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28 05: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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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

為推動全區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9部委《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成〔2019〕56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2部門《關于印發〈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建發〔2019〕2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字〔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1年,全面啟動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秦樓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街道、石臼街道分別新建成不少于10個達標示范小區;各鎮完成1-2個行政村試行垃圾分類減量化處理模式;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到2022年,全區實現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2025年,全區基本建成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二、工作任務

(一)制定分類方案。各鎮、街道負責所在轄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推進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重點項目、進度計劃和具體措施等。區直相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垃圾分類”的原則,制定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推進方案,組織開展垃圾分類培訓、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等工作。(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加快全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理體系規劃建設,統籌布局垃圾分類處置設施,優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規劃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明確分類標準。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市生活垃圾處理終端設施建設時序,近期我區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專業垃圾進行分類;市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后,再增加廚余垃圾分類。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主體,鼓勵有條件的小區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1.居民小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有條件的小區可設置分類亭、分類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實行“定時投放、定點收集、定人督導、定位監控”四定模式,提高分類精準度。同時還應設置大件垃圾、裝修垃圾等專業垃圾臨時投放點。(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廣場、道路、公園、公共綠地、機場、車站、碼頭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等公共場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牽頭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農貿市場、果蔬批發市場、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單位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集中供餐的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食堂等)應增加餐廚垃圾分類,不得將其他垃圾混入餐廚垃圾。(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商務局、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屬各企事業單位,國家、省、市屬駐各單位)

5.餐飲服務單位按照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各鎮、街道、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督導餐飲服務單位垃圾分類及餐廚垃圾去向。(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6.各鎮試行垃圾分類減量化處理模式。參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準要求,因地制宜,根據農村實際情況可進一步發展與延伸。可參照“4+1”垃圾分類模式,“4”為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1”為磚瓦石塊等建筑垃圾。農村垃圾就地分類,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利用和處理。(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

(三)規范收集運輸。根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度,調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立分類收運系統,配備滿足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需求的專用收運車輛,實現不同類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避免“先分后混”“混裝混運”,確保全程分類。嚴格落實“不分類、不收運”原則,對未按規定投放的單位和個人,通過教育、行政處罰、拒收運和納入社會征信體系等方式進行強制約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完善可回收物轉運系統,提高可回收物分類回收能力。利用上門回收、智能回收、“互聯網+資源回收”等多種模式推動可回收物規范化、專業化處理。(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商務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有害垃圾。合理設置有害垃圾暫存點,由收集單位負責將有害垃圾從投放點收集到暫存點,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品種或者經鑒別屬于危險廢物的,按照危廢管理辦法,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棄物收運企業,負責從暫存點運送至危險廢物專業處置廠處理。(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其他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環衛企業采用專用密閉車輛收運,在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前,廚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運,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后,廚余垃圾單獨實施分類,由運輸單位使用專用密閉車輛收運。(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專業垃圾。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大件垃圾、裝修垃圾等專業垃圾運輸企業,并對社會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業企業預約清運。餐廚垃圾由餐廚廢棄物特許經營企業統一收運,對沿街餐飲店實行流動收集,簽訂協議建立臺賬管理。(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推進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建設與前端分類相匹配的末端處理設施。

1.推進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在每個鎮、街道至少建設一處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處置中心,對交投點、中轉站收運的可回收物進行二次分類,對轄區內收運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裝修垃圾進行暫存處理。(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商務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推進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結合礦區恢復治理,建設區級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消納處理場。(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發展集團)

3.完善有害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將全區有害垃圾處理納入工業危險廢物處理體系,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棄物收運企業與專業處理企業簽訂收運處理協議,實施統一運輸和處置,保障各類有害垃圾妥善處理。(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推動農貿市場、果蔬批發市場、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處理設施建設,實現閉環管理。(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廣泛宣傳發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發動體系,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宣傳設施和公共場所,廣泛開展輿論宣傳引導,切實提高群眾認識水平。教育部門要依托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平臺,切實加強學校學生的生活垃圾分類教育,深入開展垃圾分類知識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等活動,培養良好的文明習慣、公共意識和公民意識,通過“小手拉大手”,帶動家長參與垃圾分類。宣傳部、共青團組織要通過開展社會宣傳、培訓、主題實踐等活動,組織志愿者深入社區開展宣傳、引導和服務等實踐活動。婦聯要充分發揮婦女“半邊天”作用,引導家庭成員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自覺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參與者、踐行者、推動者。(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團區委、區婦聯、區教育和體育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六)強化示范引領。推動公共機構率先示范,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各行業管理部門、各鎮、街道要監督指導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國有企業和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寫字樓等經營場所,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牽頭單位: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各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七)促進源頭減量。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行凈菜上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控制旅游住宿、餐飲服務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費者適量點餐;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優先采購可循環利用的產品,鼓勵節約使用和重復利用辦公用品,建立減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約束”機制。(牽頭單位: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上半年)

1.出臺我區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區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小組,制定區級生活垃圾分類獎補資金和宣傳、培訓工作經費計劃,選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和試點小區、試點學校,并根據《市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建立責任區責任人制度。

2.各鎮街道和區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成立領導小組,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構,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設施建設方案和分類投放容器、分類運輸車輛購置方案,納入2021年區級城建計劃。

(二)穩步推進階段(2021年下半年)

1.前期在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總結試點經驗,逐步擴大全區公共機構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形成黨政機關帶頭示范、全社會普遍參與的良好局面。

2.指導示范片區、試點小區、試點學校搞好宣傳動員,爭取廣大居民積極支持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主動配合收運單位做好垃圾分類收集工作。示范片區和試點小區、試點學校分類勸導員上崗到位,積極發動志愿者和義工組織參與。

3.成立分類收運隊伍,開設分類運輸專線;試點鎮、街道設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暫存點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數據統計制度。

4.完善垃圾分類配套措施。依據市出臺的大件垃圾管理辦法、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辦法等配套規定,制定區生活垃圾分類配套細則,編印《區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手冊》。

(三)全面推行階段(2021年至2022年)

1.2021年,各鎮、街道完善公共機構、示范片區、試點小區管理責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類專業骨干力量扎實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秦樓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分類運輸車輛購置到位。

2.2022年,全區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實現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3.2022年底,出臺各項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的激勵措施,對生活垃圾分類開展工作進行考核驗收,認真總結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評估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分類處置技術路線的科學性、適用性,梳理存在問題,優化垃圾分類工作機制,逐步完善垃圾分類收運處理體系。

(四)提升完善階段(2023年至2025年)

進一步完善我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和配套設施體系建設,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和強制監督管理機制日益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總體籌劃部署,研究、協調和解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區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下設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小組,負責日常工作,協調督促各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掌握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為區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決策提供建議;實行垃圾分類工作聯席會議和月報制度。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小組成員單位要建立相應工作推進機制,保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到位。各鎮、街道和社區(村居)是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辦法,建立與分類質量相掛鉤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垃圾分類成本核算;建立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補貼政策,引導企業回收利用低價值可回收物;研究試點小區桶邊勸導員補貼政策,解決勸導員報酬問題;建立獎勵機制,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創新激勵措施與機制,對分類推進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獎勵。要將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配套建設運行經費、宣傳教育經費、工作經費等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區財政根據生活垃圾分類開展情況,按照上級規定,適時出臺獎補政策;通過市場化運作引入社會資金或專業化公司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支持與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綜合利用相關的重點企業和項目建設。

(三)強化督導考核。各級各部門、單位應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年度重要工作計劃。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小組制定全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考核辦法,按照上級規定,納入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城市管理綜合考核和文明創建考核指標;定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項檢查,實施分類質量評估和工作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類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典型單位個人進行表彰,對違反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規定的公開曝光,對工作落實不力、工作滯后的按規定問責。同時加強社會監督,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參與垃圾分類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