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3-03-30 06:18:0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土地確權申請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位于霍家村一組界內兩條荒溝的所有權為一組村民所有
事實與理由
一、基本情況
松洲區夏家鄉霍家村委會共有142戶、740多口人。全村有五個村民小組,每個小組各有自己的名稱:一組霍家(村委會所在地)二組前水泉、三組后水泉、四組敖包溝、五組房身溝。各小組之間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遠的距離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個小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邊界(詳見地圖)
爭議的土地位于一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溝,叫前洞溝,又名二道溝。多少年來,一組村民一直在這條溝的兩側耕種、勞作(有兩塊地是二組村民與一組村民互換形成)再往南便是雞冠山,屬于另一村的邊界,西北東,均屬一組土地。與其它組均不搭邊,歷史上屬于一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組村民經營管理。
2000年春天,為防止水土流失,一組進行了治理,用推土鏟將土坎推平,形成大壩,并在南側斜坡挖了魚鱗坑(見光盤)
2002年在李永任一組組長期間組織一組村民投入義務工在該荒溝內栽植了樹木。當年發生火災,部分樹木被燒毀。2003年又組織一組村民進行了補種,大約有楊樹150余棵,現該樹木仍在。(一組村民李永、趙強證實)在溝內有一組村民趙強的承包地合同書。
2007年9月末,一組村民準備進一步治理該溝和山坡時,遭到村支書吳富的阻攔,說已發包給鄉干部李某了。直到這時一組村民才發現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書記與其理論,書記說霍家村委會就是我說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二 主要事實
原來早在2000年12月30日,村委會就將這條荒溝以6000元的價格發包給了鄉干部王清,承包期限為50年,用以償還村委會的外債。
爭議的第二塊地是位于一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間的一條荒溝,該溝長約2.75公里,寬窄不一。這條溝將一組40戶村民隔為南北兩部分,此溝是一組村民出入的必經之地。在這條溝內有一組村民攔截大壩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20007年9月12日承包給了劉枝(王清之妻)50年,承包費21000元。
兩份合同,村委會均未征得一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對外發包。不但侵害了一組村民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而且也剝奪了一組村民的優先承包權。
上述事實有書證赤峰市土地管理局于1993年土地勘查時制作的《霍家村土地利用現狀圖》、村民承包地合同書及本村其它組證人三組、四組組長李祥、鄭海、本組當時的負責人王永的證言證實,與書證相互印證。
事實證明:該爭議的兩條荒溝屬一組村民所有,村委會違反民主議定原則,擅自發包,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三 主要理由
1、從兩條荒溝的歷史沿革看
早在時期,該荒溝就屬一組村民所有,由一組(一隊)經營、管理,溝的上下沿均為一組的土地直到現在也未改變(有證人李彥、李祥、董瑞清、鄭海證實)
2、從兩條荒溝的歷史形成看 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這兩條溝很窄,也不象現在這么深,是從山體往下形成的一條小溝,溝的上下沿均是一組的承包地。
近二十多年來,隨著植被破壞的加劇,水土流失逾發嚴重,現在這兩條溝,溝體深10_15米、最寬的地方有30多米、最窄的也有8米多。這么寬、這么深的溝不是一次洪水形成的。由于歷年來洪水塌幫,一組村民的承包地逐漸減少,而溝卻不斷加寬。于是一組村民想出了一個辦法:在溝內攔截大壩,使溝內的土地淤積,覆蓋沙層后,再種植樹林或莊稼。(有一組村民霍強和現場照片證實)
顯而易見,這兩條溝是以犧牲一組村民的承包地為代價而形成的。
這里特別要強調的是:土地是不動產,不能因為地形、地貌的改變,而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
3、從兩條荒溝的地理位置看 第一條溝(前洞溝)位于一組村南,距離雞冠山也就是另一村的邊界還差六、七里路,溝延伸的北端、南端、西端均為一組的耕地或退耕還林地,與其它組的土地不搭邊,沒有任何權屬爭議。
第二條荒溝橫穿一組村子中間,南側、北側均為村民的居住房屋,在荒溝向西延伸處溝的兩岸,均為一組的土地,溝內有一組村民攔截的大壩(有一組村民霍富的合同書及光盤證實)這條溝是一組村民的出入村子必經之路,也是出入耕地勞作的必由之路。
上述兩條荒溝內均有一組村民攔截大壩形成的承包地,亦有合同書為證。
假如在甲村所有的土地內由于地震形成一道寬窄不一的深溝,難道這條溝就成了乙村的了嗎?村委會主張為其所有,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三、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有以下幾個:一為國家所有,二為集體所有。集體所有又分為鄉農民集體所有、村集體所有、小組集體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
另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二款規定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由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還有我國十月一日開始實施的物權法,都對發包的主體進行了界定。如果以村委會的名義發包的,一是程序要合法,二是不得改變村內土地所有權性質。而被申請人在行使職權時,無視一組村民利益,無視《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涉及村民利益的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的規定,而是暗箱操作,擅自發包,非法獲取不當利益。其行為嚴重地侵害了申請人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
綜上,懇請行政機關依據事實和法律將爭議的兩條荒溝確認為一組村民所有。
申請人:
篇2
第一條 城鎮土地使用權申報范圍:全省城市、縣城、建制鎮建成區、獨立的工礦區、農、林、牧、漁場場部建成區(包括已辦妥征地手續的非農建設用地)及其他企事業用地、軍隊用地。上述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也一并申報登記。
申報對象:申報范圍內一切擁有地上附著物的產權或者長期使用權并且有法人資格的用地單位和個人。租用房產的土地使用權由出租者申報,房主或者收房租的單位放棄申報登記的,由用房戶申報登記。
在非農建設用地清查工作中已建立用地資料檔案的城鎮,由于清查的標準和現在申報的要求不完全吻合,用地單位和個人都要重新申報登記。
第二條 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應當由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直接申報,業務主管部門不能代替申報登記。
鐵路線路用地由鐵路分局到線路所在地的市、縣國土局申報;公路線路用地由交通部門向所在地的市、縣國土局申報;軍隊經常換防的哨所,營房用地,以一宗地為單位,由部隊團級(含獨立營)以上機關辦理申報手續。上述鐵路、公路、軍事單位使用的其他土地,一律由用地單位申報。
第三條 凡國有土地使用者、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者,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登記申請,按本辦法辦理登記手續。逾期或者拒不申報登記的,按收費標準加倍罰款或者當作違法占地處理。
第四條 土地申報登記工作以市、縣為單位組織進行,由市、縣國土局承辦。
市、縣人民政府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工作的意義、程序及有關政策,以取得用地單位和廣大群眾對這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五條 省、市、縣要成立土地申報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各級人民政府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國土、建委、財政、稅務、司法等部門領導為成員,負責解決土地申報中的重大的問題。土地登記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鎮一級也要成立相應的辦事機構,由鎮國土管理所辦理申報登記業務。
第六條 市、縣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具體申報登記工作計劃。劃分登記區,組織力量,辦好試點,培訓干部,在取得經驗后,全面鋪開。凡參加申報登記工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土地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土地登記業務的培訓。
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的各種卡、簿、證、表的格式,按《全國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的樣式,由市、縣統一印制。土地登記卡、簿、證、表包括:
(一)土地登記通知單;
(二)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表、審批表;
(三)土地登記收件簿;
(四)土地登記卡;
(五)土地證書;
(六)土地證書簽收簿;
(七)土地登記費、土地證書費、土地勘測丈量費的收據。
第八條 申報及登榜公布。土地使用者按規定期限攜帶填寫好的土地登記申請書(一式兩份)及其他規定權屬證明文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申報。申報的內容、辦法按《全國土地登記規則》及市、縣國土局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市、縣國土局要以街坊為單位,將申報后經審核符合登記條件者,張榜公布,在規定期限內沒有異議的,再書面通知土地使用者。
張榜公布的主要內容:
(一)土地使用者單位或者個人名稱、地址;
(二)土地權屬性質、面積、位置、四至用途;
(三)對公榜提出異議的期限、受理機關、地址。
土地使用者因歷史等原因確實無法提供權源證明的,個人使用的土地可根據其房產權證明或可由四鄰認可,居民委員會開具證明;單位使用的土地可由其上級主管部門開具證明,由縣、市國土局簽證認可,確認其使用權,并以此作為今后發證的權源證明。
第九條 審查。市、縣國土局對用地戶的申報進行實地調查、審核。凡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在公榜后二十日內無異議,符合登記條件者,準予登記注冊。
審查內容:
(一)申請登記的用地權屬性質是否正確,土地來源是否合法;
(二)權屬界線是否清楚、有無爭議;
(三)申報面積和地類面積是否準確,與依法批準面積是否相符;
(四)實際用途和批準用途是否一致;
(五)涉及土地的他項權利(如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的合法性。
對于在申報中和地籍調查中雖經協商仍未解決的土地糾紛,可以按照實際使用面積范圍登記,并在備注欄加以說明;對雙方均無權源證明而又有爭議的土地,由當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仲裁。
第十條 登記。土地使用者的《土地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經審查合格蓋章后,一份存鎮國土所或者鎮人民政府,一份歸檔存市、縣國土局,一份交稅務機關,作為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同時向用地戶發送準予登記注冊,領取土地證書通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緩登記發證:
(一)房屋產權或者土地使用權發生糾紛未解決者;
(二)非法占地和違章建筑未經處理者;
(三)房屋產權和用地來源不明,一時無法確定者;
(四)屬臨時使用的土地或者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者。
第十一條 發證。經申請、調查、審核、批準登記注冊的土地,以地宗為單位發給土地使用證書。
土地使用證書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二種。
土地使用證書須蓋市、縣人民政府證明專用章才能生效,受法律保護。
土地使用證書按國家土地管理局樣本,由省國土局統一印制,供應各市、縣,收回工本費。
第十二條 匯總建檔。國土部門對申報登記結果(包括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證明文件,宗地圖等圖件資料,處理權屬糾紛意見、裁決書等)要及時分類匯總建檔,每宗地設一個檔案袋,長期保存。各類土地面積匯總結果須逐級上報省國土局。
第十三條 土地申報登記工作需要的費用,向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收取。
(一)調查、確權、丈量(測量)以地宗為單位,五十平方米以內收費十五元;五十平方米至一百平方米收費二十元;一百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收費一角三分〔其中確權每平方米五分、丈量(測量)每平方米八分〕。
(二)土地證,以地宗為單位發證,用地單位每本證收費十五元,居民戶每本證收費五元。
(三)土地調查、確權、丈量,下列單位只收確權費: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土地;
(4)社會舉辦的學校、圖書館(室)、文化館(室)、體育館、醫院、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
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于業務培訓,印刷表冊圖件、土地申報、權屬調查、地籍測量、登記發證、購置儀器設備的開支以及工作人員補貼和交通費用等,要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條 土地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濫用職權,營私舞弊,索賄受賄的,或者侵害土地使用者合法權益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市、縣《城鎮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發證實施辦法》,報省國土局備案。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國土局負責解釋。
篇3
提出如下意見,農業部、國家檔案局下發了關于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意見》農經發〔〕12號)以下簡稱《意見》現轉發給你并結合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以下簡稱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檔案管理工作實際。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規范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檔案整理工作,統一標準。
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對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業務中形成的檔案材料,主要集中在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行政村(社區)各地要按照不同檔案門類進行準確區分。應該納入專門檔案管理;對各種會議材料、統計匯總等檔案工作材料,應當納入文書檔案管理;對電子聲像類檔案材料,應當納入電子檔案、聲像檔案管理。
一)文書檔案類文件材料
包括機構成立、意見、方案、指導性通知、計劃、總結、簡報、會議記錄、規劃、報告、檢查記錄、統計匯總等文件材料。1.歸檔范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分為永久和定期,2.保管期限。按照《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8號)要求。定期一般分為30年和10年。
以“件”為單位,3.整理要求。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整理這部分文件材料時應納入機關文書檔案統一整理歸檔。按照《市機關歸檔文件整理實施細則》渝檔發〔〕34號)進行整理。
按《市村級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行政村(社區)整理這部分文件材料時。統一納入村級文書檔案的經濟發展類”按照《市文書立卷與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或《市機關歸檔文件整理實施細則》要求,以“卷”或“件”為單位進行整理。
二)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專門檔案類文件材料
1.歸檔范圍。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材料包括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入戶核實(匯總)表、國土“二調”面積核實表、田(土)面積丈量記錄表、現場勘界確認材料、承包土地空間位置圖、農戶委托書、承包土地確認面積公示表、農戶簽字確認的承包地塊及面積分攤表、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表、新證領取表、原證注銷登記表、公告材料;土地承包情況匯總清冊、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臺賬;農村土地確權頒證人員花名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形成的承包面積確認落實方案、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會議記錄;補充完善的土地承包(流轉)合同、依法調整承包土地方案、注銷(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材料;其他方式承包申請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申請、登記等材料;其他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專門檔案材料。
2.保管期限。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檔案永久保管。
此次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結束后,3.整理要求。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中形成的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檔案作為自身全宗內一種專門檔案保管。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一式二份。必須移交區縣國家綜合檔案館保存一份,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用作日常登記管理留存一份。
應以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獨立全宗單位,鄉鎮(街道)級的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檔案。集中統一整理,參照《市機關歸檔文件整理實施細則》渝檔發〔〕34號)要求,以“件”為單位進行整理。一般以每戶形成的且能按戶分開的所有文件材料作一件,用線或不銹鋼釘裝訂,同一全宗內以行政村(社區)順序依次排列,同一行政村(社區)中按村民小組順序依次排列并從1開始編制順序號,加蓋歸檔章、編制歸檔文件目錄,裝入文書檔案盒保管。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形成及整理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檔案時,可根據需要一式數套。
村(社區)級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專門檔案參照上述方法整理。
三)電子檔案、聲像檔案類文件材料
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中形成的電子、聲像檔案的歸檔整理按照國家和市相關要求執行。其中電子檔案按照《市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細則》執行;照片檔案按照《市照片檔案收集整理實施細則》渝檔發〔〕36號)執行;聲像檔案按照《市檔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聲像檔案管理的通知》渝檔發〔〕43號)執行。
請按《意見》要求,原缺失二輪承包方案、合同、申請書、臺賬等補充完善材料。分類歸檔。
二、做好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檔案移交和利用工作,強化服務。
要按照農業部、國家檔案局《意見》要求,各區縣(自治縣)農業、檔案行政主管部門。切實加強對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充分抓住本次開展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的有利時機,認真做好相關管理工作,全面規范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檔案。
篇4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北京廉租房的申請指南,更多北京廉租房申請指南點擊“申請書大全”查看。
北京廉租房申請書范本_人民政府、社區:
申請人:_x,女,漢族,現年47歲,現租住在_x號。
申請原因及理由:我本人原是糧油加工廠職工,因該廠破產倒閉于20_年下崗至今無事可做。同時解除了勞動合同。
下崗后既無國家的收入和其他經濟來源,更無經濟購買住房,為了生存,現外出打工維持生活,又丟不下小小年紀的女兒。兒子也沒有工作,在家待業,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難找到適合我們的工作,所以致使經濟和生活十分困難。
上班時單位已交養老保險,但下崗后沒有交養老保險,連生活都成問題,所以交不起養老保險金。
為此,根據現在特殊情況和實際問題,懇求政府解決廉租房補貼,渡過住房難關為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北京廉租房申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三房"輪候家庭
即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
2、其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注: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3、外省市來京家庭
(1)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周歲)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含);
(2)申請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證;
(3)申請人家庭成員在京均無住房,在京沒有購房記錄,且未享受過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申請人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5年(60個月及以上);
(5)申請人在京有穩定就業,工作單位須在北京注冊,所處行業符合北京市產業發展需要,未列入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
注:具體條件由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4、產業園區
主要用于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并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注:2017年北京有幾個公租房項目試點過面向京籍無房職工和非京籍無房職工(新北京人)申請,但是2018年以來,還沒有哪個項目是以上兩類人可以申請的。
北京廉租房申請材料以下是針對京籍家庭的申請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核定表》(一式兩份);(不用自己帶,現場領表)
注:若想查看核定表主要填寫哪些內容,可見文末提示獲取樣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印在同一紙張上,正面是首頁和本人頁,背面是變更頁);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員提供本市公安機關出具的同期《居住證》;
5、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6、申請家庭成員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賃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未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應提供房屋網簽合同、房屋征收或拆遷安置協議、購房發票、契稅完稅憑證)或集體土地上房屋確權證書;
7、夫婦雙方一方戶口不在申請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戶口所在地的住房證明;
8、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收入證明;
離退休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離退休費的有關憑證。
如您為以下人員,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9、無業、失業人員應就收入、住房情況誠信申報,出具書面承諾書;
10、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應就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業單位情況誠信申報,出具書面承諾書;
如您屬于以下特殊情況,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1、原住房已經拆遷或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12、申請家庭成員有重殘人員的,需提供本市區(縣)殘聯出具的《殘疾證》;
13、申請家庭成員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區(縣)級醫療機構出具的《大病診斷書》;
14、勞模家庭需提供市總工會出具的省部級《勞動模范證》;
15、成年孤兒提供本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成年孤兒《安置證》;
16、申請補貼類資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供養證》、《低保證》、《低收入證》;
17、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需提供《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卡》;
18、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需提供區武裝部或部隊出具的優撫證、退伍(轉業)證;
19、見義勇為人員需提交《見義勇為光榮證》(市級及以上);
20、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承租公房已騰退的,應當提供原承租公房騰退協議;
21、申請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將自有住房贈與他人的,需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或《贈與協議書》。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檢驗,留存復印件一式兩份,采用A4紙可正反面復印)
北京廉租房申請流程京籍家庭申請流程:
1、申請人到街道(鎮)領表
2、家庭填寫表格,相關單位蓋章
3、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受理申請
4、街(鎮)組織對申請家庭入戶調查
5、街(鎮)組織相關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評議
6、街(鎮)組織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一次公示(10日)
7、街(鎮)提出初審意見、配租方案
8、區組織第二次公示(5日)
9、區住保部門提出復審意見
10、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
11、配租登記(房源申請)
12、公開搖號
搖中:家庭配租保障房
未搖中:繼續輪候申請家庭每年申報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和家庭資產等情況,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定期核查符合條件繼續輪候,不符合條件取消資格。
13、按順序選房
篇5
一、調研背景
20*年以來,我省率先開展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摧枯拉朽之勢,橫掃市場經濟條件下滯后的林業體制機制,明晰產權、確權發證、規范流轉,三大重拳連環出擊,消除了林木產權不明晰、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的弊端,基本建立了經營主體多元化,權、責、利相統一的集體林經營管理新機制。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林權流轉這項工作最早開展,卻遠未規范。改革前的不規范流轉,出現了山林歸大戶,致使群體性上訪案件持續不斷;改革中仍有一些地方采取簡單做法,不規范轉讓集體山林,群眾反映強烈;分到山林的林農,我們如何妥善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如何在充分尊重林農流轉意愿的前提下,避免失山失地,實現可持續經營,等等,這些問題不解決,我省林權流轉市場就很難出現流轉順暢、充滿活力、和諧安定的發展局面。抱著這些問題和擔憂,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以小學生的心態求教基層,問策于民,為加強我省林權流轉市場管理打基礎、理思路。
二、調研內容與方法
(一)調研內容
一是調查市、縣(區,)集體、個人林權流轉現狀,包括流轉的市場需求、流轉的發展趨勢、流轉程序、流轉規模、流轉信息采集和、流轉平臺建設、流轉合同訂立、流轉業務培訓、流轉費用收支等方面情況;
二是了解林權流轉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實際操作層面、法律政策層面的問題、困難和矛盾。特別是如何解決林權流轉與林農失山失地之間的矛盾,同時還要對存在的問題、困難和矛盾分析原因,提出對策或建議;
三是了解林權抵押貸款開展情況,包括如何開展、業務上存在哪些問題、有無解決辦法、有何建議等;
四是調查了解國有林場林權流轉、抵押和檔案管理情況,涉林矛盾與糾紛排查情況,遇到哪些困難,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需要業務主管部門提供哪些幫助。
(二)調研方法
本次專題調研將我省大致分成山區的*區、*縣,沿海的*縣和*市、城市的*區三類,采取“一聽二看三問”(聽總體情況介紹,看業務歸檔材料,問存在困難與問題、經驗和建議)的方式,調查基層林業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以林業局和林業站的主辦業務為調點,讓調查對象敞開說,了解基層的真實看法。
三、林權流轉情況
l、集體林權流轉問題。沿海的*縣林地總面積16.1萬畝,防護林11.3萬畝,占絕對多數,而全縣集體商品林僅1.*萬畝,只占很少的一部分,且以經濟林為主,因此林權流轉極少。*市、*區由于經濟發達,人多地少,改革時以均利為主,因此,集體森林資源轉讓較多。*市里有招投標辦,林木招投標放在招投標辦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介入。*市有一起面積17000多畝的招投標件,來了17家單位,每畝林地使用費6元/年起標,最后中標為26元/年.畝。*區沒有招投標辦,由當地自己組織,請林業部門到場指導。有一家鎮辦林場轉讓一片面積15000多畝的山林,有請林業技術人員測算過,底價1400萬元,前期支付400萬元,承包期限40年,每年上繳林地使用費25萬元,有6家參加投標,最后以20*萬元中標。這樣就出現了矛盾,通過招投標多出來的6*萬元如何怎么辦?目前懸而未決。個人林權流轉很少,因為,在經濟發達的地方,比如在*市、*區,林業在林農收入中所占比例小,而且核電項目、高速鐵路公路建設項目、經濟開發區、城市發展等需要征用大量林地,能獲得相當可觀的補償費。
而地處山區的*,林權流轉比較頻繁。該縣鄉鎮辦林場的大部分山林都已流轉給個人經營,但絕大部分流轉行為不規范。主要問題是資產未評估、合同不規范。受讓方要求發放林權證,因流轉不規范、違反發證規定,所以局里決定不發給受讓方,仍然發證給鄉鎮林場,但同樣也存在問題和隱患。村集體的林權流轉大部分也不規范,有的問題甚至比較突出,引發群眾不滿:一是沒有民主議定,而是少數村干部說了算;二是沒有資產評估,而是由少數村干部來定價;三是沒有公開招投標,而是由少數村干部與受讓人討價還價;四是流轉合同不規范,轉讓期限不明確,法定條款不齊全。
為什么會造成村干部違法違規流轉集體森林資源呢?據調查,原因有五:其一,村干部不懂法。尤其是村主任每三年一換,他們從普通村民到村主任,根本不知道《XX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他們認為買賣山林只要經村委會成員研究決定就是合法的,甚至村主任就有權決定賣不賣,只要流轉所得不裝入自己的腰包就行。其二,村民外出打工多,在家的村民代表達不到法定的數量,召開村民會議很難。其三,流轉程序繁瑣,村干部怕麻煩。要開很多的會統一思想,要報鄉鎮政府批,要等待有資質的機構評估,要繳一筆評估費,還要叫上方方面面的人主持招投標。這期間來來往往,吃吃喝喝,花時間、花精力、花成本。所以他們想方設法避開這些程序。其四,村財虧空,急于創收。一些村經濟困難,村干部的誤工補貼和必要的接待無法開支,按程序走如未獲村民會議通過,村財收入無著落,村委會工作就難以運轉。其五,違法行為未能得到及時糾正,違法者也沒有受到應有的懲處,出現林權流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險象。
*區的林權流轉比較普遍,但總的來說,國有森林資源流轉比較規范,集體林權流轉存在問題較多。原因是1997年《XX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沒有得到貫徹落實,使林權流轉很不規范。在受讓人申請林權變更時,才發現申請人無法提供林權登記發證所必需的完整的材料,以致登記機關承擔著很大的社會壓力。一些同志提出,閩林[20*]2號文件“只登記不發證”的有關規定,極大困擾林農用好證的問題。由于這一規定,使林權所有者拿不到證,既無法辦理林權抵押貸款,也無法申請林木采伐。既然林權流轉已成事實,證沒發給人家,就會影響受讓人權益的保護。因為林業部門不能憑合同來審批采伐。如果擔心流轉造成林農失山失地,影響社會穩定,那就限制林地使用權的流轉期限,探索林木所有權單獨發證的辦法,即受讓人僅持有森林或林木所有權證書,沒有林地使用權。對個人林權流轉建議不要定得太死,不必非得在林業服務中心流轉不可。也有人認為,《土地承包法》規定向社會公開流轉的須經鄉鎮政府批準,是否可以把流轉平臺建在鄉鎮政府,由鄉鎮政府負責林權流轉材料規范責任。而且,鄉鎮政府如何批準?以什么為依據?還未見有更明確更細化的規定,也不利鄉鎮政府統一規范操作,徒增權利尋租空間。
2、隊伍問題。這是一個基礎性問題。但從這次調研情況來看,沿海和城市林業部門技術力量非常薄弱。*縣林業局迄今尚未成立林權登記管理機構,全縣16萬畝林地,縣林業局3名工作人員要承擔林政、資源、處糾、登記發證業務工作;*市目前也未成立林權登記管理機構,只有1人兼任這項工作,林業部門無力提供林權流轉方面的服務。*區日溪鄉16萬畝林地沒有一個專職人員,壽山鄉22萬畝林地也沒有設一個專職人員,涫溪鎮情況一樣,不設林業專職人員,都是由鄉鎮干部混崗使用,一遇林業重大部署,只能由區農林局的3個女同志包干代替,疲于應付。該局有經費、有編制,但區領導重視不夠,至今也未成立林權登記管理機構,人手長期不足,許多工作被拖欠。該區迄今才發放10多本林權證。*縣、*區機構健全,而且在人員配備、辦公條件等方面都能夠勝任林權管理工作。
四、林權抵押登記情況
1.市場需求。林權抵押貸款由于額度較小,在*市、*區這些經濟相對的發達地方,民間融資容易,基本沒有市場需求;在沿海的*縣,全縣集體商品林只有1.*萬畝,且一些林權證尚未發放到位,基本沒人拿林權抵押貸款,因此,這次調研的*縣、*市和*區,林業部門自然也就沒有開展林權抵押登記這項業務。
*縣,是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最早的縣份,事實上,當地市場對林權抵押貸款的需求一直比較旺盛。據統計,截止20*年9月底,全縣共有61391畝林權用于抵押貸款,發放貸款達7600萬元,其中發放林業小額貸款3800萬元,其林權抵押登記下放到林業站辦理。*區對林權抵押貸款的需求較大,迄今已發放林權抵押貸款1.3億元,僅20*年就達到4000萬元。貸款業務主要由農信社受理,開發行、農行也發放部分林權抵押貸款。3萬元以下的林權抵押貸款經區林業局授權,由林業站辦理林權抵押登記,分別報區林權登記管理中心、資源站備案。但小額林權抵押貸款需求不旺,因為貼息不多、手續麻煩。20*年累計發放林業小額貼息貸款199戶、1041.6萬元,其中林權抵押貸款只有12戶、70萬元。
2.實際操作。*、*、*都還沒有辦理林權抵押登記業務,*、*已實際辦理,并正逐步上軌。以*為例:
20*年《*縣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細則》規定:擔保數額2萬元以下的由當地林業站審查,符合條件的辦理抵押登記,并報林權辦(即林權登記管理機構,下同)備案;林權證由林業站送林權辦辦理標注手續后,發還抵押人;擔保數額2萬元以上的由當地林業站初審,報林權辦審查登記,發放林權抵押登記證;林權抵押登記證由林業局同意印制并蓋章,證號按林權辦、林業站分開序列填寫;抵押人、抵押權人須共同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申請書、身份證明、抵押合同、林權證、評估報告等);抵押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可在15日內持注銷林權抵押登記申請書、協議書、林權證向原林權登記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其林權證交林業站送林權辦辦理標注;資源管理部門對抵押物不予批準采伐,林權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林權變更登記。*縣還統一印制了《申請林權抵押登記流程圖》、《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證》,《申請注銷林權抵押登記流程圖》、《注銷林權抵押登記申請書》,《林權反擔保小額貸款操作流程圖》,格式化的《林權抵押合同》和《林權抵押反擔保合同》。
*縣為創新金融服務機制,加強林業投融資建設,專門成立了縣林業投融資建設領導小組,以各鄉鎮“信用建設促進會”為中介,以林業“四權”(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收益權)為擔保,增加“三農”經濟的信貸投入。而信用建設促進會,是以縣域或鄉鎮為單位、接受人民銀行和民政局指導、監督和管理的社會公益社團,由經濟實體、農莊、林業大戶、鄉鎮經管人員、農戶等資源組成,主要是向農戶推介項目、向信用社推介農戶、協調農戶與森林資源培育的關系、監管抵押物安全、促進森林資源流轉等。具體做法是:以農戶經過評估的林業“四權”向“信促會”提供反擔保,再由“信促會”為金融機構提供還款保證,取得信用社的保證貸款。這是由縣人民銀行、林業局、社會聯動中心、農信社及各鄉鎮聯合運作的一種融資方式,縣林業局已同意辦理信用促進會與申請人共同提出的林權抵押登記業務。
五、調研后的初步思路
1、山區林權流轉法規要宣傳。沿海和山區由于社會經濟條件的顯著不同,林業宣傳的重點也要有所側重。林業發展的歷史和基層干部的強烈呼聲告訴我們,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至關重要。1997年頒布并實施的《XX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沒有得到貫徹執行,給我們今天埋下了許多隱患,成為群體性上訪案件屢調不絕的重要原因,這是一個歷史教訓。2005年制定的《XX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要避免重蹈覆轍,要抓緊向全省的廣大林農,向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廣大干部進行宣傳,重點部位在山區林區,關鍵時期是村委會換屆之后,重點對象是村主干,這是治標之策。在林權登記發證環節,把關固然要嚴,但都是事后監督。
2、沿海城市林業力量要加強。從這次調研情況來看,沿海一帶、城市及周邊地區林業管理的力量薄弱,特別是林權登記發證的隊伍需要進一步加強。林業為當地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不缺資金,不缺編制,就是缺少人手。主要是當地林業部門的領導缺少使命感,在縣領導面前張不開嘴、說不上話;當地黨政領導對林業也沒有予以應有的關心和重視,沒有給予林業應有的地位。在這方面,省市林業主管部門要采取必要措施讓當地黨政部門把林業的問題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從根本上解決沿海、城市林業發展面臨的這一基礎性問題。
3、林權流轉服務分工要明確。為國有林業經營單位、鄉村集體、林農以及其他林業經營者提供林權流轉服務,是林改后政府轉變職能的具體體現,但林權流轉全過程涉及很多環節,單靠林業部門一家難以勝任,需要有關部門緊密配合。當地要成立獨立的具有中介性質的評估機構,提供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服務;各鄉鎮政府對村集體報批、向社會流轉的集體山林,要認真審核其民主議定程序,滿足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有條件的地方,鄉鎮、縣設立招投標辦,根據數額大小分別受理森林資源招投標件,或在縣、鄉設立中介性質的交易平臺;林業主管部門主要是負責林權流轉信息采集,信息網站,及時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手續。未成立的機構要成立,未明確的職責明確,形成各部門之間分工協作關系,共同促進林權流轉走上規范化的軌道。
4、林權抵押登記制度要出臺。林權抵押貸款是一個新生事物,在一些地方深受林農和其他經營主體歡迎。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比如:金融機構發放的林權抵押貸款,林業部門予以抵押登記,那么,典當行發放的林權抵押貸款是否予以登記?信用建設促進會作為中介或第三人的林權抵押貸款,林業部門予以林權抵押登記,作為第三人的擔保公司是否予以抵押登記?自然人發放的林權抵押貸款是否也給予抵押登記?抵押登記中的各類申請書、合同、身份證明等是否要統一格式?等等,需要制定一個抵押登記制度供全省各地遵照執行。
篇6
關鍵詞:農村宅基地;已發證;數據建庫;管理系統
1.項目概述
1.1 項目意義。梅江區已發證農村宅基地建庫工作作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一部分,將進一步完善本區地籍信息管理系統;并在此基礎上穩步推進梅江區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建設,提升土地監管能力和社會化服務水平;為參與宏觀調控提供支撐,為農村土地流轉提供信息化服務,有效發揮土地登記成果資料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
1.2 項目內容。本次梅江區已發證農村宅基地建庫項目工作區域為梅江區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已完成發證工作的7539宗土地。依據已發證的宗地檔案資料,建立農村宅基地數據庫。具體實施工作內容如下:
1.2.1發證檔案資料整理
(1)檔案資料檢查分類;(2)紙質檔案掃描;(3)檔案資料信息化錄入。
1.2.2權屬調查
(1)調查宗地的權利人、位置信息;(2)確定宗地權屬界線,繪制宗地草圖;(3)填寫地籍調查的相關表格。
1.2.3地籍測量。對無坐標信息宗地的界址點、界址邊長進行地籍測量。
1.2.4宗地圖形錄入
(1)對已有坐標信息的宗地直接錄入圖形;(2)對無坐標信息的宗地采用解析法確定圖形位置后錄入。
1.2.5數據庫建立
(1)建立標準數據庫結構;(2)圖形數據編輯處理;(3)圖形與屬性掛接;(4)掃描資料掛接;(5)數據庫檢查。
2.技術路線
本次梅江區已發證農村宅基地建庫項目采用先進技術手段與傳統調查方法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檔案資料,采用1:2000最新航拍影像、1:500地形圖作為工作底圖,通過內業與外業相結合的方式對已發證的農村宅基地宗地建立數據庫。項目開展分四個部分:準備工作階段、項目實施階段、系統開發階段和項目驗收階段。
3.方案設計
3.1 資料收集與分析
(1)基礎地形資料:梅江區1:2000航空正射影像圖1:500地形圖1:10000地形圖數據(全覆蓋)等。
資料分析:影像圖和地形圖主要用于宗地圖的落圖,以及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的工作底圖。收集的地形圖為CAD格式,需進行數據轉換和拼接處理。目前獲取的遙感影像圖只能覆蓋梅江區70%的區域,城北鎮和長沙鎮部分地區沒有遙感影像圖。1:500地形圖目前只能覆蓋城鎮中心地區,農村大部分地區無大比例尺地形圖。
(2)行政區劃資料:梅江區行政村一級區劃數據;
資料分析:主要用于地籍區和地籍子區劃分編碼、宗地代碼的編制,工作底圖的出圖。
(3)土地利用資料:包括梅江區土地利用分布數據、二調變更調查數據庫、建設用地數據;資料分析:主要于宗地落圖時的參考。
(4)宅基地發證檔案資料:包括已發證的每一宗地的申請書、審批表、宗地圖、原由書(三聯證明)、土地登記卡等;
資料分析:該資料收集是本次工作的重點,獲取已確權宅基地的屬性信息和圖形信息,便于數據入庫,根據資料的詳實程度確定是否需進行補充調查。通過對已發證的檔案資料的查閱,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權屬信息比較全面,但由于歷史原因,不同階段對宅基地進行確權登記發證的成果各異。如2012年以后發證宗地圖界址點坐標、面積等信息全面;2004年檔案資料信息全面,但是宗地圖比較簡略,缺少地理實體描述;1996年檔案資料比較簡單,手工勾畫宗地圖比較粗糙。
(5)土地權屬來源資料:包括土地審批、征收、轉用、劃撥或出讓、轉讓、登記以及土地勘測定界等資料、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調查表等地籍調查成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土地權屬爭議調解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處理決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等。
資料分析:主要用于權屬調查時宗地來源證明以及爭議的調處參考。
3.2 人員培訓。人員培訓是項目成敗關鍵,本次項目培訓主要內容有:技術規范的學習;技術設計書的學習;安全注意事項培訓。
3.3 項目實施
(1)內業處理:主要包括地籍區、地籍子區編碼;宗地統一編碼;屬性數據錄入;宗地圖形錄入;工作底圖制作。
(2)權屬調查:主要包括調查土地權屬狀況和界址,繪制宗地草圖,填寫地籍調查表等。是指以宗地為單位,對土地的權屬、用途、位置調查和確認。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調查土地權屬狀況和界址,繪制宗地草圖,填寫地籍調查表等。
(3)地籍測量: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測量、界址點測量、面積量算等。
3.4 數據庫建立
(1)數據庫內容:
A.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數據庫主要包括土地權屬、土地利用、基礎地理、影像等信息。
B.土地權屬數據主要包括宗地的權屬、位置、界址、面積等。
C.土地利用數據主要包括行政區(含行政村)圖斑的權屬、地類、面積、界線等。
D.基礎地理數據主要包括數學基礎、境界、交通、水系、居民地等。
(2)數據庫功能。基于自主研發的MapGIS平臺,開發梅江區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數據庫信息管理系統,根據日常管理需要,該系統具有數據采集、存儲與管理、圖形變更、查詢統計、登記發證、打印輸出、數據交換、系統維護等功能。
系統能滿足集體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日常管理的需要。
(3)數據庫建立。將實地標定(工作底圖)的界址點進行數字化,或者以GPS測定的坐標數據,疊加到數據庫自動生成界址點位。當實測點的連線與相關地物影像比對出現不吻合時,以地物影像作參考,適當加密折點。具體工作如下:
①利用MapGIS平臺下的“用戶數據點文件投影轉換”工具把外業測得的點批量導入到數據庫中,分別可以生成點或線。
②界址點、線屬性編輯。利用平臺下的界址點、線屬性編輯,分別輸入外業每個界址點或界址線的屬性。或者利用屬性掛接工具,進行屬性批量掛接。
③生成宗地。根據MapGIS平臺提供的功能,利用界址線文件,重新拓撲造區,生成宗地文件,建立點、線、面之間的相互關系,進行拓撲處理,并且掛接宗地屬性。
④數據入庫。對形成的圖形信息與屬性信息進行數據完整性、準確性、邏輯一致性以及數據分層和文件命名的規范性等檢查,滿足要求的匯總入庫,建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數據庫。
篇7
關鍵詞:工業;民用建筑;建筑施工;管理問題;對策
1 建筑施工管理的現狀
建設項目在開始前都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相關的前期手續: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批準書(建設用地批準書申請表、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地形圖);土地確權;選址意見書;立項(立項申請書、營業執照、環境評估報告、選址意見書、董事會決議、土地協議、土地確認書、投資項目核準登記表、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申請書);建設項目報建登記表;設計招標;委托設計方案;建筑設計方案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鉆探;委托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報消、人防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監理招標;施工招標;質量監督、安全備案;施工許可證。
在施工過程中,也需要按照各個規范、標準進行:(1)施工前期注意辦理開工手續、設計現場交底、進料及驗收。(2)施工中期注意放水、水電、質量檢查、與業主溝通原料額采購及建筑變更、工程款的收付等。(3)施工后期注意驗收問題的整改、尾款的結算、售后服務的兌現等。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行業標準、合同的嚴格執行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工程質量也在逐步提高。但是由于這些手續辦起來比較繁瑣、費時,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序多、設計工種也比較多,所以在實際的工程建設過程中還是有不規范的現象存在,從而導致施工質量不高、工程返工、施工工程事故、延誤工期等現象。
2 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第一,工程質量管理上的問題。工程質量問題是建筑使用安全的重要保障。工業與民用建筑施工管理中出F的質量缺陷、質量不合格、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等需要返修、加固或做報廢處理的,都是工程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施工過程中管理不到位。首先,建筑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最多的是材料的管理方面。包括采購的原材料本身質量的優劣、原材料的保管與堆放、原材料的規格是否合乎要求等。其次是施工工藝。施工的工藝流程設計不合理導致人力、空間、時間等的浪費,增加工程成本。施工工藝實施不到位會導致工程存在質量缺陷而返工。再次是施工監督檢查。合理進行施工監督檢查,可以在保障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有效促進工程順利開展。
第二,工程施工管理的安全問題。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施工管理中,安全管理一直是一個廣受關注的問題。人員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或者其他問題,造成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重大的事故,被稱為施工安全管理事故。近年來,建筑行業為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了很多有效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即便如此,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上還是問題不斷。造成建筑工程中管理的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首先,對施工安全管理不重視。管理人員缺乏安全至上的管理意識,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施工培訓不足甚至是粗放式管理,使參與工程建設的人員對安全漠然無視。再加上建筑工程追求時間效益、經濟效益,這就使得在工業與民用建筑施工過程中對安全管理不重視。其次,安全管理的基礎比較薄弱。很多施工單位在經濟快速發展、建筑行業突飛猛進的大背景下,注重追上時代的步伐,在施工管理中整體使用粗放式管理,沒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機制保障工程建設參與這的安全。最后,建筑施工單位的設備、工具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目前很多建筑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性資金投入不足,導致建筑施工過程中依然使用陳舊、落后的施工工藝,再加上設備更新不及時,缺乏保養、檢修使設備老化、停止運轉等問題時有發生,為施工的安全問題埋下很多隱患。
第三,工期設計不合理。某些施工企業為了尋求一時的利益,人為的縮短項目工期,一邊設計施工一邊購買原材料,每一個工種中間交叉作業,實施長時間的建筑施工,大大縮短工期,有的上億的建設項目工程使用晝夜施工的辦法,把原本需要多年的工期減縮到幾個月內,為了迎合檢驗,違規施工趕工情況也常有出現。
3 對策
隨著我國市場化步伐的加大,建筑行業里的市場競爭也在不斷加大。為了使工業與農用建筑施工工程能為企業聲譽贏得一面面錦旗,各大建筑企業有必有采取一定的措施,減少工業與民用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問題和施工安全問題,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一,做好工業與民用建筑施工的質量管理工作。在施工前期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技術交流與圖紙會審工作,明確劃分施工管理中的責、權、利。其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完善工序的質量控制,參照科學的質量體系、質量檢查制度,對人員、設備、材料、方案、環境實施全面的管理。另外需要對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構配件以及施工過程留置的試塊、試件等應實行現場見證取樣送檢。最后,完善工程的驗收工作。
第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在建筑企業內部建立起比較健全的安全管理體制,并在具體的施工管理過程中,嚴格執行。其次,加強全員的安全教育,在建筑施工過程中自上而下的樹立施工安全意識,促進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后,工業與農業建筑施工管理過程中要要個執行安全責任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安全責任管理工作中的責任。一旦出現事故,按照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總結,避免以后發生類似的安全事故。
第三,適當安排施工進度。建筑項目的進度控制是指在建筑項目工程施工前,對總目標實施一個適當可行的進度劃分。進度劃分要有預見性,思考到有關原因對施工的影響。依照合同需求適當編制項目進度計劃。想要土建以及安裝配合好,就需要施工人員以及安裝人員參加到進度計劃中來,依照計劃進度協調好有關工作人員、機器設備和應用材料,保證總目標的完成。
參考文獻
篇8
一、以往征收土地工作模式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局以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為契機,大力推進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定了《關于做好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成了全市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在房地登記整合、農村集體持有《集體土地所有證》的基礎上,我們發現征地部門在辦理部分集體土地征收時,征地與登記二者的銜接存在下列問題:
一是被征收土地權屬不清晰。此類問題主要表現是征地時不以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為要件,且存在征地、登記重復指界問題。在征地部門土地征收過程中,要求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對擬征收土地進行指界并填寫《征收土地情況確認表》,在用地單位后續辦理登記時仍需再次進行指界,兩次指界不僅浪費人力、物力,更容易造成兩次指界結果不一致,導致權屬矛盾糾紛,影響征地糾紛處理的剛性。這既會影響土地征收管理的嚴密性,又會影響后續環節辦理登記手續。其主要原因,在于征地部門在進行土地征收時沒有以權屬登記信息作為依據,導致被征收的土地權利主體、范圍等不清晰。
二是重復征地問題。例如,A村集體名下集體土地9公頃,出于城市開發建設需要由所在區縣政府征收了其中1.5公頃變為國有土地,后因原項目擱置取消等原因導致該地塊沒有供應、建設,A村居民見狀又陸續在其上耕種。若干年后,另一項目選址在上述1.5公頃國有土地之內,但因檔案管理不善等緣由,征地部門認定該土地性質為集體所有,因此新項目選址的1公頃實際已為國有的土地又履行了一次土地征收和補償手續,雖然村民沒有提出異議,但造成了國家財政經費的流失。造成重復征地的重要原因,在于征地部門沒有以登記結果作為依據,導致對土地所有權性質的判斷發生偏差。
三是登記結果現勢性不強。登記是對土地、房屋權屬的記載和公示,應該與房地權利的客觀狀況保持一致。但實際中,全市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后,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往往很少主動申請辦理被征收土地的注銷及變更登記,造成被征收土地的權屬登記信息仍為原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導致權屬登記信息沒有隨著土地實際狀況的改變而及時變更,不能滿足登記結果現勢性的要求,容易形成管理漏洞。
二、主要解決建議
如何解決上述問題,避免出現征地糾紛,規范土地征收和登記管理鏈條,維護登記結果現勢性,確保土地權屬清晰,保護農民集體以及用地單位的合法權益,避免糾紛和不穩定,我局制定下發了《關于集體土地征收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國土房地權〔2009〕486號,以下簡稱486號文件)及《關于在一張圖工程系統中土地權屬地類信息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國土房地權〔2010〕286號,以下簡稱286號文件)等規范性文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憑證征地”,即在土地征收時要求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提交《集體土地所有證》。486號文件中提出了“在實施集體土地征收時應由國土資源分局收取擬征收土地的《集體土地所有證》。對于未核發《集體土地所有證》的,應核發《集體土地所有證》后,方可申請辦理土地征收”的規定,沒有提供《集體土地所有證》則不得批準征地,使征地部門明確掌握擬征收土地的準確權利狀況,明晰了權屬,避免了糾紛。
二是優化流程,征地同時生成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及變更登記所需材料,實現集體土地所有權征收與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及變更登記的“一并申請、一并指界、一并測繪、同步辦理”。在486號文件中明確,于批準征地前,應在《征收土地告知書》中增加擬征收土地《集體土地所有證》記載的土地情況、征地范圍、裁余土地面積等;在征收土地告知后,要求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填寫《征收土地情況確認表》并附征收土地的《宗地圖》并蓋章確認,《征收土地情況確認表》作為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申請書,《宗地圖》作為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直接蓋章成果,在登記時界址表直接根據《宗地圖》及《征收土地情況確認表》填寫,不再重復指界蓋章;要求測繪機構在進行土地征收測繪時,一并出具擬征收部分土地及裁余部分土地的《宗地圖》等測繪成果,統一測繪精度為1:500。在生成以上后續注銷、變更登記材料后,由征地部門及時提供給登記部門。486號文件還要求,“部分征收的,還應告知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及時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等事項……集體土地征收時未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的,不得辦理被征收土地的土地供應手續”,實現征地、登記程序銜接。
篇9
【關鍵詞】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數據庫
1.目的意義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涉及農村千家萬戶,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加快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是依法保護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統一登記的重要基礎和保障。通過開展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可以有效規范農村住宅建設和集體建設用地利用,防止亂占濫用耕地,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2.技術路線
(1)采用GPS(衛星定位系統)、GIS(地理信息系統)、RS(遙感資料)“3S”等高新技術手段和計算機技術及新的作業方法,開展以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為內容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調查工作,查清每宗土地的位置和利用狀況,使用權狀況,建立宅基地使用權數據庫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發證。
(2)權屬調查工作,對調查區范圍內的每宗地實地進行權屬調查,確定宗地的坐落、權屬、面積、界址、用途等。
(3)地籍測量工作,在調查控制的基礎上布設適當密度的圖根點,作為測圖的基礎控制點。采用全解析法數字測繪技術,以圖根點為基礎,采集地籍要素點坐標,利用專業測圖軟件,結合權屬調查信息,繪制地籍圖、宗地圖。
(4)根據調查、測量成果,依照上級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意見、通知、工作方案等,作為登記發證的依據,同時結合《土地登記辦法》規定的土地登記程序,進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
(5)數據庫建設工作。通過對地籍圖數據的格式轉化和處理,錄入權屬信息,實現圖屬掛接,完成農村宅基地地籍調查數據庫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建設。
(6)進行數據匯總統計,編寫文字報告。
3.技術方法
(1)地籍測量方法
地籍測量方法采用野外數字測量法。
(2)工作程序
a、通告。按照《土地登記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0號)進行土地總登記通告,主要內容包括:土地登記區的劃分;土地登記的期限;土地登記收件地點;土地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的相關文件材料;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項。
b、權屬調查。現場調查核實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權屬、界址、地類、數量等基本狀況。
c、地籍控制測量。依據有關控制測量規范,結合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相關要求,建立相應等級的控制網。
d、地籍細部測量。在權屬調查的基礎上,以控制點為依據,測定界址點,測繪地籍圖和宗地圖。
e、公示與確認。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內公示地籍調查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以鄉(鎮)為單位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確認。
f、登記發證。各類調查資料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級人民政府確認,并向使用權人發放土地證書。
g、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建設。利用上述調查成果,采用先進的地理信息系統和數據庫技術建立地籍專題數據庫。
h、成果整理。主要包括統計匯總、圖件編制和報告編寫等工作。
i、檢查驗收。包括對各類工作成果的自檢、預檢、驗收等工作。包括各類成果的存檔、逐級匯交、保密等工作。
4.技術要求
(1)土地利用分類體系
土地利用分類按照《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采用一級、二級兩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共分12個一級類,57個二級類。
(2)地籍圖的投影類型、坐標系統、高程基準
a、投影類型。采用高斯-克呂格投影。
b、平面坐標系統。采用1980西安坐標系。
c、高程基準。高程基準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3)地籍圖及比例尺
a、基本地籍圖比例尺為1:500。
b、地籍圖的分幅。地籍圖不論其比例尺大小,均采用50cm×50cm正方形分幅,其圖幅理論面積及邊長見表1。
c、地籍圖圖幅編號。采用圖廓西南角平面坐標1 0公里數(小數后兩位)編號,x坐標在前,Y坐標在后,中間以半短線連接。
5.數據庫建設
在權屬調查、地籍測量以及土地登記發證的基礎上,將開展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所形成的圖、表、卡、冊和有關法律文書納入數字管理,參照省廳《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建設技術要求(參照稿)》,建立集圖形、屬性、電子檔案集地籍業務管理系統為一體的宅基地使用權數據庫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
(一)數據庫內容
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主要包括土地權屬、土地登記、土地利用、基礎地理、影像等信息。
(二)數據庫功能
(1)系統應以GIS平臺為基礎,滿足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土地登記的需要。
(2)系統應滿足矢量、柵格和與之關聯的屬性數據的管理,既有數據輸入、編輯處理、查詢、統計、匯總、制圖、輸出,以及更新等功能。
(4)系統應根據需要滿足集體土地日常管理需要以及具有集體土地使用權制證功能。
(三)數據建庫與管理系統
(1)圖形數據采集
整理外業調查結果以及收集到的二次調查數據;對野外采集的數據和收集到的數據進行檢查,導入數據庫;對紙質地籍圖,通過矢量化采集數據。
通過對采集到的圖形數據進行圖形編輯、坐標系交換、圖幅接邊及拓撲關系建立等;建立集體土地使用權圖形數據庫。
(3)屬性數據采集
根據外業調查結果錄入屬性信息,與圖形數據掛接并檢查對應關系,建立集體土地使用權屬性庫。對調查過程中形成的紙質申請書、調查表、審批表、土地證,以及權屬來源證明文件等資料,通過掃描或拍照等方式形成電子數據,并與屬性信息掛接。形成完整的包括影像資料的屬性數據庫。
(4)數據檢核與入庫
對形成的圖形信息與屬性信息進行數據完整性、準確性、邏輯一致性以及數據分層和文件命名的規范性等的檢查,滿足要求的匯總入庫。
(5)數據庫管理系統
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管理系統應根據日常管理需要,具有查詢、打印、制表、出圖以及根據權限進行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與打印土地證書功能。
(6)成果資料
權屬調查成果、地籍控制測量成果、細部測量成果、圖件成果、數據成果、文字成果、數據庫成果
(7)意義
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深化農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基本前提,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客觀需要,是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統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基礎,是保護廣大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有效措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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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政府主導,部門負責,合力推進房地產權證遺留問題的處理
重慶市委、市政府對解決“兩證”遺留問題高度重視,2002年10月16日,時任重慶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黃奇帆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解決“兩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遺留問題,并隨即成立了解決“兩證”遺留問題申辦工作臨時辦公室。事后,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牽頭在對全市無法辦理房地產權證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和分類的基礎上,加大政策研究力度,確立了處理“兩證”遺留問題的原則、方式和措施。涉及主城區的,由所屬各區分局和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具體辦理;遠郊區縣的,由所屬各區縣國土房管部門具體辦理。
(一)處理原則
1.尊重事實,特事特辦原則。已竣工出售但存在產權遺留問題的房屋,其客體違法性是肯定的。但其作為客觀存在的事物,應在建筑合法、結構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補救措施,盡量使其合法化。在解決房地產遺留問題時,國土房管、建設、規劃、消防等部門要采取“特事特辦,聯合會審”的原則處理,在各司其職的同時,加強協調和配合。
2.規費征繳與辦證分離原則。對拖欠土地出讓金和各種規費的開發建設單位,由各部門督促其限期繳清,逾期不繳的,按照規定處理。同時,實行規費征繳與辦證分離的原則,對目前確無能力繳納的,可采取掛賬方式,并制訂繳款計劃,在保留追繳權的同時,各部門立即完善相應手續,國土房管部門為購房人辦理房地產權證。
(二)處理方式
1.政府發文,社會公告,集中申請的啟動模式。市政府以渝府發[2002〕82號文正式全面啟動清理房地產權證遺留問題工作,并在《重慶日報》、《重慶晨報》上《關于加快申報主城區〈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工作的通告》。
2.明確分工、劃清職責、部門聯動的辦理模式。對屬于申辦范圍內規劃手續不齊備的房屋,由規劃部門負責就其是否占規劃道路、公共綠地、重要市政設施用地,是否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等情況提出審查意見;對屬于申辦范圍內建設手續不齊備的房屋,由建設部門及所屬部門組織質量檢驗,對不影響住用安全的房屋及時補辦質檢驗證和備案手續;國土房管部門對屬申辦范圍內的土地房屋,及時審批確權發證。
(三) 處理措施
1.對房屋已竣工群眾已入住但未通過規劃、建設、消防等部門綜合驗收致使房屋未辦理初始登記的,采取規劃、建設、消防、國土房管部門聯合會審,國土房管部門依據聯合審批表上的審查意見頒發房地產權證。
2.對無開發建設單位申辦房屋初始登記的無主項目,依法代為申請。若前期資料齊全,則采取由房屋買受人書面委托物業公司,或業主委員會、或推薦業主代表,或委托中介公司,集中該項目房屋買賣合同,繳款憑證、房屋買受人身份證明、委托書等資料,填寫登記申請書,向房屋所在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若前期資料不齊,則由房地產開發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規劃、建設、國土房管等相關部門,直接對竣工項目進行質檢會審,對不影響住用安全的,經聯合審批后辦理房地產權證。
3.對開發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或聯建單位存在糾紛,糾紛一方不提供相關資料影響驗收及辦理房地產權證的,由建設部門直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質檢會審,規劃部門負責提供相關資料,國土房管部門憑會審的質檢備案材料和相關手續對已售房屋部分辦理房地產權證;對未售部分由建設部門提請有權機關暫停其銷售、抵押登記,待糾紛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后,恢復辦理相關手續。
4.對未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導致的一房多賣,已售房屋被抵押或查封凍結的,房屋買受人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按法院生效的司法文書,由權利人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對房屋已被抵押,但未被查封凍結的,房屋買受人可與建設單位、抵押權人協商,采取用其他資產置換抵押方式,或由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解除抵押后,由實際購房人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
5.對國有大中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或已批準列入破產計劃企業的房屋歷史遺留問題,如1989年7月13日前確因生產、居住需要修建的生產、辦公、業務用房、職工宿舍等永久性建筑,雖未辦理用地、規劃、質檢等建房手續,但不影響市容、交通、消防,也不影響鄰里通風、采光、進出道路的,由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住用安全證明的方式辦理,國土房管部門據此頒發房地產權證。
6.對開發建設單位拖欠土地出讓金和規費的處理,采取規費征繳和辦證分離的原則,對一次性繳清欠交的土地出讓金和各種規費確有困難的,開發建設單位向各征收部門申請,制定繳款計劃,經審批同意后,準予掛賬,完善相關手續后先行辦理房地產權證。
二、主要做法
一是統一思想,上下聯動,狠抓落實。從市到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思想認識的高度統一是解決房地產遺留問題的根本。在各級部門認識統一下,市區上下聯動,形成高效工作機制,采取強有力的工作手段,切實推動了清理工作。
二是部門配合,各方協調,協同辦理。房地產權證遺留問題的處理涉及開發建設前期各部門,通過與規劃、建設部門共同制定《關于解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遺留問題的通知》等文件,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和會審程序,以及部門間協同工作等。同時,針對一房多賣、房地產標的上涉及多個權利人的案件,先后主動與金融部門協調83次、三級法院協調25次,得到了金融部門和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市高院出臺了渝高法[2002]218號、渝高法[2003]48號文件,有力指導各基層法院審理工作,對涉及房地產權證遺留案件實行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優先實現房屋買受人物權。
三是情況清晰,政策到位,分類辦理。房地產權證遺留問題由來已久,在全面啟動清理整頓工作前,通過摸清底數、明確情況、清晰思路,有針對性地分類制定政策,以不違反法律法規為原則,以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為最終目的,從實際出發,靈活制定政策,合情合理合法處理房地產權證遺留問題。
四是制度健全,責任落實,措施有力。解決房地產權證遺留問題工作由我局牽頭辦理,組織市級各部門和各區政府、部門,以及法院、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聯合辦理。在處理過程中,市區都做到有分管領導負責,有工作人員經辦,有場地辦公,有責任機制,有進度管理,有疑難雜癥分析制度,有階段工作總結匯報,強有力地推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登記效力
房地產遺留問題的集中清理,快捷有效化解了大量積壓的社會矛盾,維護了成千上萬戶老百姓的合法利益,但是由于在辦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執行程序和收取要件的非常規性,社會輿論對此種辦理方式是否會引發訴訟,是否會得到法律支持存有疑慮。
為此,我局積極主動與三級人民法院協調座談反映,經雙方達成共識,2007年6月,我局出臺的《關于房地產登記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渝國土房管發[2007]404號)中對此種特殊方式辦理的登記效力問題予以確認;2007年9月,市高院出臺《在審判工作中適用〈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于房地產登記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所涉及相關問題處置意見的通知》(渝高法[2007]214號),明確指出此種方式是采取的特殊措施,對以此提出的行政訴訟案件,可根據案件情況裁定駁回或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四、下步工作思路
我市于2002-2003年集中開展解決“兩證”遺留問題的階段性工作結束后,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此后有關“兩證”的處理問題,由國土房管部門牽頭,會同規劃、建設、消防等部門參照渝府發[2002]82號文件精神,采取“一事一報、一事一議”的方式協調處理。近十年來,通過各方各部門共同努力,我市解決房地產權證遺留問題工作取得一定成績,維護了老百姓的合法權益,獲得來自社會認可。但自2007年起又不斷有購房人(被拆遷安置人)及企事業單位通過、市長信箱、網絡媒體等方式反映辦不了房地產權證。尤其是《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頒布以來,社會各界對物權的保護意識增強,反映尤為強烈。為此,我們擬定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建立健全“黑名單”管制制度。對違反相關規定、不履行合同約定或承諾的開發企業建立“黑名單”管制制度,用強制手段強化懲處效果。國土房管、建設、規劃、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相互配合,對違反相關規定、不履行合同約定或承諾的開發企業建立黑名單,并在主流媒體上予以公示;同時,各部門按各自職責禁止其再進入房地產開發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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