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貧困居民家庭情況調查報告

時間:2022-10-09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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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貧困居民家庭情況調查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城鎮居民個人收入總量迅速增加,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明顯提高。但是,與這一主要發展趨勢不協調的是城鎮貧困群體的不斷增加,城市貧困現象已經成為我國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雖然我國在社會救助方面已經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但仍存在一些弊端,我們必須盡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兼顧效率和公平,縮小地區、城鄉之間的差異,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

1城市貧困居民現狀及其特點

1.1現狀

改革開放前,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對城鎮居民采取供給制度,城鎮居民總體生活水平雖不算太高,但較為穩定。城鎮貧困人員主要是“三無人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或扶養人),由于數量少,政府能較好地解決。改革開放后,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貧困人口的數量開始逐年增多,1997年達到281萬人,2000年達到402萬人,2003年已達到2053.6萬人。近幾年國家在解決農村貧困問題的同時,也加大了對解決城市貧困問題的力度,但是效果并不顯著。

據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抽樣調查顯示,1996年全國城市貧困率為4.2%,近幾年的城市貧困發生率基本為6%-8%,而20*年

我國城市貧困率為5.3%。城市貧困發生率有下降趨勢,但仍大大高于十年前水平。

1.2特點

分析20*年幾個省市城鎮居民的基本生活狀況的問卷調查可以看出其以下特點:

1.不同類型區域與城市的貧困程度差異較大

20*年東南沿海地區的低保戶占總戶數的比例平均為4.75%,低保人口數占總人口數的比例平均為4.18%,而東北地區低保戶占總戶數的比例平均為10.5%,低保人口數占總人口數的比例平均為9.1%。20*年的低保平均水平為203.6元,東北地區為143.1元,明顯低于平均水平,而東南沿海地區為221.5,高于平均水平。顯然,東北老工業基地的貧困程度較東南沿海比較發達的地區更為嚴重。這一現象產生的原因主要與區域經濟結構特征和城市經濟的綜合發展水平有關。

2.城鎮貧困問題有適當程度的緩解

近幾年的城鎮貧困發生率基本在6%-8%,而20*年的這一數字下降到5.3%,貧困問題有適當程度的緩解,這得益與我國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救助計劃的多年累積效應。近幾年來,我國不但致力于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問題,而且也更加關注城市貧困群體,相繼建立和完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社會救助計劃。

2致貧原因分析

我國城市居民

致貧原因主要反映在三個方面:一是宏觀經濟因素,即由于區域產業的結構調整與企業破產,致使職工下崗與失業,家庭實際收入減少;二是個人因素,如個人健康問題、素質問題、擇業觀念等原因,導致不能從事或只能從事低收入工作;三是家庭因素,如贍養系數大或其他負擔過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