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要素改進論文

時間:2022-08-26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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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要素改進論文

摘要:會計要素的劃分結果,直接影響會計目標的實現和會計方法的建立與運用。會計要素既是一個結構性概念,又是一個動態概念。會計要家是一個具有多層次結構的整體,包括基本要素、次要素和支要素。同時,會計要素群的內容和結構也是在不斷變化的。

關鍵詞:會計要素;會計目標;會計方法

環境交化對財務會計系統的影響,主要涉及會計確認與會計計量兩大方面。而會計確認與計量均離不開會計要素。經濟新體制、經濟新方式以及經濟新類型的出現,首先表現在對會計要素(體系)內容與結構的影響,當然,這種影響是通過會計目標來實施的。就財務會計學本身而言,會計要素及其內在聯系是會計方法建立的基礎,其直接關系會計目標的實現。因此,各國會計準則機構都十分重視會計要素問題的研究。

本文試圖.通過比較我國、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所確立的會計要家,提出關于新經濟環境下會計要素問題的若干看法。

一、會計核算對象要素的比較

1.FASB的會計要素。

FASB在1985年12月發表的第6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SFACNO.6)中,將會計核算對象要素劃分為10個,即資產、負債、權益或凈資產、業主投資、派給業主款、收入、費用、利得、損失、全面收益。其中,"業主投資"與"派給業主款"是企業與其作為業主的所有人之間的交易。業主投資表現為企業收到業主投入的各種資產(投入的也可以是勞務,或抵償、轉換了的企業負債),其結果是"增加其在企業中的業主利益或權益",但新業主受讓舊業主的交易,不屬于"業主投資"的內容;派給業主款則是指企業向業主轉交資產或承擔負債而"減少企業里的業主利益或權益"的交易。顯然,就經濟實質而言,業主投資要素和派結業主款要素是對權益要素內容的進一步深化。

FASB使用了狹義概念的"收入"和"費用"要素。收入僅指正常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的收入,依據的是"流轉過程收入理論",強調收入實現的完整過程。費用則僅指正話經營費用或支出,依據的是配比性和應計制會計原則,強調費用產生的因果關系和費用責任的合理歸屬。對于非正常經營收入,FASB單獨設立了"利得"要素加以反映,因為利得實質上是一"偶發性"、"邊緣性"的"凈收益"。設立"損失"要素反映非正常經常活動的支出,因為損失實質上是一種"偶發性"、"邊緣性"的"凈虧損"。利得與損失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毋需按配比性原則加以確認。"全面收益"僅僅是將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定期匯總的結果。

2.IASC的會計要素。

IASC在1989年的"關于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的框架"中,將會計要素確定為資產、負債、產權、收人和費用等5個。

IASC依據收入確認的"流人量理論",選擇了廣義的"收入"要素概念。IASC認為,利得與收入一樣,都代表"經濟利益之增加",它們在性質上沒有什么不同,因而不將收入和利得作為不同的會計要素。與廣義收入要素相對應的是廣義的"費用"要素。按IASC的理解,費用既包括"在企業日常活動中發生的費用";也"包括了損失",并且,由于損失是指"經濟利益之減少""和其他費用在性質上沒有差別",因而也不把損失視作獨立的會計要素。

IASC進一步認為,從會計確認與計量方面看,收入和費用的確認和計量也就是利潤的確認和計量,因此不必單獨設立類似"利潤"的會計要素。

3.我國的會計要素。

中國在1992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首次明確確立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等6大會計要素。按《收入》具體準則的解釋,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顯然,該收入要家為狹義概念,僅僅包括企業持續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企業會計準則》將費用定義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意味著費用只包括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生產經營費用,而不包括"投資費用"、"營業外支出"等非生產經營費用。中國單獨設立了"利潤"要素,并規定其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等內容。該利潤要素,既包括其他要素的匯總結果,又含有自身的特定內容,與FASB的"全面收益"尚有區別。

4.幾點比較結果。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FASB、IASC和中國所確立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或稱權益、產權)要素在本質界定和內容規范等方面基本相同。區別僅在于:FASB十分重視業主(投資者)權益的變動,因而,針對企業與業主之間交易所導致?quot;權益增加"與"權益減少",還單獨設立了"業主投資"和"派給業主款"要素加以反映。

區別較大的是關于收入、費用、利潤等要素的設立:

(1)FASB和中國的會計準則以"流轉過程收入理論"為依據,強調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

費用的因果關系,選擇了狹義的收入要素概念。但不同的是,在界定收入要素的內容時,FASB

是依據交易的重要性(如"其持續的、主要或核心業務"),而中國則是直觀地依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我國基本會計準則與"收入"具體準則所界定的收人內容有差異--作者注)。

(2)與FASB和中國不同的是,IASC是依據"流人量理論"確立包括營業收入和利得的

"收入"要素,選擇了廣義的收入要素概念。其原因是,IASC認為收入與利得性質相同,都是"經濟利益的增加",故不必分開設立單獨的會計要素。

(3)與收入要素的確立相對應,FASB和中國采用了狹義的"費用"要素概念。但FASB同

樣強調產生費用交易的重要性,認為能列入費用要素的是指企業"持續的、主要或核心業務"所發生的費用,而中國則將費用要素限定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IASC則采用了廣義的"費用"要素概念。

(4)對因發生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的交易而產生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即我國通常所言"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基于其"邊緣性或偶發性"、收支間無因果關系等特征,FASB單獨設立了"利得"和"損失"要素,而中國將其直接納人單獨的"利潤"要素,視為企業利潤的直接組成部分。然而,IASC卻將它們分別作為"收入"要素和"費用"要素的內容。

(5)對于企業在特定期間所取得的經營業績,FASB單獨設立了"全面收益"要素,并將其內容規定為"(收入一費用)十利得一損失",中國設立了"利潤"要素加以反映,其包括的內容在結果上與FASB的"全面收益"相同。IASC雖然未設立單獨的"利潤"要素,但其將收入與費用的確認與計量等同于利潤的確認與計量,因此,IASC所認定的經營業績(即利潤)的內容實質上相同于前述"利潤"或"全面收益"。在企業經營業績的確定上,FASB、IASC和中國都采用了"損益滿計觀(或稱全面收益觀)"。

二、會計核算對象要素的改進

總體上看,FASB、IASC和中國之會計要素確立各有千秋。三者均確立了會計核算對象的"基本要素",但卻忽略了其他層次要素的界定。在所確立的基本要素中,IASC的結果較為合理。FASB盡管涉及

到次級層次要素的確立,如"業主投資"等,但全部要素之間的內在關聯性卻無法加以解釋。中國會計準則基本吸收了FASB和IASC的長處。

然而,筆者認為,上述會計要素確立存在兩大方面的缺陷:理論上的缺陷是忽略了影響會計要素確立的決定因素;實務中的缺陷是現有會計要素無法為會計方法提供理論說明(如各種財務報表的理論依據)且會計要素缺乏應有的內在邏輯關系。

會計要素的確立主要取決于實體的經濟活動特征和投資者等對企業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要求。確立會計要素,目的在于規范對會計核算對象及其規律(表現為會計核算對象要素及其內在聯系)的認識,為會計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奠定基礎。會計對象要素及其關系是各種會計方法建立和應用的理論基礎。包括帳戶、復式記帳、會計確認與計量、財務報表等,而會計方法的運用又直接關系到企業投資者等對會計信息需求的滿足。因此,會計對象要素的界定,既影響會計方法的選擇與運用,又關系到會計目標的實現程度。

經濟環境和企業經濟活動的特點,影響到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盈利組織與非盈利組織經濟活動的目標和特征等均有較大差別,因而其會計對象要素的設立也不相同。非持續經營企業的經濟活動特征、具體會計目標等有別于持續經營企業,其所確立的會計對象要素亦有差別。比如,清算企業的會計對象要素是清算資產、清算債務、清算凈權益、清算利得和清算損失。

會計目標是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報告所要達到的目的,它是會計系統與社會經濟環境的聯結點,體現著企業經濟環境對會計的客觀要求和投資者對會計信息的內在需要。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深受會計目標的影響,由于會計目標的內含與外延總是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遷而不斷變化與深化,故會計對象要家的劃分以及不同要素的重要程度等,均非一成不變。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以及其他新型交易的迅速發展,使得投資者對企業會計信息的需求在廣度和深度上均有很大程度的拓展。相應地,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也在發生深刻變化。1992年10月,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SB)發表第3號"財務報告準則"(ARSNO.3),針對傳統財務會計系統下損益表只揭示"已實現、已確認"收益而不能滿足投資者對"真實與公允"信息的需求的缺陷,提出了確認"全面收益"的思想。該份準則將損益表包括的內容,從"已實現、已確認"項目擴大到"未實現、已確認"項目,并以"利得"和"損失"要素以廣義的解釋,認為利得是"除涉及所有者投資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在內容上包括收入和其他利得;而損失是"除涉及分派給所有者款項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在內容上包括費用和其他損失。無獨有偶。美國于1997年公布的第13C導"財務會計準則公告"(SFASNO.130)要求報告企業的"全面收益",實際上也是類似作法。因此,我們應以發展和變化的觀念去認識會計對象要素及其確立問題。

經濟環境和會計目標變化對會計要素的影響結果,主要體現在會計要素結構體系的完善和會計要素內涵的延伸(如利得、全面收益等要素內涵的"擴容")。

筆者以為,會計對象要家實質上是一個包括多層次結構的整體概念,在這個結構整體中,

靜態要家與動態要素相統一,存量要家與流量要素相結合,基本要素、次要素、支要素分三個層次相互關聯。

整個會計核算對象首先被劃分為若干"基本要家呼有資產、負債、權益、收入和費用·。它們是整個會計對象要素概念體系的"骨架"。對各基本要素作進一步劃分,便產生"次要素",如資產次要素現金、應收帳款、存貨、固定資產等,負債次要素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股利、長期借款等,權益次要素實收資本、留存收益等,收入次要素營業收入、其他收入等,費用次要素生產成本、期間費用等,它們是基本要素的細目,用來說明基本要素的具體內容。"支要索"是次要素的合理延伸,重在揭示次要素的變動過程,而不僅僅是變化結果。如將"現金"次要素進一步區分為現金流人和現金流出支要素,可以揭示現金的流轉過程,而將"實收資本"次要素進一步區分為業主投資和公司退資本要素,將"留存收益"次要素進一步區分為利潤和利潤分派支要素,可以更詳細揭示業主權益的具體變化情況。其他資產等要素皆可如此劃分。

存量會計要素重在反映資金的實際狀態,流量會計要素重在反映資金的流動過程。資產、負債和權益等靜態基本要素及其各"次要素",一般為"存量要素",而其"支要家"和各動態要素一般為"流量要素"。存量要素和流量要素所包含的內容不同,其提供的會計信息也不一樣。

在"基本要素"層次,筆者主張取消原有"利潤"要素。主要理由在于,利潤的形成實際是收入和費用對比的結果,而對比前的"利潤"體現在所獲得的收入和所發生的費用中,對比后?quot;利潤"實質上已經成為所有者權益的一項內容。因此,筆者認為"利潤"應歸于權益要素的支要素,"利潤"作為基本要素存在缺乏企業實際的經濟交易這個依據。同時,筆者還主張設立廣義概念的"收入"和"費用"要素,以便從理論上給予會計對象要素概念體系以科學解釋,從現實上使其與國際會計慣例保持一致,增強其適用性。

前已述及,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不僅關系到企業會計目標的實現,而且也影響會計方法的運用。眾所周知,編制財務報表是會計的基本方法,然而,理論界對于財務報表建立的"理論基礎"問題卻一致眾說紛云。盡管人們對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作為資產負債表的理論基礎、收入、費用和利潤作為損益表的理論基礎已經認同,但?quot;現金流量"作為現金流量表的理論基礎卻一直心存疑義。主要原因是:"現金流量"憑空而來,讓人難以置信;同樣作為財務報表的理論依據,"現金流量"與資產、負債等"平起乎坐",讓人難以接受。筆者認為,各種財務報表建立的理論依據都是會計對象要素及其內在聯系,只是不同的財務報表以不同的要素及其關系為理論基礎。基本要素可以作為財務報表的理論基礎,次要素、支要素同樣可以。如現金流量表建立的理論基礎就是"現金流人"、"現金流出"支要素和"現金(存量)"次要毒及其關系。

應當指出,作為財務報表理論基礎的要素,既可以是處于同一層次的要素(如資產負債個表),也可以是處于不同層次的要素(如現金流量表以及損益表等);既可以是某一單一內容的要素(如現金流量表),也可以是幾項不同內容的要家的組合,如原來的財務狀況變動表就是以所有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內容的次、支要素為基礎的。

按照筆者提出的會計對象要素框架結構理解,財務報表所反映的無非是資產、負傷、權益、收入和費用等內容,主要反映"基本要素"內容的財務報表是企業基本的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一般而言,以基本要素為基礎建立的財務報表具有相對穩定性,而以次要素或支要素建立的財務報表其可變性較大,現金流量表取代財務狀況變動表即是證明。當然,為適應經濟環境和會計目標的變化,企業的財務報表體系與結構將不斷變革,但其理論基礎仍將是上述會計對象要素框架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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