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整治方案
時間:2022-11-29 01:04:00
導語: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整治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堅決制止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構建公平競爭、有序發展的市場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學生的飲食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大學城周邊實際情況,現就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綜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立公平、有序、規范的食品市場秩序為目標,堅持查疏結合、標本兼治以及“教育在先,查處在后,疏導為主,取締為輔”的原則,采用疏堵結合的方式,全面清理整治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并努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整治,要使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得到整頓和規范,依法領取相關證照,保障良好的食品安全水平;對拒不整改的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開展聯合整治,堅決予以取締,爭取全面消除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并建立長效防范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在校學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整治工作的步驟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從20*年5月開始到20*年10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5月1日—5月31日)。
主要任務是做好針對大學城周邊食品生產經營戶、學生消費群、房屋出租戶的宣傳教育工作。
1、針對食品生產經營戶下發《限期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告知書》內容由區衛生局、環保局、工商局、公安分局分別提出告知要點,在5月18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到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進行統一匯總整理,并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由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有關村(社區)在5月25日前發放到位。通過告知,要使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提高對有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切實加強對經營單位規范化經營的教育和引導,提高他們的誠信守法意識和自查自改的自覺性。
2、針對學生消費群下發《給廣大學生的一封信》:由區衛生局負責內容擬定,由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印制并負責聯系有關學校共同做好發放工作,于5月25日前發放到位,做到在校學生人手一份,同時建議學校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擴大教育面。通過下發《給廣大學生的一封信》,加強對大學生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認識和食品安全自我保護意識。
3、對房屋出租戶下發《房屋出租安全責任告知書》:由區公安分局根據《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負責擬定內容并印制,由基層派出所負責逐戶發放,進一步提高村民的規范出租意識,引導他們共同提高規范房屋合法租賃經營的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環保意識,從源頭上控制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蔓延。
第二階段:整改辦證階段(6月1日—7月31日)。
由區衛生局、環保局、工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綜合整治的實際情況,逐戶分類審查辦理有關證照,依法規范其生產經營行為。對于各項設施條件達到或基本達到有關標準的,應督促其盡快辦理有關證照;對于各項設施條件暫不具備辦證條件的,應當耐心指導督促其加大投入,加快更新改造,完善有關設施,限期督促其辦理有關證照;對于條件設施與基本標準差距較大,即使改造也不可能達到相關標準的,應勸導其改行從事其他非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另尋新址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大學城周邊目前地處城郊結合部,各項配套設施不全的現狀,工商、衛生、環保等部門應從實際出發,對選址、環境、布局、面積、建筑結構、衛生設施和設備設置等條件采用切實可行的行業標準;對下崗失業、殘疾、烈軍屬等特困人群,要嚴格執行稅費優惠政策。各部門在辦理食品生產經營證照的同時,要明確不改變原有房屋的使用性質。對于拒不采取整改措施的經營戶,由各職能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取締。
第三階段:聯合整治階段(8月1日—8月30日)。
對逾期拒不整改的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組織工商、衛生、環保、公安、城管和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等單位進行聯合執法,予以全面清理整治,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鞏固提高階段(9月1日—10月31日)。
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實施巡查、回訪、年審等監管措施,加強對獲得證照的餐飲單位的后續監管。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和有關村、社區要做好整治后的日常監督工作,一旦發現學校周邊地區新增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其它有關食品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向區有關部門或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反映,嚴防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現象的回潮。
三、整治工作的職責要求和分工
按照“條塊結合”的原則,建立由政府統一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基層單位積極配合的工作機制,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總體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協調。加大對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力度,采用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不定期地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并及時向區政府、區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匯報。
區衛生局:負責擬定對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告知書》相關內容和《給廣大學生的一封信》,并做好整治過程中對餐飲單位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工作;按照相關衛生標準對無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加強工作指導,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單位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進行查處。配合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做好疏導點建設過程中有關衛生設施建設的指導工作。
區環保局: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加強對經營單位的整改指導,并督促其整改達標。對拒不整改或無法達標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配合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做好疏導點建設過程中有關環境設施建設的指導工作。
*公安分局:根據《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相關出租房的管理工作,并加強對出租房業主的宣傳教育,引導業主將房屋出租給有證有照的經營者;負責維護專項整治過程中的治安工作。
*工商局:嚴格落實營業執照的前置審批工作,確保審批正確率達到100%;對拒不整改的無照經營單位,按照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進行查處取締。
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及有關村(社區):負責做好疏導點的規劃、建設工作,教育、引導各項設施條件不可能滿足辦證要求的單位轉移到疏導點,并按各部門有關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負責對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摸底調查,及時掌握并反饋專項整治過程中的動態情況;積極配合各有關部門做好對大學城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學生消費群和房屋出租戶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督,對新出現的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或其它有關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要及時向區有關部門報告。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他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整治相關工作。
四、整治工作的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學校周邊地區食品安全狀況關系到廣大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集體性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現象的泛濫直接影響了社會穩定和政府形象。為確保綜合整治工作落實到位,區政府成立大學城周邊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沈寧寧同志任組長,區衛生、環保、監察、公安、工商、藥監和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的分管領導為成員,區衛生局、環保局、工商局和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等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2、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整合執法力量,切實增強整治力度。區工商、衛生、環保、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要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和聯合監管機制,切實履行職責,杜絕互相推諉,齊心協力抓好本次專項整治。太湖新城科教產業園、太湖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要組織有關村、社區及時了解、反饋工作信息,加強工作溝通。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大張旗鼓地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和自律意識;動員廣大師生積極參與到專項整治行動中來,引導廣大師生及周邊群眾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消費,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保證飲食安全。
4、定期督查,加強考核。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建立整治情況定期報告制度,由各相關單位于每月的1號和15號(遇休息日順延)將前階段的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報送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并由辦公室匯總后送區有關領導。區政府不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交流各單位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區政府將整治工作的落實推進情況作為對各有關單位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于在整治過程中工作積極、表現突出,并取得良好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在年底進行統一表彰獎勵;對于在整治推進過程中推諉扯皮、消極應付,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 上一篇:環境執法專項檢查的實施方案
- 下一篇:發改委深化養老服務活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