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區居委會研究報告
時間:2022-10-23 0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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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社區建設是歷史的選擇,建設和諧社區是時代的要求,要推進和諧社區的建設,就要深入了解目前社區建設中存在的哪些影響和諧社區建設的問題,尋找和探究解決的辦法和途徑。課題組經過考察學習和認真調研,結合馬鞍山市社區建設的實際,對社區建設實踐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對解決存在問題的方法和途徑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歷史選擇和諧社區整體推進規范創新方法途徑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建設小康社會,開創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隨著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階段,社區功能不斷擴大,原有單位制模式下的各種社會事務,由單位統包轉向社會管理,社區逐步承擔起管理社會事務的職能。因此,建設和諧社區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
一、和諧社區建設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社區建設是我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歷史的選擇
社區一詞來源于拉丁語,意思是共同的東西或親密伙伴間的關系。把社區一詞首先用于社會學研究的是德國社會學家F.騰尼斯,他于1887年寫了《社區與社會》一書,以說明社會變遷的趨勢。我國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等,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把“社區”一詞引進到我國,成為社會學的一個專用概念。1986年民政部首次把“社區”概念引入城市管理,提出要在城市中開展社區服務工作。1989年社區服務的概念被第一次引入法律條文,這一年12月2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規定:“居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1991年5月31日,當時的民政部長崔乃夫在聽取基層政權建設司匯報工作時指出,基層組織建設應著重抓好社區建設。1992年10月,中國基層政權建設研究會在杭州市下城區召開了“全國城市社區建設理論研討會”。自此以后,“社區服務”的提法進一步延伸擴展為“社區建設”,社區建設基本上就相當于國際上所流行的社區發展概念。1999年初,民政部在全國選擇北京市西城區、杭州市下城區等26個“城市社區建設實驗區”。2000年11月,中辦、國辦轉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2001年3月社區建設列入國家“十五”計劃發展綱要。2002年11月,社區建設擺上了黨的十六大議事日程,總書記作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設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明確了城市社區建設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總書記作的十七大報告又提出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二)和諧社區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現實需要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社區是社會的基礎,建設和諧社區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沒有和諧的社區就不會有和諧的社會。和諧社會目標的實現要求我們關注社區發展,進一步做好社區的各項工作,建設安全、和諧、文明、繁榮的社區。總書記指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加強城市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從建設和諧社區入手,使社區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上發揮服務作用。在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系上發揮橋梁作用,在維護社會穩定,為群眾創造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上發揮促進作用”。總書記的講話明確指出了和諧社區建設的方向和目標。
1、建設和諧社區是經濟發展的需要。沒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經濟就難以又好雙快地發展。社區是各種社會矛盾的交匯點,我國現在既是經濟的黃金發展期,又是各類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的凸顯期。社會轉型必然要造成利益格局的變化和社會階層的變化。地位的下降會引起人們心理的不平衡,收入的懸殊會使人們暴露出不滿的情緒,工作的緊張會增加人們精神的壓力,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的變化會給人們帶來許多的不適應,人口流動頻率的加快會使城市管理的難度越來越大,社會上消極的東西會給人造成負面的影響,再加上突發的天災人禍,這些影響社會穩定的所有因素雖然都反映在社會,但卻都發生在社區,所以社區處在所有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的風口浪尖,社區只有防范好了,提前做好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種問題消化在基層,才能夠形成穩定的適合經濟發展的社會環境。
2、建設和諧社區是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需要。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人們生活的基本空間。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城市的人們也逐步從過去的“單位人”轉變成現在的“社會人”,單位和企業的社會職能也大量向城市基層組織轉移。城市經濟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帶來了大量市場解決不了、政府又解決不好的問題,這些問題本質上都關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會組織來承擔過去由單位行使的社會職能,以實現社會的協調、和諧,社區作為人們生產和生活的“共同體”和重要活動場所為社會人找到了相應的承接載體。社會人的許多需求,或者通過社區的社會服務和自我管理得以滿足,或者通過社區組織向政府反映得以滿足。要提高社區居民的生活質量,就要從和諧社區建設抓起,完善社區服務和管理,有效發揮社區功能,增強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3、和諧社區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紐帶。人心向背決定著社會的和諧程度。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活而不亂、穩定有序的社會,“穩定”即不是“萬馬齊喑”,更不是一潭死水。要實現社會的和諧,就必須加強與群眾的溝通聯系,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增強黨和政府對整個社會的凝聚力。在城市中,社區是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基地,社會生活的大部分內容在社區完成,社區處在黨和政府了解民意的最前沿,是黨和政府與市民溝通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加強和諧社區建設,就能夠充分尊重群眾在法律范圍內的表達自由,建立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合理解決利益訴求,傾聽群眾呼聲,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以凝聚人心,理順情緒,化解矛盾,最終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整體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具備了良好的基礎條件
我國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目標開始剛剛起步,建設城市和諧社區是其中的一項綜合的系統工程,需要付出不懈的長期努力。城市社區建設經過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具備了建設和諧社區的良好基礎條件。
(一)社區已成為城市基層社會管理的有效平臺
1、社區已形成城市基層的社會共同體。在計劃體制下的居民委員會,沒有什么活力和凝聚力。工作對象除了居住在社區的老年人外,就是沒有單位的居民,功能非常單薄。而經濟轉軌、社會轉型后的現代社區則不同了,除了原有的工作對象外,單位人逐漸演變成了社會人、社區人,流動人口已開始進入社區,總量大大增加。結構也越來越復雜。再加上大量的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社會保障的功能從政府和單位中不斷剝離出來,讓社區來承接,這就有力地提升了社區的功能,豐富了它的內容,拓寬了它的工作面,使它從微觀的層面擔當起了造就大社會的重任,成了能協調和凝聚方方面面的中心,成了功能比較齊全的“小社會”。
2、社區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從社區建設開展十多年的情況可以看出,在基層建立和諧社區的條件也是完全具備的。首先,社區地位提升了,社區工作成為全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其次,社區的對象增多了,功能擴展了,組織加強了,發展的空間越來越大了,在基層發揮出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單位和居民對社區事務越來越關心了,在群眾中有了認同感和凝聚力;第四,社區內外關系在不斷理順,社區的制度建設在不斷健全,社區工作出現了良性運行的好勢頭;第五,社區工作人員的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結構有了很大改善,而且還在不斷向規范化、專業化、制度化方面發展;第六,社區的硬件設施不斷達標,軟件也在不斷提升,能力有了明顯的增強,能為老百姓做的事也越來越多;第七,加強了黨對社區工作的核心領導,鞏固了黨在城市的這個執政基礎;第八,特別是黨和國家對社區工作的關心和重視,為社區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為社區事業插上了騰飛的雙翅。這些都是我們落實中央同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的有力條件。
(二)我市社區建設成效顯著
1、城市基層組織建設逐步增強。經過幾年建設,社區內的各種組織逐步建立,現有黨的組織、群眾自治組織、群團組織、社會中介組織,在社區開展了許多卓有成效的活動,逐步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其一,社區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隨著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的實施,社區內的黨員數量急劇增長,有的社區已有黨員200多人,很多社區都成立了黨總支。社區黨組織組織開展了多種活動,讓黨員帶頭參加社區內的各項工作,接受群眾監督,使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在社區內得到較好地發揮。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在社區建設中得到了很好地體現。其二,社區居委會發揮主力軍作用。進行了社區干部隊伍的年輕化建設,對工作多年的45歲以上的老居委會干部建立了退養制度,再根據“公開招聘、定崗競爭、擇優入圍、依法選舉”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招選社區居委會成員,與此同時還建立了一支社區專管員隊伍,先后給每個社區配備了低保就業再就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社區治安管理和計劃生育專管員。他們年輕、有活力、干勁大,承擔著日益繁重的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的工作任務,為全市三個文明建設做出了貢獻。其三,群團組織在社區內發揮生力軍作用。各級團組織根據社區發展的需要,加強社區團干部隊伍建設,全市成立了11家青年中心,吸收了3000名左右的會員,啟動實施社區志愿服務計劃。社區婦聯工作已實現了婦女工作和社區工作的融合,成為了城市婦女工作的重要基礎和有力支撐。其四,社區中介組織的作用開始顯現。市吸煙與健康協會、集郵協會、圖書館學會、糖尿病協會等,在社區開展各種宣傳、講座、輔導等活動。
2、社區建設的運行機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社區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初步構筑起黨委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廣大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為主任,市委副書記、市長為第一副主任,市有關領導為副主任,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各自工作職責,負責制定和協調社區建設各階段性的工作目標和時間進度。民政部門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加強綜合協調,發揮牽頭作用。各區(縣)委、政府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對社區建設進行分類指導,把社區建設納入了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分別確定了各自的建設目標,并把每一個具體目標任務分解細化,落實到各具體承辦單位,定期督促檢查。區縣對社區建設的重視程度越來越強。
3、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推進。2003年實施社區“星光計劃”和工作用房項目建設,經過艱苦努力細致的工作,我市實現了“星光計劃”和組織用房建設工作的全覆蓋。建成的社區老年活動之家和工作用房的面積都在300平方米以上。徹底解決了我市原有社區辦公用房“散、小、舊”,一般辦公用房只有30~50平方米,大多年久失修、破舊不堪、地點分散的狀況。與此同時,全市每個社區都配齊了電腦、電話、傳真、空調等辦公設備,為社區的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基礎條件和辦事環境。在此基礎上加大了城市社區組織用房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工作力度,06年1月市政府辦公室轉發了市民政局、市建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房地產局《關于馬鞍山市城市社區組織用房規劃建設和管理的若干意見》,對社區組織用房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做到了三個明確。一是明確社區組織用房的配套標準。二是明確社區組織用房的建設職責。三是明確了社區組織用房的產權歸屬和使用管理。
4、初步建立了財政保障體系,促進社區工作順利開展。將社區辦公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全市每一個社區居委會年辦公經費達到了3~4萬元,不足部分由街道補貼。經費的保障有力地促進了我市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在職社區工作者的待遇也由財政全額保障。在2001年我市全面推進社區建設時,我市就確定了社區居委會成員較高的財政補貼的標準,主任(書記)500元、副主任(副書記)400元、專職委員350元。隨著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社區干部的財政補貼標準也隨之增加,現在,有的區社區干部的財政補貼標準,主任(書記)是1080元,副職為950元、委員850元,同時建立在職社區干部生活待遇的逐步增長機制,保障社區工作者也能同步享受我市經濟發展的成果。早在2003年,我市就給在職社區居委會干部辦理了社會保險,執行企業社會保險制度。
5、社區建設的基本功能逐漸明確。社區是城市基層細胞,是一切城市工作的基礎,我市社區經過幾年的發展,在城市基層社會管理中,已具備了以下功能。其一,管理協調功能。主要是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基層黨組織和自治組織活動,發揮社區各類組織的作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其二,社會保障服務功能。包括面向社區退休人員、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下崗職工、低收入家庭等社會困難群體的社會保障服務,就業再就業服務等。其三,社區服務功能。主要是面向全體社區成員的便民利民服務和面向屬地單位的社會化服務網絡。其四,衛生養護功能。主要是社區公共衛生、綠化、環境保護等。其五,醫療保健服務功能。滿足社區內成員的康復、醫療、保健和計劃生育等需求。其六,安全穩定功能。包括社區內的治安保衛、民事調解、幫教失足青少年、防火防盜和其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其七,文體教育功能。包括各種群眾性的文化、體育、教育、科普活動以及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三、和諧社區建設中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及分析
(一)社區建設存在問題
雖然我國的社區建設進展順利,但從整體上看還處于起步階段,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從我市社區建設調研的情況分析,確實存在著一些需要認真研究并切實加以解決的問題。
1、行政化傾向日趨嚴重。其一,在辦事形式上,行政辦公場所的色彩濃厚。社區活動服務用房的布局中,有主任辦公室、書記辦公室,副主任,委員以及各種專管員都有各自的辦公室和辦公桌,居民來辦事,只要門一關就不知去向。其二,在人員管理上,隨意“調動”居委會干部的現象頻繁發生。有的街道無視法律規范和社區的屬地性質,頻繁地將經過居民直選或社區居民成員代表會選舉產生的主任、副主任或委員,進行所謂的工作“調動”,并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職務的“任命”。其三,在工作內容上,做上面交辦的事情多,為居民服務得少。社區居委會已成為除街道辦事處之外的又一個政府派出機構,行政化負擔重的結果,就是使社區干部忙于應付各種事務,設法開辟財源,對真正應承擔的社區建設等工作卻無法投入精力、財力,與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性質背道而馳。
2、工作負擔重,壓力大。其一,在工作任務上,名目繁多。現在的社區居委會承擔了100多項任務,有些部門把自己的職責轉嫁給社區,如居民住房入戶調查等。其二,在工作要求上,難以達到。一些部門不僅下達工作任務,還要提出許多具體要求,一是要“掛牌”,一個社區居委會多的有30多塊牌子;二是要“上墻”社區活動用房的墻上要掛反映數項工作的負責人員的名單和工作職責,有的一項工作僅職責要求就有十幾塊牌子掛在墻上;三是要“記帳”,社區居委要建立10多類臺帳,有的甚至多達40余本。其三,在經濟負擔上,入不敷出。一些部門沒有“費隨事轉”,把工作或活動所需經費轉嫁到社區。如有的部門調查登記只發一張樣表,要社區按戶數印發;在評比和攀比的壓力下,社區為滿足有關部門的要求,掛的牌、上墻的版面追求精美花費大;有的部門利用權力或以評比為壓力,強制或半強制性地迫使社區訂閱部門發行的報刊,多的每年要花費3000多元報刊訂閱費。其四,在工作考核上,檢查評比多。除街道要求進行的常規檢查考核外,許多部門都自行直接下去組織單項檢查評比,有的檢查已落后于形勢的變化。如環境、衛生、綠化、治安等項目在許多住宅區都由物業公司承擔,他們收費、他們辦事、他們負責,但檢查評比時,仍按傳統找社區居委會,使社區忙于應付,不知所措。
3、硬件設施有待進一步改善。雖然我市社區基礎設施在平均水平上已普遍達標,但精品很少。活動用房面積普遍在300平米左右,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其一,在社區活動用房的使用上,政出多門。300平米的社區“老年活動室和活動用房”項目建成后,有些部門給社區提出了必須有單獨辦公室的工作要求,并列入考核打分,更有甚者,有相當一部分社區將“星光計劃”的老年活動用房,進行經營性出租。其二,在新建社區活動用房的解決上,協調難度大。雨山區即將入住的生活小區,需要成立新的社區,以迅速承擔新入住居民的社會事務管理和服務問題。但區政府與開發單位協調社區辦公用房時,問題較多,難度很大,使需要新組建的社區組織難以入住宅區,新入住的居民意見很大。
4、轄區單位和居民群眾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不高。居民在社區建設的參與程度總體上表現為,居民經濟條件較好的社區對社區居委會的需求弱,參與積極性低;居民經濟條件較差的社區對社區居委會的需求強,參與的積極性較高。一是有的轄區單位認為與社區搞共建是找麻煩,只是要錢、要人、要物;有的條條單位老大自居,社區上門搞共建,常被拒之門外或以各種借口拒絕。二是有的社區沒有實施共建聯動,互惠互利,向轄區單位要求過多,為他們服務較少,義務和權利不統一,使有些單位不愿意參與共建。三是大多數有工作單位的居民,沒有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單位人轉為社區人,對社區居委會的依附性不強,認為社區建設是老頭老太的事,是弱勢群體的事,與已無關,不愿意參加社區居委會組織的活動,更談不上主動地去參加社區的活動。
(二)對社區建設存在問題的綜合分析
應該指出上述種種問題,與全國很多城市社區建設出現的問題大體是一致的,有的問題在我市已有所緩解,有的問題有了新的發展,這說明這些問題帶有普遍性,如不想辦法認真逐步地加以解決,和諧社區建設就難以有大的發展。
1、從認識層面分析。一些領導同志、職能部門和社會組織,對社區居委會性質和任務定位的認識,還停留在計劃經濟狀態下的居委會的認識。還未認識到社區正在成為一種覆蓋全社會、為全社會服務,具有新的社會管理和社會運行機制的社會組織。更沒有認識到,這種社會管理和社會運行體制和機制的建立本身,就是我國完成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強有力的保證,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必然結果,是社會的極大進步。
2、從法制層面分析。社區居委會性質的定位,或是涉及社區人財物、責權利的許多具體問題,雖然目前還沒有一部很有針對性的“社區法”,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近年來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文件大多已經明確。問題是,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沒有得到很好地執行,致使一些問題久拖不決,或愈演愈烈。
3、在體制和機制層面分析。傳統的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和官本位體制的影響仍然很深,機械、僵化、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在具體工作中,仍然存在,經常出現。認識不到位,行政不依法,體制、機制改革滯后等,可以說直接影響了社區建設的發展。
4、從客觀形勢層面分析。目前,流動人口、村轉居人員、企業退休人員、待安置的大學畢業生和退役軍人、自由職業者等等,組成了浩蕩的“社會人”大軍,加重了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的任務和難度。城鄉各種社會問題、下崗失業問題、貧富差距問題、農民工權益保護問題、困難群體求助問題、戒毒問題、醫療衛生服務問題以及社會治安問題等都向社區聚集。城鄉社區已成為社會建設和管理的基礎,在調節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越來越明顯地擔當著“前沿”角色。
5、從歷史必然性層面分析。眾所周知,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選擇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路,在經濟改革這一動力摧生下,原來的社會經濟關系得以重組、改造或完善。原來不少由政府包辦的事務,政府不再包辦,而推給社會,原來由企業包辦的事務,企業不再包辦,也推給了社會。而我國長期以來因為缺乏社會建設,各種社會組織承接從政府、企業剝離出來事務的能力極其有限,必然導致大量社會事務都沉淀到社區中來。從這個角度看,社區負擔過重是一種必然現象,恐怕在相當長一個歷史時期里,這種現象都會存在。
四、整體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的方法和途徑
加強和諧社區建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個時期社區建設工作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這就要求我們把握社區建設的發展規律,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按照“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根據中央和省委關于推進社區建設的意見,努力改革創新,精心謀劃發展,統籌規劃、分步實施,不斷規范、拓展、創新,進一步加強和諧社區建設,努力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一)和諧社區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要規劃長遠,分步推進
1、規劃長遠,分階段實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條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明確地包含了“社會更加和諧”的要求。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比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更高、時間更長、任務更重。我們在完成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之后,還要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繼續長期奮斗。因此,我們的和諧社區建設也不是三年兩載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和構建和諧社會一樣,是我們黨長期堅持的目標。我們在制定目標時,既要立足目前,又要著眼長遠。近期目標:可從社區環境入手,從老百姓需要解決的問題入手,從困難群體需要提供幫助的問題入手,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長效管理,消化社會矛盾,創建一個環境優美、設施完備,生活便利的生活環境,促進人居環境和諧,讓有困難的人得到幫助,讓老百姓得到實惠,增強居民對社區的滿意度和認同感,這需要三五年的時間;第二階段的目標。通過和諧社區建設,進一步完善社區黨組織的統籌協調機制和社區民主自治機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使大部分社區建成服務完善、文化繁榮、公平有序、安全穩定、和諧融洽的現代新型的和諧社區,這就需要五至十年的時間;第三階段的目標。以居民需求為導向,以社區公共利益為紐帶,以各種社會組織為載體,以資源整合為保障,構建起政府組織與社會組織及公民個體通體合作的社區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以促進政府、社區、居民、社會、企業、生態各方面關系的和諧,從而營造良好的社區自治環境,提升社區民主自治能力,激發基層社會活力,進而提高構建整體和諧社會的能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從時間跨度講,這個目標將貫徹在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全過程。
2、要建立長效運行機制。和諧社區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建立長效運行機制:其一建立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投入的長效機制。將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全市城鎮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市,縣、區政府按一定比例分擔,將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居民小區建設規劃之中。引入社會資金加強社區公益設施建設,制定優惠政策,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促進公益設施建設的發展;其二建立社區財力保障的長效機制。認真貫徹中央、省加強城市社區建設的有關規定,科學界定社區規模和職能,合理確定社區經費標準,采取核定基數、定額補貼、分級分擔的辦法,對優秀社區予以扶持。同時,還要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擴大服務領域,增加社區收入,彌補經費不足;其三建立社區干部激勵和約束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社區居委會成員績效考核辦法,對社區工作者實行選聘制;其四建立社區共駐共建的長效機制。充分調動社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力量,廣泛參與社區建設,最大限度實現社區資源的共建、共享,營造一個共駐共建和諧社區的良好氛圍;其五建立社區部門協調配合的長效機制。建立駐社區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抓社區建設的績效評估體系,把社區成員單位推進社區建設情況納入政績考核的指標體系,形成齊心協力支持社區建設的新局面。
(二)進一步規范和諧社區建設行為
1、科學合理劃分和組建社區。科學合理地劃分社區是加強社區建設的前提。要把社區自然形成的客觀性與有利于加強社區建設的主觀要求密切結合,以現有居民區為基礎,以地緣關系、居民認同感和歸屬感為指向,按照管轄區域與戶數適當、界線明確、區域相對集中封閉,資源配置相對合理,功能相對齊全的原則,科學合理調整社區規模。就我市的情況看,目前全市社區平均規模為1992戶,大多比較適中,但也有一些社區劃分不盡合理,需要進行社區規模的進一步整合,社區所轄人口最好在3000至5000戶為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社區在城市經濟社會中的作用將越來越顯得重要。所以要及時地在新建成的住宅小區組建新的規范的社區居委會,在土地和人口已基本征用和轉移的村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撤村建居”工作,適時開展撤鎮建街工作。
2、規范社區工作活動用房的規劃建設和使用。嚴格執行《關于馬鞍山市城市社區組織用房規劃建設和管理的若干意見》,加大新建社區組織用房的落實力度。各相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落實社區活動用房的規劃設計和交付使用的各個環節。開發建設單位把社區組織用房納入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市規劃部門負責提出社區組織用房規劃要求,并對規劃方案審查把關;市民政部門在審查新建住宅小區命名注冊登記時,將社區組織活動用房的面積和地點再次以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確,并抄各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市房管部門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證時,將規劃部門確定的社區組織用房的面積及時函告相關區政府;各區政府積極主動地與房管部門和開發建設單位聯系,做好社區組織用房地點的確認、協調和建設中的監督工作,并及時辦理權屬登記,確保社區組織用房的落實和使用。社區組織活動用房超過300平方米的社區,根據需要進行活動用房的布局改造,盡最大可能將就業服務、救助服務、安全服務、文教體服務、社會保障服務、衛生和計生服務、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等所有公共服務項目集中放在一個大廳里,方便居民辦事。將調整出的活動用房,用于建立更多的居民活動項目。
(三)拓展社區建設的范圍
1、加強社區管理和拓展社區服務。要加強社區管理,提高基層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自我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居民會議、居民委員會、居民小組在社區管理中的主體作用,研究外來務工人員參與社區居民自治新途徑。高度重視解決城鄉結合部、新建小區居民自治組織的缺位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實現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的全覆蓋。大力指導和引導駐社區單位、物業管理機構和社區民間組織積極參與社區事務管理,建立健全共建機制、協商機制和指導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各類機構和組織在社區管理中的作用。
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4號)把服務群眾、方便群眾、造福群眾,作為建設和諧社區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開展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務,面向特殊群體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優撫保障服務,面向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服務,努力實現社區服務的網絡化、社會化、市場化。切實加強政府對社區服務的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和政策監管,推動城區和街道建立和完善“一站式”、“一門式”服務。切實加強以社區綜合服務為主體、各類專項服務相配套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拓展社區服務領域,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質量較高的城市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形成和不斷完善就業服務、救助服務、安全服務、文化教育體育服務、社會保障服務、衛生和計生服務、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等多元化服務體系。
2、合理利用社區資源。社區設施是社區建設的重要陣地和物質保證。社區設施要立足于挖潛力和新建、置換等多管齊下,注重網絡體系建設。社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服務設施和項目有條件的都要逐步免費或低償向社區開放提高社區資源的共享利用率,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要引導商業、醫療、保險等服務業到社區設點,社區內經營性單位為社區居民提供活動場地和服務要給予優先和優惠,并利用現代科技和通訊手段聯網運作,構建社區建設網絡體系。
(四)加大社區管理模式和工作機制的創新力度
1、加快社區自治進程。從目前來看,普通群眾關心和參與的主要領域還是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方面,上訪、信訪、上訴等還是主要手段。隨著社會權利意識、民主意識、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人民群眾將不僅關注切身利益、現實利益,而且會關注群體利益、長遠利益;不僅關注經濟生活權益,而且會關注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等權益。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民主政治建設進程加快,人民群眾政治參與的需求將進一步增長。我們必須順應形勢的發展,在社區建設中不斷推進基層民主,完善居民自治。其一,要完善居民民主選舉制度,不斷擴大社區居委會直接選舉的覆蓋面。我市在04年第二屆社區換屆選舉進行戶代表選舉的基礎上,在07年第三屆社區換屆時,三個城區有94個社區采取由社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直接選舉的辦法選舉產生新的一屆社區居委會的成員,直選面達93%。實踐證明,通過社區的直接選舉,能有效地保證城市基層居民群眾依法行使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隨著基層民主政治的發展,社區的直接選舉的方式要進一步推開,程序要進一步規范,方法要進一步簡便。全力推進社區居委會民主選舉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全面提高居民群眾在社區事務中當家做主的能力。其二,要完善公開制度,把居民群眾關注和涉及居民利益的辦事制度、辦事程序及時公之于眾,接受居民群眾監督,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其三,要完善社區成員代表會議制度。居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應依程序按大多數居民意見辦理,保障居民的參與權。四要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組織居民有序開展與其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公共服務工作監督評價活動,保障居民群眾的監督權。
2、創新社區治理模式。為了有效緩解社區行政化傾向,我們必須采取改革的理念,探索的方法來尋找解決的途徑。目前,全國各地采取了很多的方式進行社區治理模式的改革。如設立“社區工作站”的模式,有以深圳市做法為代表的“分設模式”,有以北京市西城區為代表的“下屬模式”,還有普遍采用的“條屬模式”和“專干模式”。目前,我市采用的是“條屬模式”(社區衛生服務站、警務室)和“專干模式”(社會化管理、低保和就業再就業、計生專管員)并存的方式。在條件成熟的社區可以采取“下屬模式”在社區設立“社區工作站”的試點工作。也可以在街道層面設立社區服務中心,把以前下沉到社區的事務,截流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集中精力,協助政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了解民情,掌握動態,反映訴求,為居民辦實事,做好服務工作,而行政事務一律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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