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會議上領導講話

時間:2022-12-06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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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會議上領導講話

一、我市法律援助的成功實踐,為開展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奠定了基礎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及推進法治化社會的進程,逐步走上了規范化管理的軌道。自年實行法律援助制度以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共解答群眾法律咨詢50萬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近萬件,法律文書1.2萬件,舉辦法律援助咨詢活動3000多場,為各類學校舉辦法制報告會余場,為受援當事人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近億元,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受到了全市人民的熱烈歡迎和普遍贊譽。特別是年以來,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緊密聯系法律援助工作實際,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武裝頭腦,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積極參加“法律援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和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在活動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了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樹立了改革創新意識,認真破除小進即滿、因循守舊、消極畏難思想,進一步增強了居安思危、開拓進取、服務大局、執政為民意識,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創新的辦法解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通過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參加“法律援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和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廣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端正了工作態度,理清了工作思路,改進了工作作風,提高了工作效率,進一步增強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政治和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為法律援助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

二、充分認識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開展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應援盡援,是指各級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維護社會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確保每個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困難群眾都能得到及時合格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作為國家設定的保障困難群眾享有平等法律幫助權的制度,通過政府為困難群眾提供無償法律服務來幫助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兼有政府行為和社會公益雙重特性,在協調黨群關系、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實行應援盡援,能夠有效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提高受援群眾數量,盡可能化解已有矛盾,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得到及時的法律援助,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營造寬松和諧的外部環境。

二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改革越來越深入,政法工作的職責和范圍越來越廣泛。過去政法工作主要職責就是打擊犯罪,今后打擊犯罪這一手肯定不能丟,但更多的工作任務是大量化解矛盾糾紛。打擊犯罪工作任務所占我們整個工作的分量越來越少,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事情越來越多。由人民矛盾引發的社會問題占的比重今后還會逐步上升,所以我們必須清醒認識新的形勢,必須認識到我們的工作職責和任務發生的變化,把我們工作的著力點適時調整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上,其中一個方面就是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上,通過這樣一項工作促進和維護社會穩定。

三是開展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是黨委、政府執政為民、關注民生的具體體現。百姓安,則國家安;基層穩,則社會穩。法律援助是一項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法律救濟制度,服務對象主要是基層經濟困難群眾。開展應援盡援,降低門檻,暢通法律援助入口,有助于法律援助進入困難百姓家,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貼近群眾、貼近基層,從而為更多的經濟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提供足夠的機會和可能。同時,案件受理數量、受援群眾數量、服務質量大幅提高,長期困擾群眾的打官司難問題將得到有效緩解,越來越多的群眾能夠直接通過法律援助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實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懷。

四是開展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是全面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的重要舉措。自年以來,經過近10年的不懈努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法律援助日益深入人心,辦案數量逐年增加。但是應該看到,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市還存在著法律援助經費不足、服務渠道不暢和援助措施不力等現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和制約了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集中表現在提供法律援助的數量和質量還滿足不了社會困難群體的需求,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較為突出。開展應援盡援,力爭使每一個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難群眾都能獲得及時合格的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得不到法律援助的情形,其本身就是對《法律援助條例》的最好貫徹,同時也是實現法律援助工作目標的有效手段。

五是開展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有助于促進司法公正,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開展應援盡援的目的是通過保持控、辯、審平衡,達到促進司法公正、保障人權的作用。另外,和諧社會也是法治社會,法治是和諧的保障。開展應援盡援有助于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避免權利保障失衡現象,從而使絕大多數人都能在司法審判中得到幫助,享受文明社會及法制建設的成果。

三、加強領導,加強協調,努力形成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的良好格局

法律援助的特點是面向社會的貧弱殘疾者等特殊社會群體,具有能夠直接、迅速地反映社會動向的功能。通過法律援助這一渠道,便于黨和政府及時掌握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動向和苗頭,把各種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如果離開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離開黨委、政府、政法委的直接領導和推動,離開經費的支付及機構和人員的支持,這項工作做好很難。要向黨委、政府多匯報,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政法委書記應該主動聽取匯報,對需要解決的問題認真研究,在政法委能夠解決的范圍內盡量給予支持、幫助、解決。對解決不了的問題,通過政法委、司法局一起向黨委、政府匯報,各級政法委要把這項工作納入政法委年度工作的范圍之內,每年都要召開一次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對解決工作經費和一些具體問題給予支持和幫助。市、縣區兩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應該高度重視、關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形成黨委重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的良好格局。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市、縣區兩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把法律援助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當地政府年度為民辦實事的具體計劃。要增加投入,不斷增強法律援助的物質保障能力;要立足服務,不斷增強法律援助的組織建設能力;要著眼規范,不斷增強法律援助的服務工作能力。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有關法律援助執法檢查、社會捐助優惠政策、表彰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等項措施,為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各相關部門務必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司法部、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九部委《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市、縣區兩級司法行政機關要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匯報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開展情況,主動與財政、編制等政府部門和公檢法機關溝通,取得有關部門的配合與支持,形成實施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的合力,確保法律援助政府責任落到實處。

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密切協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積極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健康發展,為構建平安和諧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