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教育政策對教育公平的影響

時間:2022-08-28 08: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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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教育政策對教育公平的影響

一、教育公平的重要性

羅爾斯在正義論中第一章寫到:正義即公平,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義是一種程序性而無固定內容的概念,其內容是政治價值賦予的。比如,高考所賦予的教育公平,也是反映高考本身的價值。這種本身的價值是無法去定義的,但是價值卻是無法估計的。羅爾斯提出兩個原則,第一是自由優(yōu)先原則,第二是機會平等原則和差別原則。對于哲學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而我認為自由優(yōu)先原則是針對個體的,社會的每個人都有一樣的權利享有盡可能廣泛的基本自由,只要他們的自由不跟其他人的自由沖突。差別原則指不平等只能建立在給社會最底層人民最大利益的基礎上。所以由于社會、經濟地位差異的存在,應該優(yōu)先改善處境最困難的群體的條件。在報告中指出,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必須把教育事業(yè)放在優(yōu)先位置,加快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fā)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由此可見,教育公平在我國已經變得越來越重要,因為教育的不公平會導致很多社會的不公平現象。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我們應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而高考的公平在很大程度上檢驗著我國教育公平的實施結果。

二、分配與分數線的差異所導致的教育不公平

(一)分省定額制所導致的省間院校名額分配不同。我國優(yōu)秀大學主要集中在一線城市,其中北京“211”“985”大學有26所,上海有9所,而新疆只有2所,西藏有1所。這樣的優(yōu)質教育資源分布不均,是由區(qū)域發(fā)展所導致的,是個體無法改變之事。但是從教育公平的角度來講,“211”“985”大學應該給全國各省市的考生以平等的機會,不能因為省市的不同而使得學生進入優(yōu)質大學的機會變得不同。因為進入更好的大學能夠提升個人的橫向學歷,對個人未來的職業(yè)發(fā)展也有很重要的意義。但是目前來看,高校在分省定額分配時有明顯的地方保護主義,這樣不合理的地方保護主義加劇了教育的不公平現象。2016年清華,北大各省招生人數,其中選取了中國的29個省市做對比。通過此圖,我們可以看出名次靠前的省市有北京,浙江,湖北等。由此圖我們也可以看出,清華北大在北京的錄取率達到了約0.9%,而甘肅、云南的錄取率只達到了約0.03%。這樣的數字差距告訴我們分省定額所造成的高考不公平現象是非常嚴峻的,而地方保護主義更加加劇了區(qū)域經濟發(fā)展所引起的差距,也使得優(yōu)質大學入學機會不均等,加大了高考的不公平從而導致的教育不公平。(二)分省定額制所導致的省間的錄取分數線不同。由圖1我們還可以看到河南,湖北,山東等因為人口多,基數大,一直是我國俗稱的高考大省。河南省2016年參加高考的人數有82萬,這個數字是北京市參加高考總人數的13倍。這樣龐大的數字差額因為分省定額制的實施,省間招生數量的限制,錄取分數線自然也會與其他省市不同,因此2016年,本科一批次,河南的分數線是517分,而青海只有457分。分數線接近70分差異不僅讓學生面臨較大的高考壓力,也會感慨自己“生不逢地”。而由此催生的高考移民現象更是使教育不公平走向了最大化,2016年內蒙古查處高考移民1500多人,其中1300多名持外省身份證考生的父母是河北省公職人員。這樣的數字都在告訴我們,雖然每年相關部門都在嚴查嚴打高考移民現象,但是行險僥幸的人還是存在的。

三、平衡分配數額,逐漸改善

雖然討論了很多關于分省定額制導致的教育不公平,但是如果直接取消分省定額制,高考只會變得更加混亂與不公平。因為,分區(qū)定額錄取政策本就有照顧區(qū)域經濟發(fā)展和文化教育落后地區(qū)的目的。在我國,各省經濟條件和教育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在教育水平上,不管是硬件設施還是教學編排,偏遠的地區(qū)還是相對落后,與經濟發(fā)達地區(qū)仍有很大差距。而在師資力量方面,偏遠地區(qū)教師普遍學歷水平沒有經濟發(fā)達地區(qū)高,也缺少系統(tǒng)正規(guī)性的培訓,使得落后地區(qū)教育的總體發(fā)展水平不及經濟發(fā)達地區(qū)。從自由競爭的角度來看,這是與考試公平原則有些矛盾之處,但從調動落后地區(qū)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進當地文化教育水平的提升以及維護中華民族的統(tǒng)一等角度看,則有其合理之處,所以政策越向后發(fā)展越成為了從考試公平趨向于區(qū)域公平。所以,對于高考公平與區(qū)域發(fā)展公平的矛盾,是沒有肯定的完美的解決辦法,只有在努力照顧天平兩端的形勢下求得中間的平衡.發(fā)達地區(qū)有好的教育水平,吸引更多的人才,那么更多的優(yōu)質教師資源投入到教育事業(yè)中,這就變成了一個教育的循環(huán)。為了打破這樣的教育循環(huán),只有加大對偏遠地區(qū)的教育關注度,可以分別從教育經費和優(yōu)惠政策兩方面進行。從教育經費方面,加大偏遠落后地區(qū)的教育經費投入,從政策方面來講,可以用優(yōu)惠政策吸引優(yōu)質的教師資源。從這兩方面的實施,可以盡量縮小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教育的公平。同時,分省定額錄取政策也應該確定一個分省定額的規(guī)則,這個規(guī)則可以根據各省的人口基數、考生數、國家重點大學數以及上年的招生數來確定每年在各省的招生定額數,逐步改變國家重點大家對各省招生名額投放極不均衡的做法。這樣對維護教育公平具有積極意義,因為不僅糾正了重點院校在北京、上海等地招生比例過高的現象,照顧到了偏遠和區(qū)域落后地區(qū),同時充分考慮了區(qū)域人口和報考人數較多的省區(qū)的利益。依據歷年高考錄取情況,制定每年各大高校的錄取人數等錄取條件,在高考前公布錄取的要求,使信息公開化,讓考生有針對性的選擇合適自己的學校。

參考文獻:

[1]吳文俊,祝賀.從羅爾斯的正義原則看教育公平問題[J].遼寧教育研究,2005,(06).

[2]戴家干.高考改革與教育公平公正[J].中國高等教育,2006,(12).

[3]馮建民.高考分省劃線定額錄?。簹v史參照,問題及對策[J].湖北招生考試,2007,(12).

[4]魏曉雪.從高考分省定額錄取制度看教育公平[D].吉林大學,2016.69

作者:路美瑤 單位:倫敦國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