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犯罪問題研究分析論文
時間:2022-07-15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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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會計犯罪是我國當前經濟犯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的刑法尚沒有將此罪納入其中。針對這種情況,本文從犯罪學的角度研究了當前我國會計犯罪的動因及現狀,對會計犯罪的概念、特征、內涵及外延進行了界定,并針對我國會計犯罪的原因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關鍵詞]會計犯罪會計管理體制內部控制一、會計犯罪概念的首次提出要準確地把握會計犯罪,首先就要明確會計犯罪的概念。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概念,所有的犯罪行為都具有以下三個特征:一是犯罪行為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二是犯罪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三是犯罪行為具有應受懲罰性。會計犯罪本身就是經濟犯罪中的一種類型,因此,我們認為應將會計犯罪定義為:會計犯罪就是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以謀取一定的非法經濟利益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在經濟活動及相關活動中,直接或間接實施侵害社會經濟關系和經濟秩序,觸犯國家刑律應受到刑法處罰的行為。它既包括會計人員受利益驅使而發生的主動犯罪,又包括會計人員被他人利用或唆使而導致的被動犯罪。會計犯罪在構成要件上表現出來的特征是:(1)會計犯罪的主體特征。就是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2)會計犯罪的主觀特征。即行為人(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在主觀上都出于故意且為直接故意。(3)會計犯罪的客體特征。會計犯罪的客體,即大都為復雜客體。它不僅侵犯了國家、集體或個人的合法利益,而且同時也必然直接地分割了國家整體的經濟關系和經濟秩序。(4)會計犯罪的客觀特征,其明顯的一個標志就是假賬。主要是會計人員通過涂改、偽造原始單據;偽造、變造會計憑證等手段侵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會計犯罪的附隨特征表現為:(1)智能性。會計犯罪又叫“白領犯罪”、“智能犯罪”、“職業犯罪”,主要是行為人(會計人員)使用智能手段、技術實施的犯罪。(2)復雜性。會計犯罪通常都是會計人員通過巧妙的賬務處理來實施的犯罪,它往往通過一些變通手法,不易為人們及時發覺或揭露。(3)損失的極大性。會計犯罪給國家、集體、個人造成的損失往往是極大的,這種損失除看得見的直接損失外,還包括另一種隱性的無形損失,而且從長遠看,后者損失要更大。因為它動搖了會計人員及會計信息客觀真實在人們心目中的可信度,其性質和司法犯罪是一樣的。(4)隱蔽性。會計犯罪,特別是當會計人員利用計算機進行犯罪時,表現更為隱蔽,難于留下明顯的犯罪痕跡,不易被人們所發現。二、會計犯罪的內涵界定要準確地界定會計犯罪的范圍,就必須確立一個科學的標準。這個標準必須準確反映會計犯罪的本質特征,即其內涵。我們認為,會計犯罪的內涵界定一是犯罪,二是單位負責人和會計。這兩大內涵決定會計犯罪必須是一種會計行為侵犯社會經濟關系的犯罪,其客體是一定的經濟關系。但會計犯罪又有別于其他的經濟犯罪,主要是會計犯罪的主體是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因此,筆者認為犯罪主體主觀非法經濟謀利性和客觀行為經濟相關性及其犯罪主體的單一性(單位負責人和廣義的會計人員),是界定會計犯罪的主客觀標準。犯罪主體主觀非法經濟謀利性是會計犯罪的經濟性在主觀上的反映,即犯罪主體實施犯罪活動的動機是為了謀取一定的經濟利益,也即犯罪主體在主觀上具有謀取非法物質利益之犯罪目的。這一主觀非法經濟謀利性是由會計犯罪的經濟性所決定的,任何會計犯罪最終都指向一定的物質利益;犯罪主體客觀行為經濟相關性是指會計犯罪的經濟性在客觀上的反映,即犯罪主體實施的犯罪行為直接或間接地最終必然與一定的經濟范疇相聯系,無論其犯罪行為發生在社會的哪個領域,其犯罪行為最終要侵犯一定的經濟關系、經濟秩序;犯罪主體的單一性是指該種犯罪的實施者是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包括會計、出納、財務機構負責人及會計主管人員),而不是其他人員。三、會計犯罪的外延界定會計犯罪的內涵界定決定了其外延應當包括在經濟運行過程中的一系列違反經濟、民事、行政法規的、具有刑事違法性、對社會經濟產生危害,達到了應受刑事處罰程度的非法經濟行為。由于會計犯罪的種類、行為具有多樣性,因此,我們在界定會計犯罪的外延時必須要充分考慮各種各樣的情況。首先,讓我們對犯罪、經濟犯罪、會計犯罪三者間的關系進行比較。三者中犯罪的外延最大,它包括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等各種各樣的犯罪;經濟犯罪的外延次之,它包括與經濟活動相關的一些犯罪,如產品犯罪、稅收犯罪、知識產權犯罪、金融犯罪、公司犯罪、廣告犯罪、自然資源犯罪、貪污賄賂罪、破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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