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翻譯矛盾與藝術論文
時間:2022-09-04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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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存在忠實矛盾譯者可能過程藝術翻譯科學
“忠實”的目標對于翻譯本來是不待證明的、天然的要求,是千百年來翻譯理論和實踐一直圍繞旋轉的中心。然而近來似乎頗有人對此持懷疑甚至否定態度。《外國語》1998年第3期所載《從夢想到現實:對翻譯學科的東張西望》一文可以作為一個典型的例子。文中引勒菲弗爾語曰:“忠實只不過是多種翻譯策略里頭的一種,是某種意識形態和某種文學觀結合之下才導致的產物。把它捧為唯一一種可能的、甚至唯—一種可容許的策略,是不切實際的、徒勞無益的。”文章作者據此及其他一些類似論點得出結論:“忠于原文不是理所當然的、唯一的標準,世界上沒有永恒不變的、絕對正確的標準。”作者在同文另一處對“忠實”的標準發出了—連串有趣的疑問:
在我國占支配地位的標準,都把“忠實”放在第一位,卻很少有人問過一句“為什么”?翻譯為什么一定要追求(最大限度的)忠實?……譯者另有目的、另有所好又怎樣?社會現實不容許、不利于追求最大限度的忠實又怎樣?不完全忠實的譯文一定有害嗎?要是不忠實的譯文達到了目的,甚至達到了“好”的目的又怎樣?
……可是,又為什么要強迫人家在兩個極端之中選擇一個——一端是百分之一百的忠實,另一端是零的忠實呢?譯者為什么不能選擇百分之七十、五十、三十的忠實呢?
這無疑是對翻譯理論提出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對此本文無意正面做出回答,但卻希望稍作探討,從而達到認識翻譯內部所蘊含深刻矛盾的第一步。
如果我們退到起點,退到翻譯活動的初衷,問題將顯得非常簡單。翻譯的出現是出于文化交流的需要。在這一點上,完全可以把它比之于向國人介紹西洋繪畫、西洋音樂,或者相反,把中國畫或者中國的民族音樂介紹到國外去。無論這種介紹活動的其他目的怎樣,在一個首要的、根本的目標上它們是一致的:向目的文化的接受者呈現原作的本來面貌。如果說在介紹繪畫、音樂作品時對原作的色彩、線條或者曲調加以改易將顯得荒謬絕倫的話,那么理想的翻譯也不允許對原作隨意竄改。在這個起點上要求的是絕對忠實,我們并沒有“百分之七十、五十、三十”的選擇。
很明顯,此時的“忠實”與“客觀真實性”同義:“忠實”意味著一個客觀存在的對象完完全全、不多不少的再現。但同樣明顯的是:我們無法把翻譯與介紹繪畫、音樂的類比堅持到底。其根本原因,在于兩者所使用媒介的不同。錢鐘書先生早就指出,“我們該辨清,假使繪畫的媒介(medium)是顏色線段,音樂的媒介是音調,那末詩文的媒介不就是文字,是文字和文字的意義;假使我們把文字本身作為文學的媒介,不顧思想意義,那末一首詩從字形上看來。只是不知所云的墨跡,從字音上聽來,只是不成腔調的聲浪。”這種媒介的不同又導致另一異常重要的、導致翻譯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差異:對繪畫、音樂作品的介紹可以分為兩個步驟,首先是將原作復制,純客觀的、物理現象的復制(無論是否出現失真這都是一個純科學的過程),然后是對該作品所可能具有的各種意義加以闡釋;而在翻譯中,由于語言符號系統所具的特殊性(即其任意性特征),媒介本身必須轉換形式,步驟l已失去意義,因而兩個步驟必須融合為一,或者不如說,只能以步驟2代替步驟l。在這個替代步驟中集中了翻譯的全部問題,對客觀忠實可能性的懷疑也因此而起。因為闡釋必然受到社會、歷史諸種因素的影響,尤其是受到譯者主觀因素的影響,所以人們認為,承認翻譯就是闡釋,無異于承認了譯者主觀選擇的合法性。
“忠實”因而成了—一個非常主觀的概念,因其缺乏客觀的定義或標準而缺乏可操作性。再者,如果調查證明,以往人們的翻譯實踐并沒有真正重視或真正做到“忠實”,這就意味著它事實上并不存在。何必死抱住一個事實上不存在的標準呢?這只可能在“死胡同里越走越遠”。
然而,翻譯的“忠實”標準并不是如此輕易就能否定的。像在其他任何學科中的情形一樣,人們不能因為無法企及百分之百的真理而就此放棄朝著這個方向的努力。在實踐中,人們可能犧牲一部分“忠實”,但這往往是為了保證更大部分的“忠實”能夠實現,仍然是為了“最大限度的”忠實。客觀上不忠實的翻譯當然存在,然而主觀上以“不忠實”去做”翻譯”卻是概念上的自相矛盾。譯者無法超越自身的局限性,但主觀上他不能夠“另有所好”或選擇“百分之三十’的忠實。事實上,—旦放棄對于忠實的主觀追求,譯者就沒有理由停止在“百分之三十”,而會走向百分之十、百分之五甚至更少。因此,對忠實的追求是維持原文與譯文之間聯系的紐帶,這根紐帶一經切斷,譯文無論“達到了”什么其他的“‘好’的目的”也無從被稱為譯文,翻譯自然也就不復存在。
如此說來,必須確立“忠實”作為一種主觀姿態的重要性。但這卻并不意味著矛盾可以就此得到解決。相反,它只是又把我們帶到了矛盾的起點:作為客觀標準的“忠實”(步驟1)與作為主觀姿態的“忠實”(步驟2)之間的對立。如何達到兩者之間的統一或者盡量統一是翻譯理論所要處理的一個核心問題,盡管人們為此付出許多努力,可它總比想像中的更為困難。在某種程度上,這個問題就像希臘神話中西西弗斯永遠推不。上山頂的那塊石頭,給人精神上—種經常不斷的壓力。從這個角度看,對“忠實”標準的摒棄便顯得像是企圖以退卻回避矛盾,從而擺脫重壓,取得徹底自由的悲劇性努力。稱之為“悲劇性”,是因為拋棄了“忠實”,也就敲掉了翻譯這門學科的基礎,持論者自己也就將患“失語癥”:所有關于翻譯的批評都將失去其特殊性,無以別于闡釋學、創作論或其他什么理論,他們還有什么理由稱自己談的是翻譯呢?
作為主觀姿態的“忠實”之所以具有價值,就在于它必須向作為客觀標準的“忠實”靠攏,使兩者盡量重合,使闡釋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復制,而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從理論上說最好的手段便是科學。
應該辨明,翻譯中的科學與繪畫、音樂中的科學并不相同。僅以前者為例:盡管繪畫當中也包含不少科學成分,但總的來說它仍然是藝術。其中的色彩調配、畫布光潔度等都是純物理性質的現象,甚至畫面各部分的比例、明暗與色調之間的關系也可以得到科學的分析,但這些并沒有使其成為科學,因為最終決定一幅畫成功與否的,是畫家筆下的藝術創造能力。而翻譯中的科學以實現“忠實”為其最終目標,因此不承認自己只是藝術的附庸,而要求占據統治地位。它實際上相似于科學家為了防止秦俑出土后色彩脫落而作的努力:他們研制出—種藥水,—經噴射,秦俑的本來色彩即可保留:在這里任何藝術的手段,任何創造性的想像都可能扭曲原貌,因而是不能接受的。
同樣具有重要理論意義的是,應該認識到翻譯對于科學的追求有其必然性。在形式上,翻譯的科學論雖然表現為現代科學精神的產物,尤其是飛速發展的語言學的產物,但在實質上它深深植根于對客觀忠實的渴望中,翻譯從一開始就包含著它的存在基礎,因此我們不可以視之為從外部強加于其上的一種手段而輕易否定。
“翻譯的語言學情結”這—提法形象生動地揭示了翻譯—與科學的這種內在聯系。正因為如此,即使是在藝術味很濃的傳統譯論中,也時時可以見到科學精神的蹤跡。嚴格地說,以科學精神分析翻譯的萌芽早在東晉釋道安的“案本”說、“五失本”的論述中已經出現了。當然,只是到了現代,有了現代語言學的基礎,才真正有可能打出翻譯科學論的旗號,才真正有可能把側重點放在科學的基點上。“等值”、“等效”之說與藝術論的分歧,并不在一個“等”(equivalence)字上(傳統譯論如“化境”說中的“精神姿致依然故我”不也是“等”么?),而在于它們把科學精神貫徹到整個翻譯過程中去。在這種精神指導下,翻譯理論取得了豐碩成果,變得越來越精細、嚴密,越來越朝著規范化、可操作性的方向發展。
徹底的科學化如果可能,將導致一個唯一可以接受的譯文,該譯文將可以經受起反復回譯的考驗。然而科學論,不管開始時它多么滿懷信心,卻終不免陷入深深的困惑。一方面,它確實做了、并將繼續做出有意義的工作,盡管有人斥之為“死胡同”,人們仍將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另一方面,它越往前行,目標就顯得越遙遠,道路上的障礙也就顯得越來越難以逾越。
翻譯的科學論之所以陷入矛盾,其根源仍在于前面提到過的翻譯對象所涉及的媒介一—語言本身所具有的特性。這種特性決定了科學無法完成其使命,因而即使很不情愿也不得不轉而求助于藝術。
首先,大多數人已經接受的一個事實是:雖然科學力圖把文本語言中的意義一點一滴落實,但語言卻總是拒絕把它的全部意義交出來。事實上,現代批評理論可能會說并不存在什么“全部意義”。不同的譯者,依其文化素養、時代背景、意識形態等各種條件的不同,必然對相同的文本產生不同的理解。換句話說,作品隨時都可能產生新的意義。其結果,恐怕可以套用—句話說,是“有一千個譯者,便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這確實足“接受美學留給翻譯的一個悖論”。但只要我們承認翻譯過程也是一個闡釋過程,這就是無法逃避的一個事實。其次,不同的譯者,即使假設他們站在相同理解的起點上,在其表達過程中也必然趨向差異。沒有任何兩個人會使用完全相同的語言,因為“一方面,整個人類只有一種語言,另一方面,每個人都有一種特殊的語言”,“單詞總是某—具體的個人使用于另一人。而這個實際環境將決定、轉變其意義。”譯者在表達過程中或多或少總是會把他自己也寫進去的。該過程同時又與闡釋過程密不可分.兩者結合,決定了翻譯不可能做到我們所期望的那種客觀、科學,而必須留下—定位置給直覺、推敲、靈感等藝術思維方式。
闡釋與表達引進的差異意味著各種不同譯文存在的可能性,也就否定了唯一不變的絕對忠實的譯文,因而是對科學方法消解的第一步。但真正把譯者逼上自覺地運用藝術方法的是語言中的不可譯因素:不同語言之間形式上的差異及其中所蘊含的文化差異。文本意義中或多或少的一部分只能存在于原語形式中或原語文化中,這已經成了多數人的共識。在翻譯中,這部分意義的缺失可能影響譯文的整體效果甚至使之不能成立。因此,譯者必須重新創造,使譯文雖然不能與原文相等,卻能與其雙峰并峙,差相仿佛。錢鐘書先生所謂的“故知‘本’有非失不可者,此‘本’不,失’,便不成翻譯”,正是這種情況的最好說明。
如此說來,翻譯中藝術的存在和科學一樣也是源于對“忠實”目標的追求。原文如果是藝術,忠實的譯文就必須還它一個藝術品。假如條分縷析的方法達不到這個目的,那就只有付諸于再創造。
當然,關于不可譯性人們的看法并不一致。有人強調語言的表達能力,認為理解與再表達之間并沒有隔著一道鴻溝。而另一方面,如果嚴格強調“忠實”,則幾乎到處都可以看到不可譯性。喬治·穆南說過:“如果我們接受現代語言學關于詞匯、語法及句法的流行觀念,我們幾乎可以明白地說,翻譯是不可能的。”極少有人愿意接受這一點。他們寧愿認為,“不可能的只是某一種翻譯,某一種我們預設過、追求過,但從來沒有實際存在過的翻譯。”但無論如何必須承認,至少對于嚴密的科學方法來說存在著相當程度的不可譯性,而這一直是翻譯藝術論的基礎。或者換一個表達方式:藝術是翻譯對語言、文化之間難以逾越的障礙的一種處理方式。
亞里士多德說過,“所有的藝術關心的都是進入存在的過程,即揣想、思考如何讓一件既可存在又可不存在的事物進入存在。”就是說,藝術品的形式并無必然性,只有可然性(probability)。而這正符合翻譯的事實。我們只要看看那許許多多的重譯,尤其是詩歌的重譯,就能明白這一點。翻譯的過程浸透了譯者的主觀因素,自始至終貫串著藝術。
語言學的發展為科學論奠定了基礎,但同時又是對語言的深入認識使藝術進入翻譯成為不可避免。雖然如此,在這個基礎上對翻譯中藝術的解釋與通常所謂文藝學派的觀點有著本質差別。在這里藝術不是出于翻譯的本質規定,而是作為科學的補充或不得已而為之的替代品。科學要求一步步踩在堅實的地面上,當發現腳下是一片流沙時,就只好借助藝術可以自由飛翔的想像的翅膀。可是,藝術一旦介入,就帶來了新的更為復雜的矛盾,藝術的本質與科學的束縛之間的矛盾。
“忠實”作為一個目標可以視為翻譯活動的終點,但這個目標的實現卻并不是翻譯的最后一個步驟。它體現在每一個哪怕是微小的步驟中,是翻譯全過程的總和。因此,任何時候,任何地方,只要一飛離科學的堅實地面,就必須出現差異、偏離。那么,究竟應該給予藝術的翅膀多大的自由呢?
一種較為極端的藝術論主張盡量發揮譯入語語言、文化的優勢,使翻譯成為“兩種語言,兩種文化的競賽”。翻譯藝術似乎不需要多少束縛,甚至不妨擁有自己獨立的標準,于是就有了“音美、意美、形美”的“三美”說。當然,即使作為創作論,“三美”的標準也不一定具普遍性,在翻譯中是否到處適用就更值得考慮。但問題的焦點是,翻譯中藝術的本質如何?它真能擁有自己的獨立標準嗎?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五花八門,但在一個基本點上卻趨向于一致:翻譯的藝術與創作的藝術有著本質的差異,它不可能捆有獨立的藝術標準,而只能以原文為指歸。“神似”說如此,“化境”說亦如此。所謂“譯者得矯揉造作,對原文亦步亦趨,以求曲肖原著者的天然本來的風格。”⒗或者:“我們所說的翻譯是藝術的再創造,也只能是有限制的、受制約的再創造。……譯者的創造性活動不能脫離原著限制規定的范圍。如果說“競賽”這個詞正確地強調了藝術所要求的再創造,這也不是一場公平競爭,因為譯者必須以原作的馬首是瞻。
“正確認識翻譯的性質,認真執行翻譯的任務,能寫作的翻譯者就會有克己功夫,抑止不適當的寫作沖動。”所以翻譯藝術的任務是模仿。如果說卓別林的模仿者甚至可能超過卓別林本人(這仍然值得討論),這種“超越”也必須表現為對卓別林藝術本質的逼近,模仿者不可以摻進自己的東西或把卓別林變成別的什么人。
這種說法從理論上看當然更為全面:它既引進了再創造的機制,使翻譯成為可能,又充分考慮到原著,使翻譯不至丟掉“忠實”的目標e好的翻譯就體現為兩者的完美結合。但這里我們又面臨一個新的問題:這種結合可能達到嗎?藝術的生命就在于個性,在于其特殊性、獨創性,把這些都閹割掉它還能有多少作為?藝術能否既自由飛翔又與科學精神保持一致?或者說它能否同時又在天上又在地上?人們常把翻譯藝術比為“帶著鐐銬跳舞”,其意一方面強調翻譯所受的嚴厲束縛,一方面強調高明的譯者仍可戰勝束縛創造出優美的藝術。但在這兩層意思上這個比喻都可能使人們對翻譯藝術的矛盾本質產生誤解。翻譯不同于創作,翻譯過程也不是征服束縛取得自由、取得個性高度發展的過程。在翻譯中原文并不是“鐐銬”:既不可消極地視之為束縛人的桎梏,也不可把它作為僅供襯托的道具。它在整個翻譯過程中起著主控作用,時時要求維護它的權威。唯其如此,才使翻譯藝術面臨深刻的矛盾沖突。
看來“公平競爭”確是一個誘人的選擇。可我們已看到這種觀點的片面性。同時它也帶給翻譯這樣一個悖論:離開藝術翻譯將一事無成,可藝術又意味著背叛,對忠實的背叛。換句話說,為了接近原文,我們必須背離原文。越是成功的譯作,其藝術越為精湛,那么它與譯入語語言形式、文化就越是融合無間,譯者個人的滲入成份就越重,它與原文的距離也就可能越遠。傅雷“高老頭”中譯本藝術上的成功使它比別的譯本可能更接近原文,但同時正是這種成功使我們有理由說它不是巴爾扎克寫的。
以上討論顯示,證明“忠實”目標對于翻譯的重要性、科學及藝術手段必要性的過程也就是揭示它們之間矛盾的過程,它一步步使我們認識到這種矛盾的錯綜復雜性。
“忠實”是翻譯概念中的必有之義,但從一開始它就感到它的對象飄忽難定。它注定要經受“該忠實于誰”這個問題的折磨,要把闡釋學中所有的紛爭、困惑都上演一遍。
科學化是翻譯為了實現其忠實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它與生俱來的渴望。然而現代語言學、現代批評理論觀照下的語言所具的本質卻使得科學無法將整個翻譯過程納入它的系統范圍之內。
藝術似乎能夠幫助科學完成它的任務,然而它的手段是引進差異、叛逆。而這恰恰是科學精神所不能容忍的。
科學志向高遠,可是由于語言的阻抗它無法使翻譯高飛;藝術這對飛翔的翅膀又被科學限制了振動范圍,翻譯便顯得像是在這兩難處境中討生活。科學當然期望通過不斷地自我完整有朝一日能夠獨立完成它的使命,可是它注定永遠擺脫不了藝術這個不總是受歡迎的朋友。藝術的天性是奮翅高飛,可在這里它卻不得不時時忍受受限制的痛苦,翻譯的特殊的痛苦。
科學與藝術之間這種雖然互相依賴卻又互相排斥的關系是科學論與藝術論之間長期爭論的根源。這不能簡單地歸咎于論者的各執一端,不及其余。爭論雙方不但各有其道理,而且各自道理中都隱含對另一方的否定,承認翻譯既是科學又是藝術對雙方都意味著承認翻譯內部包含難以調和的矛盾。就科學而言,這意味著它必須正視“忠實的手段是叛逆”這個事實,即使是有限的叛逆;而藝術論則必須接受“在自我否定中實現藝術”這個痛苦的悖論。
翻譯中蘊含的所有這些矛盾吸引了許許多多人們為研究它付出努力,同時也帶給我們許多理論上的難題,許多被斥為“已經把我們折磨了不知多少遍”的“陳詞濫調”。理論出于其內在邏輯的要求,當然要堅持不懈地建立一種體系,使所有矛盾都能在其中得到解釋,但應該認識到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簡單地降低“忠實”的要求,使其成為一個可選項,付出的代價太大。另外一個極端是割斷手段與對象的任何聯系,墮入完全的不可譯論,可是這不但在理論上沒有意義,也為實踐所不容許。還有一種傾向是建立翻譯中“藝術創造性與科學忠實性的辯證統一”。這種做法貌似深刻,卻很容易流于淺薄皮相,結果可能只剩下一具思維定式的空殼,卻把翻譯中科學與藝術的矛盾本質掩蓋起來。我們不否認兩者之間存在著統一,例如它們都是為了實現“忠實”的目標;也應該承認兩者之間一定程度的互相依存關系,但它們并不是一張紙的正反兩面,不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相輔相成的兩個側面。它們是由于一些外在因素一翻譯的“忠實”目標、其對象的特殊性質等一而產生了聯系,這樣在理論上它們就有可能矛盾多于統一,互相排斥多于和諧融合。例如,如果一篇譯文單獨看是一件成功的藝術品,它必然得益于許多科學因素,描述這種科學與藝術之間的關系可以用得上關于辯證統一的整套術語,但是從翻譯科學的角度看這篇譯文卻仍可能因為沒有做到忠實而是一個失敗。不妨這樣說,翻譯中存在著兩種科學,翻譯的科學和一種類似于創作中的科學,前者可以包容后者,但卻不像后者服務于藝術從而與之處于一種“辯證統一關系”之中。它以忠實為其最高目標并因此更多地外在于藝術。正因為如此,翻譯理論“割裂性”地沿著語言學派和文藝學派不同方向發展才能各自取得目前已有的成就。探討科學與藝術之間的關系必然會大有收獲,但不能把問題簡單化,否則無以解釋理論界何以會有長期激烈的爭論。
最后,正是因為翻譯中這些錯綜復雜矛盾的存在才給了各種理論發展的廣闊天地,也奠定了翻譯作為一門學科獨立存在的基礎,使它在和語言學、闡釋學、批評理論等許多學科息息相關的同時又有其自身的特點,因而將成為這個人文交響樂中一部永恒的變調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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