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機制研究

時間:2022-03-12 10: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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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機制研究

摘要:激勵機制是大學生社會實踐系統有效運行的動力。目前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機制中,激勵資源、強度、頻度、效度、時效性、公平性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究其原因,這與教育者組織實施激勵的意識、經費投入、激勵方法的運用和相關研究不足有關。為此,教育者應針對這些問題與不足構建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調動大學生參與社會實踐的積極性,提升實踐育人效果。

關鍵詞: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激勵機制

需要是人活動的基本動力和社會生產的原發因素。人類社會是不斷發展變化的,人的需要也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和發展,并且這種發展受到一定條件的制約,是不平衡的。正如馬克思所說:“已經得到滿足的第一需要本身、滿足需要的活動和已經獲得的為滿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1](P326)所謂社會實踐激勵機制,是指教育者根據實踐育人目標,以大學生個體需要為基礎,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和方式,對大學生進行激發和鼓勵,促進大學生積極主動地投入社會實踐、引導他們行為取向的運行過程和調節方式。其中,各種激勵要素相互聯系、作用方式遵循一定機理,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因此,構建有效激勵機制是社會實踐系統有效運行的動力,對于加強和改進社會實踐工作、不斷提升社會實踐育人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一、當前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

為了充分掌握目前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機制運行現狀,筆者在全國13所高校對大學生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問卷調研。期間共發放調查問卷2500份,回收有效問卷2275份,占發放總數的91%。在對調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基礎上,結合走訪部分高校發現,目前社會實踐激勵機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教育者給予關注。1.激勵面不廣。評獎、評優、進行表彰是高校進行社會實踐激勵活動最為直接、最為常見的激勵方法和手段。當前,針對社會實踐活動采用評獎、評優的形式進行激勵的項目主要包括:先進集體(以院系為單位的“社會實踐先進單位”“優秀實踐團隊”等)和先進個人(“優秀隊員”“優秀通訊員”“優秀論文”“優秀調研項目”等)的評選表彰。從表彰數量上來看,很多高校采用按一定比例確定表彰名額并下派到各院系,由院系根據名額推薦表彰,限定的名額往往較少,不能滿足現實需要,在社會實踐中部分表現優異的大學生因名額的原因,并沒有得到應有的激勵。關于這方面,學生的評價如何呢?調查結果顯示,60%以上的大學生認為,表彰人選、獎勵名額和項目少。當問及,“你是否作為優秀團隊成員或優秀個人受到表彰,向他人介紹經驗”時,55.8%的受訪者表示沒有,這與前一項調查基本吻合,這說明激勵面不夠廣,覆蓋面不夠。從受眾群體來看,學生干部和具有較強組織能力、思想活躍、善于溝通交流的學生人數有限,大多數學生對這種激勵手段感到可望而不可及,惠及范圍具有一定局限性,長此以往,學生會逐漸喪失參與此類競爭的熱情,激勵成了對少數人的激勵。2.激勵資源不足。激勵資源主要體現在激勵形式的多樣性和激勵主體的層次性上。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激勵形式包括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面,具體來說,首先是獎金、物質獎勵(獎品、裝備等),其中獎金多數情況下以對實踐團隊資助活動經費等形式出現;其次是榮譽證書等精神鼓勵;最后是與學生實際利益相關的以學分、德智體綜合測評加分形式出現的獎勵。調查顯示,64.5%的受訪大學生認為對團隊的學工視窗資助額度不足,60.7%的大學生認為所在學校社會實踐的表彰獎勵主要是精神層面的獎勵,59.8%的大學生表示應對認真開展實踐的集體和個人進行物質獎勵。調查還顯示,各高校對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的相關學分獎勵不足。目前,各高校社會實踐的主要組織單位是共青團組織,因團委相關經費所限,各種獎勵相對較少。而榮譽證書等表彰獎勵形式,除了給學生精神上的獲得感之外,作為一種證明還會體現在學分獎勵上,間接與學生綜合評定等相掛鉤,對獎學金評定產生一定影響,但在其他方面影響力卻不夠。因此,總體上目前社會實踐活動的激勵資源不足。3.激勵強度不夠。所謂激勵強度就是激勵措施、手段的作用力的大小,等同于力度,主要表現為給大學生一種沖擊力、一種強烈的感受。獎金額度非常大,或者是獎勵的層次很高,學生通過獲獎能產生深刻、持久的滿足感。激勵如果輕易便可獲得,會導致激勵對象動力不足。激勵太少難獲得,即使大學生非常努力,也因缺少受到激勵的機會,同樣激發不了積極性。當問及被調查學生的期望時,調查結果顯示,65.4%的大學生希望受到學校層面的表彰。目前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強度有限,無論是在獎金的額度、表彰獎勵的發文單位,還是學分獎勵分數上都不能夠體現出“有力度”,因而在大學生中吸引力、影響力有限。4.激勵頻度不夠。頻度通常就是指頻率,這里所指的激勵頻度主要指社會實踐表彰、獎勵的次數、間隔時間等。激勵頻度直接影響著激勵活動的效果,激勵間隔時間短、過于頻繁或間隔時間太長,都會使激勵效果受到影響。目前,實踐活動的激勵普遍缺乏規律,有時進行,有時拖延,甚至取消,加之綜合運用激勵措施不夠,會影響大學生的參與積極性。5.激勵時效性不強。有關資料顯示,及時激勵的有效度為80%,滯后激勵的有效度僅為20%,說明了及時激勵的重要性。但在大學生社會實踐中普遍存在激勵實效性不強的問題,在調查中有69.7%的大學生認為“‘三下鄉’、志愿服務、科技創新活動都應適時召開表彰大會”,這一數據足以對此認識結果進行印證。集中在暑期開展的社會實踐活動最多,但評優表彰活動還不夠及時,七八月份開展活動,1-2個月后甚至當年年底進行表彰的情況不在少數,造成沒有把握有利時機,使激勵效果大打折扣。6.公平性有待提升。在實踐活動獎勵過程中,教育者對于執行獎勵機制和政策的嚴肅性、原則性的認識不足,存在一定的“輪流坐莊”“平均分配”的現象,從而使激勵失去意義。在社會實踐中對大學生實踐過程和成果的考核不夠科學合理,考評體系不健全。例如,對有經費支持實踐團隊的確定一般采取招標、領辦的方式進行,評審通過后在具體實施階段因教師的指導不夠,缺乏過程監控,成果一般以調研報告居多,活動結束后的評審也多停留于形式,缺少反饋。目前,部分高校將社會實踐活動納入人才培養體系,給予了一定學分并確定為必修課,這一學分的認定一般以學生提交的社會調查報告、心得體會作為重要依據,而學生的這些成果中抄襲、、網上下載情況相當普遍。另外,實踐活動的成績認定也存在一些問題,有12%的大學生認為,存在“由學生干部憑借印象給予成績”的情況,還有16%的大學生表示“不清楚”。調查報告、心得體會的評閱者大多為團學干部、輔導員,甚至是高年級的學生干部,即使由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評閱,通常也因人數不足、學生數量過大,很難保證評閱質量。同時在整體評定過程中難免存在人情、利益等因素,導致有失公平、公正情況的發生。

二、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機制中激勵主體發揮作用受限原因分析

“思想政治教育激勵機制是一個復雜系統,包括激勵者、激勵對象、激勵因素、激勵方式、激勵目標和激勵內容等。”[2]顯然,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徑,社會實踐育人過程的激勵機制也應包括上述激勵要素。激勵者是發動、組織、實施激勵活動的組織和個人,他們在整個激勵活動過程中都處于主導地位,起著決定性作用。大學生社會實踐過程中的激勵主體就是組織實施社會實踐的高校,它們承擔著設計激勵活動、運用激勵方法、把握激勵因素的任務。但目前,各高校在發動、組織、實施激勵活動過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激勵者的作用發揮還有很大提升空間,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實施激勵的主體意識不強。主體對實施激勵的重要性認識參差不齊,對激勵機制在提升社會實踐有效性上缺乏足夠認識,沒有將深化社會實踐與構建有效激勵機制統一起來,沒有圍繞滿足大學生通過社會實踐實現全面發展的需要,他們參與社會實踐積極性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2.對各類激勵因素的運用和把握不夠。激勵因素是指能夠調動對象積極性的各種因素,包括環境、文化、物質和精神因素等。就大學生社會實踐而言,這些因素體現在對社會實踐的重視程度、實踐育人理念的形成與傳承、學風校風上,以及對社會實踐在570期2018•02人力、物力上的投入上,而當前這些因素并沒有很好地得到挖掘和運用,尤其是針對社會實踐的表彰、獎勵投入不夠,從物質激勵的角度看,激勵作用不明顯。3.激勵客體的客觀需要未得到滿足。大學生作為激勵客體,從他們的心態來講,都有得到肯定的愿望,有接受表揚、鼓勵的需要,在成長過程中,不同時期、不同階段,這種需要表現不同。比如,在兒童、少年時期,“小紅花”“大獎狀”是很多青少年向往和追求的目標。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社會閱歷的豐富,各類信息的增加以及環境的改變,功利性思想逐步增強,獲得獎勵、得到肯定的方式更趨實際、現實,雖然這種思想不能鼓勵,但現象的存在是客觀的,作為教育者應給予正視、有所適應,而當前教育者對此缺乏研究、摸得不透,對大學生內在需要的認識、理解還不夠準確。4.激勵方式方法的運用相對單一。激勵方法從源頭來看分為內在激勵和外在層面。目前,社會實踐活動中外在激勵多一些,內在激勵運用少一些。外在激勵也只停留在有限的物質激勵。雖然,外在激勵見效快,但影響時間短,很難起到長久激勵的作用。內在激勵,如精神、情感上的激勵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但很難做到“立竿見影”。有效的激勵在于外在激勵和內在激勵相互結合、合理運用、協調推進,但當前普遍缺少同步實施、有效融合。以上原因致使社會實踐過程中的激勵活動產生了一些問題和不足,尚未形成有效激勵機制。

三、大學生社會實踐有效激勵機制的構建

針對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應充分考慮各項激勵機制構成要素的作用,通過形成激勵合力、完善激勵制度、綜合運用激勵方式方法、注重過程激勵、加強教師激勵、優化考評內容、健全激勵保障等途徑構建有效的社會實踐激勵機制。1.形成有效激勵合力。在社會實踐中調動校地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充分認識社會實踐的重要性,形成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共青團組織、高校、地方黨委政府、企事業單位、新聞媒體共同支持、相互配合的局面和工作機制,這是構建有效激勵機制的基礎和前提。這種工作合力需從以下方面著手:第一,切實加強對大學生社會實踐的領導,社會各界應為高校組織社會實踐活動創造條件,提供便利;第二,著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分管校領導具體領導,相關部門各司其責,共青團組織和院系組織實施的工作體系;第三,把大學生社會實踐作為對高等學校辦學質量和水平評估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和教育教學評估體系,作為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對領導班子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從而激勵高校重視大學生社會實踐。2.不斷完善激勵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加強社會實踐的實施辦法、具體細則等,制度的制定要全面、細致以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要特別注重將社會實踐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的制度設計。一方面把大學生社會實踐作為實踐育人的重要環節納入人才培養計劃和教學計劃,單獨規定學時學分,沒有修滿學分者進行補修,讓相關激勵實現對大學生的全體覆蓋。另一方面,在大學生綜合評價標準(如“德智體綜合測評”)中單獨劃定學分,將其作為評定各類獎學金、“三好學生”、免試直推研究生等評獎、評優的重要參考依據。3.綜合運用激勵方法。由科學管理延伸的組織系統科學認為,“激勵因素是指能夠滿足一個人的某種需要,激發一個人的工作動機,引導他做出一定績效的要素”[3](P214)。激勵因素是能調動激勵對象積極性的因素,包括環境因素、文化因素、物質因素和精神因素等。高校應注重在社會實踐實施過程中使用不同激勵方法,調動各種激勵因素。社會實踐中的激勵方法要根據不同學生的需求和特點,靈活采用多樣的激勵手段,分層次、多渠道、創造性地進行。做到內在激勵與外在激勵相結合、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相結合、獎和懲相結合、個體激勵與集體激勵相結合、環境激勵與情感激勵相結合。社會實踐作為一種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教育形式,要充分挖掘其中的物質激勵因素、成就激勵因素、榮譽激勵因素和教育激勵因素。4.注重實踐過程激勵。社會實踐包括啟動、實施、總結三個階段。在啟動階段,要通過多種形式給學生講清楚社會實踐的目的、意義、要求,精心組織動員、激發學生內在驅動力。在實施階段,應特別注重運用精神激勵中的情感激勵法,選派更多的團學干部、輔導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作為指導教師參與到具體實踐中,與大學生“同行、同吃、同住、同實踐”,隨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思想困惑、認識缺陷、技術難題。總結階段的激勵包括: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對大學生社會實踐成果進行及時、集中、客觀、全面、公正的評價;開展總結交流活動,通過座談、成果展示、報告會等多種形式對比、交流,分享收獲、總結不足,同時運用榜樣激勵法,用身邊的人和事感染、鼓勵大學生;廣泛開展評獎、評優活動,隆重表彰社會實踐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樹立典型、示范帶動,并通總第570期2018•02過各類校內外新聞媒體宣傳先進、營造氛圍。5.加強對指導教師的激勵。對指導教師進行激勵是構建大學生社會實踐激勵機制的關鍵點之一。制定鼓勵教師參與社會實踐的優惠政策,把教師參加和指導大學生社會實踐計入工作量,給予相應的補助,形成的成果給予經費支持,同時在晉升、評優和職稱評定等方面優先考慮,對表現突出的指導教師、高校和地方政府進行褒獎,通過新聞媒體加以宣傳,對他們的工作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全面鼓勵。建立規范指導教師參與實踐活動的規章制度,明確指導教師參與社會實踐的規劃、動員、組織、管理、考核評價等方面的職責。6.優化考核評價體系。制定完善的社會實踐考核評價體系,所設計的指標體系內容既要注重實踐的結果,又要關注實踐的過程,既要反映大學生個人的實際收獲,更要了解社會受眾的各種反饋。要突出考核的及時性和一致性。只有及時進行考核,才能用有吸引力的結果或對那些符合社會實踐育人目標的做法和個人予以獎勵和肯定。要保持考核內容、考核時間、考核方式的相對一致性,以便實現大學生社會實踐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7.健全激勵保障措施。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有效開展必須有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支持。要本著合作共建、雙向受益的原則,從地方建設發展的實際需求和大學生鍛煉成長的需要出發,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基地。應擴大政府和學校撥款比例,使社會實踐活動的投入經費有所保證,同時高校應擴大與社會的交流合作,爭取當地政府、社會、企業的經費支持,為大學生順利開展社會實踐提供各種物質保障。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黃雅恒.思想政治教育激勵機制構成要素及其運行原則分析[J].教育與管理,2011,(12).

[3]侯光明,等.組織系統科學[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

作者:呼和 齊斯琴 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