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下壯族鄉村文化保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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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下壯族鄉村文化保護研究

一、城市化背景下保護壯族鄉村文化的特殊意義

在城市化發展過程中,壯族鄉村文化保護面臨著各種挑戰,加強對壯族鄉村文化保護與研究,是包括壯族在內的各民族面臨的共同問題,具有現實意義。第一,有利于促進壯族鄉民更好地適應城市化生活。城市化在豐富壯族鄉民物質生活的同時,也解構著壯族鄉村社會結構和文化結構,使壯族鄉民在城市化過程中面臨著“文化適應”的問題,必須通過保護、開發壯族鄉村文化的開放、包容、和樂、尚義、勤勞等優秀文化傳統資源,賦予它們時代內涵,與外來文化在融合、創新發展過程中加以解決。第二,有利于提升壯民族的文化影響力,提高壯民族認同感。壯族文化影響力與其自身人口數量所占比例極不相稱,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對壯族鄉村文化的保護、發掘不夠相關。壯族文化的根在鄉村,保護好壯族鄉村文化就是保護好壯族人民的精神家園,就能夠給壯族人民留下“記得住鄉愁”的空間,在面對各種外來不良文化沖擊時能“找到自己精神的家園”。第三,有利于保護我國文化生態平衡。我國是56個民族組成的大家庭,各民族的存在與識別以本民族文化作為前提。壯族是我國漢族以外人口數量最多的少數民族,地域分布寬廣。保護好壯族鄉村文化,能給其他少數民族以信心和榜樣。反之,如果保護不力,致使其作用受限,甚至于面臨各種危機而消亡,就會影響其他少數民族對本民族文化的自信心,進而放棄本民族文化,最后有可能使我國文化多樣性不復存在,文化生態平衡將被打破。第四,有利于促進民族團結。民族平等是民族團結和民族共同繁的基礎和前提。保護民族文化是民族平等的具體要求和體現。壯族地區農村發展相對落后,這與壯族鄉村文化長期得不到足夠重視相關。壯族鄉村與鄉村文化發展滯后,不利于壯族與其他民族的交往,不利于壯族在祖國民族大家庭中茁壯成長。保護發展好壯族鄉村文化,能為壯族地區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加速發展提供精神支持和文化資本支撐。第五,有利于促進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立更緊密的文化聯系。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不斷發展,中國與東盟各國經貿、人員往來越來越頻繁,引發文化交流需要越來越密切。壯族主要分布地廣西和云南處于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橋頭堡的位置,也是“一帶一路”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與越南、泰國、緬甸等國接壤,具有相似或相通的壯族文化傳統,或與壯族文化同源,把壯族文化的根———壯族鄉村文化保護上升為國家文化戰略,努力構建“壯傣民族文化圈”,有利于建立中國與東盟更緊密的經貿、文化聯系,與設在東盟國家的“孔子學院”式的文化機構形成互補關系,為打造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升級版和構建更為緊密的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提供文化支撐,具有重要的文化意義。

二、城市化背景下壯族鄉村文化的基本現狀

在城市化背景下,壯族地區各級政府日益重視傳統文化的保護,壯族鄉村文化保護工作取得不少成果,如將壯族傳統節日“三月三”確定為廣西法定假日,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申遺成功,壯族鄉村民間藝人和文化設施建設力度得到加強等,但也應看到壯族鄉村文化現狀不容樂觀。(一)壯族鄉村文化主體存在流失、斷層的危險。壯族鄉村節日文化的主體主要包括壯族鄉民、當地各級政府、學校和民間團體等。壯族鄉民是壯族鄉村文化最主要的創造者和直接受益者,因而是壯族鄉村文化傳承保護的主體;政府理所當然是壯族鄉村文化保護的領導者和引領者;學校和社會民間團體是壯族鄉村文化保護不可或缺的參與者。壯族鄉村文化保護傳承面臨的最大危機是城市化引起留村人口減少,鄉村“空殼化”現象嚴重所導致的保護傳承主體后繼乏人。城市化推動壯族鄉民進城務工、經商和求學成為常態化,而務工是目前廣大壯族鄉民進城最主要的動因,也是壯族鄉村青壯年流失的主因。壯族鄉民進城務工對增加其經濟收入,提高他其生活質量具有積極作用,但客觀上對壯族鄉村文化保護傳承帶來不利影響:一是使留在鄉村的青壯年明顯減少,有的村屯9成以上青壯年外出務工。應引起注意的是,當今外出務工的壯族鄉民數量不降反增,務工人員年齡呈低齡化發展趨勢,越來越多的田地因此荒蕪,破壞了壯族鄉村文化賴以存在的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二是導致壯族鄉民的生活習慣、工作方式和思維方式等都與壯族傳統鄉村生活習慣極為不同,引發他們對壯族鄉村文化的自豪感和認同感降低;三是影響其他鄉村留守人員,如兒童和老人對壯族鄉村文化的認同感,甚至導致部分鄉民采取摒棄的態度。壯族鄉村留守少年兒童由于受父母外出務工、學校漢族文化的教育,尤其是電視城市文化的影響,他們從小對城市和城市生活有著渴望,對鄉土不留戀,不愿意,也根本無法認識到要留村保護傳承鄉村文化的責任,導致保護傳承主體出現斷層危險;老年人是鄉村文化傳統的主要傳播者,因青壯年的地位和作用上升而下降,因喪失文化話語權正逐漸被邊緣化,無法承擔傳承保護責任,有的文化找不到傳承人而因老人過世不同程度被他們帶走。壯族鄉村“空殼化”現象,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壯族鄉村文化的領導者———當地政府的決策,不利于壯族鄉村文化保護政策的科學制定。(二)壯族鄉村文化客體的危險存在滅失。壯族鄉村節日文化客體,是指壯族鄉民在節日活動中所用的各種物質文化產品、精神文化產品和制度文化產品的總和。壯鄉不恰當的城市化,嚴重影響到壯族鄉村文化客體的傳承發展。本文僅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闡述。1.城市化使壯族鄉村傳統服飾十分“鮮見”2012年11月,筆者通過問卷的形式對來賓市泗貫等5村壯族傳統服飾情況進行抽樣調查,共發放了60份問卷,有效問卷55份,有效率為91%。從表1可以看出,絕大多數受訪壯族村民者都表示壯族傳統服飾現在“多數是中老年人穿,年輕人很少數穿”,這說明壯族傳統服飾穿戴人群由過去的不分男女老少,今天變成只有老年群體尚在獨自“支撐”,年輕人對壯族傳統服飾不以為然的現象比較普遍,有的甚至不屑一顧。村民平時不穿,只在特殊日子里,如三月三或接待游客時才穿、趕集和走親訪友不穿。在田陽縣壯族人文始祖布洛陀的居住地敢壯山舉行的布洛陀旅游文化節上,壯族人口占據大半的聚集場所,除進行祭拜活動人員之外,基本上很難看到穿著壯族傳統服飾的群眾也得到進一步證明。2.城市化使壯族鄉民使用壯語的能力下降2015年10月,筆者通過問卷的形式對德保、西林、寧明壯族村民或村負責人壯語言文字情況進行抽樣調查,共發放了90份問卷,有效問卷81份,有效率為90%。從表2可以看出,有的村接近50%左右的村民認為認為壯族地區中小學應該用漢語,有的村全部負責人都認為是用漢語,主張學校用漢語教學的比例高于主張用壯語教學的6個百分點,是主張用壯漢“雙語”人數的1倍還多。對于“您會要求您的下一代學習壯語”問題,選擇“由子女自己決定”和“會”各占40%,選擇“不會”的占20%左右,明確要求下一代學習壯語的比例遠遠低于“不會”和“由子女自己決定”兩者總和;對“您認為壯話有推行學習的價值嗎”問題,回答“沒有”的人數超過“有”的人數將近10個百分點。從這3個問題的答案的統計可以看出,壯族村民包括村干部并不看好壯語的前途。壯語地位、作用不斷下降與壯族地區村民外出打工、求學、經商等日常交往活動,需要不時進出城鎮,有的甚至是長期生活在城市密切相關。為了適應、融入城市生活,壯族村民學習掌握城市文化必不可少,這首當其沖的是對城市主流語言,包括普通話的學習和掌握。由于青壯年外出打工,留守家鄉的子女大多只能交給祖輩照看,爺爺奶奶為了與滿口普通話的孫子孫女交流,也只好舍講已經習慣了的壯語,不時蹦出幾句蹩腳的普通話。由于城市化的影響,使用壯語交流的語言環境產生變化,使用壯語的空間被擠壓,講不好壯語的人越來越多,不會講壯語的人呈低齡化發展趨勢。3.城市化使壯族山歌“漸失”,難登舞臺2011年10月,筆者通過問卷的形式對靖西壯族村民山歌情況進行抽樣調查,共發放了100份問卷,有效問卷93份,有效率為93%。從表3可以看出,其中不會唱山歌的村民52人,比例為55.9%,高于會唱山歌人數15個百分點;不愿意學唱山歌人數占總數比例為23.7%的比例。雖然村、鄉鎮或縣會舉辦歌圩,但是只有中老年人喜歡唱山歌,年輕人不喜歡,會唱山歌的年輕人越來越少,會編山歌的年輕人更少,會編也會唱山歌的年輕人則幾乎沒有。一些村、鄉鎮壯族歌圩因為群眾基礎的廣泛性喪失而形同虛設,自然消失,不少地方歌圩已不復存在。不少游客到武鳴參加三月三歌節,因聽不到用壯語唱的原汁原味的山歌而掃興而歸。

三、影響壯族鄉村文化傳承發展的主要原因

(一)文化生態環境惡化。壯族鄉村文化是地理環境、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等多因素長期綜合作用形成的結果。壯族鄉村不恰當的城市化,使壯族鄉村文化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受到破壞,這不僅改變了壯族鄉村的經濟面貌和社會結構,也改變了壯族鄉村文化結構,壯族鄉村文化的內容、形式,以及韻味都不可避免受到沖擊。一是地理環境變遷。隨著城市化不斷深入,壯族鄉村文化依賴的自然地理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城鄉界限日趨模糊。由于壯族鄉村普遍處于后發展地域,城市化導致城擴鄉縮,許多地方先后出現了城中村、村中城、村中鎮、村中市等現象,原來十分固定、確定的依托地域已經變得相對模糊,導致壯族鄉村文化在城鄉之間“游離”,難以找到“歸宿”。二是經濟因素變異。如農村土地用途過度商業化,或因景區景點開發、工業用地、城市用地、開發區、庫區建設等需要,導致非農用地比重不斷增加,有的壯族鄉村因此不復存在,其文化也不同程度消失。三是鄉村文化資源過渡商業化,破壞了鄉村文化“土壤”環境。它集中表現為鄉村旅游業的無序發展,旅游是一把“雙刃劍”,它在促進壯族鄉村經濟發展、增加村民收入的同時,也不同程度破壞了壯族鄉村文化生態環境,如把不是季節的民俗文化硬搬上演出舞臺來,顯得不合時宜。四是生活方式城市化。越來越多的壯族鄉民,尤其是那些有外出務工經歷的青壯年,逐漸認同城市的生活方式,其飲食、娛樂、穿著打扮、居住、生活用具和用品、婚喪禮俗等方面逐漸向市民學習、靠齊,對壯族鄉村文化,尤其是民俗文化認同感降低。(二)壯族鄉民民族意識淡化。民族意識是民族在形成與發展過程中凝結起來的,其核心是維護、捍衛和實現本民族生存發展的利益和權利。壯族人口分布范圍廣,開化時間早,其思想具有開放性和包容性,“稀訟獄”[1]139,更容易與其他民族融合,使得壯族民族意識相對較弱。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壯族鄉村文化受到城市文化、西方文化的強烈沖擊,壯族鄉民的民族意識不斷淡化,這可以在前文有關調查中壯族年輕人對本民族語言、山歌、服飾抱無所謂的態度得到體現。壯族鄉民民族意識的淡化,使壯族民眾在鄉村文化的選擇上就難以達成一致,減少了壯族鄉村文化的穩定性,加劇了壯族鄉村文化的失落。(三)傳承方式落后。在網絡化時代,各種自媒體、新媒體層出不窮,文化傳承方式越來越先進、傳播時間越來越短,影響人群越來越廣。但是,壯族鄉村文化仍然主要通過師傅傳承、家族傳承,采取口傳心授的方式進行,在文化的傳承過程中,有些文化項目或者某些領域的傳承和延續飄忽不定,往往因傳承人的死亡而滅失,特別是在現代化急劇發展的社會環境下,文化的鏈接更容易出現中斷,甚至在不經意間就會消失。(四)西方文化的沖擊。隨著城市化不斷推進,西方文化不可避免會“踏進”壯族鄉村,影響壯族鄉民的生活。以節日文化為例,壯族鄉村農民的娛樂方式受西方節日文化的影響,在交通、通訊條件較好的壯族鄉村,許多傳統節日逐漸被淡化,不少人,尤其是年輕人也開始把過西方的圣誕節、情人節、萬圣節等當作時髦而在鄉村流行起來,有些節日甚至比當地的傳統節日舉辦得更加熱鬧,能夠吸引更多的人參加,人氣更旺。西方文化的沖擊,必然導致壯族鄉民對本民族文化的擁有感也逐步消逝,原有根植于傳統文化土壤的文化自信心也隨著傳統鄉村文化土壤的消失而喪失。

四、城市化背景下保護壯族鄉村文化的對策

(一)發揮經濟功能,提升壯族鄉村文化的“含金量”。城市化導致壯族鄉村“空殼化”,致使壯族鄉村文化保護傳承后繼乏人,能否留住村民,成為壯族鄉村文化保護成功與否的關鍵。壯族村民渴望過上與城市人一樣的文明生活,這是他們的權利,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全體人民偉大中國夢的必然要求。壯族鄉村文化保護要采取“精準保護+盈利性開發+扶貧”模式,有效發揮其經濟功能,滿足村民需要。“精準保護”是城市化背景下壯族鄉村文化保護的關鍵。城市化背景下,需要保護的壯族鄉村文化面廣、點多,但受限于政府財政保護經費不足、地方經濟發展相對滯后,以及村民認識水平、保護技術跟不上等因素決定,只有在摸清壯族鄉村文化現有家底基礎上,對各種鄉村文化進行“精準”識別、“精準”定位、“精準”規劃、“精準”實施,讓壯族鄉村文化中需要重點保護的對象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讓政府把有限的文化經費集中用到“刀刃”上,避免全面播種卻開不好花結不好果的弊端。“盈利性開發”是壯族鄉村文化保護的重要舉措。文化保護與文化開發是一枚硬幣的兩面,開發也是保護。開發性保護分為盈利性開發保護與公益性開發保護兩種類型。壯族地區農民普遍不富裕,尚有部分農民未脫貧,當地政府文化建設經費不足等實際情況決定,對壯族鄉村文化保護的應以盈利性開發保護為主,公益性開發保護為輔。盈利性開發主要是通過把壯族鄉村文化資源資本化,發展相關文化產業來實現。如靖西市舊州鎮,當地村民在政府的領導下,把繡球、壯錦、壯族陶瓷等具有壯族鄉村文化特色的產品做大、做強,部分產品甚至遠銷海外,使繡球、壯錦和陶瓷等壯族鄉村文化保護走上良性發展道路。“扶貧”是壯族鄉村文化保護不可繞過的一道坎。目前,脫貧是廣大壯族地區農村艱巨而緊迫的任務。壯族鄉村文化“精準保護”與“盈利性開發”的結果,應該讓當地村民從中收獲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包括實現壯鄉農民“脫貧”致富,過上美好生活。只有這樣,當地壯族村民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才能不斷提高,壯族鄉村與城市之間差距才能不斷縮小,鄉村對村民的吸引力才能不斷增強,愿意留村的村民才會逐漸增加,壯族鄉村文化保護主體才得以最終穩固。(二)完善規章制度,提高壯族鄉村文化的保護力度。壯族鄉村文化保護和開發是關乎國家建設、民族發展的大事,這決定了它是一種政府化行為,各級政府都應該擔負起相應的文化保護職責。建立完善規章制度,是保護壯族鄉村文化的重要舉措。壯族集中分布的廣西為保護壯族文化方面出臺了不少政策,從1956年10月到2017年10月,共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200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2016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條例(199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2010)等35個文件①,使壯族文化,尤其是壯族傳統文化保護有了更多的政策依據,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迄今為止,還沒有針對壯族鄉村文化保護出臺包括單行條例和專門條例在內的政府規章制度。例如,壯語是壯族鄉村人們交流的工具,城市化沖擊下也存在蔑失危險,但目前廣西尚未有專門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相關的法律法規雖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規定,但也是寬泛的原則性的闡述,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應該盡快出臺《廣西壯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等相關規章制度,使壯語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三)創新傳承方式,提升壯族鄉村文化的吸引力。文化傳承保護需要“包裝”。符合人們心理需求,為群眾尤其是青少年所喜聞樂見的形式,才能引起他們的興趣,收到良好效果。城市化背景下,多元文化在壯族鄉村輪番登臺,壯族鄉村文化要保持本民族文化特色,維系自身的影響力,就必須創新傳承方式。一是利用互聯網傳承保護壯族鄉村文化。當今是互聯網+時代,互聯網能夠為壯族鄉村文化傳播提供快速、生動、真實的平臺。以壯族鄉村節日文化保護為例,在節日活動舉辦前,及時把壯族鄉村各地將要舉辦的節日文化活動的信息,通過制作成圖文、歌曲、動漫等鮮活形式,借助有影響的網站快速,強力推介,能夠很好引起各地人們的關注;節日活動舉辦時,通過相關網站進行現場直播,把節日內容、現場的節日氛圍、文化活動的靚點等及時播報,滿足人們獵新的需要;節日活動結束后,把活動記錄進行剪接,寄存在互聯網,能滿足人們隨時觀看的需要。二是利用各種平面媒體宣傳壯族鄉村文化。如把各縣的特色壯族鄉村文化,通過電子屏幕,以公益廣告的形式在高鐵站、汽車站、市中心繁華地帶滾動播出,長年累月下去,受其影響的群眾數量將十分龐大。三是利用手機,借助“今日頭條”等平臺,隨季節免費發送壯族鄉村各種民俗文化活動到手機客戶端。四是利用廣播、電視等傳統媒介保護壯族鄉村文化。壯族地區各電視臺和廣播電臺通過開播壯語節目,增加壯語節目數量和播出時間;用壯漢雙語播報本地新聞;在本地娛樂文化、體育活動舉辦現場用壯語播音,屏幕漢字同步說明;把收視率高的電視連續劇、小品翻譯成壯語后播放;以壯族鄉村文化為題材創作電視廣播作品等形式,提高壯族鄉村文化的影響力。(四)加強教育,提升壯族鄉民的民族文化意識。壯族鄉村文化保護傳承的主體是壯族鄉民,他們對本民族鄉村文化的認知如何,直接決定了他們對壯族鄉村文化采取什么樣的態度,進而決定了壯族鄉村文化的前途和命運。城市化背景下,壯族鄉民的民族文化意識有減退趨勢,需要加強教育。首先,開展壯族鄉村文化內涵教育。針對不少壯族鄉民認為壯族沒有特點、沒有自己的文化、壯族鄉村沒有自己內涵的錯誤說法,要通過辦學習班、建設文化長廊、利用廣播電視等方式向鄉民宣傳壯族和壯族文化,重點是宣傳壯族鄉村文化,要向他們理直氣壯灌輸壯族不僅有自己特色的文化,而且它的根就在壯族鄉村之中;要組織他們系統學習壯族傳統文化,使他們了解本民族具有戀土、平和、忍讓、知恩必報的優良文化品格[2]100,增強壯族鄉民的民族認同感、自信心和凝聚力。其次,開展壯族鄉村文化價值教育。壯族鄉村文化像其他文化一樣,不僅具有育人的文化功能,而且具有經濟創收等多重社會功能;不僅對本村、本民族具有維系作用,而且對促進民族團結和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歷史和現實意義;壯族鄉村文化與壯族鄉村現代化、壯族地區城市化并不矛盾,只要處理好他們之間的關系,就一定能夠達到“兩促進、兩不誤”。第三,開展壯族鄉村文化保護方式方法教育。保護壯族鄉村文化進行不僅是政府行為,更應該是村民自覺的行動,他們要身體力行就是對鄉村文化最好的保護方式。如教育他們重視過本民族節日,積極參加各種民俗文體活動,帶頭講壯語、穿壯族傳統服飾、佩戴壯族飾品、用壯族儀式接待客人等;利用鄉村文化資源開展旅游業時,要因勢利導,不做殺雞取卵的事,絕不以犧牲文化長遠利益來換取來眼前局部利益等。(五)加強學校教育,擴大壯族鄉村文化的受眾。群體學校被譽為知識的殿堂。壯族地區農村中小學讓壯族鄉村文化進校園、進課堂、進校本教材,能夠提高壯族鄉村文化的檔次和說服力,這也與學校不少學生是壯族,他們生活在壯族鄉村文化圈,有的會講壯話,有的學生穿壯族傳統服飾,喜歡聽壯族英雄故事,對壯族鄉村文化有感情,“每個民族都是從自己豐富的民族文化中接受道德教育,高通人際、代際關系的”[3]26,愿意接受壯族鄉村文化教育契合,這些壯族鄉民的后代從小接觸、學習壯族鄉村文化,一定程度上彌補壯族鄉村文化后繼乏人、甚至是斷層的危險。壯族地區高校要處分利用本地鄉村文化資源優勢,對民族大學生廣泛開展熱愛家鄉文化的教育,把專業教學與壯鄉文化教育活動結合起來,如美術專業學生,可以組織他們到壯鄉采風、寫生;音樂專業的學生,可以到壯族鄉村文體活動現場,感受壯族原生態音樂的魅力;體育專業的學生,可以開設壯族傳統體育課程,組織銅鼓隊、舞龍舞獅隊等,無形中就能增大壯族鄉村文化的受眾群體。

[參考文獻]

[1]黃家信.論壯族的歷史文化特點[J].學術論壇,2004(3).

[2]梁庭望.陸榮廷與壯族文化[J].廣西民族學院學報,1996(1).

[3]趙志毅.中國民族德育論綱[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8.

作者:劉武軍 單位:百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