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機關勞動紀律若干意見
時間:2022-03-09 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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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的紀律觀念,營造優良的工作秩序,提高辦公效率,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和我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機關勞動紀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工作時間不準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炒股,閑聊、串崗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嚴格考勤。各部門要配備考勤簿,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按時如實報送出勤情況(每月第五個工作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出勤情況報送至“edoc2企業文檔管理系統﹨人事處﹨考勤”路徑下)。工作時間因私請假離崗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做好記錄。
四、嚴格請假制度。因公因私外出(離開本市)或請病事假(包括休假),一般干部5天以內的,需向部門負責人請假,5天以上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向分管局領導請假;處級領導2天以內(包括雙休日和節假日)的,需向分管局領導報告(是部門負責人的,還需向局主要領導報告),2天以上的需向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請假,同時告知局人事處、辦公室。病假超過5天以上的,需向人事處提供醫療機構病休相關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病休證明提供時間為每月初)。對無故不請假的人員,按曠工處理。
五、加強督查和考核工作。局人事處、辦公室、機關黨委負責勞動紀律等有關事項的督查和考核,將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干部職工的勞動紀律情況和工作狀態實行檢查,重點檢查人員在崗情況,發現干部職工有違反勞動紀律等有關規定的,按照考核辦法進行處理并取消其年度行政和黨內評優資格;經查發現一個部門有2人次(含2人次)以上違反勞動紀律等有關規定的,取消該部門行政和黨內年度評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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