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廉潔村居建設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26 14: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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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十四屆二次全會和市紀委全會部署,扎實推進村居建設,根據市委《關于深入推進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從2022年開始,每年擇優培育3個示范村(居),積極營造學先進、比先進、作貢獻、當表率的氛圍,以點帶面推進村居建設。到2025年,村居建設全面推進并基本成型,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機制更加健全,基層黨員干部敬畏意識、意識明顯增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基層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更加有效,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得到全面延伸,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二、工作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堅定不移把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各村(居),把講政治要求貫穿于村居建設全過程,夯實村(居)黨組織政治功能,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厚植黨的執政之基。
2.堅持服務大局。以保障基層群眾合法權益為落腳點,推動落實各項惠民利民政策,著力解決影響村(居)發展穩定的黨風政風鄉風民風問題。
3.堅持思想引領。突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引領作用,積極促進文化與紅色文化、鄉土文化有機融合,強化公序良俗、村規民約、家規家訓教化功能,努力塑造淳樸文明的良好風氣。
4.堅持群眾路線。一切從實際出發,突出標準化引領、個性化推進,有效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切實保障社會組織和基層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權利,激發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5.堅持標本兼治。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突出問題導向,深化標本兼治,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
6.堅持因地制宜。積極倡導各村(居)發揮主觀能動性,聚焦本村(居)特色,樹立精品意識,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不斷豐富村居內涵,提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科學化水平。
三、主要舉措
(一)堅持黨建引領,實施“清正尚廉”工程
1.加強組織建設。健全完善村(居)黨組織理論學習制度,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三會一課”、主題黨日、黨務公開、民主評議、組織生活會等制度。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重大問題請示報告、村級黨組織書記末位表態等制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對民族、宗教等意識形態領域風險點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層意識形態陣地。推進德治建設,鞏固法治成果,完善黨建統領,自治、德治、法治相結合的“一統三治”基層治理模式。夯實基層組織基礎,強化農村黨員分類管理,推行有職黨員定崗履責、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做好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責任單位:鎮黨群工作局、各村居黨組織)
2.配強干部隊伍。認真落實《關于推進村干部隊伍雁陣培育計劃(2021-2025年)的指導意見》,健全完善“選育管用”四位一體鏈條,有序提升村(居)干部政治能力、推進鄉村振興能力、現代治理能力、服務群眾能力。嚴格村(居)干部履職管理,健全村干部規范化管理辦法,加強不合格村(居)干部教育處置;建立村居后備干部庫,實行動態管理、跟蹤培養、定期考察,確保村(居)干部儲備充足、結構合理、梯次使用。落實“一肩挑”后村(居)黨組織書記監督制度,厘清主體責任、主管責任和監督責任。完善村(居)干部行為規范和管理辦法,制定出臺村(居)黨組織組織力監測辦法,堅持用制度“管”出真抓實干,用考核“考”出擔當作為,努力促進村(居)干部履職規范、務實。(責任單位:鎮紀委、鎮黨群工作局、各村居黨組織)
3.推進勤廉管理。加強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對村(居)干部履職內容進行“清單式”梳理,制定權力清單、履職要點、權力流程圖,進一步規范村級小微權力監管重點和約束方式,確保村(居)權力在制度的范疇內有效運行。建立黨員干部勤廉承諾制度,村(居)干部簽訂廉政承諾書,公開承諾勤廉履職,帶頭遵規守紀、勤政為民、筑牢防線、不踩紅線、守住底線。建立村(居)黨員干部檔案,定期組織開展村(居)黨組織書記述職述廉活動,常態化開展談心談話活動。(責任單位:鎮紀委、各村居黨組織)
4.完善監督體系。配齊配強基層紀檢組織力量,各村(居)黨組織全面設立紀檢委員,村紀檢委員原則上由不是村委會委員的副書記兼任。加強村(居)民主監督,深化村(居)監委會建設,規范村(居)務監督工作機制和程序,厘清監督重點和職責邊界,保障村(居)監委會的知情權、質詢權、審核權、建議權,拓寬群眾參與監督渠道。建立完善勤廉督導員、助理監察員、廉情觀察員等隊伍,逐步形成鎮紀委委員督片區、勤廉督導員督村(居)、村(居)紀檢委員督決策程序、村(居)監委會成員督事項的“四員聯督”機制,提升監督質效。(責任單位:鎮紀委、鎮黨群工作局、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各村居黨組織)
(二)突出規范運行,實施“清源固廉”工程
5.規范議事決策。完善自治章程,落實“五議兩公開”要求,常態開展“有事好商量”活動,規范黨員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兩委”會議等議事規則和程序。推行基層重大事項預報、重大項目預審、廉政風險預警制度和村居決策“痕跡化”管理。完善民主聽證、民主評議等制度,推行鄉賢參事會、村(居)民詢問質詢等制度。(責任單位:鎮黨群工作局、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各村居黨組織)
6.深化“三資”管理。全面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規范化建設,聚焦非生產性支出、集體用工、資產資源發包、債權債務管理等方面開展專項督查,強化制度監管。全面提升村級“三資”管理系統應用水平,大力推廣泰州市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平臺,方便群眾及時快捷查詢,實現賬務一目了然,減少干群矛盾。按照應進盡進、應進必進原則,全面推廣產權線上交易,加強交易結果審核、平臺督查,規范產權交易行為。按照小型零散項目打包競價管理模式,對小型零散項目加強流程管控,規范項目實施的審核、報批、公告、簽訂合同等程序,堅決杜絕先實施后補手續行為。(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農業農村局、鎮為民服務中心、各村居黨組織)
7.推行“陽光”公開。按照村(居)“三務”公開目錄,進一步規范公開的程序、內容、形式、場所、時限和監督考核等要素,確保群眾見得到、看得明、能監督、易參與。強化對村(居)干部履職、“三資”和“三務”公開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圍繞涉農惠民補助性資金監管,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形成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的有效機制。(責任單位:鎮紀委、鎮黨群工作局、鎮農業農村局、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鎮財政局、各村居黨組織)
8.嚴格財務審計。建立村(居)黨組織書記任期與離任審計制度,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對村(居)黨組織書記經濟責任實行“一年一審”制度與離任審計制度。對集體土地征用、集體債權債務、各類承包上交、村范圍內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實行專項審計。(責任單位:鎮農業農村局、各村居黨組織)
(三)持續正風肅紀,實施“清濁揚廉”工程
9.發揮巡察“利劍”作用。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落實落細日常監督責任,從快從嚴查處市委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實行清單式管理制度,確保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在規定時限內見底清零。(責任單位:鎮紀委、各村居黨組織)
10.抓好基層信訪化解。深入開展農村信訪化解專項行動,建立健全農村信訪問題排查化解、聯動查處、責任倒查、警示通報、源頭治理等工作機制。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完善信訪受理渠道,加大初信初訪辦理力度,對信訪舉報要實行任務分解、包案包事、負責到人,提高信訪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化解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問題。(責任單位:鎮紀委、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各村居黨組織)
11.持續整治不正之風。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加大農村基層“四風”整治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深化大數據監督檢查,緊盯資金管理使用、項目工程建設、民生領域政策執行中等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震懾。(責任單位:鎮紀委、各村居黨組織)
(四)強化宣傳引導,實施“清朗育廉”工程
12.弘揚鄉風家風。開展廉政家訪活動,引導村(居)黨員干部帶頭修身、齊家,重視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挖掘和弘揚優秀家規家訓家風故事,開展“好家風”教育活動,評選和宣傳優秀家規家訓。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推進移風易俗,嚴剎奢侈浪費、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塑造清廉節儉、文明友善的鄉風社風民風。(責任單位:鎮紀委、鎮黨群工作局、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各村居黨組織)
13.建強文化陣地。結合村(居)實際,利用文化長廊、道德講堂、百姓大舞臺、科普基地等載體,運用鼓兒書、說唱快板等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開展文化活動,放大文化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培養鄉土文化,形成崇廉尚潔的濃厚氛圍。定期更新農家書屋廉政圖書,將廉政文化宣傳教育融入到群眾的日常生活之中。(責任單位:鎮紀委、鎮黨群工作局、各村居黨組織)
14.強化紀法規矩教育。常態化開展紀法教育,組織村(居)黨員干部學紀學法,提升依紀依法用權意識。選取貼近村(居)實際的典型案例,開展“以案五說”警示教育活動,深刻剖析問題根源,強化警示震懾。利用村居“文化墻”、文化廣場、電子顯示屏等場地設施,常態化發布公益廣告、標語等,讓村(居)黨員干部在潛移默化中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緊緊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經常深入走訪群眾,廣泛聽取群眾對反腐倡廉的意見建議,及時轉化為工作部署。(責任單位:鎮紀委、鎮黨群工作局、各村居黨組織)
四、實施步驟
1.制訂方案(2022年5月)。鎮黨委對工作任務進行全面分解,制訂出具體的工作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研究推進措施。
2.組織實施(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各村(居)黨組織根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扎實推進2022年度村居各項工作任務。
3.檢查考核(2022年12月份)。2022年12月,鎮紀委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考核組,對2022年度村居建設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對村居建設工作落實不力的村(居)視情況在考核中進行扣分。
4.宣傳推廣(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根據村居建設工作推進情況,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點,適時對村居好的經驗、做法進行宣傳推廣。
5.總結提煉(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全鎮村居基本成型,農村基層權力運行規范有序,鄉村社會整體清廉程度明顯提升,村(居)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
五、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黨委書記擔任組長的鎮村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定期研究會商建設中的重點問題和工作動態,建立任務清單、明確工作責任;各責任單位要切實擔負各自職責,制定路線圖,明確時間表,按節點、按部署落實各項關鍵舉措;各村(居)是村居建設的基礎和關鍵,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既要按照統一部署做好規范化建設工作,又結合本村(居)實際抓出特色亮點,確定工作重點和措施,主動申報村居,努力推進村居建設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2.明確責任分工。鎮紀委牽頭抓好組織協調,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鎮黨群工作局(組織)要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層黨員干部教育管理;鎮黨群工作局(宣傳)要加大村居建設宣傳力度;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要強化基層信訪化解,強化基層組織建設、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監督;鎮農業農村局要抓好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管工作,加強財務審計;鎮財政局規范村居財務行為,確保項目資金撥付到位;其他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合力推進村居建設。
3.優化監督考評。鎮紀委將村居建設情況納入對村居年度考核內容,做到要求規范化、考核標準化、評價可量化。同時對各村(居)推進村居建設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慢落實、假落實以及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的,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4.營造良好氛圍。各村(居)要積極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村居建設的具體事例和生動實踐,持續調動各方面共同參與村居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共建村居、共享美好生活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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