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項下熱錢流入現狀及策略
時間:2022-05-27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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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貿易項下外匯收支占比大。就河北省而言,資本項下外匯收付相對貿易項下占比較低。2010年,資本項目外匯收支僅占國際收支總量的13%,而貿易項下外匯收支占國際收支總量的87%。因此,只有做好貿易項下外匯管理,防范異常資金借道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渠道違規流動,才能實現“打熱錢、減順差”的工作目標。二是貿易項下外匯管理寬松,容易出現管理漏洞。隨著經常項下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大部分真實性審核職能由外匯指定銀行承擔,貿易項下外匯管制較松。在這種管理模式下,一些企業和銀行受利益驅動,頻闖紅線,惡意鉆政策漏洞,違規辦理貿易項下收付匯業務。只有加強貿易外匯收支監管,加大檢查工作力度,威懾違法違規,遏制貿易外匯收支違法行為發生,才能確保省內貿易外匯收支健康運行。三是從監管實踐看,加強貿易項下外匯監管十分必要。為防范境外異常資金大量涌入,外匯監管部門對資本項下多次開展專項檢查。2010年,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在全省開展了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業務、轉股清算業務專項檢查,摸清了資本項下異常資金流入渠道、違規類型、違規規模,有力地遏制資本項下外匯違規行為。但是,經常項下,特別是貿易項下“熱錢”流入識別和打擊工作相對薄弱。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一些企業和銀行存在貿易信貸不登記、貨物流與資金流偏離較大等違規問題;同時也發現了一些異常資金借貿易名義流入的線索。因此,只有加強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加大檢查核查工作力度,才能從整體上有效遏制異常資金流入的勢頭。
二、貿易項下異常資金流入的現狀及風險
通過對河北省貿易收入量較大、收支活動頻繁的111家對外貿易企業檢查,發現有59家企業存在違規問題,涉及預收、預付貨款登記、貿易收、付匯逾期未核銷、未經審批將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匯出、以人民幣支付應當以外幣支付的款項和借道“轉口貿易”途徑向境內轉移資金等五個主要方面,違規金額達26511萬美元,異常外匯資金正在披著貿易的外衣流入境內,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潛在著巨大的“熱錢”流入風險。
(一)異常資金通過“預收貨款”渠道流入
主要表現為虛增可收匯額。2011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操作規程進行修訂,以扣減額度的方式,解決了部分可收匯虛增的問題。但仍有企業利用預收貨款登記管理的缺失,虛增出口可收匯額。一些企業出口后,未及時在貿易信貸登記系統注銷,虛增可收匯額度,為異常資金流入提供了可能。
(二)異常資金通過“轉口貿易”實現跨境流入
1.異常資金通過“多收少支”轉口貿易流入。根據現行轉口貿易相關政策,企業利用進出口合同即可完成轉口貿易資金跨境流動。而轉口貿易收結匯環節,無論商業銀行直接辦理還是外管局核準,很難從單證表面判斷是否真實貨物交易。特別是不同商業銀行辦理的同一出口合同的有多筆收匯業務,更加無法確定收支差額的真實性,給不明資金通過“多收匯、少付匯”轉口貿易渠道跨境流入提供了可能。
2.利用貿易融資新產品,規避轉口貿易新政監管。根據現行外匯管理要求,企業轉口貿易的外匯收入,應先入待核查賬戶,待企業進行轉口貿易對外支付后方可憑轉口貿易出口合同、進口合同、收匯及付匯憑證,辦理結匯或劃轉。但檢查發現,企業利用銀行貿易融資性產品,對該政策實施規避。比如銀行提供的1天本外幣掉期和押匯服務,使企業從形式上先獲得了對外支付憑證,再進行收入結匯。但實際企業仍是先收匯后支付,逃避了外匯政策監管。
(三)“境內交貨、境外收匯”成為異常資金流入渠道
“境內交貨、境外收匯”交易方式,容易造成資金流與貨物流路徑不匹配。境內外關聯交易可通過簽訂虛假合同、出具虛假交貨單證、進行虛假交易來實現異常資金的跨境流動;境外付款方可先行在境內以人民幣支付貨款,后將異常資金通過“境內交貨、境外收匯”方式的貨款名義再進行跨境流入。
(四)企業通過“預付貨款退匯”實現異常資金流入
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后,商業銀行直接為進口企業辦理預付貨款退匯相關收、結匯手續。但如退款人與收款人不同,僅憑進口合同、退匯協議、對外付款憑證及企業的證明和原境外收款人資金聲明,無法證明代付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境外關聯企業可通過退回預付貨款,實現異常資金跨境流入。
(五)大型國企“資金池”境外循環成為不明資金流動渠道
大型企業集團所屬各成員企業境外收入匯入境外資金池,接受集團公司統一調配,這種方式提高了資金管理、使用效率,降低了融資成本。但外匯資金境外集中進入資金池,回流后的資金性質不明,無法按經常、資本等資金項目性質區別管理,給外匯管理監管帶來了難度,為異常資金流入提供了可乘之機。
(六)“離岸賬戶”成為潛在外匯資金流動渠道
越來越多的大中型中資企業在境內開設離岸賬戶,使外匯資金游離于外匯監管之外。特別是離岸賬戶的設立,使得出口關單貨物抵運國與相應收匯地區不一致現象更加普遍,容易造成貨物流與資金流的不匹配,給貨物貿易真實性審核帶來了困難。
三、貿易項下“熱錢”流入的對策建議
為強化貿易項下外匯監管,堵塞通過貿易項下實現異常資金跨境流動的通道,我們必須以轉變外匯管理理念為著力點,進一步完善現有外匯管理政策。
(一)轉變外匯監管理念與原則
1.加強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資金的均衡監管。我國現行外匯管理框架,資本項目部分管制,對資本項下流入資金監管嚴格,尤其對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流入與結匯管理,都有嚴格的核準程序和真實性審核要求。而對經常項目管理而言,貿易便利化是最大特點,隨著貿易進出口核銷制度改革,對企業貿易外匯收支逐漸實行總量核查和監測,貿易外匯收支量大、筆數多、貿易方式多種多樣,異常資金混入其中,更具有隱蔽性。因此,不能忽視經常項下貿易收支的真實性和合理性,要注重非現場數據的分析、比對和篩選,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現場檢查。
2.進一步探索對企業實施主體監管的途徑。近幾年大型專項檢查的實踐證明,不論是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專項檢查,還是貿易收結匯檢查,都是通過企業的外匯行為,對某種外匯業務的合規性和真實性進行檢查,外匯檢查還停留在行為監管階段。其實,企業的外匯行為是相互聯系、相互滲透的。經常項下外匯收入,有可能轉為資本項下貿易信貸收入,資本項下收結匯資金,也可能用于企業貿易項下生產經營,不能割裂開來。在貿易項下專項檢查中,不僅發現了一些企業貿易項下收匯資金的違規問題,同時也發現了與貿易收匯相關的資本項下違規問題。因此,充分掌握企業的非現場監測數據,大力推進主體監管,對全面了解企業異常資金運作手法,嚴防異常資金跨境流動,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3.加強資金跨境流入和流出的均衡監管。近幾年,國內經濟形勢向好,人民幣持續升值,跨境資金流入監管壓力越來越大,防止和遏制異常資金跨境流入國內房地產行業和股市成為我們的工作重點。但是,2011年,國內經濟形勢有所變化,國家對房地產等熱門行業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果顯現,國家外匯管理局“減順差”相關政策的出臺,促使我國國際收支趨于平衡。從河北省2011年進出口情況看,出現了增速放緩跡象;同時,我們在監管實踐中也發現了另一種跡象,一些集團企業境外收入實行境外統一管理,外匯收入存放境外的意愿強烈。在這種情況下,要提高警惕,密切關注境內跨境資金的流動情況,加強資金跨境流入、流出的均衡監管,防止在國內經濟形勢變化時逐利資金大量跨境流出。
(二)完善貿易項下外匯管理政策
1.完善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現行貿易信貸登記系統注重對企業貨物貿易項下(T/T和托收)預收、預付貨款和延期收、付匯的登記操作,缺少對上述項目登記或注銷的查詢、匯總統計和其他事后分析功能。因此,建議繼續開發完善貿易信貸系統的查詢、匯總統計和其他事后分析功能模塊,實現以企業為主體的全部貿易信貸情況的查詢,保證統計數據的質量;設置預警指標和提示,對異常企業實行重點監測;增設預收貨款子模塊銀行端功能,使銀行在辦理預收貨款結匯或劃轉業務時,核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做了“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手續,保證系統中預收貨款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和全面性。
2.進一步完善“轉口貿易”操作規程。隨著轉口貿易規模的擴大,企業在主體交易、資金收付等形式上呈多樣化、復雜化。目前,企業轉口貿易收付匯只需外匯指定銀行審核合同或協議、發票,其真實性難以確認。因此,建議轉口貿易應進一步審查物權憑證的真實性,保證單證相符、單單相符、要素相符,達到對貿易真實性的審核;對一年內轉口貿易收支達到一定金額或若干頻次時,需由當地外匯局進行現場核查并形成報告備查。
3.加強境外關聯公司同境內公司的資金收付管理。境內外關聯公司通過貿易項下相關操作,可以實現資金境內外劃撥,致使境內賬戶、離岸賬戶隨時成為可以內外調度的資金池。建議對境內機構及相關法人設立的境外機構實行備案管理,形成數據庫供外匯管理機關聯網查詢。進一步研究境外關聯公司同境內公司的資金收付途徑,制定相關政策,實現全國企業基本信息共享和一體化管理。
4.完善“境內交貨、境外付款”交易方式的相關規定。為確保企業資金流與貨物流匹配,建議進一步改進付匯核銷手續流程:一是境內供貨商辦理出口報關手續,通過海關特殊區域將貨物出口境內使用方,貨權是境外采購商,貨款由境外采購商支付境內供貨商,境內供貨商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二是境內使用方通過海關特殊區域辦理進口報關手續,境內使用方將貨款支付給境外采購商并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5.及時對一般貿易可收匯額度進行清理。企業預收貨款不及時注銷,容易導致部分企業一般貿易可收匯額度冗余,為異常資金利用冗余可收匯額度,實現跨境流入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建議及時清理企業冗余可收匯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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