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應急管理意見
時間:2022-11-17 06:34:00
導語:加強應急管理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和《**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工作規定》精神,深入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維吾爾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區總體應急預案》)及《昌吉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州總體應急預案》),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結合我州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繼續深化對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一)充分認識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應急管理,是各級政府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關系我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各縣市、各部門一定要從戰略的高度,從長治久安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上來,充分認識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應急管理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二)認清我州應急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近幾年來,在州黨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州應急管理工作開局良好,發展健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面對新形勢、新情況,工作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一些縣市和部門對應急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措施不力;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不完善,尤其是社區、鄉村、醫院、學校等基層、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建設普遍薄弱;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尚不健全;預測預警體系和信息報告機制還不完善;應急資源準備不足,先期處置能力較低;應急管理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滯后,還沒有在全社會形成重視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加上近幾年我州自然災害頻發,事故災難隱患較多,傳染性疾病傳播流行危險加大,引發群體性事件誘因復雜,應急管理工作面臨嚴峻的挑戰。各縣市、各部門一定要認清我州應急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高度重視存在的這些困難和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二、進一步明確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三)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眾,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為重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維護全州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構建和諧昌吉作出積極貢獻。
(四)工作目標。在“十一五”期間,建成覆蓋各縣市各部門、各行業各單位、銜接配套、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體系;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依法加強應急管理,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建設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報信息系統和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大力提高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能力、風險防范能力和應對處置能力,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兵)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積極推進應急管理規劃和制度建設
(五)做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編制與實施。依據《昌吉回族自治州貫徹〈烏昌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編制并盡快組織實施《昌吉回族自治州“十一五”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優化、整合各類資源,統一規劃應急平臺、應急保障、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處理好整合利用現有資源與新建項目的關系,防止重復建設、浪費資源。各縣市、各部門要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十一五”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下,抓緊編制本地區和本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特別是城鄉建設等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要與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相銜接,合理布局重點建設項目,統籌規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
(六)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各縣市、各部門要根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州總體應急預案》,在現有工作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和領域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特點,進一步編制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加強對預案編制工作的領導和督促檢查,各縣市、各部門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項工作任務。
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重點抓好社區、鄉村、醫院、學校、風景名勝區等基層、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制訂和完善工作,努力構建覆蓋各地區、各行業、各單位的預案體系,并做好各級、各類相關預案的銜接工作,做到緊密銜接、環環相扣,使總體預案、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地方預案、企事業單位預案以及重大活動單項預案共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確保聯動有力、協調一致。加強對預案的動態管理,及時根據實際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特別是涉及多個地區和部門的預案,要通過開展聯合演練等方式,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要重視對預案演練結果的評估分析,并將其作為預案修訂完善的重要依據。
(七)加快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各縣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要根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州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結合實際明確應急管理的指揮機構、辦事機構及其職責。自治州人民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是全州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最高行政決策指揮機構。州人民政府設立應急管理辦公室,機構級別為副縣級,編制5名。州應急管理辦公室是州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辦事機構,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在今年年底之前設立應急管理辦公室,并明確其工作職責??h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在政府辦公室掛牌,編制2名,人員編制從本級行政編制總額內調劑解決??h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涉及兩個以上縣市行政區域的突發事件,由州人民政府負責。各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也要明確人員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各自職責,明確相應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的工作,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進一步強化職責,充分發揮在相關領域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作用。各縣市、各部門以及各級各類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協調聯動,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
(八)依法加強應急管理制度建設。州、縣市、各部門要結合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并完善應急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辦法,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切實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設
(九)推進全州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和建設具備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的應急平臺體系。在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州政府應急平臺的應急指揮場所和基礎支撐系統建設,初步完成綜合應用系統建設和信息資源整合,實現與自治區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以及視頻會議和指揮協調等功能;縣市人民政府要建設適用的應急平臺。2009年底前基本建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互有側重、互為支撐、安全暢通的應急平臺體系,形成完整、統一、高效的應急管理信息與指揮協調體系,提升綜合應急指揮能力。對于基礎較好的縣市和公安、民政、國土資源、交通、水利、農業、衛生、林業、氣象等部門,要加快應急平臺的建設和完善工作,發揮示范作用。應急平臺建設要依托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絡和各專業信息系統資源網絡,規范技術標準,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積極推進緊急信息接報平臺整合,建立統一接報、分類分級處置的工作機制。
(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落實“十一五”規劃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重點工程。整合現有應急隊伍資源,形成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解放軍、預備役民兵為骨干力量,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負其責、互為補充,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愿者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各類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強化培訓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對專業救援人員,每年至少集中輪訓一次。建立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為應對高技術、信息化條件下的突發事件提供保障。逐步建立社會化的應急救援機制,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積極參與社會應急救援。研究制定動員和鼓勵志愿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辦法,加強對志愿者隊伍的招募、組織和培訓。
(十一)抓好應急資源管理。州、縣市、有關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在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礎上,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物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資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應急資源生產能力和儲備等動態數據庫,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實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的資源征集、調用工作機制,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需要,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加強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建設和對有關技術資料、歷史資料等的收集管理,實現資源共享,為妥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
(十二)建立公共安全科技支撐體系。高度重視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通過國家、區科技計劃等項目和資金,積極引進和應用應急管理的理論和先進技術,并在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力培養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人才。各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應急管理專家組,健全咨詢會商等相關制度,充分發揮其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作用。堅持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形成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技術支撐體系。
(十三)提高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應急管理工作要注重向基層單位和重點部位延伸,通過預案編制促進應急管理工作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進學校,確保應急有預案、救援有隊伍、聯動有機制、處置有措施。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應急管理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基層單位負責人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責,確定專(兼)職的工作人員或機構,加強基層應急投入,全面推進應急管理工作。社區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并針對群眾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發公共事件,制訂操作性強的應急預案;鄉村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努力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發揮城鎮應急救援力量的輻射作用;學校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知識和應急防護知識的教育和普及,增強師生公共安全意識;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采礦、建筑等高危行業企業要切實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到有預案、有救援隊伍、有聯動機制、有善后措施。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問題,促進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認真做好基層應急管理試點工作。確定昌吉市為自治州基層應急管理試點市;瑪納斯縣蘭州灣鎮為自治州基層應急管理試點鄉鎮;州水利局、地震局為試點單位。試點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抓好試點縣市、鄉鎮的組織體系和預案體系建設、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組建和應急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積極探索基層應急管理工作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防災減災、安全保衛、衛生防疫、宣傳教育以及日常生產、生活各項工作有機結合的方法和途徑,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健康發展。
五、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
(十四)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和監控。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和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建立分級、分類管理制度,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加強地區、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隱患,要組織力量限期治理,特別是對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區的高危企業,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達不到安全防護距離的,要依法采取停產、停業、搬遷等措施,盡快消除隱患。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要經常開展風險隱患的排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處,認真做好預警報告和快速處置工作。要從我州發生過的突發公共事件中,分析、總結、查找易發突發公共事件的危險源,為日常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依據。
(十五)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各縣市、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各單位、各重點部位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嚴密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本系統、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監察,嚴格執行安全許可證制度,真正做到監管檢查有力、責任主體明確、安全措施到位。加強對公共安全形勢的分析判斷,進一步明確事故多發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實施聯合執法整治,把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監察機構要把督促風險隱患整改情況作為衡量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是否到位的重要內容。各企事業單位要切實承擔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同時,要抓好各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強化培訓考核,對未按要求開展安全培訓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達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員和職工一律不準上崗。
(十六)加強信息報告和預警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有關地方、部門和應急管理機構通報。重大、特別重大公共事件發生,事發縣市、州政府主管部門必須在事件發生或接到事件報告2小時內,向州政府總值班室(應急辦)報告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工作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通過建立社會公眾報告、舉報獎勵制度,設立基層信息員等多種方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設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完善信息收集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的苗頭信息和發展動向,準確預警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各種媒體和現代傳播手段,及時預警信息。
(十七)做好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或事發單位及直接受其影響的單位要立即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根據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并按規定及時報告。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預案規定及時采取相關應急響應措施。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事發地人民政府負有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要積極調動有關救援隊伍和力量開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事件,并做好受影響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工作。應急處置結束后,要及時組織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災后恢復重建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快實施。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
(十八)搞好信息和輿論引導工作。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輿論引導和輿情分析工作,加強對相關信息的核實、審查和管理。堅持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為積極穩妥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社情民意收集和分析機制,充分發揮主要新聞媒體的正確輿論引導作用。加強對信息、新聞報道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信息工作。新聞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新聞宣傳紀律,不斷提高新聞報道水平,自覺維護我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十九)抓好評估和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的評估制度,研究制定客觀、科學的評估方法。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調查處理的同時,要對事件的處置及相關防范工作做出評估,并對年度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要加強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完善分類分級標準,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并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突發公共事件的統計信息實行月度、季度和年度報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統計系統快速應急機制,及時調查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對國民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生活的影響并預測發展趨勢。
六、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二十)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在黨委領導下,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并將落實情況列入干部政績考核的內容,納入目標管理,特別要抓好州、縣市兩級領導干部責任的落實。實行應急管理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政首長為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并明確常務副職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各級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深入一線,加強組織指揮,不斷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有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等行為的,要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行政問責規定追究責任。實行應急管理工作請示報告制度,下級人民政府每半年和全年要分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本地全面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情況,重要情況、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各有關部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應急管理工作情況。州、縣市及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理順關系,明確職責,搞好條塊之間的銜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聯席會議制度,搞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定期不定期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加大應急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力度,確保應急管理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十一)加強應急管理干部隊伍建設。扎實抓好應急管理干部隊伍建設,認真做好應急管理干部的培養、選拔、使用工作。州、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制訂應急管理的培訓規劃和培訓大綱,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充分運用多種方法和手段,做好應急管理培訓工作,并加強培訓資質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會同組織、人事等部門加強對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和指導。積極開展對地方和部門各級領導干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并納入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培訓內容。從2008年起,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將所有應急管理人員輪訓一遍。注重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應急管理工作機構,采取外出學習、掛職鍛煉、輪崗交流等多種方式,加大應急管理干部的培養力度,對工作扎實、責任心強、有奉獻精神、實績突出的應急管理干部,要予以提拔使用,調動廣大干部抓應急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廣大應急管理干部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為應急管理事業做出更大貢獻。
(二十二)加大應急管理財政投入力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期分批將預案演練、宣傳教育、物資儲備與管理、應急平臺建設及維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風險排查、干部培訓等專項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逐步建立健全國家、地方、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適應應急隊伍、裝備、交通、通信、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與更新維護資金的要求。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的長效投入機制,增強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資源依法征用與補償辦法。
(二十三)普及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加大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力度,提高社會公眾維護公共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深入宣傳各類應急預案,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逐步推廣應急識別系統。盡快把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納入學校教學內容,使用國家統一編制的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和適應全日制各級各類教育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讀本,安排相應的課程或課時。要在各種招考和資格認證考試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內容。充分運用各種現代傳播手段,擴大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蓋面。新聞媒體應無償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處置、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并支持社會各界發揮應急管理科普宣傳作用。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編寫應急知識宣傳手冊,向社會免費發放。要通過公益廣告、辦培訓班、發明白卡、貼宣傳畫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普及活動,為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十四)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與區內外及國際組織在應急管理領域的溝通與合作,參與公共安全領域重大項目研究與合作,學習、借鑒有關國際、國內在災害預防、緊急處置和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有益經驗,不斷提高我州應急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十五)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群眾、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視培育和發展社會應急管理中介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管理工作。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提供資金、物資捐贈和技術支持。研究建立保險、社會捐贈等方面參與、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機制,充分發揮其在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處置等方面的作用。積極開展基層公共安全創建活動,樹立一批應急管理工作先進典型,表彰獎勵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方案。州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并將情況報告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