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員會選舉因素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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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員會選舉因素論文

摘要:正如經濟體制改革在我國農村先行一步一樣,民主化進程也是在文化水平相對落后的地區先行了一步。農村的村民自治是農民自己的創造,它對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將產生積極而又深遠的影響。村民委員會選舉作為村民自治的核心與關鍵,無疑是當前中國農村社會一道最亮麗的風景線。但是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在運行的過程中總會出現新情況和新問題,和理想狀態還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根據筆者的調查分析,發現當前影響村民委員會選舉的因素主要是:行政干預、家族、經濟利益等,本文擬就這幾個方面及對策作一粗淺的分析。

一、行政干預因素

根據《法制日報》2002年2月18日報道,2001年12月7日江蘇宿豫縣皂河鎮閻集村舉行第6屆村委會換屆選舉,鎮黨委副書記帶隊監督選舉工作。候選人中陳翔以高票853票當選村委會主任,另一個候選人孫庭院僅得408票而落眩12月12日,鎮黨委撤銷陳翔村委會主任職務,任命孫庭院為村委主任。此事造成很壞的影響。值得欣慰的是此事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過問與調查下,已得到圓滿的解決。

從媒體披露的情況看,此類鄉鎮干部干預村委會選舉的事例很多,這只是其中一個典型案例。據統計,在村民選舉中,特別使群眾不滿的是一些鄉鎮黨委、政府受“人治”意識的影響,隨意對村委會選舉工作及村民民主權力進行干涉;操縱村委會選舉過程,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村民,使村民的選舉權流于形式;或違反法定程序,撤換任期未滿的村委會成員,侵犯選民的罷免權;更有甚者,有些鄉鎮不經民主選舉,強行任命村委會成員。以上這幾種情況的產生有復雜的深層次的原因,最基本還是傳統思想、制度和經濟利益方面的原因。

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一般說來,自秦漢以來直到清末,縣是最基層一級地方組織,由于其行政職能簡單,沒有必要在鄉級設立行政機構,而只在村級設一替縣政府“勾攝公事”的職役人員。直到民國時期,始在鄉級建立行政機構,時稱鄉公所或鎮公所,但是其行政職能也十分簡單,主要替上級政府催征賦稅和征兵以及維護地方治安[1]。新中國成立以后,政府對村一直實行行政控制的制度,尤其是時期對村一級的控制更加嚴密,在公社和大隊之間是一種非常強的行政關系。從以上行政管理的歷史演變過程可知,村民自治以前中國的政府管理基本上是處于“人治”的環境之中。“人治”文化源遠流長,“權大于法”的觀念根深蒂固。這種傳統文化思維影響著社會的每一階層,包括掌權者和普通百姓。由于“思想支配行為”,以致造成村委會選舉過程中行政違法行為時有發生。

鄉政管理與村民自治權責影響。國家對鄉村的管理要通過鄉村來實現,由此賦予村民委員會天然的行政功能,正因為如此,實際上村委會扮演著辦理政府事務和村民事務的雙重角色。鄉政管理與村民自治的交叉壓力,使村委會政務和村務相互沖突,行政權和自治權相互博弈。在博弈中“村民委員會雙重角色存在內在的緊張……行政干預往往占上風……因為與行政權力所擁有的強大組織和強制資源相比,分散的農民力量實在太微不足道了。這也正是強大的行政干預會造成自治效能弱化,許多村民委員會只是基層政府附屬物的重要原因”。[2]現實中,我們形式上建立了一套法規完整、結構具備、人員落實的村委會自治組織,但在治理上仍是過去傳統的行政命令管理模式。據華中師范大學農村問題研究中心徐勇、張厚安兩教授統計分析,目前這類行政化村占全國村莊總數的60%以上。由此可見,行政權與自治權劃分不清也是導致行政干預的一個重要因素。

經濟利益影響。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支配行為。由于鄉鎮干部與村干部在經濟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自然鄉鎮干部就會力保某些村干部當選,如果此村干部落選,就只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撤換當選村委會主任。說穿了,鄉鎮干部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完全是為個人利益著想。那種認為農民素質低下、缺乏參政的熱情、不適合搞民主選舉的說法,也許只是他們干涉村民選舉的借口,其醉翁之意在于金錢,在于物質利益、個人利益。這也許是當前干預村民選舉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他們才是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真正的絆腳石和攔路虎。只是這樣的事例比較隱蔽,不易揭發暴露而已。此外,鄉村干部素質問題,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

二、家族因素

據《農民日報》2001年11月6日報道,撫州市東館鎮下龔村以龔平貴為首的家族勢力把持村級基層政權,致使村級計劃生育工作以及農業稅等無法開展和收繳,還經常搞打砸搶活動,扣車扣人事件時有發生,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所張軍在對山西省長治市1996年第4次村委會換屆選舉進行調查時,發現傳統宗族觀念、血緣關系的抬頭和復蘇,也逐漸滲透進選舉,影響到選舉的公正、公平。根據他對49名選民的調查,有18人在選舉投票前與其他成員進行商量,占被調查者的36.74%。其中,有11人是在與家族成員進行商討后投的票,占49人的22.45%,占18人的61.11%。有5人是在與朋友進行商討后投的票,另有2人是在其他壓力下投的票[3]。

從以上的兩個例子可以看出,當前在有些地方,家族勢力有所抬頭并且公開左右選舉,由家族中的權威人士出面推出代言人,通過串聯、游說和操縱,利用族大票多的優勢取得村委會選舉的勝利。由于摻雜家族的因素,一些村民不能按德才兼備的原則選出自己滿意的村委會主任,而是在家族勢力的影響下,盲目隨從,投違心票,使公正、廉潔并且有能力的候選人不能當眩為什么家族勢力在一些地方的村委會選舉中越演越烈?我們可以從傳統的家族觀念的演變以及國家在農村管理體制變化中尋找答案。

傳統家族觀念影響。所謂家族,指同一血統的幾代人所形成的社會群體[4]。英國社會人類學家WH·里弗斯認為,Family可以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廣義的Family包括所有的親屬,也就是我國所說的家族[5]。中國的家族系統相當廣大,其中有男系親和女系親、父系親和母系親、直系親和旁系親、尊系親和卑系親之分。由于家族聚集而居以及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的共同性,使得農民對自己所屬的家庭這一血緣共同體具有高度的心理認同,并因此形成鮮明的家族意識。這種思想在我國古已有之,已有三千余年根深蒂固的歷史。儒家倫理以家族為中心,深入民間,牢不可拔。儒家學說的核心“仁”、“禮”及其強調的“三綱五?!钡榷俭w現了人與人之間的血緣關系,突出強調家族意識。

家族具有為每一個成員提

供便利的功能、為獲得生存資料而相互幫助合作的功能、對家族利益進行保護的功能,其家族利益包括財產、名譽等方面。孫中山先生也看到了家族文化掣肘力量的強大。他在《三民主義》中寫道:“中國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義和宗族主義,沒有國族主義,……中國人對于家族和宗族的團結力非常大,往往因為保護宗族起見,寧肯犧牲身家性命。”[6](P4)

從以上的分析中不難看出,由于受傳統家族觀念的影響,在村委會選擇中,利用家族觀念、宗派勢力上門游說、拉選票,甚至利用家族勢力操縱選舉是不難想象的。據對某地20個鄉鎮16個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情況的調查,認為家族勢力的干擾是構成某些村民委員會選舉質量不高的主要因素。

基層政權管理體制因素。同志把“家族系統”與“國家系統”、“鬼怪系統”相提并論,可見“家族系統”在中國社會結構中具有至關重要的地位。由于準確地把握了這一點并且看到其明顯的消極作用,對其進行徹底的改造[6](P3),所以自現代以來,不斷的社會變革和政治變革對村落家族意識及勢力造成了持續的強大的沖擊,使其逐步走向衰解。

但由于我國基層政權管理體制在由政社合一向政村分離的轉軌過程中,鄉村管理機構功能有所削弱,鄉村家族憑借其自身的特點趁機填補政府機制弱化的空白,從而造成家族勢力的抬頭。“首先,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之后,一家一戶獨立的政治經濟功能得到加強,而基層組織在組織、協調農民行為,保護農民利益方面的綜合作用降低,使農民在心理上產生一種失落感。他們便把原先對基層組織的依靠和寄托轉移到同族強人身上,并從中體驗到血緣關系所帶來的好處和便利,借助家族的勢力保護他們的利益。其次,近年來社會治安狀況不好,也使一些農民感到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沒有幾雙‘拳頭’,很難在社會上立足。于是一些農民尤其是那些勢力單薄的開始萌發家族觀念,尋求家族的庇護?!盵7]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目前鄉鎮管理功能的弱化,家族成員之間利益的一致性,致使在一些農村的村委會選舉中,越來越多的摻雜著濃厚的家族色彩。

三、經濟利益因素

國內外的歷史經驗表明,經濟利益驅動是民主政治發展最本源的動力。經濟發展程度高低,特別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對村民選舉的高質量運轉有重要的意義。強大的集體經濟對村民參與村委會選舉以及對候選人具有很大的影響力。下面從村民及候選人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對村民參與選舉的影響。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村集體收入較多,村委會控制的資源也較多,因此村民參與選舉的程度也較高。“經濟發達的廈門市湖里區禾山鎮每個村委會的年集體收入都在300萬元以上,經濟發展中等水平的廈門市集美區灌口鎮的村委會的年集體收入一般都有數十萬元,而經濟落后的壽寧縣的村委會一般只有數萬元的年集體收入,有的甚至只有數千元。從經濟發展程度不同的三種類型的農村看,經濟發達的廈門市湖里區禾山鎮共有11個村委會,選民25328人,參加投票選民數為24112人,投票率為95.2%,高于全省的平均投票率90.1%;經濟發展程度處于中等水平的廈門市集美區灌口鎮,共有16個村委會,選民22271人,參加投票選民數20580人,投票率為92.4%,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經濟落后的壽寧縣下轄14個鄉鎮,共有198個村委會,選民132455人,參加投票選民105004人,投票率為79.3%,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P56)

從以上的投票率可以清楚地看出經濟發展對村民參與選舉的影響。在經濟發達地方,村民積極參與選舉,除了出于對自己相對獨立的利益保護的考慮之外,還出于從公共事務中獲得更多的利益的考慮,也就是說,通過積極參與在公共利益中分配到更多的份額。這樣一定的公共利益(強大的集體經濟)存在就成為吸引村民積極參與選舉的重要驅動力。反之,在經濟落后的地方,如果沒有任何公共利益存在,村民對村委會選舉就會失去興趣。大量的事實表明,一些集體經濟“空殼”村,即集體經濟一無所有的村,村民參與選舉的積極性很低。這一點從下面村民競選村干部中也可以看出來。

對候選人的影響。當前,許多人競選村干部主要是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當選上村干部后,不僅可以得到規定的工資和補貼,甚至還有一些“隱形”收入。這種情況在經濟發達地區尤甚:“廈門市集美區由于搞開發區建設,不少‘征地村’擁有不少集體資產,有的數百萬,有的達上千萬。這是許多村委、小組長競爭激烈的原因。與些同時,一些在外面做生意發了財的‘大款’也積極回村參?!盵8](P104)目前,一些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非?;靵y,收入不入賬、財務不公開、白條充賬現象普遍,這也許是村干部“隱形”收入的主要來源。

當然,在經濟落后地區,當村干部經濟收入太低甚至經常領不到工資時,就會大大降低農村能人競選的興趣,以至許多能力較強者外出打工經商,從而造成農村干部隊伍后繼乏人。

四、對策分析

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實行村民自治是利國利民的千秋偉業,任重道遠,正如彭真同志所說:“辦好村民委員會,實行村民自治,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工作,不能把它看得那么容易……”[9]。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當前,我們要抓住機遇,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依法搞好村委會民主選舉工作,推動村民自治事業的健康發展。

首先,搞好制度建設。搞好村民自治,制度建設是根本。對于村級民主選舉制度要加強和完善。由村民直接選舉村委會干部,真正把思想好、作風好、辦事公道、群眾威信高的人選進領導班子,帶領群眾共同致富。應逐步規范候選人提名方法和提名程序,在選舉中堅持差額、直接和秘密投票原則,建立村民選舉委員會執行選舉工作,制止選舉中出現的家族勢力、徇私舞弊,及時公開公布選舉結果。

同時各地應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盡快制定配套法規,合理明確界定村務和政務的范圍界限,促進鄉鎮管理和村民自治的有機連接。只有通過制度化手段明確政務和村務的劃分,村民自治才能有章可循,從而從制度上防止行政干預村民選舉事件的發生。

其次,強化教育,提高村民整體素質。按照列寧的觀點,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當前要大力加強村民的文化素質教育,提高其參政議政的意識和能力。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強化民主選舉重要性的教育。教育村民直接選舉是村民當家作主、實行自治的基礎,選舉工作做好了,不僅能夠更好地發揮村委會作用,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

、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落實,同時有利于推進村民自治、擴大農村基層民主,保證農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二是要強化法制教育。利用會議、廣播、電視、報紙、墻報以及一些村民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組織村民學習《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讓村民明白民主選舉是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受法律的保護,從而自覺地投入村民自治活動,嚴肅認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三是要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幫助村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摒棄狹隘的自私自利心理和宗族姓派的封建倫理思想,樹立大局觀念和集體主義觀念,擺正個人、集體、國家三者利益關系,堅持按照標準和要求,出于公心,莊重地用好選舉權,推薦選舉好的村委會班子。提高村民整體素質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幾代人不懈地努力。只有村民素質整體提高,才能更好地促進基層民主選舉的發展和完善。

再次,加快發展農村經濟。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是擺在廣大農村基層組織和廣大群眾面前的一項主要任務。村委班子要利用科學知識,適應市場,開拓市場,“抓班子、促經濟、學技術、奔小康”。當前要做到以下兩點:一是農業產、加、銷都要圍繞市場進行,適當提高農產品在農村的加工比例,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二是大力促進科技興農。抓好優良品種的培育、引進和推廣;抓好生產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抓好對農民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廣大農民的農業技術水平。只有經濟快速發展,農民得到實惠,才能極大地調動村民參與選舉的積極性,造就出具有平等、競爭和民主意識的村民,才能確保村民選舉的高質量運行,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良性發展。

收稿日期:2002-09-2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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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胡滎.理性選擇與制度實施/中國農村村民委員會選舉的個案研究[M].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2001.

[9]柴瑞生.村民自治的阻力[N].中國青年報,2002-0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