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事公開意見

時間:2022-06-30 0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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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辦事公開意見

對易發生問題的關鍵環節以及群眾關心、關注事項,加強監督檢查。各級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要將該項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工作內容統籌監督檢查。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重點進行檢查;對不按規定實施公開,侵害群眾合法利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圍繞所轄企事業單位公開內容是否全面、公開形式是否便捷、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順序是否科學等方面,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各公共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公開監督電話,受理社會投訴,加強自我約束,增強自我完善能力,推進辦事公開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切實提高公共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為進一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原則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提供全面、規范、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為目標,全面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進一步規范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行為,增強辦事透明度,提高辦事效率,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行業不正之風,切實提高為民服務質量。

(二)工作原則。主動公開、依法公開、真實公正、突出重點、便民高效。

二、辦事公開的主體和范圍

以及其他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各級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公共交通、住房保證、環保、民政、社會保證、通信、郵政、金融、客運、農資供應等公共企事業單位。

三、辦事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主動公開內容。

1.單位簡介類。部門職能權限、服務范圍、工作規范、崗位職責、行為規范以及便民服務電話等。

2.政策規章類。行業性政策、法律、法規;各級惠民政策及貫徹落實情況等。

3.服務指南類。辦事依據、料理條件、料理時限、料理流程、辦事結果;需提交申請資料的示范文本等。

4.收費獎勵類。收費及處罰的項目、依據、規范、繳費方法等。

監督機構,5.監督投訴類。投訴電話、信箱、電子郵箱。對工作人員違規、違紀、違法的處置規定,聘請的社會監督員姓名、聯系方式等。

如資源短缺、突發事件、服務項目臨時變卦等事項及相關處置措施。6.突發應急類。與服務對象密切相關事項的變化情況、工作方案。

如相關產品價格的確定和調整等。8.其他事項類。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需公開,7.涉民決策類。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信息。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關注的其他事項。

(二)依申請公開內容。除前項規定外。向公共企事業單位申請獲取相關信息。對申請公開的信息,各公共企事業單位要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要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要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單位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要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單位的要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要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四、辦事公開的形式和程序

(一)公開形式。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要堅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便民利民的原則。使辦事公開更貼近群眾,方便群眾。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級政府網站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網絡,公開辦事事項及相關流程,并逐步實現網上操持;二是要充分發揮公開欄、便民服務卡、明白紙、辦事指南、觸摸屏、服務熱線等激進公開載體的作用;三是要依托各級行政服務中心或單位辦事大廳搭建綜合網絡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一站式”服務;四是要積極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通過政府公報以及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進行公開;五是要擴大利用會、聽證會、質詢會等形式進行公開的范圍。

(二)公開順序。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擬定辦事公開項目;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和時限經過本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核把關;應該公開的事項,采用便利的方式及時公開;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服務對象、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評議和監督,對所提的意見建議認真對待、積極操持、及時反饋,處置情況及結果在相應范圍內公開。

五、保證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納入總體部署,統一督查落實。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為該項工作的牽頭部門,依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抓緊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各公共企事業單位是實施辦事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樹立“以公開促服務,靠服務求發展”意識,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改革創新工作流程,切實將辦事公開貫穿于日常工作的全過程,扎實推進落實。

(二)加強工作指導。各級政府、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的指導。及時掌握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發現辦事公開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研究和制定對策措施,使公開工作更加順民心、合民意。同時,進一步探索辦事公開工作規律,完善各項制度,不時規范公開行為。要充分發揮辦事公開引導促進單位內部規范化建設的作用,堅持內部規范服務和外部有效公開兩手抓,相互促進,共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