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與文學的伯仲之分

時間:2022-05-21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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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與文學的伯仲之分

文學和音樂的比較研究不同于文學或音樂內部的比較研究。后者立足于微觀的研究較多,往往以具體的作品作為比較的對象;前者則更注重于宏觀的把握,以對兩種藝術系統作整體比較為主。所以,文學與音樂的比較研究,主要應該是這兩種不同文藝系統之間的整體研究。本文以音樂文學基于本體特征的比較,側重從二者表現對象、過程方式、語象與意象幾方面進行研究。文章的“表現意義”是不僅流于二者的“表現”層面,而是超出一般意義的表現,試圖闡明比較本體的內部關系,注重在“意義”上的突顯。

一、音樂與文學的表現對象之分

從眾多文學作品所提供的直觀信息看,文學有關寫景狀物、詳盡的描寫較多,相較其他藝術表現形式更加具體、更接近于生活本身;文字往往描繪生活中可見的東西,例如通過典型環境進而塑造出典型人物形象,屬于傾向情節性的藝術。而音樂在表現時并不進行描寫、狀物,而在于表現某種情緒、感情的狀態以及這種感情的變化運動,換句話說,音樂更善于表現生活中不可言說的主觀精神層面,相對屬于情態藝術。例如愛情悲劇《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兩個版本:劇作家莎士比亞運用有邏輯性的故事發展手法把兩家世仇的恩怨激化、爆發乃至男女主人公相繼殉情的最終故事高潮。而作曲家柴從表現意義看音樂與文學的伯仲之分摘要:音樂和文學是人類的兩大精神財富,千百年來為人們帶來無數的藝術瑰寶。俯瞰歷史長河中的如數家珍,越來越多的音樂作品表現出其文學性,文學作品中又隱形或顯性的表露出其音樂性(比如詩歌)。長期以來文學、音樂彼此之間的相互滲透、融合、借鑒已為兩個不同門類藝術發展提供了極豐富的實踐?那么從兩者的表現來看他們之間究竟存在著怎么樣的內在聯系?本文就是帶著這樣的思考對音樂與文學內在聯系的諸多問題做初步的思考探究。關鍵詞:音樂;文學;表現意義;表達方式;形象可夫斯基只把素材中典型的情感基調通過奏鳴曲式進行發展。但其開始、發展和結束都與音樂自身結構緊密聯系在一起,依附于形式的展開過程。顯然文學需要展開的是客觀世界的過程,并依照文學結構進行創作。音樂的表現對象則是角色內心世界的情感起伏,也包括與內心世界有關的那些富有象征或暗示意義的情感因素。

二、音樂與文學的表現過程和方式

(一)矛盾沖突元素的運用

創作的過程,就是作者將構思中虛幻的觀念性形象轉化為可以言說、被他人理解的文字的過程。這是一個艱難的過程。而矛盾沖突元素在文學藝術表現過程中可謂最常用也是效果最佳的表現手法之一了。矛盾沖突在情節上的運用。莎士比亞在創作《仲夏夜之夢》時同時設置了四條情節線索,并使之既平行又交錯、既關聯而又獨立地展開戲劇沖突。赫米婭與拉山德、海麗娜與狄米特律斯兩對青年戀人間的愛情糾葛是主線。另外兩條次要的情節線索一是公爵和女王的結婚、一是仙王和仙后的爭吵與和解。幾條情節線索穿插、揉合,既相互映襯,又突顯矛盾升華、錯綜復雜的發展過程。文學作品(尤其是小說)在表現情節事件或人物形象時,總是由若干個矛盾沖突組成的,往往可以起到推動事件發展、突出和塑造典型人物及表達作者意圖等關鍵作用。如巴金的小說《家》中的人物“覺新”——是舊制度培養出來的傳統觀念與新思想的熏染之間的沖突、性格上抑郁內向與向往自由的矛盾塑造出充滿矛盾色彩的人物形象。再看音樂(尤其西方音樂),矛盾沖突性在奏鳴式中得到充分的典型展示。錢仁康先生在《音樂欣賞講話》中提道“呈示部包含出現在不同調性上的主部和副部,先后把兩個或兩個以上在性格上有鮮明對比的主題陳述出來,就像戲劇中的第一幕揭示出主要人物的形象一樣展開部運用各種手法把呈示部中的各個主題加以變化發展,顯示它們的相互影響和矛盾沖突,好比戲劇中積極展開著戲劇情節的第二幕再現部則在調性歸于統一的新的水平上,重現呈示部中的主題,有如戲劇的最后一幕,表現矛盾的基本統一和解決。”①如《仲夏夜之夢》的素材在門德爾松手中,成為用一系列的音樂主題展開事件的發展及音樂內涵的作品。序曲是以木管組輕奏的四個和弦開始,用木管樂器柔和透明的音色營造出仲夏夜的夢幻。接著是“精靈主題”、“舞蹈主題”和“愛情主題”音樂性格各異的接連穿插出場,分別代表了詼諧頑皮的精靈、歡快的慶典場面和柔美纏綿的愛情,這三個主題不僅形成矛盾的對比,還形成了戲劇性的融合。其中“精靈主題”以短小的經過句形式穿插其中,預示著精靈將要戲弄這幾對戀人的情節。作曲家用暗示、象征的手法表現沖突,并將矛盾沖突的轉折展現給聽眾,通過發展、變奏滿足故事情節的多元、復雜性。音樂與文學表現沖突最主要的差別在于文學通過突如其來的事件的闖入,而使事態變得急轉直下,或者由兩種對峙的力量造成的爭斗;音樂利用模擬情感,追求某種音響效果的形似,通過音響中所包含的感情力量之間的對比引發聽眾已有的人生、情感體驗,展示矛盾過程的發展引發啟迪作用于情感。

(二)情感表達之千秋

抒情是文學表達的重要因素之一,其表達方式主要透過三方面:表達感情、描寫感情和借景抒情。自古文人墨客就善于用文字精準獨到的抒發情懷。南宋詩人李清照在《聲聲慢》中一句“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將傷心愁緒的情感細致而直接地表現很具有代表性。值得注意的是,文學抒情詠懷的往往是具體的對象,它所運用的語言表達也同樣清晰明了。詩人王旭用詩句“隱隱飛橋隔野煙,石磯西畔問漁船。桃花盡日隨流水,洞在清溪何處邊?”(《桃花溪》)描寫桃花溪如夢如幻的美景,表現詩人對理想境界的追尋,以及追尋不到的惆悵之情。可見文學借景抒情的手法大都基于對客觀的實景、實物的描述,再引發讀者對其進一步的深思。音樂的抒情表現則既不屬于明顯的主觀表達,也不是絕對的客觀描述。它是介于兩者之間的,是一種概括的抒發,其中卻蘊含著豐富的情感因素。從授眾角度看,聽眾往往對一段樂音產生不同的情感體驗,最終將聯想具體化,這是類似于借情抒情的表現方式。《梁祝》小提琴協奏曲在情感的表現是極為優秀的:呈示部中的副部是活潑的小快板,旋律歡快的回旋曲,獨奏與樂隊交替出現,烘托梁祝二人同窗三載感情升華的持續發展,感情交流得到充分的體現與張揚。文學與音樂同樣表達兩人感情的升華,一個利用文字邏輯描述表達,一個利用音樂情緒烘托,引發聽者對音樂的主觀情感與文字的聯想相得益彰,可以說二者的結合才是最大化的保持了作品審美價值的完整性。

三、語象與意象

在我們的一般認識中,似乎文學形象與音樂形象有共同的特征,即都是通過作品的客觀實體感受與自身主體的一種認識上的綜合產物。這種形象的概念既是確實的,又是模糊的;既是有一定共性的又是個體的。童慶炳先生將文學作品的文本層次分述以下三個方面:文學語言層面、文學形象層面和文學意蘊層面。②文學語言就是供讀者閱讀的具體言語系統。讀者以此進行想象和聯想所產生的一系列近似具體的文學形象。文學的意蘊則包含著文學作品深刻思想和情感,而且有時呈現多種表達,豐富的內蘊。三個方面是由表及里的審美層次結構。文學形象與音樂形象有許多共性:主客觀的統一、真實與假定的統一還有個別與一般的統一等等。但是,音樂形象是聽眾對音響作用于人耳后的直接情緒反應,失去了直面體驗和細節感知。大眾賞析時不可能像專業音樂人一樣了解音程的意義、曲式結構的特點等等。而文學形象能夠具備細節因素。關于這一點,不能不說語言魅力的真實感是存在于字詞句之中的。張愛玲《傾城之戀》中有一段風的描寫,描寫于細微之處見精神,卻又起伏跌蕩,簡直如虹飛碧落,給人目不瑕接之感。“只有那莽莽的寒風,三個不同的音階三條駢行的灰色的龍,一直線向前飛叫喚到后來,索性連蒼龍也沒有了,只是三條虛無的氣,真空的橋梁,通入黑暗,通入虛空的虛空。風停了下來,像三條灰色的龍,蟠在墻頭,月光中閃著銀鱗。”作者著重意象的撲捉,用了“音階”、“龍”“虛無之氣”烘托出風的聲音、顏色、速度以及氣勢,塑造栩栩如生的風形象。是的,大部分現實事物的形象是既沒法由音響結構再現,也不可能靠聽覺感知的。文學用語言來描繪事物,其表象的直觀性和具體性無疑優于音樂的無視覺表象。意蘊的表達在文學作品中具有突出的審美魅力。同樣音樂中也反映出意蘊獨特的審美價值。意蘊在文學中的層面可以是歷史的、哲學的或者是審美意的。但這些精神內容必須是通過對物質世界的描述揭示出來的。詩人陶淵明用“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山氣日夕佳,飛鳥相與還。”兩句詩渲染出閑適避世生活的情趣。透過采菊、南山、日夕、飛鳥這些具有“意味”的景和物側面表現出詩人崇尚自然平淡的精神意蘊。反之,音樂中的物質世界大多是通過對精神世界的表現揭示出來。即使表現人物特征時,音樂善于運用人物情緒表現出可能的精神狀態來凸顯這個人物性格特點或是大致的外形特征。因為音樂的音響材料本身即具備這種天然條件:比如大調色彩明亮、光輝,凸顯歡快、喜悅的情緒;小調色彩暗淡、柔和,可以表現憂郁的狀態;和弦上,協和和弦給人以平和安定的感覺,不協和和弦就宜于表現緊張不安的感覺,等等。俄國作曲家穆索爾斯基就以反映現實,表現人民的精神面貌為創作原則。著名的《圖畫展覽會》就是以哈爾德曼的繪畫遺作展覽會為音樂形象而作的。根據拉威爾的配器后,有管弦樂隊演奏的《牛車》,由大號和低音鼓大鼓的疊加重音仿真般的模擬出牛車的沉重、緩慢進行。在音樂的“正面”描繪中,這段音樂的形象是牛車不堪重負地艱難行進著,并伴隨由遠及近再漸漸遠去的步伐。這要歸功樂音音響運用模仿的方式帶給我們聯覺體驗。但音樂的意象有時也可能超出形態或外表特征的范圍,帶有某種概括性的含意。眾所周知,“牛車的步伐”表現的是十九世紀波蘭農民的悲慘生活。但沒有標題的提示,音樂對人心理特征直接模仿可能產生多元的答案。可能是船夫們在艱苦的環境中艱難前進的腳步、也可以是剛經歷過殘酷戰爭后繼續向前挺進的悲壯的步伐,等等。辯證地說,音樂形象不確定性因素呈現的眾彩紛呈之大觀,與對情感基調的獨到細膩的模仿,既對立又統一。音樂藝術是以樂音組織結構形式對廣大現實世界的各種運動、各種狀貌和主體對它們的情感反應予以概括的比擬,才可能深刻地反映現實。③而音樂意象是對某種事物形態的凝練概括,再將其提升到概念的高度,是在此基礎上的模仿而成。

四、結語

關于音樂與文學的聯系與區別,以上只是以管窺的形式,從表現意義出發略舉數端,遠未說盡。但已足可看出他們之間千絲萬縷的內在關系。研究音樂文學的關系對二者更好吸收各自藝術精華、實踐發展具有長遠意義;研究兩者潛美學價值是為今后更好的利用音樂、文學為我們的課題研究服務、提供良性基礎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中文中涉及許多問題目前仍在討論當中,比如有關音樂的論著有較多的文學性描述,缺乏精確性,但在探討研究中難以避免。希望未來通過對這一課題的不斷深入學習能夠獲得新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