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企業外資股東與內部控制研究

時間:2022-11-05 08: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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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業外資股東與內部控制研究

【摘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也是理論界所關注的焦點。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以2012—2017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國有企業為研究樣本,探究了外資股東比例對混合所有制企業內部控制質量的影響。研究發現:外資股東持股有利于提升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外資股東對內部控制質量的提升作用在制度環境較完善的地區較為顯著,在制度環境較差的地區則不顯著。文章豐富了外資股東和內部控制的相關文獻,為國有企業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進程中引進外資股東提供了一些理論參考。

【關鍵詞】混合所有制;外資股東;制度環境;內部控制

一、引言

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以來,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注的焦點。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對混合所有制企業進行的改革已不能再停留于為了“混改”而改的層面[1]。然而,在引進非國有資本進入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本入股非國有企業的過程中,難免會面臨國有資產流失和如何提高企業經營效率等問題(劉泉紅,2018)。企業內部控制的目標之一是保證資產安全以提高企業運營效率進而促進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李連華,2012),這與國企改革的目標不謀而合。因此,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強化內部控制流程、提高內部控制質量是國有企業改革中刻不容緩的任務。自美國頒布《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簡稱SOX法案)以及我國頒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來加強組織的內部控制以來,國內外學者對內部控制做了大量研究。國外學者采用大量實證研究主要從SOX法案302條款與SOX法案404條款的對比中總結內部控制的作用以及內部控制的影響因素。在內部控制的作用方面,Ash-baugh-Skaife(2007)發現內部控制質量的變化同時會改變應計制盈余管理的程度;SingerandYou(2010)發現SOX法案的頒布降低了可操縱盈余,投資者對財務信息的反應更加強烈,提高了資本市場的流動性;Feng(2014)研究表明內部控制質量會影響存貨周轉率、銷售利潤率等進而影響企業的經營效率。在內部控制的影響因素方面,Ashbaugh-Skaife(2007)、Doyeletal.[2]發現會計應用風險、財務狀況、經營復雜性以及經營范圍會影響內部控制。Khlif(2016)發現“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加強了審計委員會會議的有效性進而提升了內部控制質量。還有文獻研究了審計委員會和管理層變更(Johnstone,2011)、CEO權力(Lisic,2016)、外部審計師的任期和地理位置(Chen,2016)、監管機構的管理評估[3]等對內部控制質量的影響。國內學者對內部控制的研究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之間的關系,基于產權性質視角,中央企業的內控質量顯著高于地方國企[4];基于高層治理視角,僅引進非國有股東并不能顯著提高內部控制質量,需要通過委派董事或者高管來取得話語權從而對內部控制施加影響[5]。另一方面是內部控制與會計信息質量之間的關系,基于編制會計報告視角,有效內部控制可以降低利用會計準則的漏洞粉飾財務報告的概率(董望,2011),但是高管權力集中則會削弱該抑制作用(劉啟亮,2013);基于盈余管理視角,未披露內控缺陷的公司較少進行應計制盈余管理(方紅星,2011),但是會存在真實盈余管理(范經華,2013)。上述文獻對內部控制的研究已涉及各個方面和領域,但是目前對我國特有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內部控制的研究文獻仍然比較缺乏。國內學者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大多處于規范化研究階段,主要從混改歷程(劉泉紅,2018)、動力[6]、實現路徑(黃速建,2014)等角度闡述混合所有制改革路途中可能面臨的問題。少量實證研究用經驗數據考察了混合所有制企業應如何進行股權結構配置,政府適當放權能加速非國有資本進入國有企業[7],僅僅引進多種混合所有制主體并不能提高企業績效[1],但可以提高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創新效率[8]和全要素生產率(郭于瑋,2016)。許多學者通過測度托賓Q(李廣子,2010)、利潤率(白重恩,2005)、資產收益率(劉小玄,2005)等來檢驗混改之后非國有資本對企業績效所造成的變化。另一部分學者研究發現非國有資本FRIENDSOFACCOUNTING參與混改可以提高其內控質量[5],增強會計信息披露透明度(曾詩韻,2017),降低企業高管的道德風險[7]。然而,上述研究大多只是將混合所有制主體簡單地分為國有資本和非國有資本,沒有研究某一具體資本主體對混合所有制改革所帶來的影響。本文將從微觀視角單獨研究外資股東對混改后國企內部控制質量所發揮的作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出臺的《外商投資法》為國外資本進入我國市場營造了更為公平的競爭環境,為本文探索外資股東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提供了研究契機。本文的貢獻在于:第一,發現外資股東在提升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方面具有顯著的正向作用,這為我國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建設提供了理論依據。第二,重點研究外資股東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中的作用途徑,豐富了股權結構的研究視角。第三,為我國當前推進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實現途徑提供理論支持。混改的基本思路是國有和非國有資本交叉持股,那么國有資本與外資資本交叉持股對混改后的企業會產生促進作用還是抑制作用呢?本文通過經驗數據的研究為外資股東參與混改開辟了理論道路。本文剩余部分的結構安排為:第二部分為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第三部分為研究設計;第四部分為實證分析;第五部分為穩健性檢驗;第六部分為結論與建議。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外資股東與內部控制質量。國有企業先天所有者缺位[8],產權不清晰,從而投資者對企業缺乏監督的積極性,產生較高的成本。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過引進外資股東,界定了所有權份額,提高其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同時,外資股東不受中國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的束縛,與其他股東相比具有更為獨立的地位(Gillan,2000),不易受與高管私人關系的約束從而會實施更加嚴密的監督和激勵機制以懲罰其不作為行為,提高建設內部控制制度的效率。此外,外資股東在遵守中國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會受外國市場規則和制度的影響(黃文青,2017),依照國外更加完善的內部控制法規來彌補投資公司所設計的內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瑕疵。綜上,外資股東在維護其產權利益、基于自身的獨立性和更為嚴格的法律制度下會促進高管勤勉盡責,控制偷懶行為,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國企高管的人事變動主要是由國家進行行政任免,大多數國企高管來源于政府干部[9],熟悉并習慣于原國有企業的管理制度和模式。然而,在新興市場轉軌經濟背景下高管需要學習新的知識,培養新型能力,原國企的組織慣例會抑制其學習能力(武常岐,2011)。相比之下,企業引進外資股東與之建立戰略聯盟或者形成控股關系會增加企業學習國外管理方法的機會,有利于拓展企業高管獲取顯性知識的渠道,提高對隱性知識的理解能力(Lane,1998),從而改變高管的經營風格和管理哲學,提高風險意識,影響公司企業文化[10],進而作用于公司內控環境,推動控制活動的實施,提高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我國自古就推崇孔孟思想,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仁、義、禮、智、信”浸透在個人、集體、社會行為中的方方面面。國有企業作為國家掌控經濟的工具,體現著國家和民族的價值觀,深受中華傳統文化的影響和熏陶。由于儒家文化的包容性和隱忍性等特點,在發生違規行為甚至出現高管凌駕于內控之上的現象時,企業的其他員工可能有較強的包容度而對上述現象熟視無睹(鄭石橋,2013)。與之不同的是,外國文化強調經濟人特性,更傾向于理性文化而非容忍文化。外資股東深受國外文化的影響,從而會主動要求國有企業實施規范化、標準化的操作流程來實施內部控制,而不是國有企業中常見的“對人不對事”的內控機制。此外,中國傳統文化強調人際關系和道德規范,我國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多將價值觀和道德倫理觀等文化約束作為一項非正式制度(程博,2016),規范企業員工執行內控時的行為,從而我國的內部控制趨向于“人治”型制度。而外國企業更加重視專業化程度而非人際之間的交流溝通作用,更加注重標準化和制度化。因此外國企業的內部控制趨向于“法治”型制度。外資股東參與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推動國企的內部控制從“人治”型向“法治”型轉變(李志斌,2012),改善國有企業的官僚作風,抑制“一言堂”現象,提高企業內控質量。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設1:外資股東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能提高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二)外資股東、制度環境與內部控制質量。雖然外資股東能夠利用其獨立的地位、先進的顯隱性知識、標準的制度化流程來抑制高管的偷懶行為,促進高管勤勉盡責,但是已有研究表明制度差異會影響外國資本進入陌生市場之后的適應能力(潘鎮,2008),進而影響其發揮自身先天優勢來提升內控質量。此外,孫錚等認為制度環境還會影響公司財務、戰略等方面的決策行為,而內部控制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效率和戰略目標的實現,也會受制度環境的影響。我國在逐步進行市場化經濟改革的過程中,由于各地區的歷史背景、地理位置、政策法規、道德傳統、資源稟賦等方面的不同,不同地區的市場化進程存在巨大差別(樊綱,2011)。市場化進程作為外部制度環境的主要衡量標準,對外資股東與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內部控制之間的關系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呢?一方面,制度環境較好的地區(如率先進行改革開放的沿海一帶)與外資接觸時間較早,交流往來更為頻繁。當地的市場體系、法律政策、文化傳統更為外資股東所熟悉,同時其信息透明度較高,投資者保護機制更為健全[1]。因此,制度環境較好的地區與外資股東所在國家的制度差異較小,有利于減少外資股東理解兩國制度差異的難度(潘鎮,2008),便于其推動內部控制的建設和完善。同時,外資股東所特有的顯隱性專業文化知識需要經過傳遞、轉化、理解、接收并運用到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中去,完善的制度環境會減少專業知識在傳遞、理解中出現偏差。與之相反,不夠完善的制度環境會增加外資股東理解制度差異的難度,阻礙專業知識的傳遞,使得外資股東所特有的先進文化和管理經驗不能為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提供服務。另一方面,在制度環境相對完善的地區市場化進程較快,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較少,產品市場競爭更為激烈,企業會面臨各種經營風險和不確定性(張傳財,2017),甚至會加大企業被收購的可能性。外資股東為確保企業做出恰當的財務決策和戰略選擇以提高企業競爭力,會有更大動機和積極性來敦促管理層及經理加強內控建設,落實內控活動,降低經營風險,提高經營效率。相比之下,制度環境相對不完善的地區市場化進程較慢,政府會過多的干預市場,產品市場競爭不夠充分甚至會產生壟斷行業。國有企業面臨風險較小,處于較為“舒服”的經營狀態,還可能會享受壟斷收益[5]。因此,外資股東往往沒有參與企業公司治理的積極性,更缺乏監督高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動機[4]。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設2:外資股東對內部控制質量的提升在制度環境較為完善的地區更為顯著,在制度環境不完善的地區則不顯著。

三、研究設計

本文選取2012—2017年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國有企業為研究樣本。選取國有上市公司作為樣本是因為我國混合所有制的改革主要在國有企業中進行,并且上市公司的數據更加真實,容易獲取。以2012年為研究起點是因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據證監會的要求于該年強制執行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內容,從而使內控指標更加全面、真實、可靠。參照馬連福等[1]的做法,所選取的國有上市公司均為在2011年底已經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體現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進程。此外,本文剔除了金融行業的上市公司,被ST、*ST、PT以及樣本數據缺失的公司,最終獲得2062個觀察值。內部控制指標來自迪博內部控制數據庫,其他指標和數據來自CSMAR數據庫和RESSET數據庫。為了降低異常值的影響,本文對主要連續變量在1%水平上進行了Winsorize縮尾處理。參照劉啟亮等[4]、Doyeletal.[2]的做法,本文構建以下模型來檢驗文中假設:ICi,t=α0+α1FSHAREi,t+α2SIZEi,t+α3LEVi,t+α4ISi,t+α5RECOMBINATIONi,t+α6GROWTHi,t+α7INDEPENDENCEi,t+α8DUALi,t+α9BIG4i,t+α10STANDARDi,t+α11AGEi,t+α12BOARDi,t+εi,t內生變量IC為內部控制指數,代表本文研究對象內部控制質量,取自迪博數據庫。該指數是根據內部控制的五要素并結合其他從內外部獲取的與內控質量有關的信息計算而成,具有科學性和權威性。外生變量FSHARE代表企業中外資股東持股比例,本文采用企業前十大中外資股東持股比例(FOREIGN)、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QFII)來度量。由于外資股東在國有企業中所占比例一般較少,并且難以相互聯合,因此本文認為以企業中前十大股東中的外資比例和具有專業背景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來衡量外資股東在國企中所能發揮的治理效應比較合理。控制變量主要包括公司規模(SIZE)、會計應用風險(IS)、企業成長性(GROWTH)、公司已上市時間(AGE)、資產負債率(LEV)、是否經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BIG4)、是否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STANDARD)、是否兩職合一(DUAL)、獨立董事比例(INDEPEN-DENCE)、公司當年是否發生并購重組業務(RECOMBI-NATION)、董事會規模(BOARD)等。根據國有企業的實際控制人為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設置了產權性質虛擬變量(CENTER)。根據王小魯等編制的《中國分省份市場化指數報告(2016)》一書中市場化指數來測度制度環境,由于本書只計算至2014年各省份市場化總指數評分,參照馬連福等[1]的做法,采用其平均增長率來估算2015—2017年度的市場化指數值。各個變量的具體定義參見表1。

四、實證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表2是各變量的描述性統計。深交所上市的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IC)最大值為8.306,中位數為6.703,均值略小于中位數為6.633,由此可見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平均水平較好,這與2012年我國強制實施內部控制規范體系有著一定的關系。前十大股東中外資股東持股比例(FOREIGN)最大值為0.305,均值為0.018,說明國有企業中外資股東比例較低,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外資股東還有很大的進入空間。此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QFII)最大值為0.139,平均值僅為0.001,說明我國對外資的監督管理還比較嚴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很難進入國有企業中。表3是在不同制度環境下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質量統計。制度環境完善地區內控質量的均值為6.668,中位數為6.756;制度環境較差地區的內部控制質量的均值為6.544,中位數為6.613。可見在制度環境較為完整、市場化程度更高的地區企業內部控制質量較高。(二)相關性分析。表4為各變量Pearson相關系數,企業前十大股東中外資股東持股比例、QFII持股比例與企業內部控制質量在1%水平上顯著為正,初步驗證了外資股東可以提高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此外,各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均未超過0.5,并且絕大多數相關系數小于0.3,由此可見該模型幾乎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的可能性。(三)回歸分析。1.外資股東與內部控制質量。表5報告了外資股東比例與國有企業內部控制質量之間的回歸結果。由模型(1)可知,FOREIGN在1%水平上與IC顯著正相關,說明外資股東雖然在國有企業中所占比例平均不高,但可以以其獨立的地位在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中擁有話語權,提高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由模型(2)可知,QFII與IC在1%水平上顯著正相關,說明QFII憑借其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專業知識背景提高了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表5的研究結果說明,推動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應關注外資在提升企業內部控制質量、提高經營效率和實現戰略目標等方面的作用,擴大對外資開放的行業,讓其有更多的途徑進入中國市場。在控制變量上,資產規模、企業成長性、獨立董事比例、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以及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與企業內部控制質量顯著正相關,資產負債率與企業內部控制質量顯著負相關。2.外資股東、制度環境與內部控制質量。本文以市場化指數的平均值為標準,根據公司所在地區指數的大小手工分類為制度環境較完善和不完善兩組進行多元回歸,結果如表6。由模型(3)和模型(5)可見,在制度環境較好的地區,FOREIGN和QFII在1%水平上與企業內部控制質量顯著正相關。由模型(4)和模型(6)可見,在制度環境較差的地區,FOREIGN和QFII與內部控制質量之間的關系并不顯著。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外資股東在制度環境好的地區對內部控制質量的提升作用高于在制度環境較差的地區。導致該現象的原因可能是在制度環境較完善的地區,外資股東對當地文化和法律環境更為認可,能夠更加迅速地融入當地的環境中,將其所帶來的先進管理經驗、技術水平以及母國嚴格的制度要求與投資企業相融合,提高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水平。另外因為在制度環境完善的地區,投資者保護機制健全,市場競爭更為激烈,外資股東自身權益能夠受到保護,并且有動機和能力監督管理者完善內部控制、控制風險以應對市場激烈的競爭。

五、穩健性檢驗

雖然上述實證分析驗證了外資股東對國有企業內部控制質量的提升作用,但是為了進一步驗證結論的可靠性,本文檢驗了模型的內生性問題。一方面,外資股東的參股使得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得以提升;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為該企業內控建設較為完善,所以外資股東才會選擇進入該國有企業。本文以企業前十大股東中外資股東持股比例的滯后一期(FOREIGN1)為工具變量,進行兩階段最小二乘回歸,回歸結果見表7。由表7可見F值為1229.54大于10,P值為0,通過了弱工具變量檢驗,并且FOREIGN1在1%水平上與FOREIGN顯著正相關,表明FOREIGN1可以作為FOREIGN的工具變量。第二階段回歸中FOREIGN與IC在5%水平上正相關,表明在控制內生性后外資股東持股比例仍然對內部控制質量具有正向促進作用,本文結論得到進一步驗證。

六、結論與建議

本文以2012—2017年深交所國有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以迪博數據庫中內部控制指數來測度企業的內部控制質量,研究了外資股東與企業內部控制質量之間的關系。研究發現,外資股東對企業內部控制質量具有顯著提升作用,制度環境越完善,外資股東提升內部控制質量的作用越明顯。本文豐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論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混改企業中外資股東方面研究的不足。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序推進中,不應僅僅關注國企混改之后企業績效的變化,也應注重企業的內控建設。本文提出如下建議:一是國有企業進行混改的過程中應加大引進外資股東的比例,充分運用其在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中所發揮的獨特作用,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二是監管部門應該完善監管體系,營造更加完善的制度環境,保護不同所有制性質的產權,使市場競爭更加充分。

作者:劉 彬 靳秀麗 李淑元 單位:天津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