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權籍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9 17: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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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權籍管理

地籍科年度工作匯報

2012年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正確指導下,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和高度重視下,在各鎮所、二級單位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緊緊圍繞市局中心工作,積極落實年初工作計劃,按照局黨組和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較好地完成了地籍上的各項工作。現將2012年地籍工作總結如下:

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

(一)高質量高標準完成土地利用現狀與潛力調查試點工作。

今年主要完成了建制鎮建成區0.7平方公里和等10個村59.18平方公里村莊范圍內土地利用現狀及潛力調查。通過調查,一是查清建制鎮各類土地利用的現狀與分布、閑置土地、建筑密度、容積率等土地利用狀況調查;二是查清10個村莊內農村宅基地及各類土地利用現狀與分布狀況;三是編制城鎮地籍圖和村莊土地利用圖件;四是分析建制鎮和村莊內土地利用結構、空間布局、土地利用強度及土地現狀的分析,分析土地利用潛力,提出土地利用潛力挖掘、開發和保護的方向與措施。于三月底完成,并上報成果,報請省、部驗收。

(二)組織開展建制鎮土地調查工作。

在去年的基礎上繼續組織開展建制鎮土地調查工作,目前,建制鎮土地調查外業工作和圖形錄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建制鎮土地權屬調查資料已有五個所報來,對報來的資料我們進行了一街坊一街坊的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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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變更土地登記若干制度

一、變更土地登記的范圍和分類

初始土地登記后,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及他項權利發生轉移、分割、合并、終止,登記的土地用途發生變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或通訊地址的,除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應及時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變更土地登記分為:

1.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2.他項權利變更登記

3.更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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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變更土地登記的若干規定

為加強土地資源和地產市場的管理,進一步健全土地登記制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變更土地登記作如下規定:

一、變更土地登記的范圍和分類

初始土地登記后,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及他項權利發生轉移、分割、合并、終止,登記的土地用途發生變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或通訊地址的,除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應及時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變更上地登記分為:

1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2.他項權利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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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地籍工作匯報

上半年以來,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正確指導下,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和高度重視下,在各鎮所、二級單位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緊緊圍繞市局中心工作,積極落實年初工作計劃,按照局黨組和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較好地完成了地籍上的各項工作。現將2012年上半年地籍工作總結如下:

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

(一)高質量高標準完成仙女土地利用現狀與潛力調查試點工作。

本次試點調查的主要完成建制鎮建成區0.7平方公里和等10個村59.18平方公里村莊范圍內土地利用現狀及潛力調查。通過調查,一是查清建制鎮各類土地利用的現狀與分布、閑置土地、建筑密度、容積率等土地利用狀況調查;二是查清10個村莊內農村宅基地及各類土地利用現狀與分布狀況;三是編制城鎮地籍圖和村莊土地利用圖件;四是分析建制鎮和村莊內土地利用結構、空間布局、土地利用強度及土地現狀的分析,分析土地利用潛力,提出土地利用潛力挖掘、開發和保護的方向與措施。于三月底完成,并上報成果,報請省、部驗收。

(二)組織開展建制鎮土地調查工作。

在去年的基礎上繼續組織開展建制鎮土地調查工作,對建制鎮土地調查,完成一個鄉鎮,實時對建制鎮調查成果檢查進行一個鄉鎮的圖形錄入工作,現已完成三個鎮圖形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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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建設用地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我區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工作,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47號)、《農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渝府發〔〕127號)、《市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渝國土房管發〔〕495號)、《市國土房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國土房管發〔〕55號)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是指:一是根據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將零散自然村進行撤并,向規劃中心村或保留的自然村集聚,對配置不當,利用不合理的分散、閑置、廢棄的農村居民點(戶)、村社集體管理用房用地實行復墾,將其復墾為耕地或可轉為耕地的園地及其他農用地。二是指根據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將分散在農村的閑置的廢棄磚瓦窯用地,廢棄的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倒閉企業用地或搬遷企業的原有用地和廢棄礦山等廢棄工礦用地實施復墾,將其復墾為耕地或可轉為耕地的園地及其他農用地。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管理。

第四條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辦理項目入庫審批、監督承擔單位實施項目,負責組織項目的驗收、指標和收益的管理,會同區農業等相關部門驗收復墾項目,申請市國土房管局抽查確認項目復墾面積、新增耕地面積和新增耕地質量等級;區農業部門加強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土壤質量和后期利用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區土地整理中心為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的承擔單位,負責籌集復墾項目資金,開設建設用地復墾專戶,確保復墾經費專款專用;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項目區測繪、設計、編制實施方案;負責項目的入庫備案、組織實施和竣工資料報送工作。

第六條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應當維護土地權利人(復墾項目區集體經濟組織及土地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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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地籍調研工作方案

根據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土地調查公告以及市建制鎮土地調查工作方案,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鎮城鎮土地調查工作實施方案。

一、調查范圍

鎮建成區調查總面積1.97平方公里,東起棉花采購站,西至傲維紙品廠,南起長江大堤,北至平湖五組黃湖支渠內全部土地。

二、調查任務:全部土地調查任務8月底結束

對建成區范圍內的土地進行大比例尺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一是采用全數字調查法,在調查區內測制1:500地籍圖;二是查清調查區每宗地的座落、權屬、界址、面積、用途及他項權利等基本情況,摸清建成區土地資源家底,掌握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業、服務業用地、房地產用地、開發園區用地等土地利用狀況,取得真實、準確數據和信息,同時利用MAPGLS軟件進行數據建庫,形成與全國聯網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鎮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量結果的圖形數據,宗地屬性以及各種表、卡、冊等數據信息管理網絡。

三、調查技術路線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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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會講話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新規定,節約集約用地;提高認識、認真組織,積極推進我市農村土地確權發證工作兩點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土地調控、規范用地秩序、房地產用地的新規定、完善工業用地出讓制度、土地出讓應注意的問題、明晰的產權界定是實現農村產權改革、當前我市農村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登記的現狀及存在問題、開展我市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幾點意見、土地權屬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內容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同志們:

根據局黨委的安排,在今天會上我講兩方面內容:

第一: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新規定,節約集約用地

一、為了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國務院關于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土地調控、規范用地秩序的重大決策。近期國家相應出臺了一系列措施辦法和調控手段。在“雙保”前提下,積極服務,保障發展需要,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重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按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川府辦發電【2010】1號文件要求:一是加大處理批而未用土地工作力度,對20**-20**年所有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進行清理統計,并提出處理意見,于2010年6月25日前需報送省廳匯總報省政府;二是堅決清理整改高爾夫球場建設等國家禁止性項目。各縣區要嚴格按國土資源部印發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年增補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年增補本)》(國土資發【20**】154號)文件的要求,對禁止用地項目一律不得辦理供地手續;三是著力提高各類開發園區(工業集中發展區)的開發利用水平,要求園區中生產性用地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其總用地規模的70%,強化用地定額、投資密度、投資強度、產出效益指標管理。從2010年后,省廳將對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進行專項評估并向社會公示;四是重申工業用地必須嚴格實行招拍掛制度,且出讓價格不得低于《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這是我們供地程序不可觸碰的高壓線,希望各縣區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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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調查工作報告

一、目的和意義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是國務院部署組織的一項國土系統工程,也是重大的國情省情和市情調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國全省全市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度,推進城鄉地籍工作,實現土地資源的信息化管理與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特區建設、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全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國土資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推進城鄉規劃,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社會穩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工作的重要保障;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經濟宏觀調控,實施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是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國土資源和實施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貫徹落實《物權法》,保障用益物權人合法權利的基礎;是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心城市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

二、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統一技術標準,采用先進技術方法,全面查清全市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狀況,掌握準確的各類現勢性土地數據;全面查清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狀況,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登記制度;建設市、區二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對全市土地利用狀況和變化情況實行信息化管理與共享服務;滿足編制規劃、實施土地宏觀調控、科學決策以及落實各項土地嚴管措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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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地籍科工作總結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完成工作情況;年內需要完成工作;2010年地籍管理工作思路;存在問題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籍管理規范化建設、“根據縣委“企業服務年”活動安排、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竣工復核驗收工作、地籍發證工作、權屬糾紛調處工作、做好了2008年度地籍擋案的歸檔工作并且對歷年地籍登記卡進行了整理、認真做好集體農用地發證的資料整理工作、根據局里的需要,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關任務、2009年是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的決戰年,12月底還要完成二調工作中需要完成的五項工作內容、認真做好省廳函<2009>56號《關于做好2009年地籍管理進度匯總統計工作的通知》,時間要求在11月20日前上報、繼續做好集體宅基地使用權發證工作、開展農村主要居民點(崇頭鎮)的城鎮地籍調查工作、做好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好權屬糾紛調查和調解工作、繼續做好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完善各項相關制度,爭取通過省廳對我縣地籍管理規范化達標的考核、認真做好地籍信息管理系統的完善和改進工作、做好日常地籍工作、做好權屬糾紛調處工作,調處率達到90%以上、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關任務、地籍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地調查及變更調查由于懂業務的人員少,而且對調查的軟件電腦操作人員沒有,科室有很大的工作壓力、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年底完成95%的任務,難度較大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2009年.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和市局地籍處、規劃院的指導下,以加快地籍規范化建設為核心,圍繞2009年地籍管理工作要點積極開展工作,根據工作計劃,圓滿的完成地籍管理工作各項任務,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完成工作情況

1、籍管理規范化建設。在完成城鎮地籍調查和建立地籍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對地籍管理歷年的工作進行了匯總,分析,并且對相關制度和規范進行了整理且匯編成冊。同時向省廳申請了*縣地籍管理規范化達標考核。

2、“根據縣委“企業服務年”活動安排,我科室在服務好企業的同時,與6家存在困難和問題的企業進行了結對,和企業一起把困難與問題逐個分析,整理出問題所在,做好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目前6家企業所遇到的困難及問題暫時得到了解決,科室將繼續跟蹤服務。

3、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我縣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在局領導的重視和市局規劃院的密切協作下,目前已完成農村土地調查和基本農田上圖兩項任務,已將成果上報省、全國二調辦審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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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縣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土地登記發證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在全縣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土地登記發證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同志們:

近幾年,我縣縣城區的房地產業發展迅速,住房數量劇增,促進了城區繁榮,改善了群眾的居住條件。但由于我縣長期以來,未開展土地分割登記工作,購房者只有房屋所有權證,而無土地使用證,不利于保護房屋所有權人合法的土地權益,也不利于住房的上市交易流通。為規范住房市場,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省國土資源廳的統一部署和縣政府干府字[2004]23號文件要求,我縣在縣城城區范圍內開展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土地登記發證工作。城鎮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土地登記,是對樓房基座占用土地面積進行分攤的土地分割登記。這項工作的開展,涉及的單位多,已售房的單位都包含在內;涉及的住戶也多,據初步統計,共有四千多戶。同志們,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通力合作,確保土地分割登記工作得到優質、高效的開展。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開展土地分割登記工作的重要意義

土地分割登記,是一項利國利民、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工作,在維護購房者權益,規范土地交易行為等方面也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為維護購房者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目前,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的所有權人,只有房屋所有權證,而沒有土地使用權證,購房者失去了對土地的支配權。現在實行土地分割登記制度,購房者將同時擁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體現了公平原則,維護了購房者的權益。每個購房者都可以在轉讓自己的房屋時收回其已經支付的地價款,并公平地分享房屋所在地的土地增值收益。而且,一旦發生整幢房屋毀損或者需要拆除、重建或拆建的情況,購房者有權決定對該地基的處分事宜,并獲得應得的補償。隨著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權已作為相對獨立的產權進入市場。特別是近年來,隨著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城鎮商品房、已購公有房和經濟適用房出售和流轉日益增多,在房屋交易中,容易出現購房者難以弄清所購房屋用地是否合法、購房后不知道怎樣辦理手續等土地權益問題。實行土地分割登記,能夠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也為購房者解決了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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