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4 10: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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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從源頭上防范和減少不穩定因素,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按照漢市交發[2013]220號、維穩發[2013]5號文件部署和要求,現就我局進一步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注重源頭預防,著力排查化解一批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糾紛,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全力維護交通運輸系統穩定,為建設強縣提供良好的交通運輸環境。工作目標:通過集中時間和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影響全系統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糾紛,保持全系統信訪總量、非正常上訪數量及群體性事件持續下降的態勢;暢通和拓寬人民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提高全系統各單位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夯實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基礎。
二、工作重點和基本任務
排查的范圍包括各種信訪突出問題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重點是: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程建設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運輸市場管理、企業生產經營、企業改制遺留問題、勞資糾紛等方面引發的信訪突出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自下而上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網絡。各單位要切實承擔協調、組織實施本單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責任。定期召開信訪維穩形勢分析會議,匯總工作情況,科學研判形勢,安排部署工作任務,層層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目標任務。
(二)堅持定期排查、專項排查和隨機排查相結合。各單位要堅持定期排查、專項排查和隨機排查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全面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摸清系統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逐級逐件登記建檔,逐案落實責任主體單位的責任、落實包案領導、解決辦法、化解時限和穩控措施。
(三)充分發揮各種調解機制的作用。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互銜接、共同配合的全方位調解工作體系。加強對行政行為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切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力爭把行政爭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出初發階段、解決在系統內部,預防和減少行政訴訟案件。
(四)切實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和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矛盾糾紛的影響程度落實分級化解措施。各單位在調處中,要明確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并做好登記,建立臺賬。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有條件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夯實責任單位的責任,重點督辦限期落實,一次性解決到位,不留“尾巴”。對暫不具備條件、可以逐步創造條件解決的,必須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的解釋、疏導和說服教育工作。對過高要求的,在做好思想疏導工作的同時,要關心解決他們的生產生活出路問題,促其息訴罷訪。對無依無靠、生活困難的上訪群眾,要堅持開展救助式勸返接回,給予妥善解決。
(五)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結合開展百日信訪積案化解攻堅活動安排,深入開展領導公開接訪、帶案下訪和包案工作,摸清情況,帶頭認領、辦理案件。對重點疑難案件,要組織專門力量認真甄別,分類處理;屬于多次處理、多次反復的案件,要及時更換辦案單位、調整辦案人員、轉變辦案思路,徹底復查;屬于長期得不到處理的冤假錯案,要掛牌督辦,有錯必糾,限期糾正,并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針對不同的案件,要針對性地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全力化解矛盾糾紛。
(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處置工作。針對非正常上訪、串聯聚集上訪等違法行為,要加大以《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增強法制教育的直觀性、實效性。通過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疏導情緒,引導上訪人員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和解決利益訴求。對信訪反映的問題處理到位后仍堅持過高要求的,纏訪、鬧訪的,要依法進行處理;對進京非正常上訪屢戒屢返不聽勸告的非正常越級上訪人員要通過辦法治學習班,進行強制性法治教育;對以上訪為名制造事端、煽動組織鬧事的違法人員,要依法依規堅決果斷處理。
(七)切實從源頭上減少各類矛盾糾紛發生。一是各單位要切實把握好政策出臺的時機、力度和節奏,注意前后左右的銜接和平衡,確保政策的連續性、協調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提高各級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要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三是切實加強和改進基層信訪工作,高度重視初信初訪訴求,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加大基層信訪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調處矛盾糾紛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夯實責任。各單位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具體抓,其他領導履行“一崗雙責”,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二)加強督導,狠抓落實。各單位要加大督查督辦力度,確定專人負責信訪督辦工作,對上級交辦的信訪件和群眾來信來訪做到全程跟蹤督辦,并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三)加強聯系,形成合力。在調處矛盾糾紛過程中,要密切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系,吃透法規政策精神,嚴格依法依規穩妥處理矛盾糾紛。
(四)完善預案,做好應急。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預案,及時掌握信訪維穩工作動態,對各類信訪維穩隱患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控制,確保事態在可控范圍。同時,要加強信訪維穩工作信息報送,及時上報各類信訪維穩工作信息,為各級決策提供參考。
請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報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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