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銀行改革論文

時間:2022-04-08 0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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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銀行改革論文

摘要:由于國有商業銀行存在國家擔保代替注資的特殊性,其資本充足率并不是最重要的,改革應首先解決的問題:一是國家對國有企業政策性金融支持形成的銀行不良資產再生機制,二是國有銀行投機行為形成的不良資產再生機制。我國自從1993年底確立了國有銀行①商業化的改革目標以后,在最近幾年連續出臺了不少有關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的重大舉措,從這一系列的舉措中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出國家改革國有銀行的思路:在保證國有金融產權的前提下,一邊剝離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一邊又通過財政注資來提高國有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希望用真實的注資代替國家信譽擔保來維持和明晰國有金融產權,使國有銀行在各方面都能達到國際標準,從而將國有銀行“塑造”成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按照商業化規則運作,國有銀行的經營效率也就會隨之提高,國家也會因此減少控制金融的凈成本并化解巨大的金融風險,最終實現國家金融體系的市場化改革。本文將首先就國家通過增發特別國債提高國有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這一舉措為例談些自己的觀點,然后在此基礎上探討對國有銀行的改革次序問題。

一、國有銀行具有特殊的資本結構,資本充足率并不是最重要的

我國國有銀行的資本結構具有不同于一般商業銀行的虛置資本現象,即所謂的“擔保代替注資”(張杰,1997)。在國家實施金融抑制的條件下,絕大部分的居民儲蓄都流入了國有的銀行體系,從而充當了這種擔保性注資的真實資本載體。這樣,國家就收稿日期:1999-12-16可以在不用通過財政付出真實資本來向國有銀行注資的情況下,憑國家擔保來成功地實現對國有金融產權的控制,并依此來支持國有經濟的成長。

在有國家擔保的情況下,資本充足率就顯得不是很重要了。這是因為,銀行能夠正常運轉的最關鍵之處在于其能保證充分的資產流動性,可以隨時應付可能出現的“擠兌”等流動性問題。巴塞爾協議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正是為了保證銀行資產的流動性才作出的一項重要規定,目的是通過限制銀行的過度放款來保持儲戶對商業銀行的信心以提高其抗風險能力。然而在我國,雖然國有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很低,甚至是在凈資本比率從1990年的641%下降到1995年的實際-739%②的狀況下,國有銀行體系不但沒有出現流動性問題,反而其貸款總額和存款總額同時呈現出很高的增長率(當然,沒有出現問題并不意味著沒有風險)。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使是處在“技術上已破產”的狀況下,只要有國家的擔保,居民方面就不會存在信心問題,國有銀行也就不必擔心不良資產的產生而導致的凈資本比率下降,因此仍能照常運轉。所以說,在當前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的各個重點之中,資本充足率并不是最重要的。

二、即使國家在靜態上補足了某一時刻國有銀行的資本金,卻很難在動態上有效抑制住新生不良資產的增加

1中國的漸進改革需要體制內產出(國有經濟)的平穩增長,否則GDP增長率將出現大幅度下滑,漸進改革也將難以為繼。而體制內產出的平穩增長又需要國有金融的強力支持,從而使得政策性金融支持難以在短時期內明顯縮減,政策性不良資產將是漸進改革所必須付出的成本。我們有理由這樣認為,迄今為止,中國的漸進改革是成功的,這主要是因為在體制外產出(非國有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體制內產出保持了平穩的增長態勢,從而在整體上呈現出GDP的較快速度增長。然而體制內產出的增長是離不開國有金融體系支持的。國有部門在過去的十幾年里獲得了國有銀行體系貸款總額80%左右的信貸支持。這其中有一大部分是政策性貸款(1994年數據:中國工商銀行18%,中國銀行22%,中國建設銀行53%,中國農業銀行48%,平均比重達3525%①),還有另一大部分是面對受政府保護的國有企業“倒逼”而發放的軟約束貸款。我們不妨把這兩種貸款合稱為政策性金融支持。事實上這部分貸款總是與低效率、不良資產等名詞聯系在一起。原因也很簡單:獲得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總是將這部分資金看作是可以不予歸還的國家注資或補貼,他們從借入資金的那一天起就沒有準備還本付息。所以可以這樣說,只要中國還處在漸進改革的過程當中,國家通過國有的銀行體系對體制內產出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也可以看作是替代財政補貼的一種金融補貼)就是必需的,那么新的政策性不良資產的產生也就是不可避免的。

事實上正是國家付出了金融資源低效率配置(產生了巨額的政策性不良資產)這個巨大的隱性改革成本才買來了中國的漸進改革,否則體制內產出將必然出現較明顯的下滑,漸進改革將難以為繼。若改漸進改革為激進改革必然使改革成本顯性化,會在短期內導致GDP增速下降和失業率上升。由于國家絕對無法承擔如此之大的改革成本在短時期內迅速顯性化,因為這有可能直接導致民心不穩,社會矛盾激化,這不僅是政府肯定無法承受的,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絕對不愿看到的,所以維持漸進改革模式是正確的和必要的。但也正是維持漸進改革的必要性決定了國有銀行的商業化經營就很難短期內在真正意義上實現。

2國有的金融產權使得國有銀行經常產生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機會主義沖動,而這種沖動又是一種缺乏風險約束的單方面趨利行為,最后形成了大量的投機性不良資產。國有銀行具有自己的效用函數是很自然的事情。在完成了國家對其分派的政策性任務之后,國有銀行必然會追求自身的效用偏好,而發放由自己決策的商業性貸款是其追求本行利潤最大化等目標的主要手段。但由于銀行產權的國有性質,作為人的各銀行機構就會產生機會主義沖動,在不承擔責任的情況下過度發放某些高風險貸款(如給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貸款),結果導致大量不良債權的產生,我們不妨將此稱為投機性不良資產。由于國有金融產權的退出成本將很高和剩余索取權的不可轉讓、不可分割性,使得國家作為注資者和出資人無法通過行使退出權或轉讓產權來威脅國有銀行的機會主義行為。國有銀行正是利用了國家在產權上的劣勢來滿足其自身的效用偏好,同時也容易出現金融資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其表現形式則是投機性不良資產的大量積累。

3國有銀行在風險壓力和外部競爭壓力不足的情況下,自身也缺乏更多的金融創新激勵,金融服務水平相對較低,呈現出明顯的X非效率特征。對于一個國有壟斷企業來說,沒有私人能夠合法占有企業的剩余,所以監管效率低下,許多技術上可行的、實際上也很容易做到的事情,人們卻往往沒有積極性去做,所以生產了X無效(楊小凱,1997)。這個論點對于國有銀行也是適用的,國有銀行人均利潤遠低于股份制銀行就是一個明證:據統計,1995年四大國有銀行的人均利潤率僅為111萬元,遠低于中信實業銀行3953萬元和中國光大銀行3949萬元的水平(武捷思,1996)。

從以上三點的分析我們基本上可以得出結論:只要國家還處在漸進改革的階段,即使國有銀行的資本金比率在某一個時點上達到了8%這個目標,也容易因為國有銀行不可避免的資源配置低效率和X非效率而再次呈現出下降的趨勢。國家要維持8%這個目標,就得不斷給國有銀行注資。

三、國有銀行改革的重心應是設法阻斷不良資產的再生機制

我們都知道治病要除根,國有銀行的病根究

竟在哪里?毋庸質疑,不良資產的不斷再生甚至加速增長是當前金融改革的最主要問題,而其中政策性金融支持是導致不良資產不斷產生的重要原因,所以對其應在改革中首先予以解決。因為這個病根不除,任何存量改革都是無效的。筆者認為,政策性不良資產源于漸進改革本身,所以并不能在國有銀行內部體制的改革中得到解決,而只能在漸進改革這個更宏觀的層次上逐漸消化。以下就抑制政策性不良資產問題從整個漸進改革的角度提出兩點建議:1在非國有經濟對GDP增長貢獻份額已遠遠超過國有經濟卻又得不到足夠外源融資的情況下,國家應鼓勵國有銀行逐漸加大對非國有經濟的支持力度。這樣做的合理性在于:一方面,非國有經濟的發展速度更快,信用約束要相對好于國有企業,銀行收回本息的可能性要大于向國有企業發放的貸款,這樣就會減少新增不良資產的發生。而更重要的是,國有銀行因此還可以在我國加入WTO直接面對外資銀行競爭之前搶先爭得一批信譽良好的非國有經濟客戶,增加優良資產的比重和銀行利潤,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從而進一步減小入世可能會給國有金融體系帶來的沖擊,這對于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另一方面,非國有經濟在得到更多金融支持的情況下,發展會進一步加快,從而對拉動經濟增長、解決再就業、補貼利益受損階層等方面都會有很大的幫助。也就是說,國家因此可從“國內外援”(樊綱,1994)那里得到更多的改革收益以彌補日益高昂的改革成本。尤其是在當前國企改革已到了最后攻堅階段的時候,這種體制外產出的增長顯得尤為重要。所以可以這樣說,給非國有經濟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既有利于漸進改革的順利進行,又有利于國有銀行在實質上向商業化轉變。當然,如果非國有經濟得到了相對更多的信貸份額,那么國有企業所能得到的份額必然會相對減少,體制內產出的增速也自然會下降。但我們只要能夠遵循循序漸進的方式,用向非國有經濟提供金融支持所獲得的收益增量來抵消因體制內產出下降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漸進改革就能夠順利的進行下去而不會向激進式改革轉化。

2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是至關重要的。雖然國有銀行可以通過逐步增加向非國有經濟放款來減緩不良資產的增長,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企業無論如何都仍將是國有銀行提供信貸支持的重點(包括改革中與改革后)。如果國有企業不能在較短時間內成功轉制,政策性不良資產就將在長期內困撓國有銀行,成為金融改革的絆腳石。如果國有銀行不能成功實現商業化經營,在我國加入WTO后就很難與實力強勁的外資銀行相抗衡,國有金融體系將會受到巨大的沖擊。盡管國家已經在國有企業改革方面做出了不小的努力,但是力度還稍顯不夠。我們必須抓好入世過渡期這個改革時機,否則國企改革將付出更大的代價。

在解決政策性不良資產再生的同時,我們也要抓緊解決投機性不良資產再生和X非效率的問題。但這兩個問題相對于前者來說處理起來會簡單一些,因為僅對國有銀行體系內部進行改革就可以收到一定的效果,這從國家加大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力度后國有銀行出現主動的“慎貸”行為就可以看出來。國內學者在國有銀行改革問題上提出的不少有建設性的政策主張雖然很難根治政策性不良資產,但對于抑制投機性不良資產的產生和X非效率現象的出現還是比較有效的。諸如深化國有銀行產權制度改革、完善國有銀行的內部控制和激勵機制、加大金融監管和金融執法力度以及加快利率市場化步伐等建議從性質上講都是具有實質改革意義的,國家對此應做的事就是加大改革力度并保持改革方案實施的連續性,千萬不可半途而廢。當然國家在這些方面進行改革時也應循序漸進,要與整個漸進改革同步,在逐漸加大改革力度的條件下做到有張有弛,松緊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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