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若干提議

時間:2022-06-11 0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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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若干提議

各中小學(幼兒園):

自教育局《關于印發〈市教育系統食堂財務管理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教〔〕111號)下發以后,各校認真學習并積極貫徹落實,使學校食堂財務工作逐步走上規范、有序的軌道,食堂財務管理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目前仍有個別學校在食堂財務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前不久,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加強中小學食堂財務管理的意見》(教財〔〕108號)對食堂財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更好地貫徹落實省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小學(幼兒園)的食堂管理,保障廣大師生合法權益,經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范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明確學校食堂收入的核算范圍

伙食收入(學生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代辦會議伙食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學校補助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出售飼養生豬收入、食堂殘渣收入、其他零星收入等)凡屬學校預算外收入范圍的項目及學校代辦服務性項目均不得計入食堂收入。

(二)食堂收費統一使用財政監制的票據

學校代收學生伙食費等,應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不得使用“白條據”,開具收據時,要填明項目和標準,收入應及時繳存食堂銀行帳戶。

二、加強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的核算范圍

食堂成本支出項目包括:

1.原材料成本支出。包括當期實際耗用的糧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產品、蛋奶、調料、燃料、水電費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應在學校事業費列支的與食堂經營無直接關系的支出。食堂消耗的煤、水、電、氣等如在學校賬戶統一支付的,由學校按食堂實際耗用數定期進行結算,納入食堂成本支出。有條件的學校應獨立計量,獨立結算。

2.人工成本支出。包括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按規定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等。小學低年級學生用餐確需由教師看護的,其少量勞務補貼可列入人工成本,具體范圍和標準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從緊從嚴確定。除此以外,其他非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

3.設備折舊成本支出。非財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資產,包括食堂專用的各種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設備、交通工具等,根據不同設備折舊年限,按月計提折舊。

(二)加強食堂物資采購管理

食堂主要原材料要以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定點供應商。要對采購的主要食品索取三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質量檢驗報告。要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指定專人對采購的原材料進行檢查和驗收,確保質量合格、數量相符。要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嚴禁采購“三無”食品和質量不合格、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建立和完善物資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必須實行雙人采購,且采購人員必須定期輪換。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實行團體采購集中配送。要保證飯菜的數量和質量,努力做到葷素合理搭配,品種豐富多樣,滿足中小學生的營養需要。

(三)加強食堂物資出入庫管理

加強出入庫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加強物資管理,杜絕物資流失,減少物資浪費。

三、加強學校食堂結余管理

(一)學校食堂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按照“取之于師生,用之于師生”的要求,確保學年度結余或虧損控制在年度收入的3%以內。

(二)規范使用食堂經營結余

食堂結余款(含歷年的結余款)要專項用于改善師生伙食和食堂的設施、設備。不得直接或變相用于發放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不得用于學校招待費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轉由學校,用于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四、規范學校食堂帳務處理

(一)加強學校食堂會計隊伍建設

學校根據食堂財務管理要求設置總賬、出納、物資保管員等崗位,且做到不相容崗位分離。食堂會計人員可由學校會計人員兼任。專(兼)職會計人員必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要加強財會人員的培訓,定期組織、選派財會人員參加專業及相關知識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斷規范核算工作。

(二)獨立開設銀行帳戶和設置食堂帳簿

學校食堂要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并按照“統一管理,獨立建賬,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則,單獨設置食堂會計賬簿,對食堂收支業務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應設置總帳、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收入支出明細帳、往來明細帳、固定資產明細帳等帳簿,其中收入支出明細帳、固定資產明細帳采用多欄式帳冊,其他帳采用三欄式帳冊。

五、加強對學校食堂財務的檢查

教育局財務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食堂財務進行專項檢查。請各校認真學習中小學(含幼兒園)食堂財務帳記帳具體要求,逐條對照,先進行自查自糾,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