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控制合同審核管理研究

時間:2022-05-18 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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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控制合同審核管理研究

摘要:企業在經營中會涉及各類合同,如何加強對合同的審核管理,控制其中可能發生的風險,是每個企業都應當關注的重點問題。本文將對合同審核管理相關內容進行分析,希望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較強的理論支撐。

關鍵詞:合同管理;風險控制 ;法律風險

一、前言

企業在市場經濟定位中,身兼經濟和社會組織兩個角色,對一個企業而言,在考慮其運行環境時,一定要對其利害關系進行充分考慮。合同在企業經營管理中是繞不開的一個重點問題,基于此,強化合同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經營風險,就成了極為重要的問題,進而有效降低企業面臨的風險。法律在企業中的作用,可從兩個方面體現:首先是風險控制角度,應重視財務部門的職能和法律部門具備相似職能,對財務與法律風險進行控制,屬于針對商業風險的控制。銷售部門為實現企業業績的提升,在最大程度擴張業務時,未對潛在風險引起足夠重視;而財務部門則會關注現金流動問題,防止出現財務風險;法律部門會關注在合同框架下,如何使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是否存在法律風險。總部要求事業部從法律風險和財務風險方面加強控制,事業部對分公司或子公司采取風險控制措施,達到規范化控制企業運作目的,進而提高總部控制水平。

(一)合同的定義及具體內容

合同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種類繁多,一般企業經濟業務中簽訂的合同多數是雙方都承擔責任的雙務合同、有償合同。當前社會環境下,合同中主要包含以下內容:雙方的主體、主要標的物、價款或報酬,保障合同執行的各項條款,如驗收條款、違約責任條款、不可抗力、爭議解決條款等;簽字蓋章頁[1]。

(二)財務審計合同的原因

首先,合同中可能包括較多稅務專業知識,若不加強對合同的審核,可能會帶來嚴重的稅務風險。舉例來說,合同事先未對發票類型進行約定,最后專用發票難取得;合同事先未對發票開具項目及稅率進行約定,導致最終發票稅率較低,未明顯區分混合銷售合同,導致最后交稅增多;未提前約定交貨方式,導致繳稅提前。財務事先沒有籌劃此類事情,則之后很可能導致所交稅額變多,為公司經濟效益帶來負面影響。其次,財務若不對合同進行審查,會對之后會計核算環節帶來誤差。而且,會計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資產、負債的確認,都需要在合同條款中找到相應要求,只有重視對合同的把控,才能提高理賬的效果[2]。另外,財務審查合同環節,對財務分析和內控效果也有一定影響。合同是現金、應收賬款、存貨管控的起點。如果銷售合同回款周期遠遠超過應收賬款的周轉期,那么合同該簽嗎?合同對方具備怎樣的行業信譽,是否會出現壞賬現象?最后,預算管理工作應重視合同的作用。如果合同已簽,則付款環節發現預算超出,就會帶來資金周轉的嚴重后果,這也是財務審查合同的現實意義。

(三)財務審查合同的要點

財務在審查合同時應把握以下方法:第一,不審領導要求不審的合同;第二,主要落實風險規避工作。舉例來說,前段時間一家創業板的公司蹭熱點,爆出和抖音有合作,沒有履行事先約定的保密協議,以至于合同解約,影響公司經濟效益。盡管事情不全是財務問題,但也側面印證了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定要落實風險規避措施。具體而言,審核合同應當從現金流角度和損益角度分別進行。在現金流角度,要保證合同的正向現金流。執行合同則包括,工資及五險一金和銷售績效。至于損益角度,要保證合同的正向利潤。其中,執行合同企業成本主要分為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管理成本等幾項,需要財務人員有較高的成本分析及數據挖掘水平[3]。除此之外,還需要對隱性成本詳加考慮,例如企業內控和執行成本,若合同執行的流程相對復雜,涉及多方利益主體,就會提高企業內控和執行協調的成本,審查合同環節同樣需要注意這些因素的影響。與此同時,要確定合同是否和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高度符合。舉例來說,合同立項手續是否齊全并且是否符合公司流程等。另外,應重視合同中的具體細節,例如收付款時間、收付款方式、收付款賬號等。具體來說,收款時間應盡量短,方便資金快速回籠;收款方式應當優先選擇電匯方式,其次是支票或匯票;收款賬號應確保準確無誤。最后,合同應盡量規避稅務風險,最好能做出稅收籌劃。財務要對發票的種類、稅率、開具時間、開票內容及規格型號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核,提前做好籌劃。

二、法律風險及其評估理論

(一)合同涉稅風險控制

在簽訂合同時,交易雙方應當明確納稅義務人,防止后續產生各類糾紛。但是交易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商品銷售方或服務供應商稅金,以及對方承擔條款是否具備法律效力,有很大的爭議。從稅務行政機關角度而言,可能會認為在雙方約定前提下,稅款繳納基數有所降低,會引發國家稅款流失問題,或約定報稅條款,限于雙方當事人所在地不同,稅收管轄機關有所不同,也可能出現稅款征收混亂的局面。基于此,一些稅務機關認為報稅條款沒有法律效力,給予一定程度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可能會按偷稅漏稅處罰。總體來說,包稅條款效應情況應結合不同情況進行深入分析。首先,若包稅條款中,具體繳納基數雙方約定相對明確,而應繳納基數大于該約定基數,就會導致對國家、集體或其他利益主體造成損害;另外,若提前約定繳納地點,并且繳納地點未按照有關法律要求選擇,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要求認定為無效;同時,合同審查人員應引起注意的是,即使可以通過合同方式對轉移納稅主體進行約定,但如果納稅主體并未盡到納稅義務,稅務機關也不能進行行政處罰,納稅主體也不承擔刑事或行政責任,究其原因,在于即使轉移了納稅主體,但是納稅義務依然不受影響。基于此,應在合同中約定對包稅條款的細節審查,若對方未能履行繳納稅款義務,導致本企業受到相關處罰,可以要求對損失進行賠償[4]。

(二)法律風險類別

1.顯性與隱性法律風險。顯性法律風險本質是企業能夠形成正確認識法律風險的意識,無須在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下或者借助科學手段便可以發現。企業可以采取針對性措施處理顯性法律風險,若企業不具備自行處理的能力,可聘請專業律師處理相關問題。企業實際運行情況中,相對常見的顯性法律風險,以訴訟案件為主[5]。隱性法律風險并不具備明顯的表現形式,如果產生不利結果,在判斷上也會有更大難度,無論是明確法律風險,還是法律風險產生的后續影響力,都需要借助科學手段,企業日常面臨的法律風險也主要為隱性法律風險。很多時候,企業未能正確認識到法律顧問工作的重要性,就是因為未能正確理解隱性法律風險的隱患,在防范與處理環節科學性不強,進而只認為聘請法律顧問是一項徒增經濟開支的負擔。顯性與隱性法律風險,并沒有互斥作用,主要和企業經營者認知法律風險程度息息相關,若未能妥善解決隱性法律風險,就有可能向顯性法律風險方向發展。2.外部和內部法律風險。外部環境法律風險的來源包含企業之外的法律、社會、政策環境等因素,內部法律風險包含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決策等因素。企業并不能控制外部環境法律風險,只能控制自身,最大限度適應環境,在明確環境的基礎上可以幫助企業降低損害程度。需要注意的是,外部環境法律風險往往不能完全杜絕,只能最大程度控制隱患,減少損失。而企業內部法律風險可以在企業行為變化的同時,實現法律風險自身出現機制的改動。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是企業經營環節中不可避免的,也是企業出現法律風險的重要導火索[6]。

三、合同管理風險識別

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識別,是合同風險控制的重要前提。首先是組織結構風險的識別,對合同管理部門而言,應加強和相關部門的協調。若合同簽訂,就已經確定了一些風險,因此合同管理部門應當重視法律風險的控制,功能應趨于健全;其次是人力資源風險的識別,合同管理人員作為實際層面業務操作人員,在業務方面的熟知程度都會和其工作經驗、學歷、職業態度息息相關,企業可以不過高要求合同管理的技能,但仍然需要他們業務操作能力達到標準;接下來是管理制度風險的識別,在管理制度確定之后,就需要在整個企業中公開落實,使各項工作有據可依,保證權責明確,避免出現工作中互相推諉責任的現象,阻礙管理工作的落實;接下來是業務流程風險的識別,合同流程管理應以效率為先,同時應保證流程具備可操作性,不能成本大于產出,進而達到資金價值最大產出的目的;最后是管理信息系統風險的識別,應保證合同信息傳輸的及時有效,進而基于信息做出有用的決策[7]。

四、合同管理的信息分析與監控

(一)合同信息分析

1.地區公司合同信息分析。地區公司分公司合同信息分析的重點主要集中于管理系統的過程信息與總分量信息。過程信息包含合同簽約直至終止牽涉的信息,主要包含幣種、簽約方式、合同類別、資金流向等事項,可以對管理水平進行有效反映,進而促進地區公司管理質量的提升,并針對性進行管理先進經驗的推廣;總分量信息指的是信息在總量信息整體中的占比,進而確定管理工作的重點。2.合同類別合同信息分析。合同類別合同信息分析指的是依照合同類別,對合同管理系統包含的信息進行提取,進行合成分析,通過數量性質與比例,明確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度,發現合同問題與難點,在風險控制效果未能達到標準的領域,尤其可以發揮作用[8]。3.合同訴訟索賠信息分析。合同糾紛是因為有一方出現違反合同要求,進而出現爭執的現象。解決方式通常分成三類:私下和解、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4.時間序列分析。時間序列指的是依照特定時間順序,觀測某種現象并將數據記錄下來。時間序列分析作為數量分析的一種方式,現階段應用相對廣泛,可以對現象隨時間變化的規律進行探索與描述。時間序列作為相對常見的數據形式,可以起到表現經濟數據的作用,基于排列指標性質方面的差異,可以分成絕對相對和平均時間序列。

(二)合同信息監控

合同信號分析法指的是依靠法律、合同和管理指標,度量合同風險大小的方法,合理對比并監控對照組入選變量的反映情況,若變量和臨界值相比,出現偏離現象就能認為變量發出了預警信號。本預警體系在組成形式上,主要包含指標體系、數據處理、預警界限與燈號顯示等部分。具體而言,應建立監測指標體系,對合同風險狀況進行充分反映;之后依照企業自身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歷史工作經驗和不同發展階段實際情況充分結合,明確預警界限值;接下來用之前預先定下的數據處理模型,綜合處理不同指標的取值,獲得合同風險等級;最后通過燈號顯示的方式,表明當前金融風險狀態,如果有必要應當第一時間報警,方便工作人員采取針對性措施,對風險進行化解[9]。

(三)合同管理部門績效考評

首先是考評重點。考評重點是合同管理應當先確定的重要問題,對合同管理中的各個問題起到突出表現的作用,在此基礎上形成問題庫,進而達到反映問題的目的。問題重點包含基礎問題、事務工作問題、信息系統推廣問題、控制問題、糾紛問題以及臨時問題等。鑒于其包含較多問題,應當在明確問題內容與重要性的基礎上對問題進行科學分類,為問題賦予一定權重,確定問題的重中之重。與此同時,考評重點并非靜態,而是處在動態變化當中的。企業可以視每年工作需要的不同,重視考評重點的選擇,使問題解決環節更具針對性,起到解決問題的作用。其次是考評內容。考評內容就是考評項目的具體化表現,不但突出考評重點,更要兼顧次重點,使考評內容更具層次。指標越細,就越能發現問題,找到問題的差異。在考評內容制定環節上,應強調考評重點,同時還要深化考評內容,對細節問題引起足夠重視[10]。接下來是考評方法。考評方法可以選擇多種方式,從不同角度出發,得出各種項目總分及科學的合同管理狀況。最后是考評結果。考評結果的處理方式,應當力求多樣化,提高考評結果的可信度。考評結果不僅可以找到過去工作的薄弱項,還能為后續工作提供較強的參考價值。

五、結論

綜上所述,合同審核管理在企業經營中尤為重要,企業應加強對合同中的各種風險進行識別,分析與監控合同管理中的信息,希望可以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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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