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經濟史研究
時間:2022-03-18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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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內容
區域經濟史研究是在一定時空坐標中,描述出一地方的經濟結構和經濟發展狀況,并在此基礎上對不同區域的研究結果進行比較、歸納,以使我們對整個社會的經濟史現象有更為深入的了解。
以宋代的區域經濟研究為例,目前學者們對區域經濟研究的內容主要關注在如下幾個方面;(1)經濟中心南移問題。所謂經濟中心南移,是指唐宋以來全國經濟中心自北向南的轉移,使得江南地區成為全國經濟的中心。這個論題最初由張家駒先生在40年代提出,并由他本人在50年代進一步擴充(注:張家駒:1942年,《宋代社會中心南遷史(上)》,商務印書館;1957年,《兩宋經濟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70年代末以來,關于這一問題的討論有一定發展,鄭學檬的著作可為代表(注:鄭學檬:1995年,《中國古代經濟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經濟研究》,岳麓書社。)。近來有關的研究,已經深入到了諸如經濟中心南移的階段性以及在各方面的具體表現等問題。(2)地區性的個案綜合研究。地區性個案研究自80年代起進入高潮,選題范圍多集中在當時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如楊德泉、荀西平對北宋關中社會經濟的發展有專門論述(注:楊德泉、荀西平:1987年,《北宋關中社會經濟試探》,《宋史研究論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斯波義信對宋代江南地區的經濟發展,如對高技術與高生產、高技術的傳播對生產的影響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認識(注:斯波義信:1988年,《宋代江南經濟史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譯本。)。以及對不同經濟部門的個案研究,如關履權的《宋代廣州香藥貿易史述》,指出宋代廣州的香藥貿易作為中國歷史上一種販運性的商業活動,為封建統治者服務,是變態的繁榮(注:關履權:1982年,《宋代廣州香藥貿易述論》,《宋史研究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龍登高的《宋代東南市場研究》,認為在宋代兩浙區域市場,產業結構中經濟作物與商品生產比重小,區域內的專業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為基礎,與外地市場的聯系稀疏,缺乏全國性市場的配合(注:龍登高:1988年,《宋代東南市場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吳旭霞的《宋代江西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認為宋代江西農村中農作物大量投入市場,農民與市場聯系加強(注:吳旭霞:《宋代江西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江西社會科學》,1990年第6期。)。韓茂莉的《宋代川峽地區農業生產述論》,通過對宋代川峽地區人口密度和土地墾殖率兩項指標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峽地區農業生產發展的重要時期(注:韓茂莉:《宋代川峽地區農業生產述論》,《中國史研究》,1992年第4期。)。有關論著數量不少。(3)對全國經濟區域性不平衡現象的分析。80年代,漆俠最早通過對宋代各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東”的結論(注:漆俠:1987、1988年,《宋代經濟史》(上、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經濟研究》具體闡述了漆俠的這一論述。包偉民的《宋代賦稅征發區域不平衡性略論》則從宋代國家財政制度存在的區域性差異的角度,來分析由此造成的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注:包偉民:2000年,《宋代賦稅征發區域不平衡性略論》,張其凡編等《宋代歷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學者都對宋代區域經濟作了相當深入的探討,大大超邁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們在史識上的獨具慧眼,但也應該看到,在區域經濟史領域仍有一定的學術空間可供拓展。在新世紀之初,對區域經濟史的研究內容進行反思與改進是必要的,盡可能地拓寬區域經濟史研究的領域,是我們目前面臨的任務。
如何劃分區域經濟史的“區域”,進而確定具體的研究范圍,是從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問題。對此,歷史學家、經濟學家、人口學家、地理學家等不同領域的研究者們都分別立足于自己的學科基礎,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提出過各自的劃分標準。歸納而言,經濟史學界曾提出了三種不同意見:(1)傳統上以行政區劃為主要標準,理由主要是“我國現行經濟體制,也是以行政區劃為基礎,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鑒作用得到發揮。”(2)按自然經濟條件劃分,“因為經濟的發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區域硬性劃分所能割裂開的”。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中,依據農業生產條件與運輸設施條件的優劣提出了“基本經濟區”這一重要概念。施堅雅在《中華帝國的城市發展》一文中,按分水嶺將中國劃分為八大地區,頗有見地,但此說的著眼點是市場系統理論(市場系統與河川流域有密切關系),因此對于市場系統相對成熟的清代中國來說,比較適宜,但對于處在10至13世紀的宋代而言,情況就未必如此了。(3)80年代開始,學者們越來越傾向于采取多元標準,既可以按行政區劃,也可以按山脈走向、江河流域、市場網絡和人文風俗的不同來確定(注:以上參見宋元強:《區域社會經濟史研究的新進展》,《歷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頁。關于冀朝鼎的論述,參見冀朝鼎《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頁;關于施豎雅的論述,參見李伯重《斯波義信“宋代江南經濟史研究”評價》,《中國經濟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頁。)。如:粟冠昌的《宋代的廣西社會經濟》(注:粟冠昌:《宋代的廣西社會經濟》,《廣西師院學報》,1981年第4期。)、陳偉民的《宋代嶺南主糧與經濟作物的生產經營》(注:陳偉民:《宋代嶺南主糧與經濟作物的生產經營》,《中國農史》,1990年第1期。)、雷家宏的《宋代長江中游沿岸地區的商業貿易》(注:雷家宏:《宋代長江中游沿岸地區的商業貿易》,《宋史研究論文集》,寧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龍登高的《宋代東南市場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經濟及其地位新探》(注:程民生:《宋代北方經濟及其地位新探》,《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3期。)等論著,都持這種觀點。另外,80年代末,斯波義信在施堅雅“地文地域”說的基礎上,提出“地文—生態地域”新說,即將生態環境的概念納入中國古代經濟區域劃分工作之中,使之更為全面。當然,區域的劃分也是與不同社會的不同背景相適應的。原始社會以山川自然的形勢進行劃分:夏商周時期,總體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區域進行劃分;秦代以后的帝制時期,在中原以郡縣(后為州縣)劃分,并逐漸地推廣到少數民族地區。在這個有序的發展過程中,區域劃分的內容越來越充實。
區域經濟史研究應關注多學科交叉與滲透的問題。經濟學、地理學、人類學、人口學、社會學、生態學、民俗學等方面的學術成果,都應予吸收。這種跨學科的新史學的最早嘗試可追溯到法國史學家H·貝爾在1900年創辦的《綜合歷史評論》。但使這一方法贏得學術聲望的是L·費弗爾和M·布洛赫1929年共同創辦的《經濟社會史年鑒》和由此得名的“年鑒”學派。他們反對西方傳統史學專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在內的“總體歷史”;反對純歷史學的研究方法,主張運用跨學科方法,開展綜合研究。“年鑒”學派對我們的啟發是應該從多個角度、立體地考察區域經濟。
檢討近幾十年來的國內區域經濟史研究,本文以為一個顯著的弱點是缺少概念的創新。相比之下,西方學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傾向明顯。從表面上看,“社會科學化”色彩過于強烈,大量的相關社科詞匯的借用,似乎給人以流行時尚的感覺。但新概念的提出極有可能標志著一次方法論轉換的完成,并為下一步的轉換積累了討論的前提,盡管這種轉換和積累的幅度不盡相同(注:參見楊念群:《美國中國學研究的范式轉變與中國史研究的現實處境》,《歷史學》,2001年第3期。)。任何研究都須時刻處于運動和發展之中,它需要史學工作者不斷努力與探索,同時還需要信心和勇氣。如在研究區域經濟史的過程中,可引入經濟學中用以描述區域間的經濟擴散和極化效應問題的“發展極理論”(注:參見張培剛主編:《新發展經濟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用以研究區域專業化問題的“稟賦優勢理論”(注:參見周起業等著:《區域經濟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以及像“專業化產業區”、“集聚效應”(注:“專業化產業區”是建立在比較優勢基礎之上的,專業化地生產其具有優勢的產品的區域。“集聚效應”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產生的聯合需求,促進專業化分工和中介組織的興起。)等一系列在區域經濟學中經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邏輯性地分析區域經濟變化進程。當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時可以帶來深入探討之效,有時卻未必,只是產生新瓶裝舊酒式的作品。故新概念的出現,決非易事,必須建立在扎實的研究基礎上。
應該說,迄今為止的區域經濟史研究基本上以對大量史實的考察作為依據,就不同經濟類型的個案研究結論而言,有相當的科學性。但大多數學者或是僅僅停留在個案結論的階段,或是在試圖將其上升為普遍性規律時往往出現一個邏輯斷檔,即在由個別到普遍的擴展過程中,缺乏邏輯的必然性。如施堅雅根據中心地理論,在其對長江上游區域經濟結構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業競爭、運輸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約,使得各商業中心互相間處于相對均衡的距離中,因而形成一個近似六角形的市場結構模式。近年來,不少學者對六角形模式進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們展示了理論模式與歷史實際之間存在的顯著差距(注:包偉民:1998年,《江南市鎮及其近代命運:1840■1949》,知識出版社,第44頁。)。
要切實把握區域特征,勾勒區域經濟發展概貌,需要進行不同區域間廣泛的互比,即通過橫的觀照與縱的比較兩條線索的梳理。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氣候、物產資源、交通條件等差異,造成地方經濟不平衡發展的事實,對地方經濟的區域性顯著特點有相互比較的研究需要。如斯波義信的《末代商業史研究》(注:斯波義信:1968年,《宋代商業史研究》,(日)風間書房。),通過對西北和東南兩大區域市場的經濟的詳細比較,說明兩宋商業發展的層次性。后者是由于時段不同,區域經濟具體的發展狀況也不同。一般來說,時段愈短,區域經濟變化就愈小:時段愈長,區域經濟變化愈大,所呈現的“歷史學”的特征更為濃厚。如斯波義信的《宋代江南經濟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時間上限,遠者上溯至秦漢,近者亦至唐代;下限則近者及于明代,遠者延至民國,在這樣的時間范圍里,宋代的特點才顯現得比較清楚(注:參見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頁。)。當然比較研究要注意客觀與辯證性的統一,防止揚此抑彼。
目前,對區域特征動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環節又是難點、熱點。它包括經濟的,也包括超經濟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前者從地理環境的演變過程中考察人與自然的動態和辯證的關系。這不僅體現了對人類的生存和未來命運的關懷,而且體現了對人類社會經濟發展道路空間異同的關心。因為地理、氣候、動植物等自然環境因素對經濟社會運動起著隱蔽的支配作用。如斯波義信的論文《寧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錢塘江河口航道惡化對于寧波港所起的影響,并指出這是在地理環境上寧波港能夠獲得發展的關鍵性條件之一(注:參見斯波又信:2000年,《寧波及其腹地》,《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中華書局,第470頁。)。后者包括家族關系、風俗習慣、社會心理等歷史上長期起作用的要素,對歷史進程有重大影響。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對某個要素的分析,缺乏對地理空間內各要素對區域經濟發展交互影響的總體認識。另外,區域經濟特別是小區域經濟,一方面是社會經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會經濟發展現實,最多只能是一種關于社會經濟發展的“地方性認識”。近年來,不少學者試圖以充分的地方經濟的描述來體現社會經濟發展的特征與動因。但是,這種嘗試可否用來體現分化鮮明、類型多樣的社會經濟,引人深思。
二、關于方法論
任何科學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論問題,可惜在區域經濟史的分析框架中,關于方法論問題的學術積累顯然不夠豐富。
目前看來,至少就宋代區域經濟史的研究而言,雖然其研究對象是跨學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歷史學的框架里面,主要是歷史的分析方法。歷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1)敘事與論理。以往的研究多側重于白描,試圖復原歷史,理論創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謂的“理論”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現象陳述之后的歸納與總結,缺少邏輯的檢驗。如漆俠的《宋代經濟史》,認為宋代生產力的不平衡發展表現在精耕細作的地區幾乎達到封建時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資本主義因素在這些地區脫穎而出是完全可能的。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經濟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與陜西兩地經濟頑強的發展為例及人口增長率高的現象,試圖說明該時期北方經濟發展的速度超過了南方,因此北宋時我國的經濟重心仍在北方。這些都只是通過對歷史現象的某一側面的敘述,從而歸納出一定的“理論”,卻缺乏整體的邏輯檢驗。例如對應該如何界定封建時代社會生產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見有理論性的討論:又程民生的論說,顯然只是就北方而論北方,未能從南北方整體比較出發來看問題。(2)具體與一般。沒有抽象就沒有科學,任何歷史首先都是具體的,但是作為歷史科學,在力圖描述歷史的具體性的同時,必須要有一般的抽象含義,否則,歷史分析將永遠沉淪于敘述過去的陷阱中。尤其是區域經濟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區域經濟發展的歷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義的現實啟示以及在更大區域范圍上的解釋能力。(3)假設與實證。歷史學的研究傳統一直排斥假設,直至20世紀初,人文科學在方法論上開始青睞于實用主義。從一定的假設條件出發構建邏輯自洽的理論,再從歷史中尋找實證,比起在沒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對歷史時間的復原性描述而言更顯理論的魅力。在區域經濟史的研究中,應該通過借鑒實用主義方法論,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實的具體性而無法一般化闡述比較的困境。
在具體的研究方式上,近年來由于受新經濟史學的影響,為擺脫舊史學模式的束縛,區域經濟史研究開始主張用科學主義來規范史學的分析。如區域人口消長、生產增減、稅賦變化等許多問題,可采用數理統計,拋棄舉例式研究,以提高歷史結論的科學性、說服力。然而作為一種研究手段,這種計量史學的方法并不能包羅一切,盡管在形式上由于數理方法的運用有助于擺脫歷史分析中的過分主觀的判斷,但事實上由于受資料的限制,統計通常很難達到高度精確的水平,只能對歷史運動做出粗略的度量。近年來,許多研究者對區域經濟的考察不約而同的走入了過分依賴統計數字的誤區,忽略了對歷史本身演進邏輯的思考,以至認識上有失偏頗。新經濟史家要想盡可能掌握歷史復雜的真實情況,就不能過份依賴他們的幾何學。
制度經濟學的興起,被認為是西方經濟學的一場革命,實際上它的影響已經滲透到法學、政治學和史學等一系列相關的社會科學領域。制度經濟學強調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源泉,引導人們將制度因素作為考察經濟行為和績效的重要變量。如新經濟史學家R·托瑪斯和D·諾斯在研究歐洲從14世紀到18世紀的產業革命的四百多年興盛史時發現,不同的國家(地區)面對相同的經濟問題時,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導致了不同的經濟發展結果。最為典型的是當面對戰爭所需的財政問題時,英國、荷蘭采取了不同于法國、西班牙的制度而導致了后來長達幾個世紀的興盛。制度經濟學的從制度層面尋找經濟發展根源的研究方法無疑對研究區域經濟史有巨大的啟示和借鑒意義。
制度經濟學的另一個方法論的意義在于較好的結合了實證分析和規范分析、具體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這正是區域經濟史研究中所缺乏的。制度經濟學強調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尋找“真實世界”的經濟學,這同時也是歷史學所要完成的事。而在理解和解釋“真實世界”的時候,必須運用一定的理論框架來加以分析和解釋,并從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檢驗的理論來(注:參見周其仁:《研究真實世界的經濟學——科斯研究經濟學的方法及其在中國的實踐》,載《中國社會科學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號。)。因此,區域經濟史的研究就是要在歷史的“真實世界”中尋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較的基礎上將事實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檢驗的理論來。
三、學科體系
學科體系問題實際上涉及到區域經濟史的學科性質,涉及到區域經濟史與區域經濟學、歷史學的關系問題。區域經濟史作為一門交叉學科,理應具有區域經濟學與歷史學的雙重特征,即把區域經濟學側重研究經濟的“共時態”與歷史學側重研究經濟的“歷時態”相結合。但這種結合,不應是機械地拼湊,必須根據學科的根本屬性有所側重,從而顯示出自己的特征。區域經濟史的學科特性,決定了區域經濟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歷史學,著眼于從歷史看區域經濟。
區域經濟史與單純的地方經濟史研究不同。地方經濟史一般關注的是地方經濟發展的特殊性,而區域經濟史所關注的不僅僅是地方經濟特色,而是經濟發展的普遍性規律。因為即使在前近代時期,一個區域內的經濟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織在整個國家的經濟體系之中。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將兩者混為一談,“畫地為牢”,就地方談地方經濟,視野集中于一處,圍繞該區域的內部發展進行研究,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區域經濟史研究類似于自然科學,只是尋找一個實驗室(區域),據此去研究那些帶有規律性的問題。具體到宋代區域經濟的研究,近年來已有一些較成功的典范,如張熙惟的《論宋代山東經濟的發展》,作者在對唐宋間山東經濟發展概述及水平評估基礎上,指出學界提出的“中國經濟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經濟全面超過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觀點,仍值得進一步研究(注:參見張熙惟:《論宋代山東經濟的發展》,《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頁。)。這種通過區域“小經濟”窺視社會“大經濟”的研究方法,正是區域經濟史研究的特點所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著名學者施堅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類經濟活動的地理單元小到何種程度,它總是處于不均衡狀態,在空間上永遠存在中心地和外圍區的差異。他的“區域——中心”研究理論,宣稱通過對具體區域的分析研究,可以推翻中國社會經濟“停滯不前”的觀點,在史學界一度引起巨大反響。當然,一個區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區域反復運用,進而推廣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認真推敲。
區域經濟史作為一門新興學科,在許多方面還不成熟,未形成多數史學家認可的一致的學科體系和學術規范。首先,學科體系的指導思想尚有待進一步明確。國內史學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內,不少人習慣于把馬克思從西歐經濟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結論,奉為放之四海皆準的真理。這種歪曲歷史和把馬克思理論庸俗化的主觀主義傾向,曾使區域經濟史陷于十分尷尬的境地,使得現實與理論之間的差距無法彌補。以宋代區域經濟研究為例,就有許多學者按照馬克思描述的西歐社會演變歷程,堅持“資本主義萌芽”的傳統理論框架,并殫精竭慮地闡述我國古代經濟“典型”如何在宋生“變態”。經過了大半個世紀的研究,仍未能使問題得到解決。隨著研究的深入,學者們發現工場手工業和雇傭勞動生產關系幾乎出現于中國每一王朝的商業繁榮時期。
其次,學科滲透的困境。不同學科理論的引進往往會帶來一場變革,但是由于理論來源復雜多樣,也可能出現一系列問題。如部分理論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與傳統理論不能相互銜接等。因為在相關學科尚沒有很好溝通的情況下,對問題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闡釋語言,都往往難以提供很好的可對話的渠道。經濟學家熱衷于運用大量的統計資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區域經濟問題,歷史學家則沉迷于對史料考證的精雕細啄。目前,離跨學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遠。
再次,學科發展的盲目性,這些年來,對生產關系的變革研究得多,對生產力發展規律研究得少;鄉村經濟研究得多,城鎮經濟研究得少;自然經濟研究得多,交換經濟研究得少;生產領域研究得多,流通領域研究得少;發達地區、漢族經濟研究得多,經濟落后地區、少數民族經濟研究得少;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現代經濟研究得少等等,學科發展的這種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對區域經濟作出科學的理論歸納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區域經濟史作為歷史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還應承擔一般歷史學所具有的為后人提供資政經驗的功能。因此,區域經濟史的研究,不應僅僅停留在對一般經濟問題的描述,而應著重分析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以及總結歷史上解決這些問題的經驗教訓。對于今天的區域經濟史研究者而言,有意義的論題不是歷史上經濟區域社會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應該以歷史的眼光去認識經濟區域實際社會角色豐富而復雜的內涵。如朱瑞熙、徐建華的《十至十三世紀湖南經濟開發的地區差異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區經濟開發的基礎上,對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個地理區的開發水平作了具體分析與比較,并客觀地指出:“與全國發達經濟區相比,這一時期湖南的開發程度還不可過高估計,但畢竟為十三世紀以后的進一步開發奠定了基礎。”(注:朱瑞熙、徐建華:1995年,《十至十三世紀湖南經濟開發的地區差異及原因》,《徐規教授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紀念文集》,杭州大學出版社,第181-197頁。)類似的著眼點,的確具有相當的學術意義。
四、現實意義
作為歷史學發展趨向的一種重大變化,區域經濟史的興起決不是學者在史學探尋之路上的心血來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學絕路上的刻意追求。區域經濟史源于時代的需求,源于史學本身發展的需求。區域經濟史的研究,雖然純粹是一個歷史課題,但在當前卻富有現實意義。
近年來,學術研究的多樣化已成為中國史學發展的必然,區域經濟史研究的興起,正是順應了這種趨勢。根據“后現代主義”的看法,當現代人用自己所處的社會和意識形態狀況去“寫歷史”時可能會面臨一種困境,即理性解釋模式不具有普遍意義。這使得我們研究歷史十分注意典型學方法,避免追求普遍模式。這也是為什么區域經濟史研究逐漸受到多數歷史工作者重視的原因。一個自稱普遍性的模式,如無法在一個簡單的個案中得以證實,便不是一個普遍適用的模式。區域經濟雖不能稱為當時中國社會經濟的“縮影”,但它具有一定的說明意義,且是現實關懷的投影。
縱觀區域經濟史研究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發現它作為一門新興學科,與其它領域的研究相比,顯得比較幼稚。特別是中國大陸的區域經濟史研究,雖然從最初不為傳統史學主流所承認的邊緣位置起步,到21世紀初以一個生機勃勃的前沿性的姿態展現于史學界,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是不足之處也十分明顯:深入的專題性研究尚不多見,學術規范還未受到足夠的重視,等等。
最后僅引美國新史學派創始人魯濱遜的一段話作為結尾:“人類各種學問的范圍本來是臨時的、無定的、常常變化的。各種學問的界線是互相交錯的。……假如歷史學家要發展到最高的程度,它就不能不放棄個人主義的傾向,而且要承認:歷史只是研究人類的方法中的一種。”(注:魯濱遜:1989年,中譯本《新史學》,商務印書館,第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