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才培養使用意見

時間:2022-09-13 0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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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才培養使用意見

為加快實施“工業強縣、農業富民”戰略,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據區、市兩級黨委、政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對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提出如下意見:

一、突出重點,加快培養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

(一)構建跨省區人才培訓網絡基地。根據我縣人才開發規劃,積極同國內外名牌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關系。當前,要緊緊抓住我區同北京市對口支援的契機,積極與北京市有關院校建立協作關系,并逐步向沿海發達地區和東北地區拓展,力爭在二至三年內建起協作基地網絡。

(二)根據我縣重點產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的需要,有針對性地選拔一批中青年科技攻堅人才,重點資助培養。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選送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到區內外高等院校進行深造,或在重點大學選擇所需要專業的優秀學生,設立獎學金或助學金,畢業后,憑合同定向到企事業單位工作。有條件的單位要選拔優秀中青年人才到國外研修或攻讀學位,人才部門要進一步做好公派留學工作,同時還要加大自費出國留學和研修的聯絡工作。

(三)加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力度,調整專業技術人員知識結構,使其知識不斷更新和優化。按照“政府調控、行業指導、單位自主、個人自覺”的原則,抓好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

(四)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加快我縣尖端技術人才培養步伐,促進我縣有關產品升級換代。

二、創造條件,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吸引國內外人才

(一)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積極引進所需的各類人才。具體包括: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我縣支柱產業需要的學科帶頭人;取得博士、碩士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且屬我縣急需專業的畢業生;確有一技之長或攜帶科研成果,并能創造經濟效益的人才。

(二)鼓勵國內外人才采取調動、兼職、咨詢、講學、技術合作、技術承包、技術入股、投資興辦企業等多種形式,到我縣長期工作或短期服務。要采取措施、吸引我縣“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回家鄉建功立業。各部門要為國內外人才來我縣工作提供寬松的環境。

(三)在人才引進方面,要打破地域、身份、戶籍、所有制等界限,可以有雙重或多重檔案和工資關系。對自愿來我縣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可以跨地區兼職應聘或從事季節性、流動性工作,其待遇由用人單位同本人商定,由人才流動培訓中心進行合同鑒證。對急需、緊缺專業的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來我縣工作,可不限“生源”、不限戶籍、不限時間。要在先進地區開設人才服務代辦處,大力開展人才招聘、代培代訓、掛職學習、政策交流、信息共享等互惠互利的交流與合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支柱產業、重點項目所吸引的高層次人才來我縣工作并定居的,其住房、報酬及其它待遇等由用人單位本著從優原則與本人協商確定。留學回國人員在我縣創辦企業,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五)有關部門要經常組織企業和科研單位到國內發達地區或國外引進能夠帶動一個產品、一個產業、一個地區發展的拔尖人才。人才流動培訓考試中心要在年末建立人才信息庫,完成統一網站的三級域名,并與“中國人才市場網”建立鏈接,通過統一密碼,建立電子郵件系統等形式、最終實現機制健全、標準規范、服務高效的全國網絡、定期我縣的人才供求信息,更好地為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六)鼓勵各單位和社會各界積極籌措資金,采取獨辦、聯辦等多種方式,修建**縣人才公寓,為來我縣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居住及引進的未婚青年人才提供臨時周轉用房。

(七)凡我縣引進的各類人才,其配偶、子女可隨調隨遷,其中配偶、子女系農村戶口的,可直接辦理“農轉非”手續。

(八)每年以政府名義邀請兩院院士及為我縣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外地人才,到**渡假、旅游、觀光、考察、調研等,為**經濟建設獻計獻策。對在我縣經濟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由政府授予“榮譽市民”稱號。

三、深化改革,建立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的市場機制

(一)挖掘本地現有人才潛力,穩定人才隊伍。制定和完善各類人才的獎勵選拔任用辦法。改革分配制度,實行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多職多薪、多勞多得”,建立以保護知識產權為核心的收入分配、經營管理、人才任用機制。允許人才按照市場機制流動,科技人才在全縣內流動,不受地域、單位所有制等限制。

(二)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一等獎和省部級科技進步一、二等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政府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三)對在我縣長期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碩士以上學歷的人才,其收入實行最低保護制度,年薪不低于我縣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的4倍。落實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料、博士等特殊人才政府補貼制度。

(四)深化職稱改革,實行崗位職務聘任制。對實現企業化轉制或經過結構調整按非盈利機制運行和管理的科研機制內部的職稱結構比例,縣里不再實行崗位控制,由科研單位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自高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和職務等級、確定崗位責任和任職目標。科技人員競爭上崗不再受專業技術資格限制,所取得的崗位職務和待遇在聘期內適用。允許科研機構對科技人員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自主決定內部分配方式。

(五)對學科、學術帶頭人和承擔重大項目,確有專長的優秀科技專家到退休年齡的,根據實際需要可延長退休年限,延長退休期間享受在職同等待遇。所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不占本單位崗位數;對有突出成就的中青年科技人員,可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稱。

(六)改善高層次人才醫療保險、住房等條件。國家及自治區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和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享受廳級領導干部保健待遇,建立醫療保健卡,定期安排體檢和療養。

(七)縣人才市場要積極擴大人事范圍,提高人事業務水平。在擴大企業人事范圍的基礎上,結合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啟動事業單位人事業務。轉制企業、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的事業單位必須實行人事。其它任何單位不經人事人才部門批準,不得從事人事業務。

(八)成立**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人才開發、引進、使用政策,協調人才資源開發、調劑、交流、人才智力引進等事宜。

(九)設立**縣人才開基金。該項資金主要用于人才開發、人才引進、人才獎勵、人才培養等,由有關部門組成人才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人才流動培訓考試中心。

(十)加大人才開發的宣傳力度,要面向市內外宣傳人才政策。由縣政府組織,人才流動培訓考試中心牽頭,定期到國家有關部門和北京、上海、沈陽、大連等地的重點院校、人才市場召開新聞會,介紹我縣人才智力需求情況和吸納人才有關政策、吸引人才、引進項目。

(十一)加強人才市場建設,規范完善我縣人才市場體系,政府要加大對人才市場資金的投入力度,解決人才市場的辦公用房及交流大廳。各鄉鎮要有固定的人才服務站,各村要有人才服務點,形成縣、鄉、村三級人才服務網絡。建設和培育大中專畢業生人才市場、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市場、農村人才市場、高新技術人才市場及兼職人才市場等專業性人才市場。

(十二)全縣各部門及各鄉鎮要從戰略高度認真抓好人才培養使用和引進工作,牢固樹立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任人唯賢、唯才是舉的人才觀,在全縣形成一種尊重人才、愛護人才的良好環境。對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成效突出的鄉鎮和單位,縣委、縣政府將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