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與商業經驗交流

時間:2022-11-25 0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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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商業經驗交流

前不久,《人民日報》刊登了《車流與噪音徹夜不休鳳凰古城太“鬧”了》一文,批評了鳳凰古城燈紅酒綠、噪音連天,在旅游開發中過分熱衷于現代時尚消費項目的現狀。文章在人民網網友中引起了共鳴,訪問量迅速過萬,很多去過鳳凰古城的網友紛紛表示深有同感。

巧得很,我也在上個月剛剛去過一趟鳳凰,且對古城的失望還不止于報道中所指的“虹橋二樓上的卡拉OK歌聲高亢地回蕩四周”,“高分貝噪音”遲至三更,讓四周的游客和居民不得不忍受。更發現沱江兩岸的所有建筑都特地安上了紅紅綠綠的輪廓燈,延伸數公里,艷麗而惡俗,連些微的想象空間也不給你留下。試想當年沈從文要是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恐怕也寫不出《邊城》這樣超凡脫俗,字字句句都閃爍著詩意光輝的作品了。

不過,對許多人由此而痛詆商業化,認為要挽救古城就必須祛除商業化的觀點,我卻不敢茍同。理由無他,就在于這種想法僅僅是一種情緒的宣泄,在今天這樣一個商業無孔不入的世界,并無任何實現的可能性。

更何況,這種想法其實還反映了現代人的自私心理:只是想讓古城原汁原味地保存著,作為自己欣賞和把玩的對象,卻完全不考慮古城的居民也是一種主體,也渴望享受現代物質文明。不讓他們搞商業,讓他們靠什么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呢?

鳳凰古城的問題,其實并不在于什么商業化,而在于這里的商業完全是外在于古城的,商業遮蔽了古城,強占了文化。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現象,又是和鳳凰的開發模式有關,比如鳳凰縣政府以8.33億元的價格,將古城八大景點50年的經營權,打包出售給了一家旅游公司,這樣開發的結果,文化當然就成了商人的俎上之肉,只能任人宰割了。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走一條文化和商業和諧共生的道路,讓文化來滋長商業。在鳳凰旅游時,我曾在街頭看到了一位盛裝的苗族老婆婆,當我要給她拍照時,卻被告知拍照是要付費的。我很樂意付費,我覺得這既是商業的,也是文化的。一個值得借鑒的例子也許是麗江,據悉當地政府用優惠政策鼓勵納西人回到古城居住,并且規定古城中所有的房產必須在納西族名下,即便出租,一套宅院里也必須有一部分由納西原住民居住——這就等于用政府的力量來迫使商業和文化和諧相處。

和文化相比,商業是一種強大而野蠻的力量,只有政府才有力量為它套上籠頭。而當商業的力量被馴化并且與文化互相扶持,甚至成為滋養文化的力量的時候,旅游者的伊甸園也就誕生了。中國的古城、古鎮很多,有不少還都在商業開發還是保護之間左右為難,其實這兩者并不是截然對立的,只要商業能夠被文化所規制(借助政府的力量),只要商業是從文化中滋長出來的,又能反過來滋養文化,那就不僅不是壞事,甚至還是一種好事——因為文化也因此不再僅僅一具被風干了的木乃伊,而是一種扎根于商業土壤中的活的有聲有色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