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研究
時間:2022-04-09 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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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構建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長效機制有助于持續發揮志愿服務對大學生的思想引領作用。大學生在實際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過程中,呈現出服務內容與形式單一、多元主體的協同參與不足、服務實效性偏低的問題。針對服務現狀,通過從單向性關注轉變為“主位訴求”式的互動性關注、從“政府—企業—高?!眴我魂P愛方式轉變為多主體協同關愛方式、從低成效向高成效轉變三個方面發力,逐步構建起差異化實施、多主體參與和多角度評估的長效機制。
關鍵詞: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長效機制
隨著我國城鎮化以及工業化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農村青壯年涌向城市,受到工作不穩定、教育以及戶籍制度等客觀條件的限制,他們選擇將未成年子女留在農村交由他人照料,導致大量農村留守兒童的出現。根據2015年我國人口的1%抽樣調查樣本統計得出,2015年我國農村留守兒童規模為5492.5萬[1]。農村留守兒童的出現,客觀上造成父母與孩子疏離,留守兒童的教育與關愛有所欠缺。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對其進行教育與關愛過程中可充分運用自身的專業技能,對留守兒童的現狀作出分析,并運用專業所學(如: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形成專業力量,增強服務的實效性,實現志愿服務從“良心活”到“技術活”的轉變。反之,專業服務的過程中會學以致用,深化專業認識。志愿服務的過程中,貼近留守兒童的實際生活,充分了解留守兒童的教育與關愛現狀、個性發展特征以及深層次的情感訴求,可以激發志愿者認識水平提高、情感態度培養等,而這些也是大學生德育目標要義,是德育功能的具體“在現”。體現了立德樹人理念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縱深發展,順應了大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為大學生提供了實踐鍛煉的平臺,內在的契合立德樹人的要求。
一、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現狀
(一)服務內容與形式單一。大學生對農村留守兒童的服務幫扶更多的是利用假期對留守兒童集中的村莊、中小學進行相關的學習與課業上的指導,幫助留守兒童提高學習的積極性與興趣。部分大學生通過社團組織以及同學募捐等資源優勢,為留守兒童捐贈一定數量的電子產品和學習用品。大學生志愿服務更多的是短時的探訪和接觸留守兒童,時間很短,在分開時,大學生會將聯系方式(QQ、微信、電話)交給留守兒童。但大學生返校后往往因瑣事而忽略與留守兒童的聯系,留守兒童的期盼往往落空,這種短暫的愛心行為反而會給留守兒童心理造成無形傷害。此外,大學生對異質性留守兒童(單親家庭留守兒童、從留守轉流動等)的關愛考慮與了解程度不高,很難有效做到“普遍關愛與特殊關愛相結合”[2]。從內容上來看,大學生聚焦留守兒童的學習與興趣培養,對留守兒童的心理、情緒與體質健康等方面的關注偏少。從形式上看,主要是利用假期或重要時間節點(如“雷鋒月”、暑期社會實踐)開展教育與關愛活動,活動缺乏持續性與穩定性。從深層意義上來看,志愿服務內容與形式的單一反映了志愿服務的科學化與專業化水平偏低??茖W化與專業化則指的是志愿服務過程中,要切實熟悉與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狀況、環境狀況,作出現實的預估,一方面要依據現實情況開展契合農村留守兒童實際的教育與關愛活動,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大學生的專業所長,以取得更大的成效。(二)多元主體的協同參與不足。志愿服務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僅依靠學生主體遠遠不夠。在實際的志愿服務過程中,主要表現為:“高校(含大學生)—留守兒童”、“愛心企業—留守兒童”、“政府及群團組織—留守兒童”的單一雙主體模式,忽視了主體間的協同配合和優勢互補。以“高校(含大學生)—留守兒童”為例,更多的是高校自上而下的組織,在具體組織的過程也存在“指標化”現象,部分大學生意愿度不高,或者單純的為了獲得綜合素質測評的相關積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各主體存在“擺桌、拉幅、拍照、寫稿”等形式化與功利化現象。多元主體的協同參與是“具有共同偏好和價值的人主動或被動的組織起來,自主性上注重協同”[3]6。在志愿服務過程中,多元主體的協同參與實質上是在志愿服務的過程中注重發揮主體間的“統籌協調”能力。參與主體要統籌協作,高效配合,相互促進,在過程中融入系統論的思想,共同向符合留守兒童價值目標的方向推進。協同應注重統籌協同,分層實施。注重制度與目標制定,在落實到細節上要注意分層實施,在具體實施的過程要做到多主體配合,相互分工,最終形成教育與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合力”。(三)服務實效性偏低。志愿服務團隊在年級分布上不均衡,低年級大學生對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的積極性較高,經驗不足。高年級志愿者通過參加與留守兒童相關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自身積累了一定的志愿服務經驗,但是其存在倦怠和退出的問題,造成團隊整體的服務能力與水平呈不穩定的發展態勢。在具體的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的過程中,不同團隊采取不同的形式開展愿服務,形式多樣。大部分團隊未對志愿者進行針對性指導,一般都是誰組織誰參與,誰有時間誰參與,并未發揮志愿者的專業技能與個人優勢。此外,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主要是集中利用寒暑假,通過“三下鄉”的形式來開展,時間偏短,志愿服務的“深度”不夠,與幫扶的學校開展持續的志愿服務較少。在實際的調研中,部分留守兒童集中的學校的負責人表示在寒暑假表現為“井噴式”、“集中式”教育關愛活動,在日常的過程中,對留守兒童的關注度偏低。
二、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長效機制構建的取向
(一)理念轉向:從單向性關注轉變為“主位訴求”式的互動性關注大學生志愿服務的過程中,單純的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或者生活方面,關注總體上呈現出“單向性”。為凸顯志愿服務的針對性,在理念上應實現從單向性關注發展為“主位訴求”式的互動性關注的轉變?!爸魑辉V求”是指在研究對象的立場上,“用他者的觀點來理解個人、社會和世界的理念,盡可能接近和獲取他者的真實想法”[4]。“主位訴求”立足于主位(留守兒童)、訴求以及互動性交流而展開。具體而言,大學生深入農村留守兒童群體和相關群體中,通過調研與走訪切實了解主位需要,這種需要并非志愿者站在道德制高點去建構,而是在與留守兒童互動性的交流過程中主動發現與挖掘其真正需求。在平等互動性的交流過程中,具有良好教育和服務意識的大學生,要注重信息的整合、保持有效溝通與反思性認識。信息整合側重于收集留守兒童透露的潛在需求,留守兒童往往不善表達,對自身的需求認識模糊,大學生要根據“所聽、所看、所想”來反映留守兒童需求。保持有效溝通,留守兒童想接近志愿者,但是又會表現出拘謹、緊張甚至逃避,大學生志愿者放下身段,從“同理心”與“共情”的視角與留守兒童溝通,消弭其緊張感,進而了解真實現狀與獲得有效信息。反思性認識要求大學生志愿者在互動中,照顧留守兒童的心智發展水平與心理承受能力,關注其精神世界,不斷反思與改進工作內容與形式,增強關注的針對性。(二)方式轉向:從“政府—企業—高校”單一關愛方式轉變為多主體協同關愛方式傳統意義上,大學生志愿服務留守兒童表現為“高校(含大學生)—留守兒童”、“愛心企業—留守兒童”、“政府及群團組織—留守兒童”的單向的雙主體模式,缺乏多主體的協同,屬單一關愛方式。實現單一關愛方式向多元主體協同關愛方式轉變,應以留守兒童為主位、大學生為行動主體、高校為培育主體、政府為保障主體以及社會組織(企業)為接納和發展的主體。多元主體的協同關愛首先應當明晰目標定位,凝聚理念共識,在具體志愿服務的過程中,多主體要切實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的真實性需求和訴求。其次,多元主體要進一步厘清各自職責與邊界,避免各自職責模糊而相互推諉,進一步提高志愿服務的效果。最后,多主體間要建立相應的參與、溝通協商與壓力機制。在實現定期交流與溝通的基礎上,針對志愿服務的過程中存在的新問題共同商討提出相應的對策。與此同時,對既定職責與邊界內,未完成相應工作,制定相應的“壓力機制”,給多元主體“形成社會壓力(道德壓力、輿論壓力、名譽壓力等)”[5]80,推動多主體協同關愛。(三)效能轉向:從低成效向高成效轉變志愿服務的效能是指在志愿服務活動中表現出的成效,反映志愿服務活動目標選擇的正確性及其實現程度。單一化的志愿服務是單純的由“高校—大學生—留守兒童”亦或“企業—大學生—留守兒童”參與,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留守兒童的需求,成效偏低,難以形成志愿服務的“合力”。實現從低成效向高成效轉變,實質上要求不同主體在面對共同目標與理念共識的前提下,逐步由單一關注留守兒童的學習或生活境況轉變為全方位關注留守兒童的心理、思想以及現實的生活狀況。同時,高校與社會企業多途徑搭建平臺、引領與保持大學生的志愿意愿,調動學生志愿積極性。
三、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長效機制構建的思考
(一)差異化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的差異化實施,遵循統籌協調與分層落實、普遍關愛與特殊照顧相結合的原則,并注重留守兒童綜合素養的培育。統籌協調側重多主體的協同,分層落實要求不同主體在職責邊界內做好志愿服務工作。普遍關愛是指從政府、高校以及社會組織等主體層面制定針對農村留守兒童普遍反映的問題,從制度層面給予關懷,針對異質性(單親家庭、由流動轉留守、性別不同等)留守兒童要給予特殊的照顧,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留守兒童要建檔立卡,優先納入社會保障范疇,在政策上有一定的傾斜。在特殊照顧上,除物質性幫助外,還要積極留意農村留守兒童心理發展狀況,大學生要綜合運用心理學和教育學相關理論,與留守兒童平等交流與互動,突出“主位訴求”,做好相應的心理紓解工作。注重留守兒童綜合素質的培育在具體實施層面,既強調良好心智的塑造,又要促成其全面發展。大學生要豐富服務內容(教育層面、生活關愛層面等),創新關愛形式(考察參觀、健康體檢等),注重日常志愿服務和特殊時間節點的關愛服務相結合,努力促使留守兒童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二)多主體參與。多主體的參與要顯現組織體系的優化、權責邊界規范化、保障機制體系化與信息溝通的適時化。大學生志愿服務實踐更多的是高校牽頭,大學生參與,志愿服務的成效與積極性不高。組織體系優化的前提下,多主體共同參與,大學生作為實際的行動主體,政府置于保障性的角色,高校做好志愿服務培訓,尤其是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實際開展志愿服務培訓。社會組織和愛心企業提供相應的物質性支持,在嚴密組織的前提下,將所有的相關主體合成一個總的組織體系,達到志愿服務的優化高效。多主體明晰自身的主要職責,在權責清晰的前提下,提供針對性志愿服務內容。保障機制的建立要求不同主體的資源實現優勢互補,相互利用,從而達到資源利用的最優化,提高服務質量。多主體參與必然要求實現信息有效溝通與共享,要及時準確的信息。主體間通過建立統一技術規范的信息技術規范,實現信息傳遞的適時化,消除主體間“信息荒島”現象,為多主體協同決策提供信息支持。(三)多角度評估。成效評估應納入志愿服務的全過程中,大學生志愿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的評估要著眼于大學生與留守兒童展開。對大學生而言,服務農村留守兒童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踐探索,亦是堅持“立德樹人作為中心環節”的真實寫照。對大學生的服務成效的評估從情況情感、成長與能力等多方面展開。在情感層面尤其是道德情感的培育,通過服務農村留守兒童是否有助于提升自身道德素質、人格特質以及人生境界,進一步提升自身的責任感。在成長與能力層面,是否在志愿服務過程中,充分運用自身所學的專業知識。通過實地調研與走訪,是否真實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并傳遞服務意識,為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產生積極示范效應。農村留守兒童在接受志愿服務的過程中,是否真實的反映自身訴求,對身心全面發展是否有所裨益等都是留守兒童需要思考的問題,也是成效評估的問題導向。
參考文獻:
[1]段成榮,等.21世紀以來我國農村留守兒童變動趨勢研究[J].中國青年研究,2017,(6)
[2]葉松慶,等.安徽省農村留守兒童教育與關愛的現行做法及特點分析[J].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7,(4)
[3]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公共事務的治理之道[M].余遜達,等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12
[4]富曉星,等.“主位訴求”的志愿服務模式探究———以流動兒童為例[J].社會學研究,2014,(4)
[5]布魯斯•施奈爾.我們的信任[M].徐小天,譯.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3
作者:陳壽弘 單位:安慶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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