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建設管理通知

時間:2022-09-12 0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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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建設管理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我縣縣域經濟快速發展,城鎮建設顯現了較好的發展態勢,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為加快城鎮建設步伐,促進城鎮健康發展,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就規范、加強鄉鎮政府所在地城鎮建設規劃和用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城鎮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刻領會城鎮建設和發展在深化農村經濟改革、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和富裕農民中的重要作用,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堅持適度集聚、節約用地和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正確處理城鎮發展用地與保護耕地以及依法行政與積極主動為經濟建設服務的關系,促進城鎮建設健康發展。

二、嚴格報批程序,加強部門協作。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全面推進由點、線向面的開發建設方式,提高城鎮開發建設的綜合水平。在城鎮建設規劃范圍內堅持走成片開發和集中統建的路子,原則上不單獨審批宅基地和零星建設項目。新建和改(擴)建建設項目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并嚴格按照縣建設部門規劃選址、發改委批準立項、國土部門供地的規定程序報批,在依法取得《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開工建設。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協作,規范管理,搞好服務。

三、規范用地秩序,依法保障用地。堅持土地的集中統一管理,用足用活現行的土地利用政策,充分挖掘存量建設用地的潛力。除法律規定可以保留劃撥方式供地以外,經營性用地一律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配置方式,由縣國土部門統一組織,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較大建設項目,出讓地塊的規劃設計方案要經專家評審,項目用地要經縣土地市場管理委員會研究批準。土地出讓收益要全額上繳縣財政,由縣政府批準按規定返還鄉鎮,主要用于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整理。

四、切實加強領導,提高管理水平。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把城鎮建設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各鄉鎮要成立城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城鎮建設的指導和扶持,進一步加大城鎮建設中各類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依法保護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加快城鎮發展的新路子,經營好城鎮范圍內的有形和無形資產,通過市場化運作,最大限度地盤活存量、引進增量,多渠道籌措城鎮建設資金,提高城鎮管理水平,推動全縣城鎮建設快速、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