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化解經驗材料范文
時間:2023-03-14 1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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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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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先進事跡材料
“在崗一分鐘,奮斗60秒”,陳衛同志經常跟同事這樣說道,在調解員的崗位上,他也是這樣嚴格要求著自己。翻開陳衛同志8年來的工作日志,他記載的入戶群眾達600多人,行程7000余公里。
陳衛同志自2012年擔任遠安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以來,他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情為民所系,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特別是在近三年工作實踐活動中,他創造性嫁接運用新時代“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新楓橋經驗”,不斷創新工作方法,破解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調解瓶頸,打通矛盾糾紛調處關節,被群眾譽為“貼心調解員”。
一、堅持“三勤”,用真心換真情堅持認真受理每一起調解糾紛,在吃透每一起事故原委的基礎上,堅持勤跑腿,勤溝通、勤動腦,用自己的勤勞換得當事人的理解,用自己的真心,贏得當事人的真情。遠安縣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傷,事故賠償調解處理在耗時一年之后,仍有一名傷者朱某某與肇事方沒能達成調解協議。陳衛同志接受此事故調解任務之后,先后5次走訪、請教醫療機構專家、辦案民警和遠安有影響的律師,在吃透案情的基礎上,數十次上門與當事人進行單獨溝通,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展開勸導和說服工作,先后組織三次集中調解,經過歷時三個月的耐心勸導和糾紛化解,使這起久拖未決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二、找準節點,破解糾紛癥結
陳衛在自己的工作日志中這樣寫道:一起看似復雜的矛盾糾紛,只要我們有扎實的工作作風,嚴謹的工作態度,把這起事故糾紛擺放在情、理、法三者交融的整體平臺,就能從中找到更加合理和完美的調解節點,任何矛盾糾紛都會迎刃而解。
陳衛能從每一起糾紛中找出情理法的節點,從而有效地調處了糾紛,避免了矛盾升級,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有序引導,堅持矛盾不上交
在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調解實踐活動中,陳衛同志發現,有時矛盾糾紛當事人對調解委員會做出的調解協議不滿意,并試圖通過非訪、纏訪等方式來達到個人目的。經過個別走訪,陳衛同志大膽提出建議,聘請老黨員、老村(居)支書、老干部、老教師、老律師等“五老”人員作為調解委員會的特邀義務調解員,充分利用“五老”人員威信高、經驗足、情況熟,會說理的優勢,對事故當事人進行明事理、講法律的勸導,對矛盾糾紛進行源頭化解,有效地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初始狀態,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三年來,陳衛同志主動邀請“五老”人員參與調處矛盾糾紛120起,調處成功率高達90%以上。
四、創新方法,開創化解新天地
篇2
一、打牢基層基礎,加強基層調處組織建設。
在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建設上,我縣自建立人民調解組織以來,縣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把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始終作為鞏固和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的一項保障措施來抓,在縣鄉兩級分別成立了社會矛盾糾紛調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司法局和各基層司法所,負責社會矛盾糾紛的信息收集掌握,復雜疑難糾紛的排查調處和村組人民調解的指導工作,跟蹤回訪和反饋已調矛盾糾紛協議的履行情況,對存在的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協調聯合做好預防控制工作。在村委會(社區)一級,一方面,把選任人民調解員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按照《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和《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要求,積極主動與鄉(鎮)黨委政府協調溝通,結合村級組織換屆和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調整充實和壯大基層調解隊伍,任前廣泛聽取當地干部群眾意見,集思廣益,按照好中選優、優中擇能的原則把思想品德好、年輕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法規,熟悉當地情況,群眾公認的優秀同志選拔到人民調解工作崗位,對不適宜做調解工作的同志做到及時更新,對缺漏人員及時補充,村級人民調解隊伍進一步優化壯大;另一方面,以鄉(鎮)黨委文件明確村級調解委員會班子和工作職責,按照村委會大小和人口數量,每個村委會(社區)設調解主任1人,委員3—9人,為便于工作協調和職能發揮,根據各村委會具體情況,實行村級調委會主任專任或村委會干部兼任相結合搭建村調委會班子;其三,對村民小組一級,由鄉級調解組織配合村委會(社區)根據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采取群眾推選和鄉村調委會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選配群眾信任、有一定法律法規知識和協調處理能力的同志擔任調解員,充分發揮他們在最基層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和特點,就地化解消除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截止目前,在全縣8個鄉(鎮)、114個村(居)民委員會791個村民小組建有鄉(鎮)村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村民調解小組,形成了縣鄉村組四級調解網絡,調解人員達2574人,其中鄉(鎮)村兩級有調解人員992人,村民調解小組有調解員1582人,同時在縣內接邊鄉(鎮)之間,跨區域鄰邊縣鄉之間建立了接邊地區社會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機制,與接邊瀘西、陸良、邱北、羅平等接邊縣鄉簽定了接邊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協議,縣內鄉鎮之間互簽了聯防聯調工作協議,人民調解隊伍的逐年發展壯大,調解組織和調解工作領域的不斷拓展延伸,各種社會不穩定不和諧因素在基層一線通過調解組織的扎實工作得以遏制和消除。
在人民調解場所建設上,鄉(鎮)一級,人民調解委員會設辦公室在司法所,與司法所合并辦公,設立有獨立的調解室,做到了調解制度、程序、紀律規范上墻,有必要的桌椅等辦公條件,調處的矛盾糾紛制作有文書卷宗,有臺帳檔案。在村民委員會和社區,遵循因地制宜、經濟使用的原則,設立有單獨的調解室,做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簽、有桌椅、有臺帳表冊,按照卷宗規范化、文書格式化的要求,制作有法制宣傳登記表、簡易糾紛調處登記表、疑難糾紛登記表,卷宗檔案實行一案一卷,統一格式,相關材料完整,手續完備,同時制定下發了下訪調查、信息報告、回訪反饋和工作紀律等規章制度,每月由司法所對工作開展情況和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一次督促檢查,跟蹤問效,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幫助指導和督促整改,村級調解室工作統一規范,各項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在人民調解隊伍能力建設上。一是把調解人員培訓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按照重在基層、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以鄉(鎮)為單位,就近組織,采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現場調解培訓、下鄉培訓等多種方式,邀請上級領導、相關部門資深人員,專門抽調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培訓授課小組,對人民調解工作經常適用的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的性質任務、人民調解組織的受案范圍以及人民調解的原則、程序、技巧和調解格式文書制作、剖析點評典型案例進行現場授課,面對面輔導講解,基層調解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熟知掌握和應用水平明顯提高,為調處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打下了堅實基礎;二是分批次有針對性地組織鄉(鎮)村調解主任參加上級培訓、到鄰縣鄰邊和縣內鄉(鎮)之間學習交流取經,吸納借鑒他人經驗典型為己用,提高調解人員在處理化解矛盾糾紛中的實踐本領,近年來,我縣在認真組織參加系統組織集中統一培訓學習的基礎上,加強與鄰縣鄰邊的相互交流和觀摩學習,在縣內分批次組織調解主任進行現場學習交流,達到了取長補短、相互借鑒的效果;三是加強對基層調解人員經常性業務指導和幫助,經常性開展業務大練兵活動,實行司法所人員連片包村的辦法抓好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適時對基層調解人員的業務進行指導和幫助,達到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豐富基層調解人員的實戰經驗,提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通過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調解員的培訓,培養鍛煉了一大批熟悉法律、掌握政策、精通調解、會做群眾工作的調解員。
二、預防宣傳為先,抓信息掌握和糾紛防控工作。
在調處機制建設當中,重點圍繞“調”字作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六個方面的工作機制。矛盾糾紛統一排查機制,以鄉(鎮)為單位,在抓好矛盾糾紛經常性調處化解的同時,堅持季度集中對社會矛盾糾紛統一排查,由各地制定符合其具體情況的排查方案,統一時間共同組織實施,切實做到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接邊地區以傳真、電話、信函和人員往來保持經常性溝通與聯系,做到發現矛盾糾紛苗頭,及早做好預防消除工作,從源頭上遏制矛盾糾紛激化引發刑事治安案件。信息聯絡和反饋機制,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充分依托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人緣、地緣優勢,及時收集掌握矛盾糾紛信息源頭,經常性分析矛盾糾紛發生的規律、特點及其解決的辦法措施,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解決問題,消除隱患。領導接待機制,把每月的25日定為局長、所長接待日,對群眾的來信來訪進行解答、回復、分流和督辦。疑難復雜糾紛聯合調處機制,在矛盾糾紛調處中,注重通過部門聯動協作進行有效資源整合,提高調解的有效性,對復雜疑難糾紛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調處的,及時向縣委、政府分管領導和政法委報告,明確牽頭部門,指定責任單位,相互配合,形成力量聯動,開展聯合調處,確保真正解決問題。已調矛盾糾紛回訪反饋機制,對已經處理和解決的矛盾糾紛,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定人聯系,不定時到其家中進行回訪,做到經常性了解掌握協議履行情況、雙方當事人思想動態和心里變化,舉一反三,從源頭上防止矛盾糾紛出現反復。責任追究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分管聯系鄉(鎮)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基層司法所長為直接責任人,各地發生的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妥善調處或因工作不到位導致矛盾糾紛激化的,視其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引發重大刑事案件、群體性械斗和聚眾上訪的,當年目標責任制考核實行一票否決,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當年不得參加評先評優。
在抓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堅持宣傳與預防、宣傳與教育、宣傳與普法相結合,按照“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以預防為重點開展工作。一是采取散發資料、廣播標語、開展法制講座、設立法律咨詢點、進村入戶講法等多種形式開展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增強群眾法制觀念和自覺學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識,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維權、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從根本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堅持調解與法制宣傳教育相結合,在對已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處時,組織當地群眾現場旁聽,講事實、辯法理,調處一片,教育一村,教育引導當事人和廣大民眾自覺學法守法,通過合理合法的正規渠道反映利益訴求,把調解的過程變為群眾學法的過程。三是在基層人民調解室醒目位置設立溫馨提示,教育引導群眾在依法維權,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的同時,本著遵從法律、尊重事實、互謙互讓、以和為貴的原則,力求通過調解文化搭建雙方心靈溝通平臺,化解矛盾,并通過溫馨提示營造良好調解氛圍,使當事人雙方在一個良好的環境中解決處理問題。
在抓基層一線情報信息工作中,結合實際,制定下發*縣社會矛盾糾紛信息情報上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各地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充分依托和發揮當地村組干部、基層調解組織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收集掌握矛盾糾紛信息源頭,定人連村摸排清查各地矛盾糾紛發生規律及其特點,注意隨時發現新情況,掌握新動向,在基層一線遏制消除矛盾糾紛苗頭。各地對排查梳理出來的矛盾糾紛信息情報,按照及時準確、客觀真實的原則,相應的預防控制對策,按月進行上報分析,特殊情況及時上報,做到矛盾糾紛情報信息來源準確及時,為預見、預防和化解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不和諧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資源。
三、創新激勵機制,實行人民調解“以案定補”。
在落實人民調解日常工作經費、培訓經費財政承擔的基礎上,20*年司法局按照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基層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發揮基層一線調解維穩功能,創新基層人民調解員報酬激勵機制,把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與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員有機結合起來,及時向縣委政府匯報,與財政部門協調溝通,并與財政聯合行文出臺了《*縣人民調解組織調處矛盾糾紛以案定補實施意見》,按照“誰調解、補償誰”的原則,對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調處解決的矛盾糾紛實行以案定補,標準為簡易糾紛每件定補5元,疑難復雜糾紛每件定補50元,熱點糾紛每件定補100元,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200元,特別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300元的標準進行以案定補,把調解案件與落實報酬按調解案件難易程度以“計件”補助方式統一規范固定下來,以案定補的落實兌現按季度由縣局抽人到各鄉(鎮)通過抽查、回訪、閱卷宗等方式進行考核兌現?!耙园付ㄑa”的落實兌現,避免了調解員在工作中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的“大鍋飯”現象,以發放“計件”工資的形式從根本上解決了基層調解員的報酬問題,進一步激活了人民調解工作,一是糾紛調處數量、質量有大幅度上升,20*年與20*年相比糾紛調處上升近70%,且件件有登記,事事有卷宗,痕跡管理走向規范。二是人民調解員積極性得到調動,化解糾紛能力顯著提高。實行人民調解“以案定補”以來,遵循“誰調解、補貼誰”的原則,打破大鍋飯思想,調解員在經濟上有了一定補助,工作得到社會肯定認可,調解員主動介入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明顯增強,“以案定補”實施以前的推拖慢延現象變為自覺行動,因人預防、因地預防、因事預防、因時預防的機制得到有效保障,矛盾糾紛抓早、抓小、抓苗頭得以落實,基本做到案結人和,用較少的經費投入化解處理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成效顯著。三是調解網絡得到有效帶動。按照構建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在縣一級成立了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委員會,組建了*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在縣直相關部門建立了行政調解工作室,在鄉(鎮)健全完善村級調委會及村調解小組,形成了縣鄉村組四級、橫縱結合的調解網絡,調解組織和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延伸。人民調解“以案定補”的有效運作,體現了政府公共財政為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人民調解工作“埋單”的理念和要求,激化了基層調解組織活力,使人民調解工作方便及時快捷、操作成本較低、親和力較強、兼之調解組織體系完善、調解隊伍龐大的優勢得到充分體現,人民調解工作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職能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
四、堅持公正原則,狠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
一是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主動向黨委政府請示報告人民調解方面的工作情況,用工作的成效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二是注重發揮基層調解人員扎根基層、聯系群眾、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和特點,時刻關注各村各寨的矛盾糾紛發生動向和接邊矛盾糾紛可疑跡象,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三是加強與公安、法院、土地、林業、民政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和接邊地區的聯絡溝通,整合人民調解資源,按照矛盾糾紛的性質屬性,明確責任主體,多家互聯互通,共同協作解決因山林、土地、葬墳、資源爭執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四是堅持領導聯系、科室聯掛基層司法所調處矛盾糾紛和司法所工作人員聯系村委會調處矛盾糾紛制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復雜疑難糾紛縣鄉兩級共同協作解決;五是注重加強與毗鄰瀘西、陸良、羅平、邱北等接邊地區的溝通協作與聯系,以電話、傳真、信函、人員往來等多種形式互聯互通社會穩定動態和矛盾糾紛情報信息,對接邊地區矛盾糾紛做到早預防、早介入、早消除;六是開辟老、弱、病、殘、貧維權綠色通道,對老年人贍養就醫、未成年人撫養就學、侵害殘疾人和農民工合法權益等矛盾糾紛進行法律援助,發現苗頭、及時介入,說理講法,預防疏導,積極化解矛盾糾紛,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七是認真做好“148”電話咨詢解答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做到“148”專線經常保持暢通,有專人值班解答,對來信來訪人員熱情接待,當事人反映的問題能答則答、能辦則辦、急事特事及時向領導報告,屬于其他部門辦理的告知辦理渠道和途徑,需要提供上門服務的及時向領導匯報提供上門服務。20*年以來,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受理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892件,調處成功9635件,調處成功率達97.4%,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96件109人次,防止民間糾紛激化轉化為刑事案件121件826人次,防止勸解民間糾紛引發群眾性械斗114件4868人次,避免和勸解民間糾紛引起群體性上訪89件3237人次。基本達到了為黨委政府分憂、為分流、為公安排壓、為法院減負、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目的,人民調解的主渠道作用顯著發揮。
在狠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同時,加強人民調解與訴訟程序的銜接配合。為督促落實已調矛盾糾紛協議履行,*縣各級調解組織對已調矛盾糾紛實行回訪反饋制度,定人定案不定時對已調矛盾糾紛進行回訪落實,做到一般糾紛適時回訪、重點糾紛定期回訪,隨時了解掌握協議履行情況和雙方當事人的思想狀況、心理變化,舉一反三,從源頭和苗頭上抓死已調矛盾糾紛再次出現反復。同時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和訴訟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積極作用,實現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有機銜接配合,創新調解工作機制,積極主動與人民法院溝通協調,建立人民調解協議履行和訴前民事糾紛調處機制,人民法院在受理已調矛盾糾紛協議履行案件過程中,邀請基層調解人員參加,依照法律規定程序,嚴格審查把關,對于調解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事實清楚明了的調解協議,在立案前和時依法依理說服疏導,教育引導,講清說明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開導督促雙方各自履行協議,自覺維護調解協議的嚴肅性,對于事實不清、適用法律存在瑕疵、調解程序不合法不規范的依法進行庭前調解,盡最大限度在調解階段達成協議解決問題。
人民法院在受理尚未經基層調解組織調處的民事案件時,開展人民調解進駐法庭聯合辦案,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調解組織在立案庭、中心法庭庭前調解和法庭訴訟調解工作中參與調解,在時或立案前通過人民調解程序化解矛盾糾紛,盡量減少當事人在情感、經濟等方面帶來的負擔,在村(社區)一級,通過基層“三室一庭”建設,優化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整合人民調解資源,流動法庭與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聯合辦案,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做到警力下移、機制聯動、現場辦公、聯合調處,許多民事案件通過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聯合互動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時處理,調解協議的合法有效性得到較好維護,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得到良好融合,聯合互動功能得到較好發揮。
五、注重痕跡保存,規范卷宗檔案管理。
篇3
我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平安__x”的目標,妥善化解突出矛盾糾紛,強力整治治安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切實維護了__x區的社會穩定大局和良好的治安環境。現將我區綜治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
近年來,我區沒有發生有重大影響的和突發事件,群眾來信來訪總量同比相對下降。特別是在推進市級重點項目開工和高速鐵路建設等涉及征地拆遷的重點項目中均沒有出現群體性沖突事。我們主要從如下方面著力抓好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堅持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和包案化解制度。我區制訂了領導(部門)責任、排查防范、調處化解、預警、應急處置等工作機制,把經常性全面排查、敏感時期重點排查和突出矛盾定期排查相結合,依靠公安、法院、司法局、街道、村(社區)等力量,深入細致地做好各種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特別是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按照逐級上報,做到早發現、早處理,穩妥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對排查出來的突出問題則由區四家班子領導分別包案負責,實行“五個一”措施,包案領導負責專案的研判、制定方案、落實化解和穩控措施等。
二是積極探索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新途徑。在我區__x個街道辦事處全部成立了綜治維穩中心, __x個村(社區)全部成立綜治維穩站,通過站點建設,了解村情民意,掌握不穩定因素,把好第一道防線,努力將各種矛盾糾紛、問題化解在基層。政法各單位充分發揮維穩職能作用,認真開展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堅強屏障。如法院認真開展疏導非訴工作,將可調案件終結于立案階段,提高立案調解的實效性。檢察院延伸檢察工作職能,到街道辦事處所設立的檢察官聯系點去進行法制宣傳和回訪活動,在群眾家門口化解矛盾;各派出所成立了調解室,在防止民轉刑案件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司法局每月組織街道、村(社區)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等等。這些基層調解組織的建設和完善,把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地結合起來,使我區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力量得到進一步強化完善。
三是開展領導干部接訪和下訪活動,進一步拓寬矛盾糾紛的排查與化解。我區多次組織開展了領導干部接訪和下訪活動。目前,區領導共接訪下訪群眾__批__x人次(其中:領導下訪__批__x人次),接訪的矛盾糾紛__x件,已答復處理__x件。區法院創新開展涉訴案件集中大接訪暨公眾開放日活動,共接待當事人__人次反映__x個案件情況。各街道辦事處班子成員也是不定期的在各自的轄區主要場所開展接訪,主動對矛盾糾紛進行排查和化解。對于海上作業的漁民糾紛,海角街道辦事處與水上派出所聯合起來,進行定期矛盾糾紛排查和聯合調解,受到漁民歡迎。
(二)夯實綜治工作基層基礎。
我區大力推進基層基礎建設,今年共印制發放了__萬份《致__x區居民一封信》,把預防、打擊傳銷以及預防“兩搶一盜”等內容放在信里面,以基層平安促進全區平安,并著力整合各種社會治安防控資源,進一步提高公眾安全感。
一是把基層派出所領導安排在街道掛任副書記,派出所干警掛任村(社區)黨支部副書記或主任助理,進一步加強基層和公安的捆綁工作責任制。
二是力爭在__x個村(社區)全部建成警務室,實行“一村(社區)一警”,并把治安巡防隊員下放到社區,協助民警開展工作。
三是再次招聘了____名協警,加上原來協警員,使我區協警和警力的比例達到1:1。招聘的協警專門用于組建機動隊,在公安民警帶領下全天候開展治安防控巡邏。
四是成立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和__x個服務管理站,組建了一支__x人的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加強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實名采集、登記、錄入“全覆蓋”信息化管理。
五是協調邊防部門,在__x市工業園區成立了__x人的機動中隊,并出資__x萬元為該中隊搞好營房建設和購置車輛。同時,在出口加工區成立了警務室,協調出口加工區為警務室建設了專門的辦公樓。這一隊一室的成立,對維護市工業園區和出口加工區的治安穩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園區每年的發案數被壓降到成立前的一半左右,而且都是一般的治安案件。
六是把基層治安防控延伸到各個小街小巷。區轄各 街道辦事處、各社區都分別組建了各種有特色的義務巡邏隊,每天佩戴紅袖章在街巷開展義務巡邏。推行“十戶聯防”機制,各個居民小區、街巷相鄰的群眾以相鄰十戶為一個聯防小組治安單位,由十戶人進行聯防聯保,自我保護,并大力開展鄰里守望互助活動,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包干單位門前路的治安巡邏,做到單位包路、路有定人、人有定責,不符合要求的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制度。目前,我區在各個交通路口共安裝視頻監控攝像頭137個。
(三)全面推行 “網格化”管理,創新社區服務管理模式。
我區積極探索社區社會管理的新模式,針對社區存在流動人口多及居民成分復雜特點,在管理上往往出現對社情民意缺乏深入了解,導致許多苗頭性、傾向性的社會矛盾不能及時掌控的問題, 2013年上半年,我區制訂了推進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在__x年__x社區和____社區開展網絡化管理試點工作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召開了兩次網格化管理現場會,在各個社區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工作。目前,各社區都建立了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網格化管理,把轄區分為若干個網格,由社區干部擔任網格長,居民群眾擔任網格信息員。網格長每天上班前都要到所管的網格內了解情況,讓社區干部工作前移,服務前移,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處理問題,在網格內社區干部積極開展上門服務,積極調處領里糾紛,居民許多糾紛已在網格處理,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加強,進一步做好了基層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化解,實現了社區服務的全覆蓋、全天候、零距離。同時,財政專門劃撥了__x萬經費用于開展網格化管理工作。
(四)扎實開展居住證辦理工作。
按照____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于__x年起在__x路、__x個派出所開展居住證受理試點工作,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從__年__月至今__x公安分局受理了居住證業務__x人,及時審核上報流動人口信息,制證完成__x張,發放居住證____張。通過在__x路、__x個派出所開展居住證受理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和總結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和居住證申請辦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以點帶面,為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居住證受理工作提供經驗,做出示范。
(五)機構運作有序開展。
我區按照上級部署設立各個機構,特別是在去年變更綜治委名稱之后,設立了八個專項組。為了讓八個專項組各牽頭單位及協助單位明確自己的職責,我區多次召開會議,并于今年上半年進行了一次培訓?,F在八個專項組運作有序進行。如教育局多次牽頭組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成員開展校園周邊治安整治工作,促進了全區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不斷好轉,受到社會各界和學校師生的充分肯定。我們還將于本周四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專題會議,進一步布置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六)積極落實綜治工作經費保障。
區委、區政府健全綜治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將綜治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優先保證。一是加強綜治維穩經費保障力度,共投入綜治、維穩經費__x萬元,平安建設表彰經費__x萬元。 二是大力支持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共投入經費__x萬元,用于網格化管理和義務巡邏隊建設。三是科學安排經費,夯實綜治維穩工作基礎。共投入公安、邊防、消防經費__x萬元,警務室建設經費__x萬元,打擊傳銷經費__x萬元。春節慰問經費__x萬元。
二、主要存在問題
雖然我區的綜治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確保了社會的治安良好和政治穩定,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矛盾糾紛的的預警性不夠強,一些可避免的不能化解在萌芽當中;二是傳銷問題還沒有得到根除,稍有松懈就出現反彈;三是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辦法不夠多,效果不夠明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的工作,我們的思路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夯實基礎,創新管理。
1、以維護社會穩定為著眼點,切實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在措施上,要加強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力度,重點要在排查、化解上下功夫,提高對突出矛盾糾紛的預警性,做到穩控在前、化解在一線。
篇4
基層法院在區域范圍內成立司法調解室實現司法為民全覆蓋,構建大調解網絡,在上海法院系統金山法院的做法無疑是處于前列的。
實現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的有效對接
我國的調解制度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司法調解,是指在法院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活動;二是行政調解,是指在具有調解糾紛職能的國家行政機關主持下對糾紛進行調解的活動;三是人民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依法對民間糾紛當事人說服勸解、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
“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和諧”,設立司法調解室是金山區法院探索實行簡單民事案件在庭審前后由駐地調解法官進行調解、化解矛盾制度的重要舉措之一。
據了解,司法調解室的前身是便民接待站。十年前,在金山區剛建區的1997年6月,為方便指導人民調解,方便群眾訴訟,區法院在金山西南角的楓涇鎮設立了楓涇便民訴訟接待站。楓涇接待站成立后深受群眾歡迎,被群眾親切地稱為“流動的法庭”。
在總結楓涇接待站經驗的基礎上,為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區法院積極推行“五進”措施服務新農村建設,即“公開開庭進農村、訴訟調解進農村、接待進農村、司法調研進農村、法制宣傳進農村”,并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在漕涇鎮和廊下鎮設立便民訴訟接待站,每周派出法官下鄉接待群眾,指導人民調解,風雨無阻,從未間斷,化解了許多矛盾糾紛。
幾年來三個接待站共接待群眾3000多人次,指導調解員化解糾紛上千件。
漕涇鎮鎮政府表示,法院司法調解室是關注民生、化解矛盾、方便百姓訴訟,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的重要窗口,它的成立體現了三個方便。
一是方便指導基層調委會開展工作和業務培訓。法院可以每年組織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村(居)調委會人民調解員、信息員等的業務培訓和法律知識專題講座。
二是方便與鎮、街道司法所的聯系,共同化解矛盾。法院在街鎮設立司法調解室,不僅能將司法調解真正落實到最基層,同時也方便與司法所的聯系,構建起大調解的格局。
三是方便老百姓,減少百姓訴訟成本,法制宣傳同步。在街鎮設立法院司法調解室,最直接最明顯的好處,就是方便了老百姓提出訴訟,解答百姓的咨詢,不僅可以減少訴訟成本,也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訴訟,節約訴訟成本。同時在鄉鎮設立司法調解室,既化解了矛盾,又以案釋法,給群眾進行生動的法制教育,受到農民的歡迎。當地百姓親切地把司法調解室稱為“家門口的法庭”。
法院了解社情民意的“探測器”
今年3月19日下午,金山區漕涇鎮的一起相鄰糾紛得到圓滿解決。村民張某與王某的兩只手緊緊地握在了一起,張某高興地說:“沒有法院法官的及時調解,我們隔壁鄰居倆的疙瘩不知啥時能解開?!?/p>
春耕時期是農村矛盾糾紛的高發期,金山區法院把審判工作重心轉移到村鎮,把辦公地點挪到田間地頭,及時處理農村出現的各種矛盾糾紛。張某與王某耕地相鄰,又是鄰居,雙方因一部分宅基地和耕地的歸屬已多次發生爭執沖突。
今年入春以來,由于雙方互不相讓,致使矛盾更加激化,村民張某一怒之下將王某告到法院。了解到這一情況后,金山區法院民一庭法官王靜來到村里著手調查,并與該村的調解主任一起針對當事人所涉及的爭議土地來源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分別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讓雙方當事人當面舉證,并向雙方當事人詳細講解相關的法律規定,使雙方終于明白了不能憑一時沖動,做違法的事。
19日上午,在雙方觀點基本達到一致后,調解法官與該村調解主任及當事人一同對爭議地塊進行了現場勘界、測量,對原有的土地權屬進行進一步確認。下午,張某與王某來到了新成立的司法調解室,簽訂了調解協議。
金山區法院副院長潘家祥說,這是人民調解和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典型案例,作為同村村民,調解還能最大限度地爭取他們的和諧相處。
潘家祥副院長表示,該院覆蓋金山區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的司法調解室,將通過建立人民調解和司法調解對接聯動機制,使人民調解工作得到加強,“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居(村)委,大事不出街道(鎮)”,力爭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置在萌芽,成為法院了解社情民意的“探測器”。
大調解格局的有益嘗試
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聯動機制,是金山區法院探索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格局的有益嘗試。
據悉,金山法院11個司法調解室成立后,該院從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及朱涇人民法庭挑選了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熟悉鎮情和街道社區情況的11名法官負責接待工作,定期到司法調解室辦公,做到接待時間固定,接待人員相對固定,接待內容則多樣化,以滿足不同群眾的需要。
接待法官以方便當事人訴訟為己任,熱情地迎接每一位當事人,創造一種溫和的接待環境,緩解部分當事人的抵觸情緒。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接待來訪。耐心接待每一位當事人,高質量解答他們的咨詢,使當事人懷著疑慮而來,帶著滿意而去。指導當事人訴訟,依法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以及訴訟中所必需的文書格式、要求等,將不會寫字或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引導至鎮法律服務所,由法律服務所代書。對當事人已經寫好的訴狀,進行初步審查,及時發現并指出訴訟材料的欠缺,要求他們補正,使當事人免受來回奔波的勞累。
2、現場調解,審理簡易的民商事案件。對雙方都到司法調解室要求解決糾紛的案件,法官及時組織調解,如能達成調解協議并且雙方愿意簽字生效的,就及時結案,減少當事人訟累。對雙方當事人均在同一地區的簡易的民商事案件,法官通知雙方到接待站,就地開庭,就地解決糾紛。
篇5
第八督查組
按照市綜治委統一部署,我組于10月23日對明村、馬戈莊、白埠、蓼蘭、衛生局、糧食局6個地方的創安工作進行了督查,認真聽取了各地方創安工作情況匯報,現場查看了部分村莊、單位治安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情況;綜治辦、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情況等,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落實?,F將督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總的來看,各鎮、局都能夠從創建“平安平度”的大局出發,按照市綜治委的要求,結合平安創建工作計劃和工作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平安創建活動。自上次督導工作結束以來,各鎮、局重點抓了治安防范措施落實與矛盾糾紛排查以及平安創建部門規范化建設工作,集中開展了總結經驗、典型推廣、鞏固平安創建成果、提高平安創建水平的工作,平安創建工作穩步向前推進。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1、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方面:通過聽取匯報和現場查看發現,各鎮、局基本上都能夠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系統地配置本地本單位的人、財、物,認真細致地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地落實工作。各鎮堅持群眾防范和公安機關打擊防范兩線并舉的方針,普遍建立了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同時對重大設施實施重點看護,并由派出所在重點地段進行布防。從各村治安巡邏情況看,可分為義務巡邏和計酬巡邏兩種類型??偲饋碚f,夜間巡邏程度最高的如蓼蘭鎮,可以達到90。而一些“兩委”班子不和、基層組織渙散的村莊,夜間巡邏組織很不得力。白埠鎮在集體經濟較好的22個村實行固定人員拿報酬的巡邏制度,在集體經濟較差的59個村實行村民義務巡邏制度,使“村村都有巡邏員,夜夜都有把門哨”。在該鎮前洼村,對變壓器、農灌線等重大農用設施通過公開招標承包看護的方式進行防護,將承包人的責、權、利都做了明確的規定。蓼蘭鎮有60多個村莊成立了治安巡邏隊。并由派出所牽頭,為各辦所、中心、站統一配備了報警器,在人防的基礎上,提高了技防的能力,進一步維護了各單位夜間的安全。同時由鎮、村、戶三級簽訂責任狀,加大對非法生產鞭炮的打擊力度,維護一方平安。為了加強對農灌線路的管理,該鎮還在官莊、蔡家禮府、南張家丘等村農灌線路上推行紅色警示燈,達到了較好的防盜目的。明村鎮81個村莊,有20個經濟條件比較好的,每年拿出一部分專項資金給值班人員一定的補助;有50個村莊積極落實農村干部輪流值班,落實一部分群眾義務巡邏,但有11個村莊沒有落實值班巡邏制度。該鎮對804國道等重點地段從夜間10點半到第二天凌晨3點由派出所進行巡邏,對農村大牲畜上了近500套報警器具,同時由村委、戶主和租房人三方聯合簽訂《流動人口暫住和房屋租賃協議》,約定各方在治安管理方面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約束。衛生局開展“百日安全生產大比武”和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切實增強全員質量意識和安全意識,建立完善食品衛生和公共衛生應急反應機制,組建了衛生執法大隊和中隊,加強對食品安全及各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同時組織專門人員對市人民醫院等重點單位進行了一次拉網式檢查,對其他單位進行了幾次不定期抽查,抓好保安措施的落實。糧食局局機關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晚上有2名干部在辦公室坐班堅守崗位,保證工作不出現任何問題。以面粉廠、植物油廠為骨干,成立糧食局應急分隊,歸局“創建”辦公室指揮,隨時出擊;城區重點企業成立夜間巡邏隊,24小時有人看家護院。豐夏公司、淳金公司每晝夜有6-7人的巡邏隊伍,對重點部位蹲點守候,排除各種隱患20余次。
2、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各地方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增強力量,加大力度,健全完善定期排查、領導包案等制度,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明確責任,限期解決,切實解決在基層,穩定在當地,努力為市委市政府分憂解難。衛生局積極推行“三線”工作制度>!<,對出現嚴重案件的單位在年終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全系統無越級訪、集體訪案件發生。蓼蘭鎮由副書記劉學新專門負責工作,按照“跳出抓”的要求,重視對初訪和苗頭性事件的 排查,對全鎮案件進行了一次全方位排查,包案到人。同時積極發揮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對存在的隱性糾紛、公開化的矛盾,村調解委員會主動介入,提前處理,防止矛盾擴大。如該鎮官莊村調解主任在了解到兩戶村民因蓋豬圈發生糾紛、互不相讓時,主動介入說服教育,避免了矛盾激化。在實際工作中,他們又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后進村治理有機結合,同工作大隊、包村站協調配合,排查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事件,截至到九月底,完成了有土地調整任務的4個“兩田制“村莊的土地調整工作,解決了人地矛盾,理順了長莊、西吳家等多個村的財物問題,收繳農業稅尾欠150多萬元。白埠鎮矛盾糾紛排查中心集中于每月的12日、28日定期排查,工作隊每周四總結排查,行政村逢周邊集日的前一天分頭排查,對排查的糾紛由黨政辦牽頭,辦負責定期進行情況通報,準確抓住確定糾紛重點和落實穩控責任人兩個關鍵點,較好的實現了一般糾紛不出村組,村重點糾紛不出工作隊,重大疑難糾紛不出鎮的工作目標。馬戈莊鎮每村配備一名員,每月調度情況。糧食局排查出6名比較不穩定的干部,包案到人,靠上作工作。明村鎮也對有關案件進行了排查。由于各鎮、局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工作到位,措施得力,使得大部分糾紛和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基層,有力的維護的社會的穩定和長治久安。
3、創建平安有關部門規范化建設情況:各鎮、局高度重視本地、本單位的創安部門規范化建設工作,按照綜治委“四位一體“的正規化建設工作要求,完善制度,加大投入,使各類創安組織規范化建設工作穩步前進。白埠鎮堅持每月召開一次綜治例會,對重點問題提交黨委統一研究,同時將每月各工作隊、村莊發生的案件進行通報考核。蓼蘭鎮各村均成立了調解委員會,設立了治保主任職位,各村莊“五位一體”的綜治組織基本能夠正常發揮作用。馬戈莊鎮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配有4名專職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鎮內日常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以及相關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同時由綜治委牽頭,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與,每10天召開一次綜治工作聯席會議,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配合,形成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村鎮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各項工作機制,各項工作進入正常運轉。
三、存在的問題
1、在防范措施落實方面,由于各地經濟狀況、干部素質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小部分村莊治安防范組織體系不完善,沒有建立起正規的、能夠發揮作用的防范隊伍。同時一部分村莊因為經濟原因,對硬件設施投入不大,嚴重影響了安全防范措施的具體落實。
2、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各鎮普遍反映土地調整糾紛和村集體拖欠農戶款項案件涉及利益對象廣泛,關系錯綜復雜,使得工作難度很大,調解成功率普遍較低。
四、對下一步工作的建議
1、進一步加大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力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治觀念,提高其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自覺性。同時要進一步改進教育方式和方法,使人民群眾能夠主動接受法制教育,做到真正懂法、自覺守法、敢于用法。
篇6
一、市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組織籌建、運行基本情況
(一)加強部門協作,搭建工作平臺。
1、搭建醫患糾紛調解運行平臺。今年月中旬,市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聘任三名專職調解員和一名調解員助理。同月,我局會同市衛生局商定市醫患糾紛調委會組成人員,報市人民調解委員會批準。市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三名專職調解員參加市醫患糾紛調委會,負責全市醫患糾紛個案的受理和調解工作。與此同時,在市衛生局支持下,組建市醫患糾紛調解工作聯絡員隊伍,在市衛生局和38家醫療機構內確定42名醫患糾紛調解工作聯絡員,以加強調委會與醫療機構間的聯系互動。在醫患糾紛發生第一時間,聯絡員與醫患糾紛調委會聯系,調解員及時趕到現場,主動介入,在調處階段,聯絡員積極配合調委會開展工作,促進醫方、患方、調解組織三方間的溝通交流。
2、搭建醫患糾紛責任分析論證專業支撐平臺。為適應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專業性要求,選擇82名具有豐富臨床經驗的醫藥、病理、護理等專業人士組成市醫患糾紛責任認定醫學專家庫,在發生重大、復雜醫患糾紛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聘請3—5名醫學專家組成醫療責任分析論證小組,提出責任論定意見,供調解員參考,增強人民調解化解醫患糾紛的專業信服力。
3、搭建醫患糾紛調解的陣地平臺。依托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設置醫患糾紛調委會辦公場所,投入了3萬元在司法局院內租賃了辦公用房,進行裝修,購置辦公桌椅、檔案柜、安裝了電話、電腦、空調等辦公設施,按照規范化調委會“五有六統一”的標準配置軟硬件設施,各項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上墻公開,滿足日常工作的需要。規定醫患糾紛一律離開醫療機構場所,統一到調委會進行調解。
(二)建章立制,配強隊伍。
1、組建專業調解隊伍。鑒于醫患糾紛專業性強的特殊性,在人員構成上充分兼顧了懂法和懂醫兩方面因素。目前,市醫患糾紛調委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員9人,由市司法行政、衛生、公安部門分管領導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及醫學、法學方面專業人士、專職調解員共十一人組成。市調委會聘任3名長期從事法律工作,具有豐富的基層及群眾工作經驗的改任非領導職務的同志但任專職調解員,具體負責醫患糾紛的調解工作,另聘任1名法律專業,能熟練操作電腦的調解員助理協助開展工作,形成“專業互補、技能互助”的調解團隊。
2、建立工作制度。為提升醫患糾紛調解的規范性和公信力,局基層工作管理股指導制定了調解范圍、調解原則、調解紀律及醫患糾紛調委會工作職責與工作流程。建立了工作例會、接待登記、糾紛受理登記、調解指派、調查取證、調解工作程序、調解協議制作、協議履行和回訪等制度。根據調解文書規范格式印制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接待登記表》、《調解申請書》、《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糾紛受理調解通知書》、《提供材料告知書》、《送達回證》等文書,建立了各類接待、受理、登記臺帳,使醫患糾紛調解工作有章可循,促進工作規范開展。
3、健全工作機制。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工作定期學習培訓、重大醫患糾紛集體會商、疑難糾紛聘請專家分析評估、過激糾紛請示報告協調等多項業務制度,并與市衛生局進行工作研討,不斷提高隊伍的業務能力和職業素質。同時醫患糾紛調委會工作經費全部納入市財政預算,保證了醫患糾紛調委會獨立和公正的開展調解工作。
(三)快速高效,開展工作。
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成立后,相繼受理3起醫患糾紛調處申請,醫患糾紛調委會通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全部調解成功,醫、患雙方對調處結果均表示滿意。在醫患糾紛調解具體工作中做到:
一是熱情接待、耐心疏導。4名專職調解工作人員以對醫院和患者雙重負責的責任感,對前來咨詢、申請調解的患者及家屬熱情接待,在認真聽取當事人的陳述,作好談話記錄同時耐心疏導,使患者及家屬放下思想包袱和顧慮,自愿接受調委會的調解。
二是認真分析、多方溝通。認真仔細的傾聽、審閱前來申請調解的患方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同時走訪醫院,調取病例,聽取院方代表的情況說明,組織做好糾紛受理、證據保存、調查取證等工作,對醫患糾紛的產生過程及細節、矛盾焦點產生的因果關系,進行認真分析,依據證據材料和法律法規,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與患方、院方進行溝通,做好組織醫患雙方有效調解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是真情調解,簽定協議。調處過程中,醫患糾紛調委會的調解員作為第三方,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從法理、情理的角度向患方、院方雙方進行耐心細致地分析,增進雙方相互理解,互諒互讓,促進雙方達成共識,簽定調解協議書并及時履行。
二、我市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沒有現成的經驗照搬照用,作為人民調解的指導部門,結合前期的籌備、建設及近期的運行情況,我們認為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工作還需在以下方面完善和加強。
(一)需進一步加強醫患糾紛協作機制建設,實現部門聯動。醫患糾紛發生后,當事人情緒激動,容易激化為和“民轉刑”案件,應建立并全面落實多部門協作制度,保障醫患糾紛調解工作成效。
1、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與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間的協作制度,定期通報調解信息,加強醫患糾紛預防工作。發生重大醫患糾紛,兩部門間要迅速派員指導協調,及時化解處置。
2、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處不可能包攬全部醫患糾紛的處理,要加強人民調解與和行政調解、法院訴訟的銜接配合,形成多元化的醫患糾紛解決機制。對一些糾紛復雜、賠償數額較大的醫患糾紛,在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以后,及時到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強化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給予配合支持。
3、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與法律服務配合制度,發揮司法行政職能優勢,將調解與普法宣傳、法律咨詢服務、法律援助和公證等工作緊密結合,加強宣傳和疏導,使簡單的醫患糾紛“未調先解”,對重大疑難醫患糾紛案件,發揮各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資源優勢,配合專職調解員開展攻堅調解。
(二)需進一步加大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宣傳,提升群眾知曉度。建議在醫療機構內開展針對患者及其親屬的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宣傳,使患方了解人民調解,最大限度地將醫患糾紛引入人民調解化解渠道。通過報刊、電視、網絡宣傳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處的優勢和便利,對采取“醫鬧”方式無理索賠的堅決予以遏制打擊,提高群眾對第三方調處醫患糾紛的認可度,提升社會影響力,使群眾在發生醫患糾紛時理性選擇解決方式。
(三)需加快落實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分擔醫療風險責任。要根據省衛生廳、司法廳、保監會的文件要求,醫療機構宜針對自身情況,積極探索建立醫療責任保險或聯合組建醫療事故賠償基金,由保險公司或基金會直接承擔醫患糾紛賠償責任。這既可提高患方對醫患糾紛調委會的信任度,又可增強醫方的抗風險能力。外地經驗表明,這是處理醫患糾紛行之有效的舉措。與此同時,政府相關部門對醫患糾紛中醫方確無過錯和責任,而患方又有重大損失且經濟十分困難、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宜適度安排資金,酌情救助,讓患方感受黨和政府的溫暖,減少對立。
(四)需完善重大醫患糾紛應急處理機制,嚴厲打擊借醫患糾紛滋事現象。公安機關應針對醫患糾紛引發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頻率、表現方式、規模和激烈程度等情況,制定科學有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旦出現突發事件,公安機關要依法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果斷處置,維護現場秩序,杜絕“小鬧小賠、大鬧大賠”現象的出現。
(五)建議醫療機構健全醫患糾紛預防機制,防患于未然。
1、完善制度,強化管理,規范醫務人員行為,加強“醫德醫風”教育,經常排查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從人員、設施、器械、藥品等方面堵塞漏洞,提高醫療質量,最大限度地減少醫療事故和工作失誤,避免醫患糾紛的發生。
2、醫療機構對醫療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非正常死亡的個案,及時掌握情況,分析原因和責任,依據法規、情勢,采取應對措施,掌握處理糾紛的主動權。
篇7
人民調解工作是維護和保障社會穩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多年來,我區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工作者,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目前,全區已基本形成了一個較為完善的“大調解”格局。至2002年6月底,我區共有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959個,人民調解員3830人。近三年來,全區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民間糾紛13576件,成功調處13338件,成功率達98.2%。防止因民間糾紛引起的自殺14件16人;防止因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的41件150人;制止群眾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體性上訪199批5186人。在著力探索和建立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新機制的過程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Ò»¡¢不斷健全組織網絡,努力提高基層調解隊伍素質
按照“哪里有人群,調解組織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就在哪里發揮作用”的工作要求,我們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不斷創建適應新形勢要求的人民調解組織,在鞏固和完善村、居、企調委會等傳統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同時,不斷延伸工作領域,在全區先后組建起八種類型的調解組織。一是聯片調解組織。為解決區域內幾個周邊鄉鎮間因藺草引發的各類糾紛,在專產藺草的西鄉片建立了聯片調解組織。二是接邊地區調解組織。為解決行政接邊地區糾紛多發的問題,我們建立了區、鎮、村三級聯合調解組織。三是跨區域調解組織。針對兩個行政區域間頻發的一些共性糾紛,在我區的瞻岐鎮與北侖區的三山鄉建立了全市首家跨區域調解組織,借以調處因行政隸屬關系不同而出現的“盲點”糾紛。四是集貿市場調委會。由于經濟利益的交織和影響,使市場成了各種矛盾的交匯點,矛盾解決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集貿市場的秩序穩定。因此,建立集貿市場調委會就顯得尤為重要,目前,我區已有輕紡城等18家集貿市場建立了調解組織。五是個私企業調委會。我局與區工商分局協作,將過去在一些國有、集體企業有的調解組織引入較大的個私企業、三資企業中,化解糾紛成效十分明顯。六是外來人口聚居地調解組織。1998年,我區在天童北路建立了寧波市第一家外來人口調委會,專門調處外來人口聚居地的民間糾紛,該調解組織中的工作人員有外來人口中的優秀分子參與,發揮了較好的作用。七是學校調委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的各種矛盾和影響也滲透到教育系統中,目前,我區區屬中學已全部建立了調委會,學校調委會對指導調處各類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八是社區調委會。在宋詔橋社區建立了我區首家社區調委會,為撤縣設區后我局職能的轉換作了有益的嘗試。經過幾年的努力,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遍布城鄉、扎根基層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化體系已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區共建各類調委會959個,其中,村民調委會665個,居民調委會38個,廠企調委會205個,集貿市場調委會18個,流動人口聚居區調委會2個,聯合調委會8個,其他新型調解組織23個。我們按照“鞏固一類、完善二類、消除三類”的工作思路,深入開展“標準化調委會”建設。目前,組織、制度、工作、報酬“四落實”的基層調委會已達到826個,占86%。這些調委會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員專職化、工作規范化、待遇工薪化、組織網絡化。同時,對已經達到標準化要求的調委會采取動態管理,對工作不到位的,采取了摘牌或降低等級等措施,不斷鞏固和擴大標準化建設成果。
要想提高調處民間糾紛的辦案質量,增強糾紛調解的社會效果,提高調解隊伍的素質是關鍵。為此,我們緊緊抓住農村區域調整、村級換屆選舉和城市社區建設的有利時機,積極做好調委會工作人員的調整和充實工作,使調解隊伍的力量日趨壯大。同時,我們按照“三懂一會”(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會做群眾工作)的目標要求,對全區3830名調解人員進行分層次、多形式的培訓。對全體調解人員,由鎮鄉為主進行每年一度的普遍輪訓。由區普法辦為全區調解人員提供內容較完整的學法材料。三年來共普訓了7600余人次。二是區委黨校重點培訓。由區司法局會同區綜治委,主要做好培訓班的學員管理、課目確定和教員挑選工作。培訓內容主要是當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本現狀、治安形勢與任務、調委會性質任務及民間糾紛調解實務、民間糾紛處理一般原則與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三是以會代訓。主要是召開調解工作經驗交流會,交流工作經驗。通過各種形式的培訓,隨后進行考試,對合格人員進行注冊,并實行持證上崗,佩證調解,使調解隊伍綜合素質不斷優化。
¶þ¡¢不斷強化防范機制,努力構筑“大調解”工作格局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農業、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我區的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斷提高,但隨之而來的是人民內部矛盾也發生了深刻變化,各種矛盾糾紛呈現出復雜性、多發性、群體化和深層次等特點,特別是一些涉及法律問題、干群關系和百姓利益的社會矛盾糾紛已成為影響當前社會穩定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針對人民調解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必須未雨綢繆,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1994年,我區創建了全省第一家司法所——古林鎮司法所,并經過3年的努力,于1996年在全區實現了“鎮鎮建所”;為強化基層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能力,1999年,在高橋鎮和東錢湖鎮開展建立以司法所為依托的調解中心試點工作,在試點的基礎上向全區推開。到2000年8月底,全區各鄉鎮全部建立了調解中心。調解中心的建立,較好地解決了新形勢下日益突出的各類社會矛盾,成功地構筑了“大調解”工作格局,實現了傳統的調解方式的新轉變。在調解形式上,也從過去的“村頭、炕頭、田頭”調解,發展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調解庭,進行開庭式調解,運用調解中心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機制,使人民調解工作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展,并逐步向法制化、規范化方向發展。
目前,全區24個鄉鎮已全部建立了調解中心,有工作人員259人。2001年以來,全區各調解中心共受理各類糾紛1662件,調處成功的有1634件,制止群體性械斗糾紛20件,涉及人數679人,制止群體性上訪事件113件,涉及2858人次。
調解中心的建立,較好地解決了新形勢下日益突出的各類社會矛盾,解決了許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著,部門管不好”的棘手問題,找到了一種依法運用人民調解手段來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有效途徑和工作機制。去年,區委政法委和區綜治辦下發了《鄞縣鄉鎮調解中心工作規范》,使調解中心的運作程序更加規范,制度更加健全。事實證明,由于調解中心調處大量的復雜矛盾和糾紛,強化了超前預防功能,使種種不安定因素明顯下降,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維護基層的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同時,我們繼續探索新時期化解矛盾糾紛、強化調解中心職能的新路子,對建立調解中心與公安“110”聯動聯調網絡作了積極有益的嘗試。2000年11月,我們在高橋鎮成功建立了調解中心與公安“110”緊密型聯動聯調的工作機制。在試點工作中我們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確定聯動聯調工作模式,明確在一個調解中心的前提下,由派出所選派一名熟悉治安業務的骨干專職到調解中心辦公,建立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配套聯動的工作機制;二是界定糾紛移交的范圍,明確了對“110”接警后的3類案件可以移送給調解中心調處:第一類是純屬民間糾紛的案件。第二類是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情節輕微,不夠治安處罰而可以作調解處理的。第三類是雖然違法行為可由公安機關給以治安處罰,但對引發糾紛的原因,如宅基地糾紛等應當移送調解中心調處;三是嚴格糾紛移交程序。明確凡公安派出所在移送調解中心的案件,承辦民警或接警民警應做好相關筆錄,填寫案件移送單并經派出所領導簽字同意后,隨相關材料一并移送,經調解中心主任批準后由調解中心受理。
在成功試點的基礎上,我們于2001年4月在東錢湖、邱隘、下應、古林、高橋、石矸、姜山、鐘公廟8個環寧波市區的重點鄉鎮正式建立了調解中心與公安“110”緊密型的聯動聯調網絡,針對各鄉鎮的實際情況,確定派出所民警固定坐班制和輪流值班制等不同方式,逐步完善聯動聯調工作機制。2001年底,我們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廣了這一做法,及時有力地調處了各類糾紛,受到了群眾的好評和上級的肯定。
為進一步加強對突發性事件處置的工作力度,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積極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基層,我們按照區委、區府的要求,并在借鑒公安、等部門對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預案的基礎上,草擬了對突發性事件(糾紛)處置工作預案,并將此項工作的試點放在了基礎較好的咸祥鎮,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區范圍逐步推開。自2001年5月開展以來,已收到了較好的實際效果,30余件突發性事件按照預案操作,得到了妥善地處置,充分發揮了司法所、調解中心在化解矛盾中的一線作用和公安機關在調解中心的后盾作用。
Èý¡¢不斷強化激勵機制,積極推行人民調解員等級制
近年來,我區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建設已有了良好的基礎,“大調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鶎尤嗣裾{解組織通過及時有效地調解民間糾紛,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發揮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為了更好地激發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建立長效激勵機制,2001年3月,我局在寧波市司法局的指導和幫助下,在古林鎮開展了人民調解員等級制度試點工作。試點工作經過了調查摸底、制定方案,宣傳發動、調查登記,培訓考核、個人申報,等級評審、授予等級四個階段。通過市、區、鎮三級司法行政部門的共同努力,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據人民調解員的工作實績、資歷等情況,經考核后分別授予四級調解員1名,三級5名(其邀1名),二級26名(其邀9名),一級81名(其邀7名),并統一進行了授證授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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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鎮東紀二村是擁有2700多人,42名黨員的大村。由于歷屆村班子戰斗力不強,群眾威信不高,各項工作沒能正常開展,已成為小有名氣的“難纏村”。自86年以來,18年間先后有9人曾任過該村支部書記,班子渙散、矛盾糾紛多、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搶占亂占宅基地現象時有發生,人地矛盾非常突出,集體債務超過60萬元,20__年、20__年連續兩年出現了違法生育,被省、濟寧市納入計劃生育重點管理范圍。
4月26日,我們__鎮工作組駐村以后,在廣泛征求黨員干部、村民代表建議的基礎上,按照“解決問題與長遠發展兩步走”的總體思路,從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入手,牢牢抓住土地調整、社會穩定、計劃生育三項工作,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做了大量深入細致的工作,使東紀二村多年積壓的問題逐步得到解決,黨員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逐步提高,村容村貌和治安環境明顯改善,各項工作得到整體推進。
一、抓班子強隊伍、夯實村級基層組織
我們認為,“治軟治散先治人,治人先治帶頭人”,從根本上改變東紀二村的落后面貌,關鍵是建立一個團結實干、富有戰斗力的黨支部班子。第一,配套健全基層組織。我們了解到東二村班子渙散,主要原因在于村兩委成員不團結,以武力論權勢,工作組把這一情況匯報黨委,并請示了由一名經驗豐富的鎮工作人員掛職東紀二村的支部書記,同時配全充實了職能組織,由兩委成員交叉任職,以培養后備干部使村兩委擰成一股繩。第二,加強制度建設。我們工作組把制度建設作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根本保證,按照“五個好”要求,協助村里建立健全了“”制度、黨員活動日制度、黨員教育培訓、發展黨員制度、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干部管理監督制度等各項制度。并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狠抓制度的貫徹落實,促使東紀二村逐漸步入了制度化、規范化軌道。第三,加強陣地建設。為積極發揮黨員活動室的載體作用,我們幫助村兩委建起了黨員活動室,按照有房子、有牌子、有旗子、有桌子、有凳子的“五有”標準,完善內部設施,加強硬件建設。第四,加強黨員干部的培訓。我們多次召開兩委會,黨員代表會,教育黨員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統一干部思想。七一期間,我們利用三天的時間舉辦黨員干部培訓班。在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的同時,與他們一道協商發展規劃及開展工作的方式方法。通過教育整頓,東紀二村的班子問題得到了有效的解決。
二、強措施解難題、確保重點工作的開展
我們工作組把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當務之急,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按照“以點帶面、以整體工作化解局部矛盾”的思路推動工作的開展。
(一)多措并舉,創建平安村莊。由于多年來該村各項工作混亂,治安狀況差,群眾缺乏安全感,加之塌陷地補償等問題,村民多次上訪,已成為聞名的“問題村”、“釘子村”、“上訪村”。我們工作組針對這一情況首先組織開展了矛盾糾紛定期排查活動。聯合鎮司法、派出所等部門,印制《矛盾糾紛排查表》,深入到戶做好思想工作,及時疏理矛盾糾紛,力爭將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第二,建立完善村級治安聯防制度。我們協助村兩委制定了夜間巡邏值班表、十戶聯防輪流制度,工作組與村兩委成員交叉輪流巡邏值班,并要求所有成員24小時手機開機,辦公室24小時輪流值守,隨時接待來訪群眾,消除隱患。第三,大力推進村務、財務公開,提高村務管理的透明度。財務不清是每個后進村的焦點問題,我們邀請鎮審計辦、經管站的人員參加,理清了村的財務,并成立民主理財小組,把債權、債務等開支帳目擺放桌面,及時張榜公布,讓干部清白了,群眾明白了。在處理群眾的來訪問題上,我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為群眾提供一個安定祥和的生產、生活環境。目前,群眾的安全感普遍增強,共化解矛盾糾紛43起。
(二)集思廣益,搞好土地調整。由于該村近20年沒有調整土地,造成了人地矛盾突出,成為全村的矛盾焦點。為解決土地問題,我們廣泛征求黨員干部及群眾意見,相繼召開了兩委會、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印發了《致東紀二村全體村民的 一封信》,戶均一份,闡明了工作組的思路,動員全體群眾以實際行動參與到土地調整工作中來。制定了《〈東紀二村20__年土地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為方便群眾反映情況,設立了11個意見箱,并公開了村情民意舉報電話(______*),在經全體黨員干部和村民代表一致同意的基礎上,制定了《土地調整方案》,幫助各經營組也制定了《實施細則》。方案確定后,為確保東紀二村的所有村民都能平均分配到土地,我們工作組的全體同志同村兩委一道,冒著36度以上的烈日連續奮斗了10多天的時間,對各經營組的土地進行實地丈量。我們先從遺留問題多、工作難度大的第八經營組入手,逐組調整,做到第八經營組土地已經調整完畢,分地到戶;第十二、十三、十五經營組在調整之中。目前,東紀二村的土地調整工作已基本結束。
(三)深入細致,推進計劃生育。工作組駐村以來,我們認真分析總結了該村過去計劃生育工作經驗教訓,從夯實計生工作基礎入手,下大力氣,做好計生工作。一是加大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力度,我們工作組結合計生辦的工作,利用廣播、發放明白紙、舉辦培訓班等形式講解宣傳計生知識。二是建設了高標準的人口文化大院,維修粉刷門、窗、墻壁,制作了高標準制度匾牌,并上墻。三是調整計劃生育工作專職隊伍。四是組織計生辦站人員40多人先后兩次對東紀二村展開了一次“拉網式”的排查,徹底清除了計劃外懷孕、手術、持證流引產等六項底子。五是對49歲以下的已婚育齡婦女從新建檔立卡,確保檔案簿的清晰規范。通過春、夏兩次的健康查體,目前,沒有發現違反計劃生育現象的發生,為確保年底跳出重點管理的范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找路子促發展、千方百計富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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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市委“抓轉型、重民生、迎大慶”這條主線,以區委二屆八次全體(擴大)會議提出的奮斗目標為重心,突出抓好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以宣傳全國、自治區、市和我區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為主要內容,以“普及安全常識、全民共創平安”為主題,按照區委確定的“繼續推進‘兩大戰略’、‘四大工程’和‘三個區’建設步伐”的總體部署,確保建市五十周年大慶順利開展,推動政法綜治工作全面發展進步,為我區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組織機構
為抓好綜治宣傳月工作,我局決定成立綜治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區司法局黨總支書記、局長
副組長:區司法局副局長
區司法局副局長
成員:
具體宣傳活動的開展由副組長李貞負責組織協調。
三、宣傳重點
1、廣泛宣傳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全國、自治區、市和我區政法綜治工作會議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重要部署;宣傳中央、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維護社會穩定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部署。
2、宣傳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綜治政治責任,大力開展平安建設,狠抓綜治各項措施的落實,全面提升基層平安創建水平所取得的成效;宣傳政法機關、綜治各部門充分發揮在平安創建中的作用,全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工作。
3、宣傳黨政部門在改善民生,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中所采取的各項新思路、新舉措及探索總結出來的好經驗、好做法。
4、宣傳社會各界、各部門積極參與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進行齊抓共管的情況;宣傳人民群眾開展群防群治的經驗和見義勇為的先進事跡。
5、宣傳司法局廣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突出宣傳司法局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穩工作方面良好做法。
四、活動內容
1、宣傳月期間,要深入鄉村、學校、企業、市場、宗教場所、軍營、機關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按照區綜治委統一安排,3月13日、14日分別在文景廣場、紅果子集貿市場參與集中宣傳。
2、組織召開一次以平安創建為主題的學習座談會,認真研究分析探索平安創建的經驗和教訓。
3、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權益,熱情接待來人來訪,著力化解各類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切實承擔起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
4、認真落實司法局領導接待日制度,做好隱患的排查和調處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的穩定。
5、發放《區城鄉居民法律意識法律服務需求調查問卷》《區法律援助調查問卷》《區法制宣傳教育情況調查問卷》。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狠抓責任落實。各部門要把抓好平安建設和綜治宣傳月活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明確分工、專人負責,確保宣傳月活動扎實開展;要按照宣傳月活動的內容和形式,將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局領導班子要帶頭開展宣傳活動。
2、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形式、方法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全體干部職工治安防范意識,組織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平安”創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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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較大的醫院基本上已經實現了患者病歷的電子信息錄入,但在眾多中小醫院中,保存的仍是紙質信息,一方面查詢起來非常不便,費時費力,另一方面由于書寫等方面的問題,常會出現張冠李戴的現象,嚴重影響了病歷檔案工作效能的發揮以及病歷檔案工作者的效率。二是規范化不足。主要表現在書寫質量差,不完整、不準確、不規范,書寫馬虎難辨認;收集不到位,歸檔不及時,病歷資料缺失問題普遍;檢索方式單一,查找不便等。三是利用率不高。大部分醫院對病歷整理歸檔后就束之高閣,后期的管理、應用跟不上,不能為領導決策、糾紛處理、科研教學等提供便利和依據。正是由于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病歷檔案應有功能的發揮,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和諧醫患關系的建立。
二、加強病歷檔案管理對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意義
近年來,醫患關系緊張以及由此引發的矛盾糾紛日益增多已經成為威脅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造成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很多,這其中病歷管理不當造成的患者與醫生或醫院之間不信任成為最重要的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加強對病歷檔案的管理工作就顯得非常必要。病歷檔案是醫院對患者醫學治療全過程進行記錄的職業文書,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是醫療糾紛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證據。醫院工作人員對患者病歷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書寫,以及醫院對病歷的科學歸檔和依法管理,一方面能夠保證患者即使在缺乏醫療知識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調取病歷檔案向其他醫院的權威專家咨詢,從而獲得充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另一方面即使發生了醫療糾紛,通過調取病歷檔案就能夠為有疑慮的患者提供可以查詢的依據,這也是尊重患者、獲得患者理解進而化解矛盾糾紛的前提。此外,真實完整的病歷檔案也能為醫院工作人員在舉證責任和保護自我權益時提供有力的證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加強病歷檔案管理工作,既是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的有效方式,也是減少醫患糾紛,化解醫患矛盾,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有效檔案人語途徑。
三、加強病歷檔案管理,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舉措
1.規范檔案管理,提高管理人員素質。一方面要建立專門的病歷檔案管理室,健全相應的檔案管理制度,完善檔案管理工作規范和流程,并且把規范公之于眾,使全體職工不僅了解檔案管理制度的內容,更能自覺遵守。另一方面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檔案干部管理隊伍。要以培育專家型、技能型檔案人才隊伍為目標,進一步加強檔案干部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訓。通過開展對檔案人員在職在崗的專題培訓和競賽考核,著力提高檔案人員的實際應用能力和創新能力。鼓勵檔案管理人員競爭上崗,爭當行家里手,努力把醫院檔案部門建設成學習型和研究型部門,在確保醫療術語、符號等的正確錄入、患者病歷檔案的及時歸檔整理、電子化管理方式的推進等方面彰顯檔案管理人員不斷提升的能力和素質。同時,還應加強檔案管理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行為規范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其服務意識和服務技能,激勵檔案管理人員為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無私奉獻,促進醫患關系和諧。
2.提高檔案管理信息化程度,加快推進電子檔案建設。目前,傳統的紙質病歷檔案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患者和醫院查詢、整理、分析以及科研等的應用,電子檔案在檔案管理中逐漸成為新的主角。這就要求我們不斷提高檔案管理信息化程度,加快電子檔案建設,實現檔案信息的快速傳遞和資源共享,最大程度提高檔案利用率。此外,利用現代科學技術,通過對外的網絡信息平臺,在網上公開各種藥品價格、繳費清單,診療過程的全程透明服務,也是從根源上遏制醫患矛盾發生進而促進和諧醫患關系的重要措施。
3.建立醫、患檔案“雙向管理機制”,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和諧的醫患關系必須建立在道德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良好的醫德醫風是醫院贏得病人信任的有力保證,是維護醫療秩序的支柱。和諧醫患關系的產生,不僅要求檔案管理人員完善患者病歷的管理,同時,也要求醫院對醫護人員建立個人診療檔案,形成對醫護人員的約束機制,實現醫護、患者的“雙向管理”,促進醫德醫風的提升。醫院要成立醫德醫風領導小組,完善醫德醫風制度建設和內外約束機制。并在報亭、走廊等公共場所設立意見箱、投訴電話等,邀請院領導、患者、院外監督員組成考察團,對醫護人員的醫德醫風實行周講評、月檢查、半年初評、全年總評的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結果與科室、個人獎金掛鉤,作為應聘、提薪、晉升以及評選先進集體和個人的重要條件,建立醫務人員個人信用檔案,督促其改正工作缺陷、匡正工作作風,使可能出現的醫患矛盾“前移”,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解決。
4.做好醫療糾紛檔案管理,完善病歷檔案體系。醫療糾紛檔案是病歷檔案的后續,也是一起醫療糾紛案例中,完整的病歷檔案的一部分。它是隨著醫療糾紛處置而產生的一系列文字材料,是指在接待、處理、調查醫療糾紛過程中形成的一些文字材料的總結,通過收集、整理、分類成為醫院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套完整的醫療糾紛檔案涵蓋了糾紛的起因、處理經過、結案、醫院內部對整個糾紛的總結及處理文件等內容。管理好醫療糾紛檔案,對醫院正確處理醫療糾紛,加強醫療安全,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具有重要意義。一是可以發揮信息作用,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通過對醫療糾紛檔案的管理,進行分析統計,找出原因,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彌補,為規章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據;二是教育醫務人員避免同類糾紛的產生,可以通過學習別人成功或失敗的經驗,分析原因,找出規律,從而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三是為醫療法學和醫患關系方面的研究提供案例,完整豐富的案例資源可以使醫療法學和醫患關系方面的研究結果更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只有做好了醫療糾紛檔案工作,才能形成一套完備的病歷檔案,而醫療糾紛檔案又起到了從根本上遏制醫療事故、杜絕醫患糾紛的作用,從而推進和諧醫患關系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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