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村黨支部領導發揮村委會經濟合作社作用的調研
時間:2022-07-08 0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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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實行村委會直選,激發了廣大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政治熱情,也給農村黨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黨的領導和擴大基層民主,充分發揮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作用顯得尤為重要。
一、新形勢下,特別是村委會直選后,加強村黨支部領導與發揮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作用所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1、權限范圍的界定與實際操作層面的不相適應,使村級組織的整體功能難以協調發揮
黨組織在村級組織中居核心地位,擁有對村級事務的決定權。村委會是自治組織,擁有處理村級事務的權力。黨組織主要是對村中重要事務作出決定,同時通過村委會的工作,將黨的方針政策和村黨組織的意圖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與此同時,村委會可以依照法律獨立負責地開展活動。但是這些規定給農村基層的具體操作帶來困難。一是由于農村基層對公共事務的領導和管理體現在日常具體事務的處理方面,許多事項“分工不分家”,村級各種組織難以涇渭分明地操作。二是由于農村黨的組織系統長期延續,較為健全,組織性強,許多村民在意識中也習慣于被黨組織領導,因此黨組織在領導和管理村級事務中往往大包大攬,直接決定。三是村民在行使自主權時的意志與村黨支部的意志不相一致,甚至出現矛盾和沖突時,常反映于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兩套班子的不合。四是由于個別法律法規條文之間的矛盾性和不明確性,給具體操作帶來困難。
2、部分村干部的整體素質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要求不相適應,削弱了村級班子的整體戰斗力
從目前村級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結構來看,村主要干部的整體素質與建設現代化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要求不相適應,與形成協調高效的工作合力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結構不甚理想。年齡偏大,文化素質偏低,必然影響到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是部分村干部政治素質不高。民主意識不強,擺架子、擺資格,大權獨攬,包辦代替,村級班子內部不團結,合力難以形成。
三是部分村干部駕馭經濟工作的能力不強,市場經濟意識淡薄,對如何加快村級經濟發展,增強村級經濟實力缺乏有效辦法,缺乏經濟“頭腦”,思想保守,存在“等、靠、要”的依賴情緒。
3、村民的整體素質與村級民主政治建設的發展不相適應,影響了農村黨建和政權建設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農村“四個多樣化”趨勢的發展,要推進村級民主政治建設,必須不斷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識、法制觀念和市場經濟意識。從當前情況來看,主要存在四個問題:
一是村民的民主意識薄弱。不少人對“民主”的概念“一片空白”。二是村民的法制觀念淡薄。只要民主不要法制,只講權利不講義務,從個人利益和個人好惡出發,完全置農村穩定、正常生產活動于不顧,搞一些宗族宗派活動;有個別的濫用民主權利,聚眾滋事,動不動就集體上訪,借民主之名,泄私憤。
三是村民的市場經濟意識淡薄。許多村民的思想意識仍停留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時代,思想觀念落后,思維方式陳舊,以計劃經濟的眼光和角度來審視和思考問題,以計劃經濟時代的標準來衡量一切。
4、黨組織的現狀與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黨的領導的要求不相適應,使黨組織在村級組織中的核心領導地位受到挑戰
在村黨支部與村委會之間,村黨支部居于領導地位,但村黨支部存在于農村社區之中,黨支部的領導權威不僅來自于歷史形成和制度規定,更來自于村民群眾的認同。時代的轉換、社會的轉型和價值觀念的變化,使農村黨支部的領導權威面臨著挑戰。實現村民自治以后,特別是直選以來,村民有了直接選舉自己領導人的可能,從而使這一挑戰成為現實。
一是農村黨員隊伍素質不高,影響了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黨是全社會的表率,農村黨員的一舉一動對村民更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部分農村黨員計劃經濟觀念嚴重,思想僵化,有些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退化,斗爭性不強,少數黨員甚至不如群眾。有的老黨員對中青年干部求全責備、排擠思想嚴重,給黨員發展和后備干部培養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黨員隊伍存在的問題使黨支部領導核心地位受到一定的影響。
二是黨支部決議的權威性受到挑戰。從農村現狀來看,村里同時存在有一定決策權的兩支隊伍,一支主要是由老黨員組成的村黨支部,另一支是由相對年富力強的村民組成的村民代表,后者有足夠的“實力”挑戰黨支部的決策。同時,村委會直選以后,村民關于“選舉”的合法性片面理解,認為只有他們推選出來的村官才具有合法性,動搖村黨支部的權威。
三是農村黨支部的運行機制面臨挑戰。一方面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四個多樣化”的發展,農村發展新黨員工作難上加難,而村委會實行面向全體村民的民主公開選舉,三年一度的選舉有助于及時補充、更換村委會領導人,因此村委會較易獲得更多的活力。另一方面,農村黨支部的重要職能是貫徹上級黨委的政策,而上級黨委的意圖與農民的愿望有時會存在矛盾。在這種情況下,農村黨支部多傾向于上級黨委的政策,但由此也可能失去部分村民的支持。而村委會則不然,它比較多地考慮本村的利益和村民的實際,因此,容易獲取村民的支持。
二、加強村黨支部領導與發揮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作用的對策
1、正確認識和處理黨支部領導核心同村民自治的關系
黨管農村工作是原則。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村民自治才有可靠的政治和組織保證。因此,必須澄清幾種模糊認識。一是認為村委會是依法開展工作、行使職權,村黨支部無權過問,甚至排斥黨支部領導。二是認為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就是體現在抓黨建、管黨務上,除此之外的權限都屬于村委會;三是認為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就是包攬一切事務,看不到村委會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這種認識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也是錯誤的。
上述的幾種錯誤認識關鍵是由于沒有擺正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關系。村民自治是黨領導下開展的自治活動,村委會必須在黨支部領導下開展工作,這是我們在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中必須始終堅持的一條重要的基本原則。具體地說,村黨支部對村委會的領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領導作用。提出全村經濟發展與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通過村委會工作,把黨的方針、政策和黨支部的意圖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協調村民委員會同其他組織的關系。二是戰斗堡壘作用。按照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決定村內的重大事情,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對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作出的決議,自覺維護和遵守,并監督考核在村民自治組織中工作的黨員和干部。三是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法規獨立負責地開展活動,行使職權。但黨支部領導核心職能的履行和領導權力的行使,離不開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離不開以嚴格民主的決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這一重要基礎。從村委會角度來說,村委會履行職能,一定要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并以自覺維護和接受黨支部的領導為前提,也就是通過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把黨的政策和黨支部的部署,貫徹到村民自治之中,變成全體村民的意志和行動。
2、進一步明確村黨支部、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的職責權限
要使三個性質不同的組織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形成有機的整體,必須對三者的職責權限從法律上作出合理、明確的界定。三者的基本職責應該是:(1)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實行思想、政治和組織領導,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負責村干部的管理和監督,領導做好村內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的決策。(2)村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在村黨支部領導下,推進村級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在法律、政策范圍內辦理本村公共事務、公益事業,調解糾紛、宣傳法律政策、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等。(3)村經濟合作社是以行政村為單位形成的社區性、綜合性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是社員集體所有資產的所有者代表,并行使集體資產的經營管理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黨支部的領導下為本村提供生產服務、協調管理、資源開發、興辦企業、資產積累等。(4)村黨支部對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依法履行職責,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要自覺置于村黨支部領導之下,積極主動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加強制度建設,保障黨支部、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充分發揮作用
要使村級三套組織能夠協調運作,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應重點健全完善以下幾項制度。
一是要健全加強工作協調和搞好班子建設的制度。(1)健全報告制度。一般情況下,村委會應兩個月向黨支部報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應及時向黨支部請示報告。村黨支部、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應分別定期向黨員大會、村民(社員)會議或代表會議報告工作。(2)建立《村級班子學習制度》、《村級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以此來保證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社管會成員都能經常了解掌握農村政策和法規、上級組織的有關精神和工作部署,達到加強情況溝通和思想交流,在原則問題上能夠達成共識,增進整體團結和增強整體戰斗力的目的。(3)完善《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把群眾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作為檢驗村干部思想素質、工作作風和工作成績的重要依據,借助群眾力量,加強村級班子建設。(4)健全班子成員兼職制度。一般中小型村三套班子成員實行交叉兼職,村委主任是黨員的,一般應進入支委會,村級濟合作社社長原則上由村黨支書兼任,有的小村或經濟薄弱村通過法定程序也可實行“三位一體”,鼓勵村黨支書競選村主任,同時,要積極吸收優秀的非黨村主任入黨。
二是要規范村級有關決策會議的職能和議事規則。(1)建立《黨支部、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聯席會議職能和議事規則》。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是,研究制定上級有關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實方案,提出需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議定的決策意見,確定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召開,并研究處理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策實施過程中有關重點問題。聯席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議事和決策,實行黨支部書記主持下的集體領導。(2)建立《村民會議職能和議事規則》。討論決定涉及廣大農民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除選舉和罷免村委會成員以外,村民會議一般應由村委會召集。作為村民自治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村民會議必須嚴格堅持黨的領導原則和依法辦事原則。(3)建立《村民代表會議職能和議事規則》。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會議的補充形式,除選舉和罷免村委會成員、審議全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年度工作計劃和報告、制定通過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等重要事項之外,在討論決定村內重大問題上,可以代行村民會議的權利。并且也要認真堅持黨的領導、依法辦事、民主議事和代表民意的原則。
三是要完善村級議事和監督組織的職能和議事規則。村民理財小組、黨員議事會和村民代表會議,都是村級議事和監督組織,這些議事和監督組織的設立,主要是適應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現實需要,暢通民主渠道,便于村民參與村級事務的管理和監督。它們的共同職能主要是:在決策前代表黨內外群眾提出意見和建議,在決策后協助班子搞好組織和宣傳工作,與村班子一道抓好決策意見的落實,并對村班子工作進行監督,是村級班子開展工作的參謀和助手。也就是說,村級議事和監督組織的職能范圍就是議事和監督,沒有決策權,更不能凌駕于黨支部和村委會之上,與村班子爭權。
4、切實加強村黨支部自身建設,增強黨組織的戰斗力和凝聚力
一是不斷擴大黨內民主,以黨內民主帶動和影響村級民主自治。要進一步完善黨員“早知道、議事會”制度,在村黨支部書記選配上逐步試行“兩推一選”制和公開招聘制,發動組織黨內外群眾為村黨支部舉才薦賢,逐步實行村支部委員候選人“選前公示制”,使新任村支委擁有良好的群眾基礎。
二是加強對農村黨員的管理。堅持貫徹“嚴把入口,暢通出口”的工作方針,從嚴治黨,嚴格標準。加大發展新黨員工作力度,吸收非黨村民代表骨干、村委干部入黨。加強對流動黨員、老年黨員和非公企業黨員的管理,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對不合格黨員發現一個處置一個,不斷純潔黨員隊伍,提高黨組織的戰斗力。
三是不斷改進村黨支部的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村黨支部的根本任務是要積極帶領農民群眾深化農村改革,調整農業結構,幫助農民增收,維護社會穩定,提前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村黨支部要掌握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領導方式,注意從大包大攬向領導和指導各類組織發揮職能作用轉變,從強制命令向教育、引導、示范轉變,從單純行政計劃向指導、協調、服務轉變。主動適應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順應時展的主流,自覺提高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改進工作方法,要把工作重點放在把握發展機遇、組織引導群眾、努力發展經濟、帶領群眾致富等方面,而把一些事務性、技術性的社會、民間事務管理,交給農村群眾自治組織。
5、加大農村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為加強黨的領導和推進村民自治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一是注意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有針對性地強化輿論宣傳。在繼續宣傳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同時,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黨章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使廣大農村干部充分認識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實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
二是深入開展教育培訓。組織農村干部尤其是新一屆村委會成員,通過開展理論培訓、思想交流、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法律法規、經濟科技等方面的知識,解決在任村干部的為民服務意識、團結配合、領導水平、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使他們自覺置于黨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是加強對群眾的教育。加大普法和科普力度,帶領和引導群眾學技術、學經濟、學科學,解放思想,主動適應市場經濟的新形勢,幫助他們不斷走上富裕道路。同時,制訂切實可行的村規民約,實行依法治村。
四是完善鎮(鄉)黨委領導與村主要干部的談心談話制度。對新當選的支委、村委和內部不協調的村班子成員,要及時進行分層談話,使他們進一步明確應當履行的職責和有關工作要求,正確處理村委會與村黨支部的和村民自治與堅持黨的領導的關系,自覺接受黨組織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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