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國稅干部崗培訓工作問題及措施論文

時間:2022-07-13 0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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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國稅干部崗培訓工作問題及措施論文

干部教育培訓是干部隊伍建設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是干部培養和成長過程中一個前端性重要環節,是全方位提高干部隊伍素質的重要途徑”。在崗培訓作為基層國稅機關開展干部教育培訓的主要形式,如何扎實有效開展好在崗培訓工作需要我們長期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筆者試就當前在崗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談一點膚淺的認識,與大家一起商榷。

一、在崗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區國稅局緊緊圍繞稅收工作和干部成長發展主題,堅持以在崗培訓為抓手,突出“抓理論學習、增黨性修養,抓技能學習、優知識結構,抓道德學習、樹高尚人格,抓法紀學習、促廉潔從稅”等思想境界和崗位能力提升培訓工作,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執法水平和履行崗位本職能力等有了大幅度提升,為全局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保證、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是,由于各單位培訓對象的年齡、學歷差異等原因,目前開展的在崗培訓工作中還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培訓認識不夠到位。部分同志由于對“大規模培訓干部隊伍,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質”的內涵與意義理解不夠,對實施在崗培訓工作的認識不足,總認為學不學都能適應崗位工作,消極對待教育培訓,主動學習的激情和動力缺乏。

(二)培訓內容不夠全面。在實際工作中比較注重崗位技能業務知識培訓,對黨性修養與作風養成等“修德”、“盡責”、“守紀”方面的內容培訓不夠。

(三)培訓方式不夠靈活。培訓的方法基本上仍沿襲傳統的“一人講、眾人聽”的灌輸式方法,沒有把培訓學習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不能激發學員的學習興趣。

(四)培訓機制不夠健全。雖有教育培訓工作安排和組織領導機構,但由于相關職責不夠明晰、責任不夠落實等原因,在崗培訓工作存在應付現象,“學習工作一體化”的運行機制沒有真正形成。

(五)培訓基礎不夠完善。在教育培訓常規運作上,注重完成各種班次(時間),忽略了培訓對象的知識需求與培訓知識應用情況的認定,培訓不能取得較好的收效。

二、進一步深化在崗培訓工作的思考

(一)應注重加強在崗培訓學習的引導

作為基層國稅部門,提高干部職工綜合素養和崗位勝任力是國稅事業發展的基礎,而開展在崗培訓是提高干部職工綜合素養和崗位勝任力“主渠道”。開展在崗培訓工作,首先要引導干部職工對“學習是知識的增長途徑,知識是人生的最大資本”的認識,對“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一體化”核心理念含義的理解,進而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其次要引導干部職工樹立“補短板”意識。開展在崗培訓,既是“正確做事”與“做正確的事”的必然選擇,也是建設一支政治堅定、勇于創新、勤政廉潔、求真務實、奮發有為、善于推進科學發展的高素質國稅人才隊伍建設的現實需要。如果我們不加強學習,知識就會老化、思想就會僵化、能力就會退化,我們只有不斷地接受新知識和新信息、掌握應知應會的崗位技能知識,才能增強履行職責的本領。

(二)應正確選擇在崗培訓學習的內容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指出,要構建理論教育、知識教育、黨性教育和實踐鍛煉“四位一體”的干部培養教育體系。在崗培訓作為實施干部素質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載體,要確保干部職工的政治素質和政策業務水平有明顯提高,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有顯著增強,必須結合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政策法規、崗位技能、黨風黨紀、管理科學等方面知識的差距,按照“實際、實用、實效”與“普及、強化、提升”的培訓原則,選擇培訓內容。只有突出干部職工的需求導向,立足于解決實際問題、提高工作效能,因人因崗創新培訓內容,才能切實解決政策不熟、業務不精、作風不實、思路不清等實際工作問題,在增強干部職工責任意識、團隊精神、服務和效率等觀念的同時,把所培訓的知識轉化為實際操作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嚴格、公正、文明、高效的執法本領。

(三)應開拓創新在崗培訓學習的方式

開展好在崗培訓工作的關鍵在于堅持與時俱進,按需施教,突出學習的前瞻性、系統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在實際操作中,要增強干部教育培訓的實效,必須堅持以研究解決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執法風險與問題為牽引,采取以“集中培訓”、“強化培訓”、“分類培訓”、“在崗自學”等全員化、個性化、精細化在崗培訓方式,扎實開展好“骨干講”、“能手講”、“經驗交流”、“問題分析”、“案例探討”、“讀書交流”、“技能競賽”等方法靈活,形式多樣的在崗培訓活動,運用傳統教學方法與現代教學手段,把課堂學習與研討問題、實踐應用等結合起來,進一步提高干部職工的參與度,增強學員與教員之間,學員與學員之間的交流互動,增強教學吸引力,才能確保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學用結合的學風養成。

(四)應建立健全在崗培訓學習的機制

在建立健全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在崗培訓考核獎懲辦法等學習培訓制度辦法的基礎上,堅持把干部教育培訓作為考察干部、發現干部的重要渠道,把干部學習培訓情況作為評價干部的重要依據,把真學、真懂、真信、真用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鼓勵干部職工通過學習、實踐,成為稅收工作中的專業骨干人才。同時,應進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學習培訓的考核評價體系。考核是公務員隊伍管理的“風向標”,只有將在崗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及崗位技能標準的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按月(季)對干部職工的學習態度和表現,掌握的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與文化知識及崗位技能熟練程度、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指標進行通報,并將考核結果落實到個人的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之中,才能激勵和帶動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重視學習、崇尚學習,努力創造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的良好氛圍。

(五)應扎實做好在崗培訓學習的基礎工作

要確保在崗培訓工作有序開展并取得實效,必須大力推行“需求主導、訂單培訓”模式,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深入開展需求調查,統籌兼顧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和個人需求,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妥善處理工學矛盾,應統籌安排好學習與工作時間,避免因學習而延誤工作,或者因工作而耽誤學習;扎實開展培訓效果評估工作。日常工作中許多教訓表明,一項工作的成敗,取決于某一個人的責任心,更取決于一個團隊是否嚴格“把關”。培訓工作亦如此,我們在培訓有關活動完成后,需要知道培訓的效果怎樣,是否能達到預期的目標,這就需要我們以崗位技能標準進行考核評估,看通過某項業務培訓后是否仍然存在違規執行政策、程序錯誤等過錯行為;有機整合在崗培訓師資。重點應從本單位選拔實踐經驗豐富、理論和教學水平較高的業務能手、業務骨干擔任在崗培訓兼職教員;建立在崗培訓信息登記。按照“一人一張表,一局一本賬”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干部職工參加培訓時間、培訓內容等檔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