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混合政體思想

時間:2022-03-20 0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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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混合政體思想

內容提要:本文認為,純粹民主政體是馬克思主義的早期理想,早年也追求和實踐這種理想。但是,到了抗日戰爭時期,他轉向了一種混合政體,也就是“三三制”政體。它包括階級混合與制度混合兩部分,具有很強的政治容納力和理論解釋空間,并且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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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想政體是純粹民主,也就是群眾普遍參與的大民主。他青年時期發動農民運動,晚年時期發動都是這種理想的某種反映。混合政體思想是他在抗日戰爭中的策略性選擇,但這種選擇意味著對傳統馬克思主義的重大突破,至少在政體上是如此。這種突破一方面是實際斗爭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對孫中山混合政體思想的繼承。其理論上的表述主要在《新民主義論》和《論聯合政府》兩文當中,在實踐上主要體現為陜甘寧邊區的“三三制”。

一、階級混合

階級混合作為政體混合的基礎是西方古典混合政體思想的核心原則,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主義繼承了西方的古典傳統,通過馬克思主義將這種傳統移植到了中國。亞里士多德最理想的混合政體是中產階級占主導地位的政體,次理想的混合政體是混合了中產階級因素的平民政體或貴族政體。的的混合政體類似于亞里士多德的次理想的混合政體,因為這種政體是以平民階級(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為主體,結合中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開明紳士等),甚至容納上層階級因素(開明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大官僚)的一種政體。

這種變化盡管被界定為階段性的或策略性的,其理想目標仍然是社會主義純粹政體,但將原來的斗爭對象變為政體的構成要素,這對馬克思主義政體思想無疑是重大的突破和挑戰。

這種突破的首要原因是實踐的需要,抗日戰爭將全民族幾乎所有的階級都卷入了共同的斗爭中,都有了某種團結一致,建立新的政治共同體的需要。任何純粹政體的設想都不能滿足這種需要。適時地做出了向混合政體的轉變。他的這種轉變是從肯定各階級(包括共產黨以前的斗爭對象),對抗日戰爭的貢獻。他說,“中國軍隊的廣大官兵,在前線流血戰斗,中國的工人、農民、知識界、產業界,在后方努力工作,海外華僑輸財助戰,一切抗日政黨,除了那些反人民分子外,都對戰爭有所盡力。”[1]

象亞里士多德一樣,清楚平民政體和寡頭政體的性質,只不過他以平民政體為理想而已。當寡頭政體很強大,平民階層沒有能力徹底推翻它時,只有修改自己的政體要求,轉而尋求一種混合政體,以團結更廣泛的力量來改變寡頭政體的性質。因此,以平民式混合政體的目標來進行宣傳,要求寡頭階層改變其政體性質。他向全國人民宣傳當前政體問題的核心,“最主要的是國民黨政府仍舊保持其自一九二七年發動內戰以來的寡頭專政制度,未能建立舉國一致的民主的聯合政府。”[2]

戰爭會使政體向平民傾斜,因為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在戰場上都是平等的,而且窮人還常常因為自己的勇敢而占有優勢。“一旦他們走到一起來了,或一起行軍,或一同徒步旅行,或一處履行其它任務,或一起參加宗教慶典,或同在海軍中或陸軍中一起參加戰爭,或竟同一戰場對敵廝殺,他們彼此觀察,那時窮人就一點也不會被富人瞧不起了。……這時這個窮人會想到:是由于窮人膽小,這些有錢人才能保住自己財富的。”[3]后來的戰爭的確印證了這一點,兩次大戰導致了歐美選舉權的擴大,最終擴大到所有正常的成年公民。

中國自辛亥革命后,多次戰爭讓平民感到了自身的力量,共產黨就是在這種平民的覺醒中產生出來的一個黨。孫中山后來也意識到要使革命力量成功,就非得依靠平民力量不可。所以,他的聯俄、聯共、扶助農工就是向平民階層所做的讓步。他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里說:“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4]

孫中山的政體思想中帶有很濃的平民主義色彩,他的直接民權真的實行下來,就是一種大眾普遍參與的民主。他盡管覺得資本制度不可或缺,私有制度不可推翻,但主張節制資本,平均地權,在經濟上防止出現少數暴富分子與大量赤貧的平民階層的對立。

與孫中山相比,的政治學知識太欠缺,無法認識到在平民意識高漲的時代,一個穩定的政體必須要以某種方式將平民階層納入進來。他敗退至臺灣后,才幡然醒悟,認真地貫徹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的主張。

相比較而言,經過蘇維埃時期純粹政體的教訓后,比較深刻地領會了孫中山先生混合政體的思想,尤其是階級混合的主張。他將激進的土地革命改為溫和的,將關乎國計民生之事業操于政府之手,同時保護中小工商業的發展。他主張的新民主義的經濟政策,的確是符合孫中山的原則的。在土地問題上,孫中山主張“耕者有其田”。在工商業問題上,他認為“凡本國人及外國人之企業,或有獨占的性質,或規模過大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者,如銀行、鐵道、航路之屬,由國家經營管理之,使私有資本制度不能操縱國民之生計,此則節制資本之要旨也。”[5]

在認識到混合政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后,的政體思想極富有活力和包容力,他很自信地談到有利于中產階層的經濟發展。“有些人懷疑中國共產黨人不贊成發展個性,不贊成發展私人資本主義,不贊成保護私有財產,其實是不對的。民族壓迫和封建壓迫殘酷地束縛著中國人民的個性發展,束縛著私人資本主義的發展和破壞著廣大人民的財產,我們主張的新民主主義制度的任務,則正是解除這些束縛和停止這種破壞,保障廣大人民能夠自由發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個性,能夠自由發展那些不是‘操縱國民生計’而是有益于國民生計的私人資本主義經濟,保障一切正當的私有財產。”[6]

他借孫中山的觀點,描述了階級混合的經濟基礎:“在現階段上,中國的經濟,必須是由國家經營、私人經營和合作社經營三者組成的。”[7]國家經營體現了工人階級的利益,私人經營體現了中產階級的利益,合作社經營體現了農民階級的利益。

共產黨在抗日戰爭時期體會到了階級合作的好處,一些私人經濟的發展給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政權提供了必要的物質支持,共產黨自己也學會了做一些生意,積累了一些黨產。據楊尚昆回憶,當時,共產黨“抽出一部分資金和人力從事生產經營,到國民黨統治區甚至香港去做生意,開商店辦企業,把邊區的土特產外銷,換取法幣和美元,采辦根據地不能生產的電訊器材、醫藥用品等。”[8]這些活動影響到共產黨高層對待私人資本的態度,自然也會影響到,讓他認識到資產階級也是可以合作的。當然,更主要的還是因為抗日戰爭的需要,他在總結蘇維埃時期排斥資產階級的教訓時說,“沒有估計到資產階級民主分子在帝國主義壓迫下還可以跟無產階級合作。這是后來發生的,是因為日本的侵略。”[9]

特殊的經歷讓成為階級混合的主張者,他能根據大形勢的變化適時地改變自己的主張。1935年12月,他根據“九·一八”事變以來民族資產階級許多代表人物政治態度的轉變,論證了工人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決定將“工農共和國”改為“人民共和國”,這個共和國仍首先代表工人和農民的利益,但“并不沒收民族資產階級的工商業,而且還鼓勵這些工商業的發展。”[10]

關于新民主義繼承三民主義階級混合思想的精彩表述是1941年11月6日在邊區參議會的演說:“就目前來說,革命的三民主義中的民族主義,就是要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其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就是要為全國一切抗日的人民謀利益,而不是只為一部分人謀利益。全國人民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權利,參與政治的權利和保護財產的權利。全國人民都要有說話的機會,都要有衣穿,有飯吃,有事做,有書讀,總之是要各得其所。中國社會是一個兩頭小中間大的社會,無產階級和地主大資產階級都只占少數,最廣大的人民是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以及其他的中間階級。任何政黨的政策如果不顧到這些階級的利益,如果這些階級的人們不得其所,如果這些階級的人們沒有說話的權利,要想把國事弄好是不可能的。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各項政策,都是為著團結一切抗日的人民,顧及一切抗日的階級,而特別是顧及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以及其他中間階級的。共產黨提出的使各界人民都有說話機會、都有事做、都有飯吃的政策,是真正的革命三民主義的政策。在土地關系上,我們一方面實行減租減息,使農民有飯吃;另一方面又實行部分的交租交息,使地主也能過活。在勞資關系上,我們一方面扶助工人,使工人有工做,有飯吃;另一方面又實行發展實業的政策,使資本家也有利可圖。”[11]

二、制度混合

的制度混合思想主要表現為“三三制”。關于“三三制”的提出,公開文獻中最早見于1940年3月6日為中共中央起草的《抗日根據地政權問題》,他指出,“在抗日時期,我們所建立的政權的性質,是民族統一戰線的。這種政權,是一切贊成抗日又贊成民主的人們的政權,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于漢奸和反動派的民主專政。”[12]他提出了政權中的階級構成:在抗日民主政權中的共產黨員、非黨的左派進步分子和中間派應各占三分之一,實行“三三制”。

由于“三三制”是一項新的政治探索,所以共產黨的政治領導人物大都對它很感興趣,而且都對它有自己的思考。很有意思的是,包括在內的領導人幾乎眾口一詞地說“三三制”是走向民主的探索。說,“國事是國家的公事,不是一黨一派的私事。因此,共產黨員只有對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的義務,而無排斥別人、壟斷一切的權利。”[13]劉少奇說:“如果我們在根據地內領導政權許多年,還不能建立一種像樣的民主政治生活的秩序,那我們就沒有權利和沒有資格在全國人民中、在戰后再來談民主政治,那就會引起人民對我們以致對民主政治的懷疑,以為只是在口頭上叫的而不是在實際上實行的。”[14]鄧小平說:“三三制政權的實質是民主”,“我們反對國民黨以黨治國的”,“黨在領導政權工作時,必須貫徹民主的精神。”[15]

這就意味著在此之前的共產黨政權是不民主的或不怎么民主的,至少可以這么說,“三三制”政權比蘇維埃政權民主。但蘇維埃政權又叫工農民主政權,如何理解這種含義上的變化呢?如果按照“民有、民治、民享”三個層面來界定民主,那么,共產黨在蘇維埃時期追求的是“民有”和“民享”層次上的民主,是“打土豪,分田地”式的民主,盡管也有一些“民治”的想法和實驗,但沒有認真地探索。“三三制”政權則主要是從民治的角度思考的,而且注重治理的開放性和程序性。在民治層面,可以按照達爾的“參與”與“競爭”兩個標準來衡量民主程度。[16]

參與意味著包容性,將以前被排斥在外的部分公民納入政體之內,顯然意味著參與面的擴展。但跟通常的民主化過程不一樣的是,這種參與而的擴展是將富人納入進來,而不將窮人納入進來。但是,如果按照現代一般的民主理論來考察“三三制”的階級構成,就會發現它不是一種平等代表權的安排,因為其階級構成意味著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工人農民和占人口極少部分的中間派在政權中的代表人數差不多,這實際上是一種代表權的歧視。正如彭真所說的,“在法律條文上規定三三制,是和真正的平等普選原則相違背的。”[17]

如果說蘇維埃政權意味著工農享有完全的代表權,在“三三制”里,工農只享有部分的、虧欠了的代表權。但是如果按照精英理論來考察,又會是另一種看法,因為“三三制”政權與社會不同階級不是一一對應的關系,只是反映了社會不同層面的精英構成,因為里面“共產黨員”、“左派進步分子”和“中間派”都是社會精英,社會大眾在治理層面沒有被實質性地納入進來。從這個意義上說,“三三制”政權意味著治理精英隊伍的擴大,因而符合達爾所說的參與標準上的民主化。

競爭意味著有反對派,這一點上,共產黨領導層在理解上有差異。還是強調保證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只是讓中產階層邊際性地參與,他說“必須保證共產黨員在政權中的領導地位,因此,必須使占1/3的共產黨員在質量上具有優越條件。”[18]劉少奇、等則對“三三制”抱有比較認真的態度。劉少奇從建設未來政權的角度出發,認為必須要探索出一種像樣的民主政治生活的秩序,所以主張參加三三制政權的各黨各派是“在民主的法律上政治上是完全平等的,不能給任何階級有任何的特權,共產黨也在內”。[19]“在平等原則上,采用完全的民主制度”,“實行各級民主政府的委員制,代表會議制,實行普遍的選舉,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制度。”[20]他們盡管都清楚共產黨領導權的必要性,但許多領導人意識到這種領導地位需要在政治競爭中取得,盡管競爭方式與現代一般的競爭方式有相當大的距離。就說,三三制政權并不保證共產黨在其中的數量優勢,黨必須去爭取領導權、掌握領導權,“因為領導權是有人和無產階級爭,和共產黨爭的。”[21]鄧小平也說:“優勢從何而得?一方面從組織成分上去取得,這在三三制原則本身是包含著的;但更基本的是從民主政治斗爭中去取得,即是說,主要從依靠于我黨主張的正確,能為廣大群眾所接受、所擁護、所信賴的政治聲望中去取得。”[22]盡管三三制政權沒有建立起實質性政治競爭制度,但與蘇維埃時期由共產黨在沒有任何競爭壓力(除了外在的軍事威脅)下包辦政權相比,這時候的共產黨至少有了某種和平的競爭壓力。因為中間派參與政權,盡管沒有多大權力,但總是帶著眼睛、帶著嘴巴進來的,其批評性的眼光和語言就是一種政治壓力,一種影響群眾支持的壓力。

三三制政體的最高權力機關是邊區參議會,它是按照議行合一的原則設立的最高權力機關,邊區政府由邊區參議會選舉產生,是邊區參議會閉會期間邊區的最高行政機關。這是一種非分權的純粹代議政體。從政體形式上來說,它沒有象孫中山的權能分開、五權憲法那樣具有更多的混合性。它的混合特征主要體現在其代表構成上的多元性上面,也就是從制度層面規定一個反映社會階級構成的比例,由政體直接地反映階級構成(即所說的國體),這是古典混合政體的特征。因此,新民主主義政體繼承了三民主義政體的混合特征,但前者更多地反映了古典的混合精神,后者更多地反映了現代的混合精神。

如果不考慮黨權的因素,只從三三制本身的理論邏輯來理解,我們可以將參議會稱為主權機構,將邊區政府稱為治權機構。三三制原則不僅是主權機構的原則,而且是治權機構的原則,也就是說,不僅參議員的選舉要貫徹三三制,政府委員的選舉也要貫徹三三制。對三三制的強調受到各級共產黨組織和官員的重視,其程度超過了對一般選舉程序的關注。在確定候選人時,一般要經過共產黨組織會議按三三制原則醞釀、挑選,即使選出后,如果不符合三三制原則,也可通過某種方式予以解決。譬如說,邊區第二屆參議會選出的18名政府委員中,有共產黨員7人,超過了1/3,共產黨員徐特立便自動聲明退出,大會便重新選舉黨外人士遞補;1942年,晉西北臨時參議會議員選舉時,當選的共產黨員有49人,超過總數的1/3,遂退出2人,減為47人,不到總數的1/3。[23]

對這種三三制選舉,普通民眾還是投入了相當大的熱情,能夠破天荒地由普通人來選舉政府官員,對很多人來說,還是一件讓人興奮的事。共產黨于1937年10開始進行邊區參議會的選舉,于1939年1月15日至2月4日召開邊區第一屆參議會。1937-1945年間,邊區共進行過三次鄉、縣、邊區三級選舉,參選率一次比一次高,第一次為平均為70%以上,第二次平均為80%以上,第三次平均為82·5%。[24]如果這種數字與人們的真實熱情之間有很高的關聯度,那么說明這種混合政體的探索得到了中國普通民眾的支持。

這種精英合作式的混合政體模式的確不同于西方精英競爭模式的混合政體,一方面是因為這時候的中國精英還不習慣和平競爭的政治游戲,另一方面是因為中國傳統強調私下里的溝通與協調而達到合作,公開的競爭只是用于敵我之間。

三、黨權的地位

共產黨做為一個組織所享有的政治權力在三三制實驗中開始明晰起來。在此以前,其主要的問題是槍指揮黨,還是黨指揮槍的問題,自在三灣整編中將支部建在連上后,黨指揮槍的原則得以確立。蘇維埃政權是由黨一手包辦的,所以黨的權力在這里提絕對的,盡管當時也提出了發揮群眾組織自主性和創造性的問題。

在抗日戰爭時期,國共合作、三三制讓共產黨尤其是領導層對黨的地位有些不穩定的看法,共產黨固然想在政權得到一個領導地位,但這種地位通過什么方式得到呢?很多領導人包括劉少奇、在內都認為這種地位是要靠“爭”的。正如劉少奇所說:“共產黨在三三制中占優勢占領導權這件事是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25]他們都認為共產黨不能靠強力,而要靠影響、說服等手段贏得別人的支持。這一方面可視為共產黨在為未來可能的以國民黨、共產黨為主導的政黨競爭做準備工作,另一方面也說明共產黨在領導權在三三制政體中不穩定的挑戰。用現在通常的說法是,共產黨的領導方式出現了變化,也就是從絕對的領導走向相對的領導,從全面的領導走向政治的領導,從依靠強力的領導走向依靠說服的領導。等領導人也多次告誡黨人,不能盛氣凌人地要人家服從自己,而要靠黨的正確政策和黨員的模范工作來說服別人,不能包辦政權,遇事干涉,而且是進行全局性的調控,黨與政權的關系是一種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類似于孫中山所說的訓政期間黨與政府的關系。

三三制面臨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問題,盡管它有意識形態上的理由,但這種理由在法理上如何體現呢?彭真等人提出三三制與“真正的平等普選原則”相違背,說明黨內還是有一些人懂得現代憲政法理。而且,既便是三三制,就好像公司的股份制一樣,它并不能保證共產黨占有大的股份,這是強調的問題,因此,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也不能從三三制找到根據。國民黨的領導地位是用訓政理論來支撐的,它是一種過渡性的安排,因而法理性是鞏固的。但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卻沒有這么鞏固,按照其意識形態上的說法,它不僅要在新民主主義時期保持領導地位,而且要在社會主義時期保持領導地位,直到國家的消亡。如果要以此為核心來建立新的法理,那么三三制只是一種輔助性工具,也就是共產黨廣泛傾聽意見的一種方式,而不是一種政權組織形式,不是一種政體上的安排。在實際操作中,三三制似乎的確是起著這么一種作用,共產黨領導層總是強調要耐心聽取黨外人士的不同意見,讓黨外人士有說話的地方,大概就是三三制的本意。如果黨權是政體的核心,那么,它就是一種主權者的某種化身,或者說是主權者的代表,人民是通過共產黨來行使主權的,而不是通過參議會來行使主權的。這種邏輯可以用“黨的權力與人民的權力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這種語言來印證。

說共產黨是主權者的代表是由主權的定義決定的,主權是來自西方政治學的詞匯,它的確切含義就是“最高政治權力”,也就是在政治上做最后決斷的權力。而黨的領導權恰恰就是在政治上做最后決斷的權力,當然,這種權力終極來源是人民,因為主權在民的原理在黨的意識形態里是不能被違背的。這只能說人民通過某種方式將主權授予了共產黨,這種方式不是象洛克所說的明示方式(如投票),而是一種默示方式(如自愿跟從)。所以,即使不能說黨權就是主權,但它至少是一種主權性的權力。但根據共產黨的主權不可分割的理論,參議會的權力就不是主權性權力,也就不是人民行使主權的機關,而只是一種輔助性的機關,一種供共產黨聽取意見的機關,就象君權至上時期的議會一樣。

因此,在上述意義上,三三制所代表的混合政體不是主權意義上的混合政體,而是類似西方早期的君主混合政體,它是一種以單純政體為基礎混合其他政體要素以為補充的政體。君主混合政體的后期形態就是君主立憲政體,它是以主權分割,或主權轉移的方式來混合各政體要素的。三三制可以說是一黨混合政體的早期形態,也就是以共產黨掌握不可分割的主權性權力的混合政體,它的合乎邏輯的后期形態就是一黨立憲政體。

如果只從三三制本身的邏輯來看,共產黨只能是爭取領導權的一個競爭者,也就是說,它不必然享有領導地位。三三制一方面保證了共產黨在政權中有三分之一的鐵股,但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它有更多的股份,它需要與另一部分力量(如左派進步分子)結成政治聯盟才能確保領導地位。但理論上,左派進步分子與中間派也可以結成政治聯盟,如果這種聯盟形成能夠執掌政權的組織,那么共產黨就喪失了領導地位,成了在野黨。當然,這只是一種理論上的邏輯,三三制的實際運作是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的,因為共產黨的三分之一股份在現實中不僅是鐵股,而且是關鍵股份,也就是說是能夠做最終決策的股份,這因為三三制之外的邏輯在起作用。

制度含義有兩種,一種是其現實含義,一種是其理論含義。當我們要了解抗日時期的三三制政權事實時,我們得運用其現實含義,當我們要分析這種制度的發展空間時,我們得重視其理論含義,以便在新的時代讓它重現生機。如前所述,三三制的現實含義就是黨權的輔助性制度,是讓黨廣泛聽取意見,擴大支持基礎的制度;其理論含義則是一種頗具特色的競爭性混合政體,為共產黨進行公開和平的政治競爭搭建了一個具有可能性的制度平臺。這種理論含義不是憑空設想出來的,而是因為當時共產黨的一些領導人就有了這種比較含糊的想法,只不過這種想法在三三制的實際運作中漸漸消散了。

四、放棄的原因

近代的梁啟超、宋教仁試圖在中國突變式地引進多黨競爭制度,未能遂愿;孫中山在探索一種新政體的道路上有所成就,可惜過早逝世;則借訓政之名,建立起式的寡頭政體,遠離了孫中山混合思想的精髓,終歸失敗;在蘇維埃時期追求純粹的平民政體,經受了很多的挫折和教訓,后來在研究孫中山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新民主主義混合政體的主張,獲得了很大的成功。然而,這種具有強大包容力的政體卻在中國共產黨執政后被放棄了,導致了政治上的新挫折。

究其原因,有三個方面。

首先,三三制混合政體是一種策略性的考慮,是斗爭形勢的需要而做出的理論上的變通,一旦斗爭形勢變了,它的合理性就成了問題。這種策略性的考慮所體現的政策宣示就是“建立最廣泛的統一戰線”,于是,三三制就成了統一戰線下的產物,并從屬于統一戰線的要求。這種短期的政治考慮妨礙了長期的制度需要,使得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來不及深思熟慮地為中國進行久遠的制度設計。如果具有更大的遠見,具有更多的政治科學知識,認真地為中國未來的長治久安探索一種優良政體,就會發現三三制是這種優良政體的原材料。這需要從目標性而非工具性的角度來看待三三制,將三三制從政治斗爭的工具變為政治斗爭的平臺。這種視角只是在個別領導人的腦子中有過閃現。

其次,進一步說,三三制的放棄符合政治斗爭的一般規律。美國政治學者威廉?賴克提出了一種最小獲勝聯盟的理論,他認為政治斗爭是一種政治聯盟之間的零和博奕,一方面,斗爭一方要盡力擴大自己的聯盟,直至能夠保證自己獲勝時為止,另一方面,獲勝聯盟要盡力擴大失敗聯盟的規模,直至再增加一名失敗聯盟的成員就不能保證自己獲勝時為止。[26]現實政治斗爭不會嚴格地按照最小獲勝聯盟的邏輯運行,但有非常多的近似案例。由于日本的強大,非有全民族的聯盟不能戰勝之,所以中國共產黨的統一戰線中有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和部分大地主、大資產階級,三三制就是這種統一戰線的產物。國民黨比日本弱小,但也很強大,所以統一戰線中就變成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和部分民族資產階級。國民黨失敗后,這種大聯盟就出現了生存危機。威廉·賴克認為,失去了原有斗爭目標的大聯盟如果找不到同樣強大的斗爭目標,它會趨于解體,或轉化為小聯盟的斗爭。建國后的社會主義改造,反右擴大化,以及的派性內斗,都是將大聯盟轉化成小聯盟斗爭的表現,符合政治斗爭的一般規律。

第三,如前所說,的平民主義情結使得他的理想是純粹的平民政體,而非寡頭政體或混合政體。這種情結一方面是馬克思主義帶來的,巴黎公社是馬克思主義平民政體的實驗,也成為全球平民主義情結一個來源,另一方面是中國本土性的,那就是中國長期君主政體下的平民造反情結。在青年時期通過湖南農民運動和井岡山斗爭跟下層人民結下了深厚的感情,他總想找出某種方式讓下層人民進入政體,對政治發揮影響。但是,純粹意義上的平民政治只能導致個人獨裁,古希臘平民政治與僭主政治之間的快速轉換從經驗上證明了這一點,阿羅定理則從理論上證明了純粹民主與獨裁之間的關聯。但在現實的政治生活中,政治情結往往比政治規律更為重要,的平民情結讓他最終發動了,并認為這是他一生中的兩件大事之一。盡管他發動這場運動或許有私人政治的動機,但如果只是這種動機,他是不會將其視為其一生中最重要的大事。在這一點上,一些左派人士的觀點更有說服力,因為他的地位和能力使得他沒有必要發動這場運動達到私人政治目的。因此,除了前面所說的政治聯盟規律外,只能從他的平民主義政治家的情結上去解釋。聯系到他在前對官僚主義的嚴厲批評,就會更加印證這一點。他將官僚主義上升為官僚資產階級來加以批判,意味著這個東西是會導致政體轉型的東西。古希臘城邦一般較小,平民政體難以產生官僚主義問題,所以他最容易變成僭主政體,要變成寡頭政體,一般得通過非和平的方式。而在大規模的社會,平民政體就很容易產生官僚主義,而且通過官僚主義和平地演變成寡頭政體。嚴厲批評官僚主義,實際上就是嚴厲批評寡頭政體。他想通過群眾運動來對這種寡頭政體進行徹底的改造,但這只能是個悲劇。

五、小結

中國共產黨的三三制實踐是一次創舉,是及其同事所進行的一次可貴的混合政體實踐。三三制在當時也許是為了應對抗日戰爭而進行的策略選擇,但在理論反思中形成了某種混合政體思想。這種實踐后來出現中斷,這種思想也沒有得到及時的提升,是很可惜的。今天的中國共產黨已經從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變成了既是工人階級又是中華民族的先鋒隊,黨章和憲法的修訂意味著要發揮各階層的積極性,并且設法讓新興階層進入到政體中來。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將三三制的混合政體精神發揚光大,力圖在階層日益分化的中國,建立一個社會各界都能參與,都能發揮積極作用的和諧政體。

注釋:

[1]:《論聯合政府》,《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96頁。

[2]同[1]。

[3]柏拉圖:《理想國》,郭斌和,張竹明譯,商務印書館,1995年,第330-331頁。

[4]孫中山:《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孫中山選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592頁。

[5]同[4]

[6]同[1]。

[7]同[1]。

[8]《文匯讀書周報》,2002年8月25日。

[9]:《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報告和結論》,參見《共和國走過的路(1949-1952)》,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年,第13頁。

[10]《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59,160頁。

[11]:《在陜甘寧邊區參議會的演說》,《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

[12]《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41頁。

[13]《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09頁。

[14]《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26頁。

[15]《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9-12頁。

[16]RobertA.Dahl,Polyarchy:ParticipationandOpposition,NewHaven:YaleUniversity,1971,pp.1-7.

[17]《彭真文選》,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82頁。

[18]《選集》第2卷,第742頁。

[19]劉少奇:《在華中局擴大會議上的總結報告》(1942年2月)。

[20]《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74頁。

[21]《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16頁。

[22]《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頁。

[23]東北軍政大學政治部編:《現中國的兩種社會》,東北書店,1949年,第58-59頁。轉引自梁柱主編:《民主政治建設思想探析》,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44頁。

[24]史遠芹等:《中國近代政治體制演變》,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90年,第266頁。

[25]劉少奇:《在華中局擴大會議上的總結報告》(1942年2月)。

[26]WilliamH.Riker&PeterC.Ordeshook,AnIntroductiontoPositivePoliticalTheory,NewJersey,Prentice-Hall,INC.,1973,pp.177-196;另見丹尼斯C·繆勒,《公共選擇理論》,楊春學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