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辦稅 規(guī)范管理
時間:2022-02-12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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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縣國家稅務局××管理分局牢牢把握“依法辦稅、規(guī)范管理”宗旨,落實市局的《稅務行政執(zhí)法規(guī)范化管理手冊》(以下簡稱《管理手冊》)。嘗試完成了對人員的集中管理,自行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探索新形勢下基層管理分局內部管理的新模式,他們的具體做法是:
一、確立管理模式,落實《管理手冊》
新的管理分局成立后,特別是市局《管理手冊》的出臺后,××管理分局認為原有劃人包片式的責任區(qū)管理制度已不適應當前形勢發(fā)展的要求,即醞釀對原征收點人員的集中管理,在取得縣局的同意后,開展了以下具體工作。
1、根據《管理手冊》基層管理分局崗位設設置,打破原有按區(qū)域設置責任區(qū)的做法,本著“方便操作,相互制約”的原則,按職能將所有應設崗位劃分為四個管理組,分別為:綜合業(yè)務、納稅評估、企業(yè)管理、個體管理。管理組在職能劃分上綜合業(yè)務組為前臺,納稅人上門辦稅由綜合業(yè)務組接受處理,需要稽核和調查的由綜合業(yè)務組向其他相關組的崗位進行傳遞,各組之間相互銜接、相互支持、相互制約。
2、制定《內設組長管理辦法》,規(guī)定組長以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分局聘任,一年一聘,并對組長的職責、權利予以明確。
二、完善內部制度,保證工作順暢
為保證新的管理模式有效運轉,結合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分局制定了一系列相關制度和措施。
1、制定《單項考核辦法》。每人月均拿出××元參與考核,考核不求面面俱到,只對主要環(huán)節(jié)、主要問題,強調可操作性。與以往的考核辦法相比,我們降低了應有納稅人承擔主要責任的差錯處罰,如逾期申報原按戶處罰10元降為2元。提高稅干責任的差錯處罰,如對納稅人逾期申報未能及時限改原按戶處罰10元提高到50元。辦法的本意突出對稅干不作為的懲罰。
2、制定《主輔崗位制度》。對《管理手冊》管理分局崗位,除局長和副局長外的所有崗位均實行主輔配置,主崗人員因故離崗,輔崗人員自動替補,不再由領導安排。
3、完善《請假報告制度》,配合《主輔崗位制度》,在原有的請假報告單上增設輔助崗位責任人簽字一欄,消除可能發(fā)生的推諉扯皮現象。
4、制定《日工作流水制度》,制作《工作日記》,要求每人對當天的工作,擇其主要,流水記載,按周匯總,經組長按周評議后上報分局長。
5、制定《季度考核辦法》。規(guī)定季后十日對上一季度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并制作了統一的檢查用表單。
6、堅持對歷次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集體剖析,相關崗位責任人就問題逐一分析,明確責任,制定整改方案。
7、堅持每周組長例會,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計劃本周工作,協調組與組之間的工作。
8、對臨時性的工作,實行指定交辦,限時完成,由領導填制《工作交辦單》,明確承辦人、工作內容、完成時限、要求。交辦人承辦人分別簽字,一式兩份。
9、對辦稅流程進行全程監(jiān)控,200×年制作《辦稅承接流程單》,對經辦業(yè)務在各環(huán)節(jié)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
三、提高管理意識,加大落實力度
分局在制定以上的制度和措施前,經過全體人員的反復討論、反復修改,制定出臺后,大家均能嚴格遵照執(zhí)行。
在日常工作中,分局要求各司其職,強調管理的層次性。遇有問題凡《管理手冊》中明確的不得請示;政策上能夠吃準的不得請示;崗位職責內應該解決的不得請示,必須請示和上交的問題也要逐級辦理。
不刻意追求指標,強調尊重事實,嚴禁弄虛作假;不求標新立異,強調規(guī)范操作,嚴禁推諉扯皮。嚴格界定納稅人的義務和稅干的責任,強調有所為和有所不為。
新的管理模式使分局取得如下幾點收獲:一是全體稅干規(guī)范意識行為,思想穩(wěn)定,能夠領會和認識新一輪征管改革的意義,順應改革。二是《管理手冊》內容完整具體,極大地方便了基層管理分局的管理。三是由于人員的集中管理,既有利于工作的布置落實,又有利于督促檢查,使得政令暢通。四是由于分工合理,職責明確,程序透明,有利于廉政建設。五是切實提高了基層綜合管理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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