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饅頭等食品管治通知

時間:2022-05-29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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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饅頭等食品管治通知

根據省食安辦《關于加強饅頭等食品生產銷售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安辦明電[]2號)、《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工商局關于組織開展全省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委教明電[]21號)文件精神,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做好當前饅頭等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職責和責任

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要明確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實施方案。同時,學校應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的食品安全職責,強化安全責任,相關的安全管理條款要在就餐場所公示。要進一步落實校長(園長)分管領導及具體責任人責任,嚴格落實追究制度。

二、嚴抓源頭,切實做好食品采購索證工作

依據衛生部《餐館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的要求,切實把好食品采購、驗收質量關,在食品采購、驗收過程中,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堅持通過正規渠道進貨,嚴禁采購假冒偽劣或無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及原料;二是根據規定需要索證的食品,必須向供貨商索取檢驗報告或可溯源的購物憑證;三是采購的食品在入庫前和使用前要檢查所購食品與憑證,物單相符后方可入庫或使用;四是妥善登記、驗收、保管好索證資料,不得涂改和仿造;五是通過完善索證制度,嚴防劣質油脂(含地溝油)、病毒死豬肉、不合格餐具、劣質豆制品及不合格主食流入學校食堂。

三、建立預警機制,有效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各學校要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的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以及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按有關規定及時防范衛生突發事件,一旦發生應立即報告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處置,并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開展隱患排查,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各學校要對本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隱患排查,重點排查內容包括:是否存在用非食用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生產的食品或者超范圍和過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是否存在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是否存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雜使假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存在經營資格問題,主要看食品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期限是否有效,是否超范圍經營,是否具備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

各學校要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小賣部、飲用水、學生自備菜的定期檢查制度,嚴禁學校食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加強食品添加劑管理,建立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同時要定期對學校采購、佇藏的各類食品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學校內存在出售易引發中毒事件的食物,使用過期、發霉和變質的油、大米、面粉等食用原料加工食品,銷售過期、變質或被污染的食品,食品加工場地環境、衛生狀況惡劣等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五、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識

各學校要采用黑板報、墻報、條幅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廣大師生維護自身健康權益的安全意識。同時及時收集相關的信息、工作情況隨安全隱患排查月報一并報送區教育局體衛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