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聯席會議制度

時間:2022-10-21 0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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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聯席會議制度

**縣午街鋪鎮積極探索黨員和群眾共同議事、民主決策機制新途徑,于今年7月出臺了《午街鋪鎮村黨支部和村民代表聯席會議制度(試行)》,在農村各項工作中實行議事決策聯席會議制,并對參加聯席會議的人員范圍、議事范圍、議事原則、議事程序、實施保障五個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一是民主公開,確定四類人員參加會議。明確參加聯席會議的人員是村黨支部黨員,村民代表,轄區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離退休干部和在村內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

二是突出重點,確定七個方面的議事內容。分別是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落實上級黨委重要會議、重要文件、重大決策部署的措施;落實鎮黨代會、人代會作出的決定、決議措施;部署本村(組)經濟社會中帶有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問題;決定本村(組)重大建設項目和大額資金的安排使用;決定本村(組)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關系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決定本(村)組群眾反映強烈,急需研究和解決的重大事項和問題等。

三是把握方向,確定四條議事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廣泛聽取黨員和群眾代表的意見,取得一致意見后再決策;一經決策,村(組)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在行動上保持一致;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議事和表決的,村(組)領導班子成員可相機處置,但事后應及時向黨員和群眾代表說明。

四是民主決策,確定六項議事程序。議題原則由村黨支部書記和村民小組長商量確定;圍繞決定事項開展調查研究,擬定初步方案;方案確定后,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方案提交村黨支部和群眾代表會議進行表決,表決時黨員和群眾代表實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80%方能進行表決,表決時必須超過實到會人數的80%同意表決才有效;對村黨支部和村民代表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要通過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通報,公示內容包括決策的程序、方法和結果等;對村黨支部和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的重大的事項,應向鎮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備案。

五是確保落實,確定三項保障措施。討論決定的事項由專人督促落實;村黨支部和村(組)領導要及時了解會議決定的實施情況,并向黨員和群眾通報;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決策失誤追究。

制度的實施,有效保證了村民自治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了農村基層民主的擴大和實現,為更好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了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