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研究

時間:2022-06-05 02: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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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研究

[摘要]從制度評估目的、實施主體、評估內容、評估程序四個方面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社會影響評價進行比較分析。今后,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需要進一步探索利益共享機制、構建多元化的評估隊伍、豐富評估內容和完善評估方法。

[關鍵詞]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影響評價;比較分析

隨著社會經濟格局調整加快,利益分化程度加大,社會矛盾凸顯,且矛盾的關聯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斷增強,社會穩定潛藏著巨大的風險。為此,在我國全國各地各行業已逐步開展了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管理機制。對于從事國際項目投資的企業而言,卻尚未重視社會穩定風險的評估,更多的仍然是將社會評價作為評估社會風險的工具在運用。然而,國際工程不同于國內工程,其受到所屬國別的政治風險和地區穩定風險的影響和制約較大。因此,有必要借鑒國內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理念,結合國際項目社會評價的特點,開展比較分析研究,探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社會評價的異同和優劣,以求可以適時引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與社會評價手段相結合開展項目評估,從而全面了解到項目投資的社會影響和效益。文章從兩種評價(估)機制的評價目的、實施主體、評價內容、評價程序對兩者進行比較,以期為深化、促進和完善評價機制提供借鑒。

1評價(估)目的比較

相比較而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目的很集中和明確,即以“穩定”為中心,堅持“穩定高于一切”;而社會影響評價以“可持續發展”為中心,堅持“發展成果共享”,而發展的基礎則是穩定,穩定的效果表現是有發展,因此,兩者的目的有包容性。但是,穩定并不意味著一定會發展,因為它還需要利益共享機制將社會效益均等化。因此,可以看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目的更具針對性,而社會評價的目的更具廣泛性,在出發點上前者需要向可持續發展靠攏,實施穩定與發展并舉的措施,積極探索項目經濟社會效益的共享機制,以緩解和規避社會穩定風險。

2實施主體的比較

目前,在國內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作為強制性實施項目,其實施主體有兩種形式,一是由決策提出部門、政策部門、改革牽頭部門、項目報建部門作為負責組織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二是由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專業咨詢單位或獨立專家團參與實施。而社會影響評價的實施主體主要包括咨詢公司、研究院所和高校等具備資質的咨詢機構。實施主體的選擇一般是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決定,實施單位作為第三方實施評價工作。從目前各地的實踐來看,社會穩定風險多由業主委托給政府組織實施,而社會影響評價多由業主委托給具備資質的社會評價機構實施。不同的實施主體各有利弊。政府組織實施評價工作有其弊端,由專業咨詢機構來實施評價更具優勢。

3評價(估)內容的比較

從內容比較來看,社會影響評價的內容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內容豐富,分析的范圍更廣,邏輯性更強。對比來看,兩者的分析內容其實是相通的。從合法性的角度看,雖然社會影響評價并沒有將政策分析納入分析范疇,但其前提已經默認符合和遵守政策法規,在這點上兩者高度一致。而從合理性來看,與社會影響評價中利益相關者分析和社會影響分析具有一致性。從可行性的角度看,與社會影響評價中互適性分析相一致。從可控性的角度看,與社會風險分析和社會管理計劃具有一致性。但是,在社會影響評價中特別強調項目實施對弱勢群體的影響,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則忽視了群體內部的差異性。

4評價(估)程序的比較

從兩者實施的程序來看,社會影響評價更側重于基礎調查、報告編制和論證等方面的工作內容,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則重點對風險進行識別和分析,前者側重于整體,后者則重點關注其中一個細致點。另外,雖然在風險評估程序中也提出通過調查和訪談等手段獲取資料,但是與社會影響評價相比,其方法體系尚未構建起來,主要方法還是借鑒的常規風險評估手段,而社會影響評價在實踐中逐漸探索出一些如對比分析、利益相關者分析等實用的方法。

5結論和建議

通過比較分析,不難發現,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社會影響評價兩者間存在互通,更存在互補,由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剛剛提出和推廣,尚處于起步階段,在實施過程中還需要不斷通過實踐案例進行完善,尤其是在機制優化方面,應當引入社會效益分享機制,減少管理程序的冗余,延續其強制性和問責機制的嚴厲性,將其作為項目可行性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關注其穩定風險的誘發點等。然而,對于國際工程而言,雖未受到強制性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求的約束,但對于確保項目風險性最小、避免國際沖突問題產生,適時參考和引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或者將其與社會影響評價相互結合,對項目的社會影響,尤其是穩定性影響做出深入評估,以利用其優勢來彌補社會影響評價存在的不足是很有必要的。在現如今更多國際組織關注項目持續的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建議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海外投資項目的內部效益評價基礎用于決策參考,結合項目社會影響評價,共同為項目的健康發展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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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晶 單位:中國電建集團海外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