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制度的發展與完美透析

時間:2022-07-01 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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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制度的發展與完美透析

一、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發展歷程

1.建立階段

1986年為了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實行勞動合同制,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國務院頒發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這標志著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建立。《暫行規定》雖然對失業保險制度的主要構成要素如實施范圍、對象、資金來源、支付標準、管理機構都作了說明,但正如它的名稱一樣還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其實施范圍狹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保障能力有限,失業救濟性質明顯。

2.發展階段

20世紀90年代以后,由于經濟改革的力度加大,國有企業富余人員問題浮出水面。

為了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國務院又頒發了《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以代替1986年的《暫行規定》,但是《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并沒有對《暫行規定》有大的突破和超越,失業保險原有的問題依然存在,在新的形勢下有些問題甚至更加尖銳和突出,從而導致了失業保險在經濟改革中沒有擔當起應有的責任,滯后于經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改革的進程。

3.鞏固階段

1999年國務院的《失業保險條例》,在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強化失業保險的保障功能、強調失業保險權利與義務的對應、體現失業保險的性質、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方面無疑有很大的進步。確立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和促進再就業的基本宗旨。將失業保險的實施范圍擴大到城鎮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建立了國家、單位、職工三方負擔的籌資機制。在支出項目安排上,強調了失業保險金及其相關支出,增加了職業介紹補貼的開支項目,取消了生產自救費和管理費。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高于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則制定。提高了統籌層次,實行了市級統籌。加強了基金管理,規定失業保險基金必須存人銀行的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1.覆蓋范圍窄,多數失業者享受不到失業保險金待遇

自《失業保險條例》實施后,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比過去大,但與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和就業崗位有限的實際情況比較而言,還是顯得比較窄。我國廣大農村還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雖然現行的失業保險條例已把農民合同工納入社會保險體系中,規定對工齡滿1年以上、雇用單位已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農民合同工,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但是,這不能覆蓋大量進城從事短時間打工的農民和每年從大中專院校畢業走向社會,短期內難以就業的畢業生,他們的失業保險問題也是一個亟待深入研究的新課題。

2.失業保險金來源渠道狹窄

失業保險金主要來源于征收的失業保險費,而各地的失業保險金以縣(市)統籌,在當地使用。可見,失業保險金來源渠道單一,統籌層次低,防范和分散失業風險的能力不高、調劑能力差。

3.失業保險僅限于生活救助

《失業保險條例》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但是實際上,我國失業保險僅圍繞失業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展開,在如何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方面沒有過多的涉及。面對越來越多的失業人員,沒有相應的就業激勵機制和再就業培訓措施,單靠給予生活救助是不夠的,最終會導致保險基金不足,無法保障眾多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三、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的對策

1.調整失業保險制度理念,充分認識就業保障的重要性

社會保障應該具有就業保障的功能,其基金的支出,構成社會消費需求,與經濟擴張和收縮之間存在著一種反向運動的內在聯系。在經濟繁榮、就業增加、收入提高、社會消費需求具有擴張傾向性時,社會保障金支出就會減少;反之,社會保障金支出就會增加。因此,只有達到充分的就業,才會從根本上減輕社會保障的負擔。因此,應把失業保險制度與積極勞動政策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就業導向型的失業保障制度,以實現擴大就業的總目標。

2.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拓寬失業保險基金的來源渠道

由于失業本身是一種廣泛的社會現象,因此要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的覆蓋面,讓所有非自愿而處于失業狀態的人都能夠享受一定的失業保障并獲得就業的機會,使失業保障進一步社會化,做到應保盡保。當前,要盡快將剛畢業暫未找到工作的學生,政府機構和事業單位改革被精減下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農民合同工,農村潛在的失業者等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同時,要拓寬失業保險基金的來源渠道,建立基金來源多元化的失業保障體系,以滿足基金不斷增長的要求。

3.將失業保險與促進再就業工作聯系起來,營造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寬松環境

推動失業人員重新就業本身就是失業保險工作的一個有機部分,失業保險除了對失業人員進行救濟外,另一項重要工作就是促進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提高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是解決失業問題的根本。

因此,要將失業保險與促進再就業工作密切聯系起來,加強對失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做到失業培訓工作經常化、有針對性,著力于全面提高失業人員的素質。另外,要營造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寬松環境,做到一要適當降低創業的門檻,減少失業人員創辦企業的資金限額和各種限制條件;二要為創業者提供適當的資金支持,包括實施放寬貸款條件、降低貸款利息等舉措;三要對失業人員創辦企業提供一定的稅費減免,降低創業的負擔;四要鼓勵創辦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以緩解就業的壓力。