(1)由于社會經濟的復雜性,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需要不同領域的相互協作才能完成。充分利用自身能力的同時,也要大量控制外部資源,才能實現城市規劃的多目標。由于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管理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的出現,項目管理工具的多樣化,使城市規劃項目管理的技術實現成為可能。
(2)城市規劃管理部門要對城市發展變化更為敏感,解決問題的速度更快,成本更低。傳統的科層式的組織結構官僚主義嚴重,反應遲鈍,無法應對這種變化,而項目管理要求的是扁平式的管理體制,矩陣式的組織方式相對于傳統的科層式組織方式要靈活得多。
(3)建立程序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職稱論文 市場經濟條件下,除了健全的法律、法規的保障,建立程序化、公開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更為重要。這種制度包括高效率的操作程序,科學嚴謹的操作過程和公正效率的操作方式,以減少管理人員的隨意性,保證較高的透明度和較強的辦事效率。項目管理的科學體系,靈活多變的方法,才適應管理規范化的要求。
(4)項目管理的引入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要求。在新的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能是服務的職能。運用經濟手段提供服務、政策引導和組織協調,變過去的指令性管理為綜合性的宏觀調控管理。項目管理的多目標屬性既保證了城市規劃管理的權威性和原則性,又實現了政府管理的職能轉變。
管理的有效性表現在管理的閉合性,城市規劃管理應用項目管理的方法,建立封閉的系統管理模式,貫穿在項目的審批、實施、控制、監督的全過程(如圖2)。2 城市規劃項目管理模型的建立城市總體規劃由于其時間的跨度很大,包含的內容非常綜合,從項目管理的角度出發,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大項目(Program),從這個大項目(Program)中,我們可以分發成若干個項目(Project)[4]。同時,也體現了戰略目標和項目目標的統一。傳統的思路和做法是根據大項目中包含的內容而進行分類的。例如,根據圖1 所示,城市的總體規劃這個大項目可以分成若干個項目:項目選址規劃,建設用地規劃,城市交通規劃,城市管線規劃,景觀綠地規劃,居住區規劃等等。這種分類按照行業對口的方式進行,但是由此產生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
(1)由于整個總體規劃的綜合性和同步性,由行業的形式進行分類,就會造成各個行業部門各自為政,自成體系,從總體規劃的推進時間來看就會參差不齊,容易造成行業間的不協調和矛盾(如城市道路的“拉鏈”現象)。從而影響整個規劃實施的進度,造成大量的重復建設和不良的經濟效益。
(2)由于社會的復雜性和多變性,使得城市規劃的實施也不會在原來的計劃中進行, “一個簡單的事情,通過一系列穩定的復合過程,會引起復雜的后果”[6]。在總體規劃這樣一個大項目中,如果一個項目,比如道路交通或土地計劃的變更,往往會導致市政管線、建筑工程、景觀綠化、工業選址、居住區規劃的一系列變更,而由于規劃實施的超前、滯后等原因,這一系列的變更就會造成復雜的、甚至混亂的變化。那么,這種層層分解的“細化的復雜的工作(可預測的,線性的)又將被動態的復雜性(不可預測的,非線性的)的管理所替代。”這就使得這種分解成子項目的做法會造成更大的混亂和不確定性[7]。
城市規劃作為一種指導、計劃、控制、管理和決策系統,隨著系統內區域和城市條件的變化,城市的空間發展目標應適時作相應的調整。在時間上要遠近有別,短時間內要有足夠的穩定性,對城市的每一個空間制定出具體的實施藍圖;而長期發展要有足夠的彈性,以保證在規劃的發展循環中不斷的修訂和完善。因而主要強調目標的過程管理和時間順序管理,不是為了“詳細地描述空間發展的最終狀態”[8]。
項目管理本身就是一種變化的管理,如何將一系列的復雜的問題簡單化,讓變化也能在計劃的范圍內變化[5]。我們考慮建立一種動態的城市規劃項目管理模型以適應這個復雜的多變的大項目(Program)。由此考慮用時間界限的辦法發起若干個項目(Project)。項目管理本身有明確的目標和確定的時間概念,對于城市規劃這個大項目我們可以首先確定其時間目標,將大項目按年度分解成項目,即每一年作為一個項目(Project)來建立項目管理模型。
例如,總體規劃是15 年,我們把每一年的規劃實施看作一個項目,按照總體規劃的要求確定該年度的控制性詳規(實施計劃),明確實施目標,確定各個部門的規劃實施范圍,留學生論文 建立相應的項目團隊,確定績效/技術控制標準并嚴格實施。到一個年度結束,表明一個項目的終止。在總結年度項目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根據城市發展的要求,總體規劃的部署以及外部環境的變化建立下一個項目,制定一個新的項目管理計劃。用這種計劃之中有變化,動態之中相對靜態的做法,進行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如圖3)[9]。
從圖3 中我們可以看到,根據城市規劃項目管理的自身特點,這里列出6 項管理領域的內容:計劃管理即綜合管理(整體管理),績效/技術管理包含了質量管理和費用管理,由于城市規劃的質量標準和費用估算較難確定,可以建立相關目標體系來評估項目的績效,以保證傳統的質量、費用、時間三大目標的實現[10]。由于行政機構的加入,項目隊伍建設本身包含了溝通管理的內容,因而沒有單獨列出。采購管理在宏觀的規劃實施管理中也沒有專門列出討論。
3 小結
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 城市規劃管理面臨新的嚴峻挑戰,問題的關鍵在于既有觀念上的偏差、權力上的有限、財力上的不足、操作上的無奈, 更有經濟發展階段的必然性和利益多元化所帶來的難以調和的矛盾,干擾著城市規劃管理的運作,在這種利益的沖突面前我國城市規劃管理顯得極其脆弱無力[11]。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在社會諸利益的平衡中無法確保城市“公平”發展,更有甚者使我國城市規劃管理往往成為城市發展的“門檻”。如何確立新形勢下城市規劃管理的地位與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規劃管理的調控作用, 是實現城市規劃自身價值的關鍵所在。
城市規劃項目管理是以城市規劃為對象,用項目管理的方法,對城市規劃實施的全部活動所進行的決策、協調和控制行為,它是“一個復雜綜合的有機整體的系統管理,是一個多層次、分系統,從宏觀到微觀的縱橫交織的管理網絡”[12]。這一管理過程可以歸納為“研究對象的本土化(局部問題),研究方法的規范化(在認識論指導下普遍接納的研究方法的采用),研究結果的實效化(提高本土管理績效)”。這種方法的具體實施,還有待于進一步的研究[1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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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城鄉規劃;聽證制度;法律
中圖分類號:F29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10-0160-03
聽證制度(hearing system)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決定前,由行政機關告知決定理由和聽證權利,行政相對人表達意見,接納證據的程序所構成的一種法律制度[1]。它源于英美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則,即任何人或團體在行使權力可能使別人受到不利影響時,必須聽取對方意見,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辯護和防衛的權利[2]。
聽證制度最初適用于司法領域,稱為司法聽證(judicial hearing),后來逐漸擴展到立法領域,稱為立法聽證(legislature hearing)。20 世紀初,隨著行政權力的不斷擴張,聽證程序開始在行政領域得到運用,稱為行政聽證(administrative hearing)。行政聽證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在制作行政決定的過程中征求有關利害關系人意見的活動;狹義的聽證則僅指聽證會,也叫正式聽證(formal hearing),即行政機關為了合理、有效地制作和實施行政決定,公開舉行由利害關系人參加的聽證會,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活動[3]。
一、聽證制度在城鄉規劃中的適用情形
從各國行政程序法關于聽證制度的規定來看,對于聽證適用范圍的規定可以區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對于聽證適用的情形完全由行政程序法之外的單行法律規定,即具體在什么情形下適用聽證程序由單行法律規定,而有關聽證程序的具體規定則在《聯邦行政程序法》中作出。第二種是由單行法律作出規定之外,行政機關也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適用聽證程序,如韓國。第三種則是采用列舉適用情形和賦予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相結合的做法,如日本《行政程序法》的規定[4]。由于中國目前尚未制定行政程序法,雖然新修訂的城鄉規劃法第26條和第50條對于聽證程序的適用情形作出了概括式的規定,但是對于聽證程序的細節方面并未作出規定,可見未來在制定城鄉規劃立法時有必要對聽證制度的具體程序在實施細則或有關行政法規中加以明確規定。
至于城鄉規劃在哪些階段和事項中應當適用聽證制度,從目前世界各國和中國有關立法中聽證制度的規定來看,聽證主要有三種類型:立法聽證(包括國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的聽證);行政決策聽證(包括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抽象行政行為、政策的聽證);具體行政行為聽證(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等行政處理決定的聽證)。結合以上聽證類型的劃分,可見城鄉規劃涉及的內容十分復雜,規劃的編制和審批階段類似于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應適用行政決策聽證的方式,而規劃的許可和實施階段關系到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實現,應適用具體行政行為聽證方式。因此總體來說,對于城鄉規劃的各個階段都應設立聽證程序,使它成為相對方的一項權利。但考慮到所有的城鄉規劃的程序中都適用聽證程序可能會影響行政行為的效率,可以參照美國聯邦行政程序法的做法,將城鄉規劃中的聽證制度區分為正式聽證與非正式聽證兩種方式,對于城鄉規劃中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的編制、審批等階段,由于其制定的規劃內容較為抽象,并未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可以采取非正式聽證的方式,如聽取意見,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而對于城市規劃中的詳細規劃的編制和規劃的許可、實施階段中行政機關采取的具體行政行為,對一定范圍內的相對人利益產生影響,應當適用正式聽證的方式。
\二、排除聽證適用的特殊事由
公眾參與應當成為城鄉規劃程序中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法律明確規定排除聽證程序的適用時,應當適用該法的規定。如德國《聯邦行政程序法》第28條第1款規定:“干涉當事人權利之行政處分作出前,應給予當事人對與決定有關之重要事實,表示意見之機會。”但是如果根據案件的情況,沒有聽證的必要的,可以不舉行聽證。特別是在下列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免除聽證:(1)于急迫的情形,或為公共利益有必要應立即決定的;(2)如舉行聽證將難遵守對決定有重大關系的期限的;(3)官署拒絕當事人的請求,而且對當事人在申請或聲明中所作的關于事實的陳述,作出不同的對其并無不利的認定的;(4)官署作一般處分,或作大量相同種類的行政處分,或通過自動機器設備作出行政處分時,不適用聽證;(5)行政執行時所采取的措施;(6)與公益的強制性要求相抵觸時。日本、葡萄牙、韓國、澳門地區等國家和地區也采取了與德國相同的做法。
中國城鄉規劃立法中應當明確哪些情形不適用聽證程序,總體來說,舉行聽證會的事項應當是涉及公民較重要利益且利害方有較大的分歧的事項,結合外國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和城鄉規劃的特點,筆者認為,中國城鄉規劃立法時可以考慮作出列舉式規定,排除適用聽證的情形包括:(1)規劃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2)規劃事項關系重大公共利益,且規劃實施具有緊迫性的;(3)規劃的制定、實施對于相關人沒有產生不利影響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用聽證的情形。此外,對于涉及總體規劃、區域規劃的編制行為等對相對人利益不產生直接影響的抽象性行政行為,可以參照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宜采用非正式聽證方式,而不需要適用嚴格的正式聽證程序
三、聽證制度中的當事人和參加人
擴大公眾參與的范圍是當代行政程序法發展的基本趨勢,在聽證程序方面,有關利害關系人的范圍也在不斷擴大。對利害關系人范圍的確定從中國立法及司法實踐來看,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是認為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必然是一種直接的、嚴格的權利義務關系,具體行政行為只有對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已經產生或將會產生實際影響時,才能被認定為有利害關系;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對于利害關系人的認定并不是看行政行為對相對人利益是否產生法律上的直接影響,而應當擴及到凡是因規劃行為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人,都應當認定為利害關系人。筆者贊同后一種觀點,將間接利益相對人排除在聽證之外不符合公正原則,與城鄉規劃的公眾參與的理念也不一致。而對于有直接利益影響的人和間接利益影響人也可以進一步作出區分,前者一般稱為當事人,后者被稱為參加人。從英美法系國家的判例看,參加聽證的利害關系人有逐步擴大趨勢。如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認為,“為了保證聽證能夠有效率地進行,方法不在于排除有權參加聽證的利害關系人,而在于控制聽證的進程,要求所有參加聽證的人不偏離所爭論的問題,不提出重復的或無關的證據。”[5]
各國行政程序法對于聽證中當事人和參加人的規定也有所不同,有的對當事人和參加人分別作出規定,如日本《行政程序法》第17條第1款規定,聽證主持人認為有必要時,對當事人以外之人,依該不利益處分所依據之法令認為與該不利益處分有利害關系者,得要求其參加該聽證程序或許可其參加該聽證之相關程序。有的則將當事人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包括了參加人在內都由行政機關依申請或依職權,通知其參加為當事人,如德國和中國臺灣地區《行政程序法》對當事人的界定。德國《行政程序法》第13條規定則采用了聽證參與人的概念,聽證參與人包括:(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2)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擬指向的或已指向的人;(3)行政機關擬與之或已與之訂立合同的人;(4)行政機關可依職權或應請求,通知可因行政程序結果而損害利益的人作為參與人;(5)程序結果對第三人有影響的,應其請求亦應通知其為參與人;行政機關知道該等人的,應在行政程序開始時即對其作出通知。所以,中國在城鄉規劃立法中應當明確聽證程序當事人與參加人,范圍包括一切受規劃直接影響其利益的人和因規劃實現產生不利影響的人。
結合各國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城鄉規劃聽證程序中的當事人一般應享有以下權利:(1)獲得相關規劃信息的權利。可以由規劃機關在擬定、初步決定時發出公告,也可以由當事人申請獲得,公告和申請內容一般應包括聽證所要涉及的主要事實和法律問題。(2)委托人的權利。城鄉規劃的內容既涉及很多技術問題,同時又涉及事實認定和法律問題,因此,應允許當事人和參加人委托專家進行論證和律師。(3)陳述意見和提出異議的權利。聽證的內涵即體現為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因此,當事人有權陳述其意見并可提出異議,對于異議聽證機關應當在限期內給予書面答復。(4)提出證據和質證的權利。證據是行政程序的核心問題,行政決定要根據被聽證主持人所接受的證據作出,因此,當事人應有權提出證據,并對不利于自己的證據進行質證,以防止行政機關只根據一面之詞作決定[5]。
四、城鄉規劃中聽證制度的主要內容
按照上文關于城鄉規劃聽證程序的分類可以將聽證程序區分為正式聽證和非正式聽證兩種形式。然而,城鄉規劃中的聽證程序與一般的正式聽證程序相比,又存在特殊性,一般程序中的正式聽證程序主要涉及一個行政機關與一個或少數幾個當事人的關系,而城鄉規劃事項不僅涉及其他相關行政機關的職權,還與多個利害關系人有關。規劃程序中的聽證不僅是發表意見的機會,還是一個多種利益協調的過程。所以城鄉規劃的聽證除了適用聽證程序的一般要求外,理應有更為縝密的特殊規定[6]。在德國和中國臺灣地區對于一定地區內土地的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的設置,涉及到多數不同利益人及不同行政機關權限的,應當采取規劃確定裁決程序,必須經過公開和聽證,最終作出的規劃確定裁決具有核準規劃實施、集中事權和形成效果。有鑒于此,筆者認為,在中國對于城市總體規劃和跨區域性的規劃編制、審批一般屬于宏觀性、概括性的方案,不宜采用正式聽證的方式,而對于各城市、鄉鎮的詳細規劃、特定區域內的規劃、重大公共設施的建設規劃和舊城改造規劃等方案應當采用正式聽證的方式,城鄉規劃中正式聽證的主要步驟如下:
1.聽證機關接到規劃擬定主體的規劃草案后,首先應當向規劃事項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機關送達規劃草案,征求這些機關的意見。這些機關在收到聽證機關的通知和材料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內發表意見。表達的意見必須充分具體,主要是表明規劃是否影響其利益,以及如何考慮該利益。
2.規劃草案的公開。聽證機關應當把規劃草案公布在受規劃影響的地方政府網站、地方日報或是公告欄上。程序法應當規定規劃草案被陳列的時間,以保證社會公眾有足夠的機會能夠了解該規劃的內容。例如德國《行政程序法》規定,聽證機關可以決定將規劃展示于預計受規劃影響的鄉鎮一個月,以供人查閱。
3.提出異議。所有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規劃影響的人都可以提出異議。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可以采取書面或口頭的形式,如果是口頭方式提出的異議,聽證機關應當制作記錄。
4.舉行聽證會。在異議期限屆滿之后,聽證機關應當組織規劃擬定主體、利害關系人和與規劃事項相關的其他行政機關進行聽證,根據單行法律的規定或者聽證機關認為必要時,還可以邀請專門問題的專家或是為本規劃提供鑒定結論的專家參加聽證會。規劃確定程序中聽證會的目的就是要權衡與規劃事項相關的各種利益。所以,聽證會不僅僅具有聽證功能,還具有協調功能;聽證會不僅給予了各方以發表意見的機會,而且使彼此沖突的意見盡量得以協調,從而使最終的規劃確定裁決的內容更為理性。規劃確定中的聽證程序除了適用針對規劃的特殊規定之外,也要遵守聽證程序的一般規則。
5.聽證機關作出聽證結論。聽證結束后,聽證機關應當作出聽證報告書,遞交規劃確定機關[6]。
以上是正式聽證程序的主要內容,而對于城鄉規劃的擬定、初步方案的公布等階段和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編制等抽象性行政行為,應當采用非正式聽證的方式以提高行政效率。非正式聽證的方式主要有聽取公眾意見,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這些方式的內容方面可以參照正式聽證中的有關內容,主要目的不是對規劃涉及的利益進行協調,而主要是就規劃內容與公眾磋商,以做到事先使公眾了解規劃的內容,取得公眾的認同和理解。
五、聽證結論的法律效果
在聽證過程之中聽證機關應將規劃草案內容、各方表達的意見、已經達成一致的意見、沒有消除的異議和聽證機關自身對聽證結果的意見予以記載形成聽證報告書,聽證報告書的性質類似于一般聽證程序中的聽證記錄。對于聽證記錄是否具有約束力主要有兩種規定,一種是以美國《聯邦行政程序法》為代表,明確規定了案卷排他原則,亦即行政機關的決定應當根據案卷作出,不能在案卷之外,以當事人不知道或沒有論證的事實為根據,否則行政裁決無效。另一種是以德國《行政程序法》為代表,日、韓等國行政程序法也有相似規定,規定了聽證記錄對行政機關的決定有一定的約束力,行政機關應斟酌聽證記錄作出行政決定,但行政機關不是必須以聽證記錄為根據,只有在行政程序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明確規定以聽證記錄為根據的,行政機關才必須以聽證記錄為根據。
而規劃聽證報告書對于行政機關是否具有約束力不可一概而論,結合前文所述對于規劃的正式聽證程序和非正式聽證程序的區分,筆者認為,對于城鄉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的編制、審批應當采取非正式聽證方式,因而聽證機關作出的聽證報告書(聽證筆錄)可借鑒德國的做法,所作的聽證報告書不是最終的規劃決定,不是已經完成的行政行為,不具有外部法律效果,當事人不能對聽證報告書提起行政訴訟。聽證報告書只是輔的,最終的行政決定應由規劃職能機關作出。但是聽證報告書絕不是無足輕重的,因為聽證機關有義務在聽證報告書中闡明其對規劃所涉及的各方利益沖突的癥結所在,各種利益的權衡,比較合理的規劃方案等的看法,以供決定機關參考。而對于城鄉規劃的確定和許可應當采取正式聽證方式,由于這兩類行為都屬于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到具體相對人利益,因而有必要確立案卷排他原則,在行政機關在作出規劃確定裁決和規劃許可時,聽證記錄應當作為唯一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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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家社會經濟生活由單一GDP導向逐步向追求生活質量和幸福感轉化,消費結構升級,旅游休閑成為國民福利和勞動者權利的重要內容。《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的頒布實施,對于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游休閑需求,推廣健康、文明、環保的綠色消費埋念,創造便利條件提振旅游消費,促迸旅游休閑的規模擴大和品質提升,提高國民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隨著大量旅游休閑項目的推進和宏觀指導方針的加強,區域旅游發展規劃的內容、編制方法變化很大;至于不同類型、不同空間尺度的區域旅游發展規劃,自身在內容取舍、編制方法上就有差異。這些特點決定了這一領域的研究與著述,特別需要百花齊放。
陳國生、趙曉軍、彭文武等六位學者撰寫的《區域旅游規劃原理與實證研究》(中國戲劇出版社,2013年版)一書從宏觀旅游規劃理論出發,以區域旅游發展規劃個案為依托,充分體現了區域旅游發展規劃的新視角、新思路。六位作者近十年來他們主持和參與了50余項區域旅游發展規劃的編制,本書正是他們理論與實踐交融的結晶,具有下述幾個鮮明特點。
一是研究的時代性強。近年來,隨著我國旅游經濟的蓬勃發展、產業素質的提高、旅游行業管理的強化,特別是《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旅游規劃通則》和《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認定暫行辦法》等旅游法規性文件的頒布,旅游規劃業務市場化運作的啟動,旅游規劃單位正在逐步走向市場化、企業化。隨著這個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旅游專家、學者加入到旅游業的研究和規劃工作中,旅游規劃方面的著作也因此逐漸出現了繁榮的局面,有力地推動了旅游規劃學的發展。但旅游著作這種表面上的繁榮背后,由于規劃工作者往往依據自己的專業背景、認識水平、工作經驗而選擇研究方法,安排規劃內容,提交規劃成果,使得成果質量良莠不齊,特別是旅游規劃的理論研究與旅游規劃的實踐相比,更顯得落后。在這種背景下,《區域旅游規劃原理與實證研究》一書圍繞旅游規劃與開發過程中存在的熱點問題,通過作者大量扎實的實地調查和現狀分析,準確地抓住規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深層次的剖析。
二是旅游規劃理論和規劃方法的創新研究。作者充分吸收了國內外旅游規劃的先進經驗和方法隨著國際國內旅游業的發展和旅游規劃新理論、新知識的涌現,針對現有成果在研究內容、結構框架明顯滯后的現狀,融會了上世紀80年代以來旅游規劃的研究成果和最新資料,促進了知識經濟時代旅游規劃的發展,在許多方面拓展了旅游規劃的內容,豐富了旅游規劃的理論和方法。
三是可操作性強。《區域旅游規劃原理與實證研究》一書以衡山竹海、雙峰雷鋒山、耒陽謝維俊故居和耒陽神龍生態休閑山莊四個景區文化旅游、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規劃為個案,提出旅游發展政策、戰略、行動計劃和對策措施,打破了國內傳統的思維模式和規劃模式,啟迪了思路,促進了旅游規劃和旅游發展的創新研究。如書中明確提出:在旅游開發方面,要從過去資源導向的方法轉變為側重于市場導向的方法,按市場需求來指導旅游資源的開發、旅游產品的設計、旅游線路的規劃和游客的組織和管理;在提高旅游經濟效益方面,強調要重視增加游客停留時間,提高消費支出等。此外,全書涉及環境保護、資源開發、景區管理等盡量運用和引入國家公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從而也具有法制教育的潛移默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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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設計體系的情況
現階段的交通規劃設計以及管理工程的課程設計都會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有關的體系不合理,實踐背景不符合要求,或者是不具備較強的實踐能力,這樣就會很難豐富學生的理論知識以及提高實踐能力,當然也需要加大對交通規劃設計和管理方向的課程設計體系的改善力度。
(一)課時比較少,實踐時間不夠,課程安排存在問題
交通規劃設計和管理的課程設計的研究時間比較短,有關的安排和設計進行了比較多的變化。最開始主要是學習有關的理論知識,同時也要設計有關的課程,現階段主要的問題就是學生在學習理論知識的時候很難再進行設計有關的課程,之后直接就變成在大四上學期開始進行設計,不過會出現比較多的問題,比如,學生在實習的時候不具備充分的實踐能力,由于這個時候所有的課程設計都在一起進行,這樣就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開展,并且有關的工作比較復雜,進而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
(二)課程設計不具備系統性
現階段交通規劃的課程設計工作主要就是為了更好地使用四階段模型以及宏觀模型,交通設計課程的設計工作主要是為了設計部分路段,當然也是為了設計交叉口這樣的情況,交通管理和對課程設計的把控主要是為了匹配有關的交通設計和信號,跟客運有關的交通系統的課程設計涉及的內容比較多,并且沒有充分對城市的宏觀設計方案進行設計,因此要及時改善現有的教學情況。
(三)課程設計和產學研究聯系不夠
現階段的課程設計的案例大多數根據有關的教師情況來開展,每個案例之間沒有充分的聯系,當然和有關的產學研究的聯系并不密切,對于有關的交通工程的情況沒有進行充分的了解,這樣就很難完善現階段的教學案例,進而完成課程設計的目標。
(四)教師隊伍的實踐能力不足
現階段的課程設計工作沒有一個專業的教學隊伍來進行保障,所以需要在設計的時候給每個課程增加一個青年教師,現階段的師資不足,還有就是有關的青年教師不具備充足的實踐能力,所以設計的時候就會增加工作的難度。
二、課程體系教改的目的以及思路
交通規劃設計和管理主要就是為了分析有關的交通規律和交通系統里面的人、車、路的關系,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科目,比較重視綜合使用的工程技術。所以,課程設計體系主要是為了更好地培養人才,再有就是使學生的理論知識更加系統以及更加條理,這樣就會使學生更好地去學習有關的知識,進而跟上課程的進度。
(一)對于課程設計體系的整理和完善
根據有關的設計工作,來開展相關的專業課程,進而確保這項課程所涉及的知識更加全面,再有就是通過有關的工程設計來整合所有課程的設計工作,進而將其整理成一個總體性較強的課程設計工作,這樣也就可以制定出更加完整的交通工程專業交通規劃以及課程設計方案。
(二)工程實踐教育
對課程設計體系的分析就是為了更好地開展工程實踐教育,這樣可以培養出更多的人才。課程設計里面的工程實踐性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明確教學實踐的需求,明確教學案例和工程實踐的關系,明確教學團隊的實踐背景。
(三)更加開放的教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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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規劃;生態建筑;設計
前言
城鄉規劃是在社會主義的背景下提出的一種加快城市文明的途徑,城鄉規劃的主要服務對象是鄉村居民,旨在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城鄉規劃一般由政府投資、規劃、合理配置資源,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使城鄉朝著預期的方向發展。對于城鄉規劃來說,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涵蓋的文化、習俗也大相庭徑。生態環境對居民的影響較大,生態建筑設計是未來發展建設的必然趨勢,它符合中國社會的可持續性發展,給社會帶來了很大的經濟效益。生態建筑設計對城鄉規劃來說至關重要,是城鄉發展的推動力量。
1城鄉規劃中生態建筑設計的概述
城鄉規劃主要是對經濟、空間、資源等多方面進行規劃,以刺激城鄉經濟的發展,改善人們的生活水平。城鄉規劃的范圍較大,需要多層次、全方位地對其進行合理的布局,不僅包括空間布局,對它的經濟結構、文化底蘊以及政治管理均會造成影響。城鄉規劃的主要目標是滿足人的需要,因此,需要以人為本,落實可持續性發展。1.1建筑應適應環境生態建筑設計主要考慮了環境因素,它要求建筑物應該適應當地的環境,如果違反了生態法則,則會對城鄉規劃造成嚴重的影響。在城鄉規劃過程中,理應注重創新,但需要結合自然環境。綠色建筑是城鄉規劃的主體,充分利用自然環境能夠促進城鄉一體化的進程。自然環境應該與城鄉規劃互相作用,這是生態建筑設計的理念。與此同時,建筑風格需要與環境相適應,在進行建設時,盡可能的降低對原有環境的破壞。1.2采用綠色材料綠色材料是生態建筑的前提,只有保證建筑材料的環保性,才能打造綠色建筑。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很多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使用的原材料不能達到國家標準,從而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較大的污染,也會使工程質量大打折扣。施工材料存在問題,會嚴重影響施工人員和居民的身體健康,因此,在施工過程中,應該加大審查力度,務必采用綠色材料。生態建筑設計將環保滲透到建筑工程的每個環節,這能有效地降低環境污染。1.3營造和諧氛圍由于社會的大力發展,經濟水平得到了質的提升,生活在現代都市,人們或多或少存在著一定的壓力,城鄉規劃致力于營造良好、和諧的氛圍,有利于消除人們的精神壓力和物質壓力。人文環境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和諧的氛圍可以提高人們的積極性,使他們保持良好的狀態。這種方式可以從精神層面對人們起到促進作用。1.4顛覆了傳統的觀念對于城鄉規劃來說,具有一定的規劃制度,但在生態建筑設計中,應該不斷創新,使其更加人性化、合理化。生態建筑與以往的建筑工程不同,它能夠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率,使建設區域更加理想。生態建筑設計不僅增加了人文、環保理念,還能使城鄉規劃的結構更加緊湊,從而實現對空間的節約。生態建筑設計是加速城鄉一體化的推動力量,它并非是一層不變的,而是在建設的過程中不斷創新、優化、補充。
2生態建筑設計的分析
生態建筑是時展的產物,利用生態建筑設計能夠達到人、社會、自然的平衡。生態建筑設計需要充分了解自然生態環境,采用相關的技術,使建筑與環境相融合,以提高城市的舒適度,優化城市的格局。隨著社會的進步,生態環境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而生態建筑能夠緩解城鄉規劃帶來的一系列生態問題。生態建筑設計的方案需要對實際施工具有指導意義。從多個方面對建筑進行優化,既保證效率,又能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3城鄉規劃與生態建筑設計的關系
3.1城鄉規劃與生態建筑設計的區別城鄉規劃與建筑設計是兩個不同的體系,城鄉規劃主要對城鄉的發展發揮作用,要考慮規劃地區的經濟、文化的發展趨勢,從而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以及經濟的快速增長。城鄉規劃更加注重區域的總體發展,旨在增加效益。而建筑設計是一個相對單一的過程,它主要注重工程質量。建筑設計與城鄉規劃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它們高效的結合能夠促進城鄉建設和社會進步。3.2城鄉規劃與生態建筑設計的統一城鄉規劃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城市建設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城鄉規劃能夠指導城市建設,也完全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雖然城鄉規劃與生態建筑設計相互獨立,但它們的統一能夠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損耗,進而促進生態文明。由于貧富差距日益突顯,城鄉一體化刻不容緩,而城鄉規劃可以縮小貧富差距,提高社會的整體經濟水平。生態建筑設計與城鄉規劃相輔相成,它以城鄉規劃的需求為依據,能從根本上減少生態破壞現象。
4生態建筑設計中存在的問題
4.1生態意識不足生態建筑設計需要對施工區域的周圍環境進行掌握,并結合生態學理論對建筑工程進行施工規劃,從而建設環境友好型工程。將生態與建筑相結合,能到達到一定的平衡,既能提高工程的質量和資源利用率,又能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生態建筑工程能夠改善人們的生活水平,也有益于人們的身體健康。但現階段的生態建筑設計普遍生態意識缺失,沒有充分融合生態理念,使生態建筑工程流于形式,因此,取得的效果也相對不明顯。生態意識不足和相關人員的重視程度不夠,使得生態建筑設計不能充分發揮作用。4.2理論與實際未能良好的結合生態建筑設計是城鄉規劃的指導性理論,它需要長期的經驗、總結,并且處于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不同的生態建筑設計需要一定的環境作為基礎,脫離了實際,生態建筑設計不過是空中樓閣。目前,城鄉規劃與生態建筑設計的結合并不緊密,這是未來發展生態建筑的難點。城鄉規劃如果不能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將會影響工程的效率、進度和質量。通常,有兩方面的問題急需解決:①理論知識的研究匱乏,在生態建筑設計中,不能設計出科學、高效的理論依據;②不能靈活運用相關理論,在實際操作中變通性較差,這也同樣影響著城鄉建設的步伐。
5城鄉規劃設計中的生態建筑設計的策略
5.1深化改革城鄉規劃制度體制改革是城鄉規劃的驅動力量,城鄉規劃制度(如圖1)應該滿足國家政策和時代需求,并嚴格遵守流程。只有不斷深化改革,才能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在進行生態建筑設計時,制度是其前提條件。不斷優化城鄉規劃制度,能夠實現城鄉規劃與生態建筑設計的完美結合,進而落實生態工程建設,更好的為居民服務。深化改革制度是加強生態建筑設計的途徑,它能使生態建筑設計在城鄉規劃中得以體現。生態問題是目前關注的熱點,深化改革需要結合城鄉規劃的實際需求以及施工區域的環境進行,從而使生態建筑設計更加合理化、科學化、人性化。通過深化改革制度,能夠大大節約建筑空間,使資金結構更加合理,也極大的促進了經濟效益的提高。5.2加強觀念和方法的創新要想維持生態平衡,必須不斷提高環保觀念,在城鄉規劃過程中也是如此。城鄉規劃設計與生態建筑設計相結合是提高城鄉規劃效率的重要手段,但只有不斷改進方法,才能充分發揮作用。更新觀念、改進方法,可以改善城鄉規劃的生態環境。在這個過程中,應該不斷吸收優秀經驗并結合實際,從而設計出優質的生態建筑工程規劃,以保證建筑與生態、安全、經濟等相互融合。不斷進行創新應該發散思維,以為城鄉規劃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5.3結合城鄉規劃的實際需求城鄉規劃的范圍寬泛,也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城鄉規劃的效果與交通、氣候、環境等息息相關,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應加強考察,盡可能的消除不利因素的影響。如果存在不可變的因素,則需要以生態建筑工程的需求為主,從而使生態建筑工程與當地環境相適應。生態建筑設計的理念是實現可持續性發展,從原料到工程成品都必須符合這一原則,以合理規劃資源。如果存在矛盾的情況,也需要在滿足工程需求的前提下進行適當的調整,使其具備充足的施工時間和空間,以滿足生態建筑工程的最大需求。
6總結
綜上所述,城鄉規劃是我國建設的主力軍,科學、合理的城鄉規劃能夠完成城鎮和鄉村的良性結合。生態建筑設計體現了環保的意識,為了平衡人與自然、社會間的規律,應該將生態理念滲透到城鄉規劃中。盡管在生態建筑設計中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但只要采取及時的、積極的措施,便能使問題迎刃而解。將城鄉規劃與生態建筑設計融合在一起,能夠營造良好的、和諧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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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城鄉規劃;管理;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TU9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8-0247-01
目前階段,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鄉規劃和管理方面的問題也就逐漸的暴露出來,為此,應該科學的實施城鄉規劃工作,并且加強規劃后的管理工作,有效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推動城鄉建設,進而提高社會的經濟水平,促進國家的長遠發展。
1 城鄉規劃管理中的問題
1.1 相關管理工作不足
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不到位,致使我國在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存在許多漏洞和不足,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提高。地區政府由于職能和所賦予的權利的不足,雖然相關管理部門希望強化自身職能,從而制定更加完善的城鄉規劃,但是制定上、技g上存在許多因素阻礙城鄉規劃的制定,限制了規劃的合理、科學性,嚴重影響著城鄉的協調發展,因此,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背景下,相關城鄉規劃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自身工作,明確部門責任。
1.2 缺乏相關城鄉規劃管理理論指導
城鄉規劃中,對于一些資源利用、人口集聚、土地管理和公共設施建造等問題,既需要在科學的理論指導基礎上完成計劃、調研,又要在實際工作中獲取專業人員的指導,從長遠的角度考慮,合理布局城市空間。但是在實際中發現,大力推進城市化建設,在城鄉規劃中,由于相關部門和人員不夠重視規劃工作,城市空間整體設計與布局方案存在套用現象,這就導致城鄉規劃工作失去效用,使城鄉發展不協調。規劃工作中,缺乏專業人員的指導,使規劃工作過于被動,不利于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完善城鄉規劃工作,不僅需要專業的理論指導,同時要在實地調研中理論結合實際,進一步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1.3 管理監督不力
城鄉規劃工作的完成需要政府多個職能部門之間相互協調,做好溝通與交流,因為在整個規劃過程中,每個部門管理的環節和內容均不同,一些地區整個經營發展狀態均存在差異,但是在規劃設計中,擅自修改規劃方案,或是存在土地違規使用情況,這些均會影響城鄉規劃預期目標的達成。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是規劃設計過程中,沒有形成一定的監督、管理機制,部門與規劃人員的工作行為與工作意識未得到約束和規范。城鄉規劃工作是城市建設發展的前提條件,規劃部門內部監督機制不完善,或是相關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執法力度不強,均會導致影響規劃工作開展。
2 城鄉規劃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2.1 合理分配能源資源
我國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一方面是促進農村地區的經濟轉型,是個人勞作轉變為集體承包,提高生產效率、提升產品質量,使地區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另一方面是促進農村人口、土地、資源的管理模式,實現資源綜合利用,提高農村地區經濟發扎效率,改變農村風貌。城鄉規劃中的能源資源分配問題,其一是合理分配土地,使征用土地滿足辦廠、建樓需求。在未完成足夠的招商引資前提下,大規劃征收土地用于商業發展,風險度較高;其二則是最大限度的保護地區資源,包括森林資源、水資源、礦產資源等,做到保護與開發并用,保護地區基本的能源供應的前提下,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使人與自然、經濟與環境和諧發展。
2.2 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管理機制
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作,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必須要以相關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和同理協作為前提。因此需轉變傳統的城市管理方式,建立協同決策的管理機制,加強公眾、各部門及各種利益團體的參與,把城鄉規劃管理的相關工作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和相關部門、街道等工作的聯系和溝通,積極主動開展工作,通過共同、協同決策,達到部門之間相互銜接、政府需求與公眾訴求良好對接的狀態,這樣的管理模式下,部門間能有效合作,政府可以有效地取得公眾的理解,公眾的訴求能及時反饋給政府,做到政府各部門之間、部門與公眾之間的無縫銜接,提高其管理能力。
2.3 提高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工作
在實際工作中,為了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必須要加強規劃管理工作中監督管理的力度,不僅包括城市規劃建設中的審批工作,還包括日常的監督管理檢查工作,而規劃管理并非是一個部門的任務,當前城鄉規劃監管部門必須增強部門內部、部門之間的協調和監管力度,提升部門的綜合管理能力,同時需對城市規劃監管工作進行系統性的調整,與多部門聯合執法,對于各類違法建設行為要及時發現,嚴肅處理,還要糾正施工單位的建設過程中的偏差。一個面向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消息回饋體系,將各階段的規劃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及各相關部門公開,接受社會及相關部門的監督。其次還需要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加大違規違法建設項目的懲處力度,對各類違法行為進行社會公布,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讓全社會參與到規劃監督和管理中,共同維護人們自己的家園。
2.4 完善規劃管理考核制度
要完善政府部門與個人的規劃管理考核制度,對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具體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應予以明確、細化落實,并以此為依據制定出相應的考核檢查制度,將各部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履行和工作效能作為該部門及個人的工作考核內容,納入全年工作目標考核范疇。同時要加大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任用的主要依據之一。紀檢部門應加大對規劃管理部門的督促檢查中,對缺乏全局意識,不認真履行職責,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推誘、扯皮或延誤工作的部門和個人要予以嚴肅查處,把面向社會和公眾的征求意見和建議作為拓寬部門工作考核的渠道,完善考核機制。
結束語
城鄉規劃管理是一項長期性和綜合性的工作,所以,在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應該采用科學的規劃管理方式,改變以往的視線狹隘的規劃管理方式,大膽創新、實事求是,提高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水平,將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順利的實施下去,從而推動城市建設的發展,進而促進國家經濟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的發展。
參考文獻
篇9
關鍵詞:城鄉規劃管理;要求;問題;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1069(2016)20-26-2
0 引言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農村人口占大多數。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對城鄉規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鄉規劃主要指的就是政府調控的活動,它是促進城鄉建設的一項重要手段。但是,從目前我國城鄉規劃管理的現狀來看,依然存在很多的問題,比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職能不足、城鄉規劃管理缺乏相關理論指導、對城鄉規劃監督和管理力度不足等,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城鄉規劃的發展,因此,我國相關政府應該不斷合理調度城鄉資源,加大城鄉規劃宣傳的力度,從而保證城鄉規劃管理的合理開展。
1 城鄉規劃管理的要求
眾所周知,農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推動著我國城鄉建設的發展。同時,傳統的城鄉規劃管理已經跟不上市場發展的需求,因此,面對新形勢,對城鄉規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1.1 對于經濟轉型的適應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受傳統思想的束縛,使得經濟管理方式比較落后,對于城鄉規劃管理來說,它已經不能跟上經濟轉型的步伐,因此,我國政府要想進一步推動城鄉建設,就必須對城鄉規劃管理進行創新,要結合當前城鄉發展的實際情況和未來城鄉發展的需求,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城鄉規劃,以此來適應市場發展的需求。
1.2 對于經濟模式的適應
由于受到以往計劃經濟的固有增長模式影響,從而給我國國民經濟造成了一定的損失,使得經濟處于長期滯后狀態,這對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是非常不利的,因此,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變化,我國相關政府就要結合當地城鄉經濟發展的現狀,從而實現科學有效的資源調度,順應多樣化經濟增長模式,從而推動我國經濟的綜合發展。
1.3 對于經濟結構的適應
在以往我國的經濟發展中,主要是以農業發展為主,忽視了工商業的發展,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我國國民經濟的增長,自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的經濟結構主要以工商業為主,農業為輔。現如今,我國經濟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此,我國相關政府必須加大對城鄉規劃的管理力度,對各個行業資源采取有效合理的分配,從而保證我國城鄉規劃管理的有序進行。
2 城鄉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 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職能不足
從目前我國城鄉規劃管理的發展現狀來看,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職能不足,從而使得我國在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存在很多的漏洞。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由于其職能與所賦予的權利不相符,同時,相關政府部門缺乏有效的管理技術,導致了城鄉規劃管理面臨許多問題,嚴重影響了城鄉規劃的協調發展,因此,各級政府應該不斷加強自身管理職能,從而保證城鄉規劃空間布局設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2 城鄉規劃管理缺乏相關理論指導
在具體的城鄉規劃管理中,還缺乏相關的理論指導,從而使得城鄉規劃跟不上時展的步伐。特別是對于一些經濟發展欠缺的地區,由于當地資金的短缺,使得空間布局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與此同時,由于城鄉規劃缺乏短視性,沒有設置長遠的目標,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城鄉規劃管理的有效開展。另外,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城鄉規劃管理起步晚,發展緩慢,再加上缺乏相關理論指導,從而導致了在管理上沒有取得明顯的效果。
2.3 對城鄉規劃監督和管理力度不足
在我國城鄉規劃管理中,對城鄉規劃監督和管理力度不足也是影響城鄉規劃管理進行的一個重要因素。第一,雖然目前我國很多地方政府已經加大了對城鄉規劃的重視度,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的監管力度,從而使得城鄉規劃設計存在很多的漏洞,使得城鄉規劃管理流于形式。第二,在管理使用城鄉土地時,經常出現一些違法用地等現象,由于管理監督的力度不夠,使得城鄉規劃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第三,雖然我國政府制定了一些相關的管理制度,但是并沒有把這些管理制度落實到實處,缺乏嚴格的執法管理力度,從而阻礙了我國城鄉建設發展。
3 有效解決城鄉規劃管理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3.1 實現科學化管理
為了保證城鄉規劃管理的有效開展,促進城鄉和諧發展,我國政府應該重視城鄉規劃管理。首先,政府應該利用現代化管理技術手段,實現科學合理的管理,并建立科學化標準,從而促進城鄉規劃建設。其次,相關的城鄉規劃管理人員應該改變以往的傳統觀念,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軟件,改變城鄉規劃管理方式,從而保證城鄉規劃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再次,我國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應該建立完善的規劃管理體系,比如,建立全市一張圖,實現多規合一,確保通過搭建技術線路。最后,管理人員要摒棄以往的手工操作,采用計算機輔助手段,把城鄉規劃中的信息用計算機的形式表現出來,這樣不僅能夠節省大量勞動力,而且又能提高辦公的效率;同時,還要加大對城鄉規劃管理的相關數據進行更新,保證相關數據的實效性和完整性。總之,只有對城鄉規劃管理實現了科學化管理,才能從根本上推動城鄉建設的發展。
3.2 合理調度城鄉資源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政府把過多的精力放在了發展城市建設上,忽視了城鄉結合發展,因此,導致了城鄉不和諧的發展。因此,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城鄉規劃建設,我國政府應該合理調度城鄉資源,從而促進我國社會的經濟增長。在以往我國傳統的城鄉管理中,只是根據市場的變化進行調整,通常情況下不考慮當地城鄉的實際情況,從而使得城鄉發展很不協調;同時,在具體的城鄉規劃中還經常出現調配資源的不合理,給城鄉發展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因此,政府應該加大城鄉資源的調度力度,保證城鄉資源分配的合理性,避免給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減少資源的浪費情況。除此之外,政府還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城鄉規劃方案,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從而為城鄉和諧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3.3 加大城鄉規劃宣傳的力度
在城鄉規劃管理中,加大城鄉規劃宣傳的力度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有效措施。因此,相關政府應該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重視公眾參與性,從而保證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具體的宣傳過程中,可以通過報紙、電視等形式來加強宣傳力度,從而提高群眾對城鄉規劃管理的重視度。另外,政府還可以利用互聯網技術來加大宣傳,擴大宣傳范圍;同時,政府還可以舉辦一些規劃展覽活動,讓群眾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最后,政府還要堅強對城鄉規劃管理的監督,避免一些違法操作行為的發生。
4 結束語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為了縮小城鄉差距,相關政府部門就應該重視城鄉規范管理。城鄉規劃管理是一項長期且復雜的工作,因此,我國政府應該加大城鄉規劃宣傳的力度,實現合理化、科學化的管理,從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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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課程體系建設的時代意義
1.應對當前復雜人地關系矛盾的客觀需要
當前,我國正面臨經濟高速增長下日趨明顯的資源稀缺、環境污染問題。各種資源、環境問題層出不窮,人地關系矛盾加劇,經濟增長所形成的巨大利潤正逐步被高額的稀缺資源購買成本和環境治理成本所消耗。21世紀的中國,必須實現人地關系協調發展戰略,走社會、經濟和生態的可持續發展道路。而要實現我國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就必須培養和造就一大批適應人地關系協調發展要求、實施可持續理念與行動計劃的人才隊伍。“人地關系”理論是人文地理學的核心基礎理論。讓受教育者樹立起正確的資源觀、環境觀、人地觀,是人文地理教育的重大使命。因此,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發展及其課程體系的構建,對于培養和提高受教育者人地關系協調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2.快速城市化及城鎮化發展的現實需要
當前,我國城市化進程已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在快速城鎮化的過程中,涌現了諸如城鎮化人口質量不高、城鎮空間布局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適應、城鎮體系發展不協調、土地利用粗放等一系列共性問題。對于快速發展階段的中小城市(鎮),如何著手城市交通、住房、工程管線布局等城市實體空間規劃問題的解決,成為當務之急;而對于那些已經走向城市化成熟階段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在解決城市實體空間規劃的同時,頻頻關注起“人地和諧”關系建設、區域協調建設、城鄉一體化建設和人文關懷等問題。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人才具備了從城市實體空間規劃到“人地關系”人文哲學的多層次素質,擁有從宏觀、中觀城鄉規劃,高起點做好城市(鎮)規劃設計、構建和諧宜居的城市環境,到微觀項目規劃(策劃)的綜合能力,能較好地滿足我國現階段快速城市化、城鎮化發展對專業人才的迫切需要。
3.現代地理科學發展的必然需要
地理學是一門古老而又年輕的學科,經過長期建設和發展,形成了一套成熟而完整的課程體系,與此同時,地理學科又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息息相關,具有社會實踐性和區域性的時代特性。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應用性強的學科特性,要求它在服務于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的同時,更應在豐富和發展地理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此外,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能夠與碩士、博士“人文地理學”專業進行較好對接,避免了原有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對口不清晰,專業學科、知識體系不連貫等問題,對現代地理科學向更高層次、更深領域的發展有著積極推動意義。
二、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學生能力要求
1.通用技能要求
通用技能是指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學生必須掌握的所有專業大學生教育階段均應具備的共性技能,包括資料收集與信息捕獲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計算機軟件和外語應用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環境適應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等。
2.專業基本技能要求
專業基本技能是指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學生必須掌握與本專業相關的基礎性技能,是對本專業學生進行專業知識學習和技能提升的基本要求。包括地理野外考察與綜合分析能力、熟練掌握城鄉規劃基本規范的能力、計算機專題地圖編制的能力、遙感技術運用及分析處理能力和GIS軟件應用能力等。
3.專業創新技能要求
專業創新技能是指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學生利用專業知識、通用技能和專業基本技能綜合解決實際問題以及創新實踐的能力。包括城鄉規劃實務與圖件綜合設計與實踐能力、科學研究、創新意識與協同攻關能力、撰寫畢業設計(論文)的能力等。
三、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課程體系設置
1.課程體系設置基本原則
厚實理論基礎的原則。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課程體系的建設,既應充分體現地理學的理論與前沿發展,又同時體現相近專業如城市規劃、環境科學和管理科學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方法,并在人文地理、城鄉規劃等方面的研究和應用技術,如遙感、遙測、GIS技術,以及高等數學、計算機等基本知識與應用技能等方面有所體現。在專業理論基礎的構建上應以人文地理學“人地關系”理論為基礎平臺,充分融合規劃學、環境科學和管理科學等相關學科的有關理論,并及時將各相關專業領域的最新知識增添到理論課程體系當中。
拓寬實踐口徑的原則。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更注重于實踐應用,因此,在其課程體系構建中,應根據本專業目錄對學生通用技能、專業基本技能和創新技能的要求,相應開設課堂實驗、校內實訓和校外實習實踐教學環節,注重實踐環節設計的社會關聯性,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實訓相結合、校內與校外相結合、學校與企事業單位相結合,共同建立起課內實踐環節、校內實訓平臺和校外實習實踐基地的實踐課程體系,達到培養和增強學生的專業基本技能、專業實踐能力和專業創新能力之目的,為社會輸送具有一定操作能力和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實用型人才。
凸顯地方特色的原則。與原有的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相比,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口徑由寬變窄,實現了與碩士、博士階段人文地理學專業的有機銜接。作為地理學科一個嶄新的專業,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必須在培養目標和特色方向定位上發揮其多學科綜合的專業優勢,解決原有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面太寬,專業特色不鮮明的問題。應盡量規避其發散缺陷,注重向更深入、更收斂的方向發展,突出其綜合性專業特點。在課程開設中,應避免地理科學、環境科學、規劃科學、管理科學等相關專業主干課程的簡單疊加,過于追求全面,導致課程門類多、銜接不當等問題。應順應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充分利用相關學科的優勢資源和各院校教學科研條件,遴選出凸顯地方特色的培養方向。
2.課程體系設置案例分析
廣東韶關學院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是在教育部2012年新專業目錄出臺后,將原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與新專業目錄歸口對接的結果,其課程體系的設置既充分考慮了國家教育部2012年新專業目錄的基本要求,又汲取了同類院校已有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的成功經驗和相應教訓,也結合了本校、本學院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