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局全年治安綜治計劃

時間:2022-01-13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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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局全年治安綜治計劃

根據區委、區政府下達的《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梅綜治委[年]17號關于印發《年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結合我局實際,制定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會議和區委七屆七次全會精神以及區建設“平安區”的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跨越發展這條主線,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問題,以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為契機,以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為導向,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切實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持續深化“平安區”建設,全面提升維護穩定和諧穩定工作水平,有效防止影響社會安全、穩定事件的發生。努力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開創我局綜治工作與平安建設新局面,為打好“五大戰役”、大干開局這年,創建全省“平安先行區”,推動區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和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營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工作任務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要以提高廣大群眾知曉率為著眼點,切實把綜治平安建設的宣傳工作貫徹于“平安區”建設的全過程,通過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好綜治平安建設宣傳活動能力。要認真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學習國家的法律、法令及黨和國家“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學習省、市、區依法治理的有關文件精神,不斷強化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國家安全意識和綜治意識,自覺抵制邪教組織的侵蝕,保證我局不發生違法犯罪行為。

2、完善源頭預防矛盾機制。要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嚴格執行經濟效益和社會穩定風險“雙評估”,確保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出臺前或重大項目建設審批前充分聽取人民群眾意見,防止因決策不當引發社會矛盾。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認真做好信訪工作,要深入細致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各種不安定因素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本單位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不發生因矛盾激化而轉化為刑事案件。建立和完善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和處置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工作制度,有效調處矛盾糾紛及空發性事件的產生,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發現矛盾,認真加以解決。建立和完善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情報信息收集、分析、報送制度,及時報送緊急信息。

3、扎實抓好《安全生產法》的學習貫徹,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和安排,認真開展建筑工程安全大檢查活動,落實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確保穩定。

4、開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要按照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認真開展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方渠道,確保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清欠目標。

5、認真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持鏟除黑勢力在建筑市場的溫床,清除黑惡勢力在建筑領域的“保護傘”。堅持標本兼治,落實好各項制度。與政法部門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齊抓共管的局面,維護社會的安定、穩定。

6、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安全保衛管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習貫徹落實《保密法》,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絕對安全,做好節假日的值班工作。

三、幾點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一是要把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與文明創建工作結合起來。健全局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職責,每年研究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不少于四次以上。工作實績列入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考核重要內容。確保單位達標;二是要確實落實保障措施。保證綜治和平安建設日常工作經費及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按實際需要保證使用;三是積極參與見義勇為獻愛心和維護社會治安活動。

2、建立健全目標管理機制。各單位要按照綜治責任書和我區綜治和平安建設的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和整改。要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制,對綜治各項工作不落實,治安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單位干部、職工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資格。

3、深入開展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合格單位”和建設“平安區”活動。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毒等工作,切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搞好本單位及干部、職工家庭安全防范工作,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要加強施工隊伍特別是進城務工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遵紀守法意識,確保施工隊伍不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