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所得稅匯算清繳通知

時間:2022-03-19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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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所得稅匯算清繳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廣東、海南省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為做好20**年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協調。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常規性基礎工作。匯算清繳質量的好壞,不僅關系到涉外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和稅款的足額入庫,而且關系到吸引外商投資軟環境的改善、涉外企業稅收基礎管理和納稅評估、稅務審計以及反避稅工作的深入開展。對此,各級稅務機關必須高度重視,要按照匯算清繳工作規程的要求成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近期,總局已經實現了匯算清繳軟件與綜合征管軟件的數據銜接并下發了軟件升級補丁,各級國際(涉外)稅收管理部門應牽頭負責組織實施,信息中心、稅源管理、計劃征收等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匯算清繳軟件與綜合征管軟件數據接口工作安全進行,共同做好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

二、加強業務和操作技能培訓,做好申報期間的納稅服務。為了配合各地的業務培訓和宣傳輔導工作,方便納稅人填報申報表,總局今年重新修訂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輔導材料》(總局將通過服務器或其他形式下發),從每張申報表的填表目的、口徑、欄目邏輯關系和電腦操作作了說明,對每張申報表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提示,并強化了申報審核軟件的政策提示功能。各地要加強對基層稅務機關的業務指導和工作督導,使人員的知識結構、思維方式適應信息化建設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匯算清繳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本領。要通過各種形式為納稅人提供更高層次、更為便捷的服務,幫助納稅人了解和履行納稅義務,協助他們解決申報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正確填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做好年終稅款的決算申報,提高稅法遵從度。

三、核實戶管情況,夯實征管基礎。稅源戶籍管理是匯算清繳工作的基礎,各地應以全國換發稅務登記證的工作為契機,切實摸清轄區內的正常企業、非正常企業和籌建期企業的真實情況,及時歸納、整理和分析戶管的各類信息,保證戶管情況統計的準確性,夯實管理基礎,堵塞稅收漏洞。除按規定可不參加匯算清繳的外,確保其他企業納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范圍。

四、規范工作流程,實現數據共享。為進一步實現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的共享,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一致性,減輕基層稅務人員的工作壓力,總局已組織開發了匯算清繳軟件與綜合征管軟件數據接口程序,并制定了相應的業務工作流程(見附件1)。各地應重視數據接口程序的應用,加強工作銜接,認真落實前期各項準備事項,嚴格按照軟件銜接業務流程的要求開展工作。對應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上報總局。

五、嚴格加收滯納金,確保申報準確率。為制止滯納金加收的隨意性,確保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準確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應補繳的稅款未在5月31日前繳納入庫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從6月1日起按日計算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六、注重數據質量,確保數據的增值利用。各地在受理企業年終所得稅申報時,要嚴把申報數據的錄入關和審核關,及時發現和糾正數據的各種邏輯性、常識性錯誤,并防止垃圾數據進入匯繳系統,注重數據質量,確保20**年度上報匯算清繳數據的完整、準確。此外,總局最近編制下發的《20**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基礎數據資料》,是在歸集、整理、分析20**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申報資料的基礎上編印而成的,內容豐富、數據翔實,可廣泛應用于涉外稅收管理各工作環節。各地可充分利用匯算清繳信息資源,依托現代信息技術,按照一體化工作運轉機制的要求,逐步實現匯算清繳、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和反避稅調查工作的良性互動,進一步提高企業所得稅管理質量和效率,實現企業所得稅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七、做好軟件的升級及運用工作。為加強納稅評估和稅務審計,根據各地的意見和建議,總局在申報系統中試掛了4張企業會計決算報表(按照財政部門規范的格式)和7張企業與其關聯企業間交易申報附表(見附件2)。在20**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中,總局暫不統一要求納稅人填報,由各地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擇并指導納稅人填報。此外,根據上一年度匯算清繳工作中發現的軟件問題,總局將在近期內對匯算清繳軟件進行修訂、升級,屆時請各地及時下載軟件補丁,并通知納稅人對軟件進行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