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公共衛生考核方案

時間:2022-11-18 02: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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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公共衛生考核方案

為指導和督促鄉村醫生認真履行公共衛生服務意識職能,確保十一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效實施。為加強鄉村醫生的管理,規范鄉村醫生績效考核,強化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涵建設,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13年《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逐步建立科學的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體系,進一步調動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則

(一)考核堅持績效考核與社會效益掛鉤,突出村衛生室的公益性。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考核方式和綜合評價、合理量化的考核辦法。

(三)堅持遵循醫療衛生發展規律,加強內部管理,完善財政補助政策,促進村衛生室全面履行職現。

(四)堅持獎優罰劣,以考兌補。建立鄉村醫生績效考核制度,根據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完成情況,發放補助。

三、考核對象及考核內容

(一)考核對象:對縣衛生局確認的、承擔鄉村居民化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基本條件是:在縣衛生局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在村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國家規定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

(二)考核內容:以鄉村醫生完成基本化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情況、參與公共衛生管理主要考核內容。具體詳見附件《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考核標準》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按照《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考核方案》內容進行考核。

(二)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三)縣鄉村醫生衛生服務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衛生所(室)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鄉村醫生進行考核。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公共衛生工作績效考核以經常性和半年年終考核為主,按照《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考核方案》對全鄉村村衛生室鄉村醫生進行考核,經常性考核主要通過鄉村醫生例會進行;半年、年終考核以實地檢查為主,每年兩次,采取聽取個人述職、查資料、訪現場座談的方法,半年、年終考核分別于每年7月和12月份進行。

(四)鄉衛生院于每次完成鄉村醫生考核后,將結果進行公示后、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異議的,可向衛生院提出復核申請,衛生院將按規定組織復核。

五、考核結果應用和經費補助

(一)考核依據《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考核標準(試行)》進行評分,總分100分。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不含90分)為優秀,81-90分為良好,71-80分為合格,60-70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含量60分)為不合格。

鄉村醫生考核等次及補助標準:90分以上(不含90分),人均補助2元;70-90分,人均補助1。5元;70分以下不予補助上。

(二)我縣年終綜合目標考核時,組織鄉衛生院進行交叉檢查,對考核不合格的鄉村醫生進行復查。并隨機抽查考核合格的鄉村醫生參與。

(三)考核結果作為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公共衛生補助發放的參考依據,考核不合格的村醫不發放補助。

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不發放當年考核補助經費并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六、實施與管理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從實際出發,明確工作目標,組織要嚴謹、紀律要嚴格、工作要細致。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落實。

(二)加強管理,規范運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開,資金分配合理,資料檔案齊全,規章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有序,加強檢查和指導,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落實及鄉村醫生補助足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